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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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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着此次洞察暾欲谷、康待宾阴谋的李白、王之涣,裴旻笑着回道了府邸,让人装备酒宴,热情款待。

第三十三章 胡无人,汉道昌() 
在贺知章、张旭的培养下,裴旻也灌出了好酒的天性。

    这每天不喝几杯就不是滋味。

    他对酒的种类并无太大的偏爱,不论是烈性的中山冬酿,还是柔和的桂花酒米酒,都不介意。

    只要是好酒,他都不忌口。

    心情好喝葡萄酒,心情不好,灌些中山冬酿,随性而至。

    因他好酒,每年各方送礼也是以好酒为第一选择。便是李隆基收到地方进贡的美酒,也会从中挑选一些送给裴旻。

    以他现在的地位,没有弄不到的美酒。因故府中酒窖藏酒无数,五花八门,只要说的上名字,酒窖里十之**存着。

    之前裴旻对李白说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绝不是吹牛的话。

    用什么酒来招待李白、王之涣,裴旻思考了许久,最终选择了不是很出名的玉浮梁。

    说玉浮梁不出名到也不尽然,但跟杜康、汾酒、剑南春、即墨老酒这类千古名酒也确实没得比,属于地方关中长安的特产。

    相传历史上贵妃醉酒,所醉之酒,便是玉浮梁。

    裴旻将王之涣、李白请入厅堂,正好对上玉浮梁烧热之际,酒香在炭火的灼烧下向四周散发。

    李白闭目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这是黄桂的香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玉浆’?”

    裴旻道:“然也!李兄弟真是好见识!玉浆唯有长安长乐坊最为正宗,不过现在不叫玉浆,而是玉浮梁。”

    李白直径来到右侧席位上,揭开酒坛盖子,深深吸了口气,赞道:“好一个玉浮梁,气韵淡蓄、桂香四溢,让人食指大动,忍不住痛饮一方。白受不住诱惑了,先敬二位一杯。”

    他迫不及待的用酒勺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盅酒,心急火燎的喝了下去。

    王之涣带着几分尴尬的瞧了裴旻一眼。

    见裴旻非但没有异常,反而笑着大赞道:“李兄弟果然有我张老哥的风范,但逢美酒,绝不落于人后。”心底略松了口气。

    李白此举从礼法而言是既不妥当的,严重的说是对主人家的不尊重。若遇上讲究的,将他逐出府邸,也没人说些什么,世人只会说他活该。

    裴旻却不以为忤,一个能让高力士脱靴,贵妃敬酒,天子呼来不上船的人物,让他规规矩矩的反而失了风采,遂然笑道:“随意便是!”

    李白一杯酒下肚,只觉得滋润绵长、气韵淡蓄,再次道:“似酒非酒胜似酒,果然好酒!”

    裴旻也随意的舀了一盅,一饮而尽说道:“这玉浮梁有一个特点,带不出关中。这鄯州几乎是最远的界限,出了鄯州,即便玉浮梁还是玉浮梁,却也不是玉浮梁的味道了。”

    李白起身恭恭敬敬的一拜道:“愿闻其详。”

    “哈哈!”

    李白这第一次向他行如此大礼,竟然是为了询问酒的知识,裴旻哑然大笑道:“玉浮梁最正宗的酿制方法是以优质糯米特酿而成,纯天然发酵,可谓七斛精糯出两斛酒。因太过醇正,失去了酒原本越藏越香的特点,成酒之后,十日变味,二十日变质,三十日无法入口。因故有‘惜玉浮梁好,憾出不得潼关’。此酒从长安运至此处,快马加急也要耗费八日时间,再往北去,过了十日期限,早已不是这个滋味了。是故,某以玉浮梁招待……不论的杜康还是汾酒,便是远在江南,一样有机会喝到。可这玉浮梁,出了关中,便无半分机会。”

    李白一脸受教,道:“如此可要好好品尝!”说着迫不及待的邀杯与裴旻、王之涣举杯痛饮。

    裴旻自然是来者不拒。

    王之涣却不擅饮酒,浅尝即止。

    久而久之,李白也懒得找王之涣敬酒了,似乎要跟裴旻比个高下,一人一杯,豪爽的喝着。

    玉浮梁严苛的来说算是米酒,以香甜为上,劲道并不大。

    寻常人都很难喝醉,何况是裴旻、李白这样的酒鬼,百杯下肚也是面不改色。

    就在他们喝的尽兴之时,小人传来了秃鹰招供的消息。

    裴旻笑着,双手一合道:“大功告成,你们二位此次可立功不小,不但帮着剿灭了穷凶极恶的马匪,还制止了一场兵灾浩劫。”

    他这话说的让李白、王之涣有些面面相觑。

    王之涣心知不当问。

    李白却没有这个顾虑,问道:“什么浩劫?”

    裴旻也不隐瞒,直接将吐蕃谋主暾欲谷的谋划,以及康待宾的情况细说。

    王之涣忍不住道:“利用陛下的仁德圣心,暾欲谷、康待宾可谓无耻之尤。”

    李白也怒道:“突厥小儿,果然不可信。国公,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史上鲜血累累的教训,近在眼前,万不可重蹈覆辙。断不能让他们的诡计得逞!”

    裴旻长笑道:“你们放心,此事既让某知道,六胡州的突厥人讨得了好?我裴某人又何尝做过赔本的买卖?此次某要将之利用起来,清除六胡州这个潜在的隐患,让六胡州不再有一个胡人,成为真正由我大唐掌握的疆域。”

    李白见裴旻说的豪迈,亦是热血沸腾,这酒劲上头,皇汉的中二思想一起,突然思如泉涌,抽出宝剑,撞击酒坛高声道:“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

    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

    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

    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

    胡无人,汉道昌。”

    李白这突然诗兴大发,让裴旻、王之涣为之傻眼震撼。

    一首《胡无人》,端是气势豪迈,慷慨不凡。

    裴旻想不到自己最喜欢的《古诗》之一,就这样于面前诞生。

    王之涣更想不到一个十七岁的少年,竟是如此惊才绝艳,创作出这般恢弘的诗句。

    裴旻忍不住抚掌道:“这首诗雄奇豪放,也只有李兄弟这般人物,才做得出如此诗句。来人,快拿笔来。这般激昂诗句,不记载下来,岂不可惜。”见下人取来纸笔,他示意转递给李白。

    李白起身长拜道:“若国公不弃,白希望国公亲笔而

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 
♂!

    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

    一方面描写胡人兵强马壮,一方面又写汉将将谋兵勇,表现出李白个人希望汉军克敌制胜的倾向。

    这一段下笔必需刚劲有力,一气呵成,要写出两军对垒的恢宏气势。

    中间四句是为第二段,以龙虎交战为喻,以体现战场的激烈。

    尤其是“天兵照雪”、“虏箭如沙”,这简单的八个字,将疆场的惨烈描绘的淋漓尽致。

    这一段不只是要体现战场的惨烈,还要体现汉军大无畏的勇气以及扫荡外辱的决心。

    至于剩余第三段,最简单也是最难写的几个字。

    尤其是“胡无人,汉道昌”这六个字,更是要写出大胜的激昂情绪,也要展现出身为华夏儿郎自豪以及胡掳灰飞烟灭的霸气。

    短短的一首诗,短短的八十余字,要刻画出如此多的情感,实乃裴旻目前所遇最大的难题,甚至比他统军打仗都要艰难。

    为难之余,裴旻心中更多的是斗志,这首《胡无人》值得他费尽心思的挑战自己书法的极限。

    沉吟了许久,裴旻脑中想着的不是《胡无人》这首诗,而是自己所经历的战场:想到了唐军兵指河西九曲地的雄壮威武,想到了李嗣业以两千陌刀军硬抗吐蕃重骑兵的壮烈,想到了自己收复失地,吐蕃大臣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情形。

    一切一切,一幕一幕皆在他脑海里回荡。

    李白、王之涣也不催促,他们也是个中人物,知道这首《胡无人》并不好写。

    连李白自己都认为自己的字,写不出这首诗的意境。

    两人皆在一旁候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左至右,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裴旻笑道:“又不跟你抢,待我拓写一份,这原稿送你便是了。”

    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

    王之涣也道:“既要拓写,也赠予属下一份吧。国公此书,必将名垂青史无疑。”

第三十五章 马贼覆灭() 
裴旻照着摹本拓印了两份,一份自己收着,另一份交给了王之涣。

    至于正本,纵然心中有些不舍,还是交给了李白。

    毕竟没有李白的诗,也没有今日他的字。

    何况字帖这种东西赠予懂得珍惜欣赏的人才是正理,就如张旭赠他《秦王颂》一般。

    这篇《胡无人》,李白毫无疑问的受得起。

    王之涣也如获至宝的将拓本收藏起来。

    酒宴继续,经过这首《胡无人》,裴旻与李白也是大显亲近。

    李白一口一个“国公”的敬酒,裴旻给叫的麻烦,直言道:“李兄弟,别一口一个国公的叫着,听着别扭。你也称呼张老哥为老哥,显然是我们一路人。在下虚长你几岁,叫我一声兄长便是。”

    李白本为率性之人,素来藐视礼法,当即改了口道:“那兄长也别呼我李兄弟了,直呼太白便可。”

    两人一人一个兄长,一人一个太白,喝了个痛快尽兴。

    玉浮梁极好入口,但后劲悠长。

    能让人于不知不觉中醉去,王之涣以支撑不住,李白倒是越来越精神,时不时吟诵两首诗,当真可谓出口成章。

    不过此时的李白,终究只有十七岁,阅历眼见终究比不上日后那个斗酒诗百篇的诗仙,诗句质量一般,并无灵感而起的《胡无人》那般经典,却也略显小诗仙的风采。

    直至深夜,方才罢歇。

    裴旻吩咐下去,安排王之涣、李白在府中住下。

    洗去了一身的酒味,裴旻带着几分亢奋的回到了卧房。

    娇陈已经哄着小七小八睡着了,见裴旻回来,比划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上来给他宽衣解带。

    夫妻多年,娇陈对于裴旻极为了解,第一时间察觉了裴旻的心态:“裴郎今天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都瞒不过你!”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不是一般的高兴,三喜临门。不过最高兴的,还是结识了一位少年俊杰,一个真正的俊杰,古往今来,鲜有可比的好人物。”

    娇陈自知自己丈夫的心性,在他的记忆中除了王忠嗣,还没有人得他如此夸赞,不免笑道:“那就恭喜裴郎了,又收得一位英杰入麾下。”

    裴旻怔了怔,看了娇陈一眼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到了我未曾想到的事情,太白才智绝伦,他有出仕之心,却未必适合出仕,我倒是有信心将他培养成才。可如此一来,或许我的纵容,会让大唐诗坛少了一位旷古烁今的人物。我要不要收他?”

    在同一时间!

    焉支山!

    焉支山是祁连山的一条支脉,坐落在河西走廊峰腰地带的甘凉交界处,自古就有“甘凉咽喉”之称,因山中生长一种花草,其汁液酷似胭脂而得名。

    六百多年前,大汉的天才战神霍去病便于此处大胜匈奴,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至此焉支山一直为华夏所有,是为华夏必不可分的存在。

    不过因为大唐已经将疆域扩张到了西域,焉支山的地理优势早已不存在,此山也不复昔年重要,日渐荒芜,成为鸟兽的乐园,人迹罕至。

    这些天焉支山的一处山谷却藏匿了好些人,打破了鸟兽的平静。

    穆勒大马金刀的坐在树根上,背靠着大树,大口的啃着小的们送来的烤兔肉,索然无味的吃着,带着几分难受的道:“真他娘怀念在西域的日子,狗娘养的楼凡。祈祷老天不要落在豹爷手上……哼哼哼……”这诅咒的话说了千百遍,他自感无味,说不下去。

    “女人,他娘的,谁给豹爷抓个女人来,豹爷举荐他为三首领。”穆勒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秃鹰这伙马贼在西域凶名远扬,共有三个首领,老大自是最为残暴的秃鹰张文无疑,张文嫌弃自己的名字不够威风,自取了秃鹰为号,从此西域只有恶名昭彰的秃鹰,而无张文此人。

    老二正是这位自称豹爷的穆勒,西域石国人,能够生裂虎豹,喜欢将人吊在树上虐杀,就如豹子一样,又因生性好色,无女不欢,劫掠圈养了二十余女奴,供给自己淫乐给人称为花豹。

    至于老三是一位铁勒人,擅于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不过都是过去事了。

    因为各种原因,狼王楼凡的马贼团袭击了秃鹰的巢穴。

    老三阵亡,秃鹰不得不带着残余的四百余人东躲西藏,谋求着最终的出路。

    穆勒自顾逃命,圈养的女奴一个未带,如今藏身在焉支山中,以是多月不知肉味,只能靠自己的左右手解决需求。

    一个无女不欢的色中恶鬼,回归到最原始的宣泄方式,如何忍受的了。

    若不是一个个马贼都一副不堪入目的长相,他甚至动了找男人开荤的念头。

    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凑了上来,道:“豹爷莫及,再忍耐片刻。小的就是凉州人,因犯了罪,才给罚去西域的。小的老家在不远的番禾县,县中有一李姓富户,他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还有一个大食国的小妾胡姬。两人一个纯如白莲,一个风骚入骨,皆是上等货色。待大首领回来,我们怕是要北投突厥去了。何不顺手劫掠了番禾县,钱财有了,女人也有了。”

    穆勒闻言大喜,不住的吞着唾沫,拍着他的肩膀赞道:“好好好,到时候你来领路。豹爷,绝不亏待你。”

    就在穆勒幻想着那一熟一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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