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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徒-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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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

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

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

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

“你做的?”

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

“灌兄弟的射术,高明!”

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

“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

何止一筹啊!

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

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

“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

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

原来是个书法家啊!

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

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

“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

“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

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

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

这不,就琢磨着……”

“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

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

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

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

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

第五十九章 … ~巨野大盗~

灌婴的弓非常漂亮。

以柔韧性极其出众的柘木做胎,配上犀牛角打造,上凃河鱼之胶。弓胎上还缠绕着,一枚枚相互紧挨着的青色铜环。这也使得弓胎的力度和韧性凭空增添了许多,很结实。

弓弦是用拇指粗细的荆州特产的麋鹿筋鞣制而成,性能极佳。

长近八尺,几乎有一人高,十余石的力道,折算成后世,足有千余斤,可谓力道惊人。

典型的故韩弓,而且是名匠打造而成。

刘阚拉扯了一下,虽稍有些费力,但若满弓的话,并不困难。但是因这一张弓,刘阚对灌婴的看法,显然有增加了几分。这家伙的力气,着实不小……不过这张弓的确不错。

所谓的燕甲韩弓郢都剑。

分别代表着三个国家最为精亮的武器。

不过,郢都剑虽好,终究是难求。十年未必能遇上一把好剑,至于干将莫邪之流,更是百年难得一遇。而相比之下,秦国的剑在个体上绝对比不上楚国,可是能大批量生产。

这也就是两国最大的差距所在。

秦国人求的是实用,而楚国人更讲究的,是门面功夫。

“你别看我,这张大黄弓是我爹当年在大梁古战场上偶然间得到,配以白羽箭,可达四百步的距离。我如今也只能连续挽弓三次,超过了三次之后,再挽弓就力不从心了。

之所以带这张弓出来,是因为我甚喜欢此弓而已。

平常只是用六石的黑桑弓,而且这种大黄弓想要在马上挽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步战弓?

刘阚还是第一次见到做工如此精美,威力如此巨大的弓箭,不由得心中暗喜。

灌婴笑道:“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无妨。这种神弓留在我身边,也着实是浪费了……不过,你要想使用它的话,最好还是先练练射术。若无百步穿杨的功夫,那就是糟蹋了它。”

刘阚的脸,不由得又是一红。

“灌婴,能不能教我射箭?”

“这又有何难?你若想学习,我现在就可以教你。不过,你要把你那套什么拳法教给我。”

“成交!”

刘阚伸出手来,和灌婴击掌盟誓。

两人相视,蓦地笑了起来。昔日那点恩怨,也随着这一笑,一下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一旁正捧着木简,研究隶书的程邈抬起头,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单调的旅程,似乎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灌婴或是教刘阚骑马,或是教他赶车。

在晚上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切磋武艺,修习箭术。

无聊的时候,刘阚还会和程邈讨论隶书的事情。对于程邈而言,外界一点点的提示,都能让他豁然开朗。刘阚有时候就在想,这创造一种字体,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看程邈那一头的白发,就可以知道,他耗费了多少的心神。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绕过了张县,往巨野泽的方向行去。

巨野泽,是位于大河下游的一个巨大湖泊。远古时期,这里是鲁西南的兖州,也是鲁民活动的中心。在泰山西南和济水中游(今华北平原南部)之间,由于泥沙淤积,而自然形成的一片广袤土地。鲁人西出群山,见此连绵平野,于是就兴奋的称之为大野。

而巨野,也就是大野的入口处。

大野河流汇入大野东北部的一片洼地,形成了湖泽。

南北约有三百余里,东西长大约一百多里。覆盖了极为广袤的土地,一直向北,包括梁山。

后世的大野泽,远没有此时的大野泽恢宏壮观。

刘阚在抵达这块土地之后,心里不禁高兴起来了……前世,他曾来过这块土地,那时称之为山东。

“阿阚兄弟,咱们在前面的村庄落脚吧。”

天快要黑了。

夕阳斜照,把个明镜般的湖面,照映的金鳞起伏,格外壮美。远眺去,会觉得整个湖面上,覆盖着一片真火。那种奇瑰壮观的景色,于沛县那种柔美的风情,截然不一样。

刘阚站在车辕上,只觉心中生出万种豪情。

如此波澜壮阔的江山,未来由谁主沉浮?第一次生出一种奇怪的念头……

那大泽乡起义的陈胜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连刘邦都能够得了这瑰美江山,我为后人,为何不可以主宰沉浮呢?这奇怪的念头一升起,就再也无法抑制住。千奇百怪的思绪,在脑海中此起彼伏,让刘阚整个人都痴了!

灌婴在一旁推搡了一下刘阚,奇怪的看着这个比他还要幼小几分的家伙。

刘阚回过神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灌婴大哥,他日若得凌云志,莫忘今朝美景。”

“啊?”

灌婴的脸色一变,惊讶的看着刘阚。

似乎感觉到自己失言了,刘阚哈哈一笑,“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要在何处落脚?”

“程先生说,沿巨野泽而行,有不少小村庄……这里本是齐鲁之地,民风非常的剽悍。从田齐代姜齐之后,这一片土地就一直不太,时常会有匪贼出没,不可不小心谨慎。”

“匪贼?”

刘阚诧异的问:“皇帝不是刚巡狩此地,还会有盗匪?当初,蒙恬将军不是在这里清剿过吗?”

车厢里的程邈,探出头来。

“东翁说的倒是没错,可问题在于,此地的匪贼,与泗水的情况不相同。”

得知程邈创造隶书之后,刘阚对程邈的敬意立刻增加了许多,甚至不肯再让程邈称他‘主人’二字。这位的来头太大了……竟然是墨家学子。且不说他是不是隶书的创造者,单这一个墨家学子的头衔,就足以让刘阚肃然起敬。这一点,只看灌婴对程邈的态度就能得到答案。

所以,反复的协商之后,刘阚再也不敢称呼程邈为老程,而是尊为先生。

而程邈呢,也改口称呼刘阚为东翁。

程邈说:“巨野盗以大泽为根基,出没于周围。情况不好的时候,他们就躲入大泽深处,靠打渔为生;若情况有所好转,就会登岸劫掠,成功之后呼之而去,没入大泽。

官府虽强,然则对于这种匪贼,也无可奈何。

最重要的是,这巨野几乎是全民为盗。家家户户都有人以此为生,想要清剿,谈何容易?”

刘阚闻听,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照程邈的说法,巨野盗怕才是真正的强盗。相比之下,沛县的匪贼,就有些上不得台面了。

“巨野盗出则数百人,一俟官府围剿,各路盗匪纷纷援助。

我听说过沛县匪贼的情况,说实话……沛县的匪患虽然严重,可是彼此之间勾心斗角。

但是巨野盗却不一样,全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地人,团结的很。只要有一家出事,各家都会伸出援手。面对这样的情况,就算蒙大人有天大的本事,怕也是难以对付吧。

除非,他能杀干净巨野沿岸所有的百姓,或许能够让巨野盗消停些。

只是如此一来,齐鲁大地必然战火重燃……莫说蒙大人,就算是王贲将军,也要头疼。”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刘阚也不由得心中忐忑起来。

“既然如此,我们留宿村落,岂不是羊落虎口吗?”

“那倒不一定!”

程邈笑道:“巨野盗有巨野盗的规矩,他们绝不会去打搅乡邻。那是他们生存的根本。

很多人会有东翁的这种顾虑,但却不知,盗亦有道啊。”

不错,盗亦有道。

刘阚点了点头,“既然程先生这么说,我们今晚就留宿巨野渔村好了,天亮之后再动身。”

灌婴答应了一声,扬鞭啪的一声响。

马儿嘶鸣,拉着车,朝着远方急行而去,荡起了漫天的尘烟。

日头落下西山,天……黑了!

第六十章 … ~渔村老媪~

丘里,顾名思义,在丘之畔。

按照战国时期各国通用的律法,五户为邻,五邻一里。丘里属赵王亭所辖,为薛郡治下。

不过呢,丘里的人口,实际上远远大于一里的基数。

有大约四十户人家,按照根据李俚变法中的规定,一户依照五口人计算,这小小的丘里,就足有二百多人口。所以在巨野泽沿岸,丘里的规模最大,丘里人的地位也最高。

刘阚三人抵达丘里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了。

这小村里的人们,在劳作了一天之后,早早的就熄灯休息。当马车驶入村里的时候,引起了一阵犬吠声响。几家农舍亮起了灯,并且能听到一些含糊不清的咒骂声。不过,引起这么大的动静,却没有人打开门扉,走出来看看情况……片刻后,一切复归宁静。

有人在偷窥!

刘阚坐在车辕上,蓦地扭头看去。

那亮着灯的农舍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灯熄灭了!

可即便是这样,那种被偷窥的感觉,依旧十分强烈。刘阚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武山剑。

顺着村中的路一直下去,就看见了一座好似客栈一样的农舍。

灌婴点点头,勒住了马匹,从车上跳下来,走过去轻轻拍击柴扉。片刻后,屋中传来脚步声。

一个年约二十四五,相貌英武,膀阔腰圆的汉子开了门。

“你们找谁?”

这汉子带着浓浓的本地口音,一脸警惕之色。他堵在门口,瞪着灌婴,似是在提防什么。

刘阚跳下车,上前一步道:“老兄,我们是过路的行人,错过了宿头,想要在您这里打扰一晚,不知可否?我们不是坏人,只三人而已,但求一屋避寒,就已经是足够了。”

这时候,程邈也走下了车。

也许是看程邈文质彬彬,满头白发的样子,汉子松了口气。

当下豪爽笑道:“四海皆兄弟,往来都是客……呵呵,这十里八乡,也只有我这家客栈,谈什么打搅?只是我母亲病重,恐怕无法为几位安排膳食,还请客人们多多见谅。”

说完,他让开了一条路。

灌婴赶着车进了院门,卸了车后,把马套在了马廊之中。汉子看到那两匹马,眼中精光一闪。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若无其事的问道:“端的是好马!客人们从何处来呢?”

刘阚说:“自沛县来!”

“沛县?可是那出泗水花雕的沛县?”

灌婴忍不住笑道:“主人家也知道泗水花雕吗?”

“怎可能不知……若非泗水花雕,我恐怕还不知道沛县在什么地方呢。只喝过一些掺了水的酒,那正经的泗水花雕,却是没喝过。将来若是有空的话,一定要去沛县喝个痛快。”

刘阚见汉子不停的用眼角余光扫视马廊,心里一动,立刻明白了他的担心。

“哦,那两匹马是我向人借来的……因我不会骑马,所以就找了官署的朋友借了两匹。”

“看样子,客人也是贵人啊!”

汉子笑了笑,说着话就带刘阚三人来到了一间厢房。

“荒村小店,比不得县城里的繁华。有些简陋了,还请客人们不要见怪……厨房在后面,客人可以自行烹煮。若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就好。我还有事,三位就请自便吧。”

点上了油灯,汉子笑呵呵的告退离去。

刘阚目送他的背影转入正屋,突然对灌婴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警醒一些,这人不简单。”

“怎见得?”

“他识得官马,刚才发现那两匹马的时候,神情有些紧张。总之,小心无大错,咱们轮流当值就是……先生年迈了,就不用当值,早些休息吧。灌婴大哥守上半夜,我守下半夜。”

对于刘阚的这番警觉,灌婴觉得有些多余。

不过出门在外,凡事小心为上。更何况这巨野泽的情况很复杂,多一份谨慎总是好的。

屋子里,程邈已经铺好了褥子。

有股鱼腥味,略显潮湿……刘阚也的确是有些累了,倒在铺上之后,很快就睡熟了。

离家已经七八天了,这一路奔波,的确是辛苦。

刘阚这一觉睡的非常香甜,朦朦胧胧中,突然感觉有人在推搡他。

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看着灌婴,“怎么,已经到下半夜了?”

“有人来!”

刘阚呼的坐起身,顺势抄起武山剑,“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

“别紧张,是来找这客栈主人的!”

刘阚松了一口气,“那你叫我作甚?”

“我看那些人形容凶恶,非是一般的渔民。阿阚兄弟,你刚才不也说,要小心些为好吗?”

刘阚强大精神,和灌婴一起,把房门开了一条缝,向外看去。

只见院子里站着两三个人,手持鱼叉,明晃晃,亮闪闪,在夜色中格外的清晰。看这样子,似乎是在放哨。主屋的灯亮着,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有人在交谈,但是听不清楚。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先前那汉子送几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

“越哥,这件事情你得要早些拿个主意。秦贼加了徭役也就罢了,现在又添了个屯役。这样下去的话,兄弟们迟早会没有活路的……听说此次屯役,是要屯戍渔阳……娘的,我们连渔阳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眼看着来年开春还要耕种,这不是要断人生路嘛。”

汉子说:“此事我已经知道了!和弟兄们说一声,莫要轻举妄动。实在不行的话,先退到……”

说到这里,那汉子朝刘阚等人的居处看了一眼。

“天亮后让大家老地方见,我这里不太方便,咱们见面后在详细商议。”

“诺!”

几个形容凶恶的彪形大汉,恭恭敬敬的唱了个肥诺,然后结伴,一同离开了客栈。这时候,主屋门内走出一个年逾花甲的老妇人,有些干瘦,脸上皱纹迭起,头发已经灰白。

“仲……”

说完话,老妇人剧烈的咳嗽起来,本就有些佝偻的身子,几乎蜷成了虾米的形状。

汉子一见,连忙走上前,“娘,您怎么起来了?郎中不是说了,让您多多休息嘛……要不,孩儿明日去县城,请郎中再来给您看看?您,您还是回屋躺着吧,外面的风大,别凉着了。”

老媪好不容易停止了咳嗽,“仲啊,二黑子刚才说的那些,娘都听见了。依我看,不如你明天就带着大家去泽中躲避些时日?娘的身子没有问题,只要你不出意外,娘就开心了。”

“娘,您别这么说……”

“仲啊,大伙儿把你当成了主心骨,你莫要寒了大伙儿的心。家里有邻居们照顾着,不会有事儿的。不过,你要记住,进了泽之后,莫要再去做那伤天害理的事情,遭报应,遭报应啊……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想想你媳妇儿子是怎么走的,凡事要小心。”

“娘……”

老大的一个汉子,听完这番话以后,眼睛居然红了。

那老媪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看那样子,大有要把肺都咳出来的趋势。

汉子忙给她摩挲后背,好半天总算是平息下来。站直了身子,那老媪突然朝着刘阚等人居住的房间喝了一句:“屋里的客人们,已经看了这么久了,是不是该出来见个面呢?”

在一刹那间,这老媪仿佛变了一个人似地。

整个人都凌厉起来,原本浑浊的目光,刷的一下明亮了。

刘阚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这老妇人不是普通人啊……且不说别的,就这股气势,非等闲人能拥有。和灌婴相视一眼,二人推开了房门,缓缓走出来,朝老妇人遥施一礼。

“尔等果然是官府爪牙!”

汉子目光一冷,抬手抄起了靠在主屋门旁的一杆鱼叉。

刚才主屋的门关着,刘阚也没有注意。待到此时,刘阚才发现那里居然还放着一杆兵器。

不错,是兵器!

那鱼叉长约有一丈六尺,青铜打造。

鱼叉的杆儿粗若儿臂一般,两支锋锐,长约四尺。这一叉子下去,足以把人给挑起来。

“老妇人,莫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府的人。”

“若非官府的人,怎会在这里偷听?娘,你先去歇息,待孩儿收拾了这两人,在给您熬药。”

说话间,那汉子噌的就跳了出来。

鱼叉在手中一振,“秦贼,爷爷就是彭越,想要抓我……嘿嘿,且拿命来!”

刘阚还想要开口解释,可是对方却不和他再废话。那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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