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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皇帝李治-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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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起身,缓缓走向大帐中挂在角落里的地图,地图不详细,只简简单单标记了城市、知名的山川而已,慵懒的低声道:“宝刀再利,若不杀人,岂不可惜。”

王方翼直起身子道:“陛下,请吩咐,微臣提头来见。”

李治的嘴角有稍许凝滞,报出了一个名字。

“李恪。吴王?”

哪怕以王方翼明晰如镜的心境依然忍不住愣怔当场,他终于知道陛下为甚么估计重重,私下里密探了,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一失足哪怕英明如先皇也成了人生最大的败笔。

李治不说话,王方翼也不敢打破沉默。

“需要多少人能拿下吴王,信报估计,他有一万私军,明面上的。”李治突然睁开眼睛,随意的问,但是明显,已经做了选择。

茶道造诣非凡的王方翼又泡了一壶茶,这一次是全满,泡的不好,王方翼静静凝视着茶叶在杯中翻滚,在沉浮之间慢慢舒展开来,最终徐徐沉入杯底,而茶汤显现出清澈碧绿,宛如一湾秋水,王方翼没有动它,只是轻轻感叹:“臣的茶艺是父亲亲手所授,当时颇为奇怪,这些一般都是请夫子的,后来等学会泡茶后才明白,父亲只是想告诉微臣茶须倒七分满,留得三分是余地也是人情,斩杀吴王,不难,难得是陛下可能要背上一世骂名。”

“放心,方翼,不用担心朕,世人以成败论英雄,况且,古来暴毙之人又不缺一个吴王,不是吗?”李治伸展了一下手臂,懒洋洋的,可面色却从未有过的冷酷。

“把他带到我这儿来,事态到他必须截止,不能让范围扩大,有条命在能不死最好,伤了残了凑合,唯独不能死,他一死朕的好多计划就麻烦了。”

王方翼苦笑着点点头,打仗最难受的就是不能往死里打,这一限制,自己就多了太多的顾及,现在也不能如先前信心十足了。

“方翼,兵者能杀人也能自杀,为甚么祖宗们那么崇尚儒将,因为儒将雅心,行道,修身知进退,而不是一味的只懂得用兵,暴力只能摧毁,而很多时候摧毁一个人一个势力不需要暴力的,也许有时候只是一个人一个可以经得起掂量让人百口莫辩的借口,就可以代天下民心大势行诛杀大计,这种东西你现在还不具有,但朕有了,它的名字叫‘政治’。”

李治走过来把玩着桌上十分满的茶杯,露出一个和李世民如同一个模子的笑意,“茶其实是可以比喻官场的,酒也可以,你不真正的去品,是不知道原来清澈见底的酒烈的让人眼泪直流,而略显浑浊已经变了颜色的茶,却是可以清新回味无穷的,一个好的皇帝,历来都不是最能治国最能打仗的,而是最能用人的,可以打仗能不打仗最好,内斗不值得骄傲的。”

“臣明白,臣做不到,可臣会做到的。”王方翼也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兵者,凶器也,臣也是如此想的,所以凶器历来是藏在刀鞘里,于合适的时机惊鸿一现,一刀致命,那才是真正的凶器,所以历来上古能传下干将莫邪鱼肠湛卢,却少有充满霸气直来直往大开大合的刀。”

“正解,咱汉人历来都讲究谋略头脑的,像那些西域小国的君主,每逢打仗居然冲在最前面,看似英勇,实则愚蠢的让敌人乐的前仰后合,朕听说我们曾经和他们交战过,还被鄙视过,说当时端坐在后阵的李世绩狡猾胆小懦夫。”

“陛下所说微臣也听过,所以当他们遇到当时英国公时才现,己方冲杀在第一线的国王公侯死得特别快,而我大唐的主将们往往都不会第一时间就站到他们面前,来个将将对决,听说其愤愤之情至今都未曾平息。就是不知若是他们如果遇到坐小车的诸葛亮和坐轿子的韦睿这样连马都懒得骑的家伙还输得很惨的话,想必会气得死了千年都不甘心的。 ”

李治笑道:“马到功成,可不要让朕失望。”

“那吴王的…子嗣呢。”王方翼试探的低声道,声音很小,若有若无。

“老祖宗们都怎么做的?效仿先贤吧。”

李治饮完杯中斟了十分满的茶,十分,不留一分余地,喝起来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差嘛。拨开大帐,李治出去了,帐内只留下王方翼一个人,屋内很安静,王方翼安静的看着那杯茶水,一滴不剩,喝的真干净啊。

也许是谋反,也许不是谋反,总之吴王得死,不需要会审,罪名已经有了——造反。

想必到时候百姓们会到处传颂陛下大义灭亲的公正之举吧,可王方翼却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战:陛下杀得可是他血脉相连的哥哥啊,而且已经不是第一个了,他真的还是以前那个陛下吗?王方翼看不透,姑且算所不是吧。

走出大帐的李治,独行在军营里,最后走到一棵大杨树下,秋风刮过,大杨树稀稀的在落叶。

归海一刀按着刀落后三步,跟在身后,静静的没有一点声响,他知道爷在思考,不能打扰。

大的十二三岁、小的只有两岁、一个个脸色苍白,泪流满面,浑身瑟瑟抖,就像是眼前这凛冽秋风中几片哆嗦着的落叶,不,不是落叶,落叶是死的,没有感情头脑的,应该说这是匍匐在狼的利爪下的羔羊,是被逮住就要吃掉的几只小鼠,是被从天而降的老鹰突然抓住的一群毛绒绒般的小鸡……

这是当年李世民喝醉后向李治描述的梦,那是他杀大哥、三弟的儿子自己的亲侄子时看到的,像是画一样,深深的印在脑海里,这辈子都没能忘记,总是在不经意间想起,越想忘就出现的越频繁。

第一次,是祖父,以臣弑君,杀杨广幼子杨佑;第二次,是父皇您,杀大哥、三弟,囚祖父,以弟代兄、以臣代君、以子代父,执掌天下权柄。

可你一定想不到,上天这次又拨动了轮回的转盘。只不过,这次,那把带着亲人脏血的屠刀,握在皇帝自己的手里,以君杀臣,天经地义,以弟杀兄,大义灭亲,一切顺理成章,不是吗?

是吗?

不是吗?

是吗?

不是的。

“皇帝都是狗娘养的,这话谁说的,一点也没错。”李治说。

在心里自问自答了数句,李治毫无征兆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沉寂,惊醒了归海一刀。待望去时,秋风还是那么凉凉的萧索,树叶也还是往下轻悠悠的落,李治转过身来面对自己的笑容,也依然是微醉的,一切都很平静,似乎甚么也没生。

三哥,期待和你再见面的样子。

而此时,还是那间祠堂还是夜黑风高的夜晚,同样有个青年也同样出这声感慨,“稚奴,这么多年了,三哥做梦都想和你再见一面,这次可不要令三哥失望啊。因为,这回三哥不会再陪你去逛青楼了,也不会再把淑然让给你了。属于三哥的,三哥总得试着去拿回来,不是吗?”

是吗?

不是吗?

是吗?

是的。

李治终究还是李治,萧淑然所爱所选择的也就在于此了:同样的选择,却有着不同的心。

煮豆燃豆萁,豆又何曾真在釜中泣过?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你要换的何止只一支玉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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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你要换的何止只一支欲笔?

江南开始落叶纷纷了,所幸天寒地冻还谈不上,正是天高气爽游玩踏青吟诗作赋的良辰奈何天,故作潇洒不羁的士子,腼腆羞怯的少女少。妇,都会在这一天纷纷出现在秦淮河两岸,顺着河边的杨树林大道漫步而行,落叶随风吹落,斜斜的刮过还没有牵手的年轻男女,像是梦一样。

这种诗意十足的风景,最是能让好女动情少夫动欲的,也就不奇怪那些日夜期盼歌颂秋天的诗歌层出不穷,这是个男人狩猎女人欲拒还迎仔细挑选的浪漫岁月,童话在秋天,平添一分冷情,却增色十分。与之相对的是长沙,吴王李恪贞观二年始王之地,那一年李治刚刚出生,此时却是风雨交加,阴日如晦,套用一句西游封神里的语言,日月无光阴冥之气沉沉。天空中雷电交错,电蛇如长鞭一样,噼里啪啦一阵乱响。若是李治在的话,肯定得嘀咕一句,天帝你这牲口又在sm王母娘娘了,搞的吟雨霏霏,气势如此让人自叹弗如,还让不让人坚挺下去了。

可惜那是李治,在吴王李恪的眼里,他只看到了浓黑如墨的铅云、偶现鳞牙的电蛇,还有就是让自己气闷无处发泄的风雨。

长沙吴王的王府大殿中,没有掌灯,唯有被风吹熄了火的牛烛还在散着袅袅青烟,殿内风声雨声成了主人,充斥在每一个角落空间,也深深的刮在吴王的心里,空旷的殿上满是略显冷色调的苏青色青纱,长长的甬道也皆用白桦梨木铺就,看似古扑,实则却是寸木寸金,每一步踏在上面都有独特的回声,绕梁古扑。

大殿之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匾额,黑底红色。

舍得殿!

舍得殿中早早的桂起了宫灯,可偌大的王府依旧显得孤寂清冷至极,筱雨戚威,一片惨淡,丝毫没有大明宫那份明朗清爽,以及最令人开怀的——阳光,相反,死气沉沉,像是个孤独的王者寡人,而不是拥抱四海有容乃大的皇者,前者于后者,大致一个重在术一个重在道了吧。

环佩声轻动,一个扎着堕马髻的宫装少夫缓缓步入大殿上,少夫修眉薄唇,虽不绝色艳丽,却是那种能经得起岁月考验的气质女子,大致任何一个读了几天书的人见到少夫,都会忍不住想起一个成语,温润如欲。

大殿的两侧,有几个王府奴仆正围着一个是十一二岁的少年,神色紧张惶恐,深怕小主子伤着了,还吵着静默在殿外看风看雨冷着脸不言不语的吴王爷,吴王李恪身后这个深着四爪蟠龙袍的少年正两只手撑起来,玩倒立,左右摇晃的厉害,青筋满面,额头涨红,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少年似乎想吸引父亲的注意,让从小就对自己很冷淡的父亲夸自己两句,可惜李恪自始至终负着手,似乎那隐晦的冷风秋雨会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吸引人,明明不到而立之年的年纪,看起来知天命的老朽一般。身体虽还年轻,可那颗暴露在外的眼神却老了。

有仆人发现少夫,赶紧拉了拉旁边的同伴,几个人也熄了让倔强的小王爷停下来的意思,上前乖乖请安,及至等到少夫让几人下去,才如蒙大赦的小心,自始至终态度恭谨,动作整齐划一上下一体,训练有素,却无疑呆板木讷的像是少了灵魂的躯壳。

离去时,隐约可听见家仆叫这位少夫叫“萧王妃”,不是王妃,是萧王妃,似乎有所指,这只有如此规定的李恪知道了。萧氏不是李恪的第一任王妃,可萧氏敢肯定,她是比前任杨氏更爱自己的丈夫,吴王恪的。

杨氏是隋时邢国公杨贵孙女,于贞观年间病死了,之后李恪就娶了萧氏,生下三子——李琨。似乎萧氏自古都是出美人的,自古算得上名号的萧后实在不少,最有名的第一梯队莫过于北魏萧观音、碎萧后、杨家将那个巾帼远胜须眉的萧太后,再就是第二梯队了,排名应该是有萧淑然的,历史上那个敢和千古第一女皇以死相拼的萧淑妃,还是很有名的。

而吴王李恪的萧氏,有人怀疑他是出身梁朝帝室,也就是兰陵萧家,不过真相是不是如此,就只有李恪和身为孤儿的萧氏知道了,值得一提的是,李恪死后是和萧氏合葬在一起,夫妻本是同林鸟,若能不相忘,就一起长眠黄土,枯骨千年。

素衣女子萧氏深深的忘了一眼那背着手哪怕被风雨打湿衣襟的丈夫,委屈的咬了咬嘴唇,又强自扯出一个端庄无可挑剔的笑意,声音和这环境一样清冷,知性的眼神,带着薄如晨雾般的袅袅仙气,她看着红色蟠龙袍的少年,轻轻招手道:“琨儿,过来,别玩了。”

李琨使劲的摇了摇头,努力的看着丝毫没有转过身的迹象的父亲的背影,浑身一阵无力,手一软跌在地上,叫李琨的少年没有叫痛,萧氏也没有如寻常母亲惊慌失措,还是如先前一样优雅,走过去,拉过颇有些不情愿的李琨的小腿,仔细的揉了揉,也不说话。

看了看低头轻柔自己膝盖的母亲,再看看孤独面对风雨的父亲,这份无言的压抑和冷漠,像刀子一般割在李琨的还没有被伤害无奈无力折磨的圆滑的心,一直倔强的少年,终于忍不住,猛地收回腿,像是个没人要受了无数委屈的孩子,一个人在孤寂的王殿中哭泣,李琨哭的厉害,可声音却很低很低,他死死的压住自己的衣服,甚至手臂,他想用疼痛缓解这份脆弱,抑或抑制那停不下来的该死的泪水,只因为父亲说话,爱哭的孩子没出息,成不了大器。

低低的呜咽声比嚎啕大哭更能令人神伤,可自始至终李恪看也没看他们一眼,似乎来的人不是自己的儿子也不是自己的王妃一样,等听到了哭声,才胡乱的摆了摆手,意思是让他们下去。

“娘,琨儿一直很努力很努力,没惹祸,那只小鹰也放了,以后不会成为没出息的走狗熬鹰之辈……”

殿内暗影浮动,有点阴暗,萧氏掏出绣着芝兰象征着娴熟秀慧的手绢,轻轻为李琨擦了擦膝盖上渗出来的血迹,“娘亲知道,琨儿一直没松懈过,一直在努力。”

李琨低着头,嘟嘟嚎嚎的说着甚么,可是别人却听不清,萧氏叹了口气,“今天是你祖母的忌日,琨儿为甚么不愿意去庙里进香呢?还在这里翻跟头。”

李琨声音很小,低着头说道:“我……我不想去,”

萧氏垂着头,很有耐心的问:“可以告诉娘亲为甚么吗?”

“因为、因为……”

李琨抬起头来,一张大有很干净的小脸憋得通红,双拳很有力的在他母亲眼前挥了挥,争辩道:“因为爹没去,我是他儿子,儿子难道不应该跟父亲一样吗?”外面的雨声脆脆的,有风穿过回廊带着潮湿的味道吹了进来,萧氏盯着李恪,她知道他听见了,可是许久,萧氏又一次失望了、沉默了、习惯了,轻轻的在李琨额头上温柔一吻,点了点头,“不喜欢去就不要去了,去休息吧,到书房读点书,今天你还要请教先生《阴符经》呢。”

望着儿子微微有点皱眉的摸着膝盖走路,萧氏始终平静,没有痛苦没有哀怜,她对李琨永远只有一种——夸赞。你是最bāng的,毫无缘由,李琨不知道的是,其实是有理由的,因为你是李恪的儿子,所以,你怎么样都是最bāng的,你的身上流着世间最高贵的血。

有谁能想到,英武不凡扬名天下的先皇三子,当今皇帝的三哥会对自己的妻儿如此冷漠,已近乎残酷了,似乎李琨从小到大都是萧氏一手带大,嘘寒问暖的,而这个傻孩子好像整天想着的只是如何让自己父亲抱抱自己,夸自己两句三句,不要多,三句就很满足了。

前方那个静立的消瘦背影终于转过来了,向着萧氏缓步而来,萧氏心下一阵比惚,不知是不是雨水,李恪眼睛竟早已湿润一片了,可脸上挂着的表情,分明在像别人无声的证明,那是雨水,萧氏多么希望那真的是泪啊。不觉经年,当年那个双髻垂肩的稚龄少女,如今已到了二十七八年华,如花青春,就在这深深王府中缓缓渡过,尽管外面风传吴王妃萧氏如何貌美,如何智慧,如何才艺无双,让吴王连请出来一见都舍不得,引得不少长沙的少女午夜暗暗羡慕,梦回不知何处呢,却独有她自己知道,这些年心中装了多少苦楚寂寞孤独。

十二年,莫说一个女人了,就是男人,一生,能有几个十二年可以去等待守候的,尤其那人还是近在咫尺的丈夫?

多情者笑我,无情者亦笑我,何苦如此。

天色已晚了,可是走近萧氏的李恪依然感觉到眼前女人的熟悉,不仅是因为她姓萧,更因为她的长相,和那个已做了高高在上皇妃的女孩有两分神似,剩下八分都是她自己的,可对李恪也可以了,“明天有事吗?”

“哦,没…没有。”

萧氏微微有些发愣,被李恪突兀的相问,哪怕已是做了十二年的夫妻,也出奇的有几丝窘迫,她拂去眼前的碎发,对这个身边最亲近的人低声:“其实是有些事的,我约了长沙绣房的婉娘学女工,不过我可以推掉的。”

李恪轻轻的点头:“那就好。”一句说完,李恪又沉默下去了,萧氏也低着头心里咚咚乱跳,脸蛋热的视线都模糊了,这对夫妻就这么站在这里,想说着一些似乎应该是夫妻间该说的话,可是又着实不知道从何说起,那么熟悉,她对他知道的比他自己还清楚,他却不知道她,

两种认知,却同一样的反应,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倒也有趣。

※※※※※※※※※※※※※※※※※※※※※※※※※※※

寂然默立,下人们渐渐都退了下去,一时间,整个大殿都好像清净了下来,只能听到稀疏的雨滴和夜里的蛙鸣。她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浙沥雨夜,芭蕉树下,一个同样躲雨的青年见到自己的那一刻,明眸如星子闪动,那种火热冲击少女的第一次心扉。结发夫妻,永不相弃,那是少女懂事一来,许下的第一个愿望,在她的洞房之夜,可惜,那一夜,少女依旧还是少女。

李恪眉心轻蹙,反复看了几遍低头羞赧的妻子,自己已经多久没有见到这般少女薄羞,那平时觉得无味的脸孔上也多了几分让李恪有点陌生的嗔怪可爱,夜风吹来,吹起她的衣衫下按,带着淡淡的丁兰之香。

“我想写点东西……”

“哦,妾身去给你磨墨去。”

萧氏有点受宠若惊的马上跑到殿中的书桌上,仔细麻利的摆起了端砚,红袖添香,素手研磨,卷起华丽素雅袖子的萧氏,娴静的没边了,像个不肯为天下男人顾盼一眼的神女,明明在自己的眼前,可李恪依旧有点朦胧,她终究不是淑然,若是淑然,怕是只有稚奴能叫的动她,而且也一定会躲稚奴怀里撒娇一会儿。

上前拿起书案上一袭白纸,李恪提笔,毫无默想的停滞,大笔挥斥方遒,银钩如月,力透纸背之余又透着股女儿家的细致气儿,刚柔并济,当年没让李世民称赞有加,可惜,终究敌不过盗窃了柳体的李治,抑或说老天爷又在抽风,肆无忌惮的开玩笑了。

“愔,兄已接到弟之手书,知事迹败露,如今事不可违,弟及早赶回长沙,兄甚是挂怀,江南锦衣卫势力盘根错杂,期间凶险无比,刀剑无眼,望弟万万珍重,兄犹自等待弟娶妻生子,与弟大醉一生,共赏西湖水,同奏白素琴,唱一曲长短句,弟万万小心,一切以自己安微为重,必要时可抛下候弦高恶在所不惜,切记切记。听闻你喜欢上了候弦高的小妾离水,哥未见其人,但曾听闻杨毅沉提过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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