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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糟糕的是,堵住路的不是什么其他的东西,正是一群丧尸!
黑压压的丧尸构成一片尸墙,就是吉普车也无法撞开。
“尸群堵路?我选的都是人少的地方,怎么会有尸群堵路?”苏默看着逐渐推进的尸群,心急如焚。
但苏默知道,越是遇到紧急情况,越是需要冷静。
苏默打了个手势:“先换条路。”
吉普调转车头,向来时的方向开去。
看到后视镜里的尸群被甩不见了,苏默才松了口气,然后就开始找原因了,问道:“你确定没走错路?”
“我是按你给的路线图开的!”唐诗雅气鼓鼓的说。
苏默有些莫名其妙,心道:我就问一句,她怎么就生气了?
一直单身的苏默并不知道,有时候女性生气,是不需要理由的,要不然就不会有怨妇这个词了。
不过尸群当前,苏默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既然唐诗雅没错,苏默也没错,那么到底谁错了呢?
按照本来的路线,那里顶多有丧尸两三只,而不是一大群。
在市内开了一圈,吉普车又遇上了尸群。
苏默道:“调头。”
片刻之后,唐诗雅:“又是尸群!”
苏默:“调头。”
这次,为了避开人多的地方,吉普车特意开进了一条林间小道,结果尸群再次出现了。
怎么会这样?苏默低头看地图,百思不得其解。
额头上的冷汗滴落,打在地图上,苏默才惊觉,他们已经把所有能走的路都走过了,却怎么也走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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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神曲计划()
尸群封城!苏默拿着地图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已经不是尸群了,这是尸潮,而且是中型尸潮!
只不过苏默他们跑得快,尸潮的恐怖还没有显现而已。
可是,苏默曾在这座城市呆过整整三十天,三十天内,别说中型尸潮,连像样的小型尸潮都没有。
而眼下才第二天,就遇上中型尸潮了!
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自己这只小蝴蝶翅膀扇一扇,就引发了可怕的尸潮?
哪有这种可能?苏默到现在以来,也就救了一个唐诗雅而已,怎么会影响那么大?
还有另一个可能,是唐诗雅吸引了丧尸。
不过这个可能,很快就被苏默否定了。
丧尸的胃口一向很好,从不挑食,也不对某种特定的食物表示偏爱,只要是血肉,它们都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直到撑破肠胃,撑破肚皮。
它们是活死人,没有厌恶,也谈不上爱好。
那怎么会这样?苏默苦苦思索,忽然想到了一个理论。
据说尸潮的形成原因很复杂,除了晚上比白天易发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特征。
谁也不知道丧尸们为什么要聚在一起,又是如何从尸群发展到尸潮的。
有人说,丧尸的哀嚎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能够呼朋引伴,但大多数人对持怀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丧尸的大脑虽然是丧尸的要害,但它不具备思考能力,它只是驱使丧尸吃人的一件器官。
说白了就是丧尸没智商,怎么可能会有语言交流?
丧尸哀嚎,引来同伴,最合理的解释是,它听到声音了。
实验证明,就算一只老鼠吱吱叫,丧尸也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然后吧唧吧唧的吃掉老鼠。
没人知道尸潮是如何发生的,有位学者便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即使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就算那一天重新再来一次,尸潮也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
直到尸潮真正发生前,没人知道它是否一定发生,所有关于尸潮的预测都是碰运气。
“看来我运气很糟啊。”苏默挠了挠头。
接着,他沮丧的发现,自己虽然解开了尸潮之谜,却并没什么卵用,尸群还在那里,过不去就是过不去。
“现在怎么办?”唐诗雅可怜巴巴的望着苏默。
苏默目光闪动:“先回市内,拿点东西。”
街道上静悄悄的,整座城市,似乎都失去了声音。
吉普车慢慢的开到一家五金店前,苏默开门下车,又轻轻的合上车门。
他悄无声息的走到透明的玻璃门前,将铁丝插入锁孔。
唐诗雅在一旁翻白眼:“这么小心干嘛?这是一扇玻璃门,直接打破不就得了。”
苏默摆了摆手指,示意唐诗雅不要说话。
咔哒,一声轻响,锁簧弹开,苏默的动作很慢,一寸一寸的拉开玻璃门。
但这玻璃门的金属门轴,似乎生锈了,即使苏默如此小心,玻璃门依旧发出了刺耳的嘎嘎噪音。
苏默拉门的手立即顿住,但噪音已经传开。
这条街道醒了过来,丧尸们从阴暗的角落里钻出来,残破的声带发出嘶哑回应。
“马上走!”苏默将唐诗雅推向吉普车,自己却一个箭步,冲进五金店。
一个店员打扮的丧尸扑向苏默,苏默身子微微一偏,闪过丧尸的撕咬,同时双手探出,从后方按住丧尸的脑袋,往玻璃柜台用力一砸。
柜台用的是加强的钢化玻璃,但是在苏默的大力下,玻璃被砸碎了,丧尸的脑袋也开了花。
“快上车!”唐诗雅叫道,靠近驾驶座的车窗是破的,已经有两三只丧尸扑到近前,争先恐后的往破洞里挤。
好在丧尸不懂得配合,你挤我我挤你,结果没人挤进来。唐诗雅趁机抄起一块木板,又把破洞堵住了。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破损的车窗上,裂纹正在蔓延,恐怕再耽误几秒,连一窗之隔都没有了,而唐诗雅手里的木板只有A4纸大小,根本堵不住。
苏默用衣服扫开柜台上的玻璃,抄起两把撬棍,匆匆上车。
他刚坐稳,唐诗雅那边的车窗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声。
“拿开木板!”苏默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拿开木板,丧尸就有可能钻进来了。木板是唐诗雅的最后防御,但她还是拿开了,没有一点迟疑。
一只秃头丧尸成功将脑袋挤进破洞,发出兴奋的嚎叫。
丧尸近在咫尺,令人作呕的浓烈尸臭充满车厢,唐诗雅就像被吓蒙的小兔子,一动不动。
就在秃头丧尸即将啃到鲜美的人肉时,一根撬棍由下至上,捅穿了它的口腔。
苏默再一用力,撬棍的尖端从丧尸脑后冒出,彻底破坏了它的大脑。
“走吧。”苏默收回染血的撬棍道。
吉普车很快就离开了街区,街道两旁的丧尸,冲着呼啸而过的吉普车徒劳的嚎叫,却只能望尘莫及。
苏默把一根撬棍塞给唐诗雅,说道:“拿上,待会可能要用。”
唐诗雅看着手里简陋的武器,有些无语:“你跑到五金店,就是为了这个?”
“不要小瞧了撬棍。”苏默两指一拨,撬棍就在他的指间转动起来。
只听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它既能刺穿丧尸的大脑,又能撬开铁锁,而且又短又轻,便于携带。”
“你想要武器,可以去警察局里找啊。再不行到工地也行啊,随便抽根钢筋,都比撬棍好用。”唐诗雅嘟着小嘴道。
在她看来,撬棍作为武器,实在太短了,唐诗雅只想和丧尸离的远远的,最好看不到丧尸,按个按钮,就能将讨厌的丧尸通通炸没。
“工地是人口密集区,丧尸也多。而且,工地上的丧尸是戴着安全帽的,想破坏它们的大脑,要费一番手脚。”苏默说道,“至于警察局……”
“警察局怎么了?”唐诗雅眨巴着大眼问道。
“警察局里不一定只有警察。他们手里有枪,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威胁。”苏默说道。
实际上,灾变爆发那天,警察局正好收押了一批打架斗殴的流氓。
在和平安定的时期,就算借他们一万个胆,他们不敢袭警。
可是灾变爆发,世界乱套,所有秩序崩溃,这帮凶徒就嚣张起来,夺枪杀警,再干掉丧尸,将警察局变成了一个贼窝。后来更是穿上警服,到处招摇撞骗。
被他们直接或间接害死的人,可能比丧尸害死的还多。
直到一年多后,军队进驻城区,才将这一窝祸害剿灭。
吉普车继续行驶,苏默看了一下时间,离日落还有四小时。
“开快点,争取今晚离开市中心。”苏默说道。
唐诗雅犯了迷糊,眨着大眼问道:“离开市中心?路不是被尸群堵住了吗?怎么离开?”
苏默胸有成竹的道:“没事,只要能拿到酒吧的音响。”
唐诗雅道:“你要音响干嘛?”
“作诱饵。”
“那你为什么要去酒吧?”唐诗雅一指路边,“那里有一座电脑城,里面也有音响吧?”
苏默解释道:“因为电脑城人很多,而在白天,酒吧几乎没有人。”
“哦,人多所以丧尸多。”唐诗雅懵懵懂懂的点头,看着苏默,她有种面对大学教授的感觉,苏默懂得太多了。
酒吧到了,正如苏默所想,虽墙上糊了一滩血,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苏默很顺利的就搬走了两台漫步者音响,还顺了几瓶好酒。
唐诗雅咂舌:“啧啧啧,真是太奢侈了,到这个时候,你还酒不离手。”
苏默没有去辩解,只是说:“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制成**************。”
“那个……莫什么托夫鸡尾酒,是什么东东?”唐诗雅也觉得自己问的太多了,但就是架不住该死的好奇心。
苏默更正道:“是**************,一种土制燃烧弹。”
唐诗雅正想赞一句:“哇,你懂得真多。”
却见苏默下车了,将笨重的漫步者音响往路中间一放,一个还不够,苏默又搬下来一个。
插上电源与数据线,各种噪音级的洗脑神曲,便争相斗艳,欢快的响了起来: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怎么爱你都不嫌多……”
“就是这个feel,倍儿爽,倍儿爽
爽爽爽爽……”
“偶爸江南死歹……”
唐诗雅看着苏默一脸严肃做这件逗逼事,有种哭笑不得感觉。
摁下音响的开关后,苏默调头就跑,活像怕被春雷炸到的小孩。
在他背后,是响彻云霄的神曲响,还有一大票丧尸,踩着发癫一般的鼓点,正摇摇晃晃的赶来。
方圆两三公里内,所有的丧尸都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向神曲的播放地点集结。
苏默三步并作两步,蹿上副驾驶,大声催道:“开车!”
神曲的噪音太大了,苏默必须吼着,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去哪里?”唐诗雅同样吼着反问。
苏默吼回去:“去水清路!”
“你说什么?水清路?水清路不是被堵了吗?”
苏默指着噪音震天的音响,大声喊:“诱饵!水清路的尸群,会被引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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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祸()
拥堵的水清路清空了,之前黑压压的尸群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小猫三两只,它们都去参加“神曲派对”了。
吉普车轻轻松松的避开那几只掉队的丧尸,顺利离开了市中心。
出了繁华地段后,道路两旁的建筑高度陡然缩水,再也不是望不到头的摩天大厦。
抬起头就能看到完整的天空,而不是某栋建筑的顶层标牌:XXXX公司。
此时夕阳西下,风景别致,苏默却坐在后座,像个账房先生似的,拿起饼干等零食,借着夕阳余晖,在小本子上一一标记。
唐诗雅瞥了一眼车内后视镜,突然触景生情,她感觉她就像一个小丈夫,自己开车,带着老婆孩子自驾游。
这是什么感觉?太荒唐了!唐诗雅拍了拍发热的小脸蛋,想将自己拍醒。
后座上,苏默眼角的余光捕捉到了什么,突然将手中的笔纸一丢。
唐诗雅心中一惊,被他发现了吗?
“快加速,开到最大马力!”苏默道。
唐诗雅问:“怎、怎么了?”
苏默道:“有一辆警车跟着我们。”
“警车?那是好事啊!”唐诗雅喜上眉梢,“人民警察来救我们了。”
苏默沉声道:“警车里的未必是警察,他们早就死光了。”
“你怎么知道?”唐诗雅刚问出这个问题,后边的警车里,就探出一个脑袋:“停下来,接受检查!”
苏默冷笑:“别听他们废话,继续开!”
唐诗雅哦了一声,既然苏默说警察是假的,那就一定是假的。
毕竟这一路来,苏默说的每一话,全都应验了。
见吉普车的速度不减反增,警车里一个破锣嗓子骂道:“格老子滴,敬酒不吃吃罚酒,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唐诗雅听到这嗓音,娇躯一颤:“是那个加油站的纹身男!”
紧接着,一把黑色的警用左轮手枪伸出窗外,嘭的一枪,没中。
唐诗雅脸都吓白了,苏默却一副谈笑风生的模样,点评道:“不怕,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我们在射程之外。”
“那流弹呢?我们的车体积这么大,会不会被流弹打中?要是被击中油箱,会不会爆炸?”一想到在这,唐诗雅就坐立不安,越想越慌,蹦出一串问题来。
苏默指了指道路两边的沙地,淡然道:“下公路,我们这是越野车,跑沙地的话,警车追不上,只要甩掉他们,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了。”
唐诗雅闻言,果断调转车头,冲入沙地,警车也跟衔尾追至。
然而到沙地上一跑,起伏不定的土地,颠的警车上下左右的摇,不但没追上去,反而越拉越远。
“他奶奶个熊!把老子的冲锋枪拿出来!”
一只79式冲锋枪伸出窗口,纹身男一手缠了绷带,另一手端着冲锋枪,看都不堪,枪口刚抬起来,就扣下扳机。
砰砰砰!一梭子子弹打出去,左前方的一颗大树被打的木屑乱飞,从中间折断。
79冲锋枪是一条功勋卓越的老枪,最初,它是为丛林战而生的。
它的精度高,又可靠,只不过人机功效实在不能说好。
比如这条冲锋枪的射速快,弹容却少,突突几下,子弹就光了。
再比如开膛待机,有利于冷却子弹,却容易混入杂物。
这就有点像神船电脑,配置高的吓人,亲身去体验,却十分坑爹。
后来军队嫌弃,就把79冲锋枪转给警用,反正警察一般开两枪就完事了,用不着高强度的枪战。
尽管79不令人如意的地方再多,但是枪就是枪,它作为冲锋枪家族的一员,打出去的子弹,照样威力十足。
“怎么办?”唐诗雅问,那颗被打断的树,示威似的横在车前,她有点不敢继续开车了。
苏默叹了口气:“停车吧。”
“真的要停?”一想到要面对纹身男,唐诗雅就紧张起来,她宁愿去面对丧尸!
“当然要停!我们的车挡不了子弹。”苏默道,“不过等会,我说跑,你就马上跑,不许回头!”
“啊?”唐诗雅好像明白了什么,芳心一下子揪紧了,“那、那你怎么办?”
苏默冷冷的斜了她一眼,生硬的说:“我如何,与你无关!”
这句话,就像一簇箭雨,将唐诗雅的心戳的千疮百孔。
“你、你……”唐诗雅的泪花一下就涌上来了,这两天同安共苦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脑海里闪过。
难道他一点都不在乎?
算了,他不在乎,那我也不在乎。唐诗雅抹去眼泪,倔强的说道:“好,我走。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苏默皱眉:“你没资格和我谈条件。”
唐诗雅却自顾自的道:“我会到泰京去,如果你这次活下来了,一定要去泰京找我!”
“那得看心情。”苏默说完,不等吉普停稳,便打开车门,一跃而出。
苏默眯眼看向警车,思绪却神游物外。泰京啊……那份改变历史的突变药剂,就是在泰京基地发明的。
纹身男看到苏默出来了,兴奋的大叫:“表哥,就是这小子,弄断了俺的胳膊!对了,还有个女的呢?滚出来!”
“我在这!”唐诗雅走下车,到苏默身后站定。
夕阳给这两人镀上一层金辉,竟显得意外般配。
纹身男酸酸的道:“真他么的一对狗男女!”
一个身高两米,体型接近方块的板寸头走出警车。
车门对他来说太过狭窄,但板寸头蛮横的一撞,就挤了出来。
“伤我表弟的,就是你小子?”板寸头大摇大摆的走来,直到贴到苏默近前才停下。
他抱臂而立,就像一座铁塔,连阳光都被挡住了,只给苏默留下阴影。
“是我。”苏默道,他斗的过丧尸,却被同类抓住了,应该沮丧才对。
但苏默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一双眼睛,既不怒睁,也不躲闪,就那样与板寸头对视。
“你小子挺有种嘛!”板寸头咧嘴笑了,伸手捏了捏苏默的皮外套,“穿这么多,不热吗?”
后边的纹身男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他这位表哥,喜好有些特殊,不喜欢女人。
“你想知道?”苏默问。
板寸头摇了摇头:“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你很热,我帮你脱衣服吧?”
苏默手腕一抖,袖中撬棍便滑入手心。
“不劳费心。”苏默回答,与此同时,撬棍刺出!
板寸头低头,看了看插在心口上的撬棍,张了张口,却什么也来不及说,就断气了。
苏默抬起一只手,搭在板寸头的肩膀上,将板寸头的尸体按住不倒。
这样,在旁人看来,他们俩还在亲密的交谈。
然后他回头对唐诗雅作了一个口型:“跑。”
纹身男看着不对劲,叫道:“喂,怎么回事,那小娘皮跑什么?不许跑!”
苏默说道:“大哥叫她去拿点东西。”
纹身男闻言一愣,大哥?我的表哥,怎么成他的大哥啦?
难道那小子被我大哥收服啦?那我的手怎么办?白断了吗?纹身男越想越憋屈。
直到唐诗雅把吉普车开走,他才反应过来。
“诶!那娘们怎么把车开走啦?”纹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