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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屁经-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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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尊严,然而他们很快就会说服自己适应这个环境:眼下所做的意气无非是在逢场做戏,以屈求伸。一点不假,拍马就是为了骑马。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就必须与现实妥协。他坚信自己外圆而内方,出污泥而不染。

但是,有了第一次的沉沦,就难免有第二次的堕落。一次次地违心从俗,一次次地自我原谅,他们会渐渐失去不安的感觉,并且会为自己寻找到“成熟”的喜悦,为自己的成功而踌躇满志。这就是社会人常说的“小人得志”。久而久之,他感到有点累了,开始玩世不恭起来,原来的价值体系全部崩溃,生存的意义也开始模糊。于是,中间目标取代了终极目标,权力爵位成了价值所在。韩愈在《上考功崔虞部书》中说:

得一名,获一位,则弃其业而役役于当权者之门,故其事业功德,日以忘,月以削,老而益昏,死而遂亡。

中国士人阶层的精神状态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老百姓?

随着人格精神的丧失,接着就是社会责任的委弃。社会责任就是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它不是出于法律的规定,而是出于人心中的道德节律,它是一种自我担当的义务与使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丧失了,相反盗用虚名,窃取高位,贪污受贿,假公济私的能力越来越强。

害了社会,肥了自己,好一个拍马的功能!

中国拍马,不服不行啊!
10.成功进取:不必回避“拍马屁”
我们不用很留意就会发现,包括我们自己在内,总会产生对于同事中有人爱对老板或上司“拍马屁”的不满。而且,这种不满几乎不存在文化层次的障碍,总是充斥于形形色色的人群组合中,尤其充斥在职业空间中。

如果,我说这种不满并非因为有“马屁精”存在,而是不满者对于自己的某种缺陷的最可张扬的一块“遮羞布”,你会怎样想?

我有一位老同学,从军队转业以后做了一家公司的行政办公室一般办事员。我总是听他蝶蝶不休地对周围的同事爱向上司“拍马屁”抱怨个没完。不到一年,他被调离办公室,被安排做了清洁工。他大为恼火,说是遭遇了一群“小人”。他说他的“失败”就是不会“拍马屁”。

而我不久以后便得知,他在将近一年中不只没向上司就具体工作提出过一条可行的建议,而且在他负责的安全保卫工作中,多次放过他已经发现的有偷公物行为的员工。甚至,他接受这些人的“酬谢”,在一起喝酒时还散布某某爱“拍马屁”,对这种人要加点小心云云的议论。

总之,他确实极不受上司的垂青,不受信任。但这一切是被他自己的平庸、渎职造成的,他没因此被炒就鱼就算幸运

我后来和他谈起这些,他极不以为然。他认为上级和下级、老板和员工之间的隔阂是无经地义的,招屁股坐到老板或上司一边,不给自己的弟克们网开一面才是人格的大缺陷。

在职业范围内,财富、权力、地位及其职业责任是不可能平均,甚至说是不可能平等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更突出了因为产权、能力工作效益一直到利益分配方面的区别而形成的不平等。

不少人不是不承认这种不平等,而是不能平衡自己因此产生的心理上的失落。就像我的这个老同学一样,他对这种不平等不满,他又不能够去改变这种不平等,最可平衡心理失落的“法宝”,就是为这不平等的双方涂抹上道德或者不道德的色彩。站在不平等的一方把对方说成不道德的对象,这是最能轻易获胜的“精神战胜法”。然而,这也是最庸俗的职业态度。

我的一个朋友从旅游干部管理学院毕业应聘去了珠海。也是不到一年,他跑了回来。他愤愤说因为不会“拍马屁”,被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的湖南打工仔排挤,夺了他在一家四星级饭店的预订部经理的位置,老板打发他去做客房部的领班,结果他愤然辞职,打道回府。他不屑他说:“那个湖南似尸会什么呀?不就会瞧着老板的眼色行事吗。”

当我和他深谈以后知道,那个湖南讶于是从做“门童”一步步做到预订部经理的,他确实是“瞧着老板的眼色行事”,每一件工作都做得滴水不漏,颇合老板的心意。当这个湖南讶子做到了预订部的领班以后,向老板列举了预订部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并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水到渠成夺了经理的位置,由“门童”成为了理所当然的“白领”。

有哪一个老板不愿多一些这样的员工呢?

当问及一位老板,员工中对他有没有宠用“马屁精”的议论。他淡然一笑说:“有,当然有。但是,我不会去理会。因为种种原因在个人收益上明显少于别人的人,工作能力明显低于别人的人,心理上会失去平衡。骂比他人收入高、能力强的人拍我的‘马屁’、他们把自己的缺陷反而打扮成人格的一种‘高尚’,是平衡心理失重的最好的最台算的办法。但是,他们忘了一点,我自私能够用自己的企业利益去交换‘马屁精’的讨好呢?我不会蠢到掏自己腰包里的钱去供养只会‘拍马屁’的无能之辈。我奖励,甚至重奖的是肯于为我做事的人,其中包括把有些员工中的真实情况向我据实反映的人。别人把这看成是‘拍马屁’,而我认为这是他对企业负责,对老板负责,这种表现叫做敬业!”

这番话很引人回味。

改革,拓展了每个人利用可能的渠道改变自己职业状态的空间。而参与,并且是取得“上边”认可和授权的参与是必须迈出的第一步。而这第一步,就不可回避“拍马屁”之嫌。因为,这种参与从职业身分的层说就必须使自己要从“治人”、“创业”的角度参与到管理层次中,否则,就不会改变自己的职业状态,也不可能开拓出自己如鱼得水的施展才干的职业空间。

有出息的从业者不可为回避自己被人说成“拍马屁”而有意疏远上司,而缩回自己参与“治人”的头角,而躲闪自己可以去依附的施展才能的职业舞台,而使自己也陷入职业状态的平庸。

对那种用骂人“拍马屁”来掩饰自己乎庸的同事,只有3个字——不理睬!

第二部 拍马之道

是马就有癖好,名马更有癖好。

拍马不要自以为是,一定要摸清马的脾气,了解马的性情,知道马的需要。再想出恰当的拍马屁技术。

你一定要知道:不会拍马屁的人不会生存!

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二、上司的心思你要猜

三、吹喇叭抬轿子

四、放长线钓大鱼

五、不见兔子不撒鹰 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人事鬼事都能办,千难万难都不难,

人话鬼话都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1.赞美的话处处管用 战国时期的张仪,学了一套“纵横术”,带了几位同乡跑到楚国去求富贵。因找不到登龙途径,在楚国潦倒起来,生活异常困难,同去的人捱不下去了,便怨气冲天地嚷着要回家去。

张仪就说:“你们是不是因为穷了,亨受不到什么就要回去?那根本不成问题。这样吧,再等几天,不是我夸口,只要见楚王之后,我包管大家吃穿不尽,否则的话,你们可敲碎我张仪的门牙!”

那时候,楚王正宠爱着两个美人,一个是南后,一个是郑袖。

张仪那天见到了楚王,楚王十分不悦。

张仪就说:“我到这里相当久了,大王还没有给我一点事做,如果大王真的不想用我的话,请准我离开这里,去晋国跑一趟,到那边碰碰运气!”

“好吧,你只管去吧!”楚王巴不得他快些离开,便一口答应。

“当然,不管那边有没有机会,我还是要回来一次的。”张仪说。“但请问大王,需要从晋国带些什么?譬如那边的土特产,您若喜欢我可顺便带一些回来!”

楚王冷眼向他扫一扫,淡淡地说:“金银珠宝,象牙犀角,本国多的是,对于晋国的东西没什么可稀罕的。”

“大王就不喜欢那边的美女吗?”

这句话像电流一样,楚王一感染,肌肉立即放松,眼一亮,连忙问:“什么?你说什么?”

“我说的是晋国的美女”。张仪假装正经他说,还做起手势向楚王解释,“哦——,那真是妙呀!漂亮极了!晋国的女人,哪一个不似仙女一样?粉红的脸蛋儿,雪白的肌肤,头发黑得发亮,走起路来如风吹杨柳,说话娇娇滴滴,简直比银铃还清脆,正所谓比花花枯谢,对月月无光,云鬓压衡岳,裙带系湘江……”

这一席活引起楚王的眼珠一直跟着张仪的手势转,连嘴巴也合不拢了,说:“对对对!本国是一个荒僻地区,我从未见过晋国的那些小娃们,你不说,我倒忘了,那你就给我去办,多带些这样的名贵土特产回来吧!”

“不过,大王——”

“那还用说,货款是需要的。”楚王立即给了张仪很多银子,叫他从速去办。

张仪又故意把这消息传开,直传到南后和郑袖的耳朵里。两人听了,大力恐慌,连忙派人去向张仪疏通,告诉他说:“我们听说张先生奉楚王之命到晋国去买土特产,特地送上盘缠,给先生做路费!”因此,张仪又捞了一把。

张仪要向楚王辞行了,装出依依不舍的样子,说:“我这一次到晋国去,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知那一天可以回来,请大王赐我几杯酒,给我壮壮胆吧。”

“行,行!”楚王客气地叫人赐酒给张仪。

张仪饮了几杯,脸红起来。又装模作样地再拜请楚王,说:“这里没有别的人,敢请大王特别开恩,叫最信得过的人出来,亲手再赐我几杯,给我更大的鼓励和勇气。”

“可以,不成问题,只要你能早日完成任务!”

楚王看在“土特产”份上,特别把最宠爱的南后和郑袖请了出来,轮流给张仪敬酒。

张仪一见,连酒都不敢饮了,“扑通”一声跪在楚王面前,说:“请大王把我杀了吧,我欺骗大王了。”

“为什么?”楚王惊讶不已。

张仪说:“我走遍天下,从未遇见有哪个女人长得比大王这两位贵妃漂亮的。过去我对大王说过要去找‘土特产’,那是没有见过贵妃之故,现在见了,觉得已把大王欺骗了,真是罪该万死!”

楚王松了口气,对张仪说:“我以为什么呢!那你不必起程了、也不必介意。我明白,天下间就根本没有谁比得上我的爱妃呢,是不是?”又连忙向左右贵妃献上殷勤,做了个怪样。

南后和郑袖同时眨两下眼,嘴一撇:“嗯!”

从此,楚王改变了对张仪的态度,张仪也落得岁岁平安。

张仪拍马的成功,主要是顺应了楚王的心理,一是楚王的好色心理,这从他极端宠幸南后和郑袖上可以揣摩出来,二是楚王的虚荣心理。男人总希望自己所拥有的女人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从楚王宠幸南后和郑袖的程度上来看,无疑是认为她们是天下最美丽的,先满足第一心理,再满足第二心理,前后呼应,绝妙至极。 2.上司的老底揭不得 人人都有隐私,谁也不想叫别人揭破。但一些人以此为好,其结果就想而知了。

封建君主不少出自平民,甚至无赖,当他们夺取权力后,他们的出身往往成了一块心病。于是手下的狗腿子趁机溜须献媚,或制造帝王是“神物”的神话,出生之时就是神仙投胎、自神转化而来,证明君权神授,天生就是当皇帝的料子;或从古代的圣君、帝王血统中寻根,以证明君主血统的高贵。

刘邦在做皇帝以前本是沛县的农家子弟,没有一点可资吹嘘的贵族血统。而且,刘邦在起义前只不过是一个横行乡里的地痞无赖,劣迹斑斑。而在夺取帝位后,张良、萧何等下属为了讨得主子的欢心,苦心孤诣地编造出了许多荒诞的神活,以抬高刘邦的身价,维护他的权威,愚弄百姓。

刘邦生于沛县,排行老三,所以字季(即老三),与长兄伯(老大)、二兄仲(老二)均是俗不可耐的名字,说明刘家并元多少文化。史书上也没有留下刘家父母的姓名,只是称“老头子”(大公)和“刘老婆子”(刘温)。

刘邦出生时,与别人大有不同。一日,刘老太婆有事外出,路过一条大深沟,感到脚力疲劳,十分困乏,就坐在沟边小息片刻。

哪知就在她闭目养神、似寐非寐、非梦非醒时刻,突然看见一个身穿金甲的神人,自天而降,站立在她的身旁。刘媪哪见过这等世面、这样的人物,吓得尖叫一声,竟惊得晕过去。

刘老大公在家,看见老妻出去好半天还没有回来,颇为担心。刚要出门寻找,突然只见天上乌云密布,黑幕重重,电光闪闪,雷声隆隆,大雨倾盆而下。

大公更为焦急,忙带上雨具,三脚两步,寻找至大沟泽旁,只见岸上睡着一个人,好象是自己的老妻却又不敢肯定。此时,只见半空中有云雾笼罩,回环浮动,隐约露出鳞甲,象有蛟龙往来。

大公非常害怕,不敢近前,等到云收雾散,天日复明,才敢上前审视,一见果然真是老妻刘氏。

刘氏被大公叫醒,欠伸欲起,状态朦胧,对外面发生的奇异一无知觉。太公见他处暴雨如注,此处无一丝雨滴,更觉惊诧莫名。等到老妻睡眼惺松,说是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见一身穿金甲的神人钻人怀中,并昏晕过去。知道此事断非寻常。

过不多久,刘媪知悉又有身孕,等到10月期满,产下一子,生得长颈高鼻,左股长着密密麻麻的72颗黑痣,与寻常人大不相同。刘太公给这个晚来的儿子取名邦,俗字老三。

刘老三少小无赖,不务正业,四处游荡,骗吃骗喝,打架斗殴,无恶不作,很令老父老母头疼。

后来,刘邦仗着胆大、不服管教,就被委任为泗上亭长(乡长)一职,专管催征纳粮、抓丁捕盗之事。

公元前210年,刘邦接沛县令指示,要他带几个人押送十几名囚徒往骊山,帮助修筑始皇陵墓,走至丰乡大泽附近,十几个囚犯一哄而散,刘邦一下目瞪口呆,怅然失落。此番回去,失去人犯,定然难以交差,肯定要吃罪;若是逃奔,家有妻儿老小,定受牵累,况且前途又很渺茫,何去何从,实在是难以定夺。穷途末路,刘邦束手元策。

刘邦思量再三,决定还是偷偷回家,与父母、妻子商量商量。因此,剩下押解的几个人不敢走官家大道,只得从人迹罕至的小道中昼宿夜行,往家急赶。

一日深夜时分,伸手不见五指,众人以火把照明,仍是急急赶路,走着走着,忽然前边领头的一人吓得惊慌失措掉头就往回跑,说前边有一条巨蟒挡道,长约数丈,这回大家是死定了。

刘邦听后;不以为然;说:“壮士行路,岂畏蛇虫?”说完;一个人昂首阔步,仗剑前行,到达一水沟,果然只听哗哗直响,一条巨蟒横架沟中,全然不避众人。

刘邦一见,也不答话,走近蛇旁,手起剑落,就将大蛇劈作两段。然后拔开蛇身,继续昂然前行,到达一僻静地方,就地打卧,鼾然人睡,众人始则大惊失色,继则凛然佩服,都称刘邦乃是神人。

第二天黎明,众人醒来,刚要动身赶路,忽见一个自称是老乡的人赶来对刘邦说:“怪事,怪事,真是怪事!”

刘邦问道:“有何怪事?”

那人说:“我刚才遇着一个老太婆,在前面远处荒坡上嚎哭不止,我问她为何如此悲伤?她指着身边的死蛇,鸣咽着说,我儿子是白帝之子,化蛇挡道,现在被赤帝之子杀死了,说完又泪流满面。我想这个老妇人直是疯疯癫癫,把蛇当做自己的儿子,刚要转身离开,却突然发现老妇与蛇已经不见了。你说这是不是怪事?”

刘邦骇然不答,众人一听,顿时惊觉刘邦还真是有些来历,从此死心踏地,追随着他。

史书还记载说,刘邦无论走到哪里,头上总有一股云气盖着,刘邦家人与众将便由此寻找他的下落,保证十拿九稳。

历史上不少帝皇的出身并不好,这就需要臣下为他们编造光荣家史。

唐朝天子姓李,于是有人追根溯源说李氏是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老子(李耳)的后裔,以至于唐朝初年道教(创始人为老子)大盛。刘备本是一个一文不名的贩夫,发迹后竟也和汉朝宗室攀亲,莫名其妙地成了“刘皇叔”,其实,这个冒牌货充其量也只是祖上姓刘而已。曹操的父亲本是一名宦官的养子,按理说本无可资炫耀的家族史,但等到曹丕称帝后,好事音便旁征博引得出曹氏原是古代某宗室贵胄后裔的荒唐结论。

权贵显宦喜欢涂脂抹粉,自然有人大拍其马庇。但若有人不知趣,揭其老底,轻则丢官,重则丢命。

明太祖朱元漳出身寒微,做了皇帝后自然少不了有昔日的穷哥们儿到京城找他。这些人满以为朱元漳会念在老朋友的情份上给他们封个一官半职,谁知朱元漳最忌讳别人揭他的老底,以为那样会有损自己的威信,因此,对来访者大都拒而不见。

有位朱元漳的少时好友,千里迢迢从老家凤阳赶到南京,几经周折才算进了皇宫。一见面,这位仁兄便当着文武百官大叫大嚷起来:“朱老四,你当了皇帝可真威风呀!还认得我吗?当年咱们俩一块光着屁股玩耍,你干了坏事总是让我替你挨打。记得有一次咱俩一块偷豆子吃,背着大人用破瓦罐煮。豆还没煮熟你就先抢起来,结果把瓦罐打烂了,豆子撤了一地。你吃得太急,豆子卡在喉咙里还是我帮你弄出来的。你忘了吗?”

朱元璋听到这里,再也坐不住了,心想此人太不知趣,居然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揭我的短处,让我这个当皇帝的脸往哪儿搁。盛怒之下,朱元璋下令把这个穷哥们儿杀了。

“为尊者讳”,这是官场的一条规矩。一个人,无论他原来的出身多么低贱,有过多么不光彩的经历,一旦当上了大官,爬上了高位,他身上便罩上了灵光,变得神圣起来。往昔那见不得人的一切,要么一笔勾销,永不许再提;要么重新改造,重新解释,赋予新的含义。这位仁兄哪懂得这一点,自以为与朱元漳有旧交,居然当众揭了皇帝的老底,岂不是自找倒霉吗?

可仍有这么一些不识相的。唐朝初年,有个多事的和尚当着唐太宗的面竟不知趣地奢谈唐室宗族乃是陇西李氏,非但与李耳毫不瓜葛,甚至连纯种的汉人也算不上。和尚言之凿凿,唐太宗无可辩驳,盛怒之下竟以杀头相要挟,逼迫和尚改变观点。其实,唐太宗心里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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