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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之家 作者:[智利]伊莎贝尔·阿连德-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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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费了多大的劲啊,我的上帝! 我走进她的房间,她正忙着往生活记事本上写东西或者摆弄三条腿的桌子。我甚至也想掺和进去。可她不愿意别人看她的笔记,她和幽灵交谈的时候,我在场会打断她的神思。这样,我就不好往里掺和了。我也放弃了同布兰卡修好的打算。女儿自幼性情古怪,压根儿不是我所希望的那种温柔可爱的女孩子。实际上,她很像一只犰狳,据我的记忆,她一直跟我闹别扭,她倒省得克服“俄狄浦斯情结”了,因为她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情感。她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人显得很聪明,就她的年龄来说也算很成熟,跟她母亲十分亲近。我本想她可以帮我一把。我试着争取她跟我携起手来,送给她礼物,和她开玩笑,但她还是躲着我。现在我已经老态龙钟,谈起这件事可以不再气得发疯了。我认为过错全在于她对佩德罗·加西亚第三的爱情。布兰卡是个不为金钱所动的人。她从不要求什么,话比她妈妈还少。要是我强迫她亲我一下,她会耷拉着脸吻一吻我,而我却仿佛挨了一记耳光一样感到痛苦。当时我说过“等回到首都,过上文明生活,一切都会改变的”。然而,无论是克拉腊还是布兰卡,根本没有打算离开三星庄园的意思。相反地,每当我提及此事,布兰卡就说,多亏在农村生活她才恢复了健康,可还是没有力气;克拉腊则提醒我说乡下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不能干了半截儿就丢下不管。妻子一点儿也不怀念那些她早已用惯了的精美的物件儿。我托人购买的家具和家庭用品运到三星庄园那天,本想让她大吃一惊,结果她只说了句“都挺漂亮”。看样子她对那些东西没有丝毫兴趣,我只好亲自安置。宅院装饰一新,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豪华。即使在我父亲——他把家业挥霍一空——以前的光辉年代也没有这么豪华。运来的东西里有手工精雕的殖民时期式的大件红栎木和胡桃木家具、沉甸甸的羊毛挂毯、用锤子敲制的黄铜和镔铁灯具。我托人在首都买了一套可供大使馆使用的手绘英国瓷制餐具、玻璃器皿、四大箱装饰品、床单、麻布桌布、一套古典音乐和轻音乐唱片,还配上一个现代化的玻璃柜。任何一个女人看到这些东西都会欢欣雀跃,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安置自己的家。克拉腊却是个例外,她对这些东西无动于衷。她只是教会两位厨娘和几个雇工的女儿操持家务活儿。刚刚能丢开浅口锅和笤帚,她就马上利用空闲时间拿起生活记事本和塔罗牌。白天,大部分时间她待在缝纫间、诊所和学校。我听其自便,她活着就是为了操劳这些事。她待人慈祥,慷慨,巴不得周围的人除了我之外个个都能幸福康乐。地震后,我们重修了杂货店,为了讨她的欢心,我取消了使用玫瑰色代金券的办法,开始向雇工支付货币。克拉腊说过,这样人们可以到镇上去买东西,还能存点钱。其实并非如此。付现金的办法只是方便了男人们到圣卢卡斯酒店喝得烂醉如泥,妇女和儿童反而缺吃少穿。为这类事,我们争吵得很厉害。起因全在于雇工,嗯,当然也不能说是全部。我们还争论世界大战问题。客厅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地图,我一直关注纳粹军队的进展情况,而她却给盟军士兵织袜子。布兰卡两手抓住头发,怎么也弄不明白我们干吗对这场发生在大洋彼岸与我们毫不相干的战争有这么大的兴趣。我想我们还有其他一些误会。说实在的,我们对事情很少有一致的看法。我不认为过错在于我脾气不好,我是个好丈夫,做单身汉的时候那种缺乏理智的表现现在连点儿影子也没有了。她是我唯一的女人。至今还是这样。
    有一天,克拉腊在她的房门上装了插销,不让我上她的床,除非有时候我硬要进去。不让我进去就等于彻底决裂。起初我想,女人嘛,时不时总会犯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小毛病,克拉腊大概是犯病了,要么就是更年期反应。这种状况持续了几个星期,于是我决定找她谈谈。她心平气和地解释说,由于我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恶化,她对肉体上的欢乐已经失去兴趣。她神情自若地说,既然我们无话可说,当然也就不能同床共枕。我成天对她大动肝火,晚上又要跟她亲热亲热,对此她觉得很奇怪。我尽力让她明白,在这方面,男人和女人不大一样,尽管我有许多怪毛病,可还是疼爱她的。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那时候,虽然我受过伤,克拉腊又比我年轻得多,但是,我比她身体好,比她健壮。随着年岁的增长,我瘦下来了。身上没有一点儿脂肪,还像年轻时候那样结实,那样强壮。我可以整天骑马,随便躺在什么地方都能睡着,吃什么都行。肝啦,胆啦,还有人们常常提到的其他内脏都没有毛病。是啊,骨头总是疼。在寒冷的下午或者潮湿的夜晚,地震时砸断的骨头就疼得要命,我咬住枕头,免得让人听见我的呻吟声。实在没法忍受的时候,就喝一大口烧酒,往喉咙里放上两片阿司匹林,可疼痛还是不能减轻。只是性欲还和年轻时候一样炽烈。我过去喜欢看女人,现在还喜欢。不过这是一种美的享受,纯然是一种精神享受。只有克拉腊才能唤起我急不可待的具体的要求。在长时间的共同生活中,我们之间非常熟悉,互相之间对对方身体各部位都了如指掌。她知道我什么地方最敏感,并能恰到好处地说出我想听到的话。多数男人到我那个年纪,对自己的老婆就厌烦了,需要从别的女人身上寻求刺激,激起性欲的火花,而我却坚信,只有同克拉腊一起才能像度蜜月时那样甜蜜。我不想再找别的女人。
    记得当时每当天一黑,我就开始纠缠她。下午,她坐下来写东西,我假装悠然自得地抽着烟斗,实际上是在睨视着她。看到她开始冼笔,合上笔记本,估计她要走了,我就抢先一步。我一瘸一拐地来到洗澡间,梳洗打扮一番,穿上那件专门买来逗引她的主教穿的长毛绒睡衣。可她好像从来没有注意到我有这么一件衣服。我把耳朵贴在门上,等她到来。听到她从走廊上走过来,我便冲出去截住她。用尽一切办法:说好话,送礼物,甚至吓唬她要把房门推倒,用手杖把门砸碎,然而,这一切办法都不能填平横在我们之间的无底深渊。我想,当时即便我能在夜间同她恩爱一番,但要想让她忘掉我在白天里的坏脾气对她的烦扰,也是白费力气的。克拉腊以漠然的态度躲避我。最后,我也厌烦了。我不明白,她哪一点这么吸引我。她人到中年,举止不轻浮,走路轻轻地拖着两只脚,年轻时那股诱人的欢快情绪已经荡然无存。克拉腊对我既无诱惑力,又不温存。我敢肯定她不爱我。本来我没有任何理由厚着脸皮、不管不顾地要她满足我的要求,使自己陷入绝望和可笑的境地。但我没有办法。她的每一个动作,她身上的干净衣服发出的那股淡淡的肥皂香味,她明亮的目光,覆盖着纷乱的鬈发的瘦削而妩媚的后颈……总之,她身上的一切我都喜欢。她的纤弱使我产生无法抑制的爱怜之情。我要保护她,拥抱她,让她像从前那样整天笑眯眯的。我想再让她睡在我身边,脑袋枕在我的肩上,两腿蜷缩在我的腿下,纤细柔弱的温暖的小手放在我的胸前。有几次,我故意冷淡她,打算治她一治。可是,几天之后我又屈服了。我不理她,她反而显得更加平静和幸福。我在洗澡间的墙壁上钻了一个小孔,想偷看她赤裸的身体。这样做弄得我心乱如麻,不得不再用泥浆把洞堵上。
    为了刺激她,我扬言要去“小红灯”妓馆。而她的反应只有一句话:这比强奸农妇要好得多。这句话使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连这种事她也知道了。冲她这句话,我又想对农妇施以非礼,要气气她。可是年纪不饶人啊,地震把我的机能搅乱了。我没力气搂住一个健壮的姑娘,把她举上马背,更不用说撕扯下她的衣服强行无礼了。到我那把年纪,需要的是对方的帮助和温存。我老了,他妈的。
    只有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在萎缩。他是从衣服上发现的。不光是衣服显得宽大了,连衣袖和裤腿都显得长了。他让布兰卡用缝纫机帮他改一改,借口说自己瘦了。暗地里却惴惴不安地琢磨,是不是老佩德罗.加西亚把自己的骨头给接反了,所以身体才萎缩下去。出于自尊,这话他没对任何人说。他从来不对别人说起自己的痛苦。
    那些日子,人们正张罗着筹备总统选举。在一次全镇保守派政治家的晚餐会上,埃斯特万·特鲁埃瓦结识了让·德·萨蒂尼伯爵。伯爵足瞪一双羊羔皮鞋,上身穿着亚麻布外套。他与众不同,从不出汗,身上散发出一股英国香水味儿。他有一个习惯,喜欢中午在太阳底下拿一根棍儿把球打进一个小小的弧形窟窿,所以总是晒得黑黑的。他说话爱拖长最后几个音节,吃掉“R ”的音。在埃斯特万认识的男人当中,只有他涂抹发亮的指甲油,抹蓝色的眼影。他的名片上印着族徽,言谈举止处处符合人们熟知的上流社会的规矩。当然,有些东西是他自己发明的。比如用镊子吃洋蓟,这件事人人感到惊讶。人们尽管在背后嘲笑他,可是一转眼又模仿他的潇洒风度,穿起羊羔皮鞋,装出一种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和一副文明派头。“伯爵”头衔使他的地位高于其他移民。移民当中有的人来自中欧,为了逃避上个世纪的瘟疫;有的来自西班牙,为了躲避战乱;有的来自中东,带来亚洲的土耳其人和亚美尼亚人的生意经,到这儿来推销风味食品和杂货。萨蒂尼伯爵告诉大家,他不需要挣钱维持生活,做毛丝鼠生意不过是为了消遣消遣。
    埃斯特万·特鲁埃瓦曾经在庄园周围见过毛丝鼠。他开枪打过毛丝鼠,防备它们偷吃庄稼,可从没想到这些不起眼的啮齿动物的皮竟能做成贵夫人的大衣。让·德… 萨蒂尼正想找一位合伙人出资金,出劳力,办养殖场,共同承担一切风险,得利按对半分成。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在生活中从不冒险,这次可能是被法国伯爵的洒脱风度和聪明才智迷住了。他度过了好多个不眠之夜,研究关于毛丝鼠的建议,反复算账。萨蒂尼先生则作为贵客在三星庄园住了很长时间。他在大太阳底下打小球,喝下不计其数的不加糖的香瓜汁,仔细观赏布兰卡的陶土制品。甚至还劝姑娘把产品出口到那些印第安手工艺品畅销的地方去。布兰卡告诉他,自己根本不是印第安人,做出来的东西也不是印第安工艺品。本想打消他的误会,可由于语言不通,让.德.萨蒂尼没听明白姑娘的意思。伯爵一来,大大扩展了特鲁埃瓦家的社会交往。自从他在三星庄园住下以后,请帖便雪片似的飞来,邀请他们到邻近的庄园做客;参加镇上政界头面人物的会议;出席本地区各种重大的社会文化活动,等等。大家都愿意接近这位法国人.,希望沾点儿光。年轻的姑娘们对他赞叹不已,做母亲的则巴不得招他为乘龙快婿,所以都争先恐后地邀他做客。埃斯特万·特鲁埃瓦有幸被选中与伯爵做毛丝鼠生意,男士们都投来忌妒的目光。只有一个人没被法国人弄得晕头转向,看见他剥橘子的时候不用手指而用小刀把橘子皮削成一朵花时一点儿也不惊奇;听到他用法语熟练地引用法国诗人和哲学家的警句时,一点儿也不惊讶,这个人就是克拉腊。克拉腊每次见到他,都要问他叫什么;每当看见他穿着丝绸晨衣朝自家的浴室走去时,她总是惶惶不安。布兰卡则不同,她和法国人在一起觉得挺开心,这下她便有机会穿着华美的衣服在人前炫耀了。她精心梳理头发,用英国餐具和银烛台装饰餐桌,心里非常激动。
    “至少他把我们从野人生活中拉了出来。”她说。
    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对伯爵雍容的风度没什么兴趣。他感兴趣的还是毛丝鼠。他想,我他妈的怎么没想到鞣制毛丝鼠皮呢? 这么多年来只知道养那些倒霉的母鸡,一闹痢疾就死一大群;还养了那么多头母牛,挤一公升奶得用一公顷的青草和一盒子维生素药片喂牛,还弄得到处是苍蝇、牛屎。克拉腊和佩德罗.力口西亚第二对养毛丝鼠没有什么热乎劲儿。克拉腊是出于人道的考虑,她认为,养了毛丝鼠再剥它的皮实在太残忍了。佩德罗·加西亚第二则是因为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人养老鼠。
    一天晚上,伯爵抽着一支专门从黎巴嫩带来的东方卷烟,正如特鲁埃瓦说的,谁知道这个国家在哪儿! 阵阵浓郁的花香从花园飘过来,在室内弥漫。伯爵走到凉台上散了一会儿步,用眼睛量了量绕着主人住宅的庭院的面积。眼望着慷慨大度的大自然,激动得长长舒了口气。在地球上这个被人遗忘的国度里,汇集着大自然创造的各种美景,有高山峻岭,有汪洋大海,有平坦的谷地,有峻峭的山峰,有清澈的流水,还有温驯的动物。你尽可以放心大胆地散步,决不会突然蹿出毒蛇或饥饿的猛兽。也没有满腔仇恨的黑人或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真可谓尽善尽美! 为了做生意,他跑遍异国他乡,为配制春药采购鱼翅;还收购医治百病的人参、爱斯基摩人雕刻的人像和经过防腐处理的亚马孙河锯鱼以及给贵夫人做大衣用的毛丝鼠皮。他三十八岁了,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说的。他觉得,最后总算在这块土地上找到了乐园,可以和几位质朴的同伙儿在这儿安安静静地开办几家买卖。昏暗中,他坐在一棵树干上吸烟。突然看到一个黑影一晃,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可能有贼。”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在这一带,土匪跟猛兽一样是不会出现的。他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隐约看出是布兰卡。只见她把腿伸出窗户,像只猫似的顺着墙滑下来,轻轻落到绣球花丛中间,没有一点声响。姑娘一身男子打扮,护院狗已经认识她了,不必再赤身走路。让·德·萨蒂尼看见她躲在房檐和大树的黑影中渐渐走远了。他想跟踪过去,又害怕猎狗。心想一个姑娘家半夜跳墙出去,不必跟踪也知道她到哪儿去了。他有点担心,刚才看到的这件事会破坏他的计划。
    第二天,伯爵向布兰卡·特鲁埃瓦求婚。埃斯特万没工夫真正了解自己的女儿,把她的恬静温顺和往桌上摆放银烛台时的高兴劲儿理解成是爱情的表示。他觉得很满意,终日无所事事、体弱多病的女儿居然能高攀上受众人追逐的美男子。“他看上她什么啦? ”他迷惑不解地暗问自己。他对求婚者表示:这件事还要同布兰卡商量商量,不过据他看来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他甚至表示欢迎加入特鲁埃瓦家族。当时女儿还在学校里教地理课,埃斯特万让人把她找回来。他把女儿叫到办公室,关上房门。五分钟后,房门猛地被打开了。伯爵看见姑娘满脸通红地走出来。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扭过脸去。要是换上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便会立刻收拾行囊,搬到镇上某家旅店去住。但是,伯爵告诉埃斯特万,只要给他时间,他肯定能赢得姑娘的爱情。埃斯特万·特鲁埃瓦说,只要他认为必要的话,尽管留在三星庄园做客好了。布兰卡一句话也没说,可从那天起不再和他们一起同桌吃饭,一有机会就让法国人知道她不喜欢他。她收起节日盛装和银烛台,小心翼翼地想法儿躲着他。她告诉爸爸,要是再提起婚事,她马上就搭乘火车赶回首都,重新到学校去念书。
    “你要改变主意啦! ”埃斯特万·特鲁埃瓦大声吼道。
    “我信不过他。”她回答说。
    那一年,孪生兄弟来到三星庄园,气氛才大大缓和下来。他们给充满压抑气氛的大宅院带来一股清新欢乐的微风。尽管法国贵族小心翼翼地努力博取两位青年的好感,但无论是海梅,还是尼古拉斯,都不欣赏他那一套魅力。他们嘲笑他的气派、他那双男不男女不女的鞋子以及他的外国姓。让·德·萨蒂尼毫不在乎。最后,他那副好脾气还是征服了两个年轻人。到暑假后期,他们便能和睦相处,甚至联合起来说服布兰卡,让她别再固执己见。
    “你都二十四岁啦,姐姐,真想当一辈子老处女? ”他们说。
    他们鼓动姐姐剪短头发,按杂志上流行的式样做衣服。可她对奇装异服毫无兴趣。农村里尽是尘土,穿上就毁了。
    这对双胞胎性格迥异,简直不像亲兄弟。海梅身材高大魁梧,性情腼腆,好学不倦。作为寄宿生,他不得不接受严格的教育,通过体育活动练出一身运动员的肌肉。其实,他认为体育活动消耗体力,没什么用处。让.德·萨蒂尼整天上午拿着棍子追小球儿,把球儿打进一个窟窿里去。海梅不明白,他干吗用那么大的劲头儿打球,用手放进去岂不更省事吗? 那个时期,他就已经暴露出一些怪癖,在他一生中这些毛病还有所发展。他不喜欢别人在他身边喘气;不愿意和人握手;不喜欢别人问及他个人的私事;也不愿意别人向他借书或给他写信。这些怪癖都影响到他与别人的交往。但他并不孤单。只要跟他待上五分钟,你就会发现,他为人慷慨大方,淳厚朴实,而且十分温柔,温柔得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想掩饰也掩饰不住。他关心别人远远胜过对别人的索求,还很爱动感情。在三星庄园,雇工们管他叫“少东家”,有什么事总爱找他帮忙。海梅听他们说话时往往不置可否,只哼哼哈哈地搭两句腔,然后转身一走。可是问题不解决他决不罢手。妈妈说他性情孤僻,从小起就不让人对他表示抚爱。很小的时候,他的举止就很古怪,有几次,他竟把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来送给别人。在他看来,爱动感情,容易激动,都是自卑感的表现。只有和小猫小狗在一起,他才能丢掉过于拘泥的性格。他和小动物一起在地上打滚,抚摸它们,往它们嘴里喂东西,搂着小狗睡觉。只要没人看见,他同样爱和幼童玩耍。不过,当着别人的面,他还是愿意扮演孤独的男子汉的角色。在英国学校就读十二年,也未能培养出动辄发怒的脾气,尽管人们认为这是绅士的最佳派头。他对政治很有兴趣,父亲要他成为律师,他不愿意。母亲对他更了解,劝他去当医生,好帮助穷人。他接受了母亲的劝告。童年时期海梅常和佩德罗·加西亚第三一起玩耍,但是直到那一年他才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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