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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6年第01期-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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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烟鹂给别人的印象有所不同,就像开头说的:“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也许别人看来,她还是振侏的“白玫瑰”——这就用得着“甘苦自知”那句话了。 
  “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并是男人的永恒理想,但是“热烈的情妇”真切可感,“圣洁的妻”却无实在内容。所以我们无法指责烟鹂人格缺陷。而且她并不“永远如此”,乃至超出振保所能容忍的“空洞白净”的限度之外。于是就有她的“人笨事皆难”,她的便秘,乃至她与裁缝下作的奸情。这使振保再一次感到威胁,他在整个世界面前再一次丧失主动——这种威胁来自他一向蔑视的烟鹂,尤其让他不能忍受。他为她而放弃了一切,如果连点主动都不能保留,真是白白牺牲了。 
   
  煞 尾 
   
  小说这种写法,其中包含两个视点。其一是人间视点,也就是说站在普通人的立场去看。人都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以此来看待自己或者别人,正是一个人的看法。其二是在这个视点之上,俯看整个人间的视点。是把人类的悲哀,或人类的——前述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整个看在眼里。张爱玲就像写《明天》的鲁迅一样,正是同时拥有这样两个视点。从人间视点出发,他们真实地写出人物的愿望,这时作者完全认同于他们,承认人生的价值;从俯视人间的视点出发,则揭示出这种价值的非终极性。 
  这样两种视点,可以举中国古代的两本书做代表。《论语》代表了人间视点,那里孔子总在站在人的立场考虑问题,总是从人的角度发表议论。《老子》代表了非人间的视点,当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时,我们发现,作者是超越于所有这些之上,所指出的是事实,而不是一种可能性。不是说假如“天地不仁”,而是告诉你就是这么回事。他不是作为“万物”或“刍狗”之一来说这件事情,他和“天地”是处在同一位置。正因为同时拥有这样两种视点,鲁迅也好,张爱玲也好,他们笔下才会出现上述情况。他们写到单四嫂子、言丹朱、郑川嫦、姜长安、王娇蕊等人,才有这种态度。 
   
  责任编辑 宁肯 
荒原上的芭蕾
沈 睿 
  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坐落在南俄乐岗和内华达州交界的荒原地带。从地图上看,羚羊保护区占很大的一块地,面积两千七百多万英亩,与这个羚羊保护地接壤的是内华达州另一个羚羊保护区。两个保护区的面积加起来,差不多有欧洲的小国比利时那么大。羚羊,英文的名字是antelope,是一个集合名称。在这个名称下,有各种更具体的羚羊,他们的名称都不一样。对我这样一个动物学初学者来说,羚羊我是有过感性认识的,那是多年前在北京动物园见过的。我记得羚羊的位置在动物园的西南部分,常常,在黄昏的光芒中,三五成群的羚羊,好像小姑娘似的被遗忘在动物园不那么热闹的地方。羚羊似乎跟鹿很接近,它们都似乎胆小,灵敏。除了这点皮毛知识外,我对羚羊其实一无所知。那天翻家中关于羚羊的书,得知羚羊是北美哺乳动物中跑得最快的动物,我居然大吃一惊。据书上说,羚羊短跑的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到八十四英里,也就是一百到一百二十公里。那天傍晚思彬下班回来,我得意地告诉他我的新发现。思彬说,那这个周末咱们就去看羚羊吧。 
  我们踏上了观察羚羊的旅程。正是八月,夏天最热的季节。思彬把东西往车上搬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冬天的大毛衣也被他扔到车里去。网上的羚羊保护区指南中开门就说,“如果你喜欢与世隔绝,你将喜欢哈特山国家羚羊保护地。因为这里彻底与世隔绝,不喜欢与人来往的卷角羚羊、大角羊、麋鹿和圣草鸟类都在这里安家”。解说词强调这里与世隔绝的程度,住在我们的庄园里,四周没有邻居,只有森林,只有房子前后的溪流潺潺,只有我们家的三只狼狗,我觉得够与世隔绝了,如今要到更与世隔绝的地方,我说,我们要走回远古吧。思彬说,恐怕比远古还远古呢,因此我们要带好水、食物、火柴等等,以防万一。 
  我们开车穿过南俄州的绿色苍翠的崇山峻岭,穿过渺渺的湖泊和一个个荒凉的小镇。美国西部的小镇,有种隔绝的苍凉。一百多年前,这些小镇也许很热闹,因为从东部来的移民们源源不断地到西部探险,这些小镇是提供休息的绿洲。这种小镇,我们在很多西部电影中可以看到,亲临其境的时候,这些小镇好像电影演员卸了装,人却无处可去,孤单单地在苍凉中暗淡下去。我在小镇的街上伸伸腿,走来走去,拍照空无一人的街道。空荡荡的街道本身就是哀伤的诗歌。 
  快中午的时候,我们开始接近荒原了。从西海岸开过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走,接近荒原时,海拔已经三千多英尺了。我时不时地查看我们的海拔仪。随着海拔的增高,不同高度有不同的植物和植被,主要的树木是松树和杉树。思彬对各种松树杉树了如指掌,他有一个爱好是收集松塔,我们家松塔的种类有八十多种,因此,观看由于海拔度改变的植被是我的另一门自然课。我眼看着树木愈来愈矮,绿意越来越淡,草愈来愈黄,天气也从西海岸家中出来时的晴空万里,变成云层叠叠,厚重的云层好像大海的波浪一样在天空翻卷。 
  接近荒原,我真有一种向远古走去的感觉。天愈来愈苍苍,野愈来愈茫茫。风吹,草低,不见牛羊,不见人烟,不见别的汽车。只见渺无人烟,天野一色,绵延上百里的土黄色,植物茂密,可是都是千千的,一丛丛的,一团团的,好像一家人抱一个团一样。从远处看,看不出是植物来。盛夏,正是草木旺盛的季节,荒原上却像是深秋一样肃穆。厚厚的云层,压在荒原上,显然阴雨就在什么地方蛰伏着。进入这种境地,我说话都变得小声起来,好像怕惊动亘古没变的寂静。 
  突然,我们看见了一个土红色的峡谷掉在我们的旁边。这个峡谷好像从天而降!原来我们一直在往高处开,实际上我们已经在高原顶上了。峡谷就在我们脚下。植被,灌木,矮树林等等,都是土红色的。颜色如此美丽,我们停车,出来走走看看,在土红色的峡谷中看到星星一样开满的各种各样的野花。这种土红色和灰色的天空搭配,一直是我爱的和谐。眼前的景色,和谐美丽得不太真实,我本想采几朵野花,作纪念。思彬制止我,说,这里的植被很珍贵,千万不能采,一朵花也许花了好些年才长出来。他指给我看一种黄绿色的苔藓,说,那可是地球生命的起源。我吓得走路都把脚高抬起来,怕压着脚下珍贵的地球生命的起源。 
  继续开车之后,我们真正地进入了羚羊生活的保护区。保护区西建立在峡谷群山之上,向东绵延上百里。高原之上,莽莽荒原之中,我东张西望地找羚羊,奇怪的是一只羚羊也没见。眼前所见的就是苍苍莽莽的荒原,壮大,无边,苍凉,苍老。亘古以来,荒原就是如此沉默,如此无言。只有微风掀动荒原的波浪。我们决定先到羚羊保护区办公室去,问问情况,探听一下羚羊的状况。到达只有几间简朴的木屋的办公室的时候,我从车里下来,才知道车外居然如初冬一样寒冷。思彬把大毛衣递给我,我裹好了自己,站在那个孤零零的办公室外的消息板前,看地图和解说词。思彬进去打听情况。 
  原来,在白人的足迹没有踏进荒原之前,荒原上的羚羊多得数不清。最早奉美国总统之命来西部探察的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在他们西行的日记中写道,“这种动物,我们美国对此,还一无所知。”路易斯上尉还记录道:“这种动物的灵敏度和超级飞奔的速度,使我真的非常吃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地提出如下的论断:这种动物的速度可以和最好的飞鸟相媲美,如果不是更高超的话。”在1800年左右,西部大地生活着四千万头羚羊。羚羊浩浩荡荡,在土黄色的荒原上,成群结队地生活在一起。那种雄壮的景象,我闭眼可以想象得出来。 
  梅瑞维特·路易斯和维廉姆·克拉克是美国的英雄。我对他们的日记非常熟悉,因为四年前我在俄乐岗大学教比较文学入门一课时,要求学生读这本书。对美国的历史和文学,我总是怀着复杂的感情,我热爱美国探索的精神,热爱那些美好的书,但是对美国的探索精神导致的后果又有深深的愤怒。路易斯和克拉克的西部探索,扩大了美国的版图,西部从此成为美国的一部分。但是,源源不断的东来的移民们,在向西开发的过程中,把很多动物都赶尽杀绝。羚羊的命运也不例外。羚羊,和狼,和卡优逖,和许许多多的动物,都成了大屠杀的牺牲品。屠杀的目的是获取暴利——买卖那不需一文就得到的羚羊肉。在我看来,移民西来的持续近百年的大屠杀,不亚于德国纳粹对犹大人的屠杀。百年对动物的大屠杀,无法抗拒和抗议的无辜的动物们,那和我们共同分享地球的动物们,就被几乎杀绝了。动物是不能发出声音来抗议的。动物是没有力量和人的武器抗衡的。在我看来,对动物的屠杀,犹如屠杀不会说话的孩童,犹如屠杀没有武器的犹太人民。据说,大屠杀中的羚羊肉,成堆成堆地堆着,由火车送往东西两个海岸。就是肉多得人们都吃不了,对羚羊的屠杀也没停止。1860年左右,两毛五分钱可以买几百磅羚羊肉,三四只整羊。 
  美国特有的一种羚羊,卷角羚羊(pronghorn),就在无休无止的大屠杀中,基本上被杀光杀绝了。这种羚羊,是北美西部特有的动物,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我惊讶地发现,卷角羚羊是北美跑得最快的动物,也是地球上所有哺乳动物跑步的亚军,仅次于非洲的cheetah。如果是中短跑,比如如果距离是五百米以内,卷角羚羊是地球上所有动物中的冠军。但是,卷角羚羊不仅仅在短跑中是首屈一指的,它们的身体是天然地为长跑创造的。一般来说,非洲的cheetah在三百米后速度就降下来了,卷角羚羊可以以每小时八九十公里的速度跑三四分钟,并保持45公里的速度跑八九公里。甚至一只只生下来几个小时的小羚羊,也可跑到60公里的速度。羚羊的能力自然是亿万年的生存进化发展过来的。如今,有报道说,羚羊有时完全是为着好玩,和汽车,和草原上的牧马人赛跑。这种景色,一定是很有意思的。 
  卷角羚羊为什么如此善跑?因为卷角羚羊有奇特的吸入和呼出氧气的功能。一只卷角羚羊消耗的氧气是同等身材的其他动物的三倍!羚羊的肺和心脏都很大,它们的呼吸道也不同寻常,又宽又大又厚实。这三者加在一起,保障了羚羊消耗大量氧气的功能。卷角羚羊跑步的时候,嘴巴大张,并非它们累也,而是扩大氧气吸入量,增加活力,同时,它们的蹄子很小,和地面接触面很小,跑起来好像没有阻力一样,再加上,它们的腿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极其有力。 
  我仔细看着卷角羚羊的照片图片。卷角羚羊是一种极为好看的动物。它的名称就是从它的角来的,两只高傲的角,角头有些弯曲。面目善良,温柔,一只成年的卷角羚羊高九十公分左右,雄性的重五十公斤左右,雌性的重三十到四十公斤。它们的身上穿着明红加褐色的上衣,有黑色和白色的斑点,下衣通常是乳白色的,好像是一条裹身裙。雄性的在耳朵下,脖子上,有一撮明显的黑色的皮毛,雌性没有,因此雄雌分明。它们的脸颊和脖子下都有白色的皮毛,一旦有敌情,这些白色的皮毛则增大起来,闪闪发光,给彼此警告,在很远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它们的腿不太长,但是它们的身高正好略高于荒原的植被,这样,它们可以眺望远处,一旦发现危险临近,立刻采取措施。 
  思彬从办公室出来,手里拿着保护区工作人员给他的地图。他说,目前有二十多群羚羊在附近出没。羚羊主要在保护区东部。我们可以先到保护区东部的温泉去。那个温泉是这里最著名的景点之一。或许在路上我们会看到羚羊和其他动物。我们就进车,向荒原深处开去。由于公路不再是柏油的了,车开得相当慢,我觉得我们好像成了一艘小船,在荒原的波浪中慢慢地航行。 
  我们就慢慢地向荒原东部驶去。看看海拔表,我们已经在海拔5000多英尺的地带了。这里表面上看是干旱的荒原,实际上由于是突出的高原,有很多潜流、溪流,这就是为什么羚羊在这里生活的原因。卷角羚羊一般居住在靠近水源的地区,虽然,卷角羚羊有时也可以数天不吃不喝。卷角羚羊什么都能吃,它们也可以吃那些一般的动物都不吃的植物,比如仙人掌类的植物,同时,它们对吃的东西也非常讲究,它们只吃嫩的、绿色的植物的根,不吃粗糙的叶子。 
  卷角羚羊的视力是著名的,个个都是火眼金睛,它们的视力可以清楚地看见六公里外的东西。我们人类,连半公里外的东西都看不清楚。它们的视力还与人类不同,人类的视力是直线形的,我们只看见一点,其他的只在视野之内。羚羊的视力是片状的,它们看清楚的东西是一大片。所以它们住在荒原上,因为视野之内,辽阔之极,正适合它们的习性。卷角羚羊还是非常喜欢交往的动物。它们通常是二三十只住在一起。只有在春天,雄性羚羊才自己组成一个群落,然后开始角斗,只有胜利者才有和雌性交配的权利。通常,一个雄性的卷角羚羊有七到十个妻妾。角斗保证了只有最强有力的雄性才能把基因传下去。那些弱男,就只好叹气了。 
  卷角羚羊差不多在十五六个月的时候开始渴望交配。怀孕期是八个月左右,一般一胎生两个孩子,我想它们很懂得多快好省的原则。因为一旦有一个夭折,还有另外一个存在。羚羊母亲一般照顾孩子三四个星期,孩子就加入群中,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了,就像我们人类的幼儿园一样。晚上睡觉的时候,小羚羊才找妈妈。有趣的是,羚羊是基本不生病的动物,除了被其他的动物吃掉外,它们没有生病而死的问题。 
  我们大概开了有四十多分钟才到温泉所在地。温泉实际上是荒原地表上的两个很大的洞,碧绿的水,看不出热水雾,大概是高原太干的原因,水雾都立刻蒸发了。这个温泉很原始,旁边有几个木板凳,是放人们的衣服的,四周一览无余,十几米之外,就是荒草。我们把车停下后,太阳居然从云层中露出脸来,苍白的阳光让人不觉得很温暖。所以,思彬和我就高兴地跳进温泉里,享受天然温泉。水碧绿极了,躺在水中,可以感到温泉缓缓地流动,水温简直是完美无缺。更让人心地平静如水的是,此地此刻,除了我和思彬,再没有人烟,好像我们真的回到人类的远古,人类的最初。 
  温泉里有一些高高低低的岩石,正好可以满足我们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躺下去的愿望。我们躺在温泉里,闭上眼睛,手拉着手,听着荒原上风吹动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好像睡着了似的。忽然,思彬大叫一声,吓得我失去了平衡,慌忙中睁开眼睛的同时,掉进温泉深处去了。我一定是像个垂死挣扎的人一样,奋力蹬水,浮出水面时,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原来,原来,一群羚羊正在我们眼前!离我们十五米左右。 
  这群羚羊大概有不到二十只。它们显得很悠闲,有的在吃草,有的在低头喝水。它们一定是看见了汽车。但是汽车对它们好像不是什么威胁,因此它们没有被惊动的迹象。我看看思彬,他的左手捂住自己的嘴,显然他在制止自己的声音传过去。我再看看羚羊,有几只羚羊在蹦蹦跳跳的,好像是芭蕾舞演员,荒原的草正好到它们的肚皮左右,因为我自己的地势很低,几乎和地表是平面,它们好像是在高出我一截的舞台上。我看得清清楚楚,它们美丽的羚角,蹦跳的身体,在麦色的草丛中来回摇动,好像是在跳舞,而且跳的是优雅的芭蕾舞! 
  我屏住呼吸,惊呆了,惊呆了地看着羚羊们的舞蹈。走动的身体是那么娴雅和优美,看它们的走动神态,你不得不相信此刻世界是完美无缺的,安然无恙的。大自然之神在导演一出天然的芭蕾舞剧自娱,这种舞蹈不是给人类看的。人类只配偷偷地窥视这一瞬,而这一瞬,也是永恒了。我有幸就在这一瞬间看见了无比的、纯正的美。 
  我悄悄地说,我们得去汽车里拿相机去照相啊。思彬摇头。不。努努嘴朝羚羊的方向。看。 
  看,这一瞬! 
  无边的天空下,只有羚羊们在自得其乐地漫游。显然它们在享受这个夏日的下午,已经四点多了吧,阳光西斜。我觉得我是真的活在史前时代。在一百多年前到亿万多年前,地球上的动物一定是这样生活的。我就是那史前的女人,在天然的温泉中沐浴。我的伴侣,就在我的身边。我们将这样老去,太阳落山,太阳升起,我们就这样在羚羊的芭蕾舞中老去!羚羊们在缓慢地移动。我和思彬使眼色,从温泉中出来,抓起衣服,弯着腰,向汽车跑去。我们仍然打扰了它们。它们竖 
起脖子,显然准备慌张地奔跑起来。当我们跑到汽车前,拿起相机,羚羊们已经奔跑起来。它们奔跑着,我们两个相机都在咔嚓咔嚓地响,可是我们只照到了它们奔跑的背影。 
  天苍苍,野茫茫,它们转眼就不见了。 
  这个漫长的夏天的下午,我和思彬就在这个保护区里有时开车,有时下来走,看各种各样能看到的动物,大饱我们的眼福。我们后来又看到两群羚羊。但是它们都在成群结队地跑来跳去,好像是芭蕾舞的高潮,转眼就不见。我对思彬说,柴可夫斯基一定没有看过羚羊,羚羊比天鹅更是天然的芭蕾舞演员啊。 
  本想夜幕降临之前我们再回到温泉去,因为羚羊是很好奇的动物。它们一看到危险就跑,跑一段时间,它们就会停下来,然后再走回去,因为它们想弄明白到底危险是什么。本土印第安人和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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