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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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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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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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