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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纪元-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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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那是不可能的,离开盾阵的庇护,只会死的更快。

    但有时候,劣势也能转化为优势。

    乌压压的丧尸,不仅刺激的众人的眼球,还带来了无尽的绝望。

    有些猎人精神萎靡,动作也越发的无力,他们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就等丧尸一口咬来,结束痛苦的生命。

    而苏默依旧生龙活虎,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他挥舞着开山刀,砍翻数头丧尸,直到砍的卷刃。

    苏默抹去脸上的污血,转身面对众人,道:“我想我们要死了,你们还有什么遗愿吗?”

    在他说话的时候,仓鼠萌萌从口袋里钻了出来,屁颠屁颠的跑了。

    连老鼠都觉得,这场仗没希望。

    “有,我还没娶媳妇呢!”一个猎人道,这个猎人格外年轻,他的嘴唇上,还长着一圈绒毛。

    “哈哈哈哈!乳臭未干的小子,就惦记着娶媳妇!”众人哄笑,绝望的气氛,被冲淡了一些。

    等小声散去后,柯北河磕磕巴巴的开口了,说:“苏默,我知道你是有本事的人。如果我们之中,有谁最后活了下来,那一定是你。”

    “能不能……”柯北河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信封。

    苏默猜透了他的心意:“你想让我帮你,带一封遗书?”

    “是的,给柯茜茜的遗书。”柯北河点点头,“我还有个请求,希望你在我死后,能够照顾她,她一个小女孩,想要在末世生存下去,实在太难了……”

    “不行。”苏默摇了摇头。

    “你……”尽管早就知道苏默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柯北河还是无法相信,苏默竟能如此冷酷无情。

    苏默没有搭理他,扫视众人:“不只是柯北河,你们所有人的请求,无论是合情合理的,还是无理取闹的……”

    苏默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一字一顿的道:“我都不会答应!”

    “怎么能这样?”

    “太过分了!”

    “心比蝎子还毒!”

    苏默冷笑:“骂吧,尽管骂吧,弱者,本来就没有生存的权利。看在曾经共同作战的份上,在你们变成丧尸之后,我会将你们的脑袋一一砍下来……”

    不知是谁,第一个叫了出来:“狗娘养的,我一定要活下来,而且比你活的还长,你他么得休想砍我脑袋!”

    “说得好,咱们一定要活着回去,不能让别人嘲笑。丧尸挡了咱们的路,咱们就灭了它。”

    “弟兄们,给我杀!”

    “杀丧尸!杀丧尸!”

    “杀杀杀!”

    众人叫着骂着,向丧尸发起反扑。

    苏默笑了,这群脑袋单纯的家伙,稍微激将一下,就跟打了鸡血似的。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头脑单纯,也是成为铁血战士的潜质之一,只有头脑单纯的人,才不会有太多顾虑,只管勇往直前。

    巴莎苗寨的村民,本身就极其彪悍,此时他们的血性,被苏默彻底激发,顿时爆发出令人侧目的战斗力。

    一边是丧尸,一边是村民,两边都是悍不畏死的存在,然而村民一个都没倒下,丧尸的数目,却在不断的减少。

    巴萨苗寨的村民,把除了牙齿咬之外的一切攻击手段,统统用上了,他们的战斗方式,足以让丧尸胆寒,如果它们的。心脏还能跳的话。

    “没错,就该这样。”苏默的血液,也奔腾起来,他身上的子弹早用完了,刀也卷了刃。

    但是没关系,苏默撩开衣角,露出一排匕首。

    一头丧尸逼近,苏默抽出其中的两把,捅进丧尸的眼窝,双臂用力,向外一拉,刀锋分开筋骨,将丧尸的脑壳生生撕裂。

    苏默交叉匕首,抹去上面的血浆,就这么一会儿,他已经看到十几头丧尸倒下,都是那些打了鸡血的村民干的,他们变得比丧尸还癫狂。

    “不够,这样还不够。”苏默道,在子弹用完后,只靠冷兵器,杀伤效率太低了。

    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理论上,如果有足够的时间,苏默一个人,就可以将眼下的丧尸,全部杀死。

    拼杀,本来就是一个争分夺秒的过程,必须赶在被丧尸杀死之前,杀死丧尸。

    苏默目光一闪,既然效率无法提高,那就只有想办法延长这场战斗的时间!

    ;

第二十六章 活人的胜利() 
果基格隆是猎人的首领,论号召力的话,他比苏默这个外来人,无疑要强的多。

    苏默用匕首开路,找到了他,说道“你这样做”

    “什么?”周围都是丧尸的吼叫,果基格隆听的不太清楚。

    但他知道,苏默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要他去做。

    果基格隆翻了翻白眼,咧开大嘴道“凭什么听你的?我要活的比你长!”

    这个憨货,苏默哭笑不得。

    既然言语上讲不通,那就只好用拳头说话。

    其实苏默也挺喜欢用拳头说话的,这种方式虽然野蛮粗暴,但效率特高。

    他曲臂,肌肉绷紧,一拳打在果基格隆的小腹上。

    果基格隆捂着肚子,缓缓地蹲下去了,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卷缩的虾米。

    “现在,你知道该干什么了吗?”苏默问,脸上挂着春风般和煦的微笑。

    果基格隆打了个寒战,二话不说,对众人吼道“弟兄们,把丧尸的尸体堆起来,垫在地上”

    这场毫无希望的战斗,还在持续着。

    很多人都到了极限,但丧尸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

    西南方向的那面巨盾,第一个被尸群挤歪,接着是第二面、第三面

    好在众人的脚下,踩着丧尸堆成的平台。

    由于时间仓促,这座平台堆成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梯形。

    但平台有三米多高,笨拙的丧尸,想要爬上来,很要花费一番功夫。

    丧尸想要吃人,就得爬平台,它们爬平台,就得花费更多的时间。

    而人类有了这些多出的时间,就能杀死更多的丧尸。

    苏默居高临下,用一只削尖的木矛,捅穿了丧尸的头颅。

    然后他收回木矛,丧尸的尸体滚落下去,就像一个保龄球,把下边的丧尸砸倒一片。

    被砸倒的丧尸没有爬起来的机会,它们被后来的丧尸踩在脚下。

    数百双大脚踩着它们,直到它们陷入泥土之中。

    后来的丧尸继续攀爬平台,若它们侥幸成功,有机会露出脑袋,嗅探平台上人类的气味,苏默就会刺出一矛,将它们送回地狱。

    丧尸的尸体沿着斜坡滚落,像保龄球一样,砸倒下面的丧尸

    如此循环往复,苏默也不知道杀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折断了八根木矛,腰间的匕首,也只剩下最后一把,其他的,都在这场惨烈的混战中遗失了。

    有时候,苏默刺穿一只丧尸的脑袋,还没来得及拔出来,就得去对付下一只。

    平台上,尸臭弥漫,活人汗臭,与死人的尸臭混在一起,变得更加恶心。

    这个时候,从北边刮来一阵风,吹散了臭烘烘的空气。

    苏默精神一振,望着忽然开阔起来的视野,恍然道“没了,没有丧尸了”

    “丧尸没了?”果基格隆已经杀麻木了,不确信的问道,“我们把丧尸杀光了?”

    “是的。”苏默用力点头,“我们,杀光了它们!”

    没有欢呼,没有掌声,更没有什么激动的泪水。

    很多人不顾脚下就是尸体,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们,实在是太累了,再也挤不出一丁点力气,去做其他事。

    苏默强忍疲倦,慢慢的走下了平台,将自己的武器,一一回收。

    过了一阵子,柯北河缓过劲儿来,见苏默一个人战场上晃悠,露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我真佩服你,还有精力打扫战场”

    “还有一样东西,我必须找到。”苏默道。

    在墨镜之下,苏默的银瞳猛地亮起来,像两盏小灯。

    苏默移开一头丧尸的尸体,扒开被压实的杂草,地面上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

    “你在找什么?”柯北河好奇的问。

    苏默将手伸进洞里。

    掏了一阵子,苏默把手从洞里拔出来,道“就是这个。”

    苏默摊开手,仓鼠萌萌就缩在他的掌心里。苏默两指捏了捏,这货就讨好的吱两声。

    休息到了黄昏,还有很多用脱力的人,躺在地上,懒得动。

    不过咕咕叫的肚子,催促他们起来吃饭。

    在尸群旁吃饭,是个技术活。

    丧尸很恶心,让人倒胃口,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你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因为那些叮过尸体的苍蝇就围着你,飞来飞去。

    你必须保护好你的食物,免受苍蝇的玷污。

    吃过饭后,苏默更不想动,血液集中在胃部,倦意像潮水一样涌来。

    如果苏默这时候开车,准会一头撞上大树。

    苏默的意识模糊了,恍惚间,他听到小动物微弱的叫声。

    那是仓鼠萌萌的叫声,它的身上套着一件蓝色的小衣服,用的是牛仔裤上裁下来的布片。

    此时,仓鼠正挥舞着四条小短腿,拼命的往外跑,但一步也没有前进。

    它被尼龙线拉住了,尼龙线一端连着小衣服,另一端绕在苏默的指头上。

    仓鼠拼命的跑,扯动了苏默的手指。

    苏默惊觉,把仓鼠塞进口袋,向远方的望了一眼,冷汗顿时冒了出来,大声咆哮“尸群来袭!”

    “丧尸又来了?”果基格隆睁开朦胧的睡眼,但没有看见丧尸的影子。

    “什么,原来是骗人”他翻了翻身子,准备继续睡。

    “开起来。”苏默踢了他一脚,“丧尸在一千米外,你看不到,不代表没有。”

    “一千米啊,那还远着呢。”果基格隆懒散的坐起来,“我们有车,一下就能把它们甩掉”

    说到这,果基格隆忽然惊恐起来。

    是的,他们有车,但车只有一辆,而他们有六十多个人!

    其实用走的,正常人也能比丧尸快,但他们能一直走下去吗?

    他们这次出来,并没带多少口粮,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等他们耗光粮食,又累又饿,就会被后面的丧尸追上。

    “现在就出发,还来得及吗?”果基格隆问。

    “来不及,我们去一趟村子,需要四十分钟,再算上回来的时间,需要八十分钟。丧尸的速度再慢,八十分钟,一千米的路程,用爬的也能爬完。”

    苏默说完,果基格隆面色如土。

    挣扎了许久,果基格隆颤声道“我去引开丧尸,苏默,你能不能给我爹带句话?”

    “我说过,不能。”苏默沉吟道,“我刚想到了一个法子,你或许用不着死。”

    “什么法子?”果基格隆连忙竖耳聆听。

    “我会先带走十个人,你带剩下的人马上启程。不需要跑的多快,只需要比丧尸快一点就好。我把那十个人送回村子就回来,再接走十个人,剩下的人继续跑”

    果基格隆一听,就知道这方法可行,连连点头“好,我跟大伙说一声”

    所有人都被叫了起来,在商量的时候,有个愣头愣脑的猎人叫道“格隆大哥,咱们凭什么听那个外人的?他之前,还笑我们,没有生存的权利咧,这不拐着弯骂人吗?”

    “你傻不傻?”果基格隆道,“那叫鸡什么法来着”

    苏默咳了两声,小声提醒道“是激将法。”

    “对头,就是鸡架法!”果基格隆指指点点的道,“不用鸡架法,你们哪来的斗志?你们能像打架的斗鸡一样,最后把所有丧尸都弄死么?不要辜负了苏大哥的一片苦心”

    苏默捂脸,把激将法听成鸡架法,还解释了一遍,你已经辜负了我的苦心。

    经过果基格隆的循循善诱之后,众人都不再有抵触情绪,该上车的上车,该留下的留下。

    人心齐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苏默开着装甲车,十二次穿过尸群,成功的将所有人运回巴莎苗寨。

    若不是外边还有少数丧尸围着,而噪音和火光,又会引来更多的丧尸,那些喜极而泣的村民,非开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不可。

    巨盾阵,这种看似漏风的防御工事,取得了实践上巨大的成功,让老村长开心不已,他索性不再干预苏默了,让他放手去做。

    于是休息了一天,在第三天,苏默带上更加齐全队伍装备和人手,依靠一环套一环的巨盾阵,消灭了更多的丧尸。

    又过了几天,当砖头被烧出来后,苏默带着众人在树上埋伏,一等丧尸靠近,就把砖头丢下去。

    被丢下去的,有零散的砖头雨,也有被布包裹的砖头大礼包。

    这些大礼包外边,还涂着鸡血鸭血,对烫死的丧尸,有着致命的吸引。

    当大礼包掉下去的时候,丧尸会主动往上凑,然后被大礼包砸个脑袋开花。

    就这样,苏默变着法虐丧尸,从坑杀、砖砸、地刺什么都有,各种战术交叉使用。

    灾变后第五十七天,霜降,天气渐冷。

    人们走出屋子,惊讶的发现,寨子格外的安静,笼罩在一片安静祥和的晨雾里。

    丧尸都消失了,那些听惯了丧尸哀嚎的人们,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

    不过,失去了那些哀嚎,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想念的。

    沉静很快就被打破,消息传开,家家户户都热闹起来。

    “丧尸没了,它们真的都死了?”

    “太好了,被尸群围困的这几十天,我都不敢大声说话。”

    “我比你更惨,我半夜都不敢点灯。”

第二十七章 丰收() 
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地方。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连接各大城市的枢纽。

    根据和平时期的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

    当灾变爆发,死人复苏时,有车的人,当然会开车逃跑。

    他们会选择往哪跑?跑回家的人少之又少。

    即使有人跑回家,也会马上启程,开车上高速。

    大量的人跑向高速,于是高速就堵车了。

    接着,丧尸来了,把困在车里,动弹不得的乘客,吃个干净,只留下啃不动的车子。

    然后,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丧尸会选择躲在车里,就在车上安家落户。

    高速上有车,这是肯定的,但该不该去呢?

    苏默还在犹豫,上次在南山市的时候,他和柯北河就惊动了高速路口的丧尸。现在想想,那真是一场噩梦。

    另外,据他所知,几乎所有敢打高速注意的人,都死的很惨。

    只要接近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就会惊动丧尸,只要惊动丧尸,丧尸就会开始嚎叫,惊动下一只丧尸,下一只丧尸又开始鬼嚎,惊动第三只、第四、五、六只直到引来恐怖的丧尸军团。

    想要活命,就得赶在丧尸大军到来之前,把车开走!

    你没有时间打破车窗,然后站在安全距离之外,等着丧尸慢吞吞的爬出来,你得用非正规的方式开车门,也就是撬车。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即使有合适的工具,也很难办到这一点,除非你正好有钥匙。

    而对业内人士来说,也绝非易事。

    撬开车门,仅仅是第一关,注意,里面还有丧尸呢!

    撬开车门后,门往往不是你打开的,而是被里面的丧尸推开的,这种时候,极易受伤。

    苏默就认识一个人,他麻利的撬开车门,将冒头的丧尸打死,迫不及待的钻进去,装备开车,结果一只藏在座位底下的丧尸爬出来,咬掉了他的脚。

    有的时候更倒霉,你完成了上面几步,却不幸的发现,车子放太久,打不着火,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等等,装甲车的话,载重有五吨左右吧?苏默目光闪烁,一辆卡车,总量在五到二十吨之间,而除了宝马7系和奔驰之外,其他普通的小轿车,一般不会超过两吨。

    如果用拿的话,以装甲车的麻利,完全可以拉动。

    唯一的麻烦,就是下坡的时候,后面的车可能滑动,撞上前面的装甲车。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再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上坡或平地的时候,装甲车在前面拉,下坡的时候,另一辆车在后面拉,防止中间的车滑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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