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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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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忙垂头行礼,掩饰自己的尴尬。

    不多时,太后已进入了帘后,接着便不动声色了。

    一个宦官唱喏道:“娘娘有旨,诸卿随意吧。”

    所谓随意,便是让大家各抒己见,这是筳讲的老套路,毕竟来这里是学习的,翰林们都是饱读诗书之人,无论是太后还是皇帝,今日都是‘学生’。

    可是太后却开了口:“站在那里的人是谁?”

    宦官忙看过去,见翰林们都是跪坐,唯独陈凯之站着,便道:“是娘娘召来的学宫举人陈凯之。”

    太后在帘后,没有人能看清她的表情,不过她声音却显得冰冷:“既如此,为何不赐坐?”

    宦官见娘娘似有动怒,哪里敢怠慢,忙搬了一个软垫来,放到了陈凯之身前。

    陈凯之行礼道:“谢娘娘。”

    虽隔着卷帘,陈凯之熟悉的声音,却依旧让太后心里一暖,她却没有回声。

    于是这文楼中又陷入了死寂。

第二百六十七章:放马过来,单挑(4更求月票)() 
文楼的安静也只是保持了半响,便有学士道:“今日所讲授的……”

    “吴公。”却是李文彬的声音:“今日筳讲,有稀客来,此人大才,以下官愚见,还是不要照本宣科,不妨请这位陈举人来讲一讲吧。”

    这才开始,就直接点到了陈凯之,而且显然的,这分明是刁难的意思啊。

    一个举人,从未在翰林做过一天的官,让他读书可以,写文章自然也是得心应手,可让他在这天子堂做一回老师,讲一讲学,下头还有这么多饱读诗书的翰林们听着。

    就算陈凯之才高八斗,只怕心里也不免会胆怯。

    既然李文彬如此说了,众翰林却都不做声了,只纷纷看向陈凯之,想看看陈凯之的意思。

    陈凯之却没有露出半点的惊惧之色,这一切,似乎都在陈凯之的意料之中。

    跟李文彬打交道也不是第一回了,陈凯之也是早就见识过李文彬的为人。

    有李文彬这样的人在,他不想出风头都不行,这个人恐怕是恨透了他,所以自然会想尽办法的让他处在风口浪间的。

    不过,在来的时候,其实他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因此陈凯之脸色平静,徐徐上前,态度不卑不亢,不骄不躁,淡淡说道:“学生何德何能,不敢。”

    李文彬双眸斜斜一眯,冷冷地看着陈凯之。

    他又怎么会轻易让陈凯之混过去,他的脸上透着笑意,夸赞地说道:“如何不敢呢?你的文章入了地榜,是旷古未有的少年才子,何况便连祭文,你都敢别出心裁,陈凯之,你还是不要拒绝了。”

    陈凯之早就知道这个李子先生会报复自己,却不曾想到他是用这种方式,他想让自己丢脸,想看自己笑话。

    而看笑话的最佳方式,就是先将一个人捧得高高的,等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时候,这个人的一举一动,就都可能被放大检视了,稍有一点的缺点,便可能成为别人攻讦的目标。

    他想看笑话……

    真要看吗?

    陈凯之突然一笑,倒是不客气了。

    因为这是挑衅。

    若是再不敢,可就是怯弱了。

    陈凯之朝他一礼,才道:“既然李子先生想要考教,那么不妨就请出题。”

    明明李文彬是说,让陈凯之来讲学,现在陈凯之却直接了当的将李文彬的话理解成为考教。

    这里头却是暗藏了心机,一方面,是暗示说,你李子先生身为翰林,居然来刁难我。

    而另一方面,则是暗示,我陈凯之和你卯上了,这是私人恩怨,至于其他翰林,还请自恃身份,不要插手。

    就如街面上,你碰到了自己的仇人,而你的仇人正和数十个同学走在一起,作为一个不想被群殴打成猪头的人,跑是跑不掉了,你不可能跑得过一窝人,想装X什么的,那是休想,唯一的办法,就是表现出豪气,来啊,某某某,放马过来,单挑!

    这一句话挑衅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李文彬若是不接受,反而落了下风,他冷冷一笑道:“指教倒是言重了,不过我久闻你的文名,倒是想问一问,陈凯之,你写过祭文吗?”

    这是在挑刺。

    不过陈凯之也早就猜到了李文彬定会捉着这事不放,他倒是不怕,而是轻轻颔首。

    李文彬又道:“祭文可是如你那一句天地有正气那般的写法吗?”

    要知道,陈凯之的这篇祭文可是引起了许多人的争议。众人想到了陈凯之的祭文,就不禁感到头痛,已经有人不悦地看着陈凯之了。

    陈凯之却无所谓,一脸淡定地道:“末学想到忠义候的事迹,心中百感交集,不作此文,不足以表达追思之情,至于格式如何,倒是不重要了。”

    “不重要?这是礼法,礼法可以轻言废弃的吗,你以为你是何人?你是衍圣公?”

    李文彬这话,显然是步步紧逼。

    陈凯之却是微微一笑道:“什么是礼?”

    李文彬冷然道:“你倒是讨教起我来了。”

    陈凯之的眼中飞快地闪过了一抹狡黠的笑意,摇摇头道:“若以礼而论,先生就触犯了礼教大妨了。”

    李文彬一呆,皱眉道:“你又胡说什么?”

    陈凯之不疾不徐地道:“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则民有所让。这话,先生可曾听说过吗?可是我见先生,衣饰华美,虽官居下品,竟是篡越上官,敢问,这是礼吗?”

    李文彬不禁一怔。

    他本**面子,素来喜欢华美的衣衫,自己毕竟有学爵,所以即便官职低了一些,却也无关紧要。

    可现在陈凯之竟拿这个来说事,他不得不道:“强词夺理。”

    陈凯之却是正色道:“既然先生认为学生引经据典,便是强词夺理,却又为何口口声声的说学生的祭文,因为不遵格式,就成了失礼了呢?礼记与周礼,洋洋数万言,先生就当真都遵守了吗?”

    这两部书,对于大大小小的事,无不有所规定。

    可事实上,若真要按书中的东西去执行,陈凯之相信,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做到。

    不等李文彬有所反驳,他便又道:“由此可见,孔圣人所遵之礼,唯有似至圣先师这样的圣贤才可以做到,学生自信一生之中,有颇多失礼之处,这是学生的遗憾,因此,才需多读书,三省吾身,这才可以勉强及上圣人万一,而至于先生,亦不是圣贤,难道就没有失礼之处吗?这其实并不怪先生,你我都不是圣贤,总有失礼之处,因此才需发奋读书,尽力使自己做的更好,虽可能永远及不上圣贤,却总可以无愧于心。”

    这一番话,让李文彬哑口无言。

    陈凯之没有在祭文上头纠缠,而是直接在礼记中挑了李成章的错,这叫围魏救赵,可他没有趁胜追击,转而说,这其实是可以原谅的事,为什么呢?因为圣人的行为,完全符合规范,是因为他们是圣贤啊。

    可是你我皆凡人,肯定是不如圣贤的,就算行为举止有失礼之处,这固然是可以指摘,但是也不是什么天大的错误,以后三省吾身,改正就是了。

    有毛病吗?没毛病……

    转眼之间,就将这祭文的事,轻描淡写地转化为了一个小问题。

    当然,陈凯之也说了,自己会改,三省吾身嘛,读书人都爱它。

    李文彬却意识到陈凯之的诡辩,他冷笑:“可是衣饰有别,不比你这祭文,这祭文何等重要之事,而你此举冲撞了忠义候的亡灵。”

    陈凯之摇摇头道:“君子敬鬼神而远之。”

    李文彬厉声道:“狡辩!”

    陈凯之同样报以严厉:“这不是狡辩,这是圣人说的话,圣人还说,子不语怪力乱神!”

    李文彬又顿时一呆。

    卧槽,这厮还真特么的什么招数都有啊。引经据典,信手捏来,满口都是圣人的话。

    这使李文彬更是恼怒,双眸微微眯着,很是不屑地看着陈凯之,冷冷反驳道:“这么说来,既无鬼神,为何要祭祀?”

    陈凯之慨然道:“我等所祭的,乃是忠义候的精神,而非鬼神,这便是学生文中所言的浩然正气,祭祀,若只祭其血肉,祭其魂魄,这哪里是祭祀,这分明是拜神,祭祀是追思,是怀念,是继承其志,‘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是以,祭祀忠义候,便是祭圣人,祭三皇五帝,祭至圣先师,祭孟先师,以及历代先贤,吾等虽为后辈,末学后进之人,承继圣学,得先贤之志,这才可以效仿先贤,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一句话出口,顿时让人心中一颤。

    陈凯之道出了所有人心中所想,这等有气魄的话,无疑是让人怦然心动的。

    陈凯之说罢,随即凛然正气地看着李文彬:“可是先生所言,却是舍本求末,奢谈英灵,这英灵,鬼神也。杏林子弟,奢谈鬼神,莫非先生尊的不是至圣先师,是道?亦或是佛?”

    李文彬不禁气结:“你……”

    陈凯之语气缓和了下来,继续道:“先生有所质疑,这也无可厚非的,其实此祭文,只是学生一时所感,即兴而作,当时并不曾想过其他,如今引发如此争议,确实是学生的疏失。”

    方才明明是吊打李文彬,可转眼之间,所有人惊诧地看着陈凯之,陈凯之居然认错了。

    陈凯之说着,朝李文彬行了个礼:“方才言语若有鲁莽之处,还请恕罪。”

    呼……

    翰林们一开始,觉得陈凯之的话,颇有道理,而李文彬,哪里有陈凯之敏捷?

    其实陈凯之的一番话,若是让李文彬回到家中,好生的推敲几天,完全可以找到漏洞,然后进行反击。可是偏偏,所谓的辩论,考验的就是应变能力,看谁的才思更加敏捷。陈凯之抛出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李文彬如何能够应付。

第二百六十八章:大获全胜(5更求月票)() 
一场辩论,高下已分,是人都看得出来,李文彬压根不是陈凯之的对手。

    可万万想不到,就在陈凯之即将全面胜利的时候,这陈凯之居然……致歉了。

    众人始料未及,都是愕然。

    同时心里却不得不佩服起陈凯之这个少年了,换做是自己,只怕也未必做得到这样的气度吧。

    就算是这里的有些翰林并不认同陈凯之,可是心里,多半也对陈凯之的印象好了一些。

    而陈凯之朝李文彬一礼之后,心里就明白,辩论结束了。

    最后的致歉,自然是有意而为之,他比谁都明白一个道理,其实辩论本身就不是驳倒对手,对手是永远反驳不倒的。

    因为不管怎样,对方的心里已经对你有了成见,有了立场,你便是巧舌如簧,对方也是不会认同的。

    辩论的本质,则是在于说服其他的观众,而对于观众来说,你说的再有道理,可若是咄咄逼人,洋洋得意,心里就不免会生出嫌隙。

    在这件事上,陈凯之在适当的时候选择致歉,解释自己为什么写出这个祭文的原因,并且为惹起这么多争议,给人添了这么多麻烦诚恳的表达自己的歉意,才能真正使人心服口服。

    当然,最重要的是,当陈凯之致歉之后,意味着陈凯之已经单方面宣布了胜利,因为这个辩论已经画上了句号,若是这时候,李文彬还是不依不饶的,那么在所有人的心里,这个李文彬的人品就不怎么样了,甚至可算得上是心胸狭隘,咄咄逼人,不知收敛。

    这样的人,没有人会喜欢。

    此时,李文彬就像是吃了苍蝇一样,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次机会,好不容易想到了辩驳的理由,结果硬生生的被陈凯之一句致歉,如鲠在喉一般,竟是无法继续争论下去。

    他气得想吐血,偏偏一看众人纷纷都朝陈凯之点头的样子,心里可谓是憋出了内伤,却又不能继续争论下去。

    他只好拼命的咳嗽,面色血红而难受。

    良久,他虽是心里不服气,却还是道:“此事,自有公论。”

    说罢,他悄悄地看了那郑宏一眼,郑宏则是板着脸,不置可否。

    说实在的,郑宏看得太清楚了,没想到啊,在这样的场合,这个学弟,竟被人辩得不可辩。

    实在是丢人,丢大人了啊,本来占据了这么大的道理,结果倒是被人单方面的吊打……

    郑宏却只是面露微笑,并不愿掺和这里的事。

    可李文彬这样的人,又怎么会真的一下子甘心了?

    此时,他忍不住道:“陈举人牙尖嘴利,实在教人佩服,不过今日太后和天子在此,可不是听你我争论是非的,陈举人,口才了得,何不在御前,讲一讲学呢?陈举人是高才,所讲的,必定精彩。”

    既然所有的攻击都被这厮化险为夷了,那现在就来一个赶鸭子上架。

    陈凯之扫视了众人一眼,只见许多翰林都瞧向他,一副愿意洗耳恭听的模样。

    毕竟,是文章入了地榜的人啊,大家都想听听,陈凯之讲什么。

    便连太后,坐在帘后,起初还为陈凯之担心,一开始担心陈凯之因为祭文的争议,而被人指摘,后来陈凯之锋芒大露,几乎是将李文彬按在地上摩擦,先是会心一笑,随即又操心陈凯之这样咄咄逼人,会引人不快,可到了后来,陈凯之一个漂亮的收尾,可谓精彩至极。

    此时她竟也人忍不住的开始盼望,陈凯之讲一些什么了。

    陈凯之心里苦笑,这可是文楼啊,自己还能有什么好说的?

    要让他说四书五经……不过是圣人牙慧而已,说了有什么意思?

    至于后世的许多高论……

    说实在话,那些东西,许多过于惊世骇俗了,若是拿出来,可能又不知会起来多少的争议了。

    思来想去,一时也不知该讲什么是好。

    陈凯之突然想,这殿中的翰林,我和他们讲有什么意思?这筳讲,本就是给太后和皇帝讲的,皇帝这毛孩子,若是大一点,讲一下葫芦娃、黑猫警长什么的,或许还有用,可这样的年纪,对牛弹琴啊。至于太后……

    这时候,陈凯之的眼眸微微一闪,含笑着问道:“可以讲故事吗?”

    讲……故……事……

    众人都是一副卧槽的表情。

    其实筳讲是没有规矩的,正因为没有规矩,所以大家才可以畅所欲言,这是太祖高皇帝的祖制,随你说什么,爱说什么说什么,你怎么说,皇帝听了也就听了,觉得好,就记住,觉得不好,当你是在放屁。

    可是……讲故事……

    你特么的这是要上天的节奏啊。

    太后也是微微诧异起来,随即莞尔,这个家伙,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啊。

    太后这时开口,却故意用不经意的慵懒语调:“说来听听。”

    看来,果然是可以讲故事蒙混过关了!

    陈凯之倒是暗暗松了口气,讲故事是最无伤大雅的,当然,只要不讲《娇QI如云》、《明朝好丈夫》、《公子风流》、《庶子风流》这样污秽故事,便没有什么大妨碍的。

    他思量片刻,便徐徐道:“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

    还……真讲起故事了啊。

    其实大家一开始,还以为是邹忌说琴谏齐王这样的所谓‘故事’,借着故事来说出自己的理念,谁晓得,看陈凯之这姿态,分明是把自己当说书的了。

    陈凯之所讲的,是红楼梦!

    事实上,也只有红楼梦,才勉强能在这个场合里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自然是不能讲的,历史背景太深了,至于西游记,人家也未必理解,那就你了,宝玉兄和林妹妹。

    陈凯之在上一世,抱着红楼梦,读过了不知多少次,在非洲嘛,抬头见黑叔叔,低头还是黑叔叔,这时候,那热爱文学的心,想不引燃起来都不成,再加上他记忆力本就极好,堪称过目不忘,早已将这红楼梦记了个滚瓜烂熟。

    所以此时,他讲的也轻松。

    可是那另一头,翰林们已是一个个拉下了脸了,不像话啊,虽然文楼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这个规定,不是这么用的,是让翰林们不必有什么忌讳,可以畅所欲言,你陈凯之竟在这种场合拿着这个来说书,你将我等当什么了?我等是茶楼里那些闲的无事,飞鹰逗狗的闲汉吗?

    若要说在这里,最为用心听的人,那就是太后不疑了。

    起初,太后以为陈凯之是在借这所谓故事,讲述自己的身世,或者是想隐喻什么,所以格外的用心,陈凯之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她都不敢错过似的,可渐渐的,她意识到,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可在这个时候,她竟发现,因为方才听得用心,竟是开始带入了进去。

    不知不觉的,陈凯之已讲到了贾府:“子兴道:“便是贾府中现在三个也不错。政老爷的长女名元春,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史去了。二小姐乃是赦老爷姨娘所出,名迎春。三小姐政老爷庶出,名探春。四小姐乃宁府珍爷的胞妹,名惜春。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听得个个不错。”雨村道:“更妙在甄家风俗,女儿之名亦皆从男子之名,不似别人家里另外用这些‘春’‘红’‘香’‘玉’等艳字。何得贾府亦落此俗套?”

    这种半文半白的话,其实是最有魅力的,因为这时代,即便是故事,多是一些穷极无聊的读书人的即兴之作,有的过于粗鄙,有的却是文绉绉的过了头,而且故事也是老套,来来回回就是那么个套路。

    而陈凯之说的故事,却是娓娓动听。

    这真正被带入进故事的人,怕也只有太后了,她起先一个字没落下,后来觉得,这个故事竟似乎没一处不是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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