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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紫花开[言妍]-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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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计程车壅塞在下班的车阵中,喇叭声此起彼落,像在玩接龙比赛,吵得人心浮气躁。

“司机先生,能不能再快一些?”盈芳在后座问。

“如果我能钻地洞或飞天的话。”司机幽她一默说。

唉!都是家志害的,他到底有什么事呢?最好是与总统晚宴之类天大的事,否则她绝不饶他!

其实帮家志做媒,是敏敏和盈芳早就有的计画,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活得像流浪汉,行吗?

而文佩是她们目前找到最好的对象。

文佩在三个月前的某个慈善晚宴上,看到西装笔挺的家志,立刻一见钟情,很含蓄婉转地来打听他。

盈芳常时很率直地把他当流氓及坐过牢的背景,丝毫不保留地告诉她,而且还重重地叹一口气说:“所以在他英俊性格的外表下,是充满黑暗危险的阴影。”

“哇!他好有传奇色彩呀!”文佩一脸崇拜,“他真像电影里的英雄人物,带点亦正亦邪的味道,我没想到现实中有这样的人,我非认识他不可!”

盈芳差点吐血,但她转念一想,文佩家的财势不输给程子风,文佩又比程玉屏好不知几倍,如果能让家志因此走向正途,不也是功德一件吗?

因此不顾敏敏认为文佩太过单纯的质疑,她硬做起了媒婆这个角色。

她开始玩三人行的游戏,第一次吃饭,家志就察觉了她的意图,所以一张脸不说话、不微笑,沉重得教人食不下咽。没想到文佩爱透了他那严肃寡言的酷样,整个人被迷得神魂颠倒。

嘿!家志绝没料到他的白脸和黑脸,同样都具有招蜂引蝶的效果吧!

几次同游下来,盈芳开始迟到、早退,为他们两人制造独处的机会。结果情况很不乐观,文佩是一头热,家志则像只发不了情的大熊猫,而程玉屏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回,家志居然直接以拒绝约会来表态,简直是公然对她权威的挑战嘛!

她看看手表。唉!这车速有如牛步,但愿家志人还在办公室。依照他平日的习惯,即使到了万家灯火,他还可以在那儿孜孜不倦的工作。

盈芳也是经过好久好久,才了解家志这个人,若要笼统地说,四个字就可以形容,那就是“专心一致”。

他是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人。比如说,逃了家就绝不回头,饿死也一样;流浪时也有模有样,还带团领队;当流氓也很认真,让他爬到少帮主的地位;回学校念书,便当班长拿第一名;做牢则是领奖状的模范犯人。

现在帮程子风管发包工程,更是严肃正经、事必躬亲、有条不紊。难怪才出狱短短两年之内,家志就接掌了程家大半的建筑事业,他手下的工人遍布台湾全省及东南亚各地。

程子风虽出身黑道,却颇有识人之能。

“家志很可惜没有个好环境,否则以他本身的条件,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敏敏屡次叹息说。

哼!什么人才?!当坏人还当得那么努力起劲,这叫是非不明、头脑有病,勉强只能算发展畸形的怪胎而已!

盈芳是在世雄被误杀后,才见识到家志“恩怨分明,一丝不苟”的人生哲学。尤其他实施起来的过人毅力和恒心,真可以成为一股散不去的庞大“阴影”。

第一次见到家志,他那魁梧高大的身材,带杀气的浓眉,精干内敛的眼神,江湖阴狠的态度,就让盈芳退避三舍,在彼此间画了一条深深的鸿沟。

不是害怕,而是她自幼就想脱离这种耍流氓的男人,一个世雄就够她受了。

但为了敏敏,她总是假装很高兴见到他。在困苦中长大,看透人世辛酸,要摆出十八岁女孩的单纯可爱,太容易不过了。

况且那时家志一心都在敏敏身上,哪会注意她这当配角的小女生呢!

直到世雄的死,盈芳才显露出她原本极端倔强的叛逆个性来。她有十个月不和敏敏说话,更把家志当成是该枪毙十次以上的敌人。

她当时心中充满恨意,回想贫穷丑陋的童年,她实在受不了生命里再一次的大翻扰。失去相依为命的哥哥,就彷佛已贫乏不堪的人生,又经历了一次不公平的被剥夺。

家志开始给她写信,厚厚的一封,全是忏悔之词。

以后差不多隔几周就来信,内容微妙地转成他在牢里的生活,有他的日常生活、感想及读书心得,成了日记、周记和杂记的混合体。

盈芳由不看到看,到被吸引,但她从来不回信。

她第一个惊讶的是,曾经失学的家志,竟写得一手端整的好字。若字如其人,那能够练就此字体的人,必然有才有学,但出自于一个黑道份子,就太怪异了。

而她也慢慢看清楚,家志绝非普通的混混宵小,他读很多书,凡事有见解,比她所知道的流氓,甚至一般男生,都要聪明复杂许多。

她无法拒绝读他的信,甚至抱着期盼的心态。

她思考他说的话,详阅他介绍的书,用他的眼光来看世界。从没有一个人能如此激起她内心最矛盾多样的感情;也从没有一个人,如此被她排斥痛恨,又深入到她心灵的某种孤寂中。

入狱三年,他也写了三年信。

盈芳在不知不觉中,原谅了这个杀了她哥哥,毁了她生命秩序的人。

她每回去探望他,他就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容。

这笑容,不同以往。以前的他也笑,但只限嘴角,鼻子以上仍冷硬得像沙漠中的巨岩;对她的笑,却涵盖到眼眸内,额头完全放松,脸上那种毫无戒备的友善表情,就彷佛有一条河穿山碎石而来,在他身上造出了风景。

而她发现,他很俊,并且能够俊到不带一点杀气,令人怦然心动。

他出狱后,两人面对面,他坚持代替世雄在她生命中的地位。

说“不”太难,于是她摸索出一套与他相处的最安全方式,就是当哥儿们,没大没小,吵吵闹闹,如此一来,他们之间的鸿沟也会长存。

如果他能娶文佩,远离北门帮,有自己正常的家庭和人生,可能笼罩在盈芳头上爱顾的“阴影”就会散去,她就彻底安全啦!

但最主要的,她不能让家志娶程玉屏,否则他这一陷落,就会永世不得超生,她也会一辈子不得安宁。

为什么呢?盈芳也不懂,反正就是有某种奇怪的动力,要她非这么做不可。

没想到,她也要为这怪胎操那么多心呢!



※ ※ ※



家志的工地,钢筋高竖,各种机械缆绳吊挂着,不同的金属在四月的黄昏里闪着程度不一的光芒。

感觉都很巨大和耀眼。

已经是收工时分,只有几个黝黑的外籍劳工,散布在泥沙堆中整理工具。他们看到盈芳时,露出白色的牙齿笑着,用手指向木材铁皮搭建的临时办公室。

她由敞开的窗口,看见伏首案前的家志。

出狱后的这段时间,他变了很多,小平头留长,皮肤因长期日晒,呈健康的古铜色。如今他日理万机,生活紧凑忙碌,天天是生意建筑的术语,原本吊儿郎当样已被磨光,整个人神态收敛,全是商人精明干练的架式。

像他这样,弃黑为白,由武而文,彷佛演员换舞台变戏码,演一角色像一角色,还真教人吃惊呢!

盈芳才推开门,一股熏死人的香水味马上传来,她心中暗叫一声:原来如此!

果真,她瞧见一双雪白肥腴的玉腿横陈桌旁,再来是曲线毕露的黑色洋装,薄得教人遐思;最后是一张色彩缤纷,发丝飞扬的艳丽脸蛋。

哈!好个狐骚呛人的程玉屏!

比起来,盈芳一脸的不施脂粉,一头的没型短发,加上牛仔裤、宽衬衫,倒像牡丹花旁一棵不起眼的万年青。

家志还来不及招呼,王屏蘸满红汁的大嘴巴就叫道:“哟!我们的干妹妹来罗!欢迎呀!”

玉屏的那声“干”,十足是酒家的“干”,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理会那只骚狐狸,迳自强拉家志到屋外,而且走得很远,直到空气恢复清爽宜人。

“怎么啦?!”家志猜到她的来意,似笑非笑地说。

“你还敢问?!”盈芳直接骂说:“你为什么要临时取消约会?我可是千辛万苦才找到一个肯和你交往的良家妇女,你竟然随便放弃?!”

“我真的另外有事。”他还是笑着说。

“有事?别告诉我,是为了程玉屏那个超低水准的女人!你比较喜欢和她在一起吗?”

她忿忿地说。

“当然!你看她多秀色可餐!”他故意说:“只要是男人,哪个不想一亲芳泽?!这是天性呀!”

“天性个头!”她握紧拳头说:“你是猪、狗呀?!”

家志见她真的生气了,忙说:“好啦!别想拿钢条敲我的头,会打死人的。我今晚真的有事,我义父在别墅请客,有些政商要人出席,是有关这栋大楼的,我人最好要到。”

“真的?”她怀疑地说。

“不信的话,你可以打电话向我义父求证!”他说。

“不必了!我疯了才会去跟他求证!”盈芳又说:“我和姊姊都巴不得你早日脱离他的势力范围。”

“我义父已经改邪归正,和一般生意人没两样了。”他说:“你怎么老是对他有成见呢?”

“狗是改不了吃屎的。”她说。

“你是在骂我吗?”他又面带微笑说。

“我才懒得骂你!”盈芳瞪他一眼,“我再去想办法说服文佩,重新给你一次机会。如果你再搞砸,我就只好将你留给那个蜘蛛魔女,让她把你啃得尸骨无存。”

“我以为你会先把我大卸八块呢!”他笑着说。

“对要死的人,我才懒得花力气。”盈芳看看表,想起自己的任务,说:“我得走了。”“嘿!等一下。”家志叫住她:“等宴会结束,我去接你,我们还可以赶个午夜场电影。”

她有没有听错?他竟主动邀她看电影?大概是算赔罪吧!她想答应,但李妈妈的事得尽快解决。

“不了!我……我也有事。”

“什么事会比敲我竹杠更重要呢?”他好奇地问。

“没……事。”盈芳没防他会问,一下子语无伦次起来,“就……就是逛街嘛!春季大减价,衣服便宜嘛!”

她愈解释愈糟糕。家志起了疑心,但他仍不经意的问:“是不是和小美她们一起去?”

“我……”她扯不出更多的谎,于是翻脸耍赖说:“喂!你好罗唆!我们女人逛街,你东问西问个什么劲儿?快去陪你的程美女吧!再见!”

她说得快,脚底也不闲,尾音才落,人已经跑到大马路上去了。

家志想想仍是不安,盈芳想躲他时,必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

他唤来手下一个工人说:“阿山,你跟在江小姐后面。看她到什么地方,再打电话向我报告。”

“是,我马上出发。”阿山说。

家志看着鹰架后逐渐沉落的夕阳,满脑子尽是盈芳刚才和他一来一住的神情。

认识她五年,以为摸透她的心思时,又常常有令人惊奇的意外。所以只要关于盈芳的一切,他都不自觉地变得敏锐多疑。

刚开始时,他还认为她是天真单纯的小女生,可大家都被她骗过了。

世雄的命案,一下子暴露了她的复杂性。他没见过脾气如此顽固的女孩子,害他写了三年的信。她不回,他也停不下来,倒像是打对台比耐力,双方都卯上劲儿了。

对!她就是有那股劲儿,沉默时也带着一种牵引人的力量,像发自内心的生命活力,随着她的成长而更显着,偶尔迸出的热焰火花,却令他头晕目眩了。

如果她毫不隐藏自我,他不是要烧得眉焦发焦了吗?

记得他们第一次单独对阵,是敏敏去南部躲信威时,要求盈芳去看他。

“我姊姊强迫我来的。”她一见他就冷冷地说。

家志只当她是小女孩的脾气,不介意地问:“还是不回我的信?”

“我不回,就是希望你不要再写,这是既浪费又没有意义的事。”她嘴抿得很紧。

浪费又没意义?这些信可是他在狱中花最多心思的事,几乎成为他的精神支柱。

家志心痛了一下,他没想到自己会难过,尤其是被一个二十岁小女生的话所伤。

“你还没有原谅我,对不对?”他换个话题说。

“不原谅你,我就不会来了。”她没好口气的说。

“你还在恨我。”他肯定地说。

“恨你,我就不会来了。”一样的口吻。

“你并不高兴来看我。”他陈述事实。

“不高兴的话,我就不会来了。”不变的腔调。

搞什么嘛!他们是在演双簧,还是绕口令?

家志瞪大眼睛看着她,白皙的皮肤上拂着柔软的发丝,清如秋水的眸子,覆上浓密的睫毛,那微扬的红唇轻启,却是锋利不饶人的词句。

他想从她身上找寻泼辣的刺角,但只看到一个清秀可人的女孩子,带着一股形容不出的韵味。他突然有触摸她的冲动,但随即被自己吓住,他是牢坐太久了吗?竟对敏敏的妹妹动了歪脑筋?

为了掩饰该死的欲望,他讪讪地说:“你和你姊姊真的很不相同。”

“我当然没有她那么高贵优雅啦!”一双秋水射了过来。

“你误会我的意思了。”他赶紧解释,“我讲的是个性方面,她总是温温柔柔的,而你却像玫瑰花般多刺扎人。”

“玫瑰花?你太抬举我了吧?!”盈芳的脸色一点都没有缓和。“我才没有那种娇贵的命呢!”

“呃,那兰花好不好?长于山野幽谷,依然清丽动人。”家志小心地说。

“更胡扯了!”她干脆说:“你看过满山遍野的小紫花吧?清晨绽放,黄昏即凋谢。我就是那些小紫花,卑贱低微,默默无闻。我才不想去攀附什么玫瑰、兰花的,也拜托你不要说那些令人恶心想吐的话!”

家志从没在女人面前如此吃鳖过,在处处不讨好下,他迅速转变话题,找个自以为安全的话题。

“敏敏和俞信威分手,是绝对的好消息。姓俞那小子又花心又狡诈,他有没有伤到敏敏?要不要我派人去教训他一顿?”

“流氓就是流氓!”盈芳瞪着他,不屑地说:“你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用‘教训’两个字就能解决吗?”

天呀!她以为她是谁?乳臭未干、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生,竟敢指着鼻子骂他?!

他再也无法冷静,阴阴地说:“当然,我是黑社会出身,只认识拳头、刀子和枪弹,你还能要求什么?!”

她眉头皱得极深,霍地一声站起,就要走人。

见她一脸嫌恶的表情,家志的血气不禁往上冲,又说:“这就是我,我不觉得可耻,更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那是你的悲哀!”她几乎是用鼻子哼出这句话。

她像一阵风般走掉,他则带着浓重的火药味回牢房。

接着几天,他一直想她,把两人的对话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想,最后气消了,只觉得好笑。

也是那个时候,他决心要代世雌照顾她,直到她嫁人为止。

没想到,现在反而是她在替他牵红线。

他不想结婚,却很想知道她的脑袋瓜里,到底都藏着哪些念头呢?

像敏敏就很坦荡清楚,如一面澄澈无尘的镜子,每个人看见她,都照出自己,常常要自惭形秽。

而盈芳则彷佛是弯曲多面的折镜,照了半天,只是破碎凌乱,人人都成了四不像的反射体。和盈芳愈接近,就愈有走迷宫的感觉。最初他还想远离,但慢慢就身不由己了。

唉!谁教他欠她一条命呢?此债今生还了,才得平安呀!



※ ※ ※



玉屏踩着细细的高跟鞋,颤危危地穿过乱石沙工地。她那白嫩的肌肤和扭摆的腰肢,让一旁的工人看直了眼,若非家志在场,他们一定会把口哨吹得震响天际。

家志想得太入神,全然忘了玉屏的存在,她黏嗲的声音传来时,他还吓了一跳。

“我们该出发了吧?”她说。

“哦!”他心不在焉地应一声。

他转头看见工人全停止工作,个个皆是垂涎的色相。他将玉屏带回屋里,心想:穿这么暴露到工地来,是要制造暴动,还是增加犯罪率啊?

“很晚了呢!我看宾客都要来齐了。”她挡着,不让他回到书桌。

“我还要等一通电话。”他轻轻推开她。

“哎呀!有什么电话会比我爸爸的宴会重要嘛?”她整个人贴上来,手摸着他健壮的臂膀。

家志被呛出一个大喷嚏来,他总算排除万难,来到办公桌前说:“我先打电话到别墅,告诉他们,我们会迟一些到。”

“不要!”玉屏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拨号,“何必那么麻烦,我们就直接去嘛!”

家志狐疑地看着她,仍坚持接通电话,结果那一头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彷佛没有人在家。

“好啦!跟你讲啦!今天我爸爸根本没有什么宴会!”玉屏跺跺脚说。

“可是,今天中午你爸爸明明说……”他一脸不解。

“那是他和我串通好的。”她撒娇地说:“人家想和你有个烛光晚餐,和浪漫的夜晚嘛!”

“什么?”他大叫:“你们竟然连成一气来骗我?”

玉屏看见他的表情,有些老羞成怒地说:“你别那副超酷的德行!有什么好拽的?外面有多少男人要我,为了我,可以打得头破血流,连命都不要了,你知道吗?”

“我可不是那些男人。”他冷冷地说。

“我晓得你是在记仇。十年前我对你不理不睬,还常常嘲笑你,所以你今天也要给我颜色瞧瞧,对不对?”她换个攻势,软软地说:“唉!你们男性的自尊实在太可爱了。”

“我可是一点创伤都没有。”他坐回椅子,没好气地说:“当年你是北门帮的四小姐,我只是三流的小喽罗,哪里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很清楚自己的分量!”

“现在天鹅肉主动掉下来了,你还不吃吗?”玉屏又坐到桌上,胸部俯得低低的,人占了半个桌面。

“我牙齿不好,嚼不动。”家志把椅子往后推,远离她的魔爪范围。

“不用怕,我的肉可细嫩了,保证入口即化。”她娇笑地说。

“我没兴趣。”他简短地道。

“唉!难怪我爸爸说你一身傲骨。”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说:“其实我早就喜欢你了!可是你知道嘛!我爸爸硬要我嫁给日本山口组的人,利益婚姻嘛!没有感情,一点都不快乐。现在好不容易离了婚,这一次我一定要选择自己所爱的人。”

“很好。”他板着脸孔说:“我不想赴什么烛光晚餐,更厌恶这种欺骗的手段。你可不可以请回,让我完成我的工作?”

“刘家志!你的脾气怎么还是跟茅厕坑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呢?”玉屏跳下桌面,生气的说:“这十年来,你根本一点进步都没有,真想不透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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