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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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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得站在王八蛋这个平台上与我来开骂;若不敢吭声,那就是怕了我。但很快我又对此厌倦起来。就算我千真万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王八蛋,可翻来覆去在键盘上打这三个字,也着实有些无聊。我怔怔地盯着屏幕,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干什么。又想了一会儿,便又把烟点燃,吸了几口,等到烟头透红时,再默不作声把烟头往手臂上按去,滋的一声响,我听见细胞在惨叫,于是便笑。很快,伤口处涌出些细小的水珠,散发出一种好闻的香。我闭上眼睛,一丝丝的痛沿着神经飞跑,它们的脚步有点儿踉跄,也有点儿匆忙。它们在害怕什么?我在恍恍惚惚中,又看见晨露在碧绿草尖上滚动,盈盈欲坠。    
    聊天玩腻了,骂人骂腻了……    
    总得去做某件事吧。我的手指无意识地在键盘上敲打起来。奇怪的是,一行行文字竟然在幻想的空间中发出奇怪的声音,每个方块字都是妙不可言肋生双翼的小精灵,随着我笨拙的手指与急躁的呼吸声,上下飞旋,轻歌曼舞,忽然间汇集在一起,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文字是什么?常用字不过几千,但每个字似乎都意味深长,仅以“文”字来说,翻开字典,最少就有十三种解释。颜色三原,化作万千世界。这几千文字排列组合,或上或下,或前或后,存乎于心,运用之神,N的N次方,便似那天地造化,银河灿烂。我笑起来,用力扇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声音很响,很像是不小心放出来的一个屁。    
    文字让人快慰,有时就若鸦片让人上瘾,令人难以自拔。人会死的,文字是不会死的。所有的肉体皆源自尘埃,也都将回归尘埃,在这个世上生存,仅仅懂得生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弄清为什么要生存,为何要以这样的方式生存,并将其形成文字。不管是否有人知道,我们自己会明白我们就不会真的死去。一切都将深深烙印于生命那浩瀚之中。是这样吗?所以大丈夫不仅要立德立功还要立言?我冷不丁笑起来,拎起脑袋往墙壁上敲去,一下又一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整个天与地似乎都在发出沉闷的响声。一些血从额头淌下,我用手悄悄擦了擦,然后把手指放入嘴里吮吸。血不仅仅是腥的,咸的,却也还是酸的,我为自己这个伟大的发现有了点冲动。我微笑着,幻想自己正孤独地站在诺贝尔医学奖的领奖台上,四周掌声潮水般响起。    
    


第五章情人啊(48)

    48    
    日子过得很慢,一日宛若三秋。老天爷每日都阴沉下脸。我不满意现在,自订婚后,与不舍的感情便平淡似水,波澜不兴。假如有天,不舍在我眼里失去了感觉,我用梦幻塑起的那个〃他〃被打得粉碎,我不敢肯定自己还爱他。爱似乎有个条条框框,每个人的爱应该都有着某种形象,而且不会永恒不变。我以及我的想法好像正在一点点改变,真有些怕。    
    不舍对我与男同学的交往很是反对,他讨厌男人,也许男人与男人之间就意味着竞争威胁。忽然想起孙菊,我便去看她,很久未见,感觉突然也变得疏远起来。两人说了很多话,但没有一句有用。也许人有时必须靠或许已并不存在的友情来支撑,必须靠明知没有一点儿用处的废话来度日。也许人靠虚假来维持自己,并不再觉得难过,这已不是麻木,而是人的本能。    
    孙菊的信仰更为虔诚了,几乎每天都去教堂,她这样的生活会毁了她的。可说什么会有用,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话才算得上是有用,一切都是空空洞洞。人是可恶的东西,如果我与不舍没有任何结果,我也认了,没有必要去做什么,虽然我视这份爱为惟一。    
    这些日子,脑海里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个镜头,一人在前,一人在后,前面的在飞跑,后面的在狂追,两人都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前面的狼狈不堪,后面的坚定执着……然后幕后一声长长叹息,众人哗笑,接着屏幕上再推出几个黑乎乎的大字,〃穷寇莫追〃!那不是爱情,那很可笑,可这几年来,我好像一直在扮演其中某个角色。    
    李雯嫁人了,终究嫁给那位〃罗汉〃,这样,她弟弟便可狐假虎威沾着姐夫的光威风凛凛了。我见过那个〃罗汉〃,很豪爽,长得也很英俊,戴副眼镜,有点儿书生气,但脖子处有条触目惊心深深的刀疤。李雯曾不无自豪地对我说,有一次她与他逛街,被仇家堵住了,他用身体替我挡了几刀。这让我想起不舍,若是面对一把雪亮的钢刀,而不是把椅子,那夜,不舍还会挺身站在我面前吗?李雯很快活地笑着,她偏瘫的老娘已经过世,她再也不用忍受那些。或许李雯与〃罗汉〃之间也有着真爱,并且因为缺乏安全感而更显得惊心动魄。李雯叫我做她的伴娘,我答应了。伴郎,我叫了陈自立。不舍知道后,会不高兴吗?    
    情是永远解不开的结。我真觉得自己无聊透顶快要爆炸。不舍知道我是伴娘,陈自立是伴郎后,虽没有大发脾气,眼神却要杀人似的。不舍脾气不好,我曾领教过,他现在是忍耐,当有一天,我正式成为他的妻子后,他可是还会忍耐?没有人告诉我答案,我只有去冒这个险?不舍,我爱你,也想嫁给你,可我是人,并不是属于你的一样东西。我更不希望你这么小心眼,男人应该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何况我根本不会去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不舍,你明白吗?我对你掏心窝里的话,你就笑,到了第二天,又还是老样。虽说爱免不了嫉妒,我也不喜欢看见你与别的女孩儿在一起,但也犯不着疑神疑鬼到这种程度。    
    今天又与不舍又闹了个不愉快,他说他爱我,可眼神飘得厉害,我看得出他的心虚,也许他是想起了那位死去的女同学。妈妈这些天一直问我与不舍的婚事,还说她花了几十块钱到为我们排八字,并捡好了黄道吉日。有点儿奇怪,自从妈妈知道我与不舍有过那层关系后,她好像特别怕他甩了我。爸爸也问过这方面的事,我真是烦死了。不舍他自己就从来不说。    
    天气闷热,我又喝酒了,要不是听见妈回来开门的声音,我还会继续喝下去,想哭,明明感觉他不爱我,可偏偏就要骗自己,特别想大喊大叫大吵大闹……可又吵闹给谁看?不敢对别人说,我的自尊已被伤害,我与不舍之间的关系现在不是互相熔化,而是彼此〃忍耐〃,大家都在忍着,渴望能挨到结婚的那一日,虽然谁也不知道结婚后会如何,可谁也不提结婚的事。这可真是自找罪受。    
    爱在不停地磨损我,越来越沉重,真怕自己会被它压趴在地上。与不舍在一起,我承认我平凡庸俗,也承认他的理性,可他太自以为是,独断专行。女人需要男人发自内心的重视,这不是鲜花与几句甜言蜜语就能代替得了,女人完完全全能感受到心上人是否在意自己。不舍今天又对我说起出国的事,说他父母也支持,说什么好男儿志在四方。心里很酸楚,真恨不得冲去他家,乱砸一通,然后问问他们,不舍走了,我怎么办?有没有为我想过一丁点?我不反对男人以事业为重,可我爱不舍,我想与他一起拥有个家。不舍,我不敢奢望你如西方电影里那般浪漫地跪下条腿来向我求婚,我只想听到你说一声,听雨花,嫁给我,好吗?    
    


第五章情人啊(49)

    49    
    日子就像一具具行尸走肉,头发散发,漆黑,牙齿有着锋利的光。它们没有弯下膝盖,直愣愣往前跳着,眼神呆滞,却灼热有光。我在日子里沉默地前行,心知肚明将要发生什么,骑着扫帚的女巫从天空飞过,那些云朵在浩瀚中是如此微不足道。冥冥天意确实很可笑。未来尚未注定,但未来本身的重量就让它有着巨大惯性。一个推着铁圈在马路上疯跑的孩子,他能知道在下一个路口将有辆卡车急速驶来吗?    
    我站在钟勇面前,抽动了一下鼻翕。他还在我面前喋喋不休说着什么。没听清他说了什么,他的嘴一张一合,像一条在砧板上翻滚着的鱼。我有点儿诧异,为自己。在这刹那间,那么多的往事在脑海里涌出,一件件宛若手上掌纹般清晰,它们都咧嘴在笑。我告诉钟勇,我没有别的财路。从我身上拨下一根毛也绝对不会比他的粗。钟勇愣了下,又咕嘟咕嘟灌下几口酒,放下酒瓶,手来回搓动,一根根青筋从手上凸出,很像一群蠕动着的蚯蚓。他脸上的笑容一点都没有减少,“马老板,你真会说笑。”    
    能说笑的人那都是快乐的人,我并不认为自己有这种幽默感,但为了不让他对我过于失望,我还是勉强地笑了起来,“钟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你找我有什么事?”    
    他舔舔嘴唇,我看他有点儿一言难尽的意思,便用力把他按回在那张满是灰尘的沙发上。他歪下头,拿起酒瓶,在扶手上敲了敲,然后又挠挠脑袋,一些头皮屑顿时如雪花纷飞。我把身子往后仰了仰,以免那些雪花落在肩上。我很清楚,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法把这些雪花揉成团,再砸回面前这个看上去有点儿奇形怪状的男人脸上。钟勇的目光开始游移不定,“你真是马老板?马原?我妹妹就是把你的名字在墙壁上乱涂乱抹?”    
    我曾经是马老板,我的身份证上的名字确实是马原,但谁能保证钟情认识叫马原的老板就一定就是我?这世上重名重姓的人多着呢。我想起那个写书的马原,不知道他现在心里是否快活?是否也与我一般傻不拉叽站在某人面前,等待着一个已经发生但自己并不知道的东西?我把身份证掏出来。    
    他接过去,翻来覆去打量,不时抬头看看我。我有点儿嘀咕,身份证上的相片是十年前照的,我不敢肯定相片上的我与今天的我有多大联系。会是同一个人吗?    
    钟勇还是很满意地点点头,拖长声调,“马老板,现在这世道,骗子多啊。多长个心眼,那还是好的。”    
    我点头表示赞同。    
    “我妹妹有一样东西要交给你。妈妈的,死了还要玩这么多花样,也不怕阎王爷怪罪。若不是看在这两个钱的份上,我早把它扔到太平洋里去了。”钟勇把手摊开。    
    没弄懂他的意思,我傻傻地站着。我在想,他若能把一样东西从这里扔向太平洋,以后有谁想出国那也大可不必去办什么签证护照,直接到他这里排队,请他双手一抡,美利坚合众国或许还有点儿困难,但新加坡、日本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我想入了神,如何说服他,让自己成为他的经纪人?这是一个让自己在一年内变成亿万富翁绝妙的主意,不对,应该是世界首富。前不久,报纸上说沿海有个海关一年走私金额有好几百亿,全国有多少个海关?我皱起眉头,这么多钱,就是拿笔在纸上写,那也累得慌,到时得请多少人专门往存折上填写这些阿拉伯数字?钟勇不耐烦了,“拿钱来啊。”    
    这下轮我莫名其妙了。“拿钱出来干啥?”钟勇的脑袋晃了晃,“你丫的到底是不是老板。老板成千上万,就从没见过你这样的。算了算了,再简单说一遍,你把一千元钱给我,我把钟情的东西给你。明白了吗?”我还真想不通,钟情留下了什么东西?竟然值一千块?撇撇嘴,冷冷哼了声,我转身就走。自己是被什么猪油蒙住了心,竟跑到这种地方来?钟情真有东西留给我?干嘛要让这个形容猥琐的男人交给我?里面有名堂,得赶紧回去找出个数学模型好好分析下。钟勇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见我真要走,嘴都歪了,“马老板,等等,价钱好商量嘛。”我竖起一根指头。说实话,有点儿好奇,他说他是她哥哥,应该没必要伪造东西骗我吧?但也说不准,只要伪造成本远远小于其收益,就算是孪生兄妹,这活照样有人干得欢。钟勇的脸立刻就哭丧起来,“马老板,价钱也不是这样还的啊?”    
    把中指伸出,是一种粗鲁的动作,把食指伸出,又是什么意思?我随口应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这是规矩。我的好奇心只值一百块钱,你看着办,一分钟内,我离开。”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曾经是个生意人,看人的基本功那多少还是有点儿。眼前这个男人,估摸着也就是那种货色。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宰你,宰完后,不会感谢你,只会兴高采烈指着你的背影说,好肥的一头猪。我抬起手,看表。钟勇慌了,来回踱了几步,“再加一点,好不好?就加一点点。”我没有动,继续看表。秒针跳动的声音在他粗重的呼吸声里竟然会清晰无比。钟勇的脸色忽然难看至极。我对他笑起来,“好了,钟先生,我走了,就当我没有来过这里吧。”钟勇一把就拽住我的衣服,“马老板,一口价,就两百。我保证你不后悔。”    
    我哦了声,“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后悔?你就敢肯定钟情留给我什么东西?莫非你已经看过,知道那里边是一堆臭狗屎?”钟勇眼珠子都红了,那些青色的蚯蚓已爬上他的额头,“我是想看。可他妈的这个臭婊子,把东西藏在银行保险柜里,只给了我一个锁匙,要我转交给你,说密码你知道。我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银行撬柜子。我又咋能看得到里面是什么?”我咦了声,“她不是你妹妹吗?你怎么口口声声她是臭婊子?既然你把她当臭婊子,她怎么会放心把东西让你转交给我,不怕你把锁匙扔沟里去?你又为何不把它真个扔掉?”钟勇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嘴张了几下。被棍子打中七寸的蛇也差不多是这模样。我满意地笑了,“钟先生,我过去了。以后编谎话,最好想清楚来,不要前言不搭后语。”从这个男人的神色看,钟情可能是真的给我留了东西,她留下了什么?我想不通。我还想不能自己刚刚问钟勇的那些为什么。对于想不通的东西,若有时间、精力、金钱、兴趣,那自可穷追不舍,否则也只能退避三舍。我暗叹一声,钟情为何会有这么样的一个哥哥?还有,她说我知道密码,这是什么意思?    
    


第五章情人啊(50)

    50    
    去不舍家吃饭,仍然是那种冰凉的气氛,他父亲连正眼都没看我一下,坐下吃饭,吃完起身背起手回书房了,母亲则点了点头。不舍还有个大哥叫任不弃,已经结婚,住在外面,今天也与妻儿一起回来在父母家吃饭。他们这家人可真怪,吃饭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大家都低头默默数着大米饭。味如嚼腊,六个人,四菜一汤,全是小碟盛着,也真够节省,就连那个十岁左右大的小男孩也吃得那么精雕细琢,我可真是服了。    
    任不弃问了我些话,弄不明白那是对我的考察还是对我的关心。他妻子很贤淑的样子,安安静静坐着,那个小男孩小大人似的乖乖坐在一边,既不撒娇也不哭闹。任不弃问我哪个学校毕业,我告诉他,我念的是成人大学。他哦了声,又问在哪上班,我又再老老实实告诉他。心里真腻,这些问题他会不清楚吗?用得着问吗?然后便是两下无话,大家尴尬地坐着。我对不舍直使眼色,他却好像一直没有看见。他在想什么?好不容易告辞出了他家大门,我这才长长透出口大气,忽然想起金庸小说中的活死人墓,只能苦笑。不舍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要换作我,早也就发疯了。这真是不可思议。不知为何,心里忽然对不舍充满一种爱怜,也许他比我更缺少爱。    
    在人民公园坐下,四下里很静,只有风吹叶子发出的沙沙响声。我在石椅上坐下,不舍先是紧挨着我坐,过了一会儿,又把身子躺倒,把头枕在我腿上,天空是一片奇异的蓝,几缕白云让心灵变得非常软,这么久来一直沮丧的情绪刹那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舍额头比较宽,显得很光洁,他微闭上眼,睫毛很长,忽闪闪,女孩儿一般,这可真有趣。    
    不舍忽然开了口,你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请酒?    
    他说想娶我?    
    是的。他说要娶我了。    
    我低下头,仔细看他的脸。心里很静,很奇怪,并没有想预想中那样激动,心跳得慌。我在他额头轻轻一吻,他的嘴唇稍薄,但显得很坚毅。也许我们真到了应该结婚的日子。不舍又开了口,我哥嫂很喜欢你,他们说你会让我快乐。    
    心这才不争气地蹦起来,真这样说?那太谢谢他们。这可真出乎意料之外,刚才还以为他们对我讨厌得紧,虽一直在心里安慰自己,那不关我与不舍的事,可他毕竟是不舍大哥。要说完全不在乎,那也是骗自己。我咯咯笑起来,真好,这天空真好,这日子更好。不舍也笑了,反手把我抱住。在这刹那,我真正感觉到自己与不舍的心灵在迅速地接近,然后成为一片无限透明的蓝。    
    日子一天天过着,也一天天美好着。    
    但随着结婚的日子日渐临近,心里却又莫名其妙多了些恐慌。为人妻,为人母?爸妈显得喜气洋洋,就连小妹也整天向我吐舌头。我握紧拳头想打她,她则拉长音高声地念,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小妮子唐诗倒是背得朗朗上口,我拿枕头向她砸去,她就毫不客气跑去向爸妈告状,说她在用功学习,而我在欺负她。没辙了,就算她在念什么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我也只得用手把耳朵捂上,当没听见。    
    结婚好烦,一大堆想也想不到的麻烦事,全从疙瘩缝里全钻了出来。真想拔腿就跑,远远躲开,嘴上起了泡,见人就得笑,还不能哈哈大笑,得文雅很淑女地笑。这时候,真感觉纯粹就是在为别人结婚,心中有种无法排遣的烦躁感,整日里无所适从。音乐不想听,书不想看,连觉都不大想睡,只要早一点把这些完结。与不舍的感觉一下子又变得很遥远,这段日子很少再像那天一样说很多话,他总在忙,为了结婚的事,还要上班。我努力地去做着各种事,他身体一直不好,我不希望他因此累趴下。    
    天很冷,但与往年不同的是,我有了不舍,不再孤孤单单。昨夜准备请帖忙得很晚,中午才起床。屋子里很暗,光线被窗上的霜花遮住,很静。落在这静谥中的心便若溪水,很有点儿悟道参禅的悠然。打开音响,音乐缓缓流出,想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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