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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小偷日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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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是我行我素,自成一格,一味厚颜无耻,胆大妄为而已。哦,他是在寻找一种典型。莫非就是儿童画报上那位所向无敌、百战百胜的主人公?但不管怎么说,史蒂利达诺的浮云美梦与他发达的肌肉和对离奇情节的追求简直是机缘巧合,天衣无缝。小人书的主人公无疑已经铭刻在史蒂利达诺的心中。我仍然敬重他,因为尽管他现在表面上彬彬有礼,行为规范,但在他灵魂深处,他的身心正忍受着束缚,拒绝自己老婆的温柔体贴。    
  我们彼此并未完全情投意合,互相委身,只是照例每天见面。我在他房间里吃午饭,晚上西尔维娅出去干活,我们则在一起吃晚餐。然后,我们挨家光顾酒吧,喝得飘飘然,忘乎所以。他几乎整夜抱着出色漂亮的姑娘跳舞。只要他一到位,气氛就不一样,先是他一桌人热闹起来,然后感染周围桌子。笨拙而疯狂。他几乎每晚都要干架,粗野,可观,转眼间独手从口袋里拔出他的弹簧刀。码头工人、水手和男妓们纷纷把我们包围起来,或者助我们一臂之力。这样的生活把我折腾得筋疲力尽,我多么希望能在迷雾缭绕或蒙蒙细雨中沿着大堤漫步。在我的记忆中,夜夜都冒火星。有一位记者谈论一部电影时写道:    
  “爱情之花在公开打骂中开放。”    
  这句滑稽的话胜似一篇精彩的演说,不禁使我想起一种名叫“狼嘴巴草”①的花,开在干硬的蓟刺丛里,花草通人情,我那带有绒毛的柔嫩花朵,被史蒂利达诺刺伤了。    
  ①汉语名称为“金鱼草”——译注    
  史蒂利达诺没有让我负责任何工作,有时候,我偷了几辆自行车到荷兰的马埃斯特里克出卖,他得知我过境十分轻松,便找一天同我一起闯阿姆斯特丹。他对海港城市毫无兴趣。他嘱咐我在一家咖啡馆等他几个小时,转眼就不见了。我已经懂得规矩,不可随便问他行踪。他对我的活路很感兴趣。而我对他的名堂不去理会。傍晚时分,我们又往回赶路,到了火车站时,他交给我一个像砖头大小的小包,捆得结结实实,而且盖了封章。    
  “我嘛,我继续坐火车走。”他对我说。    
  “可海关呢?”    
  “合理合法。不用担心。你照常步行过关。别打开包裹。这是一个伙伴的东西。”    
  “我被逮住了怎么办?”    
  “别开这种玩笑,小心打你的小嘴巴。”    
  史蒂利达诺一贯善于施展软硬兼备的魅力,我也只好左右逢源,听凭摆布。他亲切地拥抱了我,便独自朝列车走去。我看着眼前这位沉静的理性化身,这位摩西十诫的守护神走路的姿态,他那坚定稳重的步伐,漫不经心的举止,扭动有光泽的屁股,无不包含着他的权威。虽然我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但它却是信任和幸运的标志。幸亏有了这个小包,我再也不必为我那点区区小事去闯边境了,现在只须惟君命是从,效犬马之劳。我的眼睛离开史蒂利达诺后,一切心思都是为了重新找到他,手中的包裹就是我的向导。我每次历险(偷盗,侦察,逃跑),周围的东西都活动起来了。想起那一夜,我同大个子N合伙作案。路上的石板、卵石都有方向,我得事先侦察清楚才行。周围的树木看见我不胜惊讶,顿时摇动起来。我害怕起来非同小可,可谓惊恐万状。无论什么东西,我一害怕,它就释放出一种精神激素,只等我一发抖,它也就跟着抖动起来。在我的周围,无生命的世界会轻轻叹息。我甚至可以同雨水交谈。我迫不及待将这种感情激动看作是一种特权,并对它情有独钟,导致恐惧的原因反而忽视了:如某次抢劫或在警察面前逃跑。夜间活动当然方便,但最终白天也照样坐立不安。于是,我只好将自己寄托于神灵世界,因为它失去了现实的意义。我处于危险之中。我看周围的景物,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常态,它们给我通风报信,带来友善的不安。史蒂利达诺托付的包裹贴胸揣在衬衣里面,它会把每件事情神秘的谜底一一揭开。诚然,由于我微启双唇,嫣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危险得以化解,使我敢于大摇大摆走向海关。我身上携带的东西,莫非是偷来的珠宝首饰?警察伤透了脑筋,密探、警犬四出活动,秘密文电来往不断,究竟是为了什么?会不会是这小小包裹引起的?我务必不惜一切代价与一切敌对势力周旋,史蒂利达诺在等着我。    
  “这混蛋耍出漂亮的一手。”我暗自寻思。“他倒小心翼翼不沾手。缺一只手可不是正当理由。”    
  回到安特卫普后,我也顾不得梳洗刮胡子,就直接向他住的旅店走去,一心只想带着我的胜利战果,连同我的拉碴胡子、蓬头垢面和疲惫的胳膊登门亮相。人们给优胜者戴上桂冠,献上鲜花,佩上金项链,难道不就是为了象征性地庆贺胜利吗?可我呢,我带来的胜利一丝不挂。在他卧室里,在他面前,我递给他包裹,像吃家常便饭一样自然。    
  “喏,给你。”    
  他笑了,一种大功告成的微笑。我想他不会不知道,我对他有求必应,没有办不成的事。    
  “没有遇到麻烦?”    
  “平安无事。很容易。”    
  “好!”    
  他又笑了,随口又补充了一句:“妙极了。”可我却不敢回应他,他当然一路平安,不承担任何风险,因为我早已知道,史蒂利达诺是我亲手炮制出来的,一切取决于我,我既然可以创造他,也可以摧毁他。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上帝需要一个天使作为使者,去完成连自己都无法完成的使命。    
  “这里面有什么东西?”    
  “没什么,一点烟土。”    
  我竟然不知不觉走私了鸦片①。我并没有怪史蒂利达诺暗中让我为他火中取栗,代他去冒风险。    
  ①1947年,我从一家晚报得知,他刚因持枪夜间行凶被捕。报纸称:“……英俊的独臂英雄脸色苍白……”云云。读到这里,我一点也没激动。——原注    
  “这很正常,”我自言自语,“他是个混蛋,而我则是个蠢蛋。”    
  尽管他对我如此不义,我却对他感恩戴德。倘若他在我面前表现得胆大妄为,包打天下,事事不让我插手,一切由他自作自受,那么史蒂利达诺就将失去对我的所有吸引力。我暗自怀疑,他不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次重大行动中去。他对自己的身体爱护备至就是证明。动不动就洗澡,动不动就洒香水,而且爱睡懒觉,还有那日益发福的形体,都说明他变得圆滑了。明白了他的行动离不开我后,我也就更离不开他,稳抱住他这棵有根基也爱招风的大树,并从中汲取我的力量。    
  此时,正值安特卫普秋季,阴雨绵绵,建筑物的色彩灰暗,佛拉芒人形态沉重臃肿,城市风格又很特别,再加上我这可怜巴巴的穷酸相,也增添了悲凉的情调。面对这些风物,难免触景生情,心头闷闷不乐,总有些忐忑不安。在德国占领安特卫普的轰炸中,许多安特卫普人丧生,我曾从新闻影片中看到100到150名受害者的葬礼。一具具棺材上盖满了郁金香或大丽花,安置在安特卫普废墟现场上,简直成了一片摆花摊的花市。各路牧师和唱诗班的孩子们,个个穿着绣边宽袖法衣缓步而行,为死难者祈祷安魂。这番最后一睹的景象,进一步使我相信,安特卫普向我暴露了它的阴暗面。    
  “人们在为这座城市举行祭礼,”我心里思忖道,“我想,城市的精神就是死亡,”    
  不过,只是事情的表面现象造成了我的迷惘,这种不安情绪首先是恐惧引起的。后来,慌乱很快就消失了。我仿佛可以洞察事理。就连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失去了惯常的意义,我甚至自己问自己,举杯饮酒是真的吗?穿鞋戴帽是真的吗?我一旦发现了每件事物的特殊意义,数理概念便离我扬长而去。渐渐地,史蒂利达诺失去了对我的难以置信的吸引力。他以为我耽于幻想,因为我很专注。其实我不甘寂寞,心不在焉。南辕北辙,目标与终点不一致,这是常有的事。经过对比,我的谈话颇有点幽默:    
  “你变得疯疯癫癫,我发誓。”    
  “疯疯癫癫!”我重复了一遍,眼睛瞪得大大的。“疯疯癫癫。”我好像记起来了,根据我所说的不屑一顾,注意到忘在铁丝上的一件内衣还夹着一枚别针,我因此揭示了一个完整的知识。这个尽人皆知的小玩意儿,既雅致又奇特,我却熟视无睹。我对一切事态的感知,一律抓住其主体。读者可想而知,在我当时的生活环境中持这种态度是很危险的。因为那时候,我每时每刻都要提防不测,我一旦看不见客观事物的实用意义,就有被抓起来的危险。    
  在史蒂利达诺的帮助和劝导下,我终于讲究起穿着来了,而且还很别致。我讨厌流氓中流行的笔挺格调,我的装束流露出梦幻色彩。当乞丐因耻辱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正当我告别乞丐生涯之时,现实世界又从我身边悄然溜走。我识别客观事物重本质而非优点。我的这一幽默感最终使我与情投意合、亲如手足的人们逐渐生疏起来,犹如粘胶逐渐失去了粘性。我感到茫然若失,轻浮到荒唐的程度。    
  在一个酒吧间,一个年轻的皮条客正蹲着玩弄一只小狗。在这样的场所,玩得如此调皮,的确异乎寻常,我不由向年轻的皮条客和小狗会心一笑:我很理解他们。这就好像一辆满载沉闷而匆忙乘客的公共汽车,发现一个小孩伸出小指头示意,便丝毫不敢怠慢地停了下来。史蒂利达诺鼻孔里冒出一根又粗又硬的鼻毛,逼人太甚,我便毫不客气地拿起剪刀把它剪断。    
  后来,我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所倾倒,我采取了同样超然的态度。我承认我很激动,但我不承认激情有指挥我的权力。我同样清醒地加以审视,我懂得什么是我的爱;我从我的爱出发,与世界建立起联系:聪明才智应运而生。    
  但史蒂利达诺如梦初醒。我已不再为他效劳。他不如痛打我一顿,痛骂我一通。他不如让我领教一下他拳打脚踢、侮辱漫骂的滋味。在我眼里,安特卫普已经失去了悲凉的特性和放荡的滨海诗意。我明察秋毫,一切都可能降临到我头上。我本可以作案犯罪。这个阶段前后大概持续了半年。但我还是干净的。    
  阿尔芒已经外出旅行去了。尽管我不时听到别人叫他不同的名字,我们却一直管他叫阿尔芒。我的情况难道不也如此吗?大家叫我让·加连,其实这是我第十五六个名字了。他刚从法国回来(后来我回法国后才知道他贩卖鸦片),若要我用一个词来勾画一个人,只要他在我面前打几秒钟照面就行。但如果他给我的最初印象如忠诚、明朗、坦率在我脑中滞留,那么一旦发现他的嘴角起了一道皱纹,换了一个眼神,露出了一丝微笑,那么表达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他的面目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表情纠缠不清,叫人无法解读。在史蒂利达诺的脸上,我所能看到的是冷酷无情,但他只要在眼角或嘴角露出一丝讥讽(我也说不清)的表情,他的面目就走样了。阿尔芒的脸则是虚伪、阴险、恶劣、狡诈、粗暴。当然,认识他之后发现这些性格特征并不难,但我知道,只有当那些性格特征奇迹般地同时集中到一张脸上时,才能给我留下当时的印象。其实,虚伪、恶劣、愚蠢、残暴、野蛮等说法可归结为一种禀性。我是说,上面列举的各种面部表情,在空间里很难看清,但从时间上看就一目了然,之所以在他的表情中会流露出这些特征,或者与我的性情有关,或者与阿尔芒内在的原因有关。他是一个粗野的人。他不具备正常的美。在他的脸上,我所说的那种种特征,纯粹得一丝不苟,不会引起反义混淆,表面上看起来阴郁可悲,其实却闪闪发光。他体力惊人。他当时大约45岁。他长期凭借自己充沛的精力闯荡世界,举重若轻,好不自在。他巧妙使用自己的精力,以达到最佳效果,以至于这种精力,这种强壮的肌腱,在额头和脖项都有突出的表现,这再次证实并强化了这种种可憎的品质。过人的精力使恶劣的品质具有诱惑力。他鼻梁塌陷,我看未必是被人一拳砸扁的。他的下巴结实有力。他的脑袋浑圆而且总是剃得光溜溜的。脖子上的皮肤有三道折,稍有积垢便看得一清二楚。他身材高大,架势不凡。他走起路来大摇大摆,通常动作迟缓,体态沉重。他难得一笑,笑也不自然。他的嗓音凝重,低沉,近似男低音。但不能说他是一个粗嗓子,因为音色还挺悦耳。阿尔芒说话很快,大家边走边说,步子迈得快,话也说得快,与低音相反相成,产生了美妙的内涵丰富的音乐效果。行色匆匆,在浑厚低沉的低音中,还可以领略到高音的昂扬,音色厚重,变化难度大,可见他的嗓音非常灵活。高低变调错落有致,显得格外优雅。阿尔芒发音还算清晰,音节之间没有撞车现象。尽管他说话简单,随便,但环环相扣,平铺直叙,从容不迫。大家终于明白,正因为他的嗓音特别美妙,他的整个青春时代一直有人喝彩,尤其是得到男子汉的青睐。凡是因体壮或貌美而受到别人赞佩的人,都会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信,于是他们对自己更是信心十足,更醉心于温文尔雅。阿尔芒的声音不时刺激着我的喉咙,一点就灵,我会激动得喘不过气来。他很少迫不及待地赶路,但事情总有例外,倘若必须赶一场约会,又是走在史蒂利达诺和我之间,他必把头抬得高高的,而且稍微前倾,不顾身高马大,大步流星阔步向前。与此同时,他的低嗓门说话越来越快,堪称一部肆无忌惮的杰作。从这位重量级健将的喉咙里吐出的声音只因有淡淡的几丝轻雾才显出万里蓝天的清朗。可以想象,这嗓音属于一个快人快语、风度翩翩、备受欢迎的少年,他对自己的风度、力量、美貌和非凡充满自信,对自己嗓音的奇妙魅力胸有成竹。    
  我想象在他体内,在他的五脏六腑内,有坚韧的皮层组织裹包。在他那又热又肥的花花肠子里,我相信他正在酝酿着他的意志,要把虚伪、愚蠢、恶劣、残酷、奴性强行实施,公开亮相,并从中获得个人全面的诲淫诲盗的成功。我是在西尔维娅的房间里看见他的。我一进门,史蒂利达诺立即介绍说我是法国人,我们是在西班牙结识的。阿尔芒当时站着。他没有同我握手。但他看了看我。我紧靠着窗子站着,没有对他们表示热心。他们决定到酒吧去,只听史蒂利达诺说:    
  “你去吗,让诺?”    
  我还来不及回答,阿尔芒就问他说:    
  “你出门带着他,老是这样子?”    
  史蒂利达诺笑了,说:    
  “要是你讨厌他,可以把他留下。”    
  “噢,那就让他去吧。”    
  我跟在他们后面走着。喝过酒后,他们便分道扬镳了,阿尔芒还是没有跟我握手道别。他离开酒吧时甚至看都不看我一眼。关于阿尔芒,史蒂利达诺也只字不提。几天以后,我在码头仓库附近遇见阿尔芒,他叫我跟着他走。他几乎不说一句话,就把我带到他的房间里。他表面上仍然鄙视我,逼我供他寻欢作乐。    
  被他的力量和年龄所支配,我干得一丝不苟。他那堆没有丝毫灵性的肥肉压得我头晕目眩,我终于领教了地地道道的兽性,与我过去的幸事大不一样。我终于体验到什么是茸茸的胸毛、肚皮和屁股所能包含的温柔,所能传递的力量。我任凭无数的风雨交加之夜把我湮没。或出于感激,或出于惧怕,我在阿尔芒毛茸茸的胳膊上投放了一个吻。    
  “你怎么回事?你有病?”    
  “我一点没使坏。”    
  我待在他身边,为他提供夜间淫乐服务。阿尔芒准备上床睡觉前,脱长裤时要褪好几道皮带圈,经常把皮带弄得喀啦作响,似乎是在抽打一个无形的受害者,一种透明的肉体。空气充满血腥味。我当时吓坏了,我所看到的阿尔芒既沉重又恶毒,根本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回事,他是一个无能的家伙。皮带的喀啦声陪伴着他,支持着他。他因无能而狂怒,绝望,像一匹被影子压抑着的野马浑身发抖,而且越来越厉害。然而他不会容忍我终日无所事事。他要我到车站或动物园周围转悠转悠,拉几个顾客。他知道我对他的为人产生恐惧后,就放松了对我的监督。我如数带回我挣的钱。他自己也在酒吧间接头。他同码头工人和海员合伙搞了多次走私活动。兄弟们很敬重他。当时,他与全城的地痞流氓一样,脚穿草底帆布鞋。他走路不出声音,但步伐更沉着,更有弹性。他经常穿一件海军裤,蓝料子,很厚重,人们通常称之为桥的部分从来不扣严实,不时前面露出一块三角裤,偶尔也露出一角稍微卷起的贴肚皮口袋。他走路的姿态比别人起伏更大。我想,他是为了找回流氓、娈童、水手20岁青春体态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便在行动上流露出来了。他很留恋那时的体态,就像人们留恋青年时代的生活方式一样。但他本身就混迹于最具刺激性的色情行业,他要求用言语和动作来调情。由于我习惯了史蒂利达诺的害臊,在码头工人的酒吧里则看惯了他们的粗鲁,一桩桩,一件件,我既是见证人,往往还成了他们胆大妄为、具体明确行事的借口。不论面对什么人,阿尔芒满怀激情地大谈他的性器官。谁也不打断他的话。除非碰到一个顽固的家伙,被他的语调和话语搅得不耐烦了,才顶他几句嘴。    
  有时候,他一手插在口袋里,站在柜台前一边喝酒,一边爱抚自己。还有时候,他卖弄自己的粗壮与漂亮——也包括力量和灵巧。那时,我弄不清他的阳器和力量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纠缠不清,因此对他羡慕不已。在街上,他一只胳膊似乎在拉我搂抱我,另外一只手臂则死劲一拱把我推开。我对他的生平不甚了了,只知道他周游过世界,是佛拉芒人,我硬要从他身上辨认出苦役营的痕迹。他很可能从苦役营逃跑出来,要不然他怎么会剃光头,怎么会有这一身厚重的肌肉,怎么会如此虚伪、粗暴和野蛮。   
六    
  与阿尔芒混在一起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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