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世界]小偷日记-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他们的习惯是可笑的。我若对他们进行仔细观察并对他们的智慧发表评论,我会感到不安。有一次我因偷窃出庭受审,我对庭长雷伊说:    
  “请允许我说明在法庭上禁止说的事情,而首先请允许我向您提问,行吗?”    
  “嗯?绝对不行。法典……”    
  他已经预感到有一种危险,弄得不好会招致一篇洋溢人情味的报告。他的完整性很可能受到伤害。我哈哈大笑,因为我看到这位法官在回避:缩进他的法袍里。人们可以嘲笑法官,但不可以嘲笑警察,因为警察有粗壮的胳膊可以死死抱住罪犯,有发达的大腿可以跨坐在大马力摩托车上作威作福。我尊敬警察。他们可以杀人。不是远距离,也不是通过第三者,而是亲手杀人。即使他是奉命杀人,也丝毫不能低估他个人特殊意志不可推卸的作用,其中包括他必须当机立断作出决定,承担杀人的责任。有人指使警察杀人。我喜欢这些笑里藏刀、专用于完成高难行动的机器:杀人犯。在冲锋队里,扎瓦受过这样的训练。为了使他成为一名优秀的保镖——他后来成了一位德国将军的警卫——他自己说有人教他徒手擒拿格斗,包括快速使用匕首、某些柔道招数和套路绝招等。警察是从类似学校毕业的,就像狄更斯小说中年轻的主人公们都经过扒窃学校的训练一样。由于我经常出入便衣风化警察或交通道路警察的营地,我对警察的愚蠢有所了解:我竟畅通无阻。他们中大多数人丑陋得很,好斤斤计较,但对我也无大碍。这些学员不是真正的警察,还不算是,但拙劣的企图却卑鄙到家了。这些可笑而虚弱的存在很可能是许多灾星下凡,正处于千变万化之中,最终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修成正果。尽管如此,我偏爱警察并不在乎他们的英雄行为,如拼死追踪罪犯、自我牺牲、关爱平民百姓而深得人心等,而是可以出入他们的办公室,随便翻阅卡片和档案。墙上到处挂着通缉令、在逃杀人犯的照片和相貌特征、罪犯档案、查封对象等,造成了一种沉闷难忍、卑鄙无耻的气氛。我倒喜欢探听个究竟,那些彪形大汉们到底如何呼吸这种使他们腐化堕落的空气,那种氛围又是怎样恶毒地腐蚀着他们的思想。我爱慕的就是这类警察——请注意我还是追求那些风度翩翩的代表。他们有一副灵活强壮的身体,经常进行擒拿格斗。他们的手粗大厚实,往往因轻举妄动、大打出手可以把一些充满蛛丝马迹的案子搅得乱七八糟。这些案件所涉及的罪行,并不是我孜孜以求的光彩夺目之举,而是偷偷摸摸的阴暗丑行。大家提到这类案件无不使用肮脏透顶的字眼,作案的主人公当然也是暗淡无光之辈。这些罪行引发了许多道德误差,造成许多梦幻景象:双胞兄弟一个是杀人犯,当他被推上断头台时,另一个则昏死过去了;许多初生婴儿被热面包噎死;精心设置一个阴森恐怖的场面以转移对杀人犯的调查视线;重罪犯潜逃时惊慌失措,竟然半路转身往回走,结果在作案现场被捉拿归案;一场大雪宽大为怀,纷纷扬扬掩护一个小偷溜走;大风搅乱了追踪线索;了不起的重大发现,一个人有砍头的危险;查明顽固地与您作对的缘由;发挥您的聪明才智战而胜之;这里包藏的秘密同监狱不相上下,但这里的秘密是从心胸里掏出来的,慢慢地流露出来的,片言只语积累而成的,是通过威胁恐吓获得的。我羡慕贝尔纳蒂尼警察。他可以从罪犯档案中抽出一宗杀人罪或盗窃罪卷宗,塞得鼓鼓的,填得饱饱的,并带回家去。我不好说他把研究这些档案当作侦探小说来消遣。不是消遣,而是相反。要估计到意料不到的情况,做最坏的打算;听取大富翁做最不光彩的忏悔。千万笑不得,稍不小心就会触动激发奇妙自尊最敏感的神经。为大堆可怜的招供提供明确而令人满意的证据,聪明才智似乎有极其广阔的发挥余地。也许还是他的研究把我引向这一次次不可思议的心灵冒险。马赛警察局还有什么没有登记在案的?不过,我绝不敢要求贝尔纳陪我旧地重游,也绝不敢请他允许我拜读他的报告。    
  我知道他与歌剧院一带的某些恶棍有来往,也经常出入圣萨恩街酒吧,同那里的流氓打交道。他对我并不很信任,从来不给我介绍认识他们中的任何人。同时,我也从不打算知道,爱一个警察是福还是祸。    
  在一个朋友的房间里,看着他那漂亮的床和全套舒适的家具陈设,我心里想:    
  “躺在上面我肯定做不了爱。”    
  这样一个地方使我失去热情。为了选好地方,我或许不得不利用某些品质,不得不有拒爱情于千里之外的关爱,以至于我把红尘看破。爱一个人,不仅仅是让人用我以夜晚来形容的细节把我搅得神魂颠倒,因为这些细节能在我身上建立一片黑暗。黑暗中我兴奋得浑身颤抖(头发、眼睛、微笑、指头、大腿、茸毛等等),而且还要促使这些细节用千丝万缕的温柔尽可能把一切都变成阴影,不断使阴影向阴影外延伸,让它加厚,扩大其领域,大举进行黑色移民。令我神魂颠倒的不仅仅是肉体及其饰物,也不仅仅是爱的游戏,还有各种色情质量的延伸。这些东西只能是亲身历险的结晶,历险者身上带有这样的迹象,带有历险的种种细节。根据这些迹象和细节,我相信可以发现那些历险的根苗。这样,从每片阴影笼罩的地区,在每个小伙子身上,我就冲洗出最令人不安的图像。于是我更加神魂颠倒,每片阴影遂扩展成一片苍茫的夜深渊,我的情人就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不言而喻,情人身上黑夜的细节愈多,就愈能吸引我,而我从他们身上吸取他们所能提供的东西。于是我投入大胆的冒险,把这些细节不断延伸,所谓大胆的冒险是他们爱情威力的证明。我的每个情人都激发起一部黑色小说的灵感。因此这是一次艳情典礼的设计,一次交尾期的安排。交尾期有时很长,在黑夜进行种种冒险。我身不由己,任凭一些冷面英雄拖着走。    
  贝尔纳蒂尼就具有丰富的类似细节,细节开花,花枝招展,本该使他在警察队伍中一鸣惊人,因为警察本身就赋予这些细节某种意义,并可为这些细节一一作证。几个星期后,我离开了马赛,众多的受害者威胁我,恨得咬牙切齿。我处在危险之中。    
  “假如有人命令你逮捕我,你会执行吗?”我问贝尔纳。    
  他感到有些为难,但这种为难持续不到6秒钟。他皱起一道眉毛,回答道:    
  “那我就不必亲自动手了。我会交给我的一个同事去办。”    
  这数不清的卑鄙勾当与其说激起了我的反抗,倒不如说加深了我对他的爱。不过,我最终还是离开了他,来到了巴黎。我心情平静多了。与一个警察的萍水艳遇,我献给他的爱,我从他那里得到的爱,两个背道而驰的命运却达到爱的同归,这一切使我得到了净化。起码在一段时间里,我得到了休憩,摆脱了欲望留下的一切残渣,我洗去了污垢,净洁了灵魂,浑身更加轻松自如,跃跃欲试。事过十五六年后,我迷恋上一个警察的儿子,我非把他变成流氓不可。    
  (小伙子20岁。他叫皮埃尔·费弗尔。他写信要我给他买一辆摩托。下面我要说说他的角色。)    
  现在我得到阿尔芒的帮助,他把一半所得分给了我。他要求我多少应当自立门户,希望我有自己的房子。尽管他还可以保护我,但我的处境却越来越危险。也许是出于谨慎的缘故,他在另一条街的一家旅馆选好了我的房问。快到中午时,我到他那里,拟订晚上的行动计划。尔后出去吃中饭。他仍然干鸦片走私,史蒂利达诺参与了他的买卖。    
  倘若我对阿尔芒的爱无关紧要,我也许会好受一些,因为我怀疑他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对他的爱。他在时使我神魂颠倒;他不在时又使我坐立不安。我们每洗劫一个受害者后,通常一起到酒吧泡一个小时。然后怎么打发?对他的夜生活我一无所知。我竟然对码头上所有的流氓都嫉妒起来。有一天,我忍无可忍,罗贝尔竟然当着我的面同阿尔芒打情卖俏,说:    
  “我说你嘛,你以为我说不出你有几根花花肠子?”    
  “那你能道出什么名堂?”    
  “不管怎么说,我有权管你。”    
  “就你,小混蛋?”    
  罗贝尔哈哈大笑起来:    
  “一点不错。正因为我是一个小混蛋。我是你混蛋老婆,对不?”    
  他说这话毫不脸红,毫不心虚,还故意向我挤眉弄眼。我以为阿尔芒一定会痛打罗贝尔一顿,要不索性义正词严地谴责他一通,逼他闭上鸟嘴,可阿尔芒却扑哧一笑。看来,他既不蔑视这小子的嗲声嗲气,也不讨厌他的被动迎合。若换了我,我敢肯定,这两种态度都会使他暴跳如雷。就这样,我才得以发现他们之间的暧昧关系。我也许是值得阿尔芒器重的朋友,可我更希望他把我看作是他最亲密的情妇。    
  一天晚上,阿尔芒背靠门框在等我,神态就像土耳其旧时近卫军士兵。我晚到了一个小时,肯定要挨他的骂,甚至可能挨他的打,我感到害怕。当我登上(或者迈出)最后一阶楼梯,看他光着上身:他那宽大的蓝色长裤的裤脚被他踩在脚下,成了塑像的底座,不是阿尔芒胸像的底座,而是他双臂交抱的衬托。也许他的头部还占统治地位,但我并没有在意,我只看到他的双臂,那样结实,肌肉发达,好像棕色皮肉拧成的两股粗绳子,上面刺有精致的文身花纹,表现一座清真寺,包括尖塔、穹隆和一片被西蒙沙漠热风①吹歪了的棕榈叶。他头上缠着穆斯林本色羊毛缠头被巾,从脖子一直披到项背上,外籍军团或殖民军也披挂上阵,以防吹进沙子。由于胸肌完全被胳膊所掩盖,二头肌反而突出来了。只见两只胳膊交叉在胸前,构成了阿尔芒纹章浮雕图形,构成了他的武装标志。    
  ①西蒙风:非洲和阿拉伯等沙漠的干热风。——译注    
  在天体星系里,无数的太阳,层层的星云,银河系,经过上中天时,闪闪发光也好,没精打采也罢,绝不允许我,也从不劝慰我不要包容这个世界:在这个大千世界面前,我迷失了方向,但一个简单的阳刚威猛标志又使我放了心。各种不安的思想风平浪静了,种种烦恼也烟消云散了。我的温柔之乡——即使是大理石或黄金雕塑,尽管令人叹为观止,其价值也无法同肉体模特相比——建立在大片野燕麦滚滚波涛的力量之上。恐惧——因为我迟到了——虽然使我浑身战栗,但也许加快了我的兴奋,并让我发现其中深层的奥秘。离奇古怪的双臂交抱男爵冠纹章成了裸体武士的全副武装,但它们也带来了对非洲农村的回忆。胳膊上的文身花纹——尖塔和穹隆——令我迷茫,最终让我想起了史蒂利达诺抛弃我的情景,此时,我的眼底出现了海上卡迪克斯的景象。我走到阿尔芒面前,他却一动不动。    
  “我晚到了。”    
  我不敢看他的胳膊。他的胳膊那样强健,多么富有阿尔芒魅力,以致我恐怕搞错了,刚才我是在同他的眼睛说话或是同他的嘴巴打招呼。他的那双眼睛告诉我,眼前没有别的真实,惟有斗士半身胸像前抱臂构成的花体字才是千真万确的。他的双臂一旦放开,最逼真、最准确的阿尔芒真实便会顷刻瓦解。    
  啊,今天我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羞于欣赏那发达健美的肌肉,因为正是通过他的肌腱我才发现了阿尔芒。倘若骑士单枪匹马高举王旗飞奔而来,我们会为之感动,脱帽为之欢呼;但如果国王亲自高举王旗策马而来,我们则会被吓得目瞪口呆。符号佩戴在被它代表的事物身上,这就大大缩短了象征的距离,势必赋予并摧毁符号的含义和它所代表的事物。(一切都坏在粗绳胳膊交抱胸前!)    
  “为了及时赶到,我能做到的都做了,可我还是迟到了。这不是我的错。”    
  阿尔芒不理我,依然靠门而立,只是来回转动着身后的单开门扇。如同一座寺院的门。    
  (这一段叙述的目的是为了美化我过去的历险,也就是说要从中获得美,从中发现今天能引吭高歌的东西。这种美已找不到别的佐证了。)    
  他的胳膊仍然交叉在胸前。阿尔芒已落成一座冷漠的塑像。仍然是作为一件威严武器的象征,不经意地在长裤蓝布后竖立了起来,而他的胳膊却招致了夜幕的降临——昏暗的色彩、浓密的汗毛、勾魂的主体(一天晚上,他躺下睡了,我像一个瞎子用手辨认一个人的脸那样,用我的阳物在他交抱的双臂上到处触动,他也没敢生气。),特别是到蓝色花纹处天空露出了第一颗星星。在清真寺墙脚下,背靠着前倾的棕榈,一位军团战士经常在昏暗中等待我。也是一副满不在乎又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态。他仿佛是在守卫着无形的珍宝,而现在我脑海中出现了同样的图像,尽管我百般挑逗,他却在维护他的童贞。他比我年纪大些。每次在麦克耐公园碰头,他总是第一个在那里等候。他的眼神漂泊不定——或者有明确的视角?——他抽着烟。他纹丝不动(只勉强给我道了声晚安,连手都不握一下),我对他有求必应,尔后我整了整长裤离他而去。我真希望他能紧紧地拥抱我。他很漂亮,他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但我清楚记得他声称是红磨房舞女拉姑侣的儿子。    
  对阿尔芒胳膊的观察与联想,我认为是今晚对一切莫名其妙的不安情绪惟一的回答。在交抱的胳膊背后,阿尔芒消失了,被摧毁了,然而却更加有效地出现了,因为他本身就是纹章的制作者。    
  对事实本身,我实在记不很真切了,但阿尔芒打了我三四记耳光,我却终身难忘,如果向你们隐瞒真相,恐怕是一种失礼吧。即使我让他只等一秒钟他也不能容忍。也许他害怕我会突然消失。好几天了,我对他与罗贝尔的口角故作镇定,其实我痛苦不堪,爱恋、怨恨、愤怒在内心互相冲击,倒海翻江。这样的一种烦恼,若是在今天会迎刃而解,只要把我所爱的这两个人完美地结合起来:一个爱其力量,另一个爱其优美。如今我一向宽大为怀,当时我也有可能宽宏大度,不仅可以造就两个男人的幸福,更有可能造就了他们所代表的完美存在的幸福:力与美的结合。若要力与美在我体内融为一体,惟一的办法就是让我的好意在体外实现完美的结合——爱的结合。我多少有些经验积累。我没有同任何人打招呼,包括史蒂利达诺、阿尔芒、西尔维娅和罗贝尔,就独自搭火车回到了法国。    
  我穿越莫布热森林,对包容我的地区难舍难分起来,当我跨越最后一道国境线时,一股离愁突然涌上心头。阿尔芒的美意烟惜生辉,阿尔芒的柔情颠过来倒过去看有千种万种,包括他的残忍性。    
  除非发生严重的事态,闹到不可开交的境地,我的文学艺术对此无能为力,以致我需要一种新的语言才能摆脱一种新的痛苦,不然的话,这本书就成了真正的绝笔之作。我期待着老天降福于我的嘴角。神圣者,使之为痛苦服务之谓也。就是逼迫魔鬼立地成佛,就是得到对邪恶的承认。5年来,我写了一些书,我可以说是乐此不疲的,但事情已经结束。通过写作,我获得了我寻求的东西。对我而青,作为一种教育,指引我的并不是我的亲身经历,而是表达亲身经历的基调。不是趣闻逸事、细枝末节,而是艺术作品。不是我的人生本身,而是对我人生的诠释。这是提及、谈及、演绎我的人生所提供的东西,它必使我的传奇广为流传。我知道我要什么东西。我知道我要去何方。下面这些章节(我说过有大量章节已经散失),我将保留其杂乱的本来面目奉献给读者。    
  (所谓的传奇,并非指熟悉我的公众对我抱有的多少有点包装色彩的概念,而是意味着我未来的生活和我们大家阅读这段故事后得以形成的最大胆的观念之间产生认同。必须弄清楚,我的传奇是否是犯罪领域中最大胆的实践。)    
  在街头,我生怕警察认出我来,自然懂得如何泰然自若,匿影藏行。我最主要的注意力已经退避到最隐蔽最幽深的部位(在我体内深处,我形同鬼火警戒着、窥视着身边的动静),于是我再也无所畏惧了。我贸然以为,我的形体已经摆脱了原来固有的特征,空空如也,谁也无法认出我是谁,我的一切都化为乌有,我的形象、我的眼神、我的手指,包括那些恶癖,也都烟消云散了,居然使得在街道上与我擦肩而过的警察们,也把我看成是蜕变后非人非鬼的空壳。不过,我一经走进静悄悄的街道,那鬼火便熊熊燃烧起来,火势蔓延到我的四肢,直烧到我的脸面,还原了我本来的色彩。    
  我到处轻举妄动:登上偷盗来的汽车兜风,在我作案过的商店门前大摇大摆地走过,煞有介事地出示破绽百出的假身份证。我感到,一切都像肥皂泡一样即将破灭。我的轻举妄动后果不堪设想,我知道稍有闪失就会招致灭顶之灾①。但是,当我像希冀特赦一样期待大祸临头之际,我当然会耍尽世间惯用的伎俩。我要在最罕见的命运中独辟蹊径。我看不清将来命运会是怎样,但我希望它不是通往黄昏的优雅轻柔的曲线。但愿它具有见所未见的美,因为经过风险的加工、颠仆和磨损就显得格外美丽。哦,让我成为美的化身吧!不论是快是慢,我义无返顾,该勇敢时我必敢作敢为。我将摧毁表象,遮盖的篷布将被烧落,总有一天晚上,我会冒了出来,像一尊小玻璃塑像一样出现在您的手掌上。您看我好了。在我周围,已别无所有了。    
  ①然而,究竟是谁会阻止我的毁灭?谈到灾难,我不能不提及一场噩梦:一列火车头追赶着我。我在铁道上狂奔,我听见机车在喘粗气。我忽然跑离铁轨向田野跑去。但机车坏得很,紧追着我不放,可是后来却在一些小小的不堪一击的木栏杆前客气地彬彬有礼地停了下来。这些小木杆把一片属于我的养父母的草地围了起来,我小时候就在里面放奶牛。我对一个朋友讲述这个梦时说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