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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稚擦一把泪水,哽咽着道:“我一个女子身处军营,总是多有不便。”
云琅微微一笑,又把一壶茶水推给苏稚:“既然知道不妥,见到我们就该跑远,还故意凑过来,难道不是在打这些伤兵的主意吗?
我让你得偿所愿,还付给了你丰厚的诊金,你要记得感谢我,不要总是躲着我,我又不吃人。”
眼见这个军官没有放人离开的意思,苏稚就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上的奇怪吃食,从上午到傍晚,不断地在马车,爬犁上跳上跳下,她即便年轻,也感到非常饥饿跟疲惫了。
奇怪的吃食出人预料的好吃,茶壶里的饮料也出人预料的好喝,这是苏稚第一次吃油饼喝茶水,她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两样东西了。
“对了,还没有告诉你我是谁,我是骑都尉军司马云琅……”云琅说完之后就瞅着苏稚。
苏稚瞪大了眼睛看着云琅,手已经按在茶壶上了。
云琅无奈的道:“一般情况下,我自我介绍之后,你是不是也应该把你的名字告诉我?你耶耶难道就没教过你礼仪吗?”
“苏稚!”
“素质?我很有素质……不对,你叫苏稚是吧?呵呵呵,素质这两个字现在还不能出现。”
苏稚介绍过自己之后,就不再说话,低着头继续吃油饼喝茶水,看的出来,她真的很疲惫了。
云琅一脚把刘二踹下爬犁,这家伙打呼噜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刘二从爬犁上滚落,想要发怒,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抽抽鼻子,找了一个人少的爬犁跳上去,继续睡觉。
刘二不在爬犁上,苏稚显得非常惊慌,正准备也跳下爬犁,就看见云琅自己跳下爬犁,还把两张毯子丢上爬犁。
“今夜可能要继续行军,好好休息,明日里还有更多的活等我们干呢。”
第三十四章 骗人精()
第三十四章骗人精
行军水对于干燥伤口非常的有效果,这个云琅比较相信,石灰加上不知名的药草对于阻止伤口发炎似乎也很有效果,这一点云琅依旧心存疑虑。
问那些伤兵,他们的反应是一致良好。
为了戳穿他们的谎言,云琅用军中常用的草木灰来代替三花散给伤兵们裹伤,再问他们,他们依旧欢喜的说,女神医的药膏非常的有效果,他们已经感觉好多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美丽少女,一脸认真的帮那些傻啦吧唧的大兵们裹伤,这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极高的待遇了,别说只是往伤口上放石灰,就算是放毒药他们也会觉得美女是在帮他们。
奇怪就奇怪在这,路上走了两天,那些伤兵们的伤势确实是在向好的方面转换。
这就颠覆了云琅对医药学的一贯认知……
这个女人就是一个祸害!
如果说两天前,云琅如果想要祸害这个妖精,骑都尉里的所有军卒都会嘻嘻哈哈的看热闹。
现在,云琅如果敢玷污这个妖精,那些把这个妖精视为救命恩人的傻大兵们会把云琅活活的吞掉。
云琅觉得自己才是这些混蛋的救命恩人……
军中的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半斤,苏稚一次能吃三个,她的嘴巴很小,可是那张小小的嘴巴一点点的撕咬硕大的肉包子,比起狼吞虎咽的壮汉,吃的一点都不慢。
她还喜欢喝奶……春日里,军中的马奶供应充分,自从发现这东西之后,就没见过她喝水。
马奶一点都不好喝,苏稚却一点都不介意马奶里的腥膻味道,如同一个匈奴婆子。
云琅自然也有马奶喝,不过,他喝的一般都是酸马奶,有时候还会给里面加一点糖。
自从苏稚发现云琅的马奶比较好喝之后,她就果断的放弃了她的新鲜马奶,改喝云琅的。
“这样的女子好养活……”曹襄远远的看着躲在树下吃东西喝酸马奶的苏稚小声对云琅道。
“这是一个好女子,知道随遇而安的道理,应该能快活一生,福寿双全!”
这是老兵刘二的原话。
“如果你没意见的话,我想让我舅母出面,招揽她为我门下的门客,你以为如何?”
霍去病瞅着忙碌不停的苏稚对云琅小声道。
“她是我抢回来的!”
云琅说的很干脆,事实上他都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这种待遇一般都是属于他的,现在,这个女人才来了军中两天半,也就有了这样的待遇。
不过,很难对这个女子生气,每当云琅怒火高涨,准备找这个肆意胡为的女子算账的时候,被她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无辜的瞅着,他就什么气都没有了。
她是在真诚的祸害人……
很多时候云琅都在想,大汉人其实不需要好医生,他们只需要尽心尽责的庸医,只要心灵上得到了满足,这些顽强的如同野草一般的人就能活的很好。
想想也是,一千八百年后,人们对细菌才有了一个简单的认知,两千年后,医药学才进入了一个有据可循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里,西方的巫医治疗病患的唯一手段就是放血……感冒发烧放血,肠胃不好放血……云琅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导致西方人口少的一个诱因。
大汉国的医学也好不到那里去,不论是《黄帝内经》抑或是别的医学著作,比如《左传》昭公元年记述医和给晋侯诊病时的医理论述:“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征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云琅统统把这些归类于哲学著作,而非医学著作。
这个时代的医学其实就是一个经验学,大夫某一次不小心治好了一个病人,然后,再遇到这样的病症,他就会沿用上一次的治疗手段,治好了皆大欢喜,治不好……算你倒霉。
苏稚的耶耶应该是一位比较出名的经验学医生,苏稚学会了耶耶的所有手段,再加上人畜无害的模样,可以让那些快死的伤兵情愿用自己的生命来为苏稚继续增加经验。
这个时代的医生,需要好胆量,也需要一颗大心脏,很明显,苏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回到水汽充沛的上林苑之后,苏稚依旧没有要走的意思,她在军中过的非常快活,这里的每一个人,上自校尉霍去病,下至十三四岁的少年兵卒,每一个人对她都非常的好,加上这里的食物实在是太好,让她舍不得离开这个不但能赚到钱,还能过的很好的集体。
云琅对她自然是不好的,苏稚也只头疼云琅这个军司马一人,她不喜欢云琅这个异类,这个聪明人总是能够揭穿她的谎言,总是让她非常的难堪。
“你耶耶应该不在李沮府上吧?”
“在呢!”
“胡说,李沮就任代国相已经三年了,全家都去了代国,在长安哪里还有府邸?”
“那就在别人家。”苏稚的声音小了下去。
“谁家?”
“不知道!”
“我很奇怪,你用什么法子让那两个游侠儿,心甘情愿的护送你去阳陵邑,而且,还对你忠心耿耿?”
“我对他们很好,他们自然会对我好啊!”
苏稚把这句话说的理直气壮,云琅愣住了,他发现自己好像没法子反驳,毕竟,以心换心,以好意博取好意,这是正确的,似乎没有什么错误,至少,在道理上是说得通的。
那两个游侠儿为了拯救落入云琅魔爪的苏稚,连绑架人质交换苏稚的法子都用过了,虽然没有成功,还被护卫们殴打的很惨,他们依旧矢志不渝。
如果不是苏稚劝说,那两个混蛋已经开始谋划执行火烧大军草料引起混乱之后,再救援苏稚离开火坑的行动了。
也就是说,这两个游侠儿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苏稚的性命看的比他们的性命重要。
这样的关系就不能用蛊惑两个字能解释得了的。
“罔替岸大哥跟申谷大哥都是非常讲信义的好汉子,我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他们就答应送我到阳陵邑,小女非常的感激!”
云琅点点头,大汉人的承诺要比后世人的承诺有信义的太多,这一点云琅还是相信的。
毕竟,在律法不完整的时代里,大家想要混的好一些,就必须用道德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
“话说回来了,你的家人呢?看你的样子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的,不像是一个满世界流浪的人。”
苏稚双手抱着膝盖,瞅着远处的骊山悠悠的道:“没骗你,有一天,我醒来之后,发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我在家等了半个月,他们依旧没有回来,然后我就想起耶耶曾经说过,他想去阳陵邑拜会李沮将军,我就从右扶风启程去阳陵邑,去找他们,顺便问一下我耶耶,他们为何会把我一个人丢在右扶风。”
云琅的眉头立刻就皱了起来,苏稚讲述的情形非常的诡异,也非常的不合常理。
“你家中几口人呢?”
苏稚也皱起了眉头,呐呐的道:“七口人!”
云琅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土,居高临下的对苏稚道:“骗子!”
苏稚抬头看着云琅道:“你的心是铁石做的。”
云琅怒道:“即便是扯谎,你也持之以恒好不好,不能对我说一个样子,又对别人说一个样子,这样很容易露除马脚啊。”
“可是他们喜欢听啊,尤其是曹襄,他很喜欢我说的游侠故事,你这人总是神神怪怪的,我就说一个诡异的故事给你听,你还来怪我!
对了,霍校尉要我带着重伤的人去你家住,顺便帮他们看病,你家在哪?”
云琅僵在那里,过了片刻努力的将火气压下去,指着不远处的云家庄子道:“那里就是我家,你确实不适合住在军营里,我害怕时间长了,你会把这支军队给祸害掉。”(孑与不2公众号已经发布了云烨,李安澜,窦燕山,牛进达,程处默,熙童,李纲人物集,《唐砖》中触动你的不止他们,关注孑与不2公众号,留下你喜欢《唐砖》中最喜欢的角色,让我们来展现给你看。)
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第三十四章远处的胜利
“这就是我当初不愿意让你进入羽林军的原因所在,没想到你现在居然对别人也有了这种看法,算是不错了,看样子,这两年你长进很大。”
霍去病从嘴里抽出一截猪肋骨,至于上面的肉已经被他漱口一样的给吃掉了。
云琅当然记得霍去病当初是怎么阻拦他进羽林军的,为此,不惜口出恶言,如果当初云琅有一丝怀疑霍去病用心的话,两人的友情在那个时候就该戛然而止。
“我当年只是想弄一个云氏庄园罢了,没想着认真去当兵,我如果认真起来了,一般人赶不上。”
霍去病笑道:“你唯一一次认真做的事,就是这次救治伤兵,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认真做一件事,知道不,你给一百四十七个伤兵治疗了伤患,至少让百十个必死的伤兵活下来了。
我的兄弟,你以后能不能一直这么认真的做事情?如果你一直这样,咱们骑都尉的战力至少能再提升三成。
一旦我们的大军练成,我们就能在万里胡地横冲直闯,建立我们自己的不朽功业,你觉得如何?”
云琅沉重的点点头,努力的让自己的目光盯在霍去病没有修整的鼻毛上,霍去病的名将潜质再一次得到了印证。
忽悠别认为大军效死力,也是名将的特点之一。
他觉得自己这些天很倒霉,碰到的不是骗子就是蛊惑者,还都是很真诚的那种。
“中军府怎么说?三百多伤患怎么处理,其中六十二名属国军伤患怎么处理?有没有章程?”
云琅强行扭转了话题。
霍去病失望的摇摇头道:“我在跟你说正事,你总是不给我把话说完的机会。”
“我跟你说的就是正事,没有比处理伤兵,清算两军装备对我们骑都尉更重要的事情了。
你别忘了,我们这一次之所以会去倒霉的卧虎地,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激发我真性情,而是为了获得战马,铁铠,你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霍去病叹息一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战马,铁铠这些东西我们一定会有的,只是早拥有跟晚拥有的问题,激发你的野性比那些东西重要的太多了。”
云琅诧异的道:“我有点理智难道不好吗?”
“但凡成大事的人都是疯子,你处处小心,处处计较,是没法子干大事的,我舅舅说过,算计小利益的人,往往会丢掉大利益。”
“你舅舅说的不对,我们可以积少成多,更可以积小胜为大胜,用兵不仅仅是冒险……”
“不对,我舅舅刚刚奇兵攻击了白羊王跟楼烦王,一举拿下了河套之地,斩首六千,缴获牛羊百万,一战之下,河东,朔方两郡转危为安,雁门的公孙敖也在苦苦支撑了三月之后站稳了脚跟。
你看看,别人辛苦一辈子培植跟脚,比不上我舅舅一战功成,你这人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想的太多,做的太少。
以后一定要改!”
云琅重重的用双手揉着面孔,这种话音未落就被人家用事实打脸的感觉非常不好。
卫青大胜,征服白羊王,楼烦王于河套之地,如果仅仅是打赢了匈奴也就罢了,偏偏这一次他还抢到了上百万的牛羊,战马,这就难能可贵了。
一下子就把刘彻穷兵黩武的名头给去掉了,毕竟,大汉国这次战争的收获,远比付出的要大得多。
以前骑都尉之所以没有战马,是因为中军府没有战马可以发下来,现在好了,只要你有能力喂养战马,估计要多少,中军府都会给你发下来。
霍去病终于可以训斥云琅一次,见他无话可说,就得意的背着手离开了,不管怎么说,能把云琅说的无言以对,是他很久以来的梦想。
卫青此次千里大挪移,从右北平一路转换到了河东,河套之地,是真正的奇兵突出。
不仅仅出乎了杭爱山匈奴王的预料之外,也出乎刚刚攻击了大汉国腹地的左谷蠡王的预料,至于,白羊王,楼烦王这两位河套的地主,更是一战就被卫青彻底打残,
对于匈奴人来说,重要的不是人,他们认为,匈奴战士会源源不断的从沙漠戈壁中被匈奴人的昆仑神制造出来。
唯有牛羊这些他们赖以生存的东西,才是大地的恩赐。
没了牛羊,就没有敬献给昆仑神的祭品,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会死亡,昆仑神也就不会继续制造多多的匈奴战士,这才是匈奴最害怕的事情。
难怪皇帝会对卧虎地发生的事情不怎么在乎,只要能赢,就是大功一件,至于损失了人马这件事,是预料之内的事情,苏凉孤身回京,不但没有被五马分尸,反而进爵关内侯。
长安三辅的官民,喜气洋洋,都在庆贺国朝第一次对匈奴作战取得的辉煌战绩。
所有人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这样的战事再来两次,就能彻底的打垮不可一世的匈奴人。
这也是卧虎地伤兵被人遗忘的根本原因,也是中军府要求骑都尉不惜一切代价快速回京,彻底平息卧虎地事件的根本原因。
被霍去病运回来的卧虎地伤兵,不论是北大营的,还是细柳营的,抑或是那些勋贵们的部曲,都被国朝上下,有意无意的给忘记了。
没有受伤的军卒被苏凉带走了,轻伤的也自己回到了大营,没有赏赐,也没有惩罚,就像从来都没有什么卧虎地事件。
皇帝与城阳王,淮南王,小梁王在长安相处的其乐融融,兄友弟恭,孝悌有加。
他们一起拜谒祖宗,一起骑马在上林苑游春,一起在长安的建章宫里通宵达旦的宴饮。
骑都尉的军卒们回归了营地,长门宫卫们却接到了休假的命令,这是霍去病第一次开始整顿骑都尉,他不想要那些年龄偏大,且没有多少斗志的长门宫卫,而长门宫卫们也看到了骑都尉光明的未来,纷纷准备退役,好吧家中年轻的子侄送过来。
云琅回到家,就倒在柳树下的躺椅上不起来,准备死在上面,将近一个月的卧虎地之行,让他的心力憔悴。
分别了这么长的时间,老虎的心情也非常的不好,自从云琅回来之后,它就卧在云琅身边,哪里都不肯去。
红袖,小虫也是如此,黏在云琅身边,宁愿无所事事的玩抓杏核,也不愿意离开院子。
云琅喝一口清茶,立刻就有一块大小合适的点心被塞嘴里,刚刚出了一点虚汗,小虫立刻就会帮他扇扇子,把手垂下去,老虎立刻就会伸出舌头舔舐一下,酥酥麻麻的感觉很好。
“这才是耶耶要过的生活。”云琅如是说。
苏稚不知道在干什么,一柱香的功夫就从云琅的面前跑过四五趟,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看她的样子吗,似乎非常的愉快。
她对什么都感兴趣,不论是蚕房里的秋蚕,还是漫山遍野的鸡鸭鹅,哪怕是臭气熏天的猪圈,她也能趴在矮墙上看的津津有味。
她对云家有那么多的妇孺非常的不理解,开始的时候还以为云琅这人喜欢欺负女子,所以才会在家里养这么多的妇人,直到她跟一些妇人深入的交谈之后才算是把云琅从色魔的印象中解脱出来。
云家对她来说是新奇的,每一样都是。一群妇人就能撑起一个诺大的家族,并且能够做到财源滚滚,每一个妇人都富足安康,每一个孩子都长得健康活泼,这似乎不是她认识的大汉国,确有实实在在的是大汉国。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第三十五章富足的云氏
这里的人很爱笑,经常笑的人心中基本上没有多少恐惧,哪怕有恐惧也一定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苏稚就是通过一个人的笑容来分辨他的生活是否幸福的。
通过笑容来衡量一个人的幸福度,在某些时候非常的准,只是在某些时候,就不那么准确了。
她见过一个人饮了一杯酒,然后就笑着割断自己喉咙,即便血喷得老高,他脸上的笑容依旧是和煦的。
她从来没有在这么一大片人的脸上,看到过这么灿烂的笑容,不论是撵着鸡乱跑的孩子,还是扛着农具从农田里归来的少年,哪怕是那些背着沉重竹筐的妇人,她们也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