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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远古之大驯兽师-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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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归曾经想做一身衣服蔽体,可是布料都是用粗麻绳编织的,穿在身上比麻袋还不如,皮都能磨破,兽皮和鱼皮衣更是又硬又热。

    细麻布衣服倒是能穿,只是因为织造技术的原因,产量低下,价值高,巫归虽然买得起,还是觉得太粗糙。最后只能放弃了,还是裸‘着舒服。

    土著人使用木头树叶做建材的建筑技术倒是比较高明。能在水面之上,利用树木支撑,建设一个这么大的空中村落,没有点技术是不行的。但这种建筑术只是经验的累积,并没有突破性的技术。能引发技术进步的土石建筑技术几乎没有。

    因为食物丰富,丛林部落与食物制作相关的技术倒是发展到了不错的水平,比如酿造果酒。果酒在丛林部落中已经普及开了,这种果酒的酒精含量虽低,但是味道就算放到后世,也能称得上可口。

    还有加工各种食物的技术,煮、炖、闷、蒸、烤、炙,果干、果脯,腌鱼、熏肉等等。吃的花样繁多,口味独特,烹饪技术和食品加工技艺,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文明水平。

    每个丛林部落都有自己擅长的技术,有自己的特产,同时也会缺少一些东西。

    大榕部落的特产就是美味的果酒和细麻布,但是缺少燧石和盐。巫鸦所说的那个石工部落,特产是精良的石器,附近还有一个水竹部落,最擅长制作竹器,特别是猎弓。

    各个部落间互通有无,每七天便用船载着自家多余的物品,从水路来到大榕部落参加易货之集,和其他部落交换所需的东西。还有一些部落派人手长期驻在大榕部落,换了间平台附近的木屋,专门从事贩卖自家物品的买卖,已经具有了商人的雏形。

    此时,吴归正带着猪大肠,站在一间木屋门口,手里拿着一张黑亮的竹弓,跟一个男人商谈着价格。

    这次要出趟远门,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危险,武器一定要准备好,一把好弓是必须的。吴归本来也有一把弓,但那弓已经糟的没法用了,所以他便来市场上买弓。

    “水竹是最好的制弓材料,只有我们部落领地才出产水竹。这张大弓是我族里匠师精心制作的,大野猪都能射死,另送雕羽石簇箭二十支。最少需要十坛上好的蜂蜜梅子酒才能换,一坛也不能少!”水竹部落的男人说道。

    “尼玛的,好贵啊!”吴归挠了挠头。

    水竹部落仗着手里控制着那种特殊的水竹,制作的竹弓最是畅销,几乎垄断了周边的弓箭市场,附近部落用的好弓都是他们家制作的。

    以土著部落的技术水平来看,吴归手上这把竹弓的确是一把难得的良弓,也值十坛好酒。问题是吴归的全部资产加起来也不值一坛蜂蜜梅子酒,事实上他根本就没有什么财产。

    “我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呢?”吴归见那人死不松口的样子,绞尽脑汁的想着:“要不去把老头子的东西偷一些来换。”

    这个念头刚一起来,旋即被吴归否决了,巫鸦那里是有很多别人送的东西,但是却乱七八糟的,而且保存不周,大多都腐朽不能用了。

    而且那些东西也不是这个商人要求的交换物,还必须跟其他人不断的进行交换,倒来倒去,累死累活,最后还不一定能换到所需的果酒。

    以物易物就是麻烦!

    最重要的是,他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怎么好意思去动老人家的棺材本?

    寻思半天,吴归想到玄幻里的剧情,突发奇想的说道:“这位阿兄,我有蛇母蛙消息,你知道的,蛇母蛙可是宝贝,众多巫师求之而不得。这个消息换你的弓,怎么样?嘿嘿,算你走运,这次赚大了!”

    那汉子一呆,随即变了脸色,一把夺过吴归手里的弓,怒道:“你一句话就想换我的宝弓?当我是傻子吗?你一个黑荆巫师,怎能如此下作!”

    吴归愕然:“擦,这些土著人脑袋都像石头一样,一点商业头脑都没有!”

    他也知道没有十坛酒,那把弓绝对拿不到手,只好怏怏离开。

    “咯咯咯!”身后突然响起清亮笑声,只听一个带磁性的女声说道:“没想到我大榕部堂堂的黑荆巫师,竟然耍手段想讹人家的东西!”

第十二章 嫘织家萝长老() 
吴归心情不好,听到有人讽刺自己,心中火起,转过身来正要开口反击,眼前却是一亮。待看清了那人的模样之后,满胸的怒气顿时消解了。

    原来说话那人是个二三十岁的美貌女青年,身材修长,面有英气,正是部落里唯一一个合吴归审美观的女人。见到此美女,一直对她心怀不轨的吴归自然气不起来。

    要说大榕部落里长的可以称作美女的年轻女人也有一些,但是吴归对她们却没有一丝兴趣。就是因为这些女人都按照习俗,在半‘裸的身上脸上涂满了白漆,还混有其他一些颜料,个个都跟女鬼一样,让人大倒胃口。

    但是眼前此女不同,她和所有的土著女人都不一样,不但没有涂颜料,甚至身上还穿着一身算得上体面的麻布衣服,脚上也穿着制作精细的麻鞋。

    虽然不比后世的衣物,但至少敏感部位都遮了起来,别小看这一点点进步,却是文明水平大幅度提升的体现。就因为这一身衣服,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已经脱离了赤‘身‘裸‘体的土著文明,进入了更高的文明层次。

    灵魂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吴归,看别的土著女人如隔着几千年的时间距离,很不真实。只对此女才有同类的感觉,才能正常的欣赏女性。

    不过这女人不涂白漆,是因为穿了衣服就看不到身上的画的图案了,而且会把衣服弄脏,所以没必再涂。至于为什么要穿这么整齐,也不是出于羞耻感或者觉悟到了高等级文明,而是为了显摆,还有推销她家产品的目的。

    此女名叫女萝,是大榕部落五大家族之一,嫘织家族的家主。嫘织家族的主业是木工建筑、揉绳、编织和制皮,女萝因为手艺高明,聪明智慧,改进了很多家族制造技艺,所以年纪轻轻就成了家主。

    最近嫘织家在女萝的领导下,编织技术又有了大的进步。以前的布匹都是用粗绳子手工编织而成,现在则有了新技术。

    他们用一种轮状的机关拉出很细的线,又在编织过程中,用木槌将线紧紧的结合在一起。这样生产出来的麻布更细密更柔软,做成衣服穿着也更舒适。

    可惜在雨林的环境中,衣料再好,也没人会穿,这让嫘织家感到很是郁闷。作为家主的女萝觉得穿上昂贵的细布衣服能彰显自己的地位,同时也为推销自己家细布,这段时间才穿着衣服四处招摇,今天又到集市上故意给人看。

    吴归已经知道了嫘织家有织布的新技术,对此十分惊讶,也对女萝很是敬佩,能在完全原始的条件下发明出来纺线和织布技术,确实很了不起。

    不过他也认为嫘织家的这项技术,在丛林中没有市场,因为连自己这个穿惯衣服的人都不想穿,何况本来就没有穿衣意识的土著人?

    不管怎样,吴归对女萝一直都很有好感,或者说一直抱有觊觎之心。没办法,谁让整个丛林部落里,只有这样一个能让他下得去嘴的女人呢。

    “咕嘟。”居心不良的吴归咽了口口水,堆笑着示好道。“原来是萝长老,萝长老今天这身衣服真是美啊!”

    女萝刚才说吴归空口讹人东西不过是开个玩笑,听到他的赞美,绽颜笑道:“是吗?我的衣服真的很美吗?”

    她故意张开双臂,把身上的衣服亮给市集上的人看,嘴里大声问身旁之人:“黑荆巫师说我的衣服很美,你们觉得呢?”

    可是土著人都对她披的这种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东西毫无兴趣,闻声扫了一眼,就把目光移开了。

    那个水竹部落的商人擦着弓,不客气的说道:“好看什么?披挂这么多东西,又热又不方便。女人嘛,还是光‘身‘子画上图案看着美。”

    女萝被顶的肺疼,鼓着眼睛瞪了那商人一眼,很是泄气的放下手臂,对吴归叹道:“明明这么美的衣服,可是整片丛林,却只有你一个人懂得欣赏。”

    吴归凑过去,贼兮兮的笑道:“萝长老衣美人更美,女人穿上你的细布衣服会变美,你穿上这件细布衣服,简直美不胜收啊!林中舞蹈的月下女神也就萝长老这个样吧?”

    “哈哈哈,我有那么美吗?”女萝发自内心的放声笑了出来,忽然又眉头一皱嗔道:“定是你这小子在哄我开心!”

    “怎么会呢?我吴归向森林女神发誓,在我眼里,你说丛林里最美的女人!”吴归信誓旦旦指天说道。

    女萝的表情喜怒交加,转着眼珠子思考着是不是真话:“你们男人喜欢的都是大‘屁‘股的肥女人,当我不知道吗?我这种瘦竹竿就没男人多看一眼,连我夫男都不喜欢我,一直都在和别的肥女人鬼混在一起。哼,小小年纪就骗人本事倒不小!”

    “冤枉啊!”吴归大叫一声,一本正经的问道:“我是普通男人吗?”

    “嗯。”女萝抱着双臂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说道:“这倒也对,从小就看你不是普通男人。”

    吴归语气深沉的说道:“我这个男人与众不同,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他学着琼瑶剧男主的深情姿态,双手捧在胸前,用痴迷的眼神看着女萝说道:“你的美,如晨雾中现身的山鬼,如三月才能见到一次的灿烂朝阳,如雨后的带着水滴的红莲花,如……”

    一时词穷,说不下去,他见女萝听的呆了,趁势抓住女萝的手,眯着眼睛抿嘴微笑,对她抛了一个梁朝伟式的电眼:“你是一朵娇艳有毒的罂‘粟‘花;我已经沉迷其中,毒‘瘾难戒了!”

    土著人早就知道食用罂‘粟汁液会成瘾,还有一些人为了追求迷幻刺激的感觉而主动食用,所有的巫师手里都有这种药材,用来给病人解除疼痛。女萝自然也知道沉迷毒‘瘾的是什么滋味。

    “嘟呜呜!”女萝哪里受得了这么高压的电击,一个哆嗦,脸上露出了惊慌的神色。

    “你、你……”她的脸红透了,作为一个领导家族的女强人,面对无赖少年的进攻,竟然结结巴巴的不会说话了。

    土著人没什么礼法观念,夫妻之间守礼的意识也很淡薄,男男女女乱搞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已婚的也一样,只是共同拥有财产,共同养孩子而已,依然可以在和外人发展超友谊关系。

    虽然女萝已经有了配偶和两个孩子了,但若是别的男人对她示‘爱,她会冷静的考虑,喜欢就交往,不喜欢就当场拒绝。结交炮‘友而已,很正常的事情,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土著人表达对异性好感的方式,都带着毫不掩饰的交‘配‘繁‘殖的目的;就跟动物似的。就算真有爱情的,除了这一方式,也没有别的表达方式了。

    女萝和丛林里的每一个女人一样,接触到的男人都会直接提出想和她们干事,示爱时的演讲词都是:‘你那丰硕的臀部吸引了我!’,‘我喜欢你肥嫩的胸部!’,或者‘我们一起生孩子吧!’。

    可是吴归这个巫师示爱时,却用了非常奇特的表达方式,说出的爱慕之意。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让女萝面红心跳,一股酥麻感从头脚底一直窜到头顶,既舒爽又刺激。那感觉奇妙极了,让她不自觉的沉醉于其中,欲罢不能。

    女萝从没有经历过像吴归这样,只用甜言蜜语拐弯抹角的表达爱意,而不是想要发泄生理欲望的男人,她那从未受过锻炼的敏感神经立刻就受不了了!

    可笑吴归的一点蹩脚手段,放在文明社会,连最丑的妞都打动不了。可是面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著女人,不经意的随口一番胡扯,竟然把对方电的欲‘仙‘欲‘死;实在是……胜之不武!

    被荷尔蒙冲击导致的眩晕感过去之后,女萝恢复了理智。身为瘦女人的自卑感,让她觉得吴归又在戏弄自己,恼羞成怒道:“大胆吴归,你好放肆,竟敢当众戏弄我嫘织家的家长!你当自己是黑荆巫师,我就不敢收拾你吗?”

    嘴里这么说,却没见她对施暴,而是气冲冲的扭头就走,脚步慌乱虚浮。

    “擦!”吴归还以为自己弄巧成拙了,使劲挥了下拳头。

    担心和女萝搞僵了关系,以后都没有机会下手了,于是他不敢再装下去,露出轻浮本色,几步追去抓着她的袖子说道:“哎,萝长老等一下。”

    “干什么?”女萝脸上发烧,使劲甩着袖子叫道。

    “我有正事要和萝长老谈。”

    “你别说了,我对你没兴趣!”

    “是关于细布的事情。”

    “哦?”女萝停下脚步,细布是涉及家族利益的大事,不是私事。她立刻调整好心态,拿出家主和长老的气势昂首问道:“什么事,你说吧。”

    “是这样的,我有办法让丛林里的人,至少是地位高的人使用细布,还能帮你改进织布机,使织布的速度更快,质地更密软。”

    “织布机?是指编绳线的木头架子吗?”女萝疑惑道。

    “正是,这事怎么样?”

    “你若真有那本事,我家自然会感激你的。不过让丛林里的人穿衣服,这可不容易。”

    “你放心好了,我一个黑荆巫师,绝不会骗你的,待会我就把办法告诉你,有没有用,你们一试便知。”

    “你为什么要帮我家?难道……”女萝的脸又开始发热了,心中似乎有些企盼。

    不过吴归的话让她大失所望:“我明日要出远门冒险,因为没有交换之物,想要萝长老帮着换些好武器,算作我们之间的交易,你看如何?”

第十三章 猎官光阿() 
“原来是太穷换不到东西。”女萝眼中闪着狡黠之色,心中暗道:“这个家伙不愧是能言会道的巫师,刚才一番话说的我春‘情萌动,把我撩拨了起来,自己却又脱身而去,哪里能这么便宜你!正好趁你有求于我,就不让你如愿!”

    “咳!”她挺起胸,扬起下巴,做出一副冷傲的样子说道:“这要看你的法子到底管不管用,有多大用了。”

    “这个……”吴归其实也不是很自信,他摸着下巴思考了一会,抬头说道:“我的办法说来话长,我们去醪家的酒肆坐着,边吃酒边谈吧。”

    女萝还想继续听他说那种让自己心头酥麻的情话,觉得一起吃酒是个好机会,便道:“也好。”

    二人带着猪大肠来的平台边上的一间木屋前,这是大榕部落最大的家族醪家专门卖酒的店面。只见门口排列着几口大缸,有很多人正在商讨交换价格,查验货物,进进出出的搬酒坛子,从酒缸里打酒。

    屋后有好大一块地面,坐满了吃酒的人,地上铺着芦席,人们席地而坐,吃肉吃酒,高声叫嚷。

    吴归找到一块干净的空席,先把席子掀起来抖了抖,然后才靠着树干坐了下去。女萝看到他的动作,心道:“果然是做巫师的,真是爱干净。”

    此处不是酒店,只是醪家为了方便换酒之人歇息吃酒,铺了些席子而已,丛林里还没有酒店这种事物。

    “小弟,你去换些酒肉来。”吴归对猪大肠说道。

    猪大肠为难道:“我拿什么换,酒很贵的。”

    吴归一时无语,酒在丛林里虽然普及开了,但因为成本和产量的限制,依然算是奢侈品。他曾经换算过丛林里的物价,一碗二百毫升的左右的普通酒的价格,大约等于文明社会的一百块红板。

    土著人没有贮蓄的观念,又不愁食物,有点好东西,全拿来换酒,所以酒虽贵,但是依然畅销无比。可吴归穷的要死,哪里有东西换酒吃?

    他看到女萝用鄙视的眼光看着自己,很是难堪的抓了抓胸膛,厚着脸皮说道:“萝长老,要不麻烦你付账,这顿酒也算在我的报酬里,如何?”

    “哼,还没有哪个男人请我吃酒要先赊账的!”女萝白了吴归一眼,叫了一声,立刻有一个嫘织家的男人跑过来问道:“家主有什么吩咐?”

    女萝颐指气使的说道:“去换两坛最好的酒,还有一些水果肉食来。”

    “是。”那男人弯腰点头应了一声,飞快的去办事了。

    吴归看着那那人卑微的样子,心中叹道:“这里的土著部落已经出现阶级分化了!”

    不一会那男人就带着两个女人摆了一席的酒食,还带来了碗碟和进食用的骨刀,然后便都老老实实的退到一边等候。

    吴归毫不客气的给三人都倒满了酒,端起酒碗敬了女萝,喝了半碗雪碧一般口感的果酒说道:“改进织布机的方法很简单,待会我回去画张图,你晚上派个熟练的木匠和织工来,我给他们解释一下就能明白。”

    “至于如何让人们穿衣服,这事情不能太急,得潜移默化的影响他们才行。其实穿衣服能预防疫病,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衣服还能预防疫病?”女萝惊讶道。

    研究疫病是巫师的专长,她对吴归的话还是比较相信的。想了想,点点头道:“丛林里疫病很严重,如果真能减少疫病,会少死很多人,就算不为我家族利益考虑,也是一件大好事。”

    吴归道:“疫病其实是一种很小的毒虫,主要是由蚊虫携带,通过叮咬人类,注射毒虫到人体内繁殖,因而才会得病。如果人们都穿上衣服,隔绝蚊虫,那样就会少的疫病。”

    “原来如此!”女萝恍然大悟,眼波凌凌看着吴归道:“巫师的手段真是能通鬼神,一眼就能看透疫病的本质。我部落能有两位出色的巫师,是众人之福!”

    “这是我最近才悟到的。”吴归对她的赞扬很是自得,继续说道:“我会说服师父,然后将这个结论公布出来,引导大家都穿上衣服。虽然大部分人出于行动方便,还是不会穿,但是那些不用劳作的长老们,却可以穿。”

    “你让你的家人也穿上衣服,并且在他人面前装作高人一等的样子显摆。再把制作好的衣服送给各个部落里的长老和家主穿,让这些高贵之人都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的穷人区别开来。”

    “最后你再派人四处宣扬,好让各个部落都知道此事。就说穿衣服的才是上等人,不穿衣服的则是穷的没财产的下等人。”

    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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