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素很欣慰地看着这一幕。
“不管你做什么,记得平安回来,外面莫惹祸,都侯爷了,一点不省心……”李道正摇摇头,叹了口气,负手进了屋子。
李素朝许明珠和薛管家使了个眼色,二人会意点头。
…………
…………
大包小包装了整整一马车,李家百名老兵列队,李素骑在马上顾盼风流,一行人浩浩荡荡进了长安城,直奔大理寺。
队伍到了大理寺门前时,门口值守的大理寺差役们脸色有些不对了,浩浩荡荡又是家当又是部曲的,这是要闹事的节奏啊,于是差役中的一人赶紧扭头朝衙署跑去,剩下的人手按腰刀,如临大敌地盯着缓缓行来的队伍。
大理寺卿孙伏伽出来的速度很快,而且满脸震惊不解,执掌大理寺这么多年,五花八门的奇葩事见得多了,有在门口跪地喊冤的,有单枪匹马指着大门骂街的,还有躺在地上撒泼耍赖的,但是带着部曲队伍浩浩荡荡一副打砸抢的架势上门的,还真是头一遭,孙伏伽迫不及待想出来看看到底何方妖孽花样作死。
一脚跨出门槛,孙伏伽一愣,只见门前百名老兵分两排雁形列队,只看一眼便觉一股凶悍之气扑面而来,显然这帮老兵是真正经历过杀阵的,队伍前列,泾阳县侯李素笑吟吟地站着,身旁还有一辆堆得小山高的马车。
见孙伏伽发愣,李素向前走了两步,行礼道:“泾阳县侯李素,奉旨领罪。”
孙伏伽脸色古怪地道:“你是来领罪的?”
“是。”
指了指那群剽悍的老兵,孙伏伽不确定地道:“你管这种架势叫‘领罪’?”
李素朝后看了一眼,然后无辜地看着他:“孙正卿,哪里不对么?”
孙伏伽哭笑不得:“你这哪里是领罪,分明是来示威的吧?”
看了一眼那辆堆满了物事的马车,孙伏伽的脸颊抽搐了一下,叹道:“李县侯,你再告诉本官,这辆马车是什么意思?”
“坐牢啊……”李素无辜地眨眼:“坐牢已经很痛苦了,我只是努力把痛苦的日子过得精致一点……”
孙伏伽摇摇头,没法说什么了。
李素本就是个特例,今早宫里传来旨意,说是李素要来领罪,至于罪名,旨意并没有明说,但朝中诸臣都清楚,大抵跟李家夫人玉门关挟持守将有关,这事可大可小,往大了说,这是抄家灭族的大罪,不重重严惩何以儆效尤?往小了说,事急从权,随机应变,当时西州城危兵险,发兵驰援亦是题中之义,虽然逼迫玉门关守将发兵的做法有待商榷,但本意还是不差的。
李家夫人做了这桩事,陛下的处置仅仅只是大理寺圈禁十日,很显然,陛下只对李素薄惩了一番,当初李素回长安时被封赏,李家夫人还顺带着封了个五品诰命便可见陛下的心思了。
只是……蹲大牢不是什么光荣事,你要不要这么高调?
***********************************************************************
PS:还有一更。。。(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四章 绸缪先机()
大理寺卿孙伏伽对李素还是很认同的。
孙伏伽此人,是有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状元,正经的科考出身,凭自己的真本事名列进士第一,虽然如今执掌大理寺,被朝中不少人背地里骂他是黑面阎王,但是不可否认,这位阎王是非常正统的文化人。
真正的文人并不相轻,对那种有才华有担当的文人往往惺惺相惜,心思狭隘容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的人,首先便违了圣人道德教诲的本意,算不得文人,因为文人必须是君子,君子的气量和胸襟都是非常宽广的。
孙伏伽显然是君子,他对李素甚至有些小小的钦佩,当初李世民执意营建大明宫,李素一篇《阿房宫赋》当庭宣念,触怒龙颜,而至锒铛入狱,在孙伏伽心里,无论是《阿房宫赋》的绝世才华,还是李素作为文人的铮铮风骨,都值得他钦佩。
可惜的是,被他钦佩着的李素却有点不争气,进大理寺的次数太多了点,而且还很奇葩,孙伏伽感到很不解,自古文人才华横溢,颇多异行,魏晋之时以不羁浪荡为美,有些人嗑了五石散,披头散发脱光了衣裳在大街上裸奔都被誉为风雅之举,一群摇滚疯子光溜溜的写诗作赋,竟被世人疯狂追捧,尊为“名士”,包括李世民的偶像王羲之,只知他书法一绝,谁知道他嗑了药以后是怎样的德行?
所以,举凡言行异常,疯癫浪荡的人,都可以称为名士。
在孙伏伽看来,李素也是名士,因为这家伙太怪异了,说话也好,做事也好,总会给人出奇不意的惊喜……或惊吓。
没见过蹲大牢蹲得这么休闲惬意的,看看马车上装的东西,从酒肉到被褥,从躺椅到恭桶,样样精细无比,简直把大理寺当成侯爷府了。
“李县侯,你这是……打算在大理寺长住?”孙伏伽脸色有点黑。
李素目光不善,这家伙莫非咒我?
“不是说好了十日吗?”
孙伏伽指了指马车,叹道:“但你带来的东西分明能用十年……”
“都是我每日要用到的东西,哪一样都抛舍不下,”李素眨眨眼:“孙正卿若觉得有碍观瞻,可以把我赶出大理寺啊……”
孙伏伽气笑了,想得美,留你多住几日还差不多。
于是李素便在大理寺住下来了,摆出侯爷的架势大摇大摆进了监牢,老地方,老规矩,两名牢头苦着脸,认命地接下了服侍李侯爷的工作,从颐指气使的牢头摇身一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小厮下人,李侯爷一声吆喝,要啥给啥。
牢房被布置得富丽堂皇,当然,全都是牢头布置的,从被褥到恭桶,从书案到美酒,牢里可谓样样俱全,人在里面住着,牢头在外面侍侯着,基本有求必应,直到李素提出牢房面积太小,提出想把隔壁牢房打通搞个一室一厅套间,牢头终于果断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于是,四进宫惯犯,大理寺白金贵宾李侯爷便在大牢里住下了。
每天小酒喝着,小曲哼着,没事看看经史,打着呵欠读圣人教诲,读着读着便睡着了,醒来百无聊赖,便把牢头叫来,勒令他陪自己聊天。
其实大牢并没什么不好,相对而言,李素住的地方很干净,几乎可以说一尘不染,每天喝喝酒,打打瞌睡,无丝竹之绕耳,无案牍之劳形,日子跟在家时一样懒散,无聊。
大多数时候是闲着的,酒也好,书也好,终究有腻味的时候,这种时候李素用来思考人生。
今年已是贞观十四年,有些事情也该准备了,比如抱大腿……
是的,懒散如李侯爷者,也要抱大腿的,不然这种美好的懒散时光恐怕过不了多久。
大腿有两条,而且两条都非常粗壮,一条是晋王李治,这是个隐藏版的大BOSS,直到目前,谁都没想到千古一帝天可汗的继任者,居然是嫡出子女里的老三,李世民英雄一世,最后的皇位没传给嫡长子李承乾,也没传给正当荣宠的李泰,而是传给了那位不显山不露水,皇子夺嫡中毫无底蕴根基的嫡三子李治,这个决定实在令当时天下震惊。
如今的李治,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虽然李世民封了他并州大都督的官职,只不过却是遥领,“遥领”自然是客气的说法,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屁孩也不可能治理好一方水土,事实上真正行使大都督职权,军政一把抓的人是李绩,这位名将还兼着并州大都督府长史的官职,说是“长史”,实则并州的权力全由他管理节制。
另一条粗壮的大腿自然是那位千古仅见的武妹妹了,如今的武妹妹正处于人生低谷,被贬至掖庭冷宫给宫人浣洗衣裳,这个女人李素必须想办法见到她,在她最低谷的时候适当给她一点帮助,这份人情可不小,日后武妹妹定会记李素一辈子,有事没事都会在宫里感谢李家八辈祖宗。
只是武妹妹这档子事有点乱,原本是李世民的枕边人,却与李治看对了眼,儿子拐了老爹的女人,横扫天下威服四海的天可汗陛下莫名其妙被儿子绿了,论坑爹的本事,李世民那些造反的,鱼肉百姓的,咒爹早死的儿子们都不算什么,李治坑爹才叫坑得专业,爱上一匹野马,二话不说就给爹头上种了一片草原,实在是……贵圈真乱。
李素的优越性便在这里,他知道王朝兴衰,知道谁是人生最后的赢家,知道如何趋吉避凶,任何人混得再风光,李素只要看他的名字,便知道这人大概什么时候会倒霉,比如李承乾……
制造与武妹妹相识的机会很不容易,如今她在掖庭,虽是冷宫,那也是李世民的冷宫,哪怕随便从掖庭里拎一个切葱大婶出来,理论上来说也是李世民的女人,天子的女人可不是那么好见的,走漏了任何风声,李世民可不会对自己客气。
想了很久,李素渐渐有了主意。
他认识的权贵不多,能自由出入太极宫的权贵更少,或许仅仅只有一位,只不过,有这么一位已足够。
远在太平村道观潜心诵念经文的东阳忽然打了个喷嚏,莫名其妙地揉了揉鼻子,然后继续诵念经文。
主意打定,李素的心情更放松了,端起书案上精致小巧的银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蹲大牢的日子偶尔也有不寂寞的时候,比如程家小公爷来探监。
程处默是个不错的朋友,有福能共享,有难能同当,见好兄弟进了牢房,程处默每隔两三日便进来看他,陪他说话聊天,陪他喝酒。
这一天程处默又来了,进了监牢吆五喝六,把牢头支使得团团转,气焰比李素还嚣张。
“算算日子,你在大理寺住了六七日,再住几日差不多该出来了,出来那天俺去接你,二话不说六福楼,先喝个痛快,再叫几个姑娘陪你玩个痛快,又吃又喝又玩,牢里带出来的晦气便去掉了,咋样?”程处默拍着胸脯豪迈地道,说到“姑娘”时眉飞色舞,表情非常的龌龊。
“不咋样……”李素懒洋洋地道:“出了监牢我就回家,蹲了十天,家人还不知急成啥样,哪能没心没肺在外面吃吃喝喝……”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知有没有花柳病这东西,没有青霉素,更没人发明爱的小雨衣,染了病可就乐子大了。
程处默挤眉弄眼笑道:“兄弟原来也怕夫人,这好办,出来后咱们去房家,你这德行跟房相一般无二,房家老二娶了高阳公主,也是个怕夫人的怂货,你们爷仨肯定有话聊……”
李素表情不善,扭头大喝道:“牢头!牢头滚出来!大理寺监牢重地,谁让你们把这种闲杂人等放进来的?快赶出去!”
程处默哈哈大笑:“兄弟,兄弟莫闹了,也不用你赶,我等下就走,今日房家老二邀宴,给人接风,我得赶去凑个热闹。”
“给谁接风?”
“两位皇子,齐王祐,还有一位是你的熟人,吴王恪,他们被召还长安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九十五章 侯爷出狱()
吴王李恪是老熟人了,长着一张比李素还英俊的脸,风度翩翩,温文尔雅,顾盼之间便招来一大堆桃花,很招人恨。
齐王李祐倒是不熟,正所谓“龙生九子”,李世民生的那些儿子里各种奇葩都有,而且心眼都不少,李素不大愿意跟他们来往。
“去吧,莫误了时辰。”李素很大方地朝程处默挥手。
程处默叹气道:“这顿饮宴其实我也不想去,吴王好说,跟俺家几个兄弟都熟,人也敞亮,但齐王祐……”
李素眨眨眼,看程处默这表情,似乎齐王此人不是那么容易打交道的。
“齐王咋了?”
程处默摇摇头,指着自己的鼻子道:“子正,我这人已经够混帐了吧?”
李素严肃点头:“兄弟之间要说实话,不然就不真诚了……没错,你很混帐。”
程处默:“兄弟之间偶尔也可以不必这么真诚的……好吧,我这人虽然够混帐,但齐王祐比我混帐一百倍,这家伙性子暴戾,心眼也不大,谁对他好转眼就忘,谁得罪了他能被他记一辈子,不,谁得罪了他,一辈子也活不到头了……”
“既然不想见,你可以装病推托。”
程处默叹道:“我毕竟是卢国公府的长子啊……”
转过脸看着李素,程处默笑道:“你也无法置身事外,齐王祐昨日回长安便说了,他深慕李县侯的风采与为人,对你入大理寺表示同情,并且希望你出来后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现在就醉了,不仅醉,而且急,脸色很难看:“我想我可能病了,病得很严重,大半年无法见客……”
程处默哈哈大笑:“没事,齐王会带大夫亲自登门给李县侯诊病,病治了立马跟你共谋一醉。”
李素头痛了,他发现自己真的病了。
********************************************************************
对齐王原本没有印象,但程处默说过以后,李素脑海里将史书里的齐王与现实里的齐王渐渐重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影像。
历史上的齐王,绝对算不上好人,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也不过分,贪婪,昏庸,自私,心胸狭隘,弑师,造老爹的反……世上所有的坏品质他都占全了,现在这个坏胚子忽然说仰慕李素的风采,要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好想在大理寺多住几天,半年也行,只要能躲开那位齐王殿下。
然而,时光终究荏苒,李素的十天刑期不知不觉也过去了,九月底的时候,狱卒打开了牢门,满脸恭敬的笑容,恭喜李侯爷刑满释放,顺祝侯爷阖家团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李侯爷以后小心谨慎,大理寺的牢房能别来尽量别来了,你住着舒服,我们服侍得很累……
可惜,今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释放犯人”,至少李素的表情就显得很不情愿。
“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打算在大理寺多住几天……”李素躺在牢里的大床上,连身都没翻。
狱卒呆住了,他发誓自己没听错,这家伙居然住上瘾了。
“多……多住几天?”
“对,多住几天,小半年也行,说真的,我对大理寺有感情了,你们的服侍也很周到,令我宾至如归,所以我决定多住几天,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狱卒快哭了,意外确实意外,开心的爽点在哪里?知道这十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么?被你呼来喝去,毫无狱卒的尊严,这样的日子谁过谁开心。
“侯爷,侯爷……您莫闹了,赶紧回去吧。”狱卒苦苦哀求。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还干过一桩罪大恶极的事,这桩罪大理寺少说要判我半年,不然不足以平民愤,把你们孙正卿请来,我要继续领罪……”
…………
…………
李素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狱卒摆不平他,请动了孙伏伽,老孙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李素架上,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李素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身后却传来动静,李素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李素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程处默第一个冲上前,拍着李素的肩膀大笑:“俺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李素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贤弟也是第一人了。”
李素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程兄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李贤弟久违了!一别经年,为兄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李素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贤弟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李素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李素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为兄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太平村拜会贤弟,却听说贤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贤弟相见……”
李素苦笑揉了揉鼻子,他觉得与李恪一点都不熟,唯一的交集便是上次李恪不小心闯进火器局被拿下,他帮忙在李世民面前说了几句好话,至于李恪闯进火器局究竟是误闯还是有心为之,这已是千古不解的谜了。
彼此这种不咸不淡,里面还掺杂着某个细思恐极的敏感事件,李素实在不觉得他和李恪哪个地方“情同手足”了,由此观之,自来熟这种人哪里都不缺,唐朝也有。
接下来一干纨绔子弟蜂拥而上,争着与李素见礼,一个个热情得像沙漠,令李素很不适应,而且很困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县侯,这些人不是皇子王爷就是各国公家的嫡子,按说实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小县侯如此热情。
一个个纨绔子弟走马观灯似的闪过,李素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人身上。
房家老二房遗爱。
李素与房遗爱认识很久了,前几年在长安时也偶尔与这些纨绔子弟一起出来聚会,但他对房遗爱的印象不深,在他的记忆里,房遗爱一直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也很低调,在一众纨绔子弟里不显山不露水,属于很容易被人遗忘的那一类。
上次因为得知高阳公主被许配给房遗爱,而且据说房家被这位刁蛮公主弄得鸡飞狗跳之后,李素今日才特意注意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