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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女娇娃-豪门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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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自然之道晨曦所指的是于倩的妩媚比她的琴声更加有吸引力,这也是大家公认的,不过于倩的钢琴级别是不了否认的。否则也进不了五星级的餐厅。

蓝天呵呵一笑:“公孙总裁说的一点都不错,于倩确实是一个难得的钢琴师。”

晨曦轻轻喝了一口咖啡,细细的品味,嘴角忍不住流露出不屑,不过是庸脂俗粉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是穿上高档的晚礼服也掩饰不住于倩身上的那种低贱的气质。

高贵的女人即便是穿上一件很一般的衣服,感觉也是照样很有味道,袁梦就是这样的女人,晨曦总是自觉不自觉的将任何一个女人以袁梦为标准去衡量,这对一些女人是不公平的。

“只是她的琴声中缺少了最重要的元素,那就是感情,带着感情弹出的钢琴是不一样的。”晨曦说出自己的看法。

蓝天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暗暗佩服晨曦的欣赏的独到之处,但是不是每一个女人都能达到公孙总裁的要求,这个爱挑剔的男人。

不愧是出过国,见过世面的,真是能挑剔,也罢,公孙晨曦说得本来就是事实。

但是商人讲究的是利益,只要能给餐厅创造效益,别的不重要,满足彼此的需求不很很正常嘛?

但是于倩的魅功真是一流的,只是自己对她没感觉,于倩的床上功夫再厉害,也只是消遣的对象而已,来餐厅一个多月的时间,于倩已经跟蓝天上过三次床,正因为这个特殊的原因,于倩才有那么嚣张的态度。

那个清纯的小百合小麦不想轻易的碰触,毕竟那是袁梦的影子,可是她能逃脱蓝天的魔掌嘛。

“是缺少那么一点感情,不过床上功夫可是一流的,公孙少总要不要试一试,我可以帮忙哦。”

蓝天没想到自己说出的话也会这样的轻佻,既然老实的男人没人喜欢,只好轻佻一点才会得到女人的欢心。

“你的女人,我没有兴趣,我的口味还没有那么差吧。”晨曦不满意的说道,竟然将你玩过的女人给我,明媚闺秀都玩不玩,何必要残花败柳。

蓝天不自然的闭上了嘴,但是接下来要出场的女孩即便是你要都不会给。

晨曦用冷冷的眼光打量着一身妩媚,笑得春光灿烂的于倩,除了厌恶没有半点好感。

晨曦不讨厌风骚的女人,讨厌的是那种明明风骚却装的高贵不了侵犯的女人,毫无疑问于倩就是这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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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26章 蓝翎餐厅:“妓女“]

于倩弹完一首曲子,不经意却又是故意的抬头看看二楼的雅座,本是想看看蓝天是不是在专注的看着她。

意外的看到另一张英俊的让人不敢直视的脸,本以为蓝天就是美男中的极品,没有想到竟然还有比蓝天更有型的男人,真是不敢相信。

公孙晨曦没有表情的面孔更加引起于倩的兴趣,这样的男人弄不到手,就不叫于倩,于倩的人生目标是嫁一个超级有钱的人,同时这个男人如果帅到没边的那种就更是求之不得,眼前的男人不正是吗?

能跟蓝天坐下来喝咖啡的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勾到他就发达了,于倩一双色眼瞄上了公孙晨曦。

公孙晨曦确实对女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仅是他帅到叫女人一看见就想要亲吻的脸,还有就是他身上独有的王者风范,还有狼的气息,都让人忍不住要靠近,但是女人在他身上往往碰钉子。

看到于倩色迷迷的眼神,蓝天微微一笑:“看来我们美丽的琴师是吃定你了,于倩小姐正在上楼哦。”

蓝天一看就知道于倩瞄上了公孙晨曦了,这个女人胃口真是不小。公孙晨曦的钉子都敢碰,真是色迷心窍。

并不是她的眼光好,公孙晨曦本来就很优秀,这张脸说实话蓝天都不得不眼馋,怪不得女人都一窝蜂一样的扑上来。

“我对这种高级妓女没有兴趣,尤其是你上过的妓女,是你调教出来的高级交际花吧。”公孙晨曦讽刺着蓝天,蓝天无所谓的看着他,这又有什么。

记得有人说过:只要有钱赚,怎样做都不过分,他蓝天只不过是利用了一下女人的姿色跟身材而已,而且给她的工资也不少,你情我愿的有什么不对。

袁梦都说过这个世界金钱是第一位的,再说那些男人是自愿上钩的,蓝天不过是充分利用资源而已。

“公孙,你也太老套了吧,女人不就是暖床的工具吗?那种极品女人是不容易上手的,既然她自动送上门来,我没有必要拒绝的。”蓝天说的理所当然,所得理直气壮,懒洋洋的喝着咖啡。

看着于倩往这边走过来,虽说我蓝天没有你公孙晨曦那么英气逼人,但是毫无疑问也是少有的极品男人,女人为我的钱而来,而我渴望能够她们的娇嫩的肉体,又有什么不可以吗?

于倩今天晚上打定主意要把公孙晨曦驯服,但是好像今天晚上注定要让她失望了,公孙晨曦认为还没有能够征服自己的女人,只有女人拜倒在他的魅力之下。

“蓝总,不知道这位先生是?”

于倩摆弄着魔鬼的身姿,眼睛不躲闪的看着公孙晨曦,这女人还真够直接的,表达爱意也太明显了吧,不知道男人喜欢欲擒故纵的女人吗?

公孙晨曦抬起头,近看这个女人长的确实是妖艳,只可惜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种,注定要被自己淘汰的种类。

公孙晨曦瞄了几眼转过头去看向别的方向,他不打算沾染这样没有品位的绣花枕头,他喜欢的女人绝对不是这种到处勾引人的妓女。

为了避免尴尬,蓝天咳嗽几声说道:“于小姐,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天翼软件公司的总裁公孙晨曦,公孙少总,公孙少总可是我们的忠实客户,我们餐厅也需要公孙少总的关照啊。”蓝天说完看看公孙晨曦。

这小子还真是不给面子,不管怎么说,人家都是女人,何必要这样冷冰冰的呢?真是一张英俊的欠揍的脸,狼一样的眼睛,雄狮一样的智慧。

“原来是公孙少总,久仰大名,真是幸会,希望以后公孙少总常来给于倩捧场呢?”越是不好征服的男人,越是引起女人的注意,越是对你爱答不理的男人越是引起于倩的兴趣,引起一个女人原始的征服欲望。

于倩伸出她那双修长雪白的手,想给公孙晨曦握下手,但是公孙晨曦打定主意装傻,不去看。

于倩伸出的手僵在半空中,真是退也不是,举着手更加尴尬,想着狠狠的看着晨曦,这个男人真是可恶,太不给面子了。

她于倩可是别的客人抢着吧唧的对象呢?这个英俊的不成样子的男人为什么这般顽固,难道说她于倩的魅力不够大嘛。

真是太过分了,楼下人的都看着呢?于倩保持着微笑,但是心情糟透了。

“公孙,这样做可不好啊,于小姐怎么说都是我们餐厅的招牌美女,不要太不给面子了,那首昨日恋人可是我专门让于小姐给你弹奏的哦。”蓝天心想你公孙晨曦再拽,也不能无视我的餐厅招牌美女吧,以后我还怎么混,再说再不喜欢也不至于这样吧。

听到蓝天说刚才那曲昨日恋人是专门送给自己的,脸上不再那么冰冷,轻轻碰了一下于倩的手:“于小姐的琴弹得很好,只是少了点感情。”

蓝天冲着于倩使了一个颜色,于倩连忙满脸带笑地说:“公孙少总说的是,我的导师也是这样说的呢。”

晨曦想起来小唐说这个餐厅的女孩都是天津大学音乐系的,袁梦也是天大的,是软件工程系的而已。

“是吗?听说于小姐是天大毕业的。”公孙晨曦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问,难道还想通过于倩知道袁梦的一些事情吗?

这几乎是不可能,虽然是同一个学校的,但是不是一届,同时也不是一个系的。

于倩没想到公孙晨曦会注意到自己毕业的学校,当然身为天大的学生,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这是不是代表自己已经引起这位超级大帅哥的注意了呢?

“是啊,没想到公孙少总竟然知道我是天大毕业的,我真是受宠若惊啊。”于倩脸上的笑容逐渐的扩大。

蓝天警觉的看着公孙晨曦,不知道这小子想些什么,只有自己一个人傻傻的相以这种方式纪念丢掉的恋人吧,那个像梦一样的女孩,那个爱钱爱的不行了的女孩。

如果可以,蓝天愿意把所有的钱都给袁梦,只要她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哪怕不做自己的女朋友,只是静静弹着钢琴就好,只要远远的注视就好,袁梦,我的女孩,你现在在哪呢?

“不要误会,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对不起我不习惯喝咖啡的时候有女人在身边。”一瞬间,公孙晨曦又恢复到原来的冷漠,于倩气的不行了。

一共没说上几句话,却让她的心情跌宕了好机会,这个男人真是有办法,好像事情有点不对劲,是这个男人将自己的心弄得乱乱的,不是自己征服别人。

于倩尴尬的笑了一下:“我还有别的事情,先告辞了。”

然后悻悻的走开,心中暗暗发誓,有一天要爬上公孙晨曦的床,让她知道于倩的魅力不仅仅是长着娇媚的好面孔,在床上没有不听她摆布的男人。

想到这里自信的笑容重新展露在她娇艳的脸蛋,摇摆着走下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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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27章 蓝翎餐厅:影子(三)]

蓝天觉得这个游戏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如果于倩真的能将公孙晨曦骗上床,倒是很值的期待的一件事情,不过像于倩这样女人只适合做情妇。

公孙晨曦以后的日子可真的够受得了,于倩小姐不会轻易的放过这条大鱼,而且还是一条黄金打造的金鱼哦。

没有袁梦的蓝翎餐厅对于晨曦来说简直是失去了生机,觉得没有意思,还不如去酒吧可以尽情的喝酒泡妞,不会有人管你是什么出身,只要尽情的狂欢就好。

晨曦想起身离开,被蓝天叫住:“怎么,这么快就要离开了,难道公孙少爷要去约会情人吗?”

“那么没有感情的音乐,只有水平没有激情,听来没意思,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不是吗?”

晨曦不用担心会惹怒了蓝天,自己花钱是来买高雅的音乐的,既然失望就只有离开了,五星级的餐厅不就是要微笑服务,做到客人满意为止吗。

“没有听到最后,怎么知道我们的钢琴师都会这样呢,再说于倩小姐的琴声好像打动了在座的每一位,除了你公孙少总,是过分的挑剔吧?”来蓝翎餐厅的客人谁不知道于倩小姐是出了名的美艳,怎么就入不了你公孙晨曦的法眼。

公孙晨曦看了看有些玩世不恭的蓝天,这个男人真是好笑,既然客人不喜欢,大可以走人就是了,有必要这个样子的挽留吗?

再说蓝翎餐厅的于倩小姐既然这样艳名在外,何必在乎一个客人不满意。

蓝翎餐厅不会因为公孙晨曦离开而倒闭吧,相反这里的顾客好像很喜欢听于倩小姐的音乐。

公孙晨曦刚想走,钢琴声再一次想起,不过这次弹琴的已经不是于倩,而是另外一个女孩,这个女孩是袁梦。

不是,但是却又是八分的想像,本来已经站起来的晨曦不由自主的有坐了下来,晨曦的一系列动作都没有逃过蓝天的眼睛。

知道公孙晨曦已经被小麦吸引住了,这个女孩简直就是袁梦的翻版,除了一张总是微笑的脸以外,其它的没有什么差别。

如果说餐厅的客人是用欲望的眼神看着于倩,那么此时小麦的出场给大家的是另外一种起新的感觉。

更多的是用倾慕的眼神盯着眼前这位身着白色晚礼服的清新少女,她真的很年轻,也很漂亮,不过她的微笑出卖了她的身份,袁梦是冷美人,不会这样轻松的微笑。

蓝天看见小麦的时候就跟晨曦现在的反应非常想象,拔不动腿,整个灵魂都被酷似袁梦的女孩吸引了。

“怎么了,公孙公子,觉得我们的清纯玉女小麦弹奏的怎么样?够不够标准,够不够你的要求,看样子你很欣赏啊。”蓝天不失时机的扳回一局。

“像,真是太像了,没有想到蓝总真是痴情,不惜打造一个翻版留在身边,来缓解你的相思之苦,真是难得。”

虽然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小麦,但是嘴上还不饶人的跟蓝天较量,他公孙晨曦怎么会输给别人呢?

蓝天生气的看着公孙晨曦,还不都是一样,看见小麦眼睛都没有离开过,只不过一个是行动,而另外一个没有行动而已,五十步笑百步,真是好笑。

小麦正在面带微笑的优雅的弹着曲子,没有注意到二楼那双狼的眼睛正在炯炯有神的瞪着自己,好像要把小麦吃了一样。

欣赏高雅音乐确实是一种享受,那是属于有钱人的享受。

这个酷似袁梦的女孩不会也被蓝天这个色狼给霸占了吧,想到这里晨曦不免有几分嫉妒,这样一个天使一样的女孩蓝天这个家伙也真有本事搞到手。

不过再怎么样也只是一个替代品,即使这样晨曦还是感觉到难受,一想到弹琴的女孩跟蓝天使那种关系就没有原因的觉得恶心。

“怎么了,公孙,是不是觉得很像啊,小麦也是天大音乐系毕业的,很不错的一个女孩,有兴趣吗,不过我可是舍不得不会随便让给你的。”

蓝天诚心想要激起晨曦的怒火,谁让他当初无缘无故的就将袁梦给聘请过去,还是金钱垄断,如果不是公孙晨曦这个家伙从中捣乱,说不定袁梦会跟自己发展得很好。

“像又能怎么样,只不过是一个替代品,跟失去的还是不能相提并论。”晨曦毫不留情的说出两个人心中共同的心声。

“替代品也是好的,总比没有的好吧。”

“看来蓝总一点都不觉得这样做很龌龊,难不成这清纯小蔷薇也是你的情人,真是可惜了。”晨曦说着,眼中冒出不为人察觉的怒火。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不过说真的,我还真没有碰过她,这样的一个女孩子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乱碰的,我更愿意将她像艺术品一样的欣赏,不过这个女孩属于我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蓝天骄傲的说,都说优秀的男人都很自恋,一点没错,好像天下所有美丽的东西都应该是他们的一样。

“那可不一定。”

蓝天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晨曦,既然精品已经走了,找个替代品欣赏一番也是好的,人活着怎么也是一生,何必为了一个不珍惜自己的女人伤害,女人不是有钱就可以的吗?眼前的女孩不管怎么说总归是干净的吧。

小麦弹完一曲照例的退到幕后,没有必要跟这些客人拉关系,只要挣自己该挣的钱就好,目前是一个优秀的年轻的钢琴师,在学校是一个还没有毕业的优秀的好学生,原来女人都是这么善于伪装自己的动物。

但是晨曦的出现注定小麦不会轻松的休息,小唐进来通知小麦蓝总要见她,说是有一位客人想要认识她。

小麦答应着很快的来到二楼的雅座,这样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已经经常会有眼目小麦的人邀请她,不都拒绝了吗。

今晚又来了一个不怕死的,大不了在拒绝一次好了。于倩当然知道二楼是谁在哪?

但是为什么要让小麦过去,他不是不喜欢女人在身边吗?这个小麦不知道有什么地方吸引男人,蓝总也总是特别的照顾她,难道说这个小妮子假装纯情,其实已经跟蓝总发生关系了,这样猜测应该没错。

“蓝总您找我。”小麦恭恭敬敬的站在二楼雅座的旁边,桌边坐着不可一世的蓝天跟公孙晨曦。

“是啊,小麦,这位是公孙少总,天翼软件工程公司的总裁,他非常欣赏你的琴声。”

小麦看看气度不凡的公孙晨曦,不仅倒吸口凉气,原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那么英俊的人,以为只有在电视中看到呢?

微微一笑:“很高兴公孙少爷的赏识,不过都是蓝总给我的机会,我才会有机会在这里弹琴,我的琴艺还真的有怠于提高呢。”小麦说的很诚恳,如果仅仅是说弹琴的水平,小麦真的不是于倩的对手,只是一个诚恳一个做作,显出两个人的不同。

相对来书晨曦更加欣赏小麦身上那种单纯的气质。

但是转念一想不能被女人表面上的假象给骗了,越是单纯的女生越是有心眼,越是看上去纯洁如百合一样的女孩越是心急深不见底。

“恩,确实有怠于提高,但是总比某些人做作的好。”晨曦突然的一绝话让还是大三的小麦听不懂什么意思,只知道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吸引着自己,但是到底是什么?

小麦说不清楚,觉得虽然蓝总跟公孙晨曦都是那样出色的人,但是揽总升上缺少一种东西,公孙晨曦有。

冷漠吗?不是。

英俊潇洒,冰冷不可融化的气质吗?好像两个人都有。

那是不温不火的性格吗?也不是。

到底是什么让这个男人如此吸引个女人的心,小麦说不清楚,从晨曦的眼睛中他读到了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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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28章 来自牛津的e—mail(一)]

小麦的突然出现给公孙晨曦沉寂的心洒下不可回收的寄托种子,让那颗孤傲的心又一次沉沦。

是的,晨曦清楚的知道小麦不是袁梦,他也打算不轻易的玷污小麦的清白,可是男人的欲望谁又说得准呢。

失去袁梦的日子真是太难熬了,总应该释放一下压抑的激情吧,可是袁梦你为什么说走就走,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当是一般的朋友也该打声招呼吧。

如果不是阳阳的信都不知道袁梦已经出国。

这个该死的是钱如命的女人,真是没有良心,当初可是他公孙晨曦解救她与危难之中。否则早就被蓝天……

晓晓在复旦大学已经待了一个月,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当天开学是晨曦送的晓晓,正如晓晓预料的,晨曦俊朗的身影刚刚出现在校园,果然引起复旦大学女生的一阵尖叫。

同时晓晓的名气也一时间传开,注意她的男生就更多了,每天情书不断,但是晓晓总是微笑的拒绝,每天都跟女同学混在一起,不想跟男生交往。

除了宿舍就是美术教师,这个女孩孤独的影子,独特的气质成了男生们课后讨论的话题。

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交男朋友呢?晓晓成了复旦大学的新闻女孩。孤傲冷漠,漂亮高贵,喜欢静静地思考东西,一个相当喜欢画画的女孩子,总是重复的画一个漂亮男孩的女孩子。

她那么可爱,而且有那么聪明漂亮,尤其是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不知道迷倒多少男人,平均每天都要收到一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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