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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是一样让于倩给钓到了,公孙晨曦原来你也是一个经不住诱惑的男人啊。
“喝酒,我要你陪我喝酒。”
公孙晨曦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看着酒杯中火红的葡萄酒,怎么看都像女人火红的嘴唇,诱人,甜美。
微醉的男人更有味道,在于倩的眼中,眼前的男人好像一道精美的甜点,想一口吃进去,但是这毕竟是在高级餐厅,不能胡来,一定要按奈住欲望,但是于倩的眼睛骗不了自己,眼中几乎是在喷血。
也好,就先把这个狼宝贝灌醉再说,灌醉了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到时候还不是听自己摆布吗?
“好,公孙少总我陪你喝,只要你喜欢,我就奉陪到底,要是说喝酒我于倩可以陪你喝到天明的,信不信。”
但是心里可不是这么想,陪你喝到天明,我于倩可不甘心,要让你在天黑黑的时候就喝醉,才好下手。
谁让你这样惹人疼爱呢?
说着于倩移到晨曦旁边的座位,妩媚的看着公孙晨曦性感的嘴唇,真是天作之和,完美有型的脸,绝美的五官。
男人也可以张长这个样子,这个时间简直是太不公平了,比女人还要好看的脸,竟然不是阳刚之气,或者说充满了阳刚之气,简直比任何男子都更有男人味。
有些满身肌肉,四肢发达的男人以为自己雄伟的上天了,其实让人看了反而觉得像一个巨大的肌肉块。
只有像河马一样的男人才有的肌肉,让女人觉得反而不像男人,而是很低级的动物,肌肉男不一定都很受欢迎,要看肌肉长成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匀称。
这也是许多女生闲着无聊的话题,许多大家闺秀看上去高贵不可侵犯,其实还不是在背后议论男人比谁议论的都要疯狂,出门一定要找个借口让男人陪着,说什么外面太乱,是不安全的。
狗屁,全是胡扯,只不过是给自己一个接近男人的借口而已。
“公孙少爷,我知道一个喝酒的地方比这里还要好,要不要我陪着您一起去呢?”于倩已经按耐不住心中的欲火,急切的想接近公孙晨曦的身体。
晨曦一抬头就看见于倩那双欲火焚烧的双眼,妩媚中透着渴望,赤裸裸的毫不掩饰的渴望,本想推开,可转念一想,这样的女人最起码真实,不像有些女人清高的不行,根本就冷血的不会有感情。
女人不就应该是这样的吗?
取悦与男人,渴望拥抱与疼惜,渴望得到一个男人的宠爱,但是那些冷冰冰的不讲情面的袁梦真是太讨厌,就没看见她笑过,难道那个女人不会笑吗,笑一下会死人吗?
眼前的女人笑得多么妩媚动人,又多么痴情,我公孙晨曦为什么要拒绝,我傻吗?这样的女人甘愿服从。
要是世界上的女人都这样,就没有男人的烦恼了吗?也许男人会失去更多的快乐,最起码失去征服的快乐。
“更好的地方,你说的是你的卧室吗,是不是你已经按耐不住了。”公孙晨曦轻浮的调侃着于倩。
本以为于倩会生气,没想到这个女人还真是不要脸,竟然笑得更加妩媚。
“只要你愿意,没什么不可以,我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放心我于倩会让你觉得很舒服,不会后悔的,怎么样?”
小手已经不自觉地摸上公孙晨曦的大腿,因为有桌子挡着,不为别人看见,公孙晨曦仔细审视着凑上前来的女人,这可不是一个可以胡来的好地方,既然你想玩,我就陪你玩玩:“我现在就想去你说的那个好地方,怎么样害怕吗?”
“我于倩还没有害怕的事情,好,那就走吧。”于倩挎着有些不稳的公孙晨曦走下楼去。
公孙晨曦看了一眼弹钢琴的小麦,或者是自己听错了,琴声竟然有些不稳,错了一个音节,好像是真的喝醉了,怎么可能呢,小麦向来都是发挥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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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32章 情妇,不配!]
上了晨曦的车子,晨曦有几分醉意,于倩主动坐到驾驶的位置,看看身边微醉的男人,不由得有几分心跳,没有男人能逃出我于倩的五指山,于倩自信的发动车子,这个男人的车子。
很快的来到于倩的小公寓:“公孙少总我说的地方到了。”于倩妩媚的一笑,将头凑到公孙晨曦的身上,这个男人不仅看起来养眼,而且身上的味道也很好闻。
很淡很淡的男士香水的味道,混着葡萄酒的清香,简直是令人神往。
“怎么,这么快就等不及了吗,你也太心急了,要在这就做吗?”公孙晨曦微微睁着眼睛,瞟着身边妖艳的于倩。
虽说这个女人很风骚,但是却很容易将男人的欲望勾起,仅仅是欲望而已,没有感情的成分。
丰满的胸部,若隐若现的乳沟,水蛇腰加上画了很浓的装束,让于倩看起来充满了诱惑。
女人不知道为什么要画浓妆,尤其是越是疯狂地女人越是浓妆艳抹,就生怕别人不知道她化了妆,袁梦从来都是不化妆的,总是素面朝天的来去匆匆,化妆只是在必要的场合。
“人家,讨厌啦,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上楼,我家可是很舒适的。”晨曦想了想也好,从来不允许女人染指自己的宝马。
跟着于倩上楼,一打开门于倩猛地紧抱住晨曦,迫不及待的递上丰满的唇,丰满的胸部挤压着晨曦厚实的胸膛,中间没有一点缝隙。
“知道吗?我很早就盯上你了。”于倩就着分开的空挡说出心里话。
这个女人确实够火辣,晨曦被于倩的热情点燃,男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但是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男人,否则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强奸犯了,正是经不住美色的诱惑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人说之所以有色狼的问世,正是因为有美色的出现。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倾城倾国的美女,也就不会有世界大战的发生,许多犯罪的源泉往往是女人,这也许是男人为自己的行为找的借口,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也是事实。
自古就有爱江山更爱美人的说法,帝王尚且如此,更何况一般的凡人呢?
“进去洗干净,我不喜欢不干净的女人。”公孙晨曦说着,不喜欢满身是胭脂水粉的女人,觉得那种女人是用来养眼的,真正做起事情来还是素面朝天的好。
于倩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乖乖的进了浴室,看样子是洗得很快,一会就出来了,头发湿湿的打在脸上,轻纱制造的睡衣,透明的几乎好像什么都没穿。
这就是设计师的手法了,能设计出这种衣服的人一定是男设计师,只有男人最懂男人需要什么样的女人。
一丝不挂显得过于暴漏,也没有神秘感,相反朦胧美给人的感觉反而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服装的作用。
晨曦轻轻一笑,就知道这个女人会穿成这个样子出来,坏坏的一笑走进浴室。
于倩清楚的听到浴室中水哗哗响的声音,有种想冲进去看个清楚的欲望,但是也不着急这一会,没那个胆量,将这个男人拐进家已经很不容易啦,千万要沉住气,不能因为冲动坏了大事。
于倩正在独自发呆的时候,晨曦下半身裹着白色浴袍出来了,头发湿湿的还在滴水,狼一样富有挑逗的眼睛看着情迷意乱的于倩。
“怎么了,太性感了受不了了吗?”晨曦说着已经来到床边。
于倩惊喜的看着公孙晨曦,古铜色的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更显得诱人,水珠一滴一滴的滴下来,似乎诉说着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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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33章 追忆佳人]
晨练跑步
清早,当天空还是灰蒙蒙的,很潮湿,路上还没有几个行人,天津水上公园的门口停着一辆高级轿车,没有想到有钱人也会起那么早,谁会把轿车停到公园门口呢?
公孙晨曦一身白色的休闲运动装,脖子上挂着柔软的毛巾,以前晨曦没有跑步的习惯,开始跑步是因为有一次听到袁梦跟冷千秋的谈话。
当时觉得袁梦这个女孩怪怪的,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不间断的白天晚上不停的工作,尽然还有时间跑步。
回忆起半年前的一天。
“袁梦,你身材很棒啊。”冷千秋羡慕的欣赏着袁梦的好身材。
很少有女人有那么完美的身材,不仅皮肤白皙,而且玲珑有致,都说整天坐办公室的人很少有这么棒的身材,袁梦却偏偏耀眼的让人嫉妒。
“我更在乎是不是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好的身材谁都会有,但是健康可就不一定了,我必须要有健康的身体。”袁梦说话的时候,眼神坚毅,好像不是说要去晨跑的意义,而是好像被逼到绝路的羔羊发誓一定要活下去的样子。
她的眼睛总是雪亮的,闪闪的摄人魂魄的那种。
“袁梦,你可不要告诉我,现在你还保持着大学时候的习惯每天晨跑哦。”冷千秋好奇的看着袁梦。
大学期间,袁梦每天都会是第一个起床,为的是早早起来呼吸新鲜的空气,雷打不动的坚持跑步,别人问她不可能是减肥吧?
袁梦总是莞尔一笑,像袁梦这样完美的身材是不需要减肥的,这个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实,锻炼的目的是需要一个好的身体,有了好的身体才能开始一天的学习跟工作。
袁梦有着自己的一套理论,那就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没有好的身体就没有机会挣钱,没有机会挣钱,妈妈的生命就得不到维持,爸爸欠下的债就永远还不上,为了不被社会所淘汰,只有坚持锻炼有个好身体拼下去。
“当然,没有好身体就没有未来不是吗?而且氧气是免费的,早晨的空气很新鲜,我怎么会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呢?”这个女人就连免费的氧气也不放过,真是抠门的可以,好像很喜欢免费的东西。
“袁梦,你现在不是活的很好吗?睡个懒觉多好,干嘛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冷千秋不是很了解,何必要拼命呢?
袁梦心想你们这种大小姐怎么知道穷人的日子每天都是怎么过得,不工作就没有饭吃,要想不被饿死就拼命地工作。
“你这种出身的人永远不会明白的,我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努力的挣钱,也许钱对你不是很重要好,但是对于我来说没有钱的日子一天也活不下去。”
晨曦清楚的记得袁梦说这句话时候的语气:没有钱我一天也活不下去,我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努力挣钱。
真是可笑,难道锻炼身体都跟钱有关,真是不简单的女人,世界万物一到她的嘴中就变得不再神圣,都与钱有关。
虽然晨曦很讨厌袁梦这种低级的理论,但是正是那次不经意的偷听,让他也开始养成晨跑的习惯,有了好的身体才可以赚更多的钱,就当是为了这个理由吧。
不过公孙晨曦发现早晨晨跑真的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呼吸新鲜的空气,还可以每天看到日出,真是乐此不疲,原来勤劳还是有这么大的好处哦。
正跑着,看到一个白色衣裙的少女在前面小跑着,好像很赶时间的样子,这个女孩怎么那么面熟,好像是……
对,正是在蓝翎餐厅弹钢琴的小麦,真是奇怪,这个女孩怎么也起那么早,晨曦不免疑惑,快跑几步赶了上去:“管小姐,怎么那么早。”
听有人跟自己说话,扭头一看,小麦瞪大了双眼,怎么是公孙晨曦,昨天晚上不是跟于倩一起出去了吗?
这个时候应该在于倩的卧室的床上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好像是在跑步,真是不可思议,难道说昨天晚上他们没有发生关系吗。
自己到底胡思乱想些什么,关自己什么事?管小麦没有停下来,但是却放慢了脚步,
“干嘛把眼睛瞪那么大,我长得很可怕吗?”公孙晨曦好笑的看着小麦,这个女孩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
小麦收回自己的眼光,很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个女孩笑起来真的很好看,甜甜的没有半点俗世的尘埃。
此时小麦心中七上八下的,不是可怕,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男人长的太好看了,好看的就像东方出生的太阳,美丽灿烂,但是正是因为太炫目了,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不是,我是很奇怪你现在竟然在这里跑步,不是应该在……”小麦刚想说不是在于倩的床上吗?但是及时刹住了,没有说出来,这种话怎么能乱说呢?这不证明昨天晚上是很留意他的行踪吗。
“应该在什么地方?恩?”公孙晨曦想要知道小麦没有说完的话,这个女孩还真的可爱,话说到一半竟然不说了。
这么说昨天晚上看见于倩扶着自己出去了,那么说昨天小麦钢琴跑调也是应为自己吗?有这个想法公孙晨曦觉得心里暖暖的,原来这个小丫头心里还是有秘密的,是不是爱上自己了。
“哦,其实也没什么了,我以为像你们这种当老板的好像不会起那么早,公孙少总真是很勤劳。是锻炼身体吗?”小麦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
“有了好的身体才能赚更多的钱,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是吗?而且这里的氧气是免费的,很清新没有被人污染过。”晨曦引用了袁梦的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小麦停了下来,晨曦也跟着停了下来,小麦用研究的眼神看着晨曦:“没想到有钱人也很喜欢免费的东西,这倒是跟一个人说的话很相同。”
“你说的是谁?”晨曦实在想不通,除了像袁梦那样超喜欢免费的人,还有哪个天才会说出那么有营养的话来,倒是跟袁梦有的一拼。
这个女孩原来也有这样的朋友,看来这个世界上喜欢免费的人很多,锻炼身体就是为了赚钱的人也不少。
“也不是啦,这个人其实我也没见过,不过听您的口气好像分这个人差不多啦,是我的高我几届的一个学姐,同学都说这个学姐长的很漂亮也很有才华,拿过很多出名的奖项,简直是才貌双全的代表,而且学姐也很喜欢跑步,听同学说这个学姐认为锻炼好身体就是为了赚钱,跟你说的一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免费的氧气要尽情的呼吸,所以我觉的很好笑,好想你们人是一样,思想竟然这样的相思,所以我觉得奇怪,难道越是优秀的人越是思维奇怪吗?”
小麦认真的回忆,当年的袁梦在天大可谓是名冠一时,几乎天大的学生都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孩,不谈恋爱,只要一心的挣钱养家,读书。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着公主的外表跟气质,偏偏是比贫民还要穷的人。但是在天大可谓是传的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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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34章 偷心狼蝴蝶]
故事里的事说是就是,不是也是。
晨曦的第六感觉告诉他小麦说的那个女孩是袁梦,从各方面分析都有可能吧,袁梦不也是天大毕业的吗。
“哦,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女孩,倒是很可笑,那你这位学姐也真是人物。”晨曦夸奖别人的同时不忘记提高自己,这就是公孙晨曦的魅力所在,因为他有这个资本。
小麦看着晨曦阳光般的俊美的脸,一时看的痴呆了,女孩用这种眼神看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不过这一次晨曦没有觉得讨厌,或许是想知道小麦说的学姐是不是袁梦,或许是因为面前的女孩长的太像袁梦。
晨曦自己都为这种反映感到奇怪,要是平时女生用这种痴迷的眼神看他,早就不耐烦的走开了,但是今天没有。
“是,我的这个学姐真的是天大的传奇人物,认识她的人听说已经出国深造了,也许在国外软件工程更有发展前途吧,我的这位学姐是学软件工程的,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袁梦哦。”看到晨曦没有反映,小麦以为是自己说的太多了,惹公孙晨曦不高兴了,忙笑着说道:“你看我净说些没用的,耽误你晨跑的时间了,公孙总裁很抱歉,我也要去学校上课,要不就迟到了。”
晨曦还想知道更多,听小麦这样一说,缓过神来,没想到袁梦在学生时代就是万人瞩目的焦点,是的,那样一个女孩,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惹人注目的,因为她就是最闪亮的一颗明珠。
“不要那么客气,跟你聊天很开心,以后不要叫我什么总裁,如果愿意跟我做朋友的话,就叫我公孙大哥吧。”公孙晨曦给小麦一个帅气十足的微笑,小麦心中一动,这是真的吗?面前这个商业界的才子愿意跟自己做朋友。
小麦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好事会有一天落到自己头上,高兴地有些语无伦次:“公孙……大哥,我要走了,跟你聊天也很开心。”
“这样啊,你在等一会,我有车子,送你去学校吧,这样会快一点。”公孙晨曦提出小麦意想不到的建议,简直是鸿运当头。
不知道我管小麦是不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竟然一天早晨遇到那么多好事,真是太幸福了,别说公孙大哥送自己去学校了,就是单单想到跟这个英俊的男人说句话就已经是上天的恩赐。
但是小麦不得不假装推辞,心里不知道有多高兴,可以跟公孙晨曦多呆一会,呼吸一样的空气,是一种幸福的感觉。
难道是公孙大哥有点喜欢自己吗,也是,我小麦怎么说都是校花级的人物,但是站在公孙晨曦面前仍然觉得渺小。
“不是快迟到了吗?等我。”一句简单的话,很简短又好像很命令,不容小麦反驳,只好老老实实的等公孙晨曦将车开过来。
坐在公孙晨曦的车里,偷眼望去,深邃的眼睛,立体的轮廓,今天一身运动装打扮的公孙晨曦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真是帅啊,无论怎么穿在那么好看,简直就是美妙绝伦。
男人,如果一生中能跟这样的男人共度一生将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很快的就来到天大的校门外,小麦真有点恋恋不舍:“公孙大哥,谢谢你送我过来。”小麦很不好意思的说道。
公孙晨曦仔细看了看天大的校门,这就是袁梦呆了四年的地方,这就是袁梦玩转青春,播撒智慧的乐园吗?
多希望袁梦能突然出现,可是早晨的校门口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早起的学生走过。
收回思绪,晨曦看了小麦一眼:“不用客气,我也是顺路,再说我想看看天大的校门是什么样的,我的一个故人就是这个学校毕业的,先看看她呆过的地方什么样的,好了,下车吧。”
小麦本来还想问故人是谁?是女生吗?是公孙大哥喜欢的人吗?公孙大哥有过恋人吗?但是无数的疑问只能憋在心里,刚刚才有点了解,这样打听人家的心事不是很好,只好老老实实的下车。
不忘给公孙晨曦一个美丽的微笑:“好的,还是谢谢你,公孙大哥。”说完走进了校园。
看着小麦远去的背影,晨曦闭上了眼睛自言自语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