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才子求财-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人,果然是有劣根性的。   
“我不是要你帮我收拾离宫的嘛!你在这里偷懒?”   
“冤枉啊!”他哪里敢偷懒,又不是想去地底下陪族长的祖先,“爷临走前吩咐我,帮他把书法、书籍收拾好放在书房里,我正在收拾,一刻也没敢停。”   
原来是这样!离歌盘算了一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决定,“你帮我去收抬离宫的后花园,我帮你们爷收拾书籍。”顺便看看他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阿呆不敢违抗女皇陛下的圣旨,忙不迭地奔向后花园。离歌懒散地翻阅着平芜的书籍、书法,按照分类帮他放到书架上。   
她的手不小心滑了一下,掉出来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像是他平日里用来习作的东西。她随意望去,却见那一页的标题用正楷如此写着——逃避饭钱之六大绝招。   
离歌好奇地往下看去,只见平芜逃避饭钱的六大绝招分别是:   
逃避饭钱头招:往去饭庄切莫打前阵,以免被小二认定为最终结账之人。   
逃避饭钱第二招:切莫主动点菜,避免主动结账之嫌。   
逃避饭钱第三招:切记慢食细咽,拖延时间直到终于有人忍受不了先结账走人为止。   
逃避饭钱第四招:离去时要夹杂在人群中,脚步要快而稳,切勿被小二抓个正着。   
逃避饭钱第五招:摸索银袋时需大气磅礴曰:“吾今日带银千两有余,然无碎银结账,尔等先行垫付,来日余回请。”(注:该招在同帮朋友面前只可使用一回,再使绝无灵验之机)   
逃避饭钱最终回:不去饭庄!   
离歌忍不住向后翻了几页纸,那上面记录的全是如何在外人面前装“财子”,如何在土财主面前显才学,如何将随礼的花费降到最低点,还有如何躲避官场朋友相约青楼的邀请等等等等。   
当初见到他在街尾卖那幅《凤求凰》,她只当他是一时手头紧,如今看来他一直都很穷,完全没有当官的威风。   
做官做到这份上,究竟是傲气还是傻气,连她也说不准。猛然间,她明白了过来,他之所以想当她的夫婿只是因为越族族长的身份在外人面前意味着无尽的财富。   
真的如此吗?如果真的如此,他恐怕要失望了,他还不知道吧!即便整个越族富可敌国,她依然穷得请不起丫鬟随侍身旁。   
等他知道真相,会不会想退婚?离歌突然觉得胸口像是堵住了什么东西,怎么会这样呢?她不是第一次失去未婚夫婿了,前两次她只是有些生气,并不觉得痛苦,这一次也该没什么不同才对。   
反正她注定了一生为族人而活,本不该有幸福的权利。不该有的东西绝不该去奢望,否则只会自找痛苦罢了,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嘛I!   
离歌默默地走进自己的殿宇,展开那幅破损后复又粘好的《凤求凰》。她不禁感叹:平芜不愧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或许他不及钦九州的智谋,不比那赋秋的潇洒飘逸,但定有他的风采翩翩。 工笔、心意皆让人感叹。   
握着他的画卷,她喃喃自语:“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祭佳人兮,不在这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那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原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这沦亡。”   
当年司马相如借琴诉衷肠,终于见到了卓文君私奔相合,开酒肆结良缘,一曲凤求凰,一段“文君当垆腥如涤器”的千古佳话感动了多少人的心。   
然后呢?然后司马相如欲娶茂陵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打消了他的意念。这一生她要做多少首《白头吟》才能换来真正的“白头不相离”?   
她——越离歌不想试也不屑去试。       
平芜拖着虚软的脚步往县衙走去,午饭……准确地说是已时的那餐饭完全没吃饱,想到一直要等到申时才有第二餐饭可以吃,他觉得自己简直要眼冒金星了。   
先去县衙蹭些点心填肚子再说吧!否则不等完成武后娘娘交代的任务,他直接就可以为皇“效命”了。   
“王大人!”   
“平编修!”县官大人满面笑意地迎了上来,“恭喜!恭喜!能嫁给族长这样出色的女子,是您一生的福气啊!”   
听到恭喜,平芜原本还挺开心,只是县官大人那声“嫁”让他的心中涌起阵阵不快。他身为男人,又是才子级别的有志之士,哪容尊严遭受这等摧残。“嫁娶本是双方之事,能嫁给我,也是她的福气。”   
县官大人听的不是滋味,到底是下官,又不便反驳,只得找话来搪塞。“平编修怎么不多在离宫帮帮越族长的忙?这里的事就交给我好了,您放心地回去吧!”   
平芜正色以对,“难道说帮族长的忙会比为武后娘娘效命还重要吗?”这里的人都怎么了,全都将她当成女皇般信奉着,她可没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富奢,跟武后娘娘相比可是天壤之别。   
县官大人也是越族人,容不得别人对族长不敬,“平编修,你从京里来对越州的民俗不太了解。在这里,越族族长的身份是至高无上的。她的才智、行为、决策决定着整个越族的兴衰,说句大不敬的话,在越族,她的身份与使命比皇上更尊贵。”   
有这么夸张吗?平芜一路奋力考学进入翰林院做编修,他读的是圣贤书,吃的是皇家饭。这么多年,他早已习惯了按照皇上的指示做事,以皇令为尊。   
不能忍受有人挑战自己长久以来树立的观念,他与县官大人抬起杠来,“我就看不出越离歌有何过人之处。”   
“你哪里知道?”王大人也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的偶像,“每任越族族长都要监守贫困,以族人的富裕为考量,只有全族人都富了,族长才能有自己的财产。 光是这一点,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做到?更别说还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了。”   
什么?什么什么?他刚刚说什么?   
平芜半块点心梗在喉中,几乎噎得喘不过气来。他猛灌茶水,点心没吃多少,水倒是喝了一肚子,这会儿可是彻底地饱了。   
“王大人,麻烦你将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他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心不肯相信,这残忍的消息绝对能杀了他的耳朵。   
县官人人不厌其烦地诉说着偶像的丰功伟绩,生怕漏掉一丝一毫。“我说越族族长每一位都甘于贫穷,都将族人的幸福驾驭在自己的人生之上,她们比活菩萨更加像菩萨。”   
说起这些王大人就感慨连连,像一个快要进坟墓的老人害怕把回忆埋进土里似的。“就以离歌族长的母亲来说,当年越族遇上涝灾,她没日没夜地站在湖边组织族人抗击灾难,连自己的儿子病重都无法回家。后来,她惟一的儿子病逝.她甚至连最后一眼都没能见着。那以后没多久,她就以性格个合为由休掉了夫君,也就是离歌族长的父亲,从此后独自一人带着离歌族长居祝你说说看,你说说看,她多不容易啊!”   
这女人不是有病嘛!平芜满肚子牢骚没处发,女人就是该在家中相夫教子,没事干揽下天大的责任做什么?就算世间人人夸你好,你自己就真的过得很好吗?   
啊呸!一群疯子!   
王大人哪里了解平芜的想法,他还一个劲地夸呢,“说起来,我也很敬佩平编修啊!”   
“哪里哪里!”他谦虚得一塌糊涂,心里暗自计较:我也就是才学比常人多了一些,人格比常人完美了一些,性格比常人随和了一些,风度比常人……   
“一般人愿意做族长夫婿都是想借着越族族长的威望为自己谋利益,所以参选之人非大商人就是土财主,像您这样的清官也肯前去,怎能不叫人佩服!真是佩服啊!”   
他没法风度翩翩,因为他已经被人惹火了。要不是误以为越族族长有着皇帝般的富有,他怎么会好死不死地跑去参选族长夫婿,更不会傻到把自己推进了火堆里尤不自觉。   
他绝不能就这样死在越离歌的手上,他得赶紧找个机会脱身啊!   
他的紧张不被王大人所察觉,人家再度昂起仰慕的眼神望向天外,仿佛那是神之所在。“我觉得这世上的统治者没有哪个能比离歌族长更伟大,她可以变卖所剩无几的家产去帮助越族贫穷的族民,自己宁可住在破得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的离宫内,这足以显示她伟大的情操。”   
平芜不自觉地抬高音量,“你说离宫平均每三个月就会倒塌一次?那上一次倒塌是什么时候?”   
王大人摸着山羊胡子,认真地想了想,“大概两个半月以前吧!”   
怎么会这样?他的黄金梦怎么会变成这样?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尊金菩萨在蹭掉表面那层金漆后变成了土胚子。世上哪有这种当权者,自己监守贫穷,坚决要让整个族人富裕起来。即便他日后有点儿小富,也要陪着她一起共苦不同甘吗?这未免也太残忍了吧?   
更残忍的是他竟然要住在随时会倒的破屋内拿生命当赌注?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青春与才华等待施展,他怎能就这样陪上自己的小命。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王大人,为了方便起见,你看我是不是重新搬回县衙居住,以方便为武后娘娘效命。”打着武后娘娘的招牌,王大人这点儿面子总是要给的。   
只可惜在这里,越族族长的面子大过天,哪还会输给武后娘娘。王大人拢起山羊胡子,笑容可掬地告诉他:“越族有族规,未婚夫婿必须在离宫住满三个月以接受族长和各位族人的考察、监督,这三个月内你不准外出,不准借故在外留宿,否则视为无视族规,轻则跪宗庙,重……”   
不用说了,平芜提起手掌打断他的话,怎么个重法他不想知道,反正迟早逃不过一个死字,他惟有想办法自救。   
如果……如果可以早些帮武后娘娘找到快乐,她老人家一开心升他做户部尚书,他再借着升官之名打道回京从此再不踏进越州半步,可不就彻底逃离她越离歌的魔爪了吗!   
好!就打定这个主意了。     
第五章         
“离歌!离歌——”   
远远地就看见一道青色的身影冲她奔来,越离歌不自觉地向后退了几步,怕奔跑的东西撞到自己。   
果然吧!来不及刹车的平芜直冲冲地撞上了前方的障碍物,撞得头上桑叶飞舞,“你……你怎么不拉住我?”   
“你没说。”她理直气壮地道,“作为越族旅长的夫婿你必须站如松,坐如钟,走路莫带风。否则轻则跪宗庙,重则……”   
“停!”又来了,这越族动不动就搬出族规,累不累啊?“我有事找你,你带我去参观越族的织锦技艺吧!”   
离歌挑了道眉,无语地凝视着他,直看得他不自在地主动招认为止,“我来越州的使命就是帮武后娘娘寻找快乐,快乐的手段就是织一件凤凰霓裳给她,如今虽看不到凤凰霓裳,也让我瞧瞧越族的织锦技艺,多少有点儿了解,我比较好向武后娘娘交代。而且我也想去山上看看鸟雀,或许能凑够百只呢!”   
简直是异想天开——她不理会,更加冷淡地收拾起手上的蚕丝,“你不会懂织锦艺术,看了也白看。”   
她怎能如此侮辱他这个才子呢,平芜来了气,更加坚定要参观织锦,“这是我被派来的使命,你作为族长有义务陪同我前往。否则……否则我就带着阿呆去!”   
“爷,不用了吧!我还有很多活没做完妮!”阿呆叫屈。   
以前他只伺候爷一人,虽然身兼数职,苦是苦了点儿,还不至于累到吐血。如今他一个人要清理有皇宫那么大的离宫,那简直是酷刑,随时都有累死的可能。偏生他是那种眼睛里不能看到脏东西的人,稍微有点儿脏,他就忍不住想拿手将它擦干净,所以——累死也活该!   
平芜正在赌气,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他就往外拖。难得他有如此魄力,离歌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放下手中的活跟着走了出去。转过头,她却不忘吩咐阿呆,“这里的活交给你了,做不完,我没钱吃饭,你也一样。”   
丢下阿呆,他们两人一路行着,沉默是彼此的主题。   
“你讨厌我。”   
连平芜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他不了解嘴巴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他就是说了。“第一次见到我,你肯用一锭金子买我那幅破掉的《凤求凰》,那时候的你很温和,就像菩萨。再见面,你知道我就是武后娘娘派来的官员,虽没有当初的亲切,却也没有敌意。如今我成了你的未婚夫婿,倒像是成了你的敌人,你好像很烦见着我。”   
该夸他感觉敏锐吗?不断与他相处,她就不断告诉自己:要讨厌他,要烦他,要将他从身边赶出去。潜意识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你呢?你真的想在离宫待一辈子吗?”没人想的,即便一时冲动愿意留下来,也不得长久。《凤求凰》之后便是《白头吟》了,她一刻也不敢忘记。   
被说到了痛处,平芜尴尬地别过脸不去面对,“至少我们相处一日,就愉快地度过一朝,好吗?”他温和地询问她,因为一天吃两餐的方式让他失去了争吵的力气。   
她不说话,不表示意见,只是走着自己的路。走在山涧,他才发觉她的脚步比他这个大男人还要稳剑身在穷人家,他年少时没少干活,虽身为才子却缺少才子的娇气,他不知道原来自己还不如一个身份尊贵的族长。   
她究竟是怎么走过这年复一年的山涧道路,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   
“离歌……”   
“叫我‘族长’。”这是规矩,即使他最终成为了她的夫婿,他也必须这样称呼她。族长需要威严,惟有威严才能支撑起数百年不倒的越族。   
平芜被她的严肃惹毛了,干脆闭上嘴也懒得理她。山腰间依稀出现几家人正在将织好的锦放进溪水中漂染,有位老人将染好的锦支起来晾晒,他做得很辛苦,干瘦的肌肉几乎缩成了一团——旁边的人都叫他“忘老头”,这奇怪的名字引起了平芜的遐思。   
忘老头,他需要忘记什么吗?   
见着离歌,忘老头支起弯曲的腰嚅嚅地唤了声:“族长。”其他人也跟着站起身向离歌低头行礼,此时的忘老头却仰起头望着离歌,开启发不出任何声音的嘴唇诉说着无法言语的冲动。   
那场景让平芜无法忽略,他拉了拉离歌的袖口试探地问道:“你认识他?”   
离歌先一步撇开眼睛以摇头作答:“不认识。”   
在来越州之前,平芜曾经在翰林院找过有关越族的资料,据说越族的族人都住在山脚下,惟有那些外族人才以山腰聚居,这也是区分越族人的一种方式。如此说来,忘老头并不是族里人?那他的眼神怎么会如此奇怪?   
“你不是要看织锦吗?快点儿看,过会儿咱们还要去山下瞧瞧。”她焦急地催促着,口气里的不耐烦让平芜有些惊愕。   
他的确不太懂织锦,但这些锦比起京里那些大商家的精品竟毫不逊色,由此可见若真能织出凤凰霓裳,定是献给武后娘娘最好的礼物。   
他手捧着锦细细端详,却没注意到忘老头已向离歌靠近,“他……就是你择选的夫婿?”   
“第三任未婚大婿,不知是否能长久。长久又如何,五年、十年……总有一天还是会分开的。”   
她冰冷甚至有些残酷的声音让平芜忍不住转头朝她望去,她这是怎么了?平日里对族人那么和善的她怎么会用那么冲的日气与忘老头说话?   
“离歌,跟老人家说话要心平气和。”在翰林院待长了,他连说话都带着学究的气势。   
离歌理都不理他,转身就要往山脚下走去,“你走不走?不走永远也别想看到越族真正的珍品是何模样。”   
这能算做威胁吗?平芜无可奈何地跟上她的脚步,他不住地回头望向那位老人家,只见对方的脸上徜徉着难以割舍的情怀。   
他们……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想要制成凤凰霓裳一定要抓到百种鸟雀吗?”   
向来以书为尊的平芜难得对书本知识产生疑惑,他怕自己抓不到百种鸟雀,一辈子都无法为武后娘娘找到快乐,更无法摆脱身边这个有人性、没人情的越族族长。   
越见到不同色彩的越族织锦,他越是被其精美所打动。心里不由得期盼起来,若是真的制出凤凰霓裳想必能从四品升为正二品,届时不仅武后娘娘快乐,他也会很快乐的。   
做美梦,他又在做美梦了——离歌虽然一言不发,但这绝不代表她看不到他的所作所为。每当他两眼冒金光,不用说准又在做美梦呢!害得她手痒地直想戳醒他那不切实际的梦幻。   
“你那是在做什么?”看他将手里的米粮撒在地上,她忍不住想要责怪他的浪费行为。   
“你这就不懂了,我是在撒饵,待会儿好逮鸟啊!”   
他很认真地支起竹篓编成的簸箕,再将四面八方撒下的种子汇集到它的覆盖面之下,等鸟雀落网,他只要轻扯手中的线,拽倒支撑的竹篓就好。   
离歌这才发现原来平编修是真的打算逮百种鸟雀回去织凤凰霓裳,“这能行吗?”感觉成功率不大,“你既然那么想逮到百种鸟雀,为什么不发动官府的衙役帮你呢?”   
他谨慎地观察着四周动静,为了不打扰鸟雀,他只得小小声地告诉她:“官府的衙役又不是成日里没事做,再说了,我这个人不喜欢自使唤别人,我若用人,一定会给那人满意的报酬。只可惜如今我手头无钱,还是自己苦点儿累点儿,能干多少就做多少吧!”   
想不到他堂堂四品编修还挺有人情味的,绝非那些横行霸道的螃蟹。冲着他把衙役当成平等人来看,她决定不失时机地帮他一把。她所谓的帮,就是在他的耳边大叫着:“有鸟雀落网了!快抓啊!”   
她的尖叫声吓得他赶紧拉绳,这一激动反而放跑了几只,好歹还算捉到三两只毛色不同的鸟雀,也算是小有收获。平芜将它们分类放在鸟笼里,继续布阿准备逮捕鸟雀归案。   
瞧他兴致昂然的样子,离歌反倒迷惑了,“喂!你好歹也是中原三大才子之一的平芜,从哪儿学来这些抓鸟、这野兽的方法?”   
“你很了解中原三大才子吗?”平芜捉了一把小米撒在地上,撒出童年以小米过日的记忆。   
“你可知道,中原三大才子之中,除了我,另两位都出自名门望族。那赋秋是无字酒庄的当家,无字酒庄负责宫里的美酒供应,光是宫中这一项每年便有几万两银子的收入。眼见着无字酒庄的美酒成为宫中御用,多少人花高价只为购美酒一瓶以作收藏,外界传有无字美酒,一滴一金的说法,料想所言非虚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