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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道艰难gl-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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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采雅并不因为王霁的情绪生气,声音仍是温和。

    “师姐迟早是要和束素姐姐回苍平去的,她哪里陪得了我。而且,若是遇人不淑,还不如不嫁人来得好。”

    王霁撇了撇嘴,却没有从晋采雅的怀抱里挣出来。

    “若是你不喜欢重山,不日日泡温泉也可以。听上一代女王说,那泉水有眼,埋于冰内,藏在山腹,我去取来,送你一世。待百年后,再由我重山后人取回。”

    晋采雅指了指天上的云彩。

    “只是到时候,没有霁儿陪着我一起看它了。”

    “你和采乐一样笨,不,比她还要笨。”

    王霁瞪了她一眼,埋在晋采雅胸前,小声地抽泣起来。

第46章 军营() 
李虎自从病好了之后,常常揣着个暖和的铜汤壶,大摇大摆地在街市上晃。他脸上表情总是美滋滋的,意气风发,仿佛刚娶了天仙般的老婆,又或是得了一笔横财。为这事情,李虎那只剩下光秃秃的墙壁的家里还被贼盗过两回。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神气。

    “虎哥,你真的见过盈王爷么?”

    若是当一两个人这么问起他来,李虎就会把胸脯拍得砰砰响,脖子也梗起来,红光满面,又气势十足地点头,好像真的成了山中的猛虎般。

    “那可不。我和盈王爷手底下的大将是拜把子的交情,自然是见过真人的!那场灾难,啧啧,真是九死一生的事儿,可我李虎命硬,托了王爷的洪福!”

    李虎说到一半,周围同样经历过的人就会心有余悸地点点头。

    此时,他便更加神气了,仰着大声头道:

    “但凡有天仙一般善良聪慧的盈王爷在,我们有什么好怕的?和你们说,那样的美人,光是看上一眼,就觉得自己白得了十年寿命!更不用说,盈王爷还是菩萨心肠,一点不顾及自己的身体,为了咱们的病症是一门心思冲上了那冻死人的雪山呐!这才换来我们这些人的小命!”

    见附和点头的人更多了,羡慕的目光也撒了他一身,李虎心里飘飘然,高兴不已。

    有这样记挂百姓的好王爷在,他们一定能平平安安地享福一辈子!

    明束素从楚羽手里拿过兵符的时候,内心意外地没有一丝波澜起伏。

    于是她披着张牙舞爪的红袍子,骑着一匹上等良马,郑子和青彦各骑一匹黑马,领着二十二个好手,不快不慢地向绛雪州边界的军营驰去。

    路上,明束素望了一眼身侧,那儿空落落的。

    这是第一次,她的身侧没有任何人,所有人都在她的身后。而明束素的身上,带着兵符,那象征着一支属于她的军队,是她今后强大的根本。

    明束素有点兴奋。

    此刻连半分对百姓,对风清嘉的思念也没有。

    她摸着手上的佛字珠链,畅快淋漓地笑了起来,先生,想来扎头在熟悉的案牍工作中,也十二分地安心吧。

    明束素已经为了这一刻筹划了许久。

    这一路,从苍平到廪余,生死关头也走过几趟。明束素不是没有害怕过,犹豫过,但她不可能放纵机会溜走。

    十年前,明束素被风清嘉留在苍平,她就知道,她只有正大光明地拿着兵符,一步步登上皇位,用自己的手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这一条路可走。

    至于那张宝座意味着的孤家寡人,明束素当时认为,反正她已经没有什么好失去的。即使是现在,她的想法依旧没有变。

    因为,先生一定不会再舍弃她了。

    所以,她一样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

    明束素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

    明子染有名正言顺的皇帝身份,明子元有肯豁出命去帮他筹谋的深宫太后,楚羽若有心造反,手里有兵,又能扛起光复前朝的大旗。在这场王位的角逐中,她是最弱的那一方,甚至不被考虑在候选人中。

    所以她必须利用自己拥有的一切,也必须敢舍弃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手腕上珠链清凉如水,这对明束素来说,足够。

    她轻吻了一下那圆润饱满的珠子。

    楚羽给明束素的军队人数不多不少,三千。

    整个绛雪州有两万兵马,是七州中最多的。三千人是储备军,包括乡勇,平日里驻守在三个主县和十余个乡中,保卫平安,操练并不多。一万五是常驻军,驻守在绛雪的边境,他们是直面冰霜和剜族的第一道防线。还有两千,是每年服役的普通百姓,他们在储备军和常驻军之间。

    明束素手里领着的三千,是常驻军中较好的军队,胜绩多过败绩,有些自负,老兵也多,并不好管,但做他们的主将,最多被鄙视欺负,决计不会丢了性命,若是有些手腕的,能打好关系,轻松领点功勋并不是什么难事。

    楚羽几经衡量,做出了这个对娇弱的贵客来说较为客气的决定,而后便收到了一件来自风家价值颇高的“礼物”。

    若真的能造出几件鲁圣新研究出的武器来,实在是太美妙了些。

    明束素到达军营的时候,夕阳烈得似火球,在云端上悬悬欲坠,仿佛随时会咆哮着滚下来,肆意喷洒怒火。这景象在绛雪很寻常,空气稀薄的地方,夜晚星星特别美丽,触手可及,但滚热的太阳也就更加狰狞可怕。

    一如这儿的人们,纯良简单,又武力至上。

    尽管如此,脚下的冰雪没有半分融化的迹象,反倒漫漫地铺散远去,越远越厚,越远越高,间或裂开一道骇人的口子,据说剜族的人民长久住在那恶劣的环境中,手中杀人的弯刀,也制成了冰裂般的可怖模样。

    明束素停下了马,面前是一排十二个士官,早早地等待她的到来。

    消息显然十分灵通。

    “参见盈王殿下!”

    他们单膝跪地,给予最高的尊重,但明束素却轻轻地皱了皱眉头。

    “军营内,我并不是什么王爷。”

    明束素拍了拍自己的坐骑,扬出一个笑脸,侧对士官们的轮廓却线条冷硬。

    下马威?

    “王爷曾救治寻鹿县民,我军不少士兵都有家人在县内,一声王爷,为得是感恩。此后,便是明将军!”

    那些士官交换眼神,仿佛串通好了一般大声答道。

    声音穿过了厚厚的冰层,撼得明束素鼻尖冒汗。

    她瞬间明白了,这些军人,意志坚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也太过有主见,她若想让他们心悦诚服地效力,怕是十分艰难。

    只是,若是简单,那还用她做什么?

    明束素可不是害怕挑战的人。

    骨子里,也没有流着懦夫的血!

    “好。既然你们认我是你们的将军,那么,召集全军,演武场!”

    明束素转了转眼珠,举着兵符,肆意一笑,她面上的明媚灿烂前所未见,眸子里的冷光染上淡淡的兴奋感,美得似是桃花树下睡醒了的妖。

    士官们交换了一下目光,安静地退了下去。

    青彦和郑子站在明束素身后,各自猜测他们共同的主人脑袋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演武场简陋而坚固,和楚府内的设施一个风格。

    明束素站在最高处,束起的长发让她有几分少见的潇洒气质。

    底下是她的三千军队,每个人都抬起头,试图望清楚自己主将的脸。

    听说是个罕见的大美人儿呢。

    不知到底有多美。在军中呆久了,只觉得母马都分外好看。

    “我,明束素,自今日起执掌此军。”

    明束素站得笔直,声音不似往日妩媚动人,冷得比外头堆起来的冰雪还要硬气。

    “喏!”

    美人声音还挺大。

    “而今,本将军要做三件事:一、重选士官!”

    明束素说到这里,感觉到有十二道杀人的目光从底下传来。

    那正是之前热情欢迎她的士官们。

    她内心吐了吐舌头。

    犹如少时。

    “二、重选士兵!”

    明束素的声音落下之时,底下就以最大的反驳声回应。法不责众,况且能制止的士官刚刚被她得罪了个精光。

    新官上任三把火,可这火,不能把把都烧他们的底线吧?

    “三。”

    明束素嫣然一笑,挥手洒下数十片薄薄的金叶子。

    那些东西加在一起分量不轻,但她的背脊仍然挺得十分直,颤抖的手放在背后。

    本该出现的哄抢场面被士官们掐死在摇篮之中。

    他们心中再清楚不过,如果真的闹起来,就会伤到这支军队的根本。

    夕阳下的金光格外漂亮,然而除了重重的口水声外,并没有一个人敢真的伸出自己的手。

    “三、重选将军!”

    此言一出,底下鸦雀无声。

    明束素满意地点了点头。

    所有的士兵脑子里都是一个相同的意思:

    他们的新将军是个疯子。

    哪里会有人一上来就把自己推到不能下台的位置去?

    “现今,共有十二位士官,分管十二伍队。重选士官,意味着每一伍队可以自行推举出一个人来,挑战现有的士官。同时,现有的士官之间也可以互相挑战,赢了的一方可以接管对方的伍队!本将军手底下的亲信共有二十四人,他们也会加入,输了,便从最低级的士兵做起!”

    明束素的声音响彻整个演武场。

    “重选士兵,并不是说你们不够格成为军人。而是,每一伍队在新选出的士官代领下,互相挑战,分出列次!”

    明束素诡秘一笑,然而她站得太高了,以至于没有人看到。

    “重选将军,意思是。。。。。。”

    明束素的话尾掉得高高的,像是一条不知何时会落下的鞭。

    所有士兵都仰疼了脖子。

    只见那人,日光照耀,有如神祗。

    “本将军领着最差的伍队,与最强伍队打一仗,若是输了,兵符拱手相让!”

    那么单薄的一个女人,她的声音却清楚地传到了每个士兵的耳朵里。

    郑子只觉腿软。

    太、太他/妈吓人了,他没想到,盈王爷能疯成这副模样!

    若是风贵女在这儿就好了,她一定能阻止这种情况的。

    “那么,先从士官开始吧。”

    明束素一步步走下了高台,从容不迫地捡回了金叶子,也让士兵们看清楚了她的模样。她晃了晃手里的黄金,挑衅一笑。

    “输的人,得金叶子。”

第47章 番外五春风() 
入宫的第三年末,在未出阁的贵女中,我已经算是老姑娘了。

    而今是冬初,明束素却像春日里的嫩绿柳枝似的快长起来,一双潋滟眼眸,与她第一次见面时相较,更浅更清亮了,笑起来的时候,活像是书中写的青狐妖。她过往的那些不好经历一点点淡化,顽固的则被埋进深处,投下石子时,再也不会勾起涟漪。

    除了身体的成长外,学识上她也掌握得太快太好了,以至于偶尔,我甚至有些嫉妒。

    这世上能让我嫉妒的人不多。

    而让我又嫉妒又喜爱,愿意把她捧到天上去的只有一人。

    “主子,皇后召您一同用晚膳。”

    我记着这句话,换衣裳时冷不丁地就想起前几日太子明子冉往这里送的东西,只觉心烦意乱,连应付的笑脸都懒得挂。

    太子与我同岁,然而太子妃却迟迟没有定下人选。

    父亲送了信来,大意是任由我选,风家名声在外,不需我刻意逢迎。

    然而婉拒却是最麻烦不过的。

    新政惠看上去与我进宫时没有多大变化,宫里的女人总是格外珍惜自己的容颜,即便是宠冠六宫的皇后,也不会在这一点上疏忽大意。

    明子冉则深沉了不少,这几年皇帝放了不少权与他,又特地送他去军营锻炼了两年,他看上去已经是个合格的继承人了。

    我打起精神,落座时瞥见楚宫的侍女在门口一晃而过。

    不知为何,我抿了抿唇。

    晚膳用时十分静谧,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需时时停下,仔细应答的场景。

    我心下懊悔,不该在来前垫了食物,这会儿珍馐美馔就在面前,却不能一一尝到,实在可惜。所幸皇后太子也用的不多,他们的心思不在吃饭上,而在于观察我的反应。

    而我呢,多数时候只是在听更漏的响声,笑得弧度都未曾变过。

    世家子女大多有这样的本事,整日表情都是一个样子,叫人猜不出他们真正的喜好。

    想来皇后对我这本事十分满意,用完饭,她便让太子陪我在花园转转。

    在宫里的第一年,我为了更好地给明束素授课,已经把这个地方逛了个透彻,以至于随意点一两株花草,我都能说出二三典故来。

    除了负责打理的花匠,想来是没有人比我更熟悉这地方的了。

    “清嘉贵女喜欢梅花?”

    明子冉回头问我。

    他走在前头,太监侍女跟在后头,而我连行步的速度都要掂量。

    “家母喜欢。”

    我的语调不疾不徐,也不算太恭敬,毕竟名义上我当了他几年的先生。

    “梅者高洁,不与众花争春,偏爱冷清,亦不求人喜欢,确有独特品格。”

    “梅总让我想起前朝的一位佳人,她被纳入后宫,尽管貌美却不受宠。父皇攻入苍平时候,她焚了自己的园子,随后上吊自尽。旁人夸她守节自持,我却不这么认为。花儿总是需要有人看护的,她看护不了了,便觉得落入他人之手定为亵渎,心胸狭窄,怨不得不够受宠。世间之事,不到结局,说不清好坏是非,清嘉贵女说是不是?”

    明子冉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他比我高一个头,缺一爪的龙纹威严地爬在袖口。

    “海纳百川自然是高境界。”

    我点头,选择这种事情向来奢侈,若我不是风家之女,若我不是父亲掌中之宝,此时哪里需要明子冉问我是不是,他只需摘下花别在我鬓边,宣示主权便罢。

    “只是有一点清嘉服她,随心而为。”

    “是,她自然是随心了,只是可怜了那园子。”

    明子冉眯了眯眼,他生得不似明子染阴柔好看,也不似明子元出尘灵动,威严中正的气质与动作甚不相配,反倒有一丝滑稽。

    “太子有惜物之心是黎民之福。”

    我随意回了一句,而后望了许久天色,道:

    “晚霞昭示明日这儿晴好。然而千里之外的情况,却不能推断知晓,或雨或雪,谁也料不准。太子不觉得这甚是有趣么?”

    明子冉顿住了,他的眼眸里浮上一丝怒色,过了这么些年,他收敛情绪的本领仍是没有长进。我往后轻轻退了一步,正好撞在一块石子上,伴着惊呼声,我果然扭了脚。

    御医上药的时候有点疼,但也有了借口修养半月,我估摸着这一扭挺划算,尽管应对得消极了些。

    刚被人抬进门,我就看见明束素和她亲手做的一盒糕点冲我一起微笑。

    我闭上眼睛,试图装死。

    要是给病人吃那种东西,实在是折磨。

    “先生要修养多久?”

    明束素坐在椅子上,问抬我的小太监们,一面扣住我的手腕,轻轻摩挲。

    “母后和太子哥哥一定内疚极了。”

    我无奈地张开了眼睛,正好撞进她设下的桃花潭水里,浮沉不已。

    “御医说至多半个月。谢过皇女关心。”

    明束素掩唇一笑,留下几句冠冕堂皇的话便走了。

    她那日穿得是淡紫的暗纹碎花长裙,本该因为老气而显得违和,可明束素就是长得好看,硬是将它反转成了华贵高雅。

    只一眼,我就记住了。

    我晚上难得做了梦,裹得死紧的衣裳下,白瓷一样的肌肤不知是我的还是她的。

    第二日我找来一件紫色的衣裳比较。穿上身的时候,侍女们都觉得好,说什么比起往日素寡的便服来更显颜色,我终是不满,索性找人烧了它。

    我的嫉妒与日俱增,任性也是。仿佛我和明束素掉了个个儿,她越来越成熟聪明,而我却是越活越狭隘不晓事了。

    隔日,我收到了父亲的来信,离我回家只剩一月。

    我想我知道反常的原因了。

    明束素停了我的课,但她每隔几日便来我这里,偶尔拽上明子元,偶尔带上明子染的礼物,偶尔她就是出现在门口,任哪个宫人也不敢挡她的路。

    我莫名地有些怕她,亦觉得没什么好教,便按着圣上原来的旨意指点她音律琴学。

    这一个月的事情格外得多。

    我忙着养好自己的脚,而整个苍平皇宫忙着准备明束素的十四岁寿辰。

    皇城内外一片欢喜,偏我对着镜子的时候,感叹岁月薄情。

    然而那一日终是来了。

    “先生,今日是我寿辰。”

    明束素携着冷风一溜烟地摸进了我的房间,我揉了揉眼睛,自己掌上灯,打了个呵欠。

    “我晓得,皇女十四了,是普天同庆的好日子。”

    她的语气兴奋而热烈,我的声调平淡且漠然。

    三年的时光对她来说太慢了,对我来说太快了。

    “先生?”

    明束素把披风摘了,随意放在桌上,坐在我的床边。

    而我只穿了亵衣,站在点好的灯旁,无奈地做不了任何动作。毕竟我总不能和明束素抢地方坐,若是也坐在床上,则太不庄重。

    “穿我的披风,不然会冷。”

    明束素眨了眨眼,她的手抚过我的缎面被褥,似是在命令,又像是请求。

    “或者先生可以坐到这儿来。”

    我被她盯得有些窘迫,幸好面具戴着,看不大出来。

    “怎么想到来这里了?”

    应该不是礼物的事情。

    前几日我已经托人送去了楚宫。一幅人像,我反反复复画了三个月,才把观音菩萨的脸一半画成了她的,那样既不太突兀,又显得有心意。

    明束素随着新政惠礼佛多年,她起码不该讨厌这礼物。

    “先生没有出席宴会,束素有些惦念。”

    明束素见我没有动作,索性直直地走了过来,刚刚攫住我的呼吸,却一转向,拍去披风上剩余的雪花。

    明束素生在冬日,每逢她寿辰,便是一场大雪,紧随着的,便是丰年。

    果然是天命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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