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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李煜摸着下巴,想了想半天“每人大概能分润到七八千,八九千贯吧,具体不好说”
“……你没在骗我吧”
“是不是骗你,你分不清么?”李煜斜眼而视,随即又自言自语道“是真分不清”
“你!?”李景逷感觉喉咙口一热,气的要吐血,向来只有他嘲讽别人,但最近对上李煜着实吃瘪,光挨打没法还手……
“喝完茶赶紧走,去把那些青楼女子都打发掉,我得去趟清宁宫和母亲商量一下此事。”
……
清宁宫里,李煜又是一番说辞。
这时节太监宫女算是天家奴仆,主人对其实有杀生予夺权力的。
换而言之,奴仆不能算人,碰到好东家,自然是运气,碰到差的,除了去庙里烧香磕头外,也没第二条路好走。
太监和宫女都是终身制,一入宫便再也没有机会离开,生老病死皆在其内。
当然有时候皇帝发现宫里,老太监老宫女太多了,也会发发善心,将其遣散出宫,回家接受亲人赡养。
也有些在宫外已经没了亲人,在宫中那么多年也没爬到什么高位上,身无余财就是想出去也没法子在外面生存,不得已,只能留在宫中。
李煜的着眼点便在这些人头上,建议钟皇后索性开个口子,年满五十以上的太监宫女,可以去宫外安定王的铺子里当伙计,用不着从鸡叫做到鬼叫,每人只做半天,还给工钱,包养老包棺材。
钟皇后一听觉得这样好像也没什么大问题,按照规制李煜和李景逷都有资格差遣太监宫女的。
而且怎么说也是好事一桩,能分流到不少老太监,让宫里太监队伍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始终保持比较年轻的状态。
当时便答应了李煜,尽量去说服李璟同意。
而李璟的文学中年性子则保证了,只要不涉及皇位,这种看上去像是做善事的事情是没有不准的。
这等好事,从别人嘴里说出来自然是没人信的,但这是李煜出的主意,不少年迈的太监宫女顿时动心了。
第二天,内侍省就交来一份名单,人数足有好几十,多是那些年过五旬却又没什么品级的太监,宫女。
这些人正是李煜所需要的,有年纪,有阅历,懂礼仪,却又不是太聪明,这等人用起来最为放心。
当然里面肯定有各色眼线,比如还真有一个五十五岁的内给事也表示,愿意出宫去做个账房先生。
他自陈是在宫中干了一辈子,天天战战兢兢,现在年纪大了,实在有点吃不消,去铺子干活,素知安定王忠厚,便决定去铺子里做个小掌柜,颐养天年。
嗯,内给事可是从五品的大太监啊。
咳咳。
还有几个是内司的,还是钟皇后亲自来说项,说这些人年纪大了之后觉得自己手脚不灵便,也没年轻时候那般耳聪目明。
再呆在原来的位置上就有点不合适,便想换个营生,铺子里若是方便的话,也就安插进去吧。
虽然不知道钟皇后是不是真要靠这几位退休kgb来当内应,以了解自己店铺的经营状况,李煜反正是举双手欢迎。
开店就得防着各色毛贼,偷钱偷东西也就罢了,就怕没事惦记点别的,钟皇后举荐的这几位,倒真是物尽其用,店铺的保安布置就交给他们了。
这些人一辈子在宫里宫外保卫皇帝皇后,而且看年纪也都是从升元年间(李昪在位时的年号)就在钟皇后身边做事的,多半经历过保大元年的风波,他们的经验在李煜眼里就是无价之宝!
这种人花钱都找不到,眼下自动送上门来,那当然是毫不客气一口吞掉,至于他们是否带着其它任务,都是小事了。
把名单扔给赵春,后者扫了眼后面色发白“六郎,这几位都算是我师爷了……”
“那敢情好啊,有老法师坐镇,能省我多少事情,我本来还打算去江宁府借几个衙役来呢……”
“可是,可是,六郎,这些人资历实在太老,你看这个人,孙洪光,当年可伺候过烈祖……”
“没事儿,往后那店你少去,他们又没法进澄心堂,可以对你摆资历,可对上我……”
赵春一想倒也是,笑了笑道:“倒是小的想多了,六郎你对他们最好客气些,内司中不少是他们的徒子徒孙。”
“这我自然省的的。”
第101章 太监,爱情?()
“还有”赵春面上阴晴不定,神色古怪,片刻后还是咬着牙,压低声道:“六郎,恕小的多嘴,这些人虽然俸禄不高,但皇后待我们内司中人甚是仁慈,时有赏赐,这些人位高权重又是对天家忠心耿耿,即便他们是真老了,在内司做不动了,也不至于……”
“好了,你也莫慌,能说出这话来,足以证明你把自己完全绑到我这条船上……”李煜笑笑。
“六郎,小人也是知道好坏的”赵春立刻跪下。
“起来吧,既然你为我着想,我也不妨和你透个地,这铺子就是放在明面上的靶子,为的就是把各色苍蝇都吸引过来,我们躲在暗中才好知道,究竟有谁相对我们不利!”
“嗯?”赵春眨了眨眼睛,随即面露喜色“六郎厉害!”
“先别忙着拍马屁,赵春,铺子是明的,澄心堂里的东西可就是暗的,替我看好了!要是泄了底,我拿你是问!”
“六郎放心,小的豁出一条命也要为六郎守好这澄心堂!”
“也别这么说,真他娘的要威胁到你安危时,该跑还得跑,唇华没了,我可以再想办法制其它物件,你要是没了,我可找不到替代的。”
“六郎……”赵春有些哽咽,他们是天家奴仆,一条命根本不在自己手中,哪天李璟下令让他抹脖子,他都不敢上吊,听到李煜说出这种话来,人心都是肉长的啊,怎么能不受感动。“小的,万死不辞……”
“我刚才那话,可不是收买人心,你要记住,当作是我的命令”李煜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你到我门下,说起来也算是缘分。”
赵春一楞,随即也笑了起来,“是啊,那日找因了大师,如果早一刻,或者晚一刻,现在小人还在皇后身边了。”
“所以,要珍惜这缘分,莫白白送了性命,只要人活着,事情终归有办法解决的”李煜温言道,随即拍了拍脑袋,转身从书案上拿起两个小盒子递给赵春。
“谢六郎赏,可是这?”赵春接过一看,两个盒子雕工精细,上面还镶嵌着螺钿宝石,打开后一个是唇华,一个是粉华。
“六郎,这个小的用不着啊……”
“又不是给你的,听闻你最近和清宁宫的一个宫娥打得火热?”李煜堆起促狭的笑容。
“这,这,……六郎……这,这”赵春脸上发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还会不好意思啊,这倒是好玩,改天告诉刘忠刘进还有你那些手下去,堂堂内司赵春竟然会面红耳赤!”
“六郎,六郎,莫要取笑小的……”赵春眼睛盯着脚下,已经开始在寻找地缝了。
“有还是没有?回答”李煜声音一高
“有!”赵春下意识的一挺身高声答道,随即人又是一垮。
“人家姑娘没松口?”
“是啊,她长的漂亮年轻,又是皇后眼前红人,身边围着不少人呢,我去哪儿的机会又少……”
“所以才给你这个啊,这盒装的唇华你先送她,告诉她放心大胆的用,这玩意今后你包了!”
“六郎,这,这有用嘛?”
“把嘛字去了!这招不好使的话,我去求母亲给你指婚!”
“不敢,不敢,那是在是太唐突佳人了”
“噗,你也知道唐突佳人啊,我告诉你,佳人就吃这套,你别说是我主动赏你的,就说,嗯,就说,你仗着在我面前比较走红,立了个大功推掉了金银赏赐换来这个……”
“六郎,这……”赵春面上有点抽筋
“少废话,赶紧滚,唇华店二二六就开了,你送的越早效果越好,快滚,快滚……”
赵春行了个礼,落荒而逃。
“等等”李煜道,又顺手递过去两个漂亮的包装盒“装进去,然后去澄心堂讨个几尺零头粉色缎子来,有个寸把宽就成,在盒子上打个扣儿,再送人,效果更好……”
“六郎,无所不能,只是,要请教六郎,这扣有多种打法,请问该用哪种?”
“嗯?多种打法”李煜一愣,心说不就一蝴蝶结么,还有多种打法?
“哎,当然如此”赵春露出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们拿到犯人时都要给他打上扣子,有死扣,有活扣,还有仙人跳,死猪愁,四马攒蹄,扁担扣等等,这都是衙门那些老吏教导的,他们刑讯时往往只需一根身子,便能让囚徒开口,比李猫儿那套做法是漂亮太多了”赵春悠然神往。
“你,你他娘的……”李煜差点一头栽倒在地“难怪你对那姑娘一直无法得手,送个唇华,你给我扯出这种酷吏来!焚琴煮鹤,花上晒褌,不过如此!”
李煜把桌子拍的山响。
李猫儿大号叫李德柔因“善伺人之私,捕获亡命,所至必得”而得了个猫儿的绰号。
只是在囚徒眼中,却不啻为一只吊睛白额的恶虎,号称没有他拿不下来的口供,有时候都懒得用刑,直接将犯人捆上后卷在芦席筒子里倒置,“死者甚众”。
朝野物议纷纷,但李璟却无动于衷。
李煜听到赵春突然间扯出这位来,也是没话讲。
“你!……”李煜好险要吐血“他娘的,赶紧去把绸缎拿来,六郎我教你!”
赵春落荒而去……
李煜坐在椅子上扶额,这叫什么事情,穿越过来正事没干多少,竟然在教太监谈恋爱?
不过话说回来了,太监谈恋爱,这个只怕还真得有人教啊……
是不是要给李璟上表,把安定王改成泡学王?再起个别号a4uwawa?
不过,之所以信誓旦旦的拍胸脯保证赵春能马到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前世的经验,漂亮女性对化妆品这类能提高自己魅力的物件向来缺乏足够的抵抗力,何况这唇华粉华还是皇后也用的东西。
这东西现在根本不对外售卖,有钱也买不到,而且价格也不明,赵春大可以说成是非常便宜的小玩意骗对方收下,等正式上市后,啧啧……
所以不管是实用程度还是作为炫耀,都是再好不过的标的。
其次,李煜总觉得自己的老娘肯定还会用别的方式来保持对自己的关注,比如安定宫中的消息她随时可以得知,但对于澄心堂一块则貌似是两眼一抹黑了。
而赵春和张鸿所遭受的不同待遇,也导致了赵春基本上不可能再向内司汇报,他身上已经被彻底烙上了李煜的印记。
所以,如果暗地里派个人到赵春身边呢?
当赵春被感情冲昏头脑的时候,就很有可能口不择言把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倒出去吧……
有机会还是得点他一点才是,赵春是聪明人,只是现在处于盲目中。
想到这儿李煜脑门子上冷汗不停“尼玛,作为穿越者,我让南唐的太监们陷入爱情的陷阱而无法自拔,这他娘的也是重大罪过啊……阿弥陀佛”
……
第102章 惭愧的说明()
本文涉及部分剧透,但我觉得我的读者应该不会太Care这个,毕竟我不是一个靠爽点来拉人的作者。
最近有不少人在龙空或者评论区提意见,认为节奏出了问题,支线岔路太多,反而是忽略了主角。
我向来是觉得,作为一个作者就是应该靠文字说话,我写,读者看,相互间能存有默契。
正如风姿花传中的的“若能将此花,由我心传至你心,谓之风之花传”
换成今天的说法,花是我心中想要表述的东西,风则是我笔下的文字。
作者心中所想的念头,通过文字编码后,读者接受并解码,然后译出作者的初心。
通常我们所述的感染力便来源于此,作者想要感染,文字成为工具,读者接受,于是一部激动人心的作品便诞生了。
那就是起点首页上那些首订过万的作品,但遗憾的是,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做到这点。
拙作到连载至今也有20w字了,一开始势头倒还不错,但最近一个礼拜的数据差的无以复加,简直是对不起推荐。
所以,在键盘上敲出一些东西,权且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想法或者说总结。
这本书其实是有大纲和细纲的,当然碍于笔力问题,有时候会跑偏,但大体还在框架之内。
至于本书最近越发不讨喜的缘故,其实我心里非常清楚。
支线过多,大环境描写过多,主角没多少剧情,笔头子一歪就去写别人。
比如保大元年的旧事,李弘冀和柴克宏的谋划,而这两者又是以李璟为核心的,自然会给人以跑题的感觉。
读者对网文叙事的要求是讲故事,故事的核心就是主角,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是谓之爽文。
我个人不看爽文,但我并不排斥,我甚至认为因为爽文的存在,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石。
虽然爽文中往往充斥着暴力和某些描写,但起码让读者在文中发泄情绪好过在现实生活中发泄。
都想会所嫩模,实际都是搬砖干活,累了一天,花几毛钱看看网文麻痹自己一下,好不去想那些可怕的房价,可怕的老板,可怕的丈母娘,可怕的物价,实在是性价比极高的消遣方式。
网文消费其实就是个弱化版的口红经济以及有中国特色的***乐理论。
起码对于这个社会是一种无害的存在,所以这些年网文届的突然爆发也并不让人惊讶。
但换到我而言,写作的立意就是有些问题。
我比较欣赏布莱希特。
这个人,大部分读者是不知道的。
但大家可以回忆一下,一说到梅兰芳,某些失掉自信力的媒体通常会加上一句,三大表演体系之一。
最出名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也就是《喜剧之王》中周星驰那本《论演员的修养》的作者。
那么,斯坦尼和梅兰芳之外,另一个谁呢?
(ps我喜欢京剧,但对于梅是否算到三大体系之一持保留意见,很大程度上这和月球上看到长城属于同一种“爱国”情怀)。
就是布莱希特体系了。
斯坦尼体系是非常厉害的表演指导思想,大陆是典型的斯坦尼体系,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一点,华语区的演员论演技的话,大陆其实是甩香港或者东南亚三条街的。
但不客气的说,如果剥掉某些香港“老戏骨”身上的宣传光环的话,对上同级别的大陆演员基本处于被吊打的境地。
这点不接受反驳,如果以后有时间,我会专门写文分析。
当然,韩国和日本例外,韩国是因为戏剧导演的调教强悍,(台湾也有这个优势),日本则是受能剧影响,又呈现出另一种风格。
吹了一通斯坦尼,实际就是想说,布莱希特虽然名气差得多,但能和斯坦尼并论本身就是对其最大的肯定,当然布莱希特自己肯定对此是要骂街的!
布莱希特的最大特色是“间离”。
这是对从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开始的西方戏剧理论的最大挑战,甚至是离经叛道之举。
(ps埃斯库罗斯的死法颇为离奇,他是被从天而降的王八砸死的。据说老鹰抓住乌龟后会飞高然后把乌龟扔向石头,以杂碎其坚硬的外壳。
埃斯库罗斯是个秃头……所以,诸位,保护头发很重要啊。)
在布莱希特之前几乎所有的戏剧作家认为,编剧最要紧的一点就是“代入感”。
不管台上上演的是英雄的悲歌,还是小人物的喜剧,编剧、导演、演员努力的共同方向就是让台下观众产生带入感。
普罗米修斯的盗火壮举,巴萨尼奥轻松诙谐,都要观众产生“这就是我正在经历这一切的”的想法。
或者说,台上和台下产生共情。
观众虽然是旁观者,却切身的参与进了剧情的进展当众,把自己当作了整台戏的一份子。
布莱希特反对这一切,他认为当观众完全沉醉于戏剧向舞台上投射情感便会降低其思考的能力,妨碍其作出冷静判断。
为此他设置了种种手段,来切割观众和演员的共情。
如果诸位能理解这段话的意思之后,再回过头看我这二十万字的东西,大概会有些别样的感受。
有些支线剧情,比如太医反复的给李煜看病,于我而言,想写出一个黑色幽默或者说荒诞戏剧效果。
在历史穿越文中,出现荒诞本身就是最大的间离。
视角和思维的反复跳跃切换,核心就是为了不让读者产生“代入感”。
我不知道别的作者写文时是怎么个思想,而是始终附在天空冷冷的看着文中人物,相互作用,悲欢离合。
没有代入,也没有感情。
其次此文章最为人诟病的问题,一旦剧情推进到李景逷和太宁的时候,对话风格马上会产生变化。
如果抽掉这二人,应该说在语言上算是勉强达到了起点历史文的及格水准…至少看上去不“太”现代。
至于我为什么把太宁李景逷的桥段用非常现代化的思维来写,这本身就是想表达出一个荒诞的不协调,也在暗示,这种没有算计的,单纯感情,其实是不应该在这个朝代存在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情,也是一个比较大暗扣,但这个扣子真不好写,我在考虑是不是要去掉。并且这是涉及到第一部会如何结尾的,很讨厌。)
当然让全文始终处于利益计算也不是不可以,但这又与我写作初衷相违背,我试图让文章看起来不那么沉重。
因为整个从李璟继位后,一直到南唐被灭,这段历史是非常阴暗压抑的,我试图拉出两条线来,朝争中黑暗晦涩,在三个少年中则注入相对美好的人类感情,好让通篇文章的色彩显得更为调和。
这也是一种间离,把各位读者从剧情中强行拔出来,而不是一味的跟着作者的笔走。
之前的荒诞情节也有部分是出于此种考量。
关于“间离”最典型的应用,大家可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