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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怠鸟的爱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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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怠鸟的爱情 作者:竹西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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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山木》 
……东海有鸟焉,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患……   
李斯洛,一个自称“意怠鸟”的都市女孩。对于她来说,安全的、规律的、没有任何负担的生活就象呼吸一样重要。可是,一个接一个的“意外”使她不得不“沦落”到一个她这辈子都没有想过会去的地方,一个充斥着会咬人的昆虫的荒山野蛉。而给她当向导的,则是另个会咬人的,她看着流口水,却同时又很有些看不起她的“肌肉男”。看着他蔑视的眼神,这只“意怠鸟”有生以前第一次做了一回“大鹏”——与那男人结下荒唐的一夜情缘。可结果……当然很惨…… 
文攸同,一个属于大山的、像“大鹏”一样的男人。他去过都市,却痛恨都市。对于他来说,都市代表着虚伪、束缚、以及永不知足的索取。然而,他没有料到的是,他竟然会受到这样一个女人的吸引——一个讨厌流汗、害怕所有多于四条腿的动物、在太阳下从来没有超过一小时、甚至连最基本的户外常识都没有的都市女孩。看着她在崎岖的山道上挣扎,他却很奇怪地发现,他似乎并没有那么讨厌她。而当她送上门来时,他发现他其实不想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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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春风一度   
主角:李斯洛、文攸同 ┃ 配角:王燕、盛世、江岸秋、李斯涵       
序   
《庄子 逍遥游》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 
《庄子 山木》 
……东海有鸟焉,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患…… 
☆ ★ ☆ ★ ☆ 
李斯洛终于在咨询台斜对面的拐角处找到一个位于空调出风口下方的座位。放下行李箱,伸手抹去额头的汗,她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在所有令她讨厌的事物当中,流汗仅仅以百分之零点零三的差距排在昆虫的后面,位居第二。而造成这个差距的原因,纯粹只是因为汗滴没有长着毛茸茸的脚。 
为什么一个讨厌任何多于四条腿生物的人,会出现在这个几乎是昆虫乐园的陌生机场?李斯洛一边警惕地盯着远处那些在紫色吸蚊灯附近盘旋不去的不明生物,一边气闷地想。?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就是有那么一些愚蠢的人,宁可放着人类该呆的舒适城市不呆,而非要去深山老林侵占动物的地盘! 
李斯洛,二十五岁,是盛世艺术经纪公司的一名小小职员,也是唯一的一名职员。 
唯一。她不禁苦笑。这正是她会出现在这里的“唯一”原因,因为她是除了她老板之外的“唯一”人选。 
讽刺的是,这也正是她当初之所以选择进盛世公司的原因。 
从小,李斯洛就被人评说为“没有上进心”,她的爷爷更是恨铁不成钢地把她叫作“意怠鸟”——在做了几年学生,看得懂古文之后李斯洛才知道,原来这“意怠鸟”竟然还大有来头。这竟是那位鼎鼎大名的哲学家庄子先生所“发明”的众多奇禽怪兽之一。只是它远远没有它的那些“近亲”,比如大鹏鸟、井底蛙之类的有名气罢了。 
庄子在《山木篇》里说:“东海有鸟焉,名曰意怠。其为鸟也,翂翂翐翐而似无能。引援而飞,迫胁而栖。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食不敢先尝,必取其绪。是故其行列不斥,而外人卒不得害,是以免于患……”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东海有一种看上去很无能的鸟,叫作意怠。它食不敢占先,行不敢落后,总是把自己夹在众鸟当中。因此,它到哪里都不会遭遇到危险。 
小时候,在不知道“意怠鸟”到底是什么东东的时候,李斯洛很讨厌爷爷这么叫她,可知道了它的含义后她却欣然接受了这个外号。在她看来,做个“意怠鸟”也不错,她只需要跟随别人的命令一个指示一个动作就好,至于做决定……如此这般的重责大任还是留给更有能力的人去担当吧。 
所以,当她以中等偏上一点(只一点点而已)的成绩混到大学毕业,在其他同学削尖脑袋想要钻进那些前途兼钱途都无量的大型公司时,她却不顾父母的反对,“独具慧眼”地相中一家一人公司:盛世艺术经纪公司。 
她向死党江岸秋和韩路野承认,她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公司是因为觉得在这样的公司里不会存在那些令她头痛的人际关系,也不会存在与谁竞争的问题,她所要做的唯一工作就是听从老板的指令,一个指示一个动作——瞧,这简直就是为她这只“意怠鸟”量身订做的工作。 
李斯洛的老板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叫盛世。 
盛世曾十分渴望成为一名画家,直到有一天一位直率的评论家实在看不下去他那毫无创意的作品,直接称呼他为“画匠”之后他才明白,当画家光有热情是不够的,他缺少成为达芬奇或毕加索那样“大家”的天赋。然而,他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他所热爱的艺术界。于是便利用多年的专业训练转行做起艺术经纪人——事实证明,他虽然没有创造的天赋,却有着一双发掘具有这种天赋的人才的火眼金睛。 
随着麾下所代理的客户群体一天天壮大,盛世的工作量也跟着增多。最终,他觉得有必要为自己增加一名助手。 
他的第一个助手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没干多久盛世就发现他在偷他的客户资料,以便日后自己创业时好拉出一支现成的队伍。 
第二个助手倒是没有什么野心,只是为人又笨又懒,吩咐一件事往往得耳提面授无数遍,就这样还经常被他搞得一团糟。 
其实盛世对助手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把他所吩咐的工作做到差不多也就OK了。基于前车之鉴,他还附加了一条小小要求,那就是:此人不能有野心。 
他之所以看中李斯洛,也正是由于这一点。 
虽然在一人公司里工作有着这样那样的好处,却也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坏处,就是人人都得身兼数职。至今李斯洛已经给盛世做了近三年的秘书兼财务兼内务……偶尔还兼女佣——这么说吧,除了跟客户面对面的打交道,其他事情几乎都是她的工作范围。 
虽然如此,她却从来没有想到过会被外派出差。 
除了盛世讨厌坐在办公室里,每次都抢着出差之外,李斯洛自己也在极力避免“沦落”到那样的境况里去——所有对她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她是那种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的懒人,她的姐姐李斯涵就常常以“火塘边的猫”来形容她的懒散,而她也毫不害羞地自称是“家居猫”。 
和猫一样,李斯洛也痛恨环境的改变,痛恨任何一种影响到她舒适的打扰。长这么大,她只在高中毕业那年离开过她所出生的那座城市四天——而这四天的经历则是她这一生讫今为止最大的梦魇——自此之后,她就对旅行一事深恶痛绝。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忍受生活上的种种不便,花钱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看一些家门口就有的风景——无非是别处的山比自家门前的略高一些,水比屋后的略深一点而已——在她看来,那些甘愿放弃家的舒适而去追求在外行旅之苦的人头脑都有问题。 
至于她这一次的出差,则完全是由一个不幸的事件所导致的。 
在盛世所有的客户当中,李斯洛认为最“龟毛”的要算那位刚刚拿了国际金奖的雕塑家天翼。此人对他的生活隐私极端注重,注重到连她都没有见过他的照片,更别提是外面的媒体了。她甚至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连老板盛世都没有他的照片。 
自从获奖之后,盛世整天被媒体缠着追问有关天翼的种种问题。于是,他便打算趁热打铁,将那位新出炉的“明星艺术家”的作品做一个大型展示拍卖会。并且,在他的巧舌如簧之下,那位“大牌”终于同意将他从不肯示人的一批油画也交给盛世一同展示。 
就在拍卖会一切都已布置妥当之际盛世他们却发现,在公司与天翼所签的协议中竟然没有关于画作拍卖权方面的内容。如果要合法出售这批油画,还需要那位“大牌”补上一个签名。可偏偏在这么个节骨眼儿上,那位“大牌”天翼先生决定学学真正的大牌,耍一回大牌?——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突然上演了一出“失踪记”。 
据盛世猜测,很可能是因为近期媒体对他“骚扰”太多,使他躲回了他的“秘密基地”君子岩。于是,他便决定连夜赶往君子岩。可偏偏“屋漏逢夜雨”,在前往飞机场的路上,他又十分不幸地出了车祸。看着自己打满石膏的身体,在痛得呲牙咧嘴之际,盛世只得以哀求的目光看着李斯洛。 
“那混小子一直不开机,我实在没办法联系上天翼,只能求你跑这一趟了。一个签名,只一个签名而已,你只需要让他在合同上签个名……而且,我觉得你也需要这么个机会离开一下……” 
想到那个“需要离开一下”的原因,李斯洛不禁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她那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六,像熊一样大大咧咧的老板,心思其实要远比他的身材细腻得多。 
她掏出手机,翻出盛世交给她的电话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电话里那个温柔女声机械地重复着已经听了无数遍的道歉。 
李斯洛耸耸肩,她并没有指望这个电话能打通,只是试试自己的运气而已——已经打了若干天都处于关机状态的电话是不可能因为她距离它近了一些就突然开机的。 
虽然盛世再三强调这只是个简单的任务,李斯洛却始终有一种感觉,它不可能像他说的那么轻松。而她一向十分尊重她的直觉——李斯洛常常自比为猫不是没有道理的,她的第六感向来跟猫一样的灵敏——所以在出发之前,她未雨绸缪地在网上订了一个离君子岩最近的旅馆。一家网页做得颇有些诗情画意的,名叫“燕子客栈”的旅馆。 
李斯洛以手机点着下巴考虑了一会儿,决定采取最方便的办法:给旅馆老板打电话,让他们指点她如何去君子岩。 
☆ ★ ☆ ★ ☆ 
文攸同挑剔地看着哥哥文辙同进山之前留下的吉普车,默默地想,这车早该进回收站了。 
虽然他知道,他的哥哥是绝对不肯这么做的。他甚至不止一次听到他嫂子吃醋地说:“他对那车比对我们母女俩都好。” 
“小同,要进城啊。” 
一个村民路过,向他打着招呼。 
“啊,是。” 
文攸同连忙扭过头去回应。还没有来得及看清对方是谁,那人已经挑着扁担消失在屋后。 
在自己从小生长的小山村里就是这个缺点,谁都认识他,都容不得他走神,一个不周到就会被扣上眼高于顶、不认乡亲的罪名。 
文攸同抬抬眉,把倒扣在头上的棒球帽帽檐从脑后转到前面,又戴上墨镜,勾住车框坐进座位。 
老旧的座位在他的体重下发出一阵“吱吱呀呀”的惨叫。 
正当他皱着眉头想要找个舒服点的姿势时,身后传来嫂子王燕的叫声。 
“哎,小同,等等。” 
说实话,他真的很讨厌王燕叫他的小名。一个身高接近一九○的大个子被一个个头还不到一六○小女人追着叫乳名,怎么看都是一件让人不太舒服的事。 
他把钥匙插进钥匙孔,回头等着王燕过来。 
王燕跑过来巴住车门,一双大眼睛笑得只剩下两弯初月。 
文攸同不由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认识她近二十八年的经验告诉他,她将要提出的事情肯定不是他会心甘情愿去做的。 
“买完补给之后,还要麻烦你一件事……” 
“不行。” 
他赶紧斩钉截铁地拒绝。 
“咦?”王燕意外地眨眨眼,“我还没说什么事呢。” 
“肯定没好事。” 
文攸同发动车子。 
王燕竖起眉毛,“你小子少给我装蒜!告诉你,这个忙你是帮也得帮,不帮也得帮。” 
文攸同侧过脸,似笑非笑地看着王燕。 
“怎么?土匪还当到我这里来了?” 
“哼,明白告诉你吧文攸同,我是要你去机场替我接一个客人。如果你去呢,咱没话说。如果你不去,哼哼,我一个电话打出去,自有人来收拾你!” 
“你!”文攸同一惊,“又偷听我们兄弟说话!” 
“怎么?在我家还不许我站在门外?有本事,回你的木屋去过那没水没电的日子去!呵呵,只怕没三天,先饿死你。” 
王燕跳下车,抱着双臂,得意地看着文攸同的腮帮子在那里不满地抽搐着。 
“又不绕路,反正你要经过机场。这也算你多少为咱燕子客栈做了一点工作,正好可以抵了你的住店费。”   
一   
李斯洛放下杂志,看看腕表。旅馆派来接她的人半个小时之前就该到了——至少,旅馆老板娘是这么告诉她的——可她什么人也没有等到。 
她的目光扫过不远处的咨询台,与正在柜台后面忙碌的乘务小姐视线相遇。那位被她打扰了无数次的乘务小姐冲她无奈地笑笑,摇摇头,表示没有人在找她。 
李斯洛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兴意阑珊地看着四周各式各样写着陌生姓名的牌子和纸片,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件待领的行李。 
刚开始,她还挺有兴致观赏这种从来没有见过的“人文风景”,可当各色纸片滑过眼前,却没有一个写着她的名字时,她便失去了兴趣。 
她抬头看看头顶的空调出风口。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位置,是期望能够得到多一点的清凉,却不想那里吹出的风量竟然都吹不动她额前的刘海——据那位漂亮的乘务员小姐说,这空调正在检修。这不禁让李斯洛想起韩路野帮她查的星相。 
韩路野说,这个月正有两颗什么星从她的星座上方经过,所以她会桃花朵朵,同时又诸事不顺。 
江岸秋声称,这叫“桃花劫”。 
李斯洛不是那个自称“色女”的江岸秋,不在乎自己是否真会桃花朵朵——而且,仅眼前的那一朵就几乎要了她半条命——但她很讨厌诸事不顺,另一个典型的“意怠鸟”症侯,怕麻烦。她更不相信什么星相、算命,可事实却偏偏像是要考验她一向坚持的无神论,处处验证着韩路野的迷信。 
首先印证“桃花劫”理论的,是她一向视若兄长的徐唯一。他竟当众宣称要与她在十月底完婚! 
而事实却是早在多年前,他们就已经将彼此间的感情定位为兄妹之情——江岸秋戏称这为“不顺桃花第一朵”。 
其次是这次老板的意外,以及由这场意外所导致的出差——江岸秋戏称为“未知桃花第二朵”。 
就目前的趋势来看,事态似乎正在向着小江那张乌鸦嘴所预示的方向发展——虽然暂时还没看到任何桃花存在的迹象,却已经处处印证着“不顺”了。 
比如这空调。 
再比如,那迟迟不肯现身的旅馆司机。 
李斯洛再次抬头看看空调,拿杂志当扇子猛扇了几下,忍不住又叹了口气。既然不能改变现状,那她也只好默默顺受了。 
她无奈地坐回去,重新打开那本已经被她翻得有点卷边的杂志,企图从那些差不多已经会背了的文字缝隙间找点新鲜东西。 
正当她审视着杂志上某个著名化妆品的广告,猜测那位模特无可挑剔的肌肤是真实的还是电脑产物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李斯洛?” 
“啊?”李斯洛毫无防备,不由吓了一跳,杂志从膝头滑落下去。 
☆ ★ ☆ ★ ☆ 
文攸同想,这个叫李斯洛的十有八九又是一个吃得过多,运动过少的半秃肥胖老男人。 
果然,顺着乘务小姐手指的方向,他看到一个与他的想像十分吻合的男人。 
因为堵车,他比原计划晚了近三十分钟。不过,由于他本来就是被人胁迫来机场的,所以破天荒的,他第一次没有因为迟到而感到任何愧疚。 
本质上来说,文攸同不是个很合群的人。他甚至可以说是讨厌人群的,更讨厌那些大城市里来的人。他认为他们当中大多数都是一些自私自利、目中无人的人。他们没有原则,爱吵闹,爱抱怨,并且缺乏最基本的礼貌。如果不是因为哥哥出诊进了山,偏偏这时候旅馆里又急需补给一些东西,打死他也不会愿意进城的。更别说是到机场来接人了。 
想起王燕的威胁文攸同就郁闷。女人,他满怀恶意地想,是这个世上最不可理喻、最不能接近的动物。 
他向咨询台对面的那几排座椅走去,目光紧紧盯着那个正在东张西望的胖男人。 
但在视角的余光中,蓦然闯进一抹比那个胖男人更为养眼的色彩,他那对审美有着本能反应的挑剔视线立刻不听话地偏移了方向。 
在那个胖男人身边,坐着一个穿着粉红色无袖真丝套裙的年轻女子。那女孩的打扮与那些在机场前匆匆而过的职业妇女一样的精致完美。他猜,这又是一个精明干练的“白骨精”。 
只是,这位“白骨精”似乎比她的同类更加懂得享受。在这闷热的接机大厅里,几乎只有她一人没有在焦急地东张西望,而是气定神闲地、悠然自在地翻着一本杂志。就仿佛她正置身于某个凉爽怡人的自然公园之中一般。 
女孩以一种随意的优雅交叠着双腿,一边歪着头研究着杂志上的什么东西,右手还无意识地抚弄着右耳垂——文攸同觉得这个小动作很可爱……可爱得有点不像是某个“白骨精”会有的动作。 
走到近前,他在离那个男人还有四步左右的地方站住。 
他总是尽可能地与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也是他不喜欢人群的另一个理由,总觉得人群中空气过于稀薄,让他无法顺畅的呼吸。 
文攸同瞥了那女人最后一眼,转而看向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也满怀期待地在看着他。 
“李斯洛?”他开口问道。 
那男人失望地转过头去不再理他,倒是在他未曾意料到的地方响起一声回应。 
“啊?” 
一个明显因为长时间没开口而略显沙哑的声音应道。 
文攸同低下头,吃惊地发现应声的竟然是那个女孩! 
女孩膝上的杂志滑落到他的脚边。 
他本能地弯下腰去捡。 
女孩也弯下腰去。 
当两人的手同时抓住杂志的一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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