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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婢为后-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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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诗诗轻哼了一声,望着门上的投影,高声说:“她最好打死我,要不然,以后得了机会,我也会杀了她。”诗诗这话一出口,惊地秦妈赶紧抬手去堵她的唇,拼命使眼色。门,从外面被推开,哐啷一声,吓了秦妈一跳,回身一瞧,战战兢兢叫了一声,“阁主。”

    “磨蹭什么,还不出去!”金镶玉随身总是喜欢带着她的鞭子,盘在腰间,不知道的,只当是腰带,只有诗诗知道,那是专门用来抽她的鞭子。金镶玉生得并不似南方女子那般温婉,反而是比诗诗还要具有北方人的特点,身材高大,许是常年习武,身材也比一般女子健硕,诗诗每次都会压制的死死地。

    “阁主,诗诗今儿个不舒服,您看,要不让她出去弹奏几曲,不唱,可以吗?”秦妈跟诗诗使眼色,诗诗跟没瞧见似的,自顾说:“我今天嗓子疼,头也疼,浑身都难受,唱不了,也弹不了,你推掉吧。”

    “我看你是皮又痒痒了。”金镶玉脸色阴沉,杏眼瞪着秦妈,“秦妈,你出去!”说罢,手已经摸到腰间。秦妈只能退出去,临走前,还跟诗诗使眼色,希望她能服软。秦妈前脚一出门,后面就听见房里传来阴冷低沉的声音,“自己解了衣衫。”这张脸,打不得,好看着呢,金镶玉也不舍得打。

第101章 。() 
诗诗二话没说,站起,转身,背对着金镶玉,宽解衣衫。一袭白衣滑下,光裸的肩背,过于瘦削蝴蝶骨明显,肌肤凝白,之前的鞭痕还未褪去,红白相称。身后传来一声,“跪下。”诗诗不动,金镶玉知道她不会跪,但每次偏要让她跪,她不愿,金镶玉就抬腿踹诗诗的膝弯。

    “噗通”一声,诗诗疼得皱眉,却还是不肯吭声,金镶玉怒道:“都来了多久了,还是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你的命都是我救的,不懂感恩也就罢了,见天气我。”随着,啪的一声,鞭子狠狠地抽在诗诗光裸的后背,诗诗疼得全身发颤,紧咬着下唇。

    “我看你就是皮痒痒,每日不打你一次,你就不长记性!”第二鞭子抽下来,诗诗疼得发出低吟,“呵~哈~”这种感觉,她永远不会忘,很早之前,在一个阴暗的暗房里,有人就拿着鞭子狠狠地抽她,那时候,她以为她会死,可是她没有;坠落悬崖那一刻,她也以为自己会死的,可是,有人救了她;金镶玉每日都责罚她,她也以为自己熬不过去,或者说,不想熬下去,真的只求一死……可惜,偏偏死不了。

    原来是有人拿着万千人的性命威胁于她,她不得不苟活;而如今,她是求死不能,每日除了晚间出去弹唱,时刻都有人监视她。身体疼到麻木,已经不知道是多少鞭了,起初,诗诗还会去数,她是记仇的人,她想数着记下来,日后如数还给金镶玉。可身体越来越疼,头像是撕裂般的阵痛,已经无法数下去,此刻,只想死,只求死,打死我吧,金镶玉。

    在意识即将涣散时,挥舞的鞭子似乎停下了,诗诗能感觉到,有人将她轻轻抱了起来,一定是金镶玉,她就是如此变态,每次打完,都会极尽所能的温柔。即便是要晕过去了,临倒下去的诗诗还不忘用衣衫掩住胸口,胸前那丑陋的伤疤时刻都在提醒自己,她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现在的她,除了这张脸还是原来的,其他的都不再是,所以,她连自己的真名都不愿再提及,叫她诗诗也罢,阿猫阿狗也无妨。

    胸前的伤疤从胸口处蔓延到小腹,像是一条丑陋的蛊虫触目惊心;坠崖摔伤的左腿没有得到及时医治已经无法恢复到最初,她现在是个瘸子;摔下来时太阳穴撞到树干上,让她经常会头疼到恨不能去撞墙……其实,这都是可以忍的,这都是皮外伤,内心的伤,才最为难以承受。

    一直自欺欺人地苟延残喘,不知道,这口气会撑到哪一天,诗诗用尽力气抬手抓握住给她擦药的那只手,眼眸眯成一条线,朦朦胧胧看见眼前那个人,上药带来的疼痛让她意识都有些混乱,这人是谁?是梦未吗?她总是喜欢责罚自己的,不,不对,这人不是公孙梦未,味道不对,不管是谁,诗诗纤细的手腕抬起,轻轻推搡,呢喃着哀求,“杀了我吧,杀了我……”她的世界,在离开深宫那一刻,便再也没有光亮。

    金镶玉轻轻挣脱开诗诗的手,柔声说:“你何必这样,每次乖乖听话不就好了么?”一定要惹得她发火,她也不愿如此,可她受不了诗诗的逆反,“你乖乖的,我便待你好,你乖乖的,好不好?”金镶玉上完药,将诗诗抱在怀里,轻轻吻着她的额头,轻声道:“诗诗,乖乖的,我会喜欢你。”

    不是梦未,是金镶玉。她想说,我不想要你的喜欢,我只是想死而已,但诗诗已经无力再说话,闭着眼睛,气息微弱。从何时起,她就不会再落泪了,似乎是丧失了哭泣的能力,眼睛干涩,连眼底都干涸,哪怕痛得晕厥,也不会落泪,所以身体里的悲伤啊,越积越多,无法发泄,到底,怎样才能求得一死?

    诗诗昏睡过去,再次醒来,是在金镶玉怀里,“醒了?”金镶玉柔声问,她最喜欢睡着的诗诗,乖巧听话的样子。花千凝茫然失措的眼神盯着金镶玉,残留的梦境让她产生幻觉,有那么一瞬,她以为抱着她的人是公孙梦未,可惜,气息不对,温度不对,连声音都不对,记不清是第几次梦见梦未了。呵,真是可笑,离开了深宫后,她梦见次数最多的人竟然是公孙梦未,她不愿承认,可无法否认,她有那么一点点的思念……其实,不是一点点,是很想念,要不然怎么会梦见她?也许,也许是因为离开时,心里就念着那个人,那份心心念念被描摹加深,现在已无法忘记了。如意的名字还没有被完全涂抹干净,公孙梦未的名字又深深地刻进去,她的心,完全不属于她自己。

    “诗诗。”金镶玉出声打断花千凝的胡思乱想,是哦,她现在叫诗诗,花千凝垂下眼眸,应了一声,“嗯。”

    “喜欢我吗?”金镶玉问了一个明知答案的问题,诗诗眼眸都不曾抬过,很轻却很掷地有声,“不,我恨你。”

    “恨我什么?”金镶玉时到今日,都不能理解,她救人还救错了?许多话,她不曾说出口,许多事,她也未曾言明,但是,她为了救诗诗,真的是费尽心机。

    “你对我所做的,难道我不该恨你么?”诗诗抬起眼眸,透过清冷的目光,能看见冷漠,还带着仇视,金镶玉哼笑问:“那我救了你,你怎么不说?”

    “我最恨的,便是你救了我。”诗诗微微偏过头,这是她头一次将心底的话表达出来,“我想死,你偏想让我活。”金镶玉愕然,“所以,你是自己跳崖,而不是被人追杀坠崖?”

    诗诗睫毛轻颤,半晌说:“现下,已经没什么区别了,我不想活,你若是杀了我,我会感激你。”她从宫里出来后,流浪几日便被人追杀,不知道想杀她的人是谁,但是她知道,对方想让她死,她被逼上绝路,似乎唯有一死,才能解决问题。那时候的她,心累交瘁,死,又有何惧怕的?很早之前,花千凝就盼着这一天了,纵身跃下那一刻,她心底是彻底的放下,身体是下坠的,但却感觉到,灵魂迎风向上飞,越飞越远了。

    “你应该知道,我就是不喜欢有人逆着我,”金镶玉捏住诗诗的下巴,扭过来,“既然知道,你还一再如此,目的就是想惹怒我,让我杀死你么?”

    “你敢么?”诗诗眼眸明亮,眸底深处是无所畏惧,见金镶玉拧眉,再次逼问道:“金镶玉,你敢杀了我么?”四目相对,一个是写满仇恨的杀机,一个是心绪发杂难以言喻,金镶玉突然笑出来,“你想的美,我说了,我不喜欢有人逆着我,你越是想死,我越要让你活着,我还要娶你呢,你是不是不愿意啊?”

    “是,死都不愿。”诗诗一字一顿,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表达她的拒绝,金镶玉料到似的,轻蔑地笑道:“由不得你不愿。”诗诗嫌弃地想要别过头,金镶玉捏着她的下巴,用力扭过来,贴得更近,呵着气暧昧地说:“现下皇帝已经颁布新政,准许女子通婚了,我可以明媒正娶。”

    诗诗当场愣在那,准许女子通婚了?公孙梦未竟然真的这么做了?怎么会……诗诗还未来得及深想,便听金镶玉轻笑的声音,“听说皇帝要迎娶一位西域女子,太后寿辰后,便会择日完婚了,我等皇上大婚后,便迎娶你,你看如何?”花千凝无法欺骗自己了,她的心,在听到这句话时,猛然紧缩,疼得她几乎落下泪来。眼底开始湿润,原来,她还是会哭的,只是,未到伤心处而已。公孙梦未要迎娶花朝了么?是这样的吗?花千凝硬生生将泪水控制住,半晌回不过神,愣愣地问:“你听谁说的?”

    “我有镖局的朋友,经常会往京都送镖。”金镶玉抬手抚上花千凝的脸颊,花千凝也没有躲开,“诗诗。”金镶玉唤道,花千凝目光缓缓移动,对上金镶玉柔情似水的眼神,她问:“你为什么要叫我诗诗?”

    “那你叫什么?”金镶玉问过她叫什么名字,但花千凝不曾说过,金镶玉便直接给她起了个名字,叫诗诗。

    花千凝直直地望着金镶玉,“告诉我你为什么叫我诗诗,我会告诉你我的名字。”

    金镶玉眯起眼眸,颇具防备地望着花千凝,此刻,并没有从她眼底看出敌意,反而是一片赤诚,思忖一番,开口说:“我曾经喜欢的一个人,叫诗诗。”金镶玉说这话时,声音低缓,透着说不出的凄凉,花千凝讥笑道:“原来,你会让你喜欢的人做清倌,去接客。”

    金镶玉眸光闪过一丝凌厉,隐忍着怒气,说:“你不是她!你更比不上她!”只因着这人的气质和死去的诗诗颇为相像,便一心想要把她留在身边,不管用什么方式。

    “那你去找她好了。”花千凝冷冷地说道,“我不稀罕叫这名字。”

    “呵,她要是还活着,你以为你还能活到现在。”金镶玉抱着花千凝的手臂不自觉的用力,“你不喜欢?你有什么资格不喜欢,叫你诗诗,那是我看得上你!”

    “我无需你看得上!”花千凝吃疼,皱起眉头,咄咄逼人地说:“我告诉你,我叫花千凝,你收留我一天,你便有一天的危险,追杀我的人,随时都回来,所以,”花千凝不顾作疼的伤口,死命挣扎,“你要么杀了我,要么让我走。”

第102章 。101。() 
“哈哈!”金镶玉突然仰头大笑,“原来你是在担心牵连我么?”双臂用力抱紧花千凝,总觉得这名字似曾相识,金镶玉一时想不起,这名字在哪里听说过了,笑道:“花千凝,是么?这名字甚好,不过,我还是喜欢叫你诗诗,你也必须应着。”花千凝力气耗尽,身体有些软,气喘吁吁地说:“我真是不明白,你对着一个瘸子,一个身体丑陋到我自己都嫌弃的人,为什么会有喜欢?那个叫诗诗的人已经死了,就算你叫我诗诗,她能活过来么?”花千凝边说边摇头,“你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太可笑了。”她是把现实看得太清楚,而金镶玉与她恰好相反。

    “用不着你来管教我,”金镶玉哼道,“我就喜欢叫你诗诗,我就喜欢你,我就是要娶你!”

    “那我也告诉你,我不会嫁给你,我宁愿死都不会嫁,”花千凝的眼神可以用视死如归来形容了,因着身体无力,所以,只能用愤怒的目光来控诉,“你若娶我,就做好准备,我随时可能杀了你,只要我有机会。”

    “呵,那就放马过来啊,”金镶玉的日子正无聊呢,和小美人较劲,她很有兴趣,花千凝么?性子倒和诗诗有些像的,“到时候可千万不要爱上我。”

    呸!花千凝从心底唾弃。金镶玉出去了,待会,秦妈端来晚饭,花千凝根本吃不下,秦妈哄着硬是喂了几口,“吃完就躺下歇着吧,诗诗……”秦妈帮忙掖好被角,“其实,我叫花千凝。”花千凝突然说,秦妈愣了愣,旋即明白过来,笑道:“是个好名字呢。”

    “秦妈,你在这里多久了?”花千凝怕自己静下来就会止不住地去想,公孙梦未真的要迎娶花朝了么?虽然她不曾奢望过什么,现在的她更没有资格再去想更多,但是,听说公孙梦未要娶的人是花朝,她的心里还是酸疼。

    “我在这里可有年头咯。”秦妈坐到床头,叹了一声,“你许是不知道,这里原不是青楼的,是阁主后来改了门面。”花千凝眉头挑了挑,哦?原来金镶玉还做过正经生意,继续说:“秦妈并不像是一般青楼里的老鸨。”一般青楼的老鸨大多都是穷凶极恶的,对待姑娘们也是非打即骂,而秦妈却不是,姑娘们里,秦妈的口碑甚好,“呵,我能当做是你在夸我么?”秦妈皱纹都笑开了,花千凝少有地露出一丝笑,“确实是在夸你。”

    “唉,”秦妈忽然叹气,“其实,但凡有些个本事,谁又会把自家的闺女卖到这里来,”秦妈低下头,手里来回摆弄她的丝绸手帕,低声说:“有时候,见到阁里的姑娘被客人打得半死不活,我都心疼得不行,可心疼又能如何,我也不过是靠着阁主赏脸,才有一碗饭吃。”

    “说来,秦妈知道诗诗这个人吗?”花千凝脑海里闪过金镶玉提到诗诗时那份难掩的悲怆之情,秦妈低埋的脸上神色变了又变,摇了摇头,“我不是很清楚,姑娘也尽量不要问阁主。”这姑娘不说,秦妈以为这人原名就叫诗诗,所以,是阁主给她起的名字么?

    这般看来,秦妈细细打量了几眼躺卧之人,说不出哪里,真的同死去的诗诗小姐有些相像呢。这一联想不要紧,秦妈突然觉得,花千凝的性子与诗诗也相似,她曾有幸见过几次,诗诗小姐每次都能把阁主惹得跳脚,但是,阁主就是拿诗诗小姐没办法,虽是被气得跳脚,但阁主每次听闻诗诗小姐过来的消息,都是面含笑意的。

    直到后来,阁主的脸色开始冷若冰霜,那时的金凤阁还是正经的酒馆茶座,她也不是老鸨,在这里帮阁主做些针线活儿,再后来,阁主突然找到她,说:“我要把这里改了,你若是不愿做,可以拿些银子自行谋生。”秦妈的命都是金镶玉从恶霸手里救回来的,秦妈怎么可能离开,“阁主不嫌弃,我这条命,这辈子,都交给阁主了。”酒馆茶座变青楼,因着阁里的姑娘个顶个的美艳动人,才艺双绝,金凤阁在扬州城迅速扬名。人人都知道,金凤阁昼夜不同,白天还算是正经的,到了晚上,就开始莺歌燕语了。

    秦妈也是后来,偶尔一次,听见阁主说,诗诗死了,至于怎么死的,秦妈不知道,也没敢问。几年下来,阁主的脾气越发地暴躁,笑意越来越少,直到新来的这个姑娘,也叫诗诗,秦妈还以为是缘分,可阁主的鞭子有事没事就往姑娘身上抽,秦妈就觉得,就算有缘分,也是孽缘,“姑娘,可能的话,你还是别和阁主对着干了,真的是没有什么好处,”秦妈面露难色,有些心疼地说:“阁主的性子,你也知道,何必故意逆着她来,你只要说几句好话,阁主对你肯定更好。”

    “呵,”花千凝清冷地笑了一声,无所谓地说:“我不稀罕她对我的好。”思绪还是不受控制,公孙梦未,你真的要迎娶花朝?娶谁都行,可不可以不要娶她?她对你明明图谋不轨,你那么聪慧怎么会不知道?公孙梦未,你到底是怎么了?花千凝不明白,那么明显的圈套,公孙梦未为什么要往里跳?公孙锦分明对公孙梦未有敌意,而花朝是公孙锦献给公孙梦未的?原来,她单纯地以为是公孙锦想让公孙梦未迷恋于美色,荒废朝政,但后来花千凝离宫被人追杀逃亡时,她忽然觉得,公孙锦的目的绝不仅仅如此……如今,花千凝突然意识到,公孙锦会不会想要篡夺皇位?这个念头,让花千凝心惊胆寒,她猛地坐起来,吓了秦妈一跳,“怎么了?姑娘?”

    “我、我想……”花千凝嘴角动了动,秦妈问:“想吃什么吗?”

    花千凝抿了抿唇,转而说:“不是,秦妈,我是说我突然很想睡会。”花千凝紧皱眉头,躺下,背对着秦妈,她想写封信给公孙梦未,提醒她,来得及吗?不管来不来得及,她都想告诉公孙梦未……不要沉迷于美色,不要娶花朝,不要被人夺、权,失权是小,不要被伤及性命,她逃出宫,辗转折腾至此,皆因,她不想公孙梦未死。

    书信里写着:皇上,小心祸起萧墙,越是亲近的人越该防范,位高权重者如履薄冰,更不应轻易相信任何人,哪怕对方是你的手足。

    这样写,够明显了吧?她就是想提醒公孙梦未小心公孙锦。信,只写这一件事么?在秦妈离开后,花千凝起身,执笔,还想多写几句,可又觉得不妥。

    信折叠好,心底还是有不甘,花千凝再次展开信件,想加上几句,无非就是想说希望公孙梦未不要迎娶花朝,可要怎么说才能显得她不是出于吃醋嫉妒呢?花千凝凝眉苦思许久,才落笔:听闻皇上不日将迎娶花朝,许是这样说,显得多管闲事。但,我还是想说,花朝很危险,来历也不明,皇上还是小心好些,正所谓小心行得万年船。

    花千凝眉头越皱越紧,轻轻叹了一声,写的真是好生啰嗦,实在不想重新再写,索性就胡乱将信折好。同时,花千凝还书信一封是给慧能师傅的,她自然知道,这信件,外人是无法送达皇宫的,公孙梦未高高在上,岂是寻常人能接近的,但慧能师傅可以。

    翌日,花千凝早早起来,梳洗干净,叫来秦妈,先塞给秦妈一锭银子,秦妈惊地张大嘴巴,忙叫道:“姑娘,你这是做什么?”

    “秦妈,我有事求你。”花千凝这话一出口,秦妈更不敢收了,虽然爱财,但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姑娘,我恐怕帮不了你什么。”秦妈还是很自知的,她在金凤阁也没有太大权力。

    “秦妈,先听我说完,我只是求您帮我送一封信,交予信客即可。”花千凝语毕,秦妈有些愕然,“就这点事?”

    花千凝点点头,又掏出一锭银子,“秦妈,您收下,除了给信客的酬劳,剩余的,权当给您的跑腿费了。”秦妈自然是爱财的,没有人不爱财,但是,还有些不好意思全部收下,她的腿没那么值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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