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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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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文程这话虽然是用的问句,但实际上却是不容置疑的。

    辽王显然也明白这点,他轻点了点头道:“善。”

    贺文程直是大喜。

    他之所以要让辽王跟他去知府衙门接受质询,就是为了彻底的架空辽王。

    辽王虽然没有亲属军队,但毕竟还有几百名王府护卫。

    若辽王真的狗急跳墙想要鱼死网破,仅仅靠衙役、巡检司的兵卒以及一干锦衣卫,贺文程真没有必胜的把握。

    而如果把辽王‘骗到’府衙,他就成了瓮中之鳖,可以随意拿捏。

    辽王当然知道贺文程打的什么如意算盘,但他没有办法只能选择服从。

    如果他现在拒绝,等于承认自己心中有鬼,且有抗旨不尊的嫌疑。

    毕竟钦差就是代表了天子,这个罪名他担不起。

    辽王府的护卫统领颇为担忧的上前跟去,辽王却是一甩袍袖道:“尔等不得放肆,本王去去便回。退下!”

    此刻这位王爷身上倒真有几分太祖、成祖的影子。

    宁修颇为感慨。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张居正其实是对这位王爷有恩的。若不是张居正的举荐,这位王爷现在不过是个广元郡王,如何能够复辽藩,继王嗣?

    他却恩将仇报,搜集张居正的黑材料,企图搞死张居正。这种时候张居正反击便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张居正不反击,那才是脑子有问题。。。。。。

    这种政治斗争本来就没有对错可言,有的只是胜负。

    强者为尊,这是玩政治游戏的人都明白的道理。要怪就怪辽王的实力比之张居正还是弱了吧。

    王府一众护卫、宦官、婢女眼瞅着辽王被锦衣卫带走,却无一人敢上前。

    一来是因为方才辽王已经下了死令,二来是因为他们确信辽王此番是凶多吉少了。

    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急着和辽王撇清关系,又怎么会主动的往前凑呢?

    毕竟,这也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世态人情,不过如此。

    辽王无意间瞥见了人群中的宁修,冷冷一笑拂袖而去。

    他就是败在了这个人手中吧?

    那个‘账本’一定就是此人呈递给张贼的。

    他真后悔当时没有倾尽全力斩杀此人,但现在一切都晚了。。。。。。

    宁修并没有一同前去府衙。

    他的使命已经完成,剩下的就要看贺文程的了。

    人最难的就是认清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该出头的时候出头,不该出头的时候切莫要逞强。

    宁修这个时候若是再强自出头表现,只会抢了贺御史的风头。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对他来说辽王这个隐患被除去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至于功劳多寡反倒是小事。

    宁修相信张居正的心中有一杆秤,从他把那份写满黑材料的‘账本’叫人送到张居正的手上时,他就已经在张阁老的心目中获得了一席之地了。

    。。。。。。

    。。。。。。

第二百零二章 玻璃花瓶(第一更,求订阅,求月票!)

    具体在府衙中发生了什么,宁修并不知情。他只知道辽王被锦衣卫押解进京了。

    与辽王一同进京的还有崔氏母子,她们是证明辽王不忠不孝的证据。贺文程列出了辽王的十条罪状,首当其冲的便是辽王在国丧期间娶妾,热孝期间行房。如无意外十罪并罚,定能将辽王除爵去国贬为庶人。

    在皇权面前,辽王还是太脆弱了。一面王命旗牌就能令其低下头颅。

    贺文程虽然不能杀辽王,却可以拘捕他,尤其是在他抖出辽王的十条罪状后。

    至此宁修总算可以长出一口气了。

    有辽王在,宁修的身边就像有一头猛虎,随时可能扑食而来。

    这头猛虎可能会有睡着的时候,但一旦醒来是会要人性命的。

    经此一事后,宁修对于权力斗争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以往他都是通过史书来领会,这次却是亲身经历。

    其带来的感观冲击绝对是震人心魄的。为了搬倒对方,双方各使手段,张居正方甚至不惜动用锦衣卫这样的国家机器。

    与之相比,什么宅斗商斗都变成了小儿科。

    辽王是被押解进京受审的,在结果出来之前他还是辽王,故而辽王府的一应亲眷还是住在王府中,但却被知府李瑞命人严格监视了起来,确保不会有一只苍蝇飞出去。

    她们的命运早已注定,辽王被废之日便是她们成为丧家之犬之时。

    虽然宁修不认同这种一人被废全家遭殃的诛连制,但生在这个时代就要适应这个时代的法则。

    她们要怪就怪辽王不自量力,以卵击石吧。

    了却一桩心事,宁修总算可以把精力投入到玻璃生产中了。

    基本的化学器皿已经产的差不多了,足够自用。

    宁修命令雇工们开始制作一些精美的玻璃器皿,准备打开高端市场。

    国人自古便爱琉璃制品,宫廷尤甚。

    玻璃虽然与琉璃不同,却可以打着琉璃的名号打开市场。

    当然,要做高端艺术品就得在成色和样式上下工夫。

    前者相对来说还好一些,后者就有些让宁修犯愁了。

    他前世是化工博士,可不是艺术造型师,工业设计师啊。

    这种美学层面的事情真的有些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这时候他真的有些羡慕网络小说的主角,他们总是随身携带金手指,只需要大吼一声就能够解决难题。

    但现实就是现实,宁修必须得借助外力。

    所幸宁修有一个颇懂艺术的损友--孙悟范。

    孙公子不但精通商道,对于艺术也很在行。

    造型设计对于他来说就跟吃饭一样简单。

    宁修直是大喜,连忙叫孙悟范根据时人的喜好设计了一些瓶瓶罐罐,并把画来的草稿拿去给制模师傅看,叫他按着样子制出模具来。

    等到制出模具,宁修又把孙悟范拉来,经他确认无误后,这才开始生产玻璃。

    当然,这毕竟只是孙悟范的个人设计,并不一定就符合市场的口味。

    宁修也只是尝试性的做了一批玻璃瓶,然后叫孙悟范托人拿到城中高端的瓷器店里寄售。

    一开始那瓷器店的何掌柜是百般不愿。

    毕竟他的瓷器都很好卖,加上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占地方不说可能还会拉低逼格。

    无奈孙家是他的重要主顾,他不想得罪这个金主,只得勉强答应了下来。

    他虽然答应了下来却并不看好玻璃瓶的销售,只把这些瓶子摆在不起眼的角落里。

    谁曾想那些来买瓷器的老主顾第一眼就看到了这摆在角落的玻璃瓶,无一例外的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那何掌柜毕竟是个商人,见主顾感兴趣便也开始按照孙悟范的嘱咐介绍了起来。

    毕竟寄售的这些花瓶他是有分成的,每卖出一件都能拿到应得的银钱。商人哪有和钱过不去的。

    很快在瓷器店里寄售的第一批玻璃花瓶就全部售罄。

    何掌柜的笑的合不拢嘴。他拿着银钱找到孙悟范。一来是将这些银子交到孙悟范的手上,二来是请求孙悟范多放一些玻璃花瓶到他的店里。

    这下孙悟范有些懵了。这玩意真的卖的这么火爆?

    他虽然对自己的设计很有信心,可对这玻璃却没有多少信心啊。

    玻璃花瓶销售如此火爆绝对是超出他的预料的。

    孙悟范无奈的表示玻璃花瓶就那么多,他这里也没有现成的,得去赶工。

    何掌柜不无遗憾的叹了口气,叫孙悟范尽快赶制些新货出来,有多少他收多少,这次不是寄售了,而是买断。

    这下孙悟范不干了。大家都是商人谁也别把谁当傻子。

    原先玻璃花瓶销售前景不明朗的时候你只答应寄售。现在玻璃花瓶大卖了你倒想起买断了。

    好事都让你给占了,他孙悟范就只能吃亏?

    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孙悟范断然拒绝了何掌柜的无理要求,以他孙家和宁家的财力专门开一家店来销售玻璃花瓶根本没有任何的难度。

    之前他只是投石问路。现在路已经探出来了,也该到了他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用宁修的那句话说就是,昔日你对我爱答不理,来日我叫你高攀不起。

    孙悟范未作停歇便赶到宁家,把这个好消息亲口告诉了宁修。

    宁修倒是不像孙悟范那般惊讶,玻璃花瓶的大卖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原因无二,物以稀为贵。

    和田玉为什么那么珍贵?青花瓷为什么那么珍贵?还不是因为稀有。

    这玻璃花瓶已经不是稀有了,而是绝无仅有!

    别说玻璃花瓶了,除了他宁修谁能做出来玻璃?

    宁修已经不是第一次尝到垄断的甜头了,只不过这一次甜的他有些发,甜的他美滋滋。

    “孙兄,既然如此我们便把玻璃花瓶进行量产,分售到各地去。”

    “这是为何?”

    孙悟范大惑不解:“既然量产,在江陵本地售卖即可,还可以节省运输成本。”

    宁修摇了摇头笑道:“物依稀为贵,如果只在江陵一地大规模出售这玻璃花瓶就不值钱了。要想赚大钱,便得有噱头。”

    。。。。。。

    。。。。。。

第二百零三章 饥饿营销(第二更,求订阅,求月票!)

    “噱头?”

    孙悟范一脸懵逼,十分不解的问道:“具体一点呢?”

    宁修狡黠一笑道:“我管它叫做饥饿营销。”

    “饥饿营销?”

    孙悟范挠了挠头道:“这是什么意思?”

    宁修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孙悟范的肩膀道:“这是一种营销手段,顾名思义就是利用货源紧张营造出一物难求的景象,吊足主顾的胃口,让他们保持饥饿感。”

    宁修孜孜不倦的给孙悟范进行讲解。

    饥饿营销在后世是商家惯用的一个伎俩,有些用的炉火纯青的商家赚的盆满钵满,买家被耍猴一般,上赶子的送钱。

    宁修当然不是要耍猴。在他看来顾客是最珍贵的资源。尤其是在玻璃制品刚刚问世,逐步占领市场的时间段。

    无节操的饥饿营销只会杀鸡取卵,最终把顾客全部赶走。

    当然,一定程度的饥饿营销有助于提升产品的销量,且让买家形成粘性和依赖性,是利大于弊的。

    孙悟范本就是经商奇才,经由宁修那么一点不由得恍然大悟。

    “呀,这不就是囤货居奇吗?”

    宁修不由得皱眉:“孙兄胡说什么呢,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囤货居奇可是个贬义词,一般这么干的人下场都很惨。

    “咋不一样呢?你这不就是奇货可居的思路吗?”

    宁修白了他一眼道:“你刚才说的囤货居奇,重点是什么?是囤!什么是囤,是把你没有的东西买来攒着。这玻璃本就是我做出来的,和囤八竿子打不着。”

    孙悟范点了点头,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

    “是哦,这玻璃只有宁贤弟会做,确实不能算是囤。”

    “若论影响,这和低价囤粮高价卖出就更不同了。”宁修无奈的摊开双手道:“之所以朝廷严厉打击商贾囤粮,是因为粮食是必需品。没粮食吃百姓就会饿肚子。饿了肚子这世道便不太平,便会乱。而玻璃制品则不然,这属于奢侈品有没有不影响生计,只影响生活品质。”

    宁修这话真不是给自己开脱,而是实打实的。

    统治阶层最看中的就是稳定。只要国家安稳,统治就能够维系。

    稳定的基础是什么?自然是百姓能够吃饱肚子。

    国人其实还是很求安稳的。只要让他们有一口热乎饭吃,他们是不会造反的。

    看看历史上那些造反的时代吧?哪一个不是把百姓逼的流离失所,易子而食?

    但凡有个活路,有谁会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造反?

    造反就是一条不归路,成功的几率太小,十有**要失败。

    失败的结果是残酷的,自己身死不说还得连累举族被诛。

    统治阶层自然也不希望百姓造反。所以他们对粮价一直在进行控制,发现囤粮抬价的便施以严惩。

    但玻璃花瓶和粮食完全不同了。

    宁修对它的定位就是奢侈品。

    凭什么瓷器可以作奢侈品,玻璃制品就不行?

    这种时候不能用后世的眼光看问题,而要结合实际。

    在大明朝除了宁修根本没有人会制玻璃。

    宁修不说有谁知道他的产量是多少?何况玻璃制作本就受限于原材料,成砂也不是说买就能买到的。宁修确实也面临着生产压力。

    玻璃制品卖的多少,价钱高低朝廷官府根本不会管也懒得管。

    只要宁修别弄出什么一瓶千金的离谱价格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好吧,那我就听宁贤弟的。不过,款式上是不是再做些改变?”

    宁修点了点头:“之前是寄售,故而款式上没有太在意。现在要自己开店来卖,自然得更用些心思。”

    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宁修没有说。

    既然是奢侈品,那就要有奢侈品的样子。

    可不是说花瓶价格上去了就是奢侈品,样式上也得撑的住。

    不然可就成了有价无市,无人问津了。

    “这个就得劳烦孙兄了。”

    不得不说孙悟范的艺术造诣真的很高,就连宁修这样对艺术略通一二的普通人都能看出孙悟范设计的花瓶很有韵味。

    那些官绅本就在意韵味,想要让他们大出血就一定要让花瓶符合他们的口味。

    孙悟范出身官宦世家对这些最为了解,由他来设计宁修最为放心。

    “这件事包在我身上。等我画出图稿宁贤弟直接叫师傅照着样子做出模具来,就可以做花瓶了。”

    孙悟范笑吟吟的说道:“不过在此之前宁贤弟可得好好犒劳我一番。”

    宁修叹声道:“孙兄真是啥时候都忘不了吃啊。罢了,我今日便请孙兄过把瘾。”

    “哈哈,真是好兄弟啊。”

    孙悟范笑的合不拢嘴。他早听说宁记酒楼又推出了新菜,这次一定要好好尝尝。

    二人这便出了宅子奔去酒楼。

    到了酒楼中坐定,孙悟范很自觉的点了老三样,继而冲宁修道:“宁贤弟,还等什么,你的新菜快拿上来让我尝尝啊。”

    “好,不过有一句话宁某可得说在前面,这道菜的味道可不是任何人都会喜欢的。”

    宁修提前告知孙悟范,免得他到时候炸毛。

    “无妨无妨。”

    孙悟范连连摆手道:“为兄什么菜没吃过,见识的多了。宁贤弟只管上菜就是。”

    “好吧。”

    宁修只得命跑堂的伙计把新菜端了上来。

    新菜还是披萨饼,只是其上加了不少榴莲果肉。

    孙悟范馋的口水都快留下来了,急不可耐的夹起筷子朝盘子探去。

    他夹了一块送入口中细细咀嚼了起来。

    渐渐的,孙悟范的面色变得古怪了起来。

    “这味道。。。。。。”

    孙悟范苦笑道:“真的好臭啊。”

    宁修解释道:“这是榴莲披萨,孙兄觉得很臭的味道便是来自于榴莲。”

    据史料记载榴莲传入中国是在明代。郑和下西洋时从马来带回了这种新奇的物种。据说榴莲得名就是因为船员们喜欢吃这种果子,取名流连,最后谐音成了榴莲。

    虽然榴莲传入大明已经有段时间,但却没有广泛种植。宁修也是和一个湖广商人打交道的时候才发现如此美味已经在大明种植的。

    。。。。。。

    。。。。。。

第二百零四章 一瓶一模(第三更,月票1000张加更,求订阅,求月票!)

    得知这个消息后宁修直是大喜。

    榴莲并未在大明推广种植,且真正吃过的人很少。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榴莲的美味举世皆知,那种又香又臭,香中有臭的味道不知迷倒了多少食客。

    虽说各花入各眼,榴莲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但宁修相信绝大部分的人一定会喜欢这种美味的。

    宁修当即与那商人达成了协议,订购了一批榴莲。

    他掌握的榴莲做法有限,其中最拿手的就要数榴莲披萨了。

    无非是把榴莲果肉混入披萨烤制。看似平淡无奇的两样东西一经混合却变得神奇起来。榴莲的气味和芝士的气味在烘烤下充分溢了出来,真是叫人唇齿留香。

    宁修试吃之后不禁回忆起前世大学毕业季时和几个同寝室哥们一起在餐馆喝啤酒吃榴莲披萨的场景。

    最终大家哭的稀里哗啦都跟泪人一样。一场酒醉后,却是各奔东西。

    一张榴莲披萨里承载了太多的情感,宁修坚持要做榴莲披萨也是为了纪念曾经的这段经历。

    孙悟范听的一愣一愣。

    “榴莲?这个还真是没有听说过。是异邦进贡的番果吧?”

    “孙兄这可说错了。这榴莲是当年三宝太监下西洋的时候带回来的。在大明已经种植了一段时间了。”

    孙悟范呀了一声道:“是三宝太监带回来的啊,那为啥没有推广种植呢?”

    宁修笑着解释道:“榴莲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很严苛,大明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生长的。”

    孙悟范撇了撇嘴道:“宁贤弟懂得真多,这又是白胡子老爷爷托梦告诉你的吧?”

    宁修摇了摇头:“这回真不是,是一个湖广商人告诉我的。”

    “唔,这榴莲的味道确实很特别。开始我觉得有些臭,但细细一品却是臭中带香。”

    孙悟范不愧是资深吃货,很快就体会到榴莲的妙处,大嚼特嚼了起来。

    “浓郁,真的浓郁。。。。。。”

    孙悟范越品越陶醉,宁修看死胖子一脸享受的样子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

    其实对于榴莲他一直没有绝对的把握,毕竟古人和后人口味相差太大,万一榴莲披萨推出后无人问津甚至招致一片恶评,宁记酒楼的招牌可就砸了。

    虽然宁修现在的主要收入不是来自于酒楼,但也不愿意看到砸招牌的事情发生啊。

    不过现在孙悟范给了榴莲很高的评价,足以证明大明百姓是能够接受榴莲的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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