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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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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叟笑道:“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足为喜,卓氏府上身手高绝的虎狼之士数不胜数,即便是招揽他,也不过一看家的护院而已。

    还不值得老夫大动干戈亲自为他说颊。

    此子身怀宝物却不自知,这才是老夫看重他,并且要求卓姬给他丰厚报酬的原因。“

    “什么宝物?”卓姬站了起来,能让平叟这等见多识广之人称为宝物的东西恐怕不凡。

    “血参!”

    “此为何物?”

    “老夫不知!”

    “啊?”

    “卓姬莫恼,老夫之所以确定此物是宝贝,乃是相信长平公主的眼光。

    霍去病以三两好银仅仅购买了两颗血参,这原本可以认定此子是在讹诈霍去病。

    然,大将军府只恼怒云琅击败霍去病,却对他用三两好银购买血参一事沉默不言,这至少可以说明,那两颗血参的价值绝对在三两好银之上。

    我卓氏遭遇《盐铁令》,如今看来已经不可抗拒。

    一旦我卓氏停止冶铁,就必须另外开发财路,才能维持卓氏不败,以老夫之见,这血参不可放过。”

    云琅站在夕阳底下,身影拖得好长,在远处无数的仆妇,侍女朝他指指点点,云琅面露微笑,把身板挺直的时间长了,也觉得很无聊,遂来到河边,蹲在一块倒塌的石碑上瞅着滚滚的渭水出神。

    太宰当初判断他只有十二三岁,可是这一年就要过去了,他的身高窜了很多,他自己估计,至少有一米七左右,现在说他有十五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这个身高,放在大汉成年人中间也不算矮小,再加上猿臂蜂腰,一张漂亮的脸蛋,非常具有诱惑美女的本钱。

    “此子桀骛不驯,卓姬可晾他一晾,现在过去未免会让他觉得主人好欺。”

    卓姬透过纱帐的窗户看了云琅一眼,咬牙道:“不知为何,我看他那张脸就感到不适,能否强求?”

    平叟一张和蔼的脸顿时就拉下来了,庄重的拱手道:“事情已经在我们预料之中进行,成功已经是唾手可得之事,卓姬因何要节外生枝?

    仅仅因为看不顺眼就改弦易辙,智者所不为也。”

    平叟在卓氏位高权重,即便是卓姬也要礼敬有加,见平叟发怒,敛身施礼道:“卓姬知错,请先生莫要恼火。”

    平叟叹口气道:“卓姬,你可知你兄弟数十人,为何老夫偏偏对你这个孀妇格外亲厚?”

    卓姬落泪道:“这是卓姬的福分。”

    平叟看着卓姬道:“你是在我眼前长大的,还是老夫为你以及你的那些兄弟开蒙。

    因此,你们所有人的秉性老夫都一清二楚,你少年之时就聪慧无比,读一知十,只可惜你不是男儿身,否则,卓氏基业传承非你莫属。

    你如今还有父亲可以垂怜与你,一旦你父亲去世,落于你那些兄弟之手,下场必定惨不堪言,老夫年迈,还能在你卓氏操劳五年,五年之后我将笑傲泉林之下。

    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总想用这五年时间帮你一把。

    五年之后,你还能依靠谁?

    云琅此子一诺千金大有古人风范,兼之文武双全,正是你可以依靠的助臂。

    血参为其一,云琅为其二。

    血参可以肥你卓氏,云琅若能收为心腹,他可保你一世平安。

    这才是老夫借重云琅的所在。”

    云琅在外面站了很久,迟迟不见卓氏长女过来收揽,慢慢的心里就很不高兴。

    不过,他并没有将喜怒现于颜色,觉得肚中饥饿,恰好侍女端着满满一木盘的食物经过他面前。

    他随手从木盘上捞过一只煮熟的鸡,在侍女愤怒的叫声中凶狠的扭断了鸡的脖子,在最肥美的鸡胸部位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他是一个粗俗的人。”卓姬叹口气道。

    平叟满意的瞅着吃鸡的云琅笑道:“这是一头乳虎,他天生就该高高在上。”

    “先生,您说卓姬以后真的要靠此人?有些草率吧。”

    “卓姬,老夫上一次看人有这种感觉的就是司马相如,而此人给我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什么样的感觉?”

    “说不清楚,老夫出身阴阳,历来以平衡阴阳五行自傲,尔父之所以重我,敬我,不是因为老夫可为门下走狗,而是因为老夫这双眼睛从无差错。

    此人来自东方,木性温暖,而火隐伏其中,若钻木而生火,则呈燎原之势。”

    “如此,卓姬这就前去好言招揽。”

    一只肥鸡,饥饿的云琅三两口就吞入肚中,吃相虽然粗鲁,饭后净手的程序却万万马虎不得,需要彻底的清洁。

    他一边在水边净手,一边瞅着走过来的面纱女子,微微笑了一下,看样子,自己来大汉的第一份工作就要有着落了。

第二十九章考教() 
第二十九章考教

    “君有何长处意欲入我卓氏为仆?”

    直到很久以后,卓姬都清晰地记得自己站在渭水边上问出的这句话。

    云琅轻轻地撩拨着有些浑浊的渭水笑道:“女公子有何长处可令我云琅为你卓氏奔走?”

    “月俸五两好银如何?”

    “如此,卓氏一月只可问我下等事一次!”

    “难道说君为主上分忧还要挑拣一番不成?”

    云琅大笑道:“君王讲平衡,则万事皆可调理。将相讲平衡,则百变不失身,士人论平衡,则处事得先机,农人行平衡,则稼穑兴旺。

    得到多少就付出多少,原本就是这世间的大道理,女公子缘何不知?”

    卓姬强压怒火问道:“既然如此,多少代价可问君中等问题?”

    “一斤黄金!且三月一问!”

    “若上等问题不知君作价几何?”卓姬的声音不由自主的变得尖利起来。

    云琅慢慢起身,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水渍道:“你可能问不起!”

    卓姬浑身颤抖,转身就走,云琅轻笑一声道:“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我要的价格是高了还是低了?”

    卓姬豁然转身,双目中的怒火即便是隔着面纱也似乎能将云琅点燃。

    若不是平叟言之凿凿,卓姬决计不会容忍云琅如此羞辱于她。

    随着卓姬一声令下,她身边的丫鬟就在地上丢了一锭雪白的银子,银光灿烂,一看就是好银。

    云琅并不计较卓姬的态度,俯身捡拾起银锭,拿在手上仔细观瞧,确认这锭银子没有任何问题,就对冷笑着的卓姬道:“你可以问一个下等问题了。”

    卓姬指着渭水道:“我想知道渭水长几何!”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确定要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吗?”

    卓姬怒道:“现在就想知道!”

    云琅将银锭在手上抛一抛满意的笑道:“也好,银子是你的,怎么花是是你的事情。

    听好了,渭水源于陇西郡首阳县乌鼠山,经上邽县而入内史地,过咸阳、长安、骊邑、下邽等地,最终于桃林塞汇入大河。

    此河全长共计一千六百里,文帝十五年,渭水在骊邑决口,出动河工六百,民夫三千七百余,损耗钱粮七十六万钱,方堵住缺口。

    景帝六年,陇西大雨一十七日,渭水再决口于骊邑……出动……等一下。“

    在目瞪口呆的卓姬注视下,云琅匆匆的来到刚才洗手的位置上,看了一会脚下的石头,重新跑过来道:“骊邑仓官韩大钟率领河工一千三百余,民夫一万三千人,耗钱五百万……”

    卓姬眼中尽是迷茫之色,她不信云琅可以博览群书到了这种地步。

    听他言之凿凿又不似胡说八道,正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想起云朗刚才诡异的动作,就来到河边云琅刚才去的地方。

    低头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

    水边赫然倒着一面《渭水河工事碑》!

    云琅见卓姬脸色铁青,呐呐的道:“我劝过你了,你非要……”

    “此事休提,从今,你就是我卓氏长安铁坊的客卿,月俸五两好银,属平叟先生麾下。”

    云琅笑道:“其实你还可以问我骊山之高的,我在骊山脚下还发现了一座……”

    话没说完,卓姬就走的不见踪影。

    平叟安静的坐在纱帐里看书,见卓姬气冲冲的回来了,就放下一片简牍笑道:“我且问你,你问渭水之长,可是早先准备好的?”

    卓姬摇头道:“一时起意。”

    “那座写满答案的石碑可是云琅事先存放的?”

    卓姬摇头道:“绝无可能。”

    平叟笑道:“既然是天意,你为什么会生气?”

    “我……”

    “恭喜卓姬,此人不但身负重宝,还有大气运在身,得如此人才,卓姬日后定当事半功倍。老夫对这个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了,哈哈哈……”

    平叟大笑着出去找云琅,卓姬坐在纱帐里冰冷的脸上也逐渐浮出笑意。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情,最后不由自主的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天色完全黑了下来,头顶乌云笼罩,一颗星星都看不见,大河呜咽倒映着火光,颇有半河残血半河黑的意境。

    云琅不断地打饱嗝,傍晚的时候吃的太快,以至于胃口还来不及发出已经吃饱的讯号就被塞了更多的食物。

    平叟发现云琅不停地打嗝,现在做的事情非常的有趣。

    他从包裹里取出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冲着云琅挤挤眼睛笑道:“老夫这里有止嗝良药。”

    云琅借着火光仔细看了一眼,又拿过来闻闻,最后掰了一小块放嘴里才确定,平叟手里拿的是他非常熟悉的茶。

    在不确定这东西是茶之前,云琅对汉人的食物非常的排斥,在这个曼陀罗都能泡水喝的时代里,天知道什么是能吃的,什么不东西不能吃的。

    尤其是平叟这种古怪的老头子,有什么古怪的癖好要是不知道,随便吃他给的东西,风险很大。

    看到茶,云琅的心就跳的如同打鼓,这他娘的才是他在大汉遇到的最好的东西。

    在平叟惊讶的目光中,云琅又掰下来一块茶饼,熟练地拿过平叟还没有从包裹里掏出来的青铜小罐子,熟练地将茶饼丢进罐子里,然后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一边轻轻地摇晃着罐子,看见包裹里有黑芝麻,抓了一把丢了进去,当美味的焦香味道传来之后,他就往罐子里倒了沸水,刺啦一声脆响,茶香四溢。

    当云琅将自己仅剩的一点麦芽糖丢进茶水罐子,平叟的眼睛立刻就变得闪闪发光。

    不是因为那点麦芽糖,而是吃惊于云琅对茶的熟悉程度。

    在大汉,茶还只是蜀中一个非常小众的饮料,在关中,他只是药,不是每天喝的东西,这少年不是蜀中人,如何对偏门的茶叶习性如此熟悉?

    当云琅将一杯茶水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平叟放下心中的疑惑,端起杯子专注的品茶。

    他很快就发现云琅在做与他同样的动作,先闻,然后小口品尝,最后一饮而尽。

    云琅给茶水里添加了一点麦芽糖,麦芽糖并未化尽,喝一口茶水,就有一丝麦芽糖入口,苦涩中有甜,只是苦味占据了大半。

    一连喝了三遍,云琅就把罐子里的茶叶倒掉,洗干净了罐子重新装进平叟的包裹里,见平叟意犹未尽,就笑道:“喝多了茶水晚上很难入眠。”

    “为何?”

    “什么为何?”

    “汝为何知晓茶叶之妙?”

    “不奇怪吧?神农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就是靠这南方嘉木解毒。”

    “神农氏自然如雷贯耳,只是何来尝百草日中七十二毒之说?至于茶叶解毒,老夫也是首次听闻,不知书于何典?”

    听平叟这么问,云琅就知道自己又被后世的历史给忽悠了。

    故事当历史果然是不靠谱的。

    见平叟瞪大了眼睛等他回答,就笑道:“乡野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令师定是一位奇人。”

    交浅而言深自然是不妥的,平叟虽然好奇却不能逼迫云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他就像是天上的神祗,无所不知,又神通广大,脾气爆烈,喜怒无常,明明胸怀经世干才却不愿出山一步。

    他是我极为尊敬又极度痛恨的人,不说了,今日饮了先生的好茶,云琅身无长物,见先生脖颈似乎不便,有两块得自深山的良药奉上。

    此药补血活络之能天下第一,先生若能将这野三七与桂肉粳米同煮,时日久了,自然能够收到奇效。”

    平叟接过野三七看了一眼,记住了它的外形似笑非笑的道:“此物难道不是叫做血参?”

    云琅尴尬一笑道:“囊中羞涩,只好行此下策,不过,霍去病以三两好银,换我两块野三七也不算亏。”

    “仅仅是熬粥食用吗?”平叟有些失望。

    “如果能够找到君臣佐辅的配药,此物当成世间奇药。”

    “云琅可知?”

    “不知,只知道家师手中就有这样一种治疗金疮的奇药,主药就是这野三七,其余配药一无所知。”

    “这就是了,好东西总该有个好用处的,否则就浪费了上苍的好意。

    云琅,你不会真的一个月才回答一次主家的问题吧?”

    云琅点点头道:“人无信而不立,既然事先说好了的,那自然要尊从。

    否则,不但对我不好,也是对主家的不敬。”

    平叟笑道:“这样也好,至少让主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每一个问你的问题都作价五两好银。

    也只有知道了问题的价值,主家才会重视你给出的回答。

    毕竟,不花一文钱得来的消息跟花用五两好银得来的消息在重视程度上差别好大。

    看样子老夫以后也要订立这样一个规矩,免得很多人总拿老夫的话的那个放屁。”

    从正规的谈话转变到平日闲谈,平叟转化的几乎天衣无缝。

    公事,私事,寒暄问候,探讨问题,追溯过去这些都在短短的几句话中全部完成,老贼很有效率。

    这就是一个老狐狸,从见到平叟的第一眼起,他就知道了。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第三十章封建社会中的商业行为

    车队是在第二天下午走进了阳陵邑境内的。

    这里已经是大汉国人烟最稠密的地方,自太祖皇帝七十六年前在汜水称帝建立大汉以来,关中作为太祖梦寐以求的国都之所从未停止过建设。

    之所以选择长安,最大的原因就是秦地富庶,当初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富户于关中,蜀中,虽然经历了残酷的战乱,造成了财富的毁灭,百姓的流亡。

    但是,在战后,他恰恰是最先苏醒,复兴的土地之一,相比其余地方,这里的明智也是最开化的地方。

    在田野里耕作的农夫跟宫奴的差别不大,唯一的差别或许就是身上的衣裳了。

    至少,在阳陵邑,人们都是穿衣服的。

    别看这只是一件衣服的差别,却不知这就把人从奴隶中区分出来了。

    奴隶见到贵人要嘛隐藏起来,要嘛跪在地上不敢让贵人看到他们的脸。

    农夫们则不然,他们与贵人一起走在大路上,虽然依旧对贵人保持尊敬,然而,对于卓氏这种大商人,态度非常的淡然,见到卓氏车队过来,也仅仅是退到路边,很显然是一种出行方便的礼让,而非尊敬。

    黄土高原上的房子,自然就是由黄土夯制而成的土墙,再加上房顶,门窗构成,奇特的半边房即便是后世都屡见不鲜,在这个时代则是一种大众潮流。

    阳陵邑的守城官兵,似乎对卓氏也缺乏足够的敬意,至少,没有因为卓氏车马簇簇就免掉他们的进城税,从随行管家那张难看的脸,就知道经他交涉之后,可能多交了进城税。

    阳陵邑的城墙也不高大,估计也就四米多高,外面是城郭,里面是主城,标准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大汉皇帝不但要依靠这些城郭抵御外敌,还要防备自己的部下利用这些城郭来反对他,因此,城墙的高度就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经历过后世数千万人的大都市之后,这个时代的城郭更像是电影取景地,只是群众演员更加的朴实,也更加的真实投入。

    街道上的店铺看起来灰蒙蒙的,只是比较新,毕竟,这座城郭还在继续发展中。

    两边的货物,云琅看了一眼,就非常的失望,不论是爬满苍蝇的猪肉,还是摆在货柜上的绫罗绸缎都没有什么看头。

    至于竹蜻蜓,陀螺,竹马一类的东西更是让他看的连连叹气。

    街市上唯一能够吸引云琅的是贩卖空白简牍的商贩。

    他一口气购买了很多,在山上的时候,自己制作简牍,过程之繁复,对人来说就是一种折磨。

    松烟墨还是松散的,就是那种只要不小心掉进水里就会散掉的那种,与后世那种扔水里十天半月也没有任何变化的墨条没有任何可比性。

    至于陶器,云琅看到了就会摇头,这里黑陶,灰陶,比他自己制作的都不如。

    云琅的各种表现,一滴不漏的落进了平叟的眼中。

    只不过陪着云琅转了一条街,他就发现仅仅依靠收买是没有办法让这个少年人为卓氏死心塌地干活的。

    不论是珍宝店的奇珍,还是楼上勾栏院里的美妇,都没能留住云琅的目光。

    即便是看到极为出挑的美女与珍宝,云琅眼中也只有欣赏之色,却无贪婪之意。

    平叟不明白,一个被师门驱逐,被宗族排挤的破落户眼光为何会如此之高。

    是个人就有弱点,有的贪财,有的贪色,有的好名,有的好权,有人好酒,有人贪美食甚至变态一点的还有好杀的。

    云琅似乎很好钱,但是,他花起钱来更是如同流水,昨日才从地上捡起来的五两俸银,才走了半条街,就被他花的一干二净。

    其中购买简牍跟笔墨,平叟非常的理解,购买一大堆食材,平叟也能理解,毕竟是出自缙云氏,这个家族素有饕餮之名,好吃,贪婪天下闻名。

    至于把剩下的三两好银随意丢给一个拖着三个孩子跪在一具尸体边上准备卖身葬夫,葬父的丑陋妇人跟脏孩子这样也可以吗?

    “咱们在铁器作坊吃饭不要钱吧?”

    重新变成了穷光蛋的云琅侧着脑袋问平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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