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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爱-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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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这种意外之财呢?今天开双色球吗?你出个声呀,好让我醒醒!

    周苏好象误会了我的意思(我估计有大半可能他是故意的!)。

    小雨,我看还是不要了吧,你一个女孩子,单身住着,而且还是在居民区里面,会有很多人说闲话的。(我看就你在说闲话!)

    不行,我才不管呢!让他们说去!落英能为我卖房子,我还怕什么闲言碎语呀?(小雨同学,你的话是不错,可你有必要说的那么悲壮吗?)

    我还是觉得不好,你说呢,落英?

    你这个该死的,我说?我怎么说?你没看见我一直想去就不好意思说吗?原指望你想个法子给我扔那儿的,你到好,球踢我这儿来了,要是我不想去我不早就说话了吗?!

    咳咳,这个,我认为住到小雨那里是不太好,毕竟我们还是要考虑一下周围群众的接受能力(听清了!是群众的,不是我的意思呀!),可住在周苏那里也不太好,太打扰他了(才不住你那儿呢!我怕哪天我想到今天你的表现再活活的把你掐死!),你们还是让我去住旅馆吧,明天再给我找个单人房我先租住着。(我好苦啊!)

    不行,你一定要住我那里来,要不我也陪你一起住旅馆!小雨斩钉截铁的说。

    呵呵,这种态度就对了嘛,刚才谁说不喜欢你来着,叫他出来!

    那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也就不反对了。(要你小子反对什么呀?!)

    落英,你呢?

    嗯……(不是我要故意拖延,我怕我会笑出声来!)那好吧!我一脸无奈的说。

    可气的是,我下车的时候,周苏还悄悄的过来对我说:兄弟,我帮不上你了!

    倒!于是我就不小心的踩了他一脚!我是故意的!

    把东西全放好之后,小雨出去买菜了,周苏说先回公司一下,等下过来吃饭,就剩我一个人了,我开始哼哼了!

    顺利的搬进了小雨家,一切尽在我掌握中,越来越靠近小雨妹,今天的心情是大不同,大,不,同!
第五十三话
    53、

    好不容易忙了一天,周苏也吃得肚皮溜溜的回家了,当然少不得给俺灌上几杯了。终于盼到了就我和小雨单独相处的时候了!

    看着小雨收拾了吃饭的家伙,又和她闲扯了一会,我就不多说了,直接到重点吧!我知道有许多不良分子可关心今晚我们怎么过呢!

    下面应观众要求!我们决定今晚……分房睡!TNND,我就伪君子了!怎么着吧?!

    其实俺也想啊!!其实俺估计我真有什么想法,小雨大概也不会过分反对!!可是为什么俺就是不敢呢?莫非真是有贼心没贼胆?!可当年这事俺又不是没干过,就算俺说没干过,群众也不相信呀,群众的眼睛可是雪亮雪亮的!

    是的,我害怕!不是因为累了一天害怕表现不好!是因为在我心里还是有个结,就是小雨还没有正式的原谅过我!

    我说过,我是一个有点自卑和有点自负的人,象我这样的,最怕的事有两件,一是怕人家看不起我,另一件是怕人家可怜我!也就是说,在内心深处,如果小雨没有原谅我的话,我是不屑去和她那什么什么的!谁在说我是不敢?!知道了也不要说出来呀!

    我不是马丁·路德·金,可我也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有一天小雨能在她清醒的状态下对我说:我愿意!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所以是我主动提出的要和小雨分房睡的,小雨也没有什么非议(郁闷),不愧为当年清纯榜的状元!

    小雨家有二间房,我说过了。躺在小雨为我搭的临时床上,我怎么就睡不着觉呢?一下子想起了老谋子的叫声:安红!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觉!

    还是先想想我最近都干了点什么吧?

    人都会冲动,特别是男人见到美女。可我最近冲动的次数是不是多了一点?为了小雨,我开了赌,想打架,今儿个干脆把房子也给卖了!我多大了?快三十的人怎么和个小年轻一样啊。三十万呀,全换成10元的能把我给盖起来!全换成钢蹦能压死我!我一向不是个这么大方的人呀?也没叫小雨写个借条什么的,最近我做的这点事还是我干的吗?我还是我吗?

    搞得现在我还要托庇在小雨的屋檐下,这算得上寄人篱下了吧?我怎么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整成这么窝囊了呢?我苦!

    也许这就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惩罚当年的我为了小小的自尊把小雨一个人放在这混乱的社会里。你不是要自尊吗?那你还要小雨的时候就把你所有的自尊都脱了吧!

    天哦,多么恶毒的惩罚呀?!可见原来老天爷也是很记仇的!想想本来也是,要不就没有报应一说了。幸亏这些年我在脸皮的锻炼上有了长足的进步,至少比中国足球队的进步明显!对了,光讲脸皮,我好象还是比不上他们……

    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我突然发现,我为什么还没着呢?平时我可是有猪这个光荣称号的人呀?到底是因为床不习惯,还是,还是,因为小雨就在隔壁?!

    劝告大家,以一个过来人的经验强烈的劝告大家,如果大家发生我这种状况时,千万千万,不要去想隔壁的那个人!我的结果就是不光是睡不着了,还特别的清醒!早知道当年考试复习的时候就让小雨在我隔壁那屋了……

    小雨,你什么时候才会好呢?好了以后会不会还象现在一样的对我呢?我多希望你现在已经好了,只是没有告诉我呀!可我知道这不可能,因为你不光不记得我,而且你还不记得那个海关的官僚!

    对了,小魅不是告诉我,小雨只是不记得我了吗?怎么又多出一个官僚来?莫非,难道,他也和小雨有什么关系?!不会的,不会的,我不要自己吓自己了,一定是刘一笑对小雨的病情还没有完全的掌握吧!我看还是早点把小雨的病治好吧,这么一天天拖下去,我整天提心吊胆的也不是个事呀!如果早晚要死的话……我再拖两天!再让我反复考虑一下吧。人生就四大喜事,金榜题名已经过了,久旱逢甘霖也没我什么事,我也不在他乡,剩下的这一件能不能成总得让我做个长考吧?!过分吗?我觉得不。

    再说了,就是我立马想把小雨的病治好,我也不行呀!这事,还得从长计议。对了,我先想想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小雨才能恢复呢?这事得先琢磨琢磨,万一我要是定了给小雨治,那就可以用了,要是定了就这么混,我也好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呀!

    刘一笑是怎么说的?要顺着小雨,让她怎么着来着?哦对了,是打开什么什么,恢复什么什么,这是什么破说法呀!当时我也没细想,现在一琢磨怎么就和没说一样呢?还不就是让我对小雨好点,这要他说吗我?对了,还有,让她回到生活过工作过战斗过的环境里去。让我想想,我和小雨在这间屋子里干过什么吗?没有吔,连点正当理由都不给我,郁闷……

    你说我这个人吧,想点有的没的还就挺精神,可一想到正事,我怎么就觉得两个眼皮直耷拉呢?好困啊!

    管它呢,天塌下来我先把它给带被子盖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的事……Zzzzz

    等等,我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能把我从梦里吓醒的事,你们说重不重要!

    我一下子从床上爬了起来,小雨这儿有日历吗?我找!今天几号了?22了?天啊!

    明天岂不就是23!是哦,后天还24呢,我说的是废话!我摇摇头,把一切乱七八糟的东西先从我脑子里甩出去。

    明天,明天,明天不就是小雨的生日?!

    天可怜见,我终于想起来了,在刻意忘记好几年后,我还是把这个日子给想起来了!要是忘了会有什么后果呀!我都不敢想!

    上天,你对我真的不薄!

    在今天夜里,一个躲过一劫的男人虔诚对上天说。
第五十四话
    54、

    其实回想我和小雨以前的日子,光生日就过过五六个,只是每一次都想和以前不一样还真是麻烦呀。没办法,谁叫苏州是个小资城市呢?看看花样年华,再看看苏州的民居和丝绸旗袍,一样一样的。

    我是个俗人,属于那种把我扔大街上的人群里一下就找不到的人,当然也是一样。幸亏同样带点小资情调的小雨在过生日这个问题上也是感性大于理性,也就是重意义不重金钱了,要不当年我这个穷学生不早就GAMEOVER了?象牙塔里拜金的更多,比如我说过的那个被别人包了的校花,从这一点上说,小雨绝对是个极品。

    记得有一次小雨过生日,23号,算得上是月末了吧,呵呵,一般象我这种家里在1号给零用的人,过了10号我就开始过月末了。还好那时我已经有了忧患意识了,知道要为将来多做打算。(小雨不在,我偷偷说两句啊,不要打小报告啊!其实实情是小雨在月头就反复提醒过我了!!)所以说交女朋友才会让男人成熟!汗!

    还说月末啊,我口袋里有省吃俭用剩下的100多块。对于一个大学生,一个每个月生活费是500元的大学生,我容易吗?早知那个时候多打点台球了……不在这儿后悔了,就说那年22号我在街上那个转呀!随便找了个理由就把小雨甩了,单独行动才有惊喜嘛!现在想想,当时我的理由也够烂,小雨会不会是故意给我一个机会好给她惊喜呀?晕,越想越觉得可能性大,天啊,我又被骗了这么多年!

    当然那个时候我的经济情况是不足以让我对石路、观前街这类步行街有挑剔的权利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学经济的能不知道吗?!所以那天我也是主攻那两个地方的。在经过了N里路的来回穿梭,N次的讨价还价,受了N个白眼之后,我还是没找到一个合适的礼物!

    对于礼物,我要求不高,特别是别人送我的时候!不过送给小雨就不一样了,我就要对礼物进行一番仔细的选择,条件如下:

    1、 不贵。这是有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当然还是穷了!其次我们走的是感情路线嘛,又不是用钱去砸女朋友,有必要吗?所以我就看不得别人花大钱买东西给女朋友!谁在说我是嫉妒?!老大,你有钱,行了吧?俺是穷人!你看啊,现在有送宝马的(说说嘛,说就说好点!),最近车祸率有关心过吗?你安的什么心?有送钻石的,还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那就是用来划玻璃的!最见不得有人送什么貂皮大衣的,你把人家的尸体披身上了,你美个什么劲呀!要是俺有钱,俺也送!想吃油条吃油条,想喝豆浆喝豆浆,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哼!呵呵,又发牢骚了,不说了,俺穷也要穷的有骨气不是?

    2、 要有意义。你总不能在生日的时候送个钟吧?总要能表达你的心意吧?送礼本身就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一种等价交换!当然目的是多种的,有为升官的,有为发财的,有为博美人一笑的,不一而足。

    3、 要独特。就是你要送的和别人不一样,至少也要说成不一样!知道为什么现在大多企业要找企划吗?知道什么叫包装吗?就是为了把自己的凡品拾捣的天上没有,地下全无!(这不就全没有了吗?晕!)反正甭管你本来是干嘛的,只要搞得地球人都知道,你就成了!

    那次我就是以这3个原则在满世界转悠的。功夫不负有心人,踏破铁鞋无觅处,终于在一个地摊上让我找到了一样!(不要和小雨说啊!我可是说在太平百货买的!)

    那是一对耳环,售价60,式样简单(60你想要多复杂?!),二块圆圆的宝蓝色的锆石分别嵌在两个底托上。关健就是那两块锆石,做工实在太好了,晶莹通透,这么说吧,如果把它们放大了,然后远远的用摄影机一拍,效果一定不比那颗地球人都知道的海洋之心差!呵呵,就是它了!

    说到这里,我要先为耳环说几句话。在女人的首饰里,我是很偏爱耳环的,甚至一度我自己也戴过一个,呵呵,那是年青时候了,呵呵。据我考证,女人的首饰其实是和她们的性感地带有密切关系的!注意,我说的是长的性感,不是别的!有人脖子好看,她们就戴上了项链;有人手腕纤细,就戴上了手镯;有人脚踝圆润,就戴上了脚链;有人十指修长,就戴上了戒指。可是女人最喜欢的还是她所爱的人在她的耳边窃窃私语,呢喃情话!于是她们就用上了耳环!而我,落英,碰巧最喜欢在小雨的耳朵边上说话了,呵呵,这就叫耳鬓厮磨!所以我才知道小雨的耳朵有多白,耳轮有多大,内廓有多弯曲,当我往她耳里吹气的时候……不行了,再说我又要想到隔壁去了!

    还说那次,买完以后下面就是进行包装了,我记得当时我选了一张芝麻卡,现在想想,当时也不是买不起大的卡,可我好象一直就偏好芝麻卡,要是让刘一笑知道了,会不会又分析我有什么骨子里的自卑心理导致对小的东西有偏好?汗……

    在把卡和耳环全包成木乃伊之前,我在卡上写了一段话,因为是我独特的笔法书写的,所以可以算得上是独特了吧?呵呵,我爱电脑!我爱无纸时代!谁叫咱字难看呢……

    蓝色的是天空,我把我的天空送给你,因为以后你就是我的天空;

    圆圆的是世界,我把我的世界送给你,因为以后你就是我的世界;

    透明的是我的心,我把我的心送给你,因为以后你就是我的心。
第五十五话
    55、

    今天我要为小雨生日作准备了,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说白了就是去选件礼物了。

    上公司打了个卡,我就闪!反正今天没有大早会,出门的时候我好象看见小魅在叫我,我没看见!我真的没看见!

    骑着现在我唯一的大家当——摩托车,在苏州的街上那叫一个转啊!那叫一个转的不爽啊!步行街俺进不去咧!我才不会为了这个而动用自己的体力呢,不让进是他们的损失,又不是我的!

    不知不觉的,我开到了白塔东路。天啊,这里怎么有那么多的狗!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让我来评定猛兽的话,我第一个肯定选狗!理由太简单了,小时候被咬过!呵呵,老土吗?人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呢,我被狗咬了怕它个十几二十年的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这一辈子除了被狗咬过,老实说连蚊子都不怎么咬我!当然对于这一点,我的大学舍友怀着无比的羡慕(也可以换成嫉妒)进行过分析。

    落英,你知道吧,科学家说过,吸血的蚊子都是母蚊子。那她们为什么不咬你呢?因为我们这是大学,大学里的蚊子都是有文化的。她们深刻的知道这么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你说我交的都是些什么损友啊?!不就是蚊子不咬我光咬你们吗?有必要把我说的如此不堪吗?!我的形象啊……不过后来我发现他们说的也有一点在理,张家界的蚊子大概就不识字,所以它们就咬我了,555555555

    什么什么呀,我都快冲进狗窝了,我还在这和你们说这有的没的!这是什么地方?我是不是闯到二郞神家后园了?哪来的那么多狗呀?!

    对了,这是苏州的宠物一条街!不行,我要掉头!

    我想起来了,我和小雨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可以说是高度统一的,可是有一点是截然不同的,就是她交了我这么一个如此害怕狗的男朋友,她自己居然喜欢狗!

    我一直认为,狗应该是男人喜欢的,女人应该喜欢猫!等等,有语病,我不喜欢狗,难道我不是男人?!对了,我也喜欢狗,只不过和他们喜欢的方式不同。我喜欢的狗是来自花江的!呵呵,红泥小炉,花江狗肉,三两好友,对酒当歌!记得有一次我上贵州去,我的大学同学招待我的就是狗肉,那叫一个香!我好象一个人吃了两斤!吃的我都流鼻血了!当然,我那也是个女同学,呵呵,是因为狗肉,因为狗肉啊!

    可小雨却打破了我的这个理论。想起来和她在一起我被打破了无数的理论,失败!她就不喜欢猫,而喜欢狗!

    狗有什么好呀?女人就应该爱猫才对嘛。这一点小雨有一个绝对精妙的理论,是在我发表了我对女人为什么该爱猫的精彩演说之后说的,当时我听了就晕了!

    小雨,女人应该爱猫。因为猫和女人很象呀!你看猫的样子平时一副娇弱无力的样子,象不象是女人平时的风姿?而一旦看到目标呢,比如老鼠,猫就精神全来了,象不象女人看到化妆品呀?还有猫对老鼠的那种先玩后杀,象不象某些女人对某些男人呀?最象的就是女人打架不也和猫一样用的是嘴和爪子吗?!所以女人应该喜欢猫!

    落英,你知道吗?我之所以不喜欢猫正因为它象女人!女人最大的敌人就是女人!

    汗!我平时借的那些古龙的书为什么不收收好?为什么要推荐小雨看?

    所以我知道小雨是喜欢狗而不喜欢猫的。

    对了,今天我不是为了帮小雨找生日礼物的吗?要不我买条狗?不要吧!

    我坐在摩托上发现了一个问题,自打我和小雨这次重逢,我经常把自己陷入这种两难的境地!

    我知道如果买了一条狗回去,小雨肯定是非常意外和高兴的,呸,给狗吓的我头脑短路了,直接说是惊喜行不?!可是要我和狗共处一室……你杀了我吧!

    可是今天是帮小雨买礼物,明天又不是我过生日!关键不就是让小雨开心吗?何况小雨平时一个人在家里也挺无聊的,虽然我口头上决不承认她在家为我烧饭是很无聊的一件事,但俺是有良心的!

    那小雨会不会有了狗就不睬我了呢?不会吧?呸,我这点出息!上次和小强比,这次又和狗比个什么劲呀?!

    要不,俺就拼一回?死就死吧!反正大不了我就和这狗同处屋檐下,老死不相往来!

    对了,苏州市区让养狗吗?呵呵,我有主意了,我先在这儿转一圈,然后回去和小雨说,本来我是想买条狗的,可是后来怕被打狗队打了就没买。这样既讨好了她,又安全,呵呵,我真是个天才!

    我小心翼翼的,蹑手蹑脚的进了这条街。为了保持自己的平衡,可以随时对狗进行反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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