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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离开的决定
心里乱,就没注意控制表情。沈澜瞄到她气鼓鼓的模样,心里很高兴。这件事办得好呀,一来是帮了景鸾的忙,二来是帮了皇上的忙,三是帮了自己的忙。
这小奶娘是妒忌吃醋吗?这就对了,不枉他对她日思夜想这么多天。
“你回来了?”从太太那儿出来时,他故意走过她身边,一眼也没看她,嘴里却问道。
“二爷明知故问,脑袋是让马踢了,还是被门挤了?”气头儿上,方初晴不客气地顶了回去。
沈澜一愣,耳边却听景鸾轻笑起来,不禁恼羞成怒。他转过身,想把那无礼的女人抓来审问,却见她早跑开了。
偏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衣裙,在草地上奔来跳去,小免子一样。然后,他忽然消气了,只觉得免子是一种相当可爱的动物。
第二天,依依和阑珊收拾了东西,搬到了广武院。
全府的人都说这两个丫头是因祸得福,竟然被二爷收进屋里了,那可是前所未有的。就算是将来顶多混个姨娘,但有道是能给好汉牵马坠蹬,不给赖汉当祖宗,能侍候二爷,那可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大江国风俗。。。有权有势有地位的男人可以很晚才娶正妻,慢慢的寻着,但从十四、五岁起,屋子里就可以收几个女人来侍候了。去世的沈沅也是二十三岁时才成亲,不过他是有名的君子,在梁竹月前没有过女人。沈二就不同了,虽然之前也很纯洁,但自被苏味抛弃后,至今为止也算是御女无数了。
但奇怪的是,依依和阑珊被安排的住处离沈澜的卧房很远,加上广武院是沈府占地最大的院落,两个小美人和被打入冷宫也差不多。倒是奶水渐尽的方初晴住在沈澜书房的隔壁,离他的卧房也近。
这很方便她就近观察,结果发现一个月来。依依和阑珊总共被招进沈二的房间四次,每次都是两女一起,都待一整晚才出来,虽然她没有听床的变态爱好,但猜也猜得出那是三P进行时吧。
对此,她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妒忌?似乎有一点点?鄙视,似乎也有一点点?失落,好像更有一点点。然后就是心里空荡荡的,和百分之百的自嘲。真是的,关她什么事?方初晴啊方初晴,人要学会正视自己,学会取舍自己就得的东西,何必奢望与自己两条路上的风景呢?那样太白痴了。
她想得开,很快就不关心这些了,至少表面上能绝对做到无礼眼前的一切。而且,她要纠结的事太多了,也实在没心思花在不相干的人和事上,目前她最头疼的就是去和留的问题。
存钱、离开沈府、到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去隐居,怀着感恩的心重活一次,是她穿越后唯一的人生目标,她也一直为此而努力,甚至因此忍耐了很多中伤和陷害。只因为她有远走高飞的计划和梦想,很多事她都觉得没必要计较,那样不利于她低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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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她没生过、也喂养过宝宝,没料到到头来是这两个快一岁的小东西绊住了她的脚。一年的相处,虽然每天只见一小会儿,但她已经割舍不下对无思和无我的感情了。现在一想到要走,她就感觉肋下有一条血脉相连在两个宝宝身上,生生拉开就疼得要死,伤得血肉模糊似的。
可无思和无我毕竟是梁竹月的孩子,左右师王的世子,沈府的金孙,就算她肯留下当牛做马,宝宝们也不属于她,她永远只能在角落中望着他们。况且,她已经无意中招惹了那么多事,难保以后还会捅出什么大篓子。到时候她小命不保,远远关注宝宝的愿望也必落空。
所以,她必须走!在她不知道桑青是个什么身份前,她就粘在蜘蛛网边缘的小虫子,要么逃得无影无踪,要么了解前因后果,找到自保之道,否则她就是那种生得糊涂,死得无聊的人了。
“当真要走吗?”当太太问起她时,她艰难点头,眼泪却控制不住地涌了出来。
太太叹了口气道,“舍不得那两个小东西是不是?唉,都是女人,我明白的,吃你一口奶,就会亲近一分,何况无思和无我还很喜欢你。其实。。。你不必非走不可,虽说他们断了奶,身边还有专门教养的妈妈,但你二爷不是说要让你喂马吗?你可以就留在广武院里,眼看着他们长大,心里总好过些。反正你娘家不也没人了吗?沈府也不多你一个人的嚼用。”
“桃桃和萌萌可没良心了。”方初晴逼回眼泪道,“先前逮着谁咬谁,野得很,现在让二爷调整得还是逮谁咬逮谁,但却和二爷亲和不得了,有我没我,没多在关系。我知道太太是菩萨心,疼下人们,初晴一辈子都感激太太的恩情,可是我不能永远依附沈府过活,虽说是女人, 也有自己想做的事,想过的日子。”
太太听她这么说,眼里竟然闪出了泪光,感叹道,“我常跟人说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果然有志气,说得这话。。。我都想跟你走了,总圈在这个大宅子里,未必有什么好处,连心都干了。好吧,等你一年契约期满,我赏你二百两银子,派人送到你马国去。”
方初晴连忙跪下道谢,又想起老爷那可恶的德行,愈发同情起太太来。 诚然,为了自己及家庭的利益脸面,太太有时也做下狠心事,但比起那些道貌岸然却阴险狠毒的大宅女主人来,太太已经好太多了。
“四月中就是无思无我的周岁生日了,这些日子你就多跑跑我这边。”大太太又叹了口气,“你大奶奶自阑珊的事后又病了,那两个小孽障我是找算抱过来养两天,你正好过来,我和他们相处相处,以后只怕没多少机会了。唉,亲近一时是一时吧。”
方初晴含泪点头。
“你别怪你大奶奶不念着你的好,还总针对你。”太太又道,“实在是你的八字和松风园不和。本来她除了身子骨弱些,倒还一切挺好的,可自打你进了园,麻烦事就一件接一件。”
闻此言,方初晴一激灵。
她总觉得梁竹月总像跟她有仇似的,对她不是普通的厌恶,却好像有深深的恨意。但她一直以为那是梁竹月死了老公后有点心理扭曲,见不得亲生儿子跟别的女人亲近的缘故。但难道。。。太太也发觉她和松风园的气场相克了吗?梁竹月不是有什么秘密吧?不是认识桑青吧?她们第一次见面时,梁竹月脸色苍白得像个鬼,她曾经以为是梁身体不好的原因,难道是因为认识这肉身?
第二十二章节 水灯节
这样一想,就能解释为什么沈大奶奶和王妈妈总是针对她笑里藏刀,后来又百般想置她于死地了。可她们又为什么收留她呢?是为了就近观察和变相拘禁?很可能。但是听皇上的意思,桑青和他的恋情是秘密的,应该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桑青的身份和存在呀!还有,皇上和梁竹月也似乎有暖昧似的。。。
天哪,为什么这么乱呀?老天为什么不让她借寺还魂在一个普通话牧民女的身上?桑青、皇上和梁竹月的关系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假如梁竹月真的认识桑青,那她就必须跑得越远越好,不然无权无势的她,早晚要遭了毒手。毕竟,她不能一辈子指望沈澜和皇上的保护,她也没时间培养自己的势力,和梁竹月搞对抗。
人生苦短,白痴才愿意浪费在宫斗和宅斗上。
“不是说你不好,只是说你和松风园那边可能犯冲。”见方初晴低头不语,太太连忙道,“你还别不信这些,灵着呢。你大奶奶自打松风园不平静以来,做了不少错事。她十八岁嫁过来,过了年二十四了,加起来都没有最近犯的毛病多,连样貌似乎都变得刻薄了,所以,还是让你们不见面的好。或许,就是因为那两个小东西不亲近娘亲奶娘。唉,女人哪,对自己的儿子都舍不得撒手。”
方初晴连忙摇头道,“哪能怨怪呢?想当初我没有饭吃,是松风园收留的我,这恩情我永生难忘。”
她说的是感激松风园,可没说感激梁竹月,但太太没注意这些字眼,欣慰地点头道,“好孩子,你能这样想真好。”
方初晴连忙岔开话题,决定把握这最后的时光,好好和无思无我亲近。将来。。。也就再过个二十年左右,当她变成中年煤气罐,也许会重回大江国,在那条通往皇宫的官道边等着,和普通小民一样,望着意气风发、年少英雄的左右师王的踏马而过,想想他们窝在她怀里的往日时光。。。那时,只要看着他们好好的,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于是,在最后一个月为奴生涯中,方初晴比任何一段时间都忙碌,起早贪黑,往返于蘅芷院、广武院、流心院之间。到太太那儿,自然是为了宝宝们,那是她很开心的时段。到景鸾那儿,是为着帮忙他准备去北边的东西,她也是很乐意的。在广武院。。。其实除了偶尔刷刷马外,她没什么事做,但沈澜却好像特意跟她做对似的,那么多小厮不用,两个屋里的美人不招呼,偏偏要她侍候。
所谓的侍候,倒不是什么重活,就是吃饭时让她站在一边布菜倒酒;批阅军中文件时,她得在旁斟茶递水;偶尔闲来读本书,还得给她剥瓜子。照例,她辛辛苦苦剥好瓜子放在一只小白瓷碟里,然后那个可恶的男人尽数倒进嘴里,三两下吃光。
还有,死沈二还常要求她给他捶背。每当此时,她总是笑眯眯的,看起来态度相当好,其实恨不得每一掌都含着无上内功,最好是化骨绵掌之类的,直接拍死他算了。
他哪来的这么多臭毛病呀,纯粹是折腾她玩。他就是恶趣味,天下第一大阴人,以折磨她为乐的。
而日子就在这样或那样的烦恼与喜悦中过去了,转眼到了四月二十,距无思无我的周岁生日还有四天的时间。方初晴在无限惆怅和依依难舍的心情中,帮着田玉清张罗沈府金孙的周岁宴,然后决定买点分别的礼物送给对她还算照顾的人们。
大江国还有个风俗,那就是四月二十有一个民间节日,叫水灯节,有点像中国的乞巧节和日本那种专门为少女举办的节日。在这一天,未嫁的少女都会参加庙会,然后在河水里放灯,如果水灯彻夜不灭,就能得到百年不渝的爱情
让心上人爱一百年?如果能被深深的爱上五十年,对于个女人来说已经是天大的幸福了吧?
方初晴自重生后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节日,好奇之下不禁想亲自看看,因为那一天格外热闹,还想顺便买点礼物给大家。可当她把这要求一说,请求沈澜准假时,沈澜却很不高兴且不讲理地道,“那是未嫁少女的节日,你已经这样了,还掺和什么?”
什么叫她已经这样了?她哪样了?不就是非完壁之身吗?他有毛病没?干吗总提起这事?
于是她恼火地道,“ 我现在没有丈夫,有权利再找一个。大江律法也没说刮妇不能再嫁,我为什么不能参加水灯节?那个男人。。。我当他已经死了!”
“不许去!”
“非要去!”
“反了你了?”
“那麻烦王爷把我当反贼抓了杀头好了。”方初晴说完,甩门就出去了,完全没意识到她对沈澜早没了仆人对主人恭敬顺从态度,平时的反抗因为没受过惩罚,现在就成了一种习惯。恃宠而娇,是每个女人都会的,关键是那个男人是否纵容她。而往往,每个女人都意识不到这一点。
“二爷,您就让她去呗。初晴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多大宅院也关不住的。只怕等她离开沈府,离开大江国,以后还没机会了。”景鸾在一边,语气温柔,还夹杂着一丝怅然似的,动了沈澜的心。
是啊,她要走了,可怎么留住她呢?不能直接拦着,不然这女人得狂到没边儿了。可是,他没有其他理由。景鸾说得对,她似乎不属于这儿,但他真的不愿意从此再看不到她。因为。。。因为折腾她很有意思。
结果,沈澜没管得了方初晴,眼看着她在四月二十这一天的黄昏时刻,打扮得漂漂亮亮,和一群大小丫头前呼后拥地出了门。
这一天,暖风熏得游人醉,在掌灯时分,临着和政城主河道的大街上已经灯火通明,人来人往,小贩们和各种演艺杂耍也开始表演,所有的人都很快乐,很兴奋,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期待。
而街景和人群也感染了方初晴,让她暂时忘记了离别的愁绪,沉浸在民间朴素的快乐之中,并不知道她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
“大人,何时动手。”在一间临水酒楼最高层的雅间时,一个普通到扔到人群中很难被人发现的男人问。
“你到对岸去,放灯时动手。”一个男人答,正是那天在烤鸭店前盯着方初晴的人。
“有把握吗?”沉吟了一下后,他又问,“死伤过多的话,事情会闹大的,这样子于我不利。”
大众脸男得意一笑,“百万军中取上将之首级都不在话下,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
第二十三章 追杀
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一样,但凡逢年过节或者特殊的纪念日所有商品的物价都在涨,特别是必需品。就像此时,水灯要一钱银子一盏,质量越好,就越可能坚持到天亮不熄,自然也就价钱越高。
方初晴舍不得辛苦赚来的钱就那么打了水漂,于是在维维等众丫环嘲笑她财迷的声音中,买了盏最便宜的,跟大伙儿一起挤到那条名为一线牵的河边,放了进去。
不知为什么,一瞬间沈澜的脸在她脑海里闪过,但又被她很快甩掉了。而这种寄托希望的形式她也不怎么太相信,不过是凑个热闹,放松下心绪罢了,所以不用花费太多。
河边挤满了未婚少女,叽喳吵闹、欢声笑语。方初晴在头上包了块小碎花的帕子,让人家瞧不出是已婚还是未婚,看着河面的一盏盏的灯,心情一时大好,和维维等人玩了个不亦乐乎。
正开心着,她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舒服的感觉,似乎有汹涌而来的杀气环绕住了她,令她透不过气来,就连温暖春夜的温度都仿佛骤降到了零下似的。
重生前,她是个感官迟钝的人,不然也不会被不知哪个贱人陷害因药物过敏而丢掉了小命。但重生后,当她的灵魂与这个肉身越来越契合的时候,传说中的第六感好像在她身上萌发,并且极度灵敏。
惊慌中,她唯一的念头就是躲避,为了防止被她牵连,她跟谁也没打招呼就快速回身,离开河边。不过走还没两步,远远就望到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高大的男人正往河边挤。他是如此鹤立鸡群,就算极度低调也掩盖不住的光华夺目,不动声色却无法令人忽略,以致于被少女们“无意中”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寸步难行。
从未像此刻这样,方初晴见到沈澜是那么高兴的,好像他脑门上就写着“救星”二字,于是她劈波斩浪地向他“游”了过去。
沈澜当然早就看到了方初晴了,事实上,他就是跟着她出来的。他向来讨厌人多的地方,特别是女人多的地方,今天却破了例。他对自己说是为了避免方初晴惹麻烦,毕竟皇上把她的安全交到了他手上,不容闪失,不愿意承认了是怕她跟哪个小子对了眼,嫁人去也。
可是。。为什么她一脸惊惧?遇到登徒子吗?可恶,谁让她打扮得那么漂亮的?身上穿着件曲绿绣蟹爪的纱衣裙,外面罩着淡黄对襟比甲,头上包着小碎花的帕子,脸蛋像放光一样的微笑着,似一朵清新小花似的在人海中漂,实在是惹眼。
哼,现在知道怕了!
心里这么想着,脚下却自有意况地向她的方向挤去,好不容易“交汇”在一起,方初晴立即叫道,“二爷,救我,有人要杀我!”
沈澜一皱眉,“这是怎么说?”
“我不知道怎么说,但我就是知道!”方初晴有点急了,因为感觉那杀意从河对岸传过来,始终围绕着她,不管她怎么躲也摆脱不掉,令她觉得自己像枪口瞄准镜下的猎物,十分恐慌。
话音未落,沈澜突然伸臂,把她抱在怀里。在愕然间,她感觉脑后一凉,之后身侧有人尖叫一声。再转头看,一支比正常羽箭大了三倍的铁箭,射中了旁边一个女孩,贯穿了那女孩的整个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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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停顿了数秒后,惊叫声四起,当周围的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立即本能地四散奔逃。而这种恐惧有如传播最快的瘟疫,外面的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感染了情绪,也跟着拼命的逃。
然后,方初晴感觉自己被扛在了肩上,而且飞了起来。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没借助飞机或者游乐设施飞上天,但她看到脚下的不是云海,百上人海乱流、挤撞、踩踏、哭叫一片。她惊恐地闭上眼睛,不知道当这一切结束,敏华欢乐的水灯节庙会将变成什么样子。
“待着别动,我去去就来。”沈澜运起轻功,带方初晴躲到最近一座建筑的屋顶上,斜长的屋脊正好挡在了他们与大河之间,是最好的掩体。
方初晴很害怕。之前她虽然面对过伤害但那都没有此时被追杀的感觉强烈,科是生死一线。
不过还没等她回话,沈澜已经跳下了屋顶,但很快就回来了。
“追不到了吗?”她问。
沈澜摇摇头,没吭声。
要他怎么说呢?不是追不到,在军中多年,大小征战无数。他引以为傲的,不仅是自己卓绝的武功而已,还有在百万大军的乱战中尚能保持的清醒,以及寻找到目标的犀利感。那个刺客没有离开,他可以肯定,只要他渡过河面,就一定抓得到。可是他及时停止了行动,因为他是独自出来的,没带贴身侍卫,所以不能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对方要杀的是方初晴,她的安全对他来说是第一位。其余的,全是末流。
“天哪,你手流了好多血。”方初晴惊叫,拉沈澜伏低,翻看他的手掌,那里一片血肉模糊,“怎么伤到的?”
“无妨。”沈澜想抽回手。
刚才当他把方初晴带到了安全之地,对方的箭矢就冲着他来了。这很奇怪,对方要杀的到底是谁?难道只是因为他救了方初晴,对方就恼羞成怒吗?他徒手接箭,岂料对方的力道极大,居然害他掌心全被擦破了。这些正好证明了一件事,对方不是普通刺客,而他需要冷静一一,因为从对方的手法和箭只上,也许能找到幕后黑手。
“有妨有妨!”方初晴从怀中掏出帕子,迅速包扎了沈澜的右手,然后又解下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