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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 作者:何七-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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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学,你干吗问得这么仔细啊?嘿嘿,怎么,你是想给我买个生日蛋糕么?”我向她投去善意的一笑。不料,却被她的冷漠一脚踢了回来。
“啊呸!想得倒美,还想吃蛋糕?哼,吃大便吧你!”她白了我一眼,又说;“臭小子,你少跟我臭贫!到底几月几号?说!”
“六……六月三号。”我透过她那张天使般的脸庞,仿佛看到了一张黑手党老K的面孔。
“呵。没看出来。你不仅年龄比我老,而且连生日也是。傻蛋,你虽然比我大一点,可是甭想欺负我。”
“对不起,再纠正一遍。我希望你能叫我的名字。我叫何七,不叫傻蛋。谢谢。”我一脸的严肃。
“行。没问题。傻蛋!”她回答得倒是蛮爽快的。
“咚……”
我觉得自己被五雷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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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双方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偶尔,四目相撞,但却彼此无语。她不停地喝着酒。喝着喝着,她忽然哭了起来。这让我手足无措起来。
“哎,你怎么了?别……别哭啊……我今天可是没带身份证……你千万别哭……”我焦急地说。
她一边哭着,一边看了我一眼,接着冲我勾勾手指;“哎,过来。你。”
真的,我不知道是为什么。尽管她如此“虐待”我,可我对她的命令却总像遵循圣旨般的惟命是从。我想,这大概是我上辈子欠她的。
“干吗?”我问。
“想借你的肩膀用一下。”
话音未落,她不容我作答便把我的肩膀拽了过去。
“呜……”
她的眼泪倾泻在我的肩头。每每哭到动情处,她总要用力地捶我的胸口。其实,这些我倒是还能够勉强忍受。我受不了的,是她激动的时候,总要掐拧我的胳膊。看她哭得这么伤心,我又不好意思向她抗议。所以,只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
隐隐地,我似乎感受到了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孩子的心灵之声。
“嘀嗒,嘀嗒……”
听,她的心在流血。
她歇斯底里地哭了很久,也许是酒喝得太多了,这个特立独行的疯丫头,哭着哭着,竟然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她那淡淡的发香,强烈地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忍不住拂了一下她的长发。柔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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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了账之后,我扶着她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酒吧。外面的雨,依然淅沥沥地下着。但是有些弱了。偶尔,吹来一袭清风,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
原本说好的是她请客,可到头来买单的却是我。一共一百三十五元。其中,一百三十块是酒水费。五块,用来赔偿她打碎的酒杯。
临走时,服务生告诉我,门亭外还有这位姑娘寄存的一只狗。我原以为那只狗是一只小得可以装在塑胶袋中的宠物狗,可到了那里我才发现,那只狗居然是一只牧羊犬,我看着那只狗,差点晕死过去。
老实说,提到狗,我对它们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我在六岁的时候曾经被一条狗咬过。依稀记得,那时我打了近一个月的狂犬疫苗。从那时起,我便患上了“恐犬症”。
看了看这条牧羊犬,它的体积基本上和一只警犬差不多。但不同的是,它的眼里似乎没有那种凶残的野性。甚至可以说,它看上去比较温顺。
我想唤醒酒醉的那个女生,好让她去牵狗,可她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指望她,肯定是不行了。没办法,于是我只好壮起从下辈子借来的胆量,试着去牵了牵那条狗。
还好,它很乖巧顺从。我背起那个女孩,(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女孩子的身体)右手撑着伞,左手牵着狗向雨幕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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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我便陷入了迷茫。三更半夜的,我背着一个女孩子,应该去往何处呢?把她带到我的宿舍么?不行。孤男寡女的,我该做何解释?而且,阿灿的那张破锣嘴,不一定会歌颂出什么花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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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3)



再说,宿舍是我们三人一起租的,寝室约法三章中的第一条,便是未经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带友人入住。更何况,还有一条狗。
那么把她扔在路边的街椅上?也不行。这样做未免太过冷血。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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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把她送回自己的家。可天知道她的家在哪里。情急之下,我很冒昧地翻了翻她的手提包。我想,里面或许会有通讯录什么的。可是,结果却很让我失望。里面只有一些化妆品,还有一包卫生巾。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在公车亭里站了半天,我一筹莫展。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条狗的身上。小时候,我听外婆讲过“老马识途”的故事。于是,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不妨试试用狗识途。我小心翼翼地走近那只狗问道:“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
那只狗看也不看我一眼;“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我提了提声调,但是狗还是不理睬我。
“shit!蠢东西。连家都不认识!”我懊丧地冒出这么一句。
“汪汪!”话音刚落,它朝我叫了两声。那声音仿佛是在向我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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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么叫?说你蠢,难道不对么?笨!连家都不认识。家,你懂么?Home!Gohome!”
或许,因为它是外国血统的关系。这家伙,听到我说的英语之后,(阿灿常说,我讲的英语是正宗的———“四川英语”)竟然站起身拉着我朝右走去。我连忙再次背起那个叫湘美的女生随它而去。
牧羊犬很有耐力,跑起来很快。我背着湘美在后面紧追不舍。后来,我实在是跟不上了,便下意识地说了句:“慢点!Slowdown!”
没想到,它竟然真的放慢了脚步。(这简直让我不可思议!!)
最后,记不清走了多久,也记不清转了多少个弯,这只狗在一幢公寓楼口停了下来。
“哎,我们到了么?”我指着楼口问。
“汪!”它朝我叫了一声。(看来,它的汉语学得也不错!)
“哎,那你知道是几楼么?”
我原以为,它会朝我叫几下。这样一来,叫几声,我便知道是几楼了。可是,这次它却没有理我。我猜想,可能它和我一样,数学学得很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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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幢二十几层的公寓,但我没有坐电梯而是选择了爬楼梯。我想,凭着这只狗的灵性,它若是到了自家,一定会叫门的。
我一步一步地背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艰难地走在楼道内。汗水顺着脖子流到胸前。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此语,言之有理。
当我辛苦地背着她爬到十四层的时候,她“呜”的一声,吐了。真准!一滴都没浪费,全都吐到了我的头上。呕吐物,缓缓地流过我的脸颊滴落在地上。
还好,在我痛不欲生的时候,那只狗在十六层的一户住家前停了下来,随后叫了两声。
不久,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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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的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子。她一边开门一边问:“你是?”
“先别问我是谁,麻烦你接一下我背上的这位大小姐。”
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是这个叫湘美的女孩的住所,不仅仅是相信这只狗的灵性,而是我在这户人家门前所放的垃圾袋中,看到了一个装狗食的包装袋。
“咦?湘美?”那个女孩子连忙帮我扶下了她。
少顷,我和那个女孩把她搀进了自己的房间。
湘美的卧室很大,但各种物品却摆放得错落有致。整个房间,也很干净。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玉兰花香。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艾,叫艾晴。你就叫我小艾吧。”
“哦。我……我姓……姓何,叫我阿七吧。”我特不好意思地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嗯?阿……阿七?这名字有点怪怪的哦。”小艾淡然一笑。
“嗯,他们都这么说。”
“谢谢你送湘美回来。哎?你的身上怎么……”小艾指着我衣服上的脏物说道。
“哦。她酒喝得太多,所以……不过,没关系的。”我指着湘美说。
“这怎么可以呢?你等一下。”小艾转身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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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出去以后,整间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湘美两个人。湘美静静地躺在床上,我站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她。我看见雨水把她的头发粘在了一起。有几缕,还被她无意中含在了嘴角边。她那白皙的颈部,戴着一串细细的银色项链。那项链,让她更增添了几许妩媚。
颈部以下,湘美白色的涤纶衬衫紧紧地贴裹在了她那婀娜起伏的线条上。这使得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她的胸罩,玫瑰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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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4)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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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面对这样一个如同剥了皮的鸡蛋的女生,我还是自信自己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但我实在是没有信心再将自己的视线向下挪移,哪怕是一微米。因为我的“道行”尚浅,坐怀不乱,仅限于上半身。
“热水器可以用了。”小艾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热水器?你的意思我可以在这里洗个澡么?”
“呵,当然了。小美今天多亏遇到了你。”
“哪里哪里。那……那我就不客气喽。”
“呵,请便吧。”
由于湘美刚才呕吐时,我的头部被她命中十环,从而引起了胃的强烈不满。为了去除异味,抚平胃的创伤。我径直朝洗澡间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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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一身的清爽,但问题也紧跟着出现了。由于我的衣服全部被雨淋湿,所以导致我无衣可穿。山穷水尽之时,我就地取材裹上了一条摆放在洗澡间里的长条白色毛巾。见到我这般装束出来,正在用吹风机给狗烘毛的小艾,差点笑弯了腰。
“呵,我手上有犬毛,你自己先泡杯热茶喝吧。对了,茶叶在电视柜下面。还有,衣柜底下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套睡衣,你拿出来,先穿上吧。”
“哦,不用了。小艾,你能不能借我一块钱?”
“一块钱?怎么了?”
“我想,我该回去了。可是,我的兜里已经……”
“喔。可是,呵呵,你这个样子,能走么?”
“这……”我看了看自己,觉得挺别扭的。
“呵,都这么晚了,恐怕公车也早就没有了。这样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沙发上将就一夜吧。”
“啊?这样可以么?”
“没关系的。”小艾说。
“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
“呵。别客气。好了,你早点休息吧。”小艾收起吹风筒又撮了撮手上的犬毛。
“哦,对了。你叫何七是吧?呵,小七,睡前记得关掉台桌上的灯哦。”
“好的。哎,等一下。小艾,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
“什么?”小艾眨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不担心我是个坏人么?呵呵,万一,我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呢?那你们岂不是……”
“呵,没关系。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个坏人。既便退一万步讲,你真的如你所说,是个大灰狼,那也不要紧哦。因为……”
“因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们好久没吃狼肉了。呵呵……”
小艾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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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躺在沙发上面熟睡的我忽然被一杯凉水泼醒。就在我站起身唤醒受惊的睡眼时,一记热辣的耳光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扫过我的脸颊。
这一记耳光,让我彻底的清醒了。我定睛一看,原来这是湘美的“杰作”。
“喂,你疯了?”一个男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终于震怒了。
“你才疯了呢!”她顺势抡起胳膊想要“梅开二度”。
“喂,你想干什么?冷静点。”
“干什么?哼,我还想问问你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呢?”
“我昨天晚上干什么了?我昨晚帮你付账、帮你牵狗、帮你回家,怎么了?你这个人怎么恩将仇报啊?”
“不要避重就轻,说重点!”
“重点?什么重点?”我一头雾水。
“这是怎么回事?”湘美指着身上的睡衣说。
“什么怎么回事?莫明其妙!”
“这不是我昨天穿的那套。”
“那又怎么样?有人给你换过喽。”我若无其事地说。
“谁换的?是不是你?说!”
“是……”没等我把话说完,湘美断章取义;“在十分之一柱香之内,湘美的N记耳光以排山倒海之势,踏平了我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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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抱头鼠蹿,一边极力地解释;“喂,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是小艾给你换的。”
“小艾?”她停下了罪恶的手臂。
“嗯。”我捂着受伤的脸,恨不得大哭一场。
“咦?傻蛋,你怎么认识小艾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把发生在昨天晚上的事,从头至尾向她讲了一遍。我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头,抬得高高地。腰,挺得直直地。我为我昨晚的“大侠”之举而感到自豪。同时,我也在等待湘美万分内疚地向我道歉。可谁知她听完了我的话,竟然对我说:“傻蛋,你少神气!别指望我会感激你。哼!”
天呐!耶酥叔叔,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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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关于我昨晚会不会猥亵湘美和小艾,这是一个连白痴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问题。对于像我这样的“小男人”而言,抛开“双拳难敌四手”不论,单单看她们两个身边的那条牧羊犬,我就不敢有什么想法了。在这种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我若是再居心叵测,那岂不是送“狼”入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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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5)



“哎,傻蛋。小艾哪儿去了?”湘美忽然问我。
“哦。她八点左右的时候出去了。听说,是要去联系房子的事。对了,听小说,你们的房东要收回这幢公寓给他的儿子做新房。是么?”
“是与不是,关你屁事!”湘美当头一棒。
“喔。哎,你……你叫席湘美吧?”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能怎么样?”
“不怎么样。只是……”
“只是什么?别像个‘鸡婆’似的。快讲!”
“哦。湘美,你能不能借我一块钱?”
“一块钱?干吗?”
“我想回家,可是兜里没路费了。”
“路费?”湘美用一种看骗子的眼神瞥了我一眼。想了半天;“好吧。看你这么可怜,借就借吧。不过,要记得还!否则,我放火烧你们家厨房!”说完,她冲我做了个鬼脸。很可爱。我想,她的意思可能是,如果届时我不还钱,便要让我投胎做鬼吧。
55
湘美从抽屉里拿出钱夹,接着掏出一张一元钞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地接过钱,然后冲她说了声谢谢。不料,她回了句:“谢什么,又不是白借给你。还钱时,记得带上利息。”
“喔。”我悻悻地答了一句。我心想,女孩子就是小气,连一块钱,还要利息。
“利息是一小时,五块!”
“喔。”我点了点头;“啊?什么!?一小时五块?”我吓得半死,“我一共才借一块钱,可你一小时就要收我五块钱的利息,你放黑债啊?”
“放黑债?呵,对!本姑娘就是放黑债。哼!怎么样?”
“那……那……那我不借了!”我说。
“不借了?好哇。算你有志气。不过,五块钱,拿来!”
“五块?什么五块?我只借了你一块钱哦。”
“不错。不过,那是本资,你还没算利息呢!”
“利息?现在不是还没到一小时么?”
“没到一小时,也按一小时算!”她的语气很坚定。
“切,谁定的?”
“本姑娘定的。怎么,傻蛋,你不服气?”
“你定的?哼,凭什么你定?”
“哎,搞清楚。要借钱的是你,肯借钱的是我。当然应该由我来定喽。难不成,还是你定么?你这个人到底讲不讲理嘛?”
“什么?我不讲道理?你……”我气得鼻子差点没歪掉。
“你什么你?快拿钱。哼!”
湘美一副“强盗”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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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是饮恨妥协了。古人虽云:士可杀而不可辱。然,古语又云: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故尔,我弃愚忠而择大势所趋。尽管这有点像叛徒的行径,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因为我当时全面地分析了一下情势,发现情况比较严峻,各个方面我都不占优势。
一方面,论“文斗”。她的口才我昨天就领教过了。一番唇枪舌剑过后,我总是被她杀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换言之,她总是把我玩得近乎于休克。“文斗”,我一败涂地,湘美完胜于我。
另一方面,论“武斗”。理论上讲,我比她高一头。所以,在这方面我是有便宜可占的。但问题是,她是个女的。老妈从小就传授给我一套《好男人手册》,具体如下:
“女人,是用来爱的。男人,是用来打的。被女人打死而不还手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好男人!”(有点夸张,但就是这个宗旨。)
其实,除了母亲编撰的《好男人手册》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左右着“武斗”的输赢。那便是蹲在湘美身边的那条棕白相间的牧羊犬。
我早就说过,我是怕狗的。小时候,我被狗咬过。所以,对狗特别是狗牙非常敏感。我一见到狗,屁屁上的那块儿产自十几年前的疤就隐隐作痛。
结合上面的论述,无论是“文斗”还是“武斗”,湘美都占尽了绝对优势。我若是苦苦死撑,那只有死路一条。所以,我只好效仿蒋公的“不抵抗”政策。
至于可不可耻么?我也就顾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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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借了高利贷,我捂着上身跑到阳台取下昨晚晾晒的衣服。衣服风干之后穿在身上,感觉好多了。这时,湘美牵着狗站在门口。我又一惊;“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哎,你紧张什么?我又不能吃了你。那个,傻蛋,你还没吃早餐呢吧?”
“喔。”我点了下头。
不知是何种基因作祟,女孩子们大都喜欢明知故问。呵,还早餐咧。我还没起来呢,就被她左右开弓地上了“刑”!
“呵,好吧。算你有福气。今天,本姑娘高兴,KFC我请客!”
“呵呵,该不会又是你请客,我掏钱吧?我兜里就只有这一块钱哦。你最好别打它的主意。这点钱,买根肯德基鸡翅膀上的一根毛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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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6)



“鸡婆!我不是说过了么?今天我高兴,所以我请客!”
高兴?呵,昨天刚失恋,今天还能高兴?“情圣”阿灿若是受了情伤,最快也要两三天方能恢复元气。难道,她的自我修补能力比阿灿还先进?切,鬼才信!
不过,是鬼信也好,人信也罢。重要的是,难得有女孩子要请我吃饭。哼,不吃白不吃。反正,吃了也白吃。干吗不吃?吃!吃不到死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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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脱下的那件红色带花纹的睡衣叠好之后,我转身要进洗手间。湘美问我干什么去,我说,去洗脸。湘美立刻白了我一眼;“算了吧你,你洗不洗脸都是那副德行。”说完,她不由分说就拉起我的手向外走去。(第一次有女孩子主动拉我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
我当时心中暗想,有没有搞错?她怎么和阿灿那家伙合穿一条裤子?难道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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