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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望族-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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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怜叶咬着嘴唇,依然摇头道:“真的,我没有什么话。”

    “唉。”春梅姐坐下来,握住她的手,在她脸上凝望了好久,忽然笑道:“你们这些读书的呀!好,你不说可以,写一张纸让我带出去,这总行了吧?”

    周怜叶被她给逗笑了,一时不置可否。春梅姐起身将桌子上的笔墨找出来,然后将她拖到了桌子边,把毛笔塞到她手上,自己飞快的磨墨,一副不由得你不写的气势。

    起初周怜叶扭着身子,不肯坐下来,春梅姐见状警告道:“你不现在写,有人来了,那想写也写不成了。”

    周怜叶就好像被她逼得不得已的样子,拖拖拉拉的坐下来,提笔在白纸上写了几个字,把笔一扔,“我真的不能写。”

    “不写拉倒。”春梅姐一把拿起了纸,横竖看了两遍,已然有了两行字,笑道:“就是这个吧,总比没有强,我拿去了。”

    见周怜叶不答应也不拒绝,春梅姐心里明白了,轻笑着将纸叠好揣在怀里,走了出去。

    此刻宋氏仍在做针线活,笑着说道:“他嫂子,你不多坐一会儿。”

    春梅姐笑道:“我就是过来瞧瞧大姑娘,家里没人照应门户,就不坐了。”

    宋氏也就不留客,低着头继续做她的活计。春梅姐走出来后,却停住了脚步,一来想多留五少爷一会儿,起码得撑到下晚,才好留他吃晚饭;二来既然五少爷也搅合了进来,为了邀功,干脆好人做到底,帮一帮早已答应过的周怜叶。

    她眼珠一转,在院子里笑道:“你瞧我这脑袋瓜,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忘了一根针落在姑娘房里。”

    隔着窗户,宋氏说道:“叫你多坐一会儿,你偏偏急着要走。一根针有什么大不了,我给你一支好了。”

    “不用。”春梅姐走了进来,“我去姑娘房里找找好了。”

    然而这一根绣花针貌似很难找到,她进去了好久,也没有出来,隐隐约约传出两个人的说话声。

    约莫足足半个时辰后,春梅姐这才满面春风的出来,又径自去了。

    宋氏看在眼里,也不去管她。

    沈大柱家,沈侃不知春梅姐竟主动帮了忙,而春梅姐没成功前,也没有说出来。

    天色暗了,沈大柱还没有回家,沈侃得知周秀才不让周怜叶读书的消息,起身告辞。

    春梅姐心里埋怨丈夫,也知道留不住人,只好怏怏的送他出去。

    站在门外,春梅姐很快又开心了起来,反正知情者加上自己变成了四个人,与五少爷成了同伙。自己秘密做好自己的差事,如果能玉成此事,不愁五少爷不高兴,今后不另外高看自己一眼,最好能成为他的心腹。(。)

第0161章 考试() 
学里传来了消息,三日后举行加试,头两日先考几场生员,第三天才轮到全县的童生。≧

    事到临头,沈侃不再熬夜读书,改为每天仅仅练一个时辰的字,以免写出错别字,其余时间什么也不做,让大脑得到彻底的放松。

    本次加试对村里一众学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不亚于乡试的难得机会,大多数人家都极为重视,各家抓紧时间给孩子进补,缝制新衣什么的,即使全县被录取的名额只有区区六个。

    而在沈家则无人当回事,仅仅是一场考试而已,正好沈侃也不愿声张,乐得无人注意。

    即使回来的潜斋先生也很淡然,他认为沈侃考上的几率很大。

    私下里,吴紫仙赠给了他一七律。

    十里垂杨夹道行,深秋一望日生平。

    香随暖心尘丝曲,风代烦君折一枝。

    莫道前路无知己,马前无处不啼鸣。

    钟寺寒山何催客?杏花烟雨必逢春。

    沈侃很高兴也很得意,于是将这诗放在了书房最显眼处,结果被沈雨琴给偷走了,拿去给老太太看。

    老太太又拿给丈夫看,故意没有说出名字来,只说是雨琴的闺中好友。

    沈汉摸着胡子,说道:“这孩子有才气,可惜没有名师教导。若是拜我为师,不出几年,必成全她一位女诗人。”

    老太太说道:“你怎么知道人家就没有先生?有什么凭据吗?”

    沈汉用手一指,说道:“这诗念着是很清丽的,可仔细细究起来,都是成句,比如这垂杨夹道行,烦君折一枝,前路无知己,杏花烟雨。可是话也说回来,这诗是送别诗,又出自闺帏,自是不好太挖空心思,四平八稳才是大家闺秀所为。”

    老太太说道:“你这话我有些不赞同,沛文她们姐妹被你夸过的诗,什么冰心趁晚晖,附鹤满轻衣之类,我就觉得太过了。但瞧人家这位姑娘的诗,不故作雅致,令人一目了然。”

    “呵呵。”沈汉笑了笑,“这闺女与小五一样,都有几分聪明,并不是有心偷古人之作,而是把诗词读得烂熟了,一有什么感想,就自然而然的与古诗相合,而自己恰好又化解不开时,便不知不觉就会用上古人的成句,这正是天分胜过人力所致。而肯下功夫的人,一个字一个字都要反复推敲,成句是决不肯用的,所以我说她应该找一位严厉的师父教导一番。”

    沈雨琴笑道:“我们上哪找先生?不如就让她拜在您门下吧。”

    “呃。”沈汉摸了摸雪白的胡子,“我还没收过女门生,再说我也不认得人家啊。”

    沈雨琴嬉笑道:“她和五哥认识。”

    沈汉疑惑起来,将诗笺端起来,仔细看了遍下面的眉批,顿时哑然失笑:“这可不是小五的字么?这不伦不类的字体,和人家的好字一比较起来,真有如天壤之别,亏他好意思写在下面。”

    雨琴又不服气了,问道:“字写得好吗?”

    “字写得实在是好。”沈汉重重点头,“这一手文征明的小楷,恰如其分。我想这女孩子,一定长得很清秀吧?”

    “何止清秀。”老太太大笑,指着嘟起嘴的雨琴,“模样不如人家,现在连字也给比下去喽!”

    “哼!”雨琴更不乐意了。

    “有趣。”沈汉哈哈一笑,“如此才貌双全的闺女,小五配娶人家吗?琴丫头,你说是不是?”

    谁知沈雨琴不附和,反而问道:“怎么不配了。”

    沈汉更乐了,笑着问道:“你为何这么热心呢?小五许给你了什么好处?”

    沈雨琴叫道:“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看他们很般配,错失姻缘怪可惜的,再说五哥素来又对我好。”

    “你也不必这么热心。”沈汉默然下来,过了一会儿,说道:“依我看还是等他先过了眼前这一关,再谈别的吧。”

    沈雨琴信心十足的道:“必过的,就是来年乡试,也必中秀才。”

    “小儿之言。”沈汉无语,摇摇头,起身径自走了。

    转眼间,几天过去了。

    一早赶到县学的沈侃在回廊里找了个角落,石凳子上垫上软缎,坐下来候着。

    很快,就见各县的童生纷纷进来,年纪小的只有十几岁,看起来朝气蓬勃,也有小小年纪老气横秋的;年纪最大的至少六十多了,老态龙钟,走路都要靠人搀扶,却还是要考取功名。

    有仪表端正的,亦有獐头鼠目的,类似沈侃这样衣冠楚楚也不少,也有一身褴褛家境贫穷的。

    沈侃看着远处一位花白胡须,面黄肌瘦的老童生,想起了范进。

    考试基本与乡试一样,到了时辰,周学正等官员出来烧香祭拜一番,然后命童生们排队挨个通过检查,不许夹带小抄。

    检查沈侃的是李差人,李差人冲他笑了笑,随便搜了下带来的篮子、衣服,递给他一个号牌,便挥手放他进去。

    就这样,沈侃进了小房间,将带来的笔墨纸砚一一放好,闭着眼睛养养神,很快外面封了门。

    下题目,沈侃一看,第一场是史论一篇,题目是“北宋结金以图燕赵,南宋助元以攻蔡论”。

    这个题目出的颇有意思,沈侃有些拿捏不稳出此题的意思。

    想北宋为了从辽国手中夺回燕云十六州,与兴起的金人结盟,共同出兵攻打辽国,结果是联手灭了辽后,金人又马不停蹄的南侵,最终灭了北宋。

    南宋时期,又与崛起的蒙古人结盟灭金。不久,蒙古人又对南宋展开进攻,花了将近四十年的时间,南宋灭亡。

    站在后世人角度,这两个决策都是非常愚蠢的,自强才是唯一出路。不过站在当时的立场,就策略本身而言,是没有错的。

    幽云十六州的地理位置在古代有多重要自不必言,自宋太祖赵匡胤抱憾而终,夺回它始终是北宋国策之一。

    当时辽国已经很虚弱了,一百年来未曾大规模南下侵宋,当金人准备全力攻击辽的时候,燕云十六州为北宋国家利益之根本,选择趁机出兵收回,有错吗?

    休要说什么援助辽国的话,辽在当时才是汉人真正的世仇。(。)

第0162章 后起之秀() 
结盟蒙古夹击金国也是这个道理,那时上上下下对靖康之耻谁敢言忘?当然,那时候的南宋与其说趁机北伐,莫不如说是纯属无奈之举,蒙人太强势,金国已经必亡无疑。

    联蒙灭金,既可以满足百姓因靖康之耻而产生的仇金民族情绪,又可以暂时缓和与蒙古的紧张关系,不过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罢了。

    至于某些“唇亡齿寒”的论调,太可笑,据记载,金国一被蒙古人痛揍,转而就拿南宋来出气,以获得对蒙古人在土地财政等各方面的损失。

    北方,蒙古灭西夏,继续高歌猛进。南方,宋金又陷入了城池拉锯战,人口伤亡使得南宋朝野对金的仇恨情绪急遽升温,这时候还想唇寒齿亡?

    沈侃将自己的观点以较委婉的方式写出来,沉思了一会儿,这题目肯定是因最近的局势,周学正有感而。

    题目是不是有些难了?不及多想,最终他下笔指出,战争并不单单是军事上的胜负,其实质是综合国力以及国策的反应。

    宋朝军队的战力并非如传言般低下,相反,能与辽国维持长期大体上的和平,光用岁供是买不来的,双方军事上的差距不是很大,不然早已被辽人吞并。

    证据是以万余人的金人就火灭了辽,而夹大胜军威,面对区区半壁江山,仓猝泥马过江的南宋******却毫无办法,完颜亮只能望江兴叹。而以蒙古大军横扫寰宇的剽悍,面对南宋时竟足足攻打了四十余年,这都足以说明我汉人军队的战力,此外我太祖皇帝麾下的大明军队……

    写到这,沈侃不写了,因为再写下去,矛头只能指向宋朝的统治阶级,同样连年挨打,岂不是有影射当今朝廷无能的嫌疑。

    第二场策论,题目是“安国全军之道。”

    沈侃确认无疑朝廷有了振作的决心,是啊!眼下局势已经很危险了,鞑靼人气焰嚣张,都快打到京城了,倭寇也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再这么下去……

    到了第三场,题目恢复了正常:“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义。”

    四书五经方面,沈侃始终认为自己不行,不管怎么下功夫,思维方式都已经定型,比不过古代人。

    但是四书五经有多深奥,又何尝只有现代人觉得难呢,其实过去的人也一样,哪怕一辈子读四书五经,能真正理解的仍然少之又少,就拿眼下这些岁数大大小小的童生来说,恐怕比沈侃也强不到哪去,更何况在综合方面,沈侃自有他的优势。

    从上午到日落西山,整整一天过去了。

    这次考试无需封卷,都由周学正一言而决,考生们答完了,自己上去交卷。

    有个五十来岁的老童生上前交卷,周学正看了下卷子,翻了翻点名册,问道:“你名叫魏明?”

    老童生回道:“是,童生就是。”

    周学正打量了下他,又问道:“你今年多大年纪?”

    老童生解释道:“童生册上写的是三十岁,童生今年已经五十二岁了。”

    “考了几回?”

    “二十岁应考,至今已考过二十余次。”

    “那你为何不进学?”

    “大概因童生文字荒诞,诸位大人不赏识吧。”老童生苦笑。

    周学正笑道:“你倒有自知之明,下去吧。”

    66续续很多童生都交了卷子,几乎没有周学正能看上的,其中有个年轻人诗作的好,但策论却作的稀里糊涂。

    周学正问道:“你这文字牛头不对马嘴,平时从不关心时政吗?”

    “回老师。”年轻人神色不屑,“汉唐重诗词歌赋,学生也醉心于此。”

    “混账!”周学正变了脸,“现今圣上务实,谁和你谈诗词歌赋?像你做童生的人,正该关心时事文章,诗词歌赋能管好治下么?本官奉旨来此衡文,难道是来与你谈诗词的?像你这样务名而不务实,把真正的学问都荒废的,本官懒得与你交谈。来人,把他赶了出去!”

    虽然将年轻人逐出,周学正还是仔细又看了遍他的文章,觉得此人还堪造就,便说道:“给他一个最低的名次,让他进学吧。”

    这时候,沈侃拿着卷子走了过来。

    周学正不认得他,也没有看卷子上的名字籍贯,大概扫了一眼,不由得一惊,又认认真真的将整个文章看了一遍,沉吟半响,这才去看考生的姓名,恍然。

    “你是沈侃?”

    “是。”

    “为何册上没有你的名字?”周学正翻了翻点名册,觉得很奇怪。

    沈侃说道:“在下年纪还小,学问不好,所以未曾考过。”

    周学正心中叹息,沈家这一代人才也未免太多了吧?这样的孩子竟然都不叫上考场。

    挥手叫沈侃下去,左右官员就见他又看起了卷子,这一看,足足小半个时辰,忽然叹息道:“这样的文字,我看了三遍竟也不能解,第五遍之后,才晓得这些词与道理,真乃妙不可言。”

    拿起笔来,在卷子上将这些闻所未闻的词汇都加了圈圈,即刻大笔一挥,第一名!

    …………

    沈侃没想到自己竟能考中第一名,榜的时候犹自觉得不可思议,面对众人的羡慕嫉妒恨,松了口气,心说总算不辱沈家的书香。

    他的第一名委实实至名归,原来今日来考试的读书人太多,而大部分都是和沈侃一样,没有通过乡试府试,抱着碰运气的目的。

    县里名额有限,府城也一样,于是周学正遂出了七道题目,五个都是关于时政方面的,一个四书五经,一个诗词方面,就为了难难这些考生。

    果然,大多数的考生甚至都不能完篇,而沈侃不但七篇全部做完,且篇篇有理有据,且词汇新颖,文章清晰明了,不像其他人之乎者也了一大顿,也没有说个明白。

    就算是矮个子中拔将军,沈侃也应该得第一名。如果放在一群秀才中间,兴许就未必了。

    总之沈侃顺利通过加试,可以进入县学了,以他的名次和年纪上的优势,也算是个编外秀才。也就是说,现在的沈侃已经有资格被人们称呼一声“相公”。

    由此,他突然间在士林中声名鹊起,继沈氏一族四兄弟之后,沈家的又一位后起之秀。

    倒是村里人形容他,用上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典故。

    面对所有人的交口称赞,沈侃却变得更加低调了,他深知捧得越高,摔得越重的道理,现在还远不是得意的时候,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必须加倍努力。

    为此,他决定尽快去县里读书,躲开这能让他飘飘然的环境。(。)

第0163章 掐不入() 
五月的苏州,暖风袭袭,小花园里的花就已经开了。≯≥到了六月,花园里就开始结果,黄瓜、茄子、豆角、冬瓜、还有时任太医院御医的李时珍在他那本还未问世的《本草纲目》中,明确记载的玉蜀黍,被民间称为玉高粱的农作物,即玉米。

    这些蔬菜中最活跃的要属原产地北美洲的南瓜,按理说南瓜应该是与玉米同时期传入中土的,但有意思的是竟早在一百多年前的元代,农学家王祯在他的著作《农书》中记载:浙中一种阴瓜,宜阴地种之。秋熟色黄如金,皮肤稍浓,可藏至春,食之如新。

    这南瓜的秧会蔓延到墙头,又顺着院墙长到外边去,开出朵朵大黄花。黄瓜也会爬蔓子,往往喜欢在窗棂上开花结果,累累果实将窗户遮挡。

    房檐下,柔嫩嫩的须蔓呈淡绿色,好像柔弱一触就得断的样子,令人替它们担着心,而正是这些看似柔弱的须蔓,一边努力的攀窗棂一直往高处生长,一边吊着一个个翠绿色的黄瓜,每根黄瓜上还顶着没有落的小黄花。

    六月里,小花园最为热闹,蝴蝶、蜻蜓、螳螂、蚂蚱以及各种各样的昆虫。玉米的缨子才刚刚芽,每个颜色都不同,就好比女人的针线包打开,露出线头红的绿的,深的浅的,干看起来异常的干净。

    青的青、紫的紫的茄子又肥又胖,看起来也是干净的过分,简直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干净,好似刚刚被雨水浇过,也好似被油涂抹过,反正干净的令人爱不释手。

    热闹的花园没有任何高贵的花卉,可见主人的品味和疏懒,自从他来了后,这些花从来不浇水,任由被风吹,被阳光晒,可是不管是花还是蔬菜,却越开越艳,越开越旺盛,将小花园装扮的炫耀生机勃勃。

    胭脂豆、金荷叶、马蛇菜都开得像火一般,尤其是马蛇菜,红得是那么的鲜明耀目。

    沈侃从外头返回小花园,就见同斋的四个人坐在棚子下谈笑风生。

    坐在最里面的青年名叫江彬,字文全,今年十九岁,现任苏州布政使的公子,因慕周学正,特意转来的县学,和沈侃几乎同一时间,已来此大半年了。

    此人慷慨仗义,也有一身的公子哥习气。坐在他左边的叫做李霄,字叔夜,今年十八岁;右边的名叫鹿子贞,字玉之,今年刚满十七岁,二人都是加试中考进来的。

    背对着的家伙今年二十岁,叫做王丘,字青石,乃是潜斋先生的堂弟。沈侃很讨厌他,仗着是先生的堂弟,凡事总要压他一头,又爱占他的便宜。

    他们四人的年纪都比沈侃大,因此沈侃只得称他们为兄。

    今日江彬要聚会,这不王丘闻讯就跑来了,老规矩每个人出银子一两,他吵着也要出份子,却一文钱也没有,仍旧肩膀上扛着一张嘴,偏偏稍微喝醉就爱胡言乱语,不但嗜酒,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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