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瓶以作收藏,外界传有无字美酒,一滴一金的说法,料想所言非虚。
“钦九州家中世代为官,从先朝一直做到今朝,家中良田数万亩,乃是浙江有名的大户。他十六岁中状元,后主动归隐田园过着谋士的生活。传闻他每出一计,需千金以换。或许有些夸张,但可以想见他足以衣食无忧。”
相比之下他的日子可就惨多了,大概是被这过于宁静的山林震慑住了吧!他竟主动谈起自己的事。
“我出身贫寒,父母就是指望着我能出人头地,改变他们世代受人欺压的生活所以才送我去学堂的。说是上学堂,其实也就去了两年,后来家中实在没钱,我便买回书自己学,自己努力。你可知道,我爹死的时候只是一尾芦席裹身,为的就是省出棺材钱来供我读书。”
她不懂,身为越族族长,日子虽然不富足,但也不至于有所短缺,她无法想象连死都盼着孩子摆脱穷困是何模样。
他懂,那种刮骨之痛,他毕生难忘。“我是拿着爹的棺材钱上京赶考的,可是第一年我竟然没能高中。我真的无脸见娘,便在京城的破庙里住了下来,给人当小工赚点儿活命钱,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直到金榜题名时。”
在所有的考生中,像他这样给人做小工,住破庙最终还能连中三甲怕古往今来难以见到吧!只可惜,高中了又能怎样?
“我坐着轿子,一路敲敲打打地回到家乡,娘早在两年前就随我爹去了。我顿时失去了方向,不知道自己那么努力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爹娘过上好日子,为了摆脱贫穷——第一个理由已是不成立的一坯黄土,那第二个理由呢?
“等真的当了官,活在京里,我才明白这第二个理由是多么可笑。”他仰头长笑,笑自己的愚蠢,笑心底的自以为是,更笑世道愚人。
“因为无钱贿赂更高的官员,我被分派到最无油水的翰林院做最清汤白面的编修;因为无钱疏通官路,我处处受人排挤,久久无法迁升;因为无钱随礼,我被官场上的士大夫嘲笑;因为无钱交际,我被鄙作孤傲的才子,备受冷遇。”
还有什么是他没尝过的,当官?当官又有什么用啊?当官当到了这偏远山林抓鸟雀,堂堂才子的职责只在为武后娘娘找快乐,他居然还满心欢喜地等待嘉奖?是堕落还是腐朽,他已无从选择。
第一次听他谈了这么多自己的事,直到这一刻离歌才真切地感到她开始了解自己的未婚夫婿了,了解这个从名义上将要和她的大半生有所交集的男人。
“你后悔进入官场吗?”
“你希望我说后悔吗?”他反问,“你希望我是单纯的才子,还是翰林院四品编修?”
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无法给自己找到准确的定位。不知道是该做个清高自守的才子,还是为官不仁的贪吏。正是这番犹豫让他随礼随到手软,连当官都毫无方向。
我希望?
他的问题让离歌猛然间震住了,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想要和他划清界限,不想留有人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只因,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永远地消失在她的牛命里。
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啊!就像活在水中的鱼和长在崖上的松,永远也听不见对方心中的语言。
“你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与我无关。”
她霎时间的冷漠让他失落,“你这样冷漠地活着会快乐吗?”
“我的冷漠只对想要利用我的外族人。”比如:他。
平芜心中有鬼,惟有安定心神继续抓鸟,他告诉自己:对他而言怎样讨武后娘娘的欢心,怎样快点儿离开这鬼地方,怎样赚够银子置办家产方才更重要。
两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挣扎起伏,忘了彼此最初的约定。
阿呆望着面前的笼子,激动地直吞口水,“爷!你果然是爷,除了你,谁也做不了这么伟大的事,你的情操比天高,你的恩情比海深。”他伸手拎出一只毛色绚烂的鸟,直举到平芜的鼻尖跟前,“是红烧还是清炖?”
“炖你个头啊?”平芜拿竹笼敲他的脑袋,“这些鸟都是为了武后娘娘的凤凰霓裳抓回来的,你敢弄死一只就等于破坏武后娘娘的快乐,武后娘娘一不开心就会宰人,你就等着和鸟一起被炖吧!”他怎么会养了个这么蠢的下人,除了对银子和食物有脑袋,其它的事对他来说全是空白,名副其实的阿呆。
被爷的一番话吓住了,阿呆哆哆嗦嗦地抱紧笼子,生怕自己的小命跟着那些羽毛漫天飞舞,“爷,今儿个谁惹你了?”跟了爷这么久。 别人看不出来,他还不知道吗?只消一眼,他就知道爷正在气头上。
知道干吗说出来呢?他傻啊?平芜生气地白了他一眼,谁让他没胆瞪越族族长,只好拿他当靶子。
这一路回来,她理也不理他。眼睁睁地看他迷失在山林中间,差点儿被群鸟围困。
堂堂男人那么小心眼儿干吗?她不就独自走在前方,忘了他的存在,再回头只见他在鸟羽粪飞中折腾。她在放肆地大笑过后还不是去救他了吗!他干吗小心眼地一直不跟她说话呢?
发生了如此丢脸的事,他怎么可能不生气。平芜颐指气使地嚷嚷着:“阿呆,赶紧把笼子拿到中院里,咱们好好选眩该拔毛的拔毛,该炖来吃的也别客气啊!”
“哦!”听到吃,阿呆可来劲了,将笼子逐一放到中院里,他左右看着爷和族长,不知道谁才有资格决定是将这些鸟红烧还是清炖。
我是男人,我该有风度,我不跟她计较,因为此时此刻我需要她的指点、帮助——平芜掏了拽离歌的袖口,当是率先放下身段,“去看看哪些鸟雀的毛可以用来织成凤凰霓裳。”
看他如此低声下气,离歌只好放下架子走到庭院中央,“这只……毛色太差,你想吓坏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质太硬,你想戳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量太少,你想冻死武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毛色不纯,你想丑死式后娘娘吗?”扔掉!
“这只……”
“停!”院子里四处都是鸟雀在飞,她扔一只,平芜捡一只。当怀里盛满了鸟雀和……鸟粪,他终于受不了地放弃才子风范大叫起来:“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不肯为武后娘娘做凤凰霓裳啊?用得着想这种办法折腾我吗?”
哟喝!他自己像个傻瓜似的逮到鸟就往笼子里塞,连乌鸦都抓了一对,他还有理了是吧?离歌动了气,扯着嗓子喊了起来:“有本事你自己做凤凰霓裳献给武后娘娘,不要来麻烦我!
“你看看你,你是为子我在做事吗?咱们还不都是为了武后娘娘效命,你如此挑三拣四像什么样?”
不愧是读圣贤书的爷,说话的口气都与众不同。阿呆亮起崇拜的眼神盯着他,直等爷的威严战胜族长的气势。
只可惜大势已去,他再也等不到那辉煌的瞬间。离歌的眼中刹那间盈满亮光,冷箭迸出,“你想升官发财别拉上我,我不想做让你往上爬的垫脚石,我也不能拿越族全族人的命运陪你瞎玩。”
“你这是什么意思?”他不过是说了两句,她居然将这上升到政治角度,她到底想怎样?
既然已经说出口,离歌索性一次说个清楚,以免再兜来转去做无谓的挣扎,“朝廷对我们越族早有不满,我们所卖的织锦要比汉人多收三成的税,种桑、养蚕只能靠自己,一旦遇上灾荒不仅朝廷不会拨给救济,反而征收大笔的修堤税。就是你们这些汉人想尽办法控制我们,削弱我们。”
什么什么?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为什么她所说的一切他一句也听不懂?就像在听天外之音,感觉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朝廷……朝廷做事自有朝廷的打算。”平芜还想为朝廷辩驳,离歌已经先。步冲到他的面前拉住他的衣衫,气喘吁吁地瞪大眼睛,一副想揍人的模样。
“冷静!千万要冷静。”他一介书生,虽然干惯了农活,身体还不错,但也禁不起全族人的拳脚相加。
他越是这副熊样,离歌越是生气,“别再说那些无聊的话,你来越族不过是想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织锦技术。若不是你们……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失去爹。”不可以哭,不允许哭,她是越族族长,她担负着越族的兴衰,她不可以露出丝毫的软弱。
她猛地松开手,他控制不住地向后倒去,直跌在地上。仰望着她蓦然离去的背影,他只想知道,“你失去爹跟我有什么关系?喂!你把话说清楚啊!我堂堂翰林院四品编修,你怎么能随随便便推我,你不说清楚……你不说清楚我……我就……”
“你就怎么样?你敢怎么样?”她不屑地瞪着他,像在瞪掉了羽毛的鸟雀,“别忘了,我提醒过你,越族是母系氏族,在离宫的一切事都由我决定。”
他可火了,这么大的男人被小女子推倒在地,还被抵到无地自容的份上,为了堵那口气,他腾地站了起来,“在离宫一切事由你做主,出了离宫,你奈我何?”
“有种你就走啊!”她正等着这句话呢0我做主了,批准你在三个月考察期内离开离宫。”
不过是个小女子,怎能狂妄至此?身为汉人,习惯了男人当家做主,平芜说什么也要给点儿颜色让她瞧瞧,“阿呆,咱们回县衙住,永远离开这个随时可能倒塌的离宫,我才不要当什么越族族长的夫婿呢!那等于一辈子都要坚守贫穷。”
他知道了,他全都知道了。离歌深吸一口气,平息体内淤积的惊异。她早该料到他一旦知道真相会有何反应,为什么真的面对这一刻,她竟有些伤感?
走就走吧!她不需要夫婿,从来就不需要。她是女人,女人就该照顾好自己,绝不能为了一个男人而心酸,“你走归走,我可跟你说清楚了。阿呆是你典当给越族的,你说带走就带走,你当越族是容你随意戏耍的地方吗?”
依她的意思是:阿呆得留下,而他要滚蛋?岂有此理!平芜红眉毛绿眼睛地找阿呆的麻烦,“说!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县衙?”
面临生死关头,阿呆可是一点儿都不呆。爷身上没剩多少银子,在县衙吃住都有消耗,相比之下虽然离宫的伙食差了点儿,但至少还饿不死——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那个爷,阿呆做了一辈子下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要忠诚。既然您将我抵给了离歌族长,我就是她的人了,她要我往东,我不敢朝西。她要我往北,我不敢……哦!痛啊!”
平芜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直砸到他的嘴上,“少给我找理由,你以为离了你,我就活不了了?我照样活得好好的,我要气死你们!气死你们!”他孩子气地嘟囔着嘴背上考学时用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轰陋—
闪电伴着轰鸣的雷声一阵紧跟着一阵从他的头顶划过,真的要趁着雷雨之际离开这里吗?
“我……我要走喽!”
身后别说挽留的声音,连半点儿声响都没有。平芜不甘心地再度提高嗓门:“我真的要走喽!”
有一道比他更大,更响亮的声音拔地而起:“阿呆,咱们吃饭吧!”
吃饭?他们居然要吃饭了,那他到底还走不走?平芜很没骨气做出艰难的决定,只要他们开口挽留他吃完饭再走,他就决心不走了。
“今天吃鸟肉汤,最新鲜的鸟肉——才剥了皮的鸟肉。”
今天离歌的声音格外亲切,比鸟肉更让人感觉新鲜,听得平芜更加不想离开了。
“我……我肯定走哦!我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我……我走了!”
阿呆喝下第二碗本来属于他的热汤,扬起足以气死人的笑脸冲他招招手,“不送了,有空回来看看!”
“记得关上大门。”离歌低头喝汤,连看都不看他。
轰陋—
大雨倾盆,浇湿了平芜留恋的心。
第六章
“快开门啊!赶快开门啊!”
平芜站在县衙门口不断地拍着门板,浑身浸泡在雨水里,他冷得像掉进汤里还带着羽毛的鸟,“我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你们赶快开门啊!”
门“吱呀”一声开来,露出半张小鬼的脸,“原来是离歌族长的未婚夫婿啊!你找我们王大人有事吗?”
废话!如果不是要命的事,他干吗冒着雷电交加的大雨赶到这里?
“你好像淋湿了哦?”管家依旧啰啰嗦嗦地唠叨个不停,冻得平芜鼻涕连连,还得顾及才子形象,不停地跟他打着哈哈。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管家终于看到了可怜的平芜,“你是不是很冷啊?如果你真的很冷,就进来喝杯热茶吧!我这就去通知大人。”
“不用了。”他已经冷得快要没感觉了,估计再跟王大人寒暄一番,他就要直接进棺材用不着再活了。“我以前用的厢房还在吧?我这就回房休息,没事不用招呼我。”
“那个……那个平编修……平编修……”管家跟在后面唠唠叨叨,平芜懒得跟他啰嗦,快步向后院走去。抬眼却见原先整齐的厢房已经夷为平地,空荡荡的场地上别说是休息的床榻,连避雨的墙角都不剩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平编修眼睛瞪得比牛大,“怎么会这样?我才几日不见,这里怎么就连栖身之地都不剩了,这也太……太不可思议了吧?”
管家清清嗓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着面前的壮观景象,“平编修来了以后,王大人觉得这后院的厢房实在是破得不能见客,便狠下心来想好好修缮一番。这不就破土动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嘛!”
平芜合上嘴巴,不想再让雨水冲刷自己快要崩溃的神经。他现在不求别的,只求一杯热茶,一处栖身之地,好歹不能雨夜宿街头吧0那找另外的地方让我落脚吧!”
这一次轮到管家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平编修,你跟我们这些下人开玩笑吧!您可是越族族长的未婚夫婿,这三个月里说什么也该留在离宫,怎么能随便跑出来呢?快点儿回去吧!要是惹火了离歌族长,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越州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每个人都怕她,都担心她会生气?哪有这种道理,居然让他这个四品官围着女人转,简直是气死天下男人了。
“我已经决定不当这个越族族长的夫婿了,我再也不怕她了。”
“什么?”所有的下人在一瞬间冲到了他的面前,像看着午夜魔鬼一般瞪着他,完全不加掩饰,“你竟敢拒绝族长?”
平芜的心漏跳了一拍,男人休妻都是常事,他不过是退婚,不至于要命吧?“我就……我就拒绝她了,你们怎么着吧?我就不信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越离歌或许不会吃了他,但他面前的这些狮子绝对不会放过他。扫把、碗、碟子……所有能扔的东西全部扔了过来,毫不给面子地砸到他的身上。
“你们干什么?你们这都是在干什么?”居然敢砸朝廷命官,他们不要命了吗?
众人义正词严地冲他嚷道:“你敢对我们族长不敬。砸你还算是轻的呢!只要让我们看到你一次,我们就揍你一次,直揍到你向我们族长道歉为止。”
不至于吧?他可是中原大才子,居然要遭受这样的教训,这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啊?简直是……
别简直了,还是保住小命要紧,逃吧!
什么叫抱头逃窜,平芜终于有了最鲜明的了解加体会。
屋漏偏逢连夜雨——如今,平芜连夜雨倒是赶上了,别说是漏屋,他的头顶连半片瓦都没有。
去客栈,他银袋里没有银子;去借宿,知道他从离宫逃离出来,不但没人让他投宿,还会锅碗瓢盆,全数出炉。
混身淋得湿漉漉的,夜风吹过,他冷得直哆嗦。再这样下去,用不着与越离歌退婚,他便会死了,到时她可以直接升格成望门寡妇,手续简便,规格齐全。
在黑暗中摸索,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停在了离宫的大门口。半夜三更,门怎么没上锁?不怕遭小偷吗?哦!他忘了,以越离歌族长的身份,哪个不知死活的小偷要是敢闯空门,绝对会被所有越州的百姓海 扁一通,就如他现在这副模样。
雨一直下个不停,温暖的家就在前方,要进去吗?
凉风吹过,冷得他连连打了几个喷嚏,肚子饿得慌,连胃都感觉都在颤抖。算了,这里是母系氏族,男人软弱一点,没有哪个女子会看笑话。他就钻进厨房弄点儿东西吃,吃饱后就离开,再找个地方等待全新的一天。
心里的这关闯过了,他连滚带爬地进了离宫,按照熟悉的方向走进厨房。哟喝!阿呆这小子还真有良心,居然留了一锅鸟肉汤给他,是不是猜到他会半夜回归啊?
实在是饿得不行,也不管这鸟肉汤冰冷得可怕,他咕噜咕噜灌个饱。哇!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鲜美香嫩,要是热气腾腾地喝上一碗,那简直比做个正一品还爽。人不能太贪心的,平芜安慰着自己不平静的心情。
嫌光喝汤还不能饱,他抓起鸟肉啃个干净。阿呆和越离歌那个母夜叉还真是很浪费喛!居然只喝汤,半点儿肉都不吃,要不是他晚上偷跑回来,这锅肉可不就白煮了嘛!
吃饱喝足,平芜识趣地打算赶紧离开,万一撞上越离歌,他可丢不起那个脸。只是,好像吃得有点儿太饱了,他竟然觉得晕晕沉沉,有点儿想昏睡的感觉。
呼呼呼——
他还真的昏睡了过去?离歌背着双手晃晃悠悠地从回廊的那头钻出来,正好看见他昏睡在地上。
这小子真的很没良心喛!也不想想是谁帮他把门打开,放他这条流浪狗回家的,他居然毫不感恩,连声招呼都不打,吃光就想擦嘴走人。
“喂!你不是要走吗?怎么到现在都不走?快走啊!”她生气地拿脚踢踢他,想借此将他踢醒,“你不是很厉害吗!干吗还要回来?现在都已经回来了,也吃饱了,还赖在这里做什么?我可没准备你的床哦!快点儿去做你的四品编修啊!”
都这样说他了,居然一点儿反应也不给。他是不是淋雨淋得皮变厚了?离歌狠下心来拍拍他的脸颊,坏心眼儿地想要将他打醒,“喂——”
糟糕!他的身体怎么会涌上不正常的高温?皮肤还开始涌起淡淡的五色,这分明是中毒的反应,莫非他……
离歌走到盛鸟肉的罐子跟前,只消一眼,她就开始咆哮:“阿呆!”
“什……什么?”阿呆睡得正香,突然被狼吼惊醒,吓得他四肢无力,手脚冰凉,“族长?旅长,你找我?”
离歌激奋地将原先装鸟肉的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