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岱《明纪史阙》也有相同的记载,不同的是,在朱元璋欲诛而赦之后,沈万山才交出聚宝盆,然后埋于城下的。
此外,还有乌鸦石、马蹄金等很多神话似的传说,不一而足。孔迩《云蕉馆纪谈》记:“沈万山,苏州吴县人也。家贫无产,以渔为生。一日饭毕,就水洗碗,碗忽坠水中。因撩之,不知碗之所在,但觉左右前后,累累如石弹,乃尽取之。识者曰:此乌鸦石也,一枚可得钱数万。因以富。或曰:夏日仰卧渔船上,见北斗翻身,遂以布?#91;盛之,得一勺。及天明,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罗担七条而至,谓曰:汝为我守之。言讫忽不见。启视,皆马蹄金也,以此致富。”
这些传说都很有趣,既反映了民间的财富幻想,也显示了人们对沈万山暴富的迷惑不解,因此当然不是沈万山富有的根源。
何以富甲天下?
沈万三发财致富的真正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是垦殖说。
明初翰林学士刘三吾的《坦斋文集》内,有沈万三侄儿的《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云:“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祐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
刘三吾这篇墓志铭已说明,沈汉杰死于洪武四年(1371),过了二十年之后,应沈玠之请而作,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主要材料得自沈玠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
刊印于光绪年间的《周庄镇志》卷三的《沈伯熙墓志铭》也说:“大父祐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沈万三)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
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
根据这些资料,专家们推测:沈万三的父亲从湖州南浔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以后,辛勤耕作,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纳佃户、出租田地、雇用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掌管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食粮,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可见,沈万三家族主要是靠垦殖起家,辅以农产品交易,逐渐发展成为江南第一富豪的。
二是赠与说。
杨循吉《苏谈》中有《陆道判捐资》一文,其中说道:“元时富人陆道原(应为德原)货甲天下,为甫里书院山长,一时名流咸与之游处。暮年,对其治财者二人以赀产付之曰:吾产皆与汝……道原遂为黄冠。所谓二者,其一即沈万三秀也。”
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顾、陆、李三子》云:“元末吴人顾阿英、陆德原、李鸣凤皆富而好古,亦能诗文,至今有脍炙人口者。一时名士咸与之游,名振东南。顾有三十六亭馆,陆之治财者,沈万三秀也。李尝助太祖军粮二万斛。入国朝,顾削发为僧,陆为黄冠,[遗业于万三],李挈妻子、家资浮海去,俱惧法而避之,惜哉!”
《周庄镇志?杂记》也说:“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
这些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陆德原的赠与,事实果真如此吗?明都穆所辑的《吴下冢墓遗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见的《陆德原墓志铭》,略谓:陆德原字静远,长洲甫里(今甪直)人。家有资产,又得族田千亩。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至元六年(1340)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晋之手,有力地证实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的事,况有入赘之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
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甚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与,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则可能是讹传。
三是通番说。
这里所说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贸易。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
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元人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二百二十余个。自1282年起,元朝开始海运漕粮,并设立了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行泉府司。因官船和人手不够,便雇私家船户运送。据元学者虞集《道园学古录》说:船户中以富豪船户获利最多,他们常夹带商品船和小快船,“交通海外诸番,博易以致巨富”。也就是假公济私,靠走私发了洋财。
延祐元年(1314)开放私人对外贸易,下海商船大增。至正三年(1343),江苏沿海“下番”船只多达三千余条,主要贸易对象是高丽、日本和琉球,也有去南洋群岛等地的。此时的沈万三正值青壮年,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有商贸经验,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发财机会。
从周庄白蚬江经大运河由刘家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带的丝绸、茶叶、陶器、工艺品等特产又深受海外欢迎,回头带些舶来品,如珍宝、香料和药材,来回都能赚取巨额差价。“通了番”的沈万三,想不发财都是不可能的。
《明史》载,至正十九年(1359),暂时归顺了元朝的张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这次行动,就是由沈氏家族具体实施的。因为陆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势力的阻隔,所以《吴江县志》有沈万三“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可见沈家对海运已是熟门熟路了。另外,明人笔记多处记载沈万三家有海外珍奇,也可作为他“通番”的佐证。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在张士诚保护下,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则》等规定,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反过来,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以与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为了输诚讨好,花钱消灾,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什么输粮呀,献金呀,筑城呀,犒军呀,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在所不惜。为什么?为了保命。只要大明天子不以“资敌”的名义要他们的脑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了。他说:“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便是沈万山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经过这次打击,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清人刘昌《悬笥琐探》说:“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唯大松犹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万三,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
坐落在周庄的沈万三故居,如今已修缮一新,对中外游客开放。人们聆听着他的财富神话,浏览着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联翩,感慨万千!
6.张献忠:“屠川”之谜
明清交替之际,四川人口锐减。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六年(1578),四川省尚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人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锐减至“通省之户口,总计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近百年来,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
四川人口为什么急剧减少?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血泪斑斑话“屠川”
张献忠,生于1606年,陕西延安人,出身贫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彻底埋葬了朱氏王朝。张献忠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
有关张献忠“屠蜀”的记载,野史中比比皆是。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屠城”。
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蜀难》记载,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罪惟录》载:“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
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其中极大规模的是1645年秋,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
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蜀乱》记:“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
《蜀碧》一书,还大量记载了张献忠残忍、变态的杀人方法。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
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爱的小妾去观赏。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足)”。
《蜀破镜》又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欧阳直的《蜀乱》,记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对象先是明朝的蜀府宗室,其次是不投降的文武官员,再次是乡绅,后来轮到自己的将领。凡所剥的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即今成都之天府广场到百货大楼一线,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队列。
张献忠完全被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这些杀人细节,真真假假,但很有煽动性。连鲁迅先生也曾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
《温江县志》说,由于张献忠的屠剿,温江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三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载:“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十四户。”
“正史”如是说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老臣张廷玉,主持编修了前朝历史《明史》。《明史》中对张献忠入蜀后的行迹大体记述如下。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日,张献忠攻占成都后,即宣布建立大西政权。阴历十月十六日,正式登极,国名大西,年号大顺。以蜀王府为皇宫,称成都为西京。设左、右丞相,六部尚书,五军都督府等官,他的四个干儿子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等人都挂将军印,改姓张。势力最大时曾扩展至蜀地全境,只有当时属于四川的遵义一郡久攻不下。
《明史》称张献忠“面黄身长,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大顺二年(1645)十一月,张献忠宣布举行“特科”考试,下令各府县生员一律前往成都赴考,违命者以军法论处。于是,各地士子络绎不绝地从水路、陆路被送往成都,集中在青羊宫。据传说,张献忠得到密报,有士子写信同闯王联络,将不利于他。于是,待各地士子到齐后,张献忠突然派重兵包围大悲寺,将应试士子统统杀死,死者人数达五千多人。青羊宫外一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笔砚堆积成丘冢。这真是四川读书人亘古未有的一场浩劫。
在中园,张献忠还坑杀了无以计数的成都市民。不仅如此,他还杀自己的军队和手下,光是军队就杀了九十八万。
与此同时,他还派遣他的四个干儿子带领军队分四路到各个府、县进行屠杀,称之为“草杀”。在文武百官上朝之际,他叫来十几条獒犬,下殿时被獒犬所嗅的官员,就拉出去杀掉,称之为“天杀”。
据记载,张献忠不仅是个杀人狂,还是个变态狂,他还创造了生剥人皮等杀人方式,皮未剥光而人已气绝的,就杀掉刽子手。《明史》还记:“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
后来,由于清军压境,张献忠试图打回陕西老家。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撤离成都时,焚毁全城。又将锦江放干,挖了一个数丈深的坑,将强取豪夺的数以亿万计的金银珠宝埋于其中,然后决堤放流,名曰“水藏”,说是为了不让后人获得这些宝物。结果,张献忠逃出成都后,成都就成了城无烟火、尽为瓦砾、虎豹白日出没的荒野之地。
《蜀难叙略》补充说,当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每日一两万人。初杀蜀兵,蜀兵尽;次杀楚兵,楚兵尽;后杀同起事之秦兵。一百三十多万人马,两个多月,斩杀过半,以此减负逃窜。尽管如此,张献忠还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作甚!”
“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的说法,最先出自清代毛奇龄的《后鉴录》,此说之不通是显而易见的。当时四川人口最多不过六百万,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中国仅以四万万五千万人口见称,张献忠所杀之“六万万”人从何而来?
因此,这些记载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洋证人”目击记
1640年,意大利人耶稣会教士利类思入川至成都传教,并在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