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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那些事儿-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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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的几年,二丫偷偷返回家三次。她怎么也舍不得王海亮。

    第一次是她将孩子生下来,抱回大梁山的时候。在海亮家的窗外,她听到了王海亮跟玉珠磨缠的声音。

    两个人嘻嘻哈哈,如鱼得水,在炕上折腾,男人女人的叫声,将半道街的人都惊醒了。

    这深深震撼了二丫的心,她觉得海亮忘记了她,真的跟玉珠好了。

    那一次回来,她哭了好几天,整天以泪洗面。

    第二次是村子里患大暗病的时候,他打算回来瞅瞅爹娘。

    那时候,他发现海亮一个人孤独地坐在她的墓碑前,在吹一段忧伤的乐曲。

    男人还是在想着她,那一刻二丫知道,海亮还是不肯忘记她。

    自己死了,能有这么个男人整天对她念念不忘,她不知道是应该幸运,还是应该悲叹。

    那一天回来以后,她没有感到伤心,反而深深吁了口气,她觉得这应该是她跟海亮之间最圆满的结局。

    她希望海亮把她忘掉,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再次振作起来,也希望玉珠跟海亮白头偕老,比翼双飞。

    第三次返回疙瘩坡是两年以前,大路修通的那天,二丫还是打算回去看看老娘大白梨。

    她在学校对面的山坡上在一起看到了海亮。

    王海亮爬在他的坟墓上痛哭不已,说:“二丫,村子里有路了,也有学校了,我奋斗八年,终于完成了你的夙愿,你可以安息了,你冷不冷,陪着海亮哥喝一杯吧。”

    王海亮在她的墓碑前喝的酩酊大醉,一睡不醒,露水将男人的衣服都打湿了。

    那一刻,二丫的心再次被撕碎,毫不犹豫扑过去,将沉睡的海亮抱在了怀里……她同样哭了,这才知道海亮那八年过的一点也不快乐,心里一直在想着她,念着她。

    现在,时光已经整整过去了十年,渐渐的,她习惯了一切。

    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一个人叠被,晚上一个人睡觉。

    习惯了一个人工作,习惯了沉默,习惯了上班下班,一个人做饭吃饭。也习惯了每天晚上想着海亮玩自mo。

    她逃到S市,就是为了避开海亮,免得打扰他的生活。

    在S市,她听到了买买提老人牧场在横行瘟疫,为了报答当初的救命之恩,这才赶到了阿尔泰山,准备帮助老人度过难关。

    可怎么也想不到,会在这里碰到海亮。

第336章 身处绝境() 
第336章身处绝境

    那天,当看到海亮的第一眼,二丫的眼泪就狂涌而出,早已熄灭的爱情火焰再一次升腾起来。

    王海亮的样子已经跟当初大不一样,他再也不是那个少不更事的年轻小伙子了,变得成熟,稳重,老成。

    身体也长高长状了,肩膀非常的宽阔,仿佛一道山梁,可以托起一片蓝天。

    他满脸稀疏的络腮胡子,显示出一个大山男人特有的雄壮,两眼炯炯有神,神采奕奕,充满了坚定和勇敢,走起路来虎虎生风。

    男人微微一笑,一双大眼就更加明亮,脸膛上显出两个酒窝,又像小姑娘那样可爱。

    那一刻,二丫的心彻底的醉谜,她好想扑进海亮的怀里,跟男人亲热一下,也好想告诉他,这些年来她是多么的想她。

    但是二丫怎么也张不开嘴。

    王海亮的生活已经非常平静,也非常的幸福,她不想打扰他的生活,所有的苦果只能自己一个人承受。

    这段时间,二丫一直在学校做代课老师,她很少回去,同样是故意要避开海亮。

    她害怕海亮认出她,所以就躲进学校里不再回家。

    没想到,一场大风雪把她们逼上了绝境。

    二丫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她不知道能不能躲过这次大灾难。

    她抱着两个孩子,跟学校的老师一起蜷缩在教室的墙角处,听着外面呼呼的风声,铺天盖地的大雪早已砸裂了窗户,一个劲的往教室里猛灌。

    山路被封,风雪肆虐,把二丫和两个老师,还有40多个学生生生给逼到了死亡的绝境。

    他们到了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

    他们已经断粮三天了,学校的烧烟也已经用完,教室里跟冰窟一样,孩子们一个劲的打哆嗦,浑身颤抖,全都睁不开眼了,有两个已经生命垂危。

    二丫竭力给他们打气,告诉他们:“大家不要睡,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们一定可以活着,打起精神来。”

    可是大饥饿已经把孩子们弄得奄奄一息,孩子们的嘴唇开始干裂,一个个像猫儿蜷缩在那里。

    两个女老师也饿的抬不起头了,眼皮发沉。

    二丫怀里的妞妞也昏睡不醒,她抬手在孩子的额头上摸了摸,发现滚烫滚烫的。

    她知道孩子发烧了,不由得嚎哭起来:“妞妞,别睡啊,别睡,你跟姐姐一起挺住,海亮哥快来救我们了,别睡呀,别睡!”

    二丫忍不住嘶嚎起来:“王海亮!你个混蛋在哪儿啊——快来救救俺,快来救救孩子们啊!!”

    就在二丫身处绝境,感到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时候,一件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大草原的群狼再次对学校发动了猛烈的攻击。

    一个月的前的一场大战,白毛狼王领着自己的卫队攻击了牧民的羊群。

    本来它可以安全出击,所有的狼吃饱以后还可以安全退出。

    可是它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会遇到两个强劲有力的敌人,一个是那条黑毛狗黑虎。另一个是王海亮。

    白毛狼王有把握将黑虎搞定,说来说去大家都是畜生,谁比谁也高明不了多少,只要使用调虎离山就可以把猎狗引开,但是它却不知道王海亮会这么厉害。

    白毛狼王没见过王海亮,但是知道他不是这里的牧民。

    当王海亮一眼看到它的瞬间,凌厉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射过来,好像要摄走它的灵魂,白毛狼王就意识到这是个不简单的男人,

    他的手臂孔武有力,他的速度敏捷如豹子,他的眼光凌厉如雄鹰。

    如果不是它的动作够快,躲避迅速的话,海亮手里的那根利箭一定会射穿它的脑袋。

    白毛狼王本来有把握将海亮一举拿下,撕裂他的胸膛,咬断他的脖子。可是刚一交手它就感到了后悔。

    王海亮死死掐着它的脖子,几乎将它的喉管掐断,狼王感到了死亡的前兆。

    无论怎么挣扎,也无法摆脱那双有力的大手。

    它只有跟王海亮滚在一起,在雪地里打滚,拼命地嘶嚎。

    等它抽冷子喘气过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逃走,它知道不逃不行了,这个男人一定会弄死它。

    那一次袭击是失败的,十多条同伴的尸体丢在了牧民的休息区。

    它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一个月以后,狼王的体力才恢复过来,它无法忍受失败的耻辱,不在攻击牧民的营地,转而开始攻击20里地以外的那所小学校。

    它要报复牧民,报复王海亮,还有他的那条猎狗黑虎。

    它已经开始调集卫队,并且兵分三路,做了周密的部署,王海亮跟黑虎是在劫难逃。

    第一队,有其中一条头狼带领,共一百多条狼,将学校团团围困。

    第二队,有第二条头狼带领,十多条健壮的公狼组成,专门拦截赶来解救学生的牧民。

    第三队就是自己的近身卫队了,有七八条成年大狼组成。

    这些狼都是狼王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但身材高大,而且身经百战,经验丰富

    。不要说是身材高大的牧民,就是一头大象也会被他们瞬间扑倒,然后撕成碎片。

    王海亮应该庆幸,庆幸自己生在了大梁山,庆幸自己是有个做医生的父亲。

    如果不是他常年上山采药,练就一副健壮的身板,常年跟大梁山的野狼周旋,也不会变成一个绝好的猎人。

    大梁山的狼跟高山狼大不一样,高山狼都非常的凶猛,个子也非常的高大,因为食物的匮乏,它们不但凶猛而且狡猾,非常的难对付。

    大梁山的狼就不一样了,大梁山上食物丰富,所以相对而言,大梁山的狼比这儿的狼要温和。

    凶猛跟狡猾的程度也不如高山狼。

    王海亮非常倒霉,因为他不熟悉这里的天气还有地势,失去了天时地利。天气的骤变,水土的不服,再加上大风雪,他的能力就大打折扣了。

    他拉着猎狗黑虎,旁边是栓宝跟买买提老人,三人一狗走出帐篷群以后,前面的路根本就没法走。天上,地下,半空中,到处是雪,白茫茫的一片。

    雪地里行走非常的不便,每移动一次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因为大雪已经没过了小腿,扑哧一声陷进去老深,拔腿的时候非常的艰难。

    再加上骤风的侵袭,人站都站不稳,狂风怒卷着雪团,一片一片地往人的身上砸,打在身上能把人甩一个趔趄,打在脸上刀剑一样火辣辣的疼,眼睛都睁不开。

    刚刚走出不到五里地,买买提老人就气喘吁吁起来,手里的拐杖也越来越重了。

    尽管海亮跟宝栓已经把所有的饮用水和干粮背在了身上,替买买提老人分担了不少,可老人毕竟年纪大了,体格大不如前。

    买买提老人气喘吁吁说:“海亮,栓宝,你们走吧,别管我,快把食物跟水送到学校去,晚去一刻,孩子们就多一份危险。”

    海亮说:“爷爷,那怎么行?万一遇到狼,你一个人咋办?再说你是我的向导,王八蛋才知道那个鬼学校在什么地方。”

    买买提老人抬手一指说:“一直向南走,爬上对面的山坡,顺着山梁走,看到一片瓦房,那就是学校了。”

    王海亮问:“那个是南,那个是北?我搞不清方向啊。”

    的确,王海亮已经晕头转向了,第一是半夜,四周漆黑一片根本辨不清方向。、

    第二,天上净是大雪,白天天气好的时候都会迷路,因为人在雪地里走容易出现雪盲。

    再加上这么大的风,这么大的雪团,谁知道哪儿是东南西北。

    买买提老人已经接近七十岁,真的走不动路,海亮说:“不如我背着你走。”

    海亮说着,就要过来背起老人,老人却一下把他推开了,沾满雪霜的白胡子都翘动起来。

    老人怒道:“不行!海亮你快去,我一把老骨头了,死了不可惜,主要是孩子,孩子是草原的希望,我代表所有的牧民……求你了。”

    老人的话是命令,也是无奈的祈求,王海亮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铁弓和箭壶递给了栓宝。

    “栓宝哥,你留下,帮我照顾老爹,看到狼来,你就射。”

    栓宝也累得不轻,头上的棉帽子歪了,浑身大汗,汗水将贴身衣服头踏湿了。胡子上,眉毛上到处是雪。

    栓宝说:“不行!海亮,你留下照顾老爹,我去学校!”

    王海亮怒道:“你拉到吧!你根本不行,不是我小瞧你,那些狼不把你放在眼里,你敢到学校去,狼王会将你撕成碎片。”

    “可是海亮……”

    海亮说:“没有可是,这是命令!我命令你照顾老爹。”

    栓宝知道海亮的脾气,这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他自己也不知道海亮为啥命令他。

    栓宝只好接过了海亮手里的弓箭。

    海亮冲猎狗大喝一声:“黑虎,咱们走!”

    然后一步一挪,向着买买提老人指引的方向前进。

    他知道买买提老人一定会没事,老人比他的经验丰富,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狼来了也知道怎么对付。

    再加上老人有栓宝守护,栓宝人高马大,力大无穷,来几只狼,还奈何他不得。

    所以海亮拉着黑虎毫不犹豫冲了过去,一人一狗的身影渐渐消失。

    前面的确是一道山梁,可是山梁上净是雪,步子还是迈不开。

    这里是阿尔泰山脚下的一片丘陵地带,还不算大山深处。每年的春天和秋天,这里的风景非常宜人,一眼看不到边都是碧绿的青草,还有盛开的鲜花。

    可惜海亮没福气,来的时间不对,今年的冬天又特别的长,直到现在,气温还没有升高的趋势。

    海亮拉着猎狗刚刚走到山坡的脚下,他就预感到了不妙。

    首先是黑虎,黑虎的耳朵一下子直愣起来,透过浓浓的雪幕,从空气稀薄的味道中猎狗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

    猎狗的鼻子非常好使,五里地之内就可以预感到狼的存在。

    黑虎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野狼骚气,而且它知道那不是一只,应该是一群。

    至少不低于十几只狼就在前面,它跟主人的去路已经彻底被狼群堵死。

第337章 略胜一筹() 
第337章略胜一筹

    黑虎立刻抖起了一身的鬃毛,眼睛瞪的溜圆,嘴巴斗张,胡子微微颤动,嗓子眼里发出了沉闷的呜呜声。

    “嗷嗷——嗷——!”黑虎发出了剧烈的吼叫,那声音酷似狼王,惊天动地气壮山河,整个阿尔泰山都抖动起来。

    这是向不远处的狼群示威,也是提醒主人,前面有危险,小心!

    王海亮也意识到了不妙,虽然是侧风,他也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野狼气味。

    于是海亮的精神立刻抖擞起来,抬手擦了一把汗。

    这一路累坏了,身上的棉衣厚,脚上的羊皮靴也很厚重,浑身大汗淋漓,他感到贴身衣服已经全部湿透。

    王海亮意识到了不妙,立刻打足了十二分的精神,一点点向着不远处靠近。

    走出三十多步以后,他停住了脚步,王海亮苦笑了,他发现自己跟黑虎真的被狼群给包围了。

    虽然是半夜,可是大雪还是反出了冷幽幽的光辉,他发现在前面不远处的地方,出现了十几条隐约的狼影。

    那是十多条非常健壮的大狼,它们的身上浑身白毛,跟地上的大雪浑然一色,如果不是海亮的眼神好,如果不是那些狼绿油油的眼睛在闪烁,他几乎没有发现它们的存在。

    这些狼就是白毛狼王埋伏在这里的第一分队,就是要拦截赶上山解救孩子们的部队,真的被海亮给遇上了。

    王海亮的心里就咯噔一下,如果赶在平时,他一点也不会害怕,可是今天不行。

    他不熟悉这里的地势,一路走来体力消耗了不少。

    真的打斗起来,自己的脚陷进雪地里很难再拔出来,所有的动作都会大打折扣。只能眼睁睁看着狼群将自己分尸,这该怎么办?

    还好有黑虎在身边,黑虎一点也不担心,遇到狼群以后不但没有胆怯,反而显得无比兴奋。精神抖擞,尾巴都摇动起来。

    每次遇到跟野狼打架,黑虎比看到骨头还兴奋,它的眼睛里闪出蔑视的目光,对这些狼不削一顾。

    这些狼跟大梁山的狼比起来,个子也忒大了点,好像一头头毛驴子,但黑虎有把握瞬间将一头狼毫不费力按倒,并且撕裂它们的皮毛,咬断它们的喉管。

    一群没见识的乡巴佬!小爷不尿你们。

    黑虎的身子开始移动了,一点点向着狼群靠近,它必须首当其冲,把所有的危险挡在20米以外,不能让主人受到任何伤害。

    黑虎巨大的身躯就像一头威武的雄狮,立刻就把所有的群狼给震慑了。

    一个月前,十多条野狼利用调虎离山,将黑虎引出了牧民的栖息地,他们全都领教了这条猎狗的厉害。

    黑虎一阵追赶,奋力撕咬,把那些狼追的无处藏身。四条大狼被黑虎咬断了脖子,鲜血滴滴答答把雪地都染红了。

    猎狗疯了一样,黏住它们不放,一直从帐篷群追到了上山的山口方才罢休。它比这里牧民喂养的猎狗至少要凶猛十几倍。

    它们没想到今天遇到的第一个敌人还是这条猎狗,

    那些狼看着黑虎雄壮的身姿,好像大山一样排山倒海压过来,它们竟然吓得一步一步开始后退。

    狼们怯懦了,退缩了,一步步向后移动,黑虎的身体一点点逼迫。

    有几条狼脖子一缩,立刻就想逃走。

    哪知道,其中一条最大的狼一下子拦住了它们的去路,冲着它们努力一吼,生生又把它们给逼了回来。

    海亮看得清清楚楚,这条大狼就是这支卫队的首领,也是这群狼的头狼。

    头狼跟狼王不一样,头狼只不过是狼王手下的猛将,它们得到狼王授予命令之后,一切都按照狼王的策划办事,只能执行。

    头狼是有参选狼王资格的,每年的春秋两季,草原狼跟大梁山的野狼一样,都会进行狼王争夺大战。

    那时候,一群狼相互拼命撕咬,你争我抢,最终的胜利者就是狼王。

    失败者只能屈居于将军,无条件服从狼王的命令。

    除非它们有能力击败新的狼王,坐上狼王的宝座。

    大自然就是这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比的就是牙齿跟爪子,还有聪敏的头脑和灵敏的速度。

    如果你的牙齿跟爪子不够锋利,不能看出最佳的作战时机,那只有被淘汰的命运。

    千百年来,狼王就是这样一代一代产生的。到现在,所有的狼族已经进化得尽善尽美。

    它们是大山的灵魂,也是草原上的王者,没有人可以撼动它们的霸主地位,否则就会遭到迎头痛击。

    那条头狼的个子比其他狼都要高大,而且非常的聪明,它不敢退却,非要跟黑虎较量一番不可。

    头狼低声一吼,所有的狼全都不再害怕了,一起迎了上去。

    嗖嗖嗖,十多条狼就把黑虎给围在了正当中,围了个水泄不通。

    但是黑虎浑然不怕,它随时准备迎接头狼的挑战。

    他不削与跟这些小喽啰门拼斗。因为这样有辱它的尊严。

    名将只找名将决斗,它的最终目标就是草原上的白毛狼王。

    发现白毛狼王不在其中,黑虎有点大失所望。

    头狼不想利用车轮战术,它知道车轮战术只能让自己的属下一个个去送死。

    单打独斗没有一条狼是黑虎的对手,它是獒王,生来就是野狼的天敌,只能利用群击的办法将黑虎一举击溃。

    于是,头狼第一个出手了:“嗷嗷嗷——”它嚎叫了一嗓子。

    浑身的鬃毛一抖,立刻炸成了一只狰狞的刺猬。飞身而起,一扑而上,冲着黑虎的脖子就咬了过去。

    与此同时,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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