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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禁暗暗告诫自己,以后能不说就不说,虽然那么做可能会让自己名噪一时,甚至天下闻名,但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自己不想也不屑这么做。
☆、第十一章初相识
夏蓝儿轻咳一声:“云兄误会了,那那两句诗并非在下所作,而是无意中听来,在下觉得正好适合自己的名字,这才会这么说。”
云舒淮不置可否的一笑,夏蓝儿倒也不在乎他到底信是不信,这么说不过是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尽管无人知晓,自己能理解便是。
云舒淮眼睛向夏蓝儿放在一边的包袱扫了一眼,笑道:“夏兄刚到杭州?”
夏蓝儿看一眼自己的包袱,心里翻了一个白眼,自己光想着遮掩自己的牛仔小包,却忘了这么一个不小的包袱背在身上一样引人注意,只庆幸自己进入这家茶馆的时候上下的人都听故事听的很投入,没几个注意到她这个背着包袱来“听书”的异类。
要知道这里正是杭州城最繁华的地段,什么都缺少,客栈酒楼却实在是不少,孔孟茶馆对面就开了两家呢!
夏蓝儿极快的在心内检讨了自己一番,静默片刻方轻咳一声点头道:“正是,在下外出游学,又因早慕杭州人文风水,再加上此时正是江南三月,繁花似锦,因此特来游览一番。”
云舒淮“嗯”了一声:“春日出游确是一大乐事,怡情怡兴。”
他漫不经心的打量面前之人,倒也没有说破他拙劣的谎言,他全身上下哪有一点刚刚赶路的味道?不过……这张脸真是越看越像夏明月啊……
他深黑的双瞳瞥过夏蓝儿嫩如削葱的双手,后者正悠然的喝着杯里清润的雨前龙井,偌大的杭州城,也只有这家茶馆能将雨前龙井当润口茶了,当然,到这个茶馆的自然也不会是囊中羞涩之人。
云舒淮双眼轻眨,毫不客气的给自己倒了一杯清香扑鼻的茶水,心里则想道,男人能长着这样的一双手么?男子再如何肖似女相,却也难长出这样的手来,而且夏蓝看起来虽然全无女气,却未免太过秀气了些。
而且离得近了,还能闻到他身上极淡的脂粉味;他脖子上的衣领也稍嫌高了些,看他年纪只是少年,就算喉结并不突出,也不会显得突兀,竖着这么高了领子倒显得有些欲盖弥彰,他心内不由有些怀疑,面前之人是否就是夏家千金,自己从小就听母亲念念不忘的外甥女儿夏舒兰?
但……他看着夏蓝儿白嫩的,并无耳洞的耳垂,不由自问道:这天下有哪家女儿到了这个年纪还不穿耳洞的?他之前还从未关注过这样的事情,现在细细想来,却是真的从未见过不穿耳洞的女子,不管她们是大家小姐,还是乡野村姑,也不管她们年龄几何。
再者说,夏舒兰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又是夏家那么一个身世清白的书香世家,家里的女儿有可能是一个易容和变声的高手么?
夏蓝儿感到面前的人不断打量自己的目光,虽然他的目光十分的不着痕迹,更说不上放肆,但夏蓝儿天生五感明锐,面上淡定,心内却暗暗着急,难道这人认识夏舒兰?所以才一直盯着自己看个不停?
同时还隐隐的有些不自在,不管怎样,自己也是一个正正经经的姑娘家,之前连恋爱还没有谈过呢,被这样一个表面无害,事实上不知怎样的男人盯着,任谁也自在不起来!
云舒淮看着夏蓝儿微微僵硬的肩膀,终于将目光收了回去,而后看着面前之人悄悄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心里暗暗好笑,他感觉自己像是看到了一个强装镇定的小兔子,明明胆子小的很,还偏偏披着狐狸的衣裳。
云舒淮抿着杯中茶水,双眉微不可见的蹙了一下,这茶虽然不差,却并不是最新鲜的,喝到嘴里还真有些不习惯,却不知道面前这个有着狐狸心的小兔子为什么喝的这么津津有味?
两人相对无言了片刻,云舒淮倒是轻松的很,夏蓝儿却渐渐有些如坐针毡,她并不很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而当这个陌生人还是一个实际上并不好惹的人的时候,她更不知道该怎么和对方交流了。
再加上对方还是一个古人,夏蓝儿心不在焉的想着,现代人都说三年一代沟,要是这样算起来,自己和面前之人的代沟估计比马里亚纳大海沟要深多了……
说书先生的中场休息估计已经结束了,茶楼上下又恢复了几近无声的状态,夏蓝儿见状微微松了一口气,看到夏蓝儿表情的云舒淮嘴角轻轻一勾,黑沉沉的双眸波澜微漾,这让他看起来几乎有了一种魅惑的感觉,男性的魅惑。
夏蓝儿正好和他的眼神不期而遇,男人深邃的双眼就像是黑夜的深潭,带着吞噬一切的神秘,而男人勾起的嘴角,就像在她的心上轻轻的勾了一下,带着些微的痒意,让她二十年都很正常的心跳微微慢了两个节拍。
夏蓝儿有些别扭的转移视线,装作认真的听着说书先生讲书,但慢慢爬上双颊和耳廓的绯色却出卖了她,肩膀和脖子也有些僵硬。
云舒淮长眉微挑,看来面前的清俊少年应该是女子无疑了,他看着夏蓝儿,深藏在眼里兴味之后的,仍旧是无边的黑沉,犹如一潭冰冷的死水,从无波澜。
这时候楼梯口处上来一个人,那个人长相很是英气,一身劲装打扮,背脊挺得笔直,走路悄然无声,看起来就是江湖人士。他的手里却拿着一柄折扇,这柄折扇拿在他的手里,不仅没有丝毫文雅的感觉,甚至让人觉得是一把随时都会饮血的宝剑,出鞘必见血。
这个人几乎是目不斜视,径直走到夏蓝儿这一桌,准确的说,是走到云舒淮身边,他对云舒淮耳语了一番,就站直身子立在云舒淮身后,像一个风雨无催的电线杆一样。
云舒淮听完这个人的话,短促的笑了一声,夏蓝儿却因这笑声冒了满背的白毛汗,刚退去红晕的双颊有些泛白,身体更加的僵硬了,不知怎的,夏蓝儿在他的声音里没有听出一丝笑意,反而嗅出了几分山雨欲来的意味,同时还带着浓重的血腥味儿。
云舒淮将夏蓝儿的表现看在眼里,不动声色,这个女子出乎意料的敏锐呢。
他对夏蓝儿笑道:“家中有事,云某失陪了,有缘再见。”
夏蓝儿点点头:“有缘再见,在下就不送了。”不过萍水相逢,自己也无需全礼。
云舒淮点头,随即起身离开,身后跟着那个满身血气的电线杆兄。
☆、第十二章糊口的职业
云舒淮的离开让夏蓝儿松了一口气,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让人无法忽略的气场,一般时候都收敛的很好,但一旦失控,被他气场笼罩的人就像是压了一座大山一般,丝毫动弹不得,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好过。
她漫不经心的想道:莫非那就是传说中的杀气?摇摇头,反正不过萍水相逢,希望以后都不要再见了,危险的人物自己离的是越远越好。
说书先生讲的颇为生动有趣,不时停下来卖个关子,和楼上楼下的人互动一下,夏蓝儿挑眉,心道这个说书人倒是个讲书的高手,跟现代的x家讲坛相比也不逊色了,再细细一听他口中故事,却原来已经换了一个,听周围人不是冒出的小声交谈,这便是那云舒淮所说的青衫客的《饮酒》?
倒是颇有魏晋豪侠的风范,这位青衫客定是一个骄傲不羁之人,再加上刚才四座之人说话声虽嘈杂,但她还是听到了一言半语,心中冒出一个念头,她的双眼扫过自己的包袱,心里思量着事情的可行性。
刚到这条街时夏蓝儿便发现旁边的书斋是这里最热闹的地方,这个茶楼也比别家热闹了不止一分,如果不是这家茶楼的一楼地方有限,二楼三楼又不是一般人去得起的,想必绝不会比隔壁的书斋人少,毕竟古代读书识字的人再多,也占不了多数,这两家背后的老板倒是一个会做生意的。
而这位青衫客,看在座众人面上的敬佩之色,古代文人本就受人尊敬,这位写的又不是那些只谈风月的、小儿女家缠绵悱恻的话本,光听说书人娓娓道来便能感觉到其人文中风骨,想必除了前途,“钱途”也一样无量啊。
夏蓝儿在现代虽然还是在校的大学生,却也试过打过工,最后发现还是在网上写小说省时省力,虽然所赚不多,名声不显,倒也能担负的起自己的生活费用。
自己在这个不一样的古代,既不能用自己的预言当一代幕僚,也没有那个心计和机会成为一代名臣,虽然她自忖还有几分姿色,但自己既不想去青楼,也不愿卖艺,没有背景也进不了深宅大院,而且一如侯门深似海,不说他们看的看不起自己,自己也是不愿进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的。
虽然自小习武,力气还是有一把的,但到哪里去做那些力气活?就算找到了,自己又怎么能甘心?谁不愿意享受优渥的生活而去做苦力呢?
这两家冠着“孔孟”之名、明显是出自一人之手的店倒是让夏蓝儿有了一个想法,自从发现自己穿越了,夏蓝儿就一直思考着自己未来将以什么为生,一个现代人要想在古代找一个糊口的职业,绝对不会比刚出大学校门的大学生简单。
夏蓝儿思索着,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在堪比马里亚纳大海沟的代沟下肯定没多少人欣赏,但听说书人前后讲的两个故事,夏蓝儿知道,有一种类型的小说放在这里也一定受欢迎,那就是——金庸老先生的作品。
起码在立意和创意方面已经完胜之前的那个故事了,至于实际可行性,夏蓝儿觉得,自己还得去一趟孔孟书斋,好好了解一下里面到底卖的是什么类型的书,就当提前做好市场调查好了……
至于剽窃金庸老先生的作品,夏蓝儿在心内忏悔,小女子只求糊口,一定不会用来欺世盗名,绝口不提夏蓝儿这个名字……还望老先生原谅……
说书先生又一次中场休息的时候,夏蓝儿结完帐,拿起自己的包袱迈下楼梯,虽然带着包袱就来茶楼听书,但好歹没什么人注意她,所有人都还回味交谈着刚才听到的内容。
举步迈出茶馆,面前就走过一面很符合“低调的奢华”的轿子,一阵风拂过,夏蓝儿没有注意到,轿帘被微微吹起,夏明玉温润如玉的脸一闪而过,夏明玉也没有注意到这个气度潇洒的少年就是昨晚自己认为的外甥女儿。
刚刚解开心结,和友人一场大醉,夏明玉现在还处于微醺的状态,而找到自己目标的夏蓝儿,闻着微微带着花香青草香的清新空气,心情颇好的往对面的摘星楼走去,倒是眼神微错间,站在孔孟书斋隔壁院门前的男子吸引了她的注意。
男子一身青衫磊落,发如泼墨,极致的潇洒疏狂,像是从魏晋走来的名士,带着一股优雅与从容,好像世间再无任何东西能让他色变,但看着这样的一个人,夏蓝儿眼前却闪过一双墨沉如黑子的眸子,那双眸子不过波澜微漾,就似乎能荡进别人的心头。
眼前柳丝拂过,青衫人已经不见了身影,夏蓝儿这才回过神来,一手虚抚过跳的有些不正常的心脏,双眉一蹙,感到有些微的不自在,怎的突然想起那墨衣人来?
她大力摇摇头,像是要将那双墨色的眸子从脑海中赶出去,举步踏进名为摘星楼的客栈。
刚进门就有小儿迎上来:“客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或者先上几盘酒菜?”
夏蓝儿沉吟片刻,自己在孔孟茶馆已经吃了一点菜品点心,现在倒是不饿,便对小二道:“酒菜便算了,你们这里可有清静一点的院子?”
小儿连忙点头道:“有、有,客官请随我来。”
小二带着夏蓝儿走到客栈后院走去,她一路打量,这家客栈可真不算小,装潢也是清新雅致,特别是面前的小院子,虽然不大,但繁花翠竹,溪水鸟鸣,极为幽静,房内采光也好的很。
推开另一边的窗子,还能看见西湖的碧波点点,房内书橱里甚至塞满了书,桌案上也放着笔墨纸砚,这让原本还思考着待会去买这些东西的夏蓝儿松了口气,天知道她真的不认路。
虽然一早和翠儿逛了好多地方,但她那时根本没有心思记路,一门心思都沉浸这里是一个架空世界这个事实里面了,而且……就算自己用心记了,对于一个半路痴来说,也和没记一样,半路痴就是那种一个地方不住上几个月,直至完全熟悉了,她是怎么也记不住的人。很不巧,夏蓝儿就是这种人。
夏蓝儿对这个院子极为满意,特别是那一架子书,放在客栈这种地方的书一般都是那种极为常见的类型,这正好是夏蓝儿现在需要的。
小二见夏蓝儿面露满意之色,指着门旁和书桌旁垂下来的一根红色的绳子对她道:“客官既不喜人多,若有事可直接拽这根绳子,自然有人来听客观吩咐。”
哦?夏蓝儿挑眉,看来古代也不是那么不方便么,连传唤铃都有了么?却又听小二继续道:“在院子东北方向有一个温泉池子,各分成不同的小池子,每一个在院中住下的客人都会分到一个,客官若乏了,可去那里解乏,若需要人服侍,也只需传唤即可,当然,若客官喜欢在房内沐浴,也自然有人将浴桶送来。”
夏蓝儿眨眨眼睛,原来以为不过是小小的一进院子,却没想到服务这么周到,简直堪比一条龙酒店了!而且,夏蓝儿敢打赌,这个店小二在说需要人服侍的时候还暧昧的笑了一下,她相信,小二口中的服侍和自己想的绝对一样!绝对不是自己不纯洁想歪了!
夏蓝儿心里呼了一口气,看这个样子,这个小院儿一定便宜不了,难道是自己的伪装太过成功,成功到让店小二自动的将自己当成了富二代了?她有些哭笑不得,现在对他说自己想要前面的客房行不行?
夏蓝儿轻咳了一声,最后还是没有放得下面子,装作很大方的抛了三颗金豆子给店小二,而后道:“服侍就不用了,温泉也不用,每天将三餐送进来便是,每天晚上再烧一桶水送过来,若无其他事情,不要来打扰。”
夏蓝儿其实对那温泉还是很眼馋的,但自己现在是男人打扮,在自己房间之外的地方洗澡怕是不安全,她扮男装倒也不是单单为了夏家人,毕竟在古代,男人到哪里行走都比较方便。
店小二见夏蓝儿出手如此阔绰,倒也没有太惊讶,毕竟夏蓝儿的装扮实在很像“有钱人”,只不过面上显得更殷勤了些,不过可能考虑到夏蓝儿先前说的喜静,只躬身答应了一声就退下了。
夏蓝儿不知道的是,因为无论是之前的成衣店还是孔孟茶馆,消费都是高档的,夏蓝儿现在对这里的一般等价物还没有系统的认识,不然她一定会觉得心疼。
她一颗金豆子够普通人家吃一年了,就这样大大方方的花掉了,前面两家只当她是出手阔绰的冤大头,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幸好这家客栈不是只住一夜,三颗金豆子够夏蓝儿享受这里的最高标准两个月了。
而店小二以为这位公子是提前将账都结好了,也没有提醒,这直接导致后来本只想在这里住个十天半个月的夏蓝儿在这儿常住了下来。
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十三章笑傲江湖
房间收拾的很干净,夏蓝儿转了一圈儿,越看越满意,从室内开着的窗子往外看去,入眼的便是满园的翠竹和几株梅树杏树,梅花粉红,杏花粉白,加上青翠的绿竹,光看着就让人身心放松,满心欢喜。
房内另一边的窗子正对着满湖的碧波,湖水在春日暖阳下波光粼粼,偶尔有被风吹落的花瓣飘过,带来湿润清新的空气,远处的湖心亭和在远处山中尖尖的塔尖隐约可见,闭幕呼吸,满身的清香弥散。
夏蓝儿坐在桌案前,随手从身后的书橱中抽出几本书翻看,发现果然如自己所想,这里虽然不知道是哪个时空,但和中国古代倒也没什么不同,一样是繁体的字,一样是楷书行书,一样是从右至左、从上到下的书写格式。
桌上笔墨纸砚摆放的很是整齐,宣纸雪白,看得出是上好的,砚台里墨汁是磨好的,毛笔上甚至饱蘸着汁液。
夏蓝儿将书放在一边,一边拿起毛笔一边在心内感叹,这家客栈也真会做生意,难怪看起来规模不小。
自己家虽然是开武馆的,但因为从来都比较传统,自己开蒙时学的都是四书五经,繁体字自然难不倒自己,而毛笔字自然也是从小就练的,夏蓝儿自觉自己的一手字写的还算能够见人。
但一段时间没有练笔,难免生疏,自己既然想要给书斋投稿,这字可不能马虎,都说见字如见人,要是写的一手狗爬,故事再好,也有些失了吸引力。
此时正是午时三刻,阳光正好,夏蓝儿腕上用力,洒脱飞扬的字迹顿时满布纸上,练字时,夏蓝儿最偏爱李白的《将进酒》。
每一次,这首豪迈潇洒的诗句都能令她心胸为之一阔,内腑为之一清,光是念着这几句诗,仿佛就能领略到一代诗仙的满身风华,一代盛唐的年华锦绣……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遍一遍,一张一张,笔下的字从尚算滞涩到行云流水,慢慢的显出飘逸洒脱的风范来。
最后一笔落下,一副字在阳光下似乎熠熠生辉,满室的墨香衬托下,那些龙蛇飞舞的字迹就像是将欲振翅的墨蝶,十分的好看。
夏蓝儿自小习字就是临摹的王羲之,最爱的便是他的兰亭序,虽然绝对不及书圣,但一手飘逸洒脱的字拿出来还是能够唬人的。
特别是她在性格上更加的肖似男儿,字迹看不出丝毫女儿家的娟秀,倒是和她此时男装扮相的气质不谋而合。
夏蓝儿转转有些微酸的手腕,拿起最后那副字看了看,自从上了大学,没有老爸整日里监督,自己哪里会自觉的坚持练字?
要不是这些年已经练习惯了,时不时还会写几副,怕是早就落下了。
练字这件事比念书还要逆水行舟,一天不练看不出来,一周不练就会退步,要是一年不练,恐怕就再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墨宝”呈诸人前了。
摇摇头甩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