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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2007年第02期-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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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麂子、野猪、野猫、狼、兔子、穿山甲……还有一种既像狗又像幼鹿一样的小兽,当地人叫破脸狗,是最常见的。这种可爱的动物学名叫果子狸,近年广东等地发现sARs病毒,有人说是当地人吃果子狸所致,未必确有其事,大概是人们为了保护动物,而善意地制造出的舆论吧。林子里再有就是种类繁多的飞禽、蛇和蜂子。无处不在的蚂蚁多得像城市里的人。最小的蛇只有蚯蚓那么大,而最大的可以有老树那么粗。森林边上的寨子里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有一回有一个猎人在老林里,坐在一棵苔迹斑斑的老树上抽烟,抽到半截,他把烟斗放在老树上,同猎狗玩耍。突然,那老树蠕动起来,原来他臀下坐的是一条大蟒,它被猎人的烟斗灼痛了,吓得猎人和狗一阵飞跑。附近寨子的猎人们进山打猎,一般只是猎取野兔、野猪、麂子、野鸡或是破脸狗这几样,至于老熊、蟒蛇、老虎、豹子之类,除非是这些野物威胁了人的生命安全,否则是不碰它们的。 
  这都是覃家相讲给我听的,他一路上都在同我说森林,说苗寨,说苗寨的陶正发如何在森林里白捡到一个漂亮的苗族姑娘做老婆的故事,这个故事令我对老熊寨和大森林无比向往。 
  我说:“陶正发,不是前些年,每个街子天都在白马镇上吃酒醉的那个人吗?” 
  覃家相说:“是啊。” 
  我说:“他怎么会有这样的奇遇?” 
  覃家相说:“他怎么不能有这样的奇遇?陶正发在年轻的时候可是个逗姑娘们喜欢的人。” 
  在我们滇南乡下,苗族女人自己会种麻,又会绩麻织布。苗家姑娘纺麻线的手纺车,只有一本书大小,她们背着水桶,一只手捻线,另一只手摇纺车,有时口里还哼着山歌,下山又上山,一两公里,甚至两三公里,不以为苦和累,倒当成是娱乐和享受。苗家女人织的麻布虽然粗糙,但却非常牢实。她们会用麻布制作百褶裙:她们把一只土碗放在火上,让碗里的蜂蜡熔化,用一支竹子削成的笔蘸着蜂蜡,在麻布上画出各种花纹,然后把画好的麻布放进装着蓝靛的染缸里染过,把染好的布晾干后,在甑子里把蜡蒸掉,稍加剪裁,一条美丽的百褶裙就做成了。要是做男人的服装,似乎又简单一些,是先把布在染缸里染过,晾干后放在光滑的石板上,用一块同样很光滑的、像电熨斗或是中国古代官家的大印一样的青石,在布上面反复搓磨,使之光滑,然后拿来裁缝衣服,这样的衣服穿在身上,闪闪发亮,最能吸引姑娘们的目光。 
  覃家相说,苗家女人一般都丰满而健康,是养儿育女的好手,也是干活的行家。她们除了会绩麻织布,理所当然还会种地,会养猪、养鸡、养闲狗和跟着男人撵山的狗,会养蜂子、取蜂蜜。夏天为全家制冰凉的木瓜水喝,冬天为男人焐被窝。一个男人要是娶了一个苗家女人,他就有时间上山打猎,下河摸鱼,就可以找朋友喝酒、吹苗笛、跳芦笙,在山上或是在小街子上闲逛,简而言之,就变成一个神仙了。 
   
  2 
   
  陶正发家干打垒的房子,就在森林边上,打开后门就可以走进森林,就像那些海滨别墅,一开门就面对大海一样。他的父亲是头年去世的,而他的母亲死于难产。他满三岁的时候,别人告诉他,母亲将要为他生一个小妹妹,可是最后母亲死了,而那个妹妹甚至都来不及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陌生的世界。就长眠在了母亲腹中。父亲在世的时候,陶正发读过六年小学,临要到白马镇去上初中的时候,父亲对他说:“有个事很为难。”他说:“什么事?”父亲说:“给你买了书,就没有钱买酒喝;买了酒,就没有钱给你买书。”陶正发于是就回家来帮父亲种地,同时跟随父亲学喝酒了。 
  父母给陶正发留下了一个院子,三间住房和一个猪圈,猪圈空着,而三间住房只住着他和两只狗。父母还给他留下了九块总共三亩包谷地。春天,他一只手挥着一把小锄头刨地,另一只手把包谷种子撒进窝塘里,花三天时间,把三亩地种完,往后的日子,他就去森林里打猎,挖药,用小兽的毛皮或是药材,到白马镇街子上换回酒和盐巴。两三个月后,包谷地里的杂草长出来,但是过不了十天半月,杂草又不见了,那是邻近地块的妇女或是姑娘们,在薅自家包谷地的时候,顺手替他薅了。是谁啊?他不知道。覃家相说,那时候,陶正发刚好二十岁左右,性格开朗,活泼幽默,会吹苗笛,尤其吹得一手好芦笙,有好几个苗家姑娘在心里喜欢着他。 
  覃家相是一个小学教师,每月有二十四元的工资,他积攒着买了一块手表,是块上海表。覃家相讲着讲着,看了一眼他的上海表,说:“前两年饿饭的时候,差点用它换了一口袋包谷。——快要到了!”这时是上午十点半。 
  那年那天早上的这个时候,陶正发正在老林里,在太阳缓慢地升高的同时,他渐渐走进了森林的深处。阳光在树冠上徘徊,想照进林子里来,但枝叶太密了,只有一些细碎的金色的光点,穿透绿云似的树叶的缝隙漏进林子里来,在前方闪耀着,像飞翔着的鸟的翅膀。覃家相说,陶正发这一天很兴奋,他希望打着一只麂子,用它去白马镇街子上换一点酒。他家里有两个装酒的瓦罐,这也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这两个酒罐,是他们家祖传的宝贝,连上他的父亲已经用了三代人,每一个罐子可以装十斤酒,他小心翼翼地继续使用了十年,装过的酒已不下千斤。现在一只罐子里的酒满着,而另一只罐子却已经喝光了,他要赶快把它灌满才心安。更主要的是,他打算买一些糖果,带去参加踩花山节。白马镇上出售一种从越南贩进来的糖果,在嘴里含化之后,会剩下一些个塑料的五颜六色的戒指、耳环、小象,以及猫、狗、鸡、猪之类的小玩意儿,据说这种糖果是法国货,在踩花山节上,姑娘们是最喜欢的。他希望在今年的踩花山节上,结识一位心爱的姑娘。 
  森林是一首绿色的交响乐,有它自己的节奏。在密林深处,像蛇一样地开着黄花、白花和紫花的藤葛在林中缠来绕去,茂盛的枝叶简直是在人面前竖起一道道篱墙;在那些小路的边上,高大的树木惊天而起,它们庞大的绿色华盖之下,小树很少,荆棘东一丛西一丛地点缀着长着野草的空地。而有的地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树林的中间突然出现一片草坪,一股清泉从雪白的碎石上汩汩流过,在某一小块地上有烧过篝火的痕迹,那是猎人们野炊的地方。有条两柞宽的小路从林中穿过去,说是沿着这条路走两天,可以通达老林的另一边,而那另一边已经是越南了。但是后来勘测的结果表明,这条路实际上只不过是切下了老林的一小只角落。往林子深处。 
人像在大海里潜游一样地前行,这里只有一些更小的、有时甚至是若有若无的、弯来绕去的毛路,这些毛路只有猎人才会走,外人走进去,就出不来了。 
  茅草上和树上的露水还没有干,老陶的麻布衣裳被打得透湿。猎狗老黄始终在他前面十来步的地方,兴奋地向前蹿着。陶正发经常不从路上走,而是在树林间搜索着前进。太阳晒干了露水,晒干了他的衣裳,晒干了狗的黄毛。太阳慢慢地升到两丈多高了,可是陶正发和老黄还连麂子屁也没有闻着。 
  他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枯树上坐下来,从麻布兜里摸出包谷粑粑,又从腰间拽下酒葫芦吃喝起来。他丢了一个粑粑给老黄,老黄几大口就吃完了。吃完了包谷粑粑的老黄,还在老陶旁边站着,目光跟随着他的酒葫芦送到嘴边,又回到枯树上。老陶举着酒葫芦对老黄笑了笑,说:“你也要喝一点?”老黄张开嘴巴。发出嗨嗨的声音,一面熟练地摇着尾巴,那意思是说:“是的。”陶正发给它灌了一口酒,它这才咳嗽着,心满意足地走开了。一只羽毛绚丽的长尾野鸡连飞带跳地跑过去,老黄撒腿就追,它们很快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地气蒸腾起来。小鸟飞来飞去,捕食那些出来晒太阳的树蛆和飞虫,一面唧唧喳喳地叫着。一只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的小蜜蜂绕着陶正发转。有什么贵客到了?他想,万一真有什么客人来到,我只有半壶酒,没有菜,麂子也没有打到,只有用包谷花下酒了。 
  用包谷花下酒,还有哪一回比在赵神仙那里喝得更痛快呢?陶正发想。 
  赵神仙名叫赵奉章,但是谁也不叫他的名字,都是叫他赵神仙,因为他精通医道,不论什么病,他总是药到病除。赵神仙最神奇的本领是“喊子”,子弹头打在身上,他可以把它“喊”出来,那年覃家相在自马镇的战斗中,大腿被枪弹击中,就是赵神仙把子弹从腿上“喊”出来的,我在《云南的山》那篇小说里,详细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 
  陶正发认识赵神仙,那是因为支麻。“支麻”这两个字,是苗族话“没有”的意思,他出生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父亲就给他取了这个名字。支麻有一天早晨到山上去拾菌子,远处一个糊涂的猎人把他看成是野物,一枪打过来,正中臀部。那天早晨,刚好陶正发也在附近的林子里拾菌子,就赶紧背了支麻去老彝寨找赵神仙。赵神仙对着支麻的伤口念了一阵咒语,焚化了符篆,喷上两口酒,对着伤口威严地喊了几声“出来”!子弹头就从伤口上冒出来,掉进了酒碗里。赵神仙给人看病或是“喊子”——人们把他凭口从人体内呼唤出子弹来的神奇的疗法称为“喊子”——从来不明码实价地索取报酬;人们来看病,一般是随意从家中带一点吃的来,比如半背篮包谷、一块狗肉干巴、半个猪头、一小口袋红薯,或是一只鸡、几个鸡蛋、一只野兔之类,或多或少,或贵或贱,他是不计较的。也有的病人,家里穷得什么都没有,他也照样治疗不误,有时还给别人救济。所以附近村寨各民族的山民们,都认为赵奉章是玉皇大帝派来济世救人的神仙。 
  这天中午赵神仙留陶正发和支麻吃饭,可是没有下酒菜,原先吊干巴、猪头的楼棱上现在什么也没有,只剩下几根草索。赵神仙从背箩里抓了几把包谷,撒在火塘里,用一根木棍刨了几下,顿时包谷就叭叭地炸开来,炸得满屋灰尘。他们把包谷花拾在碗里,又在火灰里焐了几个红薯,就开始喝酒,虽说是没有什么下酒菜,但这顿饭吃得很高兴。赵神仙的睿智和爽朗的性格,吸引了陶正发,把支麻背回来以后,过了两天,他又去找赵神仙喝酒。之后,要是打到了什么野味,也请赵奉章过来喝酒,一来二往,他们就成了朋友。赵奉章妻子早死,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也已出嫁,他不把陶正发当做朋友,而是当做儿子、当做他的职业的传承者,平时教他一些治病、接骨的秘法,临死的时候把“喊子”的绝技传给了他。同时传给他的还有那个酒壶。这个被赵神仙的手摸索光滑了的、深咖啡色的酒葫芦,刚好能装一斤酒,陶正发可以一次喝个底朝天,脚不飘,眼不花,嘴不说胡话。 
  在附近的村寨里,陶正发有一些各民族的酒肉朋友,酒量都不小,但谁也喝不过他,可他还是乐意跟他们一起喝酒。他们用野兔、野鸡肉下酒,运气好的时候也用麂子肉下酒;更多的时候是用狗肉下酒,包谷花、烤红薯下酒。甚至在饿饭的年月,用从遥远的河滩上拾来的小小的圆石头,在锅里放油盐炒一炒下酒;这种石头是不吞下去的,只是在舌间咂一下味道,然后弃掉。什么都没有了,他就一个人用葫芦笙下酒。他坐在自家的屋檐下,对着高远的夜空,对着半牙儿月亮,对着一片白云,或是对着一天的星星,吹一阵葫芦笙,喝一口酒,直到把自己的头喝得晕晕的,然后睡觉…… 
  狗叫声穿过密林,从远处传来。不是麂子,老陶想。遇上麂子,狗不吭声,只会往前拼命追。他懒洋洋地收拾好包谷粑粑和酒葫芦,向狗叫的方向快步走去。狗一直在不停地叫,忽然变成了狂吠。“发生这种情况,狗一定是遇上大野兽了!”陶正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在老林里一纵一跳地狂奔起来。 
   
  3 
    覃家相也是一个有经历的猎人。十四五岁的时候,他随大人一起去撵山,有一次用我姑爹的猎枪打着过一只破脸狗,从此有了当猎人的资格。也就是那一年,他加入共产党的游击队——有时他们自己和老百姓也称之为红军,而把国民党的军队称为白军——打了两三年仗,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在枪林弹雨里锻炼过,又去革命大学学习过,可是后来,又莫名其妙地被送回到火烧地来了。村里的老百姓,他们不知道上级是怎么说的,但他们亲眼看到覃家相为桑梓流过血,还打瘸了一条腿,就在村里办了一所小学校,让他当教师。村里的小学设在一座古庙里,招收了两个班的学生,小的读一年级,大的读二年级,在一个教室里就座,由覃老师一个人教。我在火烧地看见过覃家相上课,二年级和一年级的桌子中间,只隔着一条通道,他让二年级做着作业,而教一年级读书;读得差不多了。就让一年级写生字,转过身去教二年级读书。我到火烧地那天上午,他正在上课,见我来了,就同时布置两个班的学生做作业,出来同我溜达。到吃饭的时候又把我领到教室门口,对着里面喊一声:“放学了!”孩子们于是鱼贯而出。 
  假期间,他就扛上他的猎枪,上山去打猎,接续他的猎人生涯。当然他这个猎人是业余的,他从来没有当过专业的猎人,说到底我们家乡那一带的猎人,大都像覃家相这样,只是偶一为之的狩猎爱好者。这天从火烧地出发的时候,这个狩猎爱好者最重要的家当——猎枪是我背着的,他说好歹让我放两枪,至于能否打到一只野兔什么的,那就看我的运气了。 
  蜿蜒崎岖的小路,像小溪在山间流淌,它流过小树林,有时流经几棵大树旁,流过嶙峋的山崖,流过庄稼地,而更多的是流过光秃秃的长着一片片野草的山坡。太阳升得老高了,天上的白云像在蔚蓝色的大海上涌动着的冰山。当我们爬上覃家相说的最后一道山粱,已经满身是汗了。我把外衣纽扣解开.双手叉腰,像将军一样地眺望着阳光下发红的土地。黑黢黢的岩石,眺望着遥远的森林。十九岁的我,心 
里不禁荡起一阵莫名其妙的激情,我向着蓝天和群山高声朗诵道: 
  当我的少年时代 
  生活 
  决不像现在这样 
  自由而温暖…… 
  我朗诵的是郭小川的《向困难进军》,可是覃家相打断了我。他指着我们脚下的一片疏疏落落的房屋说:“诗人,老熊寨到了!” 
  路边上出现了一两间破房子。再往下,我看见东一间西一间的民居,宛若一个个方形的黄色的纸盒子,枯燥地、随意地丢在山坡上。这些房子多数是干打垒的建筑,间或也有一些草房。我跟在覃家相后面,走进寨子里,一群狗马上包围过来,对着我们狂吠,但是一个孩子喝退了它们。这个赤着双脚的孩子自告奋勇为我们带路,他自我介绍说他是支麻的儿子。寨子里,从一家到另一家的小路,因为行走不是很多,被蒿枝和茅草浸占得断断续续,像书法家仓促间写出来的妙笔。寨子里很少有树,这里那里一丛丛的苦刺,开着白色的花朵,像是谁把豆腐泼在长着细碎的绿叶子的刺棵顶上了。一间无人居住的房子,颓垣残壁宛若山的剪影,上面间或长着点小草或是縻马棵一类的荆棘,有几枝紫红色的小花在风中摇曳,似乎在欢迎我们这两个远方的来客。一条干涸的小沟沿着墙脚通往山下,从其间光滑的石头判断,以前这里面是曾经流过水的。 
  这就是那个被覃家相描述得像世外桃源一样的老熊寨吗?还来不及细想,覃家相已经把我领到了陶正发家门前的场地上。支麻的孩子回去了。覃家相喊道:“老陶!” 
  陶正发家的房子,正面是三间住房,取坐北朝南之向;东边还有一间草顶的猪圈,里面关着一只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猪崽。陶正发正坐在屋檐下吸竹筒水烟,他赶快站起来说:“覃老师来了,请坐请坐!”说着用手掌在烟筒口上抹了一把,向覃家相递过来。又对着屋里喊道:“陶花,覃老师来了!” 
  陶正发不认识我,可我却认识他,十多年前他在白马镇吃酒醉在街头的时候,我曾躲在人群中对他起过哄。他明显地比那个时候见老了,两鬓飘散着白发,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 
  墙上的窗洞伸出一张红扑扑的脸,亮了一下。不见了,眨眼之间,一位漂亮的苗女就站在了我们面前,这就是陶花,陶正发的女儿。十年前老熊寨没有学校,陶花和寨子里的三个少年背着粮食行李到火烧地去上学,一个星期只回家一次,平时住在学校里,所以和老师接触的机会较多,有很深的师生之情。而这些年,覃家相一年时间至少要到老熊寨一两次,他同这个家庭的关系既深且熟。陶花站在我们的面前,笑着说:“覃老师,你们快来坐!您有半年多没有来了。” 
  覃家相说:“不坐了,我们和你爹先进山去,然后回你们家吃晚饭。”又介绍我说,“这是我表弟,从白马镇来的。”陶正发听覃家相这样说着,进屋子去了。 
  这时从里屋又走出一位妇人,四十多岁年纪,白皙脸庞,穿着百褶裙,丰满而秀丽,是苗族中的美人。不待覃家相介绍,我就知道这是陶正发的妻子,我心里想:这就是老陶在森林里捡来的漂亮媳妇了。她微笑着站在屋檐下,手里拿着一件旧衣服和针线,显然是在缝补衣服。说起来,她说她知道我的父母。她说:“我们到白马镇赶街,常到你们家讨瓢水喝喝,借个凳子坐坐。”她把喝和坐说成叠音,把后一个坐念成平声,听起来非常悦耳。 
  陶正发再从屋子里出来,手里多了一支火药枪,又用一个麻布口袋装了一些包谷粑粑,斜挎在身上背着。他对两个女人说了声:“准备磨豆腐吧!”就同我们一起走了。跟我们一起走的还有风,这是一只白色的猎狗,陶正发说,风是一个汉族朋友送他的,是一只了不起的狗,跑得飞快,而且非常聪明。十多年前,他的那条忠实的猎狗老黄,在保护杨家品的枪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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