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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陈辕颇出奔郑。初,辕颇为司徒,赋封田以嫁公女。封内之田,悉赋税之。有馀,以为巳大器。大器,锺鼎之属。国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辕咺进稻醴、粱糗、腶脯焉。糗、乾饭也。○咺,况阮反。稻醴,音礼,以稻米为醴酒。粱糗,起九反,以粱米为之,一音昌绍反。腶脯,丁乱反,字亦作“锻”。加姜桂曰脯也。
'疏'“稻醴粱糗腶脯”。○正义曰:《周礼·酒正》:“辨五齐之名”,“二日醴齐”。郑玄云:“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之恬酒矣。”则醴是浊酒也。《月令》命作酒云:“秫稻必齐。”是以稻为醴也。《释草》云:“虋,赤苗;芑,白苗。”郭璞曰:“今之赤粱粟,白粱粟皆好穀也。”《内则》郑玄注云:“腶脩,捶脯施姜桂也。”
喜曰:“何其给也?”对曰:“器成而具。”具此醴糗。曰:“何不吾谏?”对曰:“惧先行。”恐言不从,先见逐。
为郊战故,公会吴子伐齐。欲以报也。○为,于伪反。五月,克博,壬申,至于嬴。博、嬴,齐邑也。二县皆属泰山。○嬴音盈。中军从王,吴中军。胥门巢将上军,王子姑曹将下军,展如将右军。三将,吴大夫。齐国书将中军,高无将上军,宗楼将下军。陈僖子谓其弟书:“尔死,我必得志。”书,子占也。欲获死事之功。宗子阳与闾丘明相厉也。相劝厉致死。子阳,宗楼也。桑掩胥御国子。国子,国书。公孙夏曰:“二子必死。”亦劝勉也。○夏,户雅反。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虞殡》,送葬歌曲。示必死。○殡,必刃反。
'疏'“歌虞殡”。○正义曰:贾逵云“《虞殡》,遣殡歌诗”,杜云“送葬歌曲”,并不解“虞殡”之名。礼,启殡而葬,葬即下棺,反日中而虞。盖以启殡将虞之歌,谓之“虞殡”。歌者,乐也。丧者,哀也。送葬得有歌者,盖挽引之人为歌声以助哀,今之挽歌是也。旧说挽歌,汉初田横之臣为之。据此,挽歌之有久矣。晋初荀顗制礼,以吉凶不杂,送葬不宜有歌,去之。挚虞駮之云:“《诗》云‘君子作歌,惟以告哀’。葬之有歌,不为害也。”复存之。
陈子行命其徒具含玉。子行,陈逆也。具含玉,亦示必死。○行如字,又户郎反。含,户暗反,本又作“唅”。公孙挥命其徒曰:“人寻约,吴发短。”约,绳也。八尺为寻。吴发短,欲以绳贯其首。○挥,许韦反。东郭书曰:“三战必死,於此三矣。”三战,夷仪、五氏与今。使问弦多以琴,弦多,齐人也。六年奔鲁。问,遗也。○遗,唯季反。
'疏'“使问弦多以琴”。○正义曰:礼以物遗人谓之问。二十六年卫出公“使以弓问子赣”,《论语》云“问人於他邦”,皆是也。
曰:“吾不复见子矣。”言将死战。陈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传言吴师彊,齐人皆自知将败。
'疏'注“鼓以”至“退军”。○正义曰:《周礼·大司马》教大阅之礼云:“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车徒皆作鼓行。鸣镯,车徒皆行,及表乃止。鸣铙且卻。”郑注云:凡进军退军鼓铎同。其所异者,废镯而鸣铙耳。如郑此言,则进退皆有金鼓。而杜云“鼓以进军金以退军”者,《周礼》是教战之法,其临敌之时,欲战则先击鼓以动之,欲退则先击金以静之,故长勺之役,公将鼓之,是欲战击鼓也。此传云“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是欲退击金也。
甲戌,战于艾陵,展如败高子,齐上军败。国子败胥门巢。吴上军亦败。王卒助之,大败齐师。获国书、公孙夏、闾丘明、陈书、东郭书,革车八百乘,甲首三千,以献于公。公以兵从,故以劳公。○卒,子忽反。乘,绳证反。从,才用反,又如字。劳,力报反。将战,吴子呼叔孙叔孙,武叔州仇。曰:“而事何也?”问何职。对曰:“从司马。”从吴司马所命。王赐之甲、剑铍,曰:“奉尔君事,敬无废命。”叔孙未能对,卫赐进赐,子贡,孔子弟子。○铍,普悲反。
'疏'“卫赐”。○正义曰:子贡,卫人,故称“卫赐”。
曰:“州仇奉甲从君。”而拜。拜受之。公使大史固归国子之元,归於齐也。元,首也。吴以献鲁。寘之新箧,褽之以玄纁,褽,荐也。○寘,之豉反。箧,苦协反。褽音尉。别本作“褽以玄纁”,纁,许云反,本亦作“勋”。加组带焉。寘书于其上曰:“天若不识不衷,何以使下国?”言天识不善,故杀国子。○组音祖。衷音忠。
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豢,养也。若人养牺牲,非爱之,将杀之。○馈,其位反,或作餽。赂音路。豢音患。夫音扶。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於我。欲得吴。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从事,击之。得志於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石田,不可耕。越不为沼,吴其泯矣。使医除疾,而曰必遗类焉者,未之有也。《盘庚》之诰曰:‘其有颠越不共,则劓殄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邑。’《盘庚》,《商书》也。颠越不共,从横不承命者也。劓,割也。殄,绝也。育,长也。俾,使也。易种,转生种类。○沼,之兆反。泯,亡轸反。盘,步干反。诰,古报反。共音恭,注同。劓,鱼器反。殄,大典反。俾,必耳反。种,章勇反,注同。从,子容反。长,丁丈反。
'疏'注“盘庚”至“种类”。○正义曰:彼文云“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此传字少於彼,引之略也。孔安国云:“颠,殒。越,队也。不恭,不奉上命。”孔言陨队,谓受上命而队失之。杜言从横不承命,谓其人性自颠越从横,不肯承命。意小异也。刑名以截鼻为劓,劓是割也。殄、绝,育、长,俾、使,皆《释诂》文也。易,谓转易。无使转生种类,不令更有恶子孙也。
是商所以兴也。今君易之,将以求大,不亦难乎!”弗听。使於齐,属其子於鲍氏,为王孙氏。私使人至齐属其子,改姓为王孙,欲以辟吴祸。○使,所吏反。属音烛,注及下同。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艾陵役也。属镂,剑名。○镂,力俱反,又力侯反。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盈必毁,天之道也。越人朝之,伐齐胜之,盈之极也。为十三年越伐吴起。○槚,古雅反,木名。
'疏'“将死”。○正义曰:《吴语》云:子胥将死,曰:“而县吾目於吴门,以见越人之入,吴国之亡也。”遂自杀。王愠曰:“孤不使大夫得有见也。”乃使取申胥之尸,盛之鸱夷,而投之於江。贾逵云:“鸱夷,革囊也。”
秋,季孙命脩守备,曰:“小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善有备。○守,手又反。
冬,卫大叔疾出奔宋。疾即齐也。初,疾娶于宋子朝,子朝,宋人,仕卫为大夫。○朝如字。其娣嬖。娣,所娶女之娣。子朝出,出奔。孔文子使疾出其妻而妻之。疾使侍人诱其初妻之娣,寘於犁,犁,卫邑。○妻之,七计反。犁,力兮反。而为之一宫,如二妻。文子怒,欲攻之,仲尼止之。遂夺其妻。或淫于外州,外州人夺之轩以献。外州,卫邑。轩,车也,以献於君。耻是二者,故出。卫人立遗,使室孔姞。遗,疾之弟。孔姞,孔文子之女,疾之妻。○姞,其乙反,又其吉反。疾臣向魋,为宋向魋臣。○魋,徒回反。纳美珠焉,与之城鉏。城鉏,宋邑。宋公求珠,魋不与,由是得罪。及桓氏出,出在十四年。城鉏人攻大叔疾,卫庄公复之。听使还。使处巢,死焉。殡於郧,葬於少禘。终言疾之失所也。巢、郧、少禘,皆卫地。○郧音云。少,诗照反。禘,大计反。初,晋悼公子懲鲈谖溃蛊渑投铩F停L铮浴!饝,鱼觐反;一作“整”,征领反。大叔懿子止而饮之酒,懿子,大叔仪之孙。○饮,於鸩反。遂聘之,生悼子。悼子,大叔疾。○聘,匹政反。悼子即位,故夏戊为大夫。夏戊,悼子之甥。○夏,户雅反,下同。戊音茂。悼子亡,卫人翦夏戊。翦,削其爵邑。孔文子之将攻大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胡簋之事,则尝学之矣。胡簋,礼器名。夏曰胡,周曰簋。○簋音轨。
'疏'注“胡簋”至“曰簋”。○正义曰:胡簋,行礼所用之器,故以胡簋言礼事。《论语》卫灵公问曰:“俎豆之事”,意亦同也。《明堂位》说四代之器云: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周之八簋。如记文,则夏器名琏,殷器名瑚。而包咸、郑玄等注《论语》,贾、服等注此传,皆云夏曰胡。杜亦同之。或别有所据,或相从而误。
甲兵之事,未之闻也。”退,命驾而行,曰:“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以鸟自喻。
'疏'“甲兵”至“闻也”。○正义曰:对灵公,“军旅之事,未之学也”。其意亦与此同。军旅、甲兵,亦治国之具也。此以文子非礼,欲国内用兵,灵公空问军陈,故并不答,非轻甲兵也。
文子遽止之,曰:“圉岂敢度其私访?国之难也。”圉,文子名。度,谋也。○遽,其据反。度,待洛反,注及下同。难,乃旦反。将止,仲尼止。鲁人以币召之,乃归。於是自卫反鲁,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疏'“鲁人”至“乃归”。○正义曰:《孔子世家》云“季康子使公华、公宾、公林以币迎孔子,孔子归”是也。
季孙欲以田赋,丘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赋。○别如字,一音彼列反。
'疏'注“丘赋”至“田赋”。○正义曰:《司马法》方里为并,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乃有马四匹,牛十二头,是为革车一乘。今用田赋,必改其旧,但不知若为用之。贾逵以为欲令一井之间出一丘之税,井别出马一匹,牛三头。若其如此,则一丘之内有一十六井,其出马牛乃多於常一十六倍。且直云“用田赋”,何知使并为丘也?杜以如此,则赋税大多,非民所能给,故改之。旧制丘赋之法,田之所收及家内资财,井共一马三牛。今欲别其田及家资各为一赋,计一丘民之家资令出一马三牛,又计田之所收,更出一马三牛,是为所出倍於常也。旧田与家资官赋,今欲别赋其田,故言欲以田赋也。
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三发问。卒曰:卒,终也。“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不公答。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行政事。度於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是赋之常法。○施,尸豉反。敛,力艳反。若不度於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为明年用田赋传。○冒,亡北反,一音莫报反。厌,於盐反。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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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五十九 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卷五十九 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二年,春,用田赋。(直书之者,以示改法重赋。)
'疏'注“直书”至“重赋”。正义曰:“用田赋”者,用田之所收以为赋,令之出牛马也。依实直书之,以示改常法重赋敛。成元年“作丘甲”,甲是造作之物,故言“作”。马牛,赋税以充之,非造作之物,且讥其赋,不讥其作,故书“用”,言旧不用,而今用之。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鲁人讳娶同姓,谓之孟子,《春秋》不改,所以顺时。○娶,本或作“取”,七喻反,又如字。
'疏'注“鲁人”至“顺时”。○正义曰:《论语》云:“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鲁人常言称孟子也。《坊记》云:“《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旧史书为“孟子卒”。及仲尼修《春秋》,以鲁人巳知其非,讳而不称姬氏,讳国恶礼也。因而不改,所以顺时世也。”《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春秋》无此文。《坊记》云然者,礼,夫人初至,必书於策。若娶齐女,则云“夫人姜氏至自齐”。此孟子初至之时,亦当书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称姬。旧史所书,盖直云“夫人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书曰吴而已。仲尼修《春秋》,以犯礼明著,全去其文,故今经无其事。
公会吴于橐皋。橐皋,在淮南逡遒县东南。○橐,章夜反。一音托。逡音峻,又七伦反。遒音囚,又音巡。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郧,发阳也。广陵海陵县东南有发繇亭。○繇音遥。
'疏'注“郧发阳也”。○正义曰:十七年传云孟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发阳之役,卫石魋’。指此会也。知郧即发阳,一也二名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螽。周十二月,今十月,是岁置闰,而失不置。虽书十二月,实今之九月。司历误一月。九月之初尚温,故得有螽。○螽音终。
【传】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终前年事。)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讳娶同姓,故谓之“孟子”,若宋女。
'疏'注“讳娶”至“宋女”。○正义曰:讳娶同姓,不得谓之吴女。宋是子姓,长女字孟,故惠公元妃谓之孟子。今亦称孟子者,全改其本,若言此夫人是宋国之长女也。《释例》曰:“经书‘孟子卒’,传言‘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此为昭公加讳,不复系吴,改其姓号,传因而弗革也。《论语》谓之吴孟子,盖时人常言,非经、传正文也。而贾氏以为言孟子,若言吴之长女也。称吴长女,既不异於同姓之长女,且娶同姓,长之与少,未闻其异,无所为别也。”
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称夫人,故不言薨。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反哭者,夫人礼也。以同姓故,不成其夫人丧。
'疏'注“反哭”至“人丧”。○正义曰:礼,既葬,日中自墓反,虞於正寝,所谓反哭於寝。反哭者,是夫人之正礼也。季氏以同姓之故,不成其夫人之丧,不为反哭,故不书葬,所以惩臣子之过也。《释例》曰:“若昭之孟子者,以同姓为阙。生革其姓,过而知悔也。然吴之大伯,下及鲁昭,於亲远矣,所讳在於名义而已。居夫人之位,籍小君之尊,已三世矣。季氏当国而不为之服,至令仲尼释己之绖,国朝不成其丧,以世適夫人不书於策,此季氏之咎也。”杜言不书於策,谓不以夫人之礼书於经也。
孔子与吊,適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孔子始老,故与吊也。絻,丧冠也。孔子以小君礼往吊,季孙不服丧,故去绖,从主节制。○与吊,音预,注同。絻音问。绖,大结反。去,其吕反。
'疏'注“孔子”至“节制”。○正义曰:杜以“孔子与吊”,明其巳去臣位。若在臣位,则服小君之丧,不得云“与吊”而已,故云“孔子始老”。始老者,谓始致事也。刘炫云:“按十六年,‘仲尼卒,哀公诔之’。子贡讥云“生不能用’,则是哀公不用仲尼为臣也。又《世家》及诸书无云仲尼仕於哀公,杜焉得云‘孔子始老’乎?”今知不然者,以上十一年传称仲尼在卫,鲁人以币召之。是召之而来,当以任用,故冉有云“子为国老,待子而行”,后乃致事,故孟子之丧而来与吊。若哀公全不能用,何须以币召之?但哀公不用其言,故云“生不能用”。於传文上下理甚符同。刘以为不仕哀朝以规杜过,非也。《丧服》“齐衰三月”章曰“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不君也”。郑玄云:“仕焉而已者,谓老苦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於民也。”是其服与民同,不服臣为小君之服,故与常吊也。礼,齐衰之丧,始死而絻,以至於成服。絻以代吉冠,故以絻为丧冠也。孔子以季孙当服臣为小君之礼,故以小君礼往吊季氏。传言“適季氏”,谓適季氏哭位,故杜言往吊谓就其哭位也。季孙既不服丧,孔子不得服吊服,故去绖,从主节制也。大夫之吊,服牟绖。郑玄云:“弁绖者,如爵弁而素,而加环绖。”“大如緦之绖”,缠而不纠也。《曲礼》云:“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郑玄云:“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礼吊无拜法,而此言孔子放绖而拜者,记言丧宾不答拜,谓丧主既拜宾,宾不答拜耳。其初见主人,或吊者先拜。据此传文,必有拜法。记无其事,记不具耳。
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寻鄫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周,固。故心以制之,制其义。玉帛以奉之,奉贽明神。○贽音至。言以结之,结其信。明神以要之。要以祸福。○要,一遥反,注同。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寻,重也。寒,歇也。○重,直龙反。歇,许谒反。
'疏'注“寻重也寒歇也”。○正义曰:《少牢·有司彻》云“乃寻尸俎”,郑玄云:“寻,温也。”引此“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则诸言“寻盟”者,皆以前盟巳寒,更温之使热。温旧即是重义,故以寻为重。传意言若可重温使热,亦可歇之使寒,故言寒歇,不训寒为歇也。
乃不寻盟。
吴徵会于卫。初,卫人杀吴行人且姚而惧,谋於行人子羽。子羽,卫大夫。○且,子馀反。子羽曰:“吴方无道,无乃辱吾君,不如止也。”子木曰:“吴方无道,子木,卫大夫。国无道,必弃疾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