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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动的声音。
他父母和他们的两个房间之间没有门。他走到楼梯口,穿过父母亲的
房间(她姊姊半夜回来,得爬过睡着的双亲),到她那边去。她穿着黑色的
衬裙,站在镜子前化妆。“拜托啦!”她说话姿态优雅,“你不会敲门吗?”
他含含糊糊说了点什么,觉得自己脸上显露了某种笑容,咄咄逼人却又无限
委屈似的。这些日子以来,一看到他姊姊,即使是远远的,脸上自动就出现
这种笑容。他坐在她床沿上。“拜托啦!”她又说道,把床上放着的黑色内衣
挪开。她在那仍像小娃娃一样胖嘟嘟的雪白肩膀上套了一件簇新的晨衣,桃
红色的。她扣上了扣子,然后继续涂口红。
“你要去哪里?”
“看电影,你要不反对的话,”她声音尖快。这种轻佻的说话方式是她离
校后才养成的,他知道,那是用来对付一切男人的,但为什么要对付他?他
坐在那儿,脸上可能挂着那个丑恶的笑容,挥之不去。他注视那美丽的女孩,
头上梳了个新发型,正在眼圈上画上浓浓的黑圈。他想到了他们两人如何形
影不离。在夏天。。对了,他想起来了,就是那样。整整一个夏天,他们一
起去找朋友,逛公园,上动物园,看电影,他们成了好朋友,成了盟友。然
后突然间,黑暗降临。在黑暗中诞生了这个冷淡、轻挑的女孩,她讨厌他。
“跟谁去?”
“杰姆·泰勒,你要不反对的话。”
“我为什么要反对?我问问罢了。”
“多知无益,”她很满意自己这种轻松的对话方式。他觉得自己刚才和比
利交谈,从中学了些东西。像她一样,他也向前逼进一步,带着与她平等的
语气或口吻,虽然十分不习惯,问道,“老杰近况如何:我好久没见到他。”
“哦,弗烈德,我要来不及了。”她这样脾气暴躁,表示她已化完了妆,
要换衣服了。她是不愿在他面前换衣服的。
笨蛋,他心想,露齿笑笑,想到另一个她,他的夜晚女郎。她穿衬裙,
或什么都不穿的样子,难道她以为我不知道吗?想到了在黑夜里隔板后面所
发生的,他握拳砰一声敲了一下隔板,笑出声来。她转来转去,说道,“哦,
弗烈德,你叫我受不了,受不了。”从以往的姊弟经验,这表示亲见甚至对
等的关系。她打住了,换上了一副甜美的笑容,说,“弗烈德,拜托,我要
换衣服了。”
他离开她房间。穿过父母亲的房间时,看到他母亲摆在床边的羽绒拖
鞋,这才想起本来是要和他姊姊谈论佛特斯球太太的。他发现自己的可笑,
他姊姊当然是会假装听不懂他的意思。。想到这儿,脸上羞愧的笑容变成了
残酷野蛮的表情;杰姆,你瞧着吧,除了“你不反对吧”和“拜托啦”之外,
你从她身上什么也得不到,我对我可爱的姊姊可是认识甚深。。他在房间里
无法做功课,姊姊走了之后仍定不下心来。她刚才连砰了三个门,高跟鞋笃
笃笃,吵得她父母亲在楼底下店铺对她大吼。他想到了佛特斯球太太,可是
她那么老。其实,在他记忆中她一直都是这么老。有时候有些老女人在下午
来找她,她们也是妓女(娼妇,婊子,坏女人)吗?她,她们,在哪里干这
勾当?几乎每天半夜都上门的那个臭老人又是谁?
他坐在那儿,楼底下冒上来一股一股的酒精味儿,他心中想起了那老
头子的汗酸味,以及老太太的香水味。房间里充塞着的酒味叫他联想起(由
夜晚的某些记忆所勾起)佛特斯球太太房间的气味。他强烈的幻觉告诉他,
从他坐的地方,他可以千真万确的闻到她房间的气味。
比利一定搞错了,她不可能还玩那玩意儿。这么老了,谁会要她?
一家人每天晚上在酒铺关门后才吃饭。通常坐下来吃的时候已是10 点
半左右。今天晚上吃的是煮腌肉和烤豆子。弗烈德不经意地说,“我刚才出
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去工作。”说起这个不知羞,不知耻
的女人,他注视双亲的脸孔,看看有什么反应。他们连眼神都没交换一个。
她母亲一手拢了拢淡褐色的头发,手上沾了点油渍,说道,“可怜,希望她
的表演还顺利,工作嘛,到了冬天一定有时候很清淡。”听到表演这个词儿,
他心中再度燃起一股怒火。想到父母亲多年来这种堕落的作为,竟连个对不
起都不说一声,他一定得把事情弄清楚。父亲开口了,他满脸红光,一定是
从柜台下藏着的酒杯中偷喝了酒。“有一两次在她表演前,我在海口街见到
她,真替她难过,不过我猜她一定早习惯了。”
“习惯了才好,”丹德利亚太太边说边把盘子里剩余的豆子焦碎碴推给她
丈夫。
他用烤面包的硬边挖出豆子。她问道,“为什么不用汤匙?”
“为什么不可用面包?”他反问,一双威士忌眼带着不服看她。她不理
会。
“那,她的地方在哪儿?”弗烈德问道,不在意的。想通了,她一定有
个地方。
“在潘德街那边一个新开的夜总会。史宾斯先生说租金又涨了,她现在
又需要有个电话,其实,他的话不晓得有多少是信得过的。不过他倒老是说,
不用他帮忙,她也什么都做得来。”
“一个字也信不得他的,”丹德利亚说。他酒足饭饱,身子往后一靠,胸
前一堆圆鼓鼓的肚子。“他说他在武士桥的灰茎饭店当守门人,其实啊,这
些年来,他一直都在那家脱衣舞厅人肉场守门,就在她新搬的那条街上。多
年来,他一直就是在那儿工作,那脱衣舞场的前身是夜总会。”
“大可不必,对不?”丹德利亚太太倒了第二杯茶。“我是说,干嘛要扯
谎,人人都知道,可不是?”
弗烈德心中又极度不满:说得对,但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
客”,他从前一直都没听懂他们这个肮脏的词语的意思)扯谎是有他的道理。
他倒希望他父母现在扯个谎,不要来来去去谈论这个多年来就在他们头顶
上,已成为他们生活一分子的可怕女人。
他埋头,不停的往嘴里填塞豆子。他知道自己脸色红涨,不想被追问。
“那样狼吞虎咽,会胀气,”他母亲说,不出所料。
“我功课还没做完,”他母亲往他面前推来一杯茶,他急忙摇头推辞。
他坐在自己房间里,一直坐到父母亲上了床。他用所获的新知识,检
视屋子里的常规活动。经过了一段时间,佛特斯球太太如常回来。他听见她
走动的声音,每一件动作的声音。水流了好久。他现在才知道,他一辈子每
天晚上这个时候听到的,原来是浴缸的注水、放水声。他坐着倾听,脸上挂
着不好意思但又专注的笑容。之后,他姊姊回来了。他听到她一屁股坐到床
上,清晰叹了一声,如释重负,然后弯身脱鞋。他几乎要大叫,“珍,晚安”,
但忍住了。整个夏天,他们可都是透过隔板,轻声交谈,格格傻笑。
史宾斯先生,佛特斯球太太的常客,走上楼来了。他听到他们交谈的
声音。弗烈德一边脱衣,一边倾听。上了床,睁眼躺着,直到入了睡,仍然
一面倾听。
第二天傍晚,佛特斯球太太出门后,他跟在后面,小心不让她发觉。
她走得很快,不浪费时间;像个赶去上班的妇女。为什么要穿皮裘,戴面纱,
浓妆艳抹?当然,那是习惯,出于多年来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习惯。在她那个
地方接客,当然是不穿那样的衣着。
但他发现自己想错了。在到达门口数百码前,她放缓了脚步,左右快
速张望了几眼,防范警察,然后看着一个个子高大的老年人朝她走来。男人
转了个身回头走,两人一道肩并肩进了门。警察即使在场的话,看到的不过
是一个妇人迎上一个她等待迎接的人罢了。
弗烈德回了家。珍已打了扮要出门。他也跟踪她。她走得很快,眼睛
不看路上的人。
她漂亮的新大衣闪闪发亮,随着她走过的各种深浅亮光,闪耀着淡绿、
翠绿、墨绿。她那一头蓬松的乌黑头发润泽闪亮。她进了地铁站。他跟着她
搭扶手电梯下了月台,离她不过一步之遥,但仍十分安全,不会被发觉。她
心事太重了。她站在月台边,注视路轨那边墙上的一幅大广告。广告上是一
个深褐色闪闪发亮的巨大左轮枪套,套子里一枝左轮枪,连着一条装子弹的
带子,但带子上的环套套的不是子弹,而是一枝枝的口红,粉红橘红猩红鲜
红,各种各样的颜色,应有尽有。弗烈德就站在她身后,审视她尖尖的小脸
在凝视广告,选择她要买的口红。她露出微笑,但绝不是弗烈德脸上那股似
乎永远挥之不去,忧怨而又愧窘的笑,她的笑是平静、胜利的微笑。火车轰
隆进站,挡住了广告。
车门打开,他姊姊上了车,没有回头。他走近车窗,注视她那平静的
小脸,希望她看到他。但火车开了,带着她向前冲去。她永远不会知道他曾
到过那儿。
他回了家。疯狂的念头在他心中发酵,双唇喃喃自语,冷酷得难以置
信:左轮,他妈的左轮。。他父母亲正在吃晚饭:吞食、饮茶,像猪,猪,
猪,他心想。他自己大口吞咽,吃完了事。吃完,说道,“爸,我有本书放
在店铺里,我下去拿。”迎着叫人恶心的酒味,他走下阴暗的楼梯。在柜台
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有支左轮,放了好几年。万一有小偷闯进来,丹德利亚先
生(或是太太)也好用来吓走他们。弗烈德曾围绕着那支枪做了不少梦,但
黑色闪烁的枪,内部有什么东西坏了。他小心把枪藏在衣服里,上楼,敲了
敲父母的房门。他们已上了床,睡在一张双人大床上。弗烈德由于自己现在
也成了那个可耻世界的一分子,他不敢张望那张床。两个老人,两张下陷的
面颊,圆鼓鼓、肥胖多肉、斑痕点点的肩膀并排,他们凝目望他。“我要拿
点东西给珍。”他转脸不看他们。他把左轮放在珍的枕头下,旁边放了五六
支各种颜色的口红,就像是左轮射出的子弹。
他回到酒铺。柜台下有一瓶黑白牌威士忌,旁边一只玻璃杯,杯中残
遗他父亲留下的酒酸。他看清了瓶中确实仍有半瓶,才熄了灯,坐下来等。
没等多久,他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他的店门大开,佛特斯球太太一定不会
看不到他。
“怎么,弗烈德,你在做什么呀?”
“我看到爸爸忘了关灯,所以下来。”他皱着眉,飞快找了个地方放下酒
瓶,冲洗喝过的杯子。然后,漫不经心的,像是突然想起,说道,“佛特斯
球太太,来一点吗?”在暗淡的房间里,她辛苦地集中目光,看着酒瓶。“啊,
我从来未沾过这种东西。。”他低头摆弄一个酒瓶,脸孔掠过她的脸,闻到
了她的酒气,了解到她温和的脾气中马马虎虎的一面。
“唉,好吧,”她继续说道,“陪你喝一点点也好。你很像你爸爸,你知
道吗?”
“是嘛?”他从酒铺出来,手臂夹着那瓶酒,关了门,上了锁。楼梯灯
光黯淡。
“好多次,在酷寒的夜晚他请我喝一口,当然是你妈妈看不到的时候。”
她加了一小句,充满胜利感。她倚着栏杆像是要看看楼梯是否撑得住她的体
重。
“我们上去吧,”他讨好地说,心知一定没有问题,到目前为止,样样都
轻而易举。
太容易了,他感到难以置信。她应该说,“你怎么这个时候还不上床睡
觉?”“你这种年龄,就喝酒,那下一步会干什么!”
她顺从地走在他前面,身体一步步往上撑。
她走进她的小房间,微微露出笑容,邀他人房。房间里挤满了家具,
但都和她的衣服一样,散放着柔和的光泽。她进入另一间房间换衣服。他坐
在一张牡蛎色的绸缎沙发上,眼睛巡视房间里浅蓝色的棉织窗帘;一个放满
了瓷娃娃的柜橱;乳白的粗毛地毯;粉红色的坐垫;浅红的墙壁。墙角的桌
上放了些照片。她的照片,应该是。按时间,从他认得的,到完全认不得的。
最早的一张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一头披肩的黄褐卷发,头上一顶高顶帽,上
身一件金光闪闪的紧身衣,粉红色的,下身一条粉红缎裤,脚穿长统黑色花
边袜子,手戴白色手套,手上一支手杖淘气地指着观众——指着他,弗烈德。
像支他妈的手枪,他心想。他觉得自己脸上显露可耻的冷笑。他听到身后关
门的声音,但没回头,心想看到的不知道会个是什么模样。他这才想起,他
从没见过她不戴帽,不被面纱,不穿皮裘的样子。她在他身后慢慢走动,说
道,“对,那是我当欢乐女郎时候的装束,衣服很漂亮,对不对?”
“欢乐女郎?”他问,听不懂。“啊,那可是你出生前的事,对不对?”
这第二个“对不对”问得如此怪异,他顺势回过头,一看。她弯着腰
从柜里拿东西,背对着他。那个背掩盖在厚厚、软软、一圈圈桃红色的漩涡
和波浪之中。她站起了身,面对着他,展开了(完全不知可怕的实情)和他
姊姊一样的晨衣。她拿着杯子和一壶水放到房中间的小桌上,桌下一块鲜红
的厚毯。她说,“我换上舒适的衣着,希望你不介意,我们是熟人。”她坐在
他对面,把杯子朝他前面推,提醒他酒瓶还抓在他手中。他倒出黄色芬芳的
烈酒,眼睛望着她,等她示意何时停手,但她毫无表示,他于是倒了半满。
“加一点,啊。。”他加了一点。她举起杯子拿在手里,样子呈露微微的疲
态,和她脸上的表情一样。这张脸,他平生第一次见到了真面目,只见一张
干巴巴的老人脸孔,两只黑色小眼深陷,一张撅突的小嘴,嘴角皱纹满布。
这张衰老的脸孔,其实蛮慈祥的一张脸,他的目光避免正视。这脸孔就像个
面具,穿了一件桃红的晨衣,套在一个年轻苗条的身体上。而苗条身体上那
美丽的秀发,淡淡的染成十分高明的金丝颜色,一波一波柔软地垂在古典的
颈项上。
“我姊姊也有一件那样的晨衣。”
“很漂亮,是不是?在街底那家理查百货店有得卖,她大概也是在那儿
买的,是不?”
“不知道。”
“东西不试不知其美味,对不?”
听到了这个,他想起了他父母亲晚餐时刻那种愚蠢的交谈模式,他们
所表现的简直就是睡前的螫伏状态。他觉得自己脸上那股荒谬的笑容消失
了;这时心中充满的不是羞辱,而是怒火。
“给我一支烟,好吗?”她说,“我太累了,站不起来。”
“我不抽烟。”
“那麻烦你把我的手提包递给我。”
他把她放在照片旁边的一个鳄鱼大皮包递给她。“我的东西品质还不
错,对吧?”她迎合他无言的眼色说道。“你看,我总是说我的东西质地必
定都是好的,且不说别的。。便宜的,不好的,我是绝对不要,我的东西都
是好的。。这是巴比·贝奇比教我的。他常对我说,便宜的,不好的东西不
要买。他从前老带我上他的游艇到戈纳,到尼斯去。你晓得,我们交往了三
年。他教我买漂亮的东西。”
“巴比·贝奇比?”
“他该也是你出生之前的事艹果。不过有一阵子,有一整年的时间,每
一个星期,每张报纸都刊登他的消息。他很会花钱,你晓得,很大方。”
“真的?”
“在这一方面我一直都很幸运。我的朋友都很大方。就说史宾斯先生吧。
他从不让我缺什么。昨天他才对我说,‘你的窗帘有点退色了,我给你买新
的’,相信我吧。他一定会照做。他人如其言。”
他看得出来,那杯威士忌,加上她早先喝的,不管是什么,就快要叫
她不省人事了。
她坐在那儿,画了眼线的眼睛,一开一合地朝她眨眼,手上的香烟,
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离嘴六寸,烟灰掉在桃红晨衣上。她咕噜一声吞饮了
一大口,酒杯差点放了个空,弗烈德伸手及时接住。
“史宾斯先生是个好人,你晓得的,”她眼睛茫茫然望着眼前一尺的空中,
说道。
“是吗?”
“你知道我们现在只是一对老朋友,我们都开始有点老了。不过虽然我
并不感兴趣,没兴趣,偶尔还是让他摸摸玩玩,好叫他高兴。”
她想把香烟塞人唇中,塞不准,烟屁股戳到脸颊上。她身子向前倾,
捻熄了香烟,然后坐正,端端庄庄的。她瞪着弗烈德,眯起眼想看个清楚,
但看不清,只好朝他礼貌地微微一笑。
这一笑哆哆嗦嗦,显出了一条条皱纹。她撅起嘴说道,“就说史宾斯先
生吧,他现在很会花钱,我没说他从前不会,但但但。。”
她伸手摸索香烟,他赶快抽了支递给她,替她点燃。“但。对。啊,他
或许以为我不行了,可是我不是。你可别这么想。我们之间可足有三十年,
你懂吗?”
“三十年,”弗烈德礼貌的说,他现在的笑容显露的是冷酷,还有明显的
厌恶。
“你认为怎么样?他老说我们同年,可他现在不行了,但,唔,啊,你
如果不信,看。”她举起指甲涂得鲜红的左手,颤巍巍的,指着桌上的照片。
“对,就是那一张。
你看,那是去年才拍的。”弗烈德倾身拿起照片。虽然她本人就坐在他
面前,但照片上的人像似乎仍足以证明她优于史宾斯先生这一事实。她穿着
一条拖地长裙,腰带紧系,上身一件条纹紧身衣,双臂裸露,衰老的垂在两
侧,年华已逝的脸孔和脖子村在一头润泽的秀发下,显得恬不知羞。
“有道理,对不?”她说,“如何,你认为如何?”
“史宾斯先生什么时候来?”他问她。
“他今天晚上不来,他要上班。我真佩服他,真的。打那个工,有时候
搞到早上三四点钟,可不是好玩的。那些地方的夜游神,都是靠史宾斯先生
给对付的。那些人啊,要不就按他们的意思搞妥了;闹事的话,就给撵出去。
他人也不高大,年纪又不轻。不知道他使的什么办法。不过他有机智。机智,
对。我常对他说,你有机智,人啊,有机智,到哪里都吃得开。”她杯子里
没酒了,她瞪着看。
听到了史宾斯今天晚上不来,他并不意外。他早就知道了。刚才听到
她说,“那种东西,我没沾过。”他心中就秘密地产生了一股残暴的自信。
他站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