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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1期-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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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的兴致来了。 
  “那好吧,我就来处理吧!你说吧,这个贼偷了啥东西?”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英仔清醒过来了。是金坤拉她一把的。金坤看到英仔说不定真的要乱来的时候他奋力地挣脱了,并且用他每天训练手下的那些要领不费吹灰之力便把英仔给反擒住了。在紧要关头金坤终于亮出了民兵连长的本色,力挽狂澜。 
  英仔只好干瞪眼。猎物已经捏在她手心了,却又让它溜之大吉。看她还口口声声地把眼前的金坤给讨伐着,一点也不留情的,可是刚才她多像是一个有觉悟的革命群众,而现在充其量只能是一个骂街的泼妇了。 
  结果是在自己的家里开了公堂。像古装戏里演的那样能有一张县老爷的案桌就痛快了。那样的话英仔就可以坐在案桌后面,把那块惊堂木给拍得震天的响。要是金坤不老实招来的话,她就会令站在公堂两旁的大汉上前,扒下金坤的裤子,打他个皮开肉绽。 
  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阶级敌人不投降,就砸烂他的狗头! 
  英仔居然对金坤喊了口号,那语气也是模仿金坤站在台上带领众人喊出的。 
  金坤是第一次当被告呢。他看到英仔的神态比自己对‘四类分子’的审讯还要大义凛然。而他也只能如实招供。不仅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无法蒙混过关的,同时他也应该感激英仔虽然在政治上不够成熟,傻呼起来的时候心狠手辣,但是在关键的时刻她还是回到了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上来,和他站到了同一条战壕里。 
  金坤说他偷了,偷了两钱。是顺着底下的那个洞挖进去的。 
  英仔就瘫坐到了身后的靠背椅上。刚才她把它拉过来还想用来当作县官坐的龙椅呢。明明知道金坤是偷定了,那个案是永远也翻不得了,盖棺论定,可是一旦那个“偷”字从金坤的嘴巴里说出来,就如同有一颗子弹从金坤的那杆枪膛里打出来,她被撂倒了。 
  英仔气得全身发颤。家里是穷,可是再穷,没有吃?没有穿?日子比过去好多了。金坤在忆苦思甜的大会上跳到台上去时不是说解放前炒地瓜的叶子做菜,穿屁股都遮不紧的裤子?他偷那东西干吗?去嫖?去赌?去饮?现在又不是旧社会,顶多是民兵连长偶尔会有大队的加餐,绝不会三般俱全。而大队加餐那些人还不是白吃? 
  “我说两句……”金坤发言了,“我抽一根烟好吗?” 
  在金坤把火柴给划亮的时候,却看见他的脸色变得很坦然的,坦然得有点像是在大队里开会。 
  英仔就大为吃惊。 
  “让我慢慢说起……”等到金坤缓缓地把一口烟吐出来的时候,他不但不是一个贼了,而且重新成为了那个抓贼的民兵连长。 
  原来邻村在县革委会里当官的老林早就想讨凤珠为媳妇了。因为是干部,势头大,林家不愿意通过做媒的而是走行政这条捷径。老林半公半私地和金坤接触了几次,谈话中把结成亲家和金坤提干的事含混地合在一起暗示了几遍,金坤早就销魂荡魄了。回来后他只把提干的事向英仔作了传达,另外留有一手,多少和那阵子英仔左一声光炜右一声光炜有关。光炜的事自然是英仔的痴心妄想,太阳不会从西边上来。不过既然这两件事有点对冲,还是按部就班吧,省得去和英仔牛嘴不对马唇。到时候林家真的求婚了,再去做英仔的思想工作也不迟。若要摆条件,他们还攀不上林家呢。英仔当然也不至于有眼不识泰山。不过这事情也不宜拖久。刚好这阵林家的新屋落成了,金坤便从梅芬那东西上边“挖”了一点点,一是作为乔迁的贺礼,二也是一种非正式的表态。平常的话剪一块红布,剁一块猪肉就是一份厚礼了,可见金坤的那“一点点”足够他和老林之间心照不宣了。 
  最后金坤说如果说他是一个贼,那便是一个无产阶级的贼。他偷的是资产阶级的毛孔里都流着穷苦人血汗的那东西。再说就算他是偷吧,梅芬一家也得感谢他才对。因为他有机会偷,那东西才幸免于难。那东西不放在英仔这里会得以保留到现在?躲得过一次两次抄家,躲得过三次四次?无产阶级专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结果是谁给谁雪中送炭,谁也断不清楚。 
  是英仔的一记耳光把金坤的话给打断的,连英仔也想不到自己竟会如此。 
   
  八 
   
  英仔苦思了好几天,最后拿定了主意。求金坤是没用的了,赶也赶他不走。只好是她出面了。反正已经丢尽了脸,金坤去还是她去都一样。怎么跟梅芬说呢?说金坤偷了那东西?说自己偷了那东西?不,那个“偷”字她是死也说不出来的,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叫人害羞的了。 
  不去了,回家去吧,没有脸去。走在路上英仔又犹豫了几次。不再在心里骂金坤了,光是想起了以前梅芬对她的好处。以前的事情多得是,不是一下子都能记得起来,可是这时候老记起来的是她来到梅芬家不到一年,梅芬就夸她手脚干净,是棵好苗。以前叫了两个丫头,一来就偷东西,烦死了。 
  英仔的脸黝黑黝黑的,可是这一会儿又涨得通红通红的。正是阴雨的日子,都没太阳晒她呢。怪来怪去,都怪自己太穷了。要不是这样穷叮当的,就去买一块还给梅芬,总比现在光着两只手的还有点话说。可是就算她买得起,那用钱买的怎么去和原来的那块相抵呢?……这么说那个贼的污名是一辈子也洗不掉了。一怒之下她又把金坤给揪出来了。那个贼,那个地地道道的贼。嘿,如果现在又评成分的话,就评给金坤贼连长,民兵贼连长——对,‘四类分子’中不是有一类坏分子吗?这顶帽子给他戴,正合适的,不偏不斜地……直到想起金坤拿着扫把跟那些四类分子一起去扫村道的时候英仔心里才有点解恨。 
  再想想金坤还私做主张要把凤珠给嫁出去,她更是怒火中烧。老林家的条件再好,也没法和英仔心目中的光炜相比。 
  进到城里时英仔开始觉得眼前的情景和往常不一样。城里没过去那么热闹了。少了走路的人,多了红红绿绿的标语。这情景本是她司空见惯的。过一阵子,运动就又要来了。 
  不过这一回村里什么动静也没有,城里却刮了大风落了大雨。于是她想起那天金坤被她审着时说等着瞧吧,什么什么运动又要来了。她便后悔当时自己慷慨激昂的,忘记了把到底是什么运动也去审一审。这一想,不由得一阵心焦。刚才慢吞吞的,甚至想打退堂鼓。现在却加快了脚步,一路急走。 
  梅芬家的门关得紧紧的。英仔喊了几声,还敲了几下门板都没人应答。这么一大早上哪儿去了呢?觉得有点腿软,就把自己带来的青菜萝卜往门槛上一搁,靠在油漆的门板上歇了。一边歇,一边把眼睛往四下里瞟着。这一带她是很记得的。小时候她经常爬到那对石狮的背上玩耍。有时玩得忘记了,还得梅芬执着一根棍子出来找她。 
  那一年城里建阶级斗争展览馆,很需要一份地主虐待丫头的材料。打听到梅芬家里也养过一个丫头,于是展览馆的材料组跟踪到了乡下,找到了英仔。 
  好不容易有了个典型,材料组就旁敲侧击的,还几次用手比画了一根长长的鞭子。看到这情形英仔不由得笑了,说:“什么鞭子,人家用的是棍子……”材料组一听,喜出望外的,连连说:“棍子也行,棍子也行,你说,你是怎么被打的……”可是英仔却敛起了笑容。“要是梅芬姐真的打我就好了。那时候我真的不听话……” 
  阶级斗争展览馆落成了,金坤带了民兵连去参观。回来后对英仔说第八层厅里有一个地主婆拿着棍子打丫头的雕塑,说的好像是你,你可以去看一下,接受一点教育。英仔听了吓得出了一身冷汗,不但不敢去看,从此进了城再也不敢经过展览馆那一带。 
  这时候坐在石条的门槛上不由得把那过去的事给记了起来。触景生情的,她就伸手去摸那石雕的狮子。不料这一摸,心头又是一沉,想起了金坤干的好事。 
  “英仔,到屋里来一下……” 
  她听到梅芬在叫她。梅芬喜形于色的,好像有什么高兴的事要跟英仔来分享似的。关上门之后,梅芬拿出了一个绣花包来。英仔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绣花包。金丝银线的,还有红红绿绿的配色,绚丽多彩。然后是那块刻着双喜的金字的东西。 
  “是华山买的,”梅芬掩饰不住自己的喜悦,“买来作为我们结婚两周年的纪念!” 
  “姐夫真好!”英仔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 
  这个时候从邻居的门缝里探出了一张老太婆的脸。英仔刚要打招呼,却见她伸手往英仔的头上一指,随后那门又关上了。英仔转过身,抬头看到交叉着贴在门板上方的两条长长的白纸。 
  谁干的好事,这一来门不就打不开了吗?一股正义感正要从心中升起,定睛看到那白纸上除了毛笔字外,还排列上了好几个公章。字她是不识得几个的,可是她认得公章。金坤手里就有一个这么大的。要是那上面的公章是金坤盖上去的,她一伸手就可以把那白纸给撕下来。金坤的那个公章算啥,那是用切开的地瓜片刻的。可是眼前这公章,这城里的公章却盖出了,滚圆滚圆的鲜红鲜红的大印。而且那大印在她的眼前越滚越大,越滚越令她觉得害怕。 
   
  九 
   
  煤油灯捻得不能再小了,再小了就熄了。梅芬的眼睛一刻也不离地瞧着那一丁点儿的像鬼火一样的光亮,耳朵却一个劲地听着门外的动静。 
  听得到的只是牛在稻草上翻动的响声。好几次她把那当作是华山推门的声音。牛也是从那道门出入的。开头闻到那股和牛粪混杂在一起的畜生的味道梅芬就想呕吐,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 
  华山是在深夜才回来的。在城里把华山他们召去开会都没有这么迟。华山把会议的内容传达给梅芬听的时候脸是青白的。传达完了他补充了一句,书记说所有的细软也都得交出来。 
  山里人开头很厚道。他们成群结队地把梅芬家的家当沿着弯弯曲曲的小道扛到山上,挑到山上。那些家当和一家三口都被一部货车卸到盘在山腰的公路旁边。货车掉头的时候不知道谁放了一串鞭炮,算是把移交手续给完整地办理了。山里的鸟不怎么听到鞭炮声的,吓得从树梢里四处腾飞。 
  梅芬听到队伍中有人说果然是地主,这么多的家当。当时还有人纠正说别胡扯了,人家是响应号召来的。可是梅芬却出了一身冷汗。幸亏许多东西都扔了,扔不掉的也送了人,或者是谁要谁就拿走。 
  当天晚上光炜把口琴拿出来,当众吹了几个曲子,算是对乡亲们的酬劳。口琴的声音跟广播里响的差不多,年轻的小伙子还听出那曲子是《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以及《大海航行靠舵手》等等,因此有了一些亲近感。可是这种竭力的表态没办法把山里人笼络几天。经常来“看望”梅芬他们的几个人竟然把饭菜做到一半的鼎盖给掀开了。那一天搬迁的安顿刚刚就绪,梅芬想做几个菜来求土地爷保平安。 
  接着还几次发现有人从门外对他们窥望着。那门是凑合着钉上去的,贴在像栅栏一样的门板上的身影让一家人感到毛骨悚然。他们本可以喊出声来把那许久也不肯退去的身影给吓跑的,可是他们不敢作声。如果他们轻举妄动了,而门外的又是派来把他们给监督的,那他们不就罪加一等了吗? 
  当然这一些只是鸡毛蒜皮,只是群众自发的行动。华山被叫到大队开会,开得那么迟,他们都心里明白,运动又开始了。 
  两个人围着像鬼火一样的灯光坐了许久。 
后来梅芬开了口:“那东西怎么办呢?” 
  华山一点儿也没有办法。 
  “叫光炜去找英仔……”梅芬探询般地问道。可是华山却说结果还不是一样。 
  “你还是那种说法,你老改不掉你自己……”梅芬的声音压得很低的。要是以往的话,她肯定要大声地骂了。 
  华山没有回应。进山以后他的话就少了。呆呆地想了一阵,他终于说天下乌鸦一般黑。 
  “你这是找死,你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这样子说话……” 
  梅芬终于忍不住了。于是外边的牛又寒塞地动着,像是在警告说声音太大了。 
  一会儿听到了梅芬抽泣的声音。华山什么都不说还好,华山的话让她想起了山外边的事。那些事也并不都是很早很早以前的,而梅芬却觉得仿佛有隔世之感。 
  华山不说了。偶尔劝梅芬两句。过后又自暴自弃的,说自己连累了一家人,自己反正无所谓了,又不想让那东西去和自己的一把老骨头一块埋葬。而梅芬也光哭着,不再对牛弹琴。 
  天一亮,梅芬就把光炜唤醒了。一看梅芬两眼红红的,光炜就不再拿手背擦自己的眼睛了。他变得比以前听话懂事得多了,再也不跟梅芬顶嘴了。这一来梅芬反而有点担心,尤其是看到光炜变得跟他老子那样不开口的时候。 
  光炜一声不吭地听完了梅芬对他的吩咐。接着又一声不吭地看着梅芬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那个绣花包。梅芬把绣花包装到光炜里面的胸袋,还拿出针线来,把袋口缝着。梅芬很久没有做针线活了,两只手不听使唤。光炜低着头,让自己的眼睛随着梅芬一针一线地动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看到那双手已经不是梅芬的了。那双手伤痕累累。 
  缝好了,梅芬拿过一顶斗笠替光炜戴上。那斗笠既可以避风遮雨,又可以用来掩护。不要说路途遥远,连怎么出村子都像是要冲破一个包围圈。 
  “早一点去,早一点回来。路上小心……”梅芬还是像以往那样吩咐着。终于她想起了现在不是在城里,于是她改口问道:“你得走多久呢?” 
  光炜呛住了。后来他小声地说:“妈,我想在城里待几天……” 
  “傻瓜,在城里你往哪儿待呢?”正说着,梅芬停住了。她本想说城里已经没了家,可是话到嘴边又收住了。她知道这样说太残忍了,于是改口说道:“到姨妈那里去,也许姨妈能够……收留你几天……” 
   
  十 
   
  光炜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道走了大半天,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上了去城里的末班车。班车开到城里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光炜在车站旁边徘徊了许久,不敢轻易踩上那条把小城贯穿开来的大街。大街的尽头黑糊糊的,隔了老远才有的一盏街灯仿佛都瞪着警惕的眼睛,并且在互相通报说一个可疑的人来了。 
  当他站到了家门口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七拐八拐地拐过来的。他没有想到自己要回家来。原来他打算去找伙伴,可是临时改变了主意。他就无神地望着那个用两张白条给封起来的大门。如果不是这个封条的话这一刻他会上前去把那门板敲响,然后大声地喊道:“妈,是我呀!” 
  他四下里望了一遍,看看没了人影,就一下子翻身蹬到墙上,然后跳到院子里。那天晚上他头枕着那个斗笠睡在地板上。他睡得很香并且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英仔在向梅芬告状,说他不听话的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梦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的一只手紧紧地压在那个装有绣花包的胸袋上。 
  白天他就在街上遛着,不去找英仔。找到了英仔,把那东西托了,那他就再也没有继续待下去的理由了。他在心里骗自己说只要他把那个东西给死守住的话梅芬会让他待几天的。这样子他反倒得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自由,不但是梅芬,连政府也管不到他了。 
  这天他看见了一个似曾认识的身影。他把她给认出来之后便一下子闪到人群中去了。接着他看到她不是一个人,她的旁边还有一个人。那是一对新婚夫妇。他们正提着一大堆新买的东西从百货大楼里走出来。 
  他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也不知道到底跟了有多远。他看到她转过头来。 
  “光炜哥,我们到堤上边去好吗?” 
  堤上边尽是一丛一丛矮墩墩的相思树。相思树的细长的绿叶青青的却从灰白色的枝干上飘落下来,盖在湿润的红土壤上面。 
  光炜冲上了堤岸,踩到了相思树婆娑地舒展开来的树干上。他回过头来想叫凤珠快一点跟上来时一只脚踩了一个空,一个跟斗翻了下来。他那小小的身体便顺着堤岸滚下来,滚到一块洼地中。 
  凤珠冲到他身旁时光炜正在抚摸膝盖上被擦破的一块皮,那张脸痛得有点歪。 
  “城里的人怕痛,你别像城里人那样……”凤珠不知是嘲弄他呢还是安慰他。 
  晚上光炜回到了“家”里,一直呆呆地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终于他想到了缝在胸袋里的那个绣花包。在一团漆黑中,他把绣花包取出来,并且把那东西掏出来,沉甸甸地捏在自己的手心里。 
  回到城里之后他还是第一次和那东西这样亲近着。在这之前他顶多只是把它隔着胸袋给摸着。在这之前他只要把它看好别丢了然后安全地交给英仔就算完成了任务。可是从今以后,那东西成了他的伴儿。 
  他开始了持久战的准备。要是几天的话还可以将就着爬墙。时间一久,肯定会被人逮住的。于是他悄悄地把后院里一扇堵死的木门打通了,还弄了一把假锁。那门通河边,沿着很窄的河岸走来,谁也看不到他。 
  最重要的是要为那东西找到一个安身之处,总不能每天都把它带在身上。他拟订了好几个方案。他想做一个像鸟窝似的东西把它挂到后院的树上去。但是若是真的被鸟给衔走了怎么办?他还想挖起一块地板来,然后凿一个洞。可是这个办法太公式化了,想到红卫兵抄家时必定有敲地板这么一个动作,他就想这是自投罗网。 
  最后他选定了后院的一堆石头,它们足够他构筑一个表面上看来一点也不显眼的掩体。他还弄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遮在旁边,看上去一点也没有人工的痕迹。这样他才有点放心。这样不但自己有了一个家,那个东西也有了一个家。表面上他们好像是分开来的邻居,其实是一个大院里的两个房间,他们仍然是一家。 
  这不,每天光炜一回来都要跑到那东西的家门前,看看有没有人来骚扰它。每一回看到那东西安然无恙地在等着他的时候,他就会露出会心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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