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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草根皇帝-第2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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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红的反应,就是他惯用孤军作战的战法,先离险境,再判断该战还是该溜。

    参红确是“名不虚传”,“红”指的是他的招牌标志红披风,他还有迅似鬼魅、如能飞翔的身法。

    这方面正是刘病已追来途中,用心计算重要的一环。

    参红提纵轻身术之高明,早在要塞外凌空破刘病已掷往莫和达和高冷两柄大斧时便已“显露无遗”。这样的一个人,一旦给他展开脚法,“落荒而逃”,就像当年拓跋无量追杀常惠等人,“穷追不舍”仍未能赶上。何况现时离最接近的河寨不到三十里。

    参红是逃是战,答案清楚明白。

    只要他看到偷袭者是刘病已,立告陷进众多的不测里,既想破脑袋仍没法明白刘病已为何可在此截击他,又测不准是否尚有其他敌人随来,没一个答案是肯定时,不“逃之夭夭”就是嫌命长的蠢蛋。

    自学懂“天地无极”些许皮毛后,刘病已每次对上能相埒他的强手,均有冲动用上此破无可破、无从化解的终极招数,问题在其伤身损气的后遗症,一旦未能予敌致命创伤,便轮到自己受难。

    故非到必要时,刘病已绝不施展这终极大招。

    可是,今次他确别无选择。

    参红披在背上能无风自拂的红披风,令刘病已印象深刻,掌握到此为参红的独门奇技,不单可卸敌劲,甚或以之攻敌,自己用的即使是以真气击出的隔空拳或掌,能否破他披风护体术,实为疑问。

    而参红不回头瞥半眼,全程背向他,正因参红具此奇术。

    若拳劲及背时,不但被他以红披风化解,还借势加速,将注定刘病已眼睁睁瞧着他“逃之夭夭”。

    世上唯一可留下参红的武功,就是不属任何武功范畴的“天地无极”。

    比的是谁伤得更重,谁更快复元。

    今趟亦是刘病已首次经调校才施展的“天地无极”,调校是指他的“天地无极”,出手只用了一半的力量。

    刘病已越过战马,凌空远击,左拳右掌。

    拳劲至阴,掌气至阳,剎那间追上落往矮林参红的后背,于其后背三尺许,两气劲相遇。

    在气劲合一的剎那,参红背上披风鼓胀,且停止下降,似欲反升。

    刘病已猛仰上身,一个跟头,落往地面,身体一阵虚弱。

    老兄你还不中计?

    蓦然一声“霹雳”,满目电光,以刘病已之能,一时亦睁目如盲、耳鸣欲聋,丧失了感官正常的感觉。

    庞大的力量当胸撞至,将刘病已推得倒坐往后,喉头一甜,喷洒鲜血。

    刘病已眼前一黑,差点昏迷,原因在施展“天地无极”,损耗过巨,大减真气护主之能,反被其伤。

    晕眩过后,刘病已猛睁双目,映入眼帘的景况,使他差些儿不相信自己一双眼睛。

    矮丛消失了,两边铺满碎枝破叶,目光畅通无阻下,瞧见参红俯伏四、五丈远处的草地上,红披风无影无踪。

    他的确藉披风护体奇技,借力飞行,但绝不是他预期中的劲气。他之所以能避过死劫,实因刘病已的“天地无极”尚未调教成气候,产生的仍属尘世的力量,是似雷电般的威力,而非碎空而生。

第五百零三章 金口玉言() 
    若刘病已施展的是完整的“天地无极”,于这么近的距离,参红将化作飞灰。

    参红抖动了一下。

    刘病已现时唯一优势,是没真的昏厥过去,且比参红快些儿回醒,但在损耗上,肯定比参红严重,且负上不轻的内伤。

    后方传来战马呼出生命里最后一口气的嘶哑悲鸣。

    刘病已大感歉疚,然而此实非自责之时,战争从来如此,默运大幅减弱的真气,运转十二周天后,弹将起来,朝参红冲去。

    看似失去抗力的参红,忽然两手按地,两脚运劲,竟以倒栽葱的方式伸直身体,然后往下稍缩,接着弹上丈许的半空,一个大空翻,诛神刀离背来到手上,隔远朝刘病已一刀劈来。

    此劈尽显参红的功架。

    诛神刀从头顶落下,至刀锋遥指刘病已,凝定不动,同时借直砍之势,积聚刀气,再朝刘病已送去,所以表面看是砍劈,实为前刺,不是以刀的实体伤人,而是以刀气御敌。尖锐的嘶叫声,破空而来。

    能如此将刀气练至可隔空伤人,刘病已还是首度遇上。当然极为损耗真元,问题是刘病已能否硬格此招。

    避开是轻易之举,却惨失先机,也没法藉气机牵引,紧缠对方不放。参红若于此时逃跑,势快刘病已一线。

    现在甚么招式都不管用,唯有“奇念诀”,能派上用场。

    “奇念诀”为先辈里有大智的能者所创,实为以奇正经脉为主的奇功。但刘病已的武功,既不属奇正经脉,也不限于气血,反能左右逢源,将能量视乎需要或循经脉,或随气血。正因如此,“横念诀”对他同样有效。

    所谓“奇念”,其诀就是可将任何“信手而来”的意念,能“随心所欲”,乃任何武人梦寐以求的至善之境。

    否则以刘病已的博览群书,怎会注意到此种功法。

    刘病已加速飙刺,一拳击出,吐出一球高度集中的至阳真气,不多不少,够封着对方凌厉的刀气便成,凌空命中参红刀气的锋锐。

    两气交击。

    参红此时双足着地,双目神光电射,却是外露而不藏,显示他此刻受创颇重,虽勉力凝聚所余无几的真气,已是能发不能收,无以为继。

    但他肯定仍有遁逃之力。

    “砰!”

    参红浑体一震,朝后飞退,同时脱手射出诛神刀。

    此刀乃参红成名宝刀,一般情况下绝不离身,此刻却以之阻敌,可知情况有多凶险。

    刘病已于劲气交击前的剎那,再展弹射,腾空扑敌。

    他一指点出,正中朝胸口笔直插来的诛神刀刀锋,诛神刀应指倒飞而回,刀柄疾撞参红面门,以扰他的视线。

    刘病已乘势翻个跟头,落往参红身前,两脚朝其面门落井下石,连环疾踢。

    参红亦是了得,一手抓着刀柄,横旋开去,既化去诛神刀的刀气,又避过刘病已的连环腿。

    刘病已差寸许方着地的当儿,参红反旋回去,诛神刀化作漫天刀影,将阵脚未稳的刘病已卷进其内。

    可是刘病已早瞧穿他非但是“强弩之末”,且为回光反照,因其刀法以气势见长、凶厉为主,讲的是在数刀之内,致敌于死,但现时用的刀法,细看若绣花织布,可见他是力有不逮,使不出平常的五成功力。

    他故意让参红找到他的破绽,非是疏忽,或参红比他高明,而是诱他入彀的陷井。

    刘病已一招不让的硬挡他十多刀后,一拳击出。

    参红惨哼一声,踉跄跌退,忽然诛神刀脱手坠地,他则撞在后方的树上,连吐两口血,任谁都晓得他败下阵来。

    如是一般比武,即使大家处于敌对立场,刘病已肯定放他一马,此刻却是参红的时辰到。

    刘病已直逼而去。

    参红抹去唇角血丝,喘着气道:“有得商量吗?”刘病已苦笑道:“我怎可能留下你这个活口?”

    参红道:“该说陛下并不认为,在下可以拿出值得的东西来和你交易。对么?”

    刘病已讶道:“对!参红兄可以提供甚么呢?”参红沉着的道:“鸟妖的小命又如何?”

    参红闲话家常的道:“你听过后,若仍认为物非所值,杀我,我绝没半句怨言。”刘病已苦笑道:“你倒清楚我。”

    参红淡淡道:“塞内外,谁不清楚陛下乃是‘金口玉言’!”

    刘病已不得不承认参红的话有强大的说服力,至少成功勾起他的兴趣。道:“问题并不在你的情报对我是否有用,而是凭甚么令我信任你,不将我和你间的事泄露,甚或警告鸟妖?”

    “在陛下眼里,我成了个出卖伙伴的人,故此难信我的许诺。可是,陛下须明白,我之所以成为壶衍鞮旗下的将领,为的只是利益,不存在情义,当我失去利用价值时,他们将弃我参红如敝屣。我所受内伤极为严重,于哥舒来说等同废人,没一年半载,休想复元,对他们再无价值可言。“参红“若无其事”的道:”陛下若肯放我一条生路,我立即远离此地,隐姓埋名,匿藏一段时间,所以令陛下担心的问题,压根儿不存在。”

    刘病已坦白的道:“朕给你说服了!说吧!”参红道:“敢问一句,陛下是否看着哥舒送我出寨,然后跟到这里来才动手?”刘病已点头应是。

    参红略一沉吟,问道:“陛下是否能听到我们间的对话?”

    刘病已真的不想答他这个问题,因牵涉到自己能耐的秘密。然而,他有个奇怪的直觉,此刻的参红,字字来自肺腑,若自己“尊敬”他这个手下败将,可赢得他同样的回报,不会出卖自己。至于为何有此想法,他没法解释,属人与人相处时的微妙感觉。

    他点头应是。

    参红现出骇异神色,感慨的道:“我刚才本以为可轻易遁走,岂知仍是失败了,到此刻仍不明白是如何输的。难怪陛下的名头如此响亮。”刘病已忽岔开问道:“以老兄的身手,在那里不能纵横得意,为何甘愿屈身当壶衍鞮的马前卒?”

    参红神色一黯,“轻描淡写”的道:“因我想瞧着壶衍鞮横死中土,此事牵涉到族系的仇恨,我亦不愿提起往事,陛下也没听的时间。依约定,香文在半个时辰内必然现身,只要我告诉陛下联络他的手法,此实陛下杀香文千载一时之机。”

第五百零四章 差之毫厘() 
    刘病已心忖自己本有此意,可惜尚未能从“天地无极”复元过来,如逞强动手,给香文宰的机会远比宰他的机会大,但当然不说出来。从参红的提议,瞧出他确有离开哥舒之意,若刘病已动手,等于泄露了他出卖哥舒的行为,没参红的衷诚合作,怎知如何引香文来见面?

    他相信参红与壶衍鞮有深仇,也因此冒上生命之险,加入哥舒夺权的阴谋。

    刘病已点头示意他续说下去,神态中自有种“不置可否”的味儿,逼对方尽献心内之秘,以保命活离。

    参红纵然在这样一边倒的劣况下,仍“不卑不亢”,视同与刘病已作交易,不过多了坦诚直率,令人可生出好感,淡淡道:“迦楼罗是故意向哥舒隐瞒伤势,事实上他再不看好匈奴人,有离开之意,他的伤势和复元的进度,远比任何人想象的好。”刘病已道:“你怎晓得?”

    参红“轻描淡写”的道:“因为我一向视他为可信任的朋友,直至晓得他瞒着我写这封信函。”说时从怀里掏出密函,递予刘病已,待刘病已接过后,续道:“我自从认识鸟妖后,曾和他干过几件事。我之所以和他拉上关系,缘于受人所托,欲从鸟妖处学晓操鹰的奇技,不过当清楚练鹰之法,也清楚自己欠缺这方面的天份和耐性,未开始已放弃。这个托我的人,就是羌族先零部的头人。”

    以往在刘病已心中,很多“模模糊糊”的事,忽然清晰起来,本来空白处,因此信息而变得充实。

    只是参红提供的此一重要情报,刘病已和他的买卖,已赚回本钱。

    羌族先零部的头人杨玉,其势力并不局限在青海高原,而是深入西域,既与北帮合作贩卖人口,又贩运私盐,西域诸国的权贵豪强,谁敢不给他面子?

    他差遣参红,去向鸟妖学习操鹰秘技,一方面显示出他和参红关系密切,更显示出他和鸟妖有深厚的交情,否则这类独家秘技,不要说要人无私的传授,是问亦不可问的禁忌。虽然,鸟妖仍是拒绝了,却是客气婉转的拒绝,夸大其难处,让识相的参红“知难而退”。

    由是观之,虽仍未明白这些邪人间的关系,可知至少是可紧密合作的关系。

    杨玉一向擅长玩政治手段,工于心计,若没刘病已针对他的布置,此刻大可能成为了羌族之主,故而眼前香文在中土,鸟妖成为匈奴能影响壶衍鞮的心腹,大有可能由头人一手策划。亦只有像杨玉这样拥有丰富政治斗争经验者,方懂得玩这个游戏。

    参红的泄秘,触动了刘病已的想象力。

    刘病已问道:“杨玉还有何本钱?”

    “他最大的本钱,在其对羌人仍有很大的影响力,与贵国的霍家,更是互相勾结,亦因着鸟妖的关系,得到壶衍鞮的支持。“参红道:”当然!他本身在高原根基深厚,现已成了当地最大的盐枭,藉此势力不住膨胀扩展,将原本在西域和高原的邪人组合起来,构成庞大的贩卖私盐集团,活跃于中土、西域和高原,已成一股不可轻视的力量。”

    参红瞥一眼月亮的位置,道:“时间无多,除非陛下放弃杀香文的机会,否则我实难尽述。我现时说出来的,是个人的猜测,但该离事实不远。”稍顿续道:“陛下晓得鸟妖有个女人吗?此女生得颇为妖艳。”

    刘病已听得精神一振,点头表示知道。

    参红道:“我们称她为风夫人,于鸟妖随大汗起程前的三个月离开,我们猜她该是到凉州去。”略一沉吟,似在重整记忆,道:“凉州位于贺兰山之西、祁连山之北,是杨玉一个重要据点。勿小觑此女,她乃唯一得鸟妖驯鹰之技真传者,曾奉鸟妖之命为杨玉训练传信的灵鸽,与杨玉关系密切。”

    刘病已讶道:“你们指的是谁?凭甚么猜到她是到凉州去?”

    参红道:“‘我们’指的是哥舒和本人,风夫人有灵鹰随身,跟纵她而能不被发觉,在哥舒手下中唯我有可能办得到,哥舒只得派我去。哥舒并不信任鸟妖,一直对他暗里留神。”

    刘病已不得不感激参红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解开了他多方面的疑团。

    香香的操鹰之技,是从风夫人处得来的。两女自小认识,即使风夫人没传她驯鹰秘法,大可为香香训练一头灵鹰,供香香使用,并不存在泄鸟妖之秘的问题。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若非从参红处得悉情况,呆在这里等鸟妖来,势失诸交臂。

    鸟妖厉害之极,深悉己身情况,处处留后着。毛乌素沙丘之战无功而回,他本人为刘病已重创,令他再不看好壶衍鞮,一方面萌生退意,将错就错,扮出比真正伤势严重多了的内伤,难随壶衍鞮的主力大军全速赶路,伺机脱身。

    鸟妖熟悉许延寿,大家是战场的旧识,他经历过当年常惠西域之役,乃诸将里认识精兵劲旅团最深的人。

    忽然间,战争的重心,从后套的战场,转移往鸟妖的身上,如不能在鸟妖抵达凉州前,截杀鸟妖,斩下壶衍鞮的首级仍于事无补。

    “有三个原因,令我肯定风夫人刻下身在凉州。首先,我跟踪了她三天,她采的是到凉州去的路线,当然可以是惑敌的手段,可是,那时她并没有防范的必要。”参红的声音在耳鼓内震荡着,道:“其次,是鸟妖受伤后,三头猎鹰,只有两头随他返回无定河。在我留心下,目击猎鹰中途飞离,朝贺兰山的方向去。”

    刘病已讶道:“你似乎一直在怀疑鸟妖,对吗?”

    参红沉声道:“因杨玉而认识鸟妖,正也是杨玉提醒我对此人须永远保持戒心,不过鸟妖是个很有手腕的人,懂笼络,令我对他的防范随时间松懈下来。”他顿了下续道:“当日他被陛下射伤后,我检视过他的伤势,还助他行气。别人不晓得,但我这个作为他亲密的合作伙伴,却晓得他有一套疗伤奇技,不论多么严重的内伤,只要不是致命的,均可迅快复元。故此,过了一天后,他的内伤竟全无起色,我对他的戒心又加深了。”

第五百零五章 与虎谋皮() 
    刘病已问道:“老兄和杨玉又是怎样的关系?”参红道:“我是他重金礼聘的刺客,专为他行刺政敌,酬劳当然不缺金钱、美女。杨玉是个天性凉薄的人,为了自己,甚么人都可牺牲。”

    参红道:“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猎鹰不懂飞往没去过的地方,所以风夫人若要与鸟妖保持联系,必须在一个猎鹰经常往还之地,这个地方就是凉州,也是风夫人可找到最接近战场的位置。”

    贺兰山位于朔方之西,以猎鹰的高空飞行,到凉州不过几天的光景,可是若以两条腿走路,却是山高路远,还有沙漠阻隔,没十七、十八天,休想抵达。

    杨玉选在中土境内的凉州为大本营,东可与北帮互相呼应,西南则接青海高原,在战略布局上乃明智之举。

    刘病已同意道:“老兄的消息,对朕非常管用,废话不说了,祝你‘一路顺风’。”

    参红现出感激神色,显然因刘病已没半句侮辱、威胁或表示不信任的恶言,有深刻的感觉。道:“顺口提醒陛下一句,鸟妖势在抵达后套前离开。不可不防的,他该着风夫人在中途接应他,鸟妖更是天下最难被跟踪的人,武功高他多少仍不起作用。”

    刘病已微微颌首道:“参红兄告诉小弟联络的手法后,可动身上路。”参红现出奇怪神色,告诉了刘病已须知的事后,道:“陛下可以为我做一件事吗?”

    刘病已爽脆应道:“请讲,朕办得到的事,定为老兄办妥。”参红道:“请陛下将本人的诛神刀,投掷于河寨的大门处。”

    刘病已道:“老兄想得周详,如此人人以为老兄命丧于小弟之手。”

    “不论公私,形势均急转直下。早前的洪水、刚才破去我武功神乎其技的可怕招数,均令我再难振起与陛下为敌的意志。“参红颇为感触的道:”当年的风中狼王、李陵,想必有同样的感受。我并不怕死,可是要我这样为壶衍鞮死去,到阴间化为鬼也不甘心。”

    刘病已道:“老兄放心,我绝不会视你为‘贪生怕死’的人。”参红坦白道:“陛下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如我们掉转位置,我会在你尽吐秘密后,仍杀之无赦,且嘲笑你的愚蠢。”

    刘病已讶道:“原来你一直这么想?”参红道:“我从来恩怨分明,本人视鸟妖为友,他却瞒着我离开,由于我是他大力向哥舒推荐的人,势陷我于不义,遂于临死之前,反算他一着,真没想过陛下甘冒放我离开之险。”

    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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