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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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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锦一听就高兴了起来,差一点要拥抱谈志刚。但她好像还是有些不放心,又问道:“那到底要怎么处理呢?我们的店可不能白让他们砸啊!” 
  谈志刚说:“刚才我那个朋友说了,不管怎么着,先得把砸店的人给刑事拘留了。像这种情况,不但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至少要判他们几年,而且他们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到时候我们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一分钱他们也不能少赔。”一转眼,谈志刚俨然成了法律专家。 
  于锦就说:“那刚才派出所所长怎么那样说啊?” 
  谈志刚说:“他是以为咱们不懂法律,故意蒙人呢。刚才我在所长的办公室看见了现场发名片的那个人,他跟所长好像是熟人。” 
  于锦就有一点生气地说:“警察怎么能这样呢?” 
  谈志刚装着十分老到的样子说:“这有什么好稀罕的,警察也是人嘛!” 
  于锦“哦”了一声,像是有所理解的意思。停了一会儿,她又问谈志刚:“那现在我要不要给公司领导说一下?” 
  谈志刚说:“肯定得说的。不过你先不要急,等事情有点眉目了再说也不迟,到时候你可以跟你们老总保证,虽然网吧被砸了,但绝对不会让你们公司蒙受损失,他们砸了多少,就让他们赔多少。” 
  他们正这样说着,进来了两个警察。谈志刚一看,正是刚才去现场的那两个警察。其中一个冲谈志刚笑了笑,说:“你们两个做个笔录吧,谁先来?” 
  谈志刚也冲他笑笑,客气地问:“给你们添麻烦了!” 
  那个警察说:“你这是说哪儿的话?怎么是你给我们添麻烦了?我们当警察的,不就是为老百姓干事的吗!要说添麻烦,也是那两个小子添的麻烦!”   
  《刑庭法官》第一章(7)   
  谈志刚就说:“是的是的,还是警察好啊,人民警察为人民嘛!”说到这里,他又小心翼翼地问道:“警察同志,我想问问,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呀?” 
  那个警察说:“事情不明摆着嘛,肯定得先把那两个小子刑事拘留了,搞不好还得逮捕判刑,他们砸坏了那么多台电脑,一台电脑值多少钱啊?肯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了。” 
  谈志刚装着有些不懂,又问道:“刚才我听高所长说,不是最多弄个什么行政拘留吗?” 
  警察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地说:“这种触犯了法律的事,可不是哪个人说了算的,砸坏了那么多电脑,性质很恶劣的完全够得上刑事犯罪了。” 
  从警察的谈话语气中,谈志刚知道,他托的那位朋友的电话肯定已经打过来了。 
  …… 
  郑平听了谈志刚和于锦讲了事情的详细经过,就说:“事情到目前不是都处理得很圆满吗?这里面还有我什么事啊?” 
  谈志刚说:“目前是没有你什么事,但案子最后不还得到你们法院那里吗?再说,据说那两个小子的舅舅可是标氏地产的老总,路子肯定很野的,跟公安那边也很熟悉的,我也不能保证这中间还会不会发生什么变故,所以得事先给你打个招呼,关键时刻你得上。”说着,谈志刚把于锦拉了过来,对郑平说:“兄弟,你放心,我和小于妹妹绝对没有让你违法办案的意思,我知道你们法院纪律严,我更知道你办案有原则,我们只想让你亲自看一下犯罪分子的恶劣罪行,在判决的时候实事求是地给他们相应的惩处!” 
  于锦在一边也一个劲地点头说:“是的,郑平哥,你不知道那两个人有多么嚣张,简直是无法无天!到时候你们法院一定得狠狠地判了他们!” 
  郑平看过现场也确实感到很气愤,但对于案子的事情他又不可能讲什么话表什么态,只是平静地说道:“等检察院起诉过来以后再说吧。” 
  谈志刚说:“现在他们的人已经送进拘留所了,估计很快就会批捕了。”停了停,谈志刚接着对郑平说:“这些环节的事情都不用你管,我都有朋友在,你只要在判决的时候跟负责这个案子的同事说一声,狠狠判了那两个小子,附带民事部分再多判点,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就可以了!” 
  郑平听了谈志刚的话,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有说。   
  《刑庭法官》第二章(1)   
  入秋后的第一场大风,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是“卷落叶”的气势甚浓,不消半个时辰,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就落满了枯萎的黄叶。“自古逢秋悲寂寥”,但是胡家辉已经好多年没有注意过四季的更迭变化了,更无从谈起“我言秋日胜春朝”了。他记得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里写道:“干部们对气候的变化越来越麻木,热有空调,冷有暖气,已经很少有人还记得季节的变化了。”当时他读到这里的时候,还很不以为然,觉得是作家有些夸大其词地对干部的嘲讽。现在想来,可不就是这样吗?自己一个基层法院的小小庭长,对时序更替草木枯荣的记忆都这么遥远和模糊了,何况别人呢?仅仅是因为工作忙吗?好像不是的……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打了个激灵,不是冻的,而是心灵受到了某种东西的撞击。 
  近一段时间,胡家辉感到特别的累,简直有些体力不支了。他深深地感觉到,自己老了,不再是当年那个血气方刚名噪一方的年轻法官了。自从那年年底从中院下来,他已经在区法院刑庭当了将近十年的庭长。这些年来,他还从来没有感到像现在这样压力巨大。他自己也清楚,这种压力并不是别人造成的,完全是自己强加给自己的,沉甸甸地压在心头,令他简直有些难以承受。 
  周三下午,孙院长找他谈了话,坦诚和他深入探讨了刑庭的工作和关于他提职的敏感话题。从那以后,他的心情就几乎再也没有平静过。说实话,在区法院的20多个庭室里,他也属于年龄比较大的庭长了。院里好几个庭的庭长副庭长当初都是让他一手带着学会办案的,但眼看着后生们一个个都挑了大梁,和自己同龄的几个骨干有的升了副院长,有的到区委区政府区人大等处另谋了高就,只有自己还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这个位置上坐着。没事的时候他一想起这些,就莫名其妙地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和自惭形秽。说实话,这七八年来,胡家辉不是没有升迁的机会,但每次机会来到跟前时,他却总好像有些准备不足,该找人也不去找人,该活动也不去活动,老是畏首畏脚,坐以待毙,眼睁睁地看着唾手可得的机会在自己眼前消失掉,跑到别人的头上,弄得庭里边的弟兄们都有些怨声载道。尤其是老汪,明里暗里发了不少的牢骚。 
  胡家辉理解大家的心情,知道自己这个庭长让庭里的同志们失望了,从心底里感到有些对不起同志们。这种感觉刚开始还是隐隐约约的,但后来越来越强烈。尤其是最近半年来,他越发意识到,庭里的同志对自己的态度由以前的同情逐渐变成埋怨和不满了。有些话甚至都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说他自视清高,只图自己痛快,谁也不放在眼里,结果害了自己,也害了刑庭的弟兄。在目前的制度下,一个单位的领导往往代表着一个单位,领导发达了,这个单位就也会跟着发达,领导窝囊,这个单位就也跟着窝囊,就是所谓的“将ND05AND05A一窝”。这个道理胡家辉心里也十分明白,自己的升迁已经不单单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了,而且关系到整个刑事审判庭在院里的地位问题和庭里每一位同志的切身利益。他曾经翻看过安北区法院的院史,知道从这个法院成立以来,历任刑事审判庭的庭长都得到了提拔重用,升得最高的一个后来还做了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刚刚出了事的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大建,也曾经做过区法院刑庭的庭长。但现在到了他这一任,却出现了问题,再也提拔不起来了,不能不说是他自己的责任。说实话,如果单从个人的角度讲,胡家辉对能不能升官、升多大官看得并不重,他不是个贪权恋位的人。如果是那样的人,他也许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客观地讲,随着国家建设重心的转移和社会的发展、世事的变迁,最近这些年来,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中的老大地位正在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挑战。虽然法院内部的各种文件在对各庭室进行排序时刑事审判庭还排在第一的位置,但其实在某些人眼里刑庭早已不是什么第一大庭了。相反地,在法院做刑事审判工作成了脏活、累活、没有人愿意干的活,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人们的眼里是混得比较窝囊的、没有多大出息的人。对刑庭的这种状况,大家其实都很清楚,只是心照不宣而已。连胡家辉自己也承认,刑庭现在在法院确实是越来越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了,没人找没人理的,那些刚分进来的大学生们都不愿意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觉得干刑事没前途、没意思、不风光。虽然领导每逢开会时都要大讲特讲刑事审判工作如何如何重要,刑庭的政治地位如何如何高,但也只是嘴里说说而已,也改变不了人们对刑事审判庭固有的看法。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如果由于自己主观的原因,由于自己的淡薄处世的态度和所谓的坚持原则而影响了人们对刑事审判庭的看法,不经意间丢掉了刑庭庭长能升迁的光荣传统,甚至给大家留下一个刑庭庭长不能重用的先例,那自己岂不成了天大的罪人。 
  胡家辉心里暗暗地挣扎着:今后,是应该修正一下自己的处世态度了。他想通了,为了刑事审判工作,为了刑庭的前途,为了庭里这些同志们的切身利益,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自己手里把刑庭庭长能升迁这个光荣传统给弄丢了。他甚至暗暗下定了决心,趁自己年龄还没到杠,不论采取什么办法、付出多大的努力、个人受多大的委屈,也得想方设法争取再上一个台阶,这样也算对刑庭的历史和未来有个交代,也算对庭里的同志们有个交代。这样,庭里就会皆大欢喜。想想看,他这个当庭长的升上去了,其他副庭长才有升为庭长的机会,而其他同志也才有当副庭长的可能,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一人升上去了,全庭的同志就跟着有了提升的机会。特别是老汪,年龄比自己还大一岁,从部队转业来的时候就是副团职了,到法院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明确职务,如果不能抓紧最后这几年的时间往上迈一步,这辈子恐怕也就只好到这儿了,连个庭长也别想当上了。还有那个前年分来的硕士生郑平,那可是刑庭有史以来进来的第一个硕士研究生啊!小伙子别看年龄不大,没有什么工作经历,但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都很过硬,办案简直没说的,早就该挑起大梁了,但是受庭里法官员额的限制,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法官职级问题。自己如果一走,也好腾出一个审判员名额来给他。想到这些,胡家辉感到很兴奋,自己俨然成了以天下为己任的英雄志士,多么无私!多么高尚!他不禁为自己的博大胸怀和远大目标而激动不已。   
  《刑庭法官》第二章(2)   
  孙院长找他谈话的时候,暗示给他了一个信息:分管刑事的吴副院长马上要调到区政法委任副书记了,院党组考虑让胡家辉顶他这个缺,但区委那边考虑还需要有一个过度,由区纪检会一位姓程的科长先过来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但区委组织部那边已经明确表示,程副院长不会在法院干多久,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过度一下就会走的,区委对他另有任用。这对胡家辉也许是最好的一个机会了,这个机会如果再要错过了,以后可再也找不到了。孙院长强调,到底能不能顺利接岗,还得看区委和组织部的意思及胡家辉最近一段的工作情况。不过,现在胡家辉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利用,那就是刘大建的案子。孙院长透露,刘大建的案子市委已指定安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起诉,安北区人民法院理所当然也成了刘大建案子的一审法院。孙院长要胡家辉做好思想准备,一旦检察院那边起诉过来,刑庭要全力以赴地做好这个案子的审判工作。孙院长的意思是到时候让他亲任审判长,确保这个案子的审理万无一失。这一炮打响了,他的副院长的位子基本上也就坐稳了。说完了这些,孙院长又语重心长地提醒他:“今后工作中注意一下你那个脾气,遇到事情要沉得住气,别老动不动就起急上火。”孙院长不止一次地这样提醒过他了。胡家辉也知道自己这个缺点,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遇见不公平、不正确的事情,遇见不讲道理、耍坏心眼的人,他就忍不住要说、要管。为此,明里暗里的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 
  胡家辉下决心要改改自己的这个脾气了。 
  这么些年过来,胡家辉到底吃了多少这个坏脾气的亏,他自己心里是有数的。当初刚调到中院工作时,胡家辉原本是分到了当时极其热门的经济庭做审判员的。那时候经济庭刚刚成立,案子多得不得了,胡家辉一来就到了这个热门的岗位上,让院里的好多人都眼红心热的。可是胡家辉却没有“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因为他看不惯当时那个经济庭庭长在案件审理上只唯上不唯法的妥协态度。当时那个庭长是政法委的一个综合科长调过来的,对审判业务基本上还是个门外汉,但他却很专权,常常对办案的法官乱发指示,一会儿跟张三讲这个案子是区里某某书记关照过的,一会儿又跟李四讲那个案子是区里某某区长打了招呼的,在他那里好像审理案件不要看法条只看领导的字条就是了。有几次庭长找胡家辉“协调”案子,胡家辉搬着法条和他理论,给他搞得很下不来台,两个人就吵了好几次。结果那个庭长不但没有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反而“恶人先告状”,直接找到了院长那里,说胡家辉是个愣头青,自己领导不了他,如果胡家辉在经济庭,他就不做经济庭的庭长。院长也是没办法,只好把胡家辉调到了刑庭,找他谈话时还美其名曰刑事审判很重要,需要他这样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同志。在当时法院同志们的眼里,胡家辉从经济庭调到刑庭,是有着一种被“贬”的意味的。但胡家辉自己却并不觉得,在他眼里,在哪个庭都是一样的,“只是革命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以他觉得离开了经济庭离开了那个法盲庭长,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到了刑庭后,胡家辉很快就进入了情况,不久就成了刑庭的骨干。和庭长配合得也很好,没听说他和庭长闹什么别扭,院里的同志都还以为他是经历一次“调动的挫折”成熟起来了。其实不然,只不过刑庭工作比经济庭相对简单和单纯,没有那么多敏感的案件,领导们给刑庭打招呼的案子也少多了,一年也难以遇见一两件。 
  谁知,就在大家逐渐要把愣头青胡家辉淡忘的时候,他又闹出了一个天大的动静。 
  那年,中央部署在全国实行“严打”,就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一时间全国上下都行动起来了,搞得像一场大运动似的红红火火的。市里面当然也要专门开会传达上面关于“严打”的精神,要求公检法司的有关人员都要参加会议。会上,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书记做主题讲话。 
  那位副书记讲话很善于煽情,经常讲着讲着就脱离了讲稿发挥开来。他讲话时的思路很开阔,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讲到哪个朝代哪个国家去了。他讲话时还喜欢连说带比画,经常用手势配合讲话的语气和内容,一会伸出一个指头,一会伸出两个指头,一会又把五个指头全伸开来,有时候还把手握成一个拳头,往上举一举,往下捶一捶,很有气势和魄力。那天来参加会议的人,有不少都和胡家辉一样,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位副书记的风采,第一次亲耳聆听到他充满激情的讲话,无一例外地都被他的讲话深深吸引住了。偌大的一个会场,只听见副书记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着。讲的和听讲的都是饶有兴趣,激情昂扬。 
  副书记讲到了激动之处不能自已,就开始联系到了本市的实际。他说:“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借着这次严打的东风,从重、从快、从严地打击那些危害我市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该杀的杀,该判的判!像蒋一根那样的人,就应该借着这次严打的势头,尽快给他杀了了事,给全市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副书记说的蒋一根是市里出的一个经济诈骗犯,他采取冒充国家领导人亲属的做法,使本市好几家国有企业上了大当,被他骗去了不少的钱。有两家企业因为受了他的骗,弄得厂里连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都交不起了,厂子里的几百名职工最近常常到市委市政府门口上访,搞得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很气愤,尤其是他这个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每次那些职工一来上访,书记和市长就要他去处理,所以副书记对那个蒋一根恨得是咬牙切齿,恨不得立即把他押赴刑场一枪毙掉了事。   
  《刑庭法官》第二章(3)   
  蒋一根的案件刚好已经转到了中院刑庭,由胡家辉负责办理。虽然还没有开庭审理,但胡家辉已经详细看过了案卷,对案情有了深入详细的了解。这个案子检察院那边是按经济诈骗罪来起诉的,从卷宗来看,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蒋一根所犯的罪行就是经济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听副书记说应该借着“严打”的东风把蒋一根杀了,胡家辉立即感觉出副书记的讲话有问题,就立即举起了手,向主席台表示自己有话要说。 
  副书记看见有人高高举起了手,就要举手者站起来说话。 
  胡家辉就站了起来,一丝不苟地对副书记说:“副书记,您刚才的话说的有点不是很恰当,我想给您纠正一下。蒋一根犯的是经济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蒋一根的犯罪事实,依法只能认定为‘数额巨大’,就是借着‘严打’的东风从严从重,认定他是‘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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