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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i·火之晨曦-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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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吹来。
  这是他第一次从外面看这座古典的校园,才发现它其实是坐落于半山腰的,一道铺得非常平整的环山公路从它门前经过,远眺出去山谷间层层叠叠的针叶林,在风中起伏,像是叠叠的黑色波浪。而以钟楼为中心的校园远远看去像是一座远古的修道院。
  “这个学院虽然叫做山顶校园,但是并不在山顶,在半山腰,山下通往火车站和山谷校园,没有龙族血统的学生们在那里就读。”诺诺说,“就一条路,我们往山顶去。”
  “山顶上有什么?”
  “星星。”
  夜风还是有些冷的,诺诺从后座拿了一件皮风衣搭在自己身上,很快,她就睡着了。路明非想她那么清楚地知道皮风衣在哪里,大概凯撒也带着她这么兜风吧?兜风的时候诺诺也会把头发解开,一头暗红色的长发被风吹起,好像白袍小将马头上的长缨。
  山路上没有其他任何车,车灯照亮的只有一个又一个转弯的指示牌。一圈圈的盘旋,像是没有尽头。路明非渐渐地能操纵这台车了,他微微扭头看了一眼诺诺,诺诺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头歪在一边,面容安静。
  瞬间世界安静美好,发电机的轰鸣似乎也低沉下去。
  路明非看过一本叫做《上海堡垒》的书,书里有一幕,主角开着一辆奥迪高速行驶在上海高架路上,他心爱却不能触及的女人在副驾驶座上沉睡,眼帘垂下,睫毛修长,灯光绵延向远方,仿佛道路永无止境。那是主角最安心的时光,他握着方向盘,偶尔扭头看女孩的睫毛,时间的流动仿佛停止,宁可目的地永远到不了。
  路明非忽然发现那本书说得很对。
  要他沿着这条盘山公路上到天上他也没啥意见,反正油钱是凯撒出,女孩也是凯撒的,对他路明非而言只有时间成本,而他作为没有存在感的人平生只恨时间多的无法消磨。
  其实以前有很多时间,都在他于高楼上等待落日中消逝了,而他的身边还没有一个喜欢的女孩。
  所以这样真的很好了,简直棒得无以复加。
  路明非心里雀跃。
  灯光闪过眼前的告示牌,“有熊出没请注意”。
  “怎么可能有熊?”路明非一愣。
  “有的,这山上很多熊。”旁边有人淡淡的说,一个清晰的男声。
  路明非吓了一跳,扭头看见路明泽,或者说那个自称路明泽的家伙,正坐在副驾驶座上,双手按着膝盖。
  “啊!你什么时候跳上来的?你能不能不要总是一声不吭就忽然出现?好像闹鬼你知不知道?”路明非惊得出了一身冷汗。不过算起来见过这个男孩三次了,他不很害怕。每次见到这个男孩都有点惊悚,不过也只是有点惊悚罢了,男孩看起来没有什么敌意,反而还帮过路明非一次,教会了他那个“biack sheep wall”的作弊技。
  “看路,好好开车,前面转弯。”男孩淡淡地说。
  “反正看见你都是梦境,好好看车有什么必要么?反正就算撞在树上也不过梦醒了而已吧?拜托你到底是什么冤魂老纠缠我?”路明非气得鼻子都要歪了,别的时候无所谓,开着名车带着心仪却不能靠近的女孩跑山路,这家伙为什么也不识相点回避一下?
  “不是完全彻底的梦境,前面真的是转弯标志,你再不打方向盘我们都会死诶。”男孩说。
  在那个黄色交通标志闪现在路明非眼前的瞬间,也就到了不得不转弯的最后瞬间,路明非惊出一身冷汗猛打方向盘。好在布加迪确实拥有不错的底盘,顺利的摆过一个90度的弯道继续登山。如果再慢哪怕两秒钟,他们就会飞车摔下山崖。而如果路明非关注“路明泽”的神情,会发现路鸣泽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妈的,差点死掉!拜托你不要这么吓人行不行?都是因为你我路都没看清!”路明非抱怨。
  “我就是来提醒你有个弯道罢了,如果没有我,以你开车那么菜鸟,大概会和喜欢的女人一起去死吧?”路鸣泽还是一张扑克脸。
  “什么喜欢的女人?同学而已。”路明非觉得自己被这个家伙看穿了心事,“你叫她什么?女人?真一付老男人的的口吻!”
  “这些事也许能瞒过别人,但是瞒不过我的。”路鸣泽耸耸肩,“需不需要我帮你点忙?”
  “你不跟鬼一样忽然出现就算帮我忙了。”
  “记得诺诺对你说追女孩子需要什么么?穿的精神一些,音乐、花和漂亮的表白词。”路鸣泽完全不理会路明非的唠叨。
  路明非一愣,“这你都知道?”
  “衣服就这样吧,虽然是租来的礼服,你毕竟也穿着正装,音乐的话你可以用这台车的系统,表白词需要我帮你想么?”
  “呸!”
  “既然这些都绑不上忙,我帮你送花吧?下一条秘技,show me the flowers;念出来,就像魔法咒语,你就会得到花。不过,一个小时之后才能使用,而且仅限于今晚。”路鸣泽说,“我不祝你好运,因为你和她不会有好结果。”
  路明非觉得这家伙的乌鸦嘴简直贱得无以复加,不假思索地伸手在他脑袋上一摸。路鸣泽没有发出任何抗议的声音。
  他一哆嗦,意识到什么不对,再一看自己的手,撞在诺诺车座的头枕上。诺诺柔软且透着暖气的脸距离他的手只有不到一厘米的距离,她还在睡着,呼吸吐到路明非的拳头上。
  “哎呀!按照剧本这就是要摸摸女主角的脸,女主角忽然睁开眼睛,双目凝视,然后就会过电啊!”
  “不过问题是我是不是在扮演男主角呢?如果不是主角而是路人甲,看起来下一幕开始的时候就会被轰杀……”
  “ 而且深情对视是否会导致摔入山崖的悲剧结局呢?男女主角在感情萌芽的瞬间坠落山谷而死?”
  “他妈的路鸣泽那家伙……真是个……”
  路明飞心里天人交战,战况激烈。
  许久,他慢慢的把手收了回来,“真是个可恶的小鬼。”
  “什么小鬼?”诺诺醒了,听到了路明飞的嘟哝。
  “没什么,你听错了,我是说小龟,刚才有只小乌龟在我身边爬过,我最不喜欢这种爬过来悄无声息都注意不到的东西了。”路名非直视前方回答非常坦荡。
  他低头看了一眼时间,夜里20:15。 
                  第四十六章 月夜出游(下)
  13号很得意,他觉得自己好似一只飞行于黑暗中的蝙蝠,轻盈地快过了一个有一个屋顶。
  他在纽约布鲁克林区的那些兄弟把它称作“猎豹”,但是他觉得没有蝙蝠那样拉风,有吸血鬼般的妖冶之气。
  他晚了一步,进入校园的时候这座校园的警报系统似乎已经察觉到他们的到来,不知道多少射灯同时射向天空,所有的建筑物业都亮了灯,警报声无处不在。成群的学生蜂涌出来,手持着不亚于他手里那柄锯管散弹枪的武器,扼守每一个入口。不过这些无法阻挡13号,因为13号根本没有从地面推进,他聪明地携带了射绳枪,这玩意儿是他从一个军队里搞武器开发的兄弟那里高价买来的,可以隔着几十米把带着绳子的长钉射入岩石,13号就是沿着这些绳子从学生们的头顶上经过,洋洋得意。
  他一直坚信自己是最棒的。
  只有一个问题,在他成功地突入了这所学院之后,他未发现任何一个同伴,并且一直也没搞清楚哪个方向是正南。他是随便找个围墙低的地方翻墙进来的。
  所以他高距于众人视线不能及的屋顶上,却在这个校园里迷路了。
  “奥丁厅,妈的。”他的心里暗暗地嘀咕,“这些家伙就不能准备一份地图么?”
  盘山公路的尽头是一块挡路的石碑,在一连串减速标志的指引下,路明非把车慢慢地停在石碑前。
  “打开高光灯。”诺诺说。
  高光雪亮的光束剑一样刺入远处的天空,也照亮了整片山顶。山顶地形平坦,没有什么树木,长满了草,一处泉水从岩石下涌出来,形成了一小片山顶湖,湖水镒出之后往山下流泻,形成一道雪白的瀑布,隐隐约约的水声从山下传来,隔得很远很远。
  “没有星星埃。”诺诺把身体舒展,靠在靠背上看着天空。
  路明非想真是废话。刚下过雨的天空一片漆黑,其实刚出校门的时候他已经想到了。
  “好大只啊。”诺诺说。
  “什么好大只?有熊么?”路明非探头探脑。
  “我是说很安静。”诺诺说,“不是你跟曼施坦因教授说,在你们家乡,大只就是安静的意思?所以上课的时候他不停地对学生说,请大只,保持大只,再大只一些。。。。。。
  他觉得这样很风趣;说明他懂中国方言。”
  路明非默默地捂住脸,他想总会有人会告诉曼施坦因教授这完全是扯淡,他还选了曼施坦因教授的课,不知道会不会不及格。
  “去泉水那边泡泡脚?”诺诺说。
  她说完就只穿着袜子越过车门跳了过去,路明非跟着她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秋天的草甸,(没买到书两个字看不清)哗哗的水声来到那个山顶泉湖边上。唯一的光源是他们身后布加迪的车灯,泉水反光,像是水面渡了一(又是两字看不清,汗)。诺诺选了一块岩石坐下,看见路明非正好奇地上下打量她。
  “看什么?”
  “我在想。。。。。。”路明非说了实话,“你是不是要我转过身去才能把袜子脱下来。”
  诺诺对他比了个鬼脸,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精巧的剪刀,沿着脚裹把紫色的丝袜剑开了,露出**的脚来。
  “很凉的,要有种!”诺诺说。
  “作为一个曾经冬泳过长江的人,区区冷水泡脚又有何难?”路明非也选了块岩石坐下,脱掉袜子。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慢慢地把脚放进泉水里。那股寒冷从每个毛孔钻进皮肤里,又沿着脊背往身上蹿,路明非和诺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噤。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
  两个人对视一眼,一起慢慢地把脚放进泉水里。那股寒冷从每个毛孔钻进皮肤里,又沿着脊背往身上蹿,路明非和诺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寒噤。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都死死地盯着对方的脸,要看看对方的脸上有什么好玩的表情变化。最终他们两个竭力忍着,还是同一侧的嘴角抽动了一下。
  “你硬撑!”他们两个同时指着对方大笑起来,笑得肆无忌惮,反正不会有人听见。
  “泡一会就会暖起来,不过再泡又会冷,冷下去之后得走。”诺诺说,“你真的冬泳?”
  “才怪,我最怕冷了。”路明非抱着胳膊哼,“寒风冻【百度】死我,明天做个窝。”
  “你好胆气,舍命陪君子嘛。”
  “才怪,我是挥泪配美人。”
  果然如诺诺所说,开始的冷过去之后,脚上渐渐暖和起来,所有的血集中供暖给双脚,路明非有点惬意的感觉。
  “说起来我挺上下的。”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诺诺聊天,“凯撒到底什么意思?请我们去舞会,又给我们脸色看,阵仗摆得那么大,找那么多陪客,龙虾随便吃,门口还摆满玫瑰花。就为了看我们出丑?”
  “什么叫‘挺上下的’?”诺诺低头看着水面。
  “就是一种烂话,是说‘忐忑’,你看我伪装一个文盲伪装得像不像?”
  “你不用伪装,本色就很文盲。”
  路明非和她打嘴仗打习惯了,只是吐吐舌头,“在门口看见那玫瑰吓坏我了,我还以为凯撒要跟我求婚呢。”
  “玫瑰?”诺诺抬头看了路明非一眼,忽然笑了。
  “那些玫瑰不是买给你的,是买给我的。”诺诺忽然又不笑了,接着低头看水面,“那个酒会也不是专门为你办的,是给我的庆祝酒会。其实邀请你来参加酒会的是我,只是凯撒说他也想跟你面对面谈一谈,所以我就在邮件里用了他的名义。”
  “原来不是项羽请客,而是虞姬做东!”路明非啄米似的点头,美人恩重,他非常高兴,“我还以为是鸿门宴呢,特意带了芬格尔那个樊哙!”
  “我请你也没安什么好心,你那么欢欣鼓舞干什么?”诺诺白了他一眼。
  “我哪有”路明非有点脸红,好在夜很黑,他又被对车灯。
  “你脸红什么?”诺诺说。
  “精神焕发!”路明非大声说,作势杨子荣打虎上山。
  “我逗你的啦,天那么黑,我又看不见。”诺诺说。
  路明非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心虚,车灯的强光从背后照来,他所能看见的只是诺诺侧脸的轮廓和明亮的双瞳,而刚才诺诺甚至没有用余光瞟他一眼。
  “我请你是因为我不习惯和恺撒那群小弟呆在一起,”诺诺说,“我知道恺撒很花心思,不过让人感觉很奇怪,所有的人被请来就是要看我们两个多么拉风。我得接受他的好意而且在他小弟祝我快乐,把我看作恺撒理所当然的未婚妻的时候保持微笑。整个晚上会没有一个好玩的人。”
  “未婚妻?”路明非愣了一下,婚约这事情听起来真是超沉重,重得心跳都慢下去了。
  “今天是我生日。”沉默了一会儿,诺诺随口说了一句。但是她的声音轻得像是一缕风,不注意就被忽略掉了。
  “生日快乐!”路明非脱口而出。
  然后他愣住了,没准备,完全没准备。
  他曾经排过一个上午的队给陈雯雯买过一个签名版的CD巴巴地送过去,回报是陈雯雯礼貌的一句“谢谢”,他倒觉得很心满意足,并不在乎当时陈雯雯桌上还摆着不知谁送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挂坠河其他内容不明的礼物盒子。在他看来他为了这个重要的日子排了一上午队不算什么,更没指望自己送的礼物最好,反正只要及格就行了,他对自己要求比较低。
  他没有想过要问问诺诺的生日,就算问了,他为什么要送礼物给诺诺?大家还不熟,没什么理由。而那时侯要和他的礼物对比的,就不是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坠子,而是什么大溪地珍珠,或者梵克雅宝的限量版首饰,还是一头金发的恺撒开着超级跑车送的。。。。。。
  现在没有任何理由地诺诺直接告诉他了,在他光着脚连袜子都没穿的时候。
  除了这句干巴巴的话,他大概只能把礼服口袋里的白手帕抽出来折一个手帕船飘过去。
  他急忙摸礼服口袋。。。。。。发现手帕在他和芬格尔大嚼龙虾的时候已经被用来擦嘴了。
  “收到。”诺诺淡淡地说。
  “恺撒为你摆那么大的场子啊?”路明非不得不承认,“太气派了点吧?难怪我说像选妃会呢。”
  “可我不喜欢,又不好不领他的情。”诺诺说,“他很固执,花了心思就希望你说他好。”
  她的口气很淡,像是在说一个完全无关的陌生人。
  路明非心里动了动,忽然问“你喜欢恺撒么?”
  “喜欢啊,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你以为我傻啊?”诺诺撇撇嘴。
  路明非抓抓头,把那句话在肚里转了好几个弯才说出来,“可有时候觉得。。。。。。你对他总是不理不睬的啊。。。。。。他好像也不太管你的样子。”
  诺诺想了想,“在学院里追恺撒的女生很多,你猜他为什么选中我?”
  路明非上下打量诺诺,非常有把握,“腰细腿长,脸蛋好看!”
  “今天请你跳舞的女孩也腰细腿长,脸蛋也很好看,你有没有趁着跳舞的时候问人要个电话号码什么的?”
  “我又不是恺撒!我喜欢的类型是。。。。。。”路明非觉得自己舌头打结了,好像他喜欢的类型和恺撒倒是一样。
  “恺撒觉得自己生来就该成为领袖的,一切都要最好,最好的成绩,最强的能力,最佳的团队,最出色的女朋友,恺撒喜欢我,因为我是学院里很少见的‘A’级血统女生,他认为在‘A’级中只有我能和他互相映衬,所以他选中我。”
  路明非有点吃惊,“血统阶级还有这个用?那我是‘S’级,要是我是女生,恺撒一定会踹掉你选我咯?”
  “以你的才貌,如果是女生,想来我是得失恋了。”诺诺也上下打量着路明非,重点观察了他的胸腰腿。
  “诶,师姐,不带那么寒渗人的。。。。。。”路明非把礼服裹紧了一点,抵御冷风。
  “不过这样的恺撒最适合我。一个男生觉得我很好,所以喜欢我,而我又觉得自己确实很好,配得上他喜欢我,我觉得他也不错,不会让我不舒服,这样岂不是蛮好的?”诺诺耸耸肩。
  “不让你不舒服。。。。。。就可以了?”路明非理解不能。
  “恩,我要求不算高,不过也可以说很高,我跟很多人相处都会不舒服。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跟有些人在一起吃饭,就像桌子对面坐了一只蜥蜴?那种恶心的感觉,让人连饭也吃不下。”
  路明非心想按理说你们都是蜥蜴混血,我们聚餐的时候就是一群蜥蜴围绕着餐桌,我是里面唯一的小白兔。。。。。。
  他摇摇头,“从不,我吃饭只看饭桌上有什么,就算对面坐的是条鼻涕虫我也照吃不误。。。。。。哦,不过我希望它不要自己爬到盘子里被误食。。。。。。说起来我们还一起吃过饭啊;我记得那顿你还吃得蛮多的。。。。。。”
  “我没说跟你呆在一起会不舒服啊。。。。。。就是。。。。。。”诺诺抬头望天,似乎在琢磨用词。
  “就是什么?”路明非心里“上下”得;厉害。
  “师弟,看者你容易发笑诶。。。。。。有想抓来欺负一把的感觉,”诺诺吐了吐舌头,“要是我找你这种男朋友一定会一边大笑一边从早欺负到晚的。”
  “嗨!嗨!你又来了。。。。。。”
  这个敏感的话题被诺诺的笑声化解了,路明非不知道他的小心思有没有被诺诺看穿。
  “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可理喻?”诺诺挑了挑漂亮的眉毛,“明明恺撒都摆出了‘只有你才是配得我的女生,我们这种拉风的男生最好的装饰品就是最好的女生’,可我对于当装饰品没有一点反感。”
  “不干我事。”路明非把头拧开了。
  “我不反感啊,因为这样很简单。如果我不够好,我也不必拿什么勉强恺撒跟我在一起,反过来也一样,我们两个很般配咯。”
  “很般配?”路明非觉得这个词有点刺耳,像是“门当户对”。
  不过门当户对确实很重要吧?搁在中国古代,在书里写大家闺秀爱上穷书生的必然是某个穷书生了。
  “因为不太明白怎么喜欢一个人,所以就找个能配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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