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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凤夺嫡-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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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花枝招展的美人,被抛弃在荒郊野外,无论怎么想都是件很危险的事吧。越想越害怕,不由又嘤嘤哭了起来。

“容主,你不要死啊,你不能死啊,你睁开眼看看我吧,没了你我不行啊。”她边哭边喊,却忘了如果这会儿他真的睁开眼,恐怕最先吓死的就是她了。

容主并没睁开眼,也没有爬起来,他只是说了句话,“你是谁?”

是容主的声音没错,甜甜糯糯地好像蜜糖一样的声音,可这样的声音在黑夜里听起来却渗人发毛。

“鬼啊。”梅饭尖叫一声,差点没昏厥过去。

树林里传来冷冷地嗤声,是容主的声音,可却不是从他躺着的地上发出的。那声音仿佛来自远方,又似乎只是在耳边的轻声喃语。

梅饭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空气中忽然飘来一股淡淡地香气,直冲鼻端,味道虽然好闻,却让人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是蔷薇花的香气吧。”她吸吸鼻子,自语道。

“你是谁?”那个声音又问。

“苏饭。”

梅饭一边答着一边感觉声音的来源,却无论如何也抓不到它所在的方向。

是人,是鬼?她心中暗筹。

虽然不断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没有鬼,可手心捏满的汗,以及那扑腾乱跳的心脏,都泄露了她的恐惧。

她在害怕,从听到那声音的一刹那,身上的寒毛就竖了起来,无论她如何使劲搓着胳膊,也无法让它们倒下去。这种恐惧是发自内心的,就好像乱坟岗的那群野狗已站在眼前,睁着血红的眼珠,准备对她撕咬。

“无名小卒?”那个声音突然变得嗖冷,原有的蜜糖感觉瞬间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是凉凉地,好似吃凉粉般地噎人感。

“你和容主是什么关系?”那个声音又问。

“你又是谁?”梅饭颤声问着,双手使劲揪住衣襟,在心里不断催眠自己,他不是野狗,他没野狗可怕……。

半空中忽然爆发了一声冷笑,很奇怪的笑声,就像敲一个破坛子一样“咚咚——哐哐”。

“居然有人会问我是谁,这不是太可乐吗?就是容主也不敢这么和我说话。”那人说着又大笑起来。

这个人认识容主?梅饭心稍稍定了定,只要确定是人,也便没先前那么害怕了。

于是,她大着胆子求道:“你是容主的朋友吗?能不能帮帮我们?”

那人冷嗤出声,“世人皆识霄,却有哪个见过霄会帮人?真是愚蠢的女人……。”

声音里带着无限的鄙视与嘲弄,仿佛她在说的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不过到了后来却越说声越小,竟似无声了。

梅饭越听越糊涂,暗自疑惑,霄是哪根葱啊?

四周忽然寂静一片。

人走了吗?

她揉了揉手脚试图站起来,却倏然觉得一阵凉风刮过,接着就见一个白不刺啦的东西飘到自己眼前,很像是人,可根本看不见头脸。

两根类似手指的东西突然搭上她的脸,那手指没有一丝温度,仿若千年寒冰般冰凉一片。

“原来还是个丑女呢。”那人冷笑,不过这次声音却不再像容主,反而似是一口大钟,在耳边重重敲响。好奇怪的声音,只这一会儿的功夫,似乎换了七八种声调。每一种都不同,就好像锣鼓乐器的四重奏,敲出了各种音效。

可是,她真的有那么丑吗?

或者也可能,她从树上掉下来,自然披头散发,再摔上一脸脏污在夜色中看来确实寒碜了点。不过,他就帅得一塌糊涂吗?梅饭试着抬起头,却没想到竟望入一汪池水中。那不是一双类似湖水般的眼,而是真正的池水,在水中央还有个圆鼓鼓地头颅在转来转去。

“鬼啊。”她尖叫一声,然后华丽地昏厥过去。临昏倒前,她脑中只残留一个念头:他才是真正的丑鬼。





游园惊梦,一夜惊魂。

清晨,当第一道曙光抹上她酣然沉睡的身躯,生命被悄悄投注。太阳渐渐爬高,仿佛有生命活泼泼地在体内成长。

暖和了,手脚也能活动,看来穴道已经解开了。

梅饭半爬着从地上做起来,往四周看看,还是在那片树林里,地上只有她和容主的尸体。

或者该庆幸她没被鬼吃掉,也没被野狗啃噬吗?

梅饭自嘲地笑笑,回忆昨晚所发生的一切,真像做了一场梦一般。尤其是最后碰上的那个自称霄的鬼,简直太可怕了。

是真的鬼吗?她不知道。只是觉得那个人不像是人,尤其是身上的气息宛如一块寒冰一样,还有那股香气,怎么嗅来都不像是人发出的。

听说树林里有一种叫做树妖的怪物,难道昨晚遇上的那个就是吗?一想到那个叫霄的可能是个怪物,她就忍不住浑身发凉。暗自庆幸幸好现在太阳出来了,有大太阳照着,他恐怕也不敢出来了吧。

转头望望地上的容主,不由长叹一声。她现在最担心的可不该是妖怪,而应该是地上的他。

她要怎么把他弄走?又如何千里迢迢的送他的尸身到攀枝花,去和霁合葬?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梅饭饭历险记

一想到要带个尸体走那么远的路,梅饭就忍不住心里发颤。可是要让她把容主扔在这里,或者挖个坑现埋了,她又做不到。

既然答应人家,就要好好做到。左思右想后最终还是把他抱上马车,先找了个地方买个副棺材才是正经的。

其实不管生前是多么美貌的男人,一旦变成尸体就半点美感也没了。青面獠牙虽没有,可灰白僵硬却是有的,尤其那到死都不肯瞑目的双眼,更是恐怖。

梅饭强忍着颤抖,拢住缰绳,让马儿尽量撒开了跑快些。她所在的地方是城外十里处,跑了好一阵才是青州城。进了城,也没顾上别的,就直接奔棺材铺而去。

她一个大姑娘,还一副贵家小姐的打扮,却带着一个男人尸体四处乱走,实在惹人注目。瞧那棺材店老板看她的眼神,打量,犹疑,还有淡淡莫名的好奇,就好像她比别人多长了一张嘴,一只眼。

梅饭被看得心烦,冷冷道:“这人不是我杀的。”

店老板一听,忙低下头,转而给她介绍各种管材的材质。

对于棺材的好坏,梅饭自然不懂行,干脆跟他说要口最贵的。棺材店老板立刻乐得满脸开了朵花。

说起来也不好意思,她是根据容貌选的价,以容主的容貌自然配得上最贵,若换到桂花花身上,那可就不一定了。

想起桂花花,她不由想,送容主的事能不能请他帮个忙呢?这个念头刚出,就立刻被她给推翻了。先不说容主交代不能让任何人知道的事,就是让别人去挖霁的坟,她也不放心啊。

本来她不想去的,入土为安的人何必再打扰他的清静?可想想容主的寂寞,又想想他和霁的真情,直觉心中不忍。左右思量之下,看来攀枝花之行还真得自己亲自去一趟了。

“小姐,一共一百二十两,您是付银票呢?还是付现银?”她正走思的时候,店老板的手已伸到眼前,点头哈腰地就等她掏钱了。

“太贵了吧。”梅饭吓了一跳,一口棺材要一百二十两,普通人家能活好几年呢。

“不贵,不贵,这是上好的楠木,虽不是金丝楠,却也是一等一的好品种,小店从不欺客,别的店里这样的品质可要二百多两呢。”

“小姐,您是付银票呢?还是付现银?”店老板又问了句。

店老板似怕她后悔,手快脚快,早把容主装了进棺材,梅饭也不想再去动他了。价儿是没问题了,只可惜别说银票和现银了,她就是一个铜板也付不出来。带出来的钱本来就少,可都祭了容主的五脏庙了。现在她是身无分文。

在身上翻了翻,只有手腕上的翡翠镯子最值钱,可这是父亲送给她的,还真舍不得。

“镯子先压你这儿,人我也不先带走,两个时辰之后我带了银子过来赎镯子,领人。”

店老板虽不算懂眼,可那镯子玲珑剔透,一看就价值不菲,更何况她并不带棺材走,想了想也就点头同意了。

死人寄留,在别处虽不吉利,但在棺材店却是司空见惯的事。很多人一时错不开身都会央老板留一会儿的,还有的干脆给了钱,叫店里直接给办理后事。不过梅饭却不是因为这个,她是要回去准备一下。

去攀枝花真可谓千里迢迢,没有月余是绝不回来的。她是有家有室的,顶这个大家闺秀的名头,想出门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又是一夜未归,回到书院,红园里春梅和春天正在门口等得着急呢,一见她回来,都匆忙迎了上来。

“春天,给我收拾行李,我要出远门。”梅饭吩咐了一声,就径直走回屋里。

她进屋,春天也跟了进来,连声问:“小姐,你刚回来又要出去啊,这次是要去哪儿啊?”

春梅也追了进来,叫道:“小姐,你不能走啊,这两天还要回府去呢,上回五小姐来,我们可担了好一阵心呢。”

梅五来过?

梅饭心中一惊,问她,“五小姐来干什么?”

春梅自知说漏了嘴,忙道:“她就是坐了坐,没多会儿就走了。”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梅五来可未必是什么好事。可惜梅饭现在很忙,实在没空矫情这件事,不然一定要好好问个清楚,顺便叫着这两个敢欺瞒她的丫头,好好吃点苦头。

见她面色不悦,春梅就没敢再劝下去,站在一边,悄悄地瞅着她。

梅饭自去收拾细软。

她有个很大的首饰盒,里面除了装首饰外,还有不少金银之物,其中大部分都是超男大赛上的会费所得。当然她的钱也不止这些,还有不少都存在银号里,以备不时之需。

佛祖曾经说过,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这个道理她还是懂得的。

该带的钱都贴身带好了,春天也收拾了一个包袱给她。梅饭翻了翻,是几件换洗衣服和一些日用之物。只是可惜女人衣服她不能带。

“拿我那几件男装来。”她吩咐道。

春天听话的去找,嘴里还不厌其烦地问着,“小姐你到底去哪儿?去几天啊?你走了书院里的课怎么办?”

被她这一提醒,梅饭倒想起来了,她若一走,谁替她上课呢?她看看春天,又看看春梅,最后一指春梅道:“你过来。”

春梅还惦记着怕被罚,忙向前挪了几步。

梅饭拄着下巴仔细打量着她,身材跟她很像,脸型也有些类似,再加以修饰,要蒙混过去也不是完全不可能。打定主意,便干脆把春梅摁在椅子上。

“小姐,你要干什么?”看她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春梅吓得尖叫起来。

“没事,没事,一会儿就好了。”梅饭细声安抚着。

看着自己的模样在另一个人脸上出现,不由满意地眯起了眼。经过多次闯祸之后,她的易容术越发精湛了。

而那两人惊得嘴里都能塞鸡蛋了,尤其是春梅,好险没被镜子里的那张脸吓死。

梅饭得意万分,拍了拍手道:“在我回来之前不要洗脸。”

春梅的嘴咧的更大了,这次却是愁的,等小姐回来才能洗脸,天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回来啊。

一切安排妥当,嘱咐她们尽量少出门,梅饭才抱着包袱出来。在书院大门刚好遇上金山寺,他见她抱着包袱,不由好奇的眨眨眼。

梅饭没理他,下面还有很多事等着她做呢。

出了书院,她找了间茶楼,要了个雅间,再出来时已变成一个胡子拉碴的颓废大汉。对着爆瞪眼珠的小二扔了锭银子,她潇洒地拢了拢纠结成一团的发丝。

出了茶楼,便转去了青州最大的一家镖局,要求镖局的人替她保趟镖。

送具尸体远行,被称为死镖,这在镖局是很忌讳的事。不过重赏之下有勇夫,她连续拿出黄橙橙的金子,总有那么三两个心动的。

这次远行,千里之遥,总要找几个搬搬扛扛的,不然她一个大姑娘搬着个装死人的棺材,确也太勉强了。反正是力气活,便挑了四个看着强壮的。

跟镖局的镖主谈好价,又答应给几个镖师多点走脚钱,梅饭就带着他们赶去棺材铺。

他**赶来时,棺材店老板正站在店门口,望眼欲穿地似在等人。

可能是在等她吧。梅饭走过去,问,“都准备好了吗?”

“这位爷,您是要买棺材吗?”老板瞪着眼,满脸疑惑道。

刚易容完,还有些不适应,一时竟忘了自己是个大汉了。她假装咳嗽了一声,才道:“我是受人之托,到这儿领棺材和尸首的。今天有位小姐到这儿定了副棺材不是吗?”

“是,那小姐还压了个镯子在这儿。”店老板忙把镯子取出来。他本来一直担心压的是个假货,见有人来赎,不由放下心来。

梅饭给他一百二十两银子,拿回镯子,又伸出掏出个银裸子扔给他。

“替我准备匹白布,石灰和防腐药材若干。”

见她出手大方,老板立刻眉开眼笑地点头。棺材铺的人平日所见都是惨事,为了怕主家恼怒,一般很少笑,不过他难得看到这样的大买卖,今日倒有些憋忍不住了。

梅饭也不介意,看着他替容主包裹好,又撒上药材,才算放了心。

一切准备妥当,几个镖师抬着棺材上了马车,便整装出城。

虽然做过防腐处理,但这一路颇长,稍有不慎便会出了尸水。她心中明白,嘱咐众人快走快行。

他们一路快马加鞭,饶是如此也走了二十几天才赶到攀枝花。所幸现在天气偏凉,又照顾妥当,倒没碰上尸体腐烂的惨状。

在梅饭的带领下,四个镖师轮换着抬棺材上了山。

又回到曾居住多年的地方,梅饭心情颇为激动。

几年过去,鞋匠师兄一家已经搬到山上住了,想顺便缅怀一下旧居,也没以前那么方便了。梅饭顶着一脸的大胡子,并不想去麻烦的去解释自己是谁,就直接带着他们来到师傅的坟前。

霁已死去多年,坟头上的土已干。所幸鞋匠师兄对这里照顾还算周到,逢节上不上坟倒不知道,只是没叫坟上长草倒是真的。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苏饭,一流的剑客

燃了炷香,梅饭跪在地上,口中念着往生咒,默默祈祷霁在天之灵不要怪罪她自作主张把容主带来。

祈祷完毕,她对四个镖师道:“开坟吧。”

“我们的工作只是护送到目的地,可不包括开坟的事。”一个镖师撇嘴。掘人坟墓可是极损阴德的事。

“不用你们动手,你们只需把坟上的浮土清理一下,剩下的我自己来。”梅饭说着,又递给他们一锭银子。

有钱好办事,几个大汉动手,不一会儿就把坟头理平了。

梅饭打发他们走了,自己动手去拨开浮土。她的动作很轻,就像在脱一件布料娇嫩的衣服一般。以前的她对生死之事都是非常忌讳的,实在不敢想像自己会做这种事,可为了霁,就算再难她也会做下去。

“一切都是为了你好,我怕你一个人会寂寞。以后有容主陪着,你们聊聊天,弹弹琴,便什么烦恼也没了。如果有天我死了,也会葬在这里,到时咱们三人一起奏你最爱的曲子……”

她口中念念有词,温柔的就像对情人所说的瞧瞧话。

如果霁不死的话,她宁愿嫁给他,两人一起幸福的生活在山上,哪怕粗茶淡饭也是美好的,虽然那之后就不会遇上桃颜了,可是能嫁给霁,她今生了如遗憾。

“衣服”终于一层层地扒完了,露出一具松木棺材。

霁很穷,棺材也不能选很好的,或许她应该考虑重新修个坟,毕竟两个人住,这里还是太挤了些。

小心翼翼地把棺材搬起来时,她不由怔了一下。因为它太轻了。

虽然她是个大力士,搬个棺材对她是小菜一碟,可这重量还是轻的让人心疑,就像里面根本没有人似地。

梅饭不敢置信,两手用力拔出铆钉,掀起棺材盖,竟然发现里面空空如也。没有尸体,只有一件衣服和一双布鞋。

怎么可能?就算腐烂也不至于这么快吧?她惊异交加之下,把棺上棺下,棺左棺右全部查看了一遍,坟里的土也向下挖了三尺,可还是找不到霁的尸身。

真是活见鬼了。她亲眼看他下的葬,他不可能活过来的,那么是有人把他的尸体移走了吗?惊惧之余,背上仿佛有一股凉气向外冒着。心惊,心悸,更多的是浓浓地气愤。

若是让她知道是谁移走的霁,一定把他剁烂了喂狗……。

容主已经送到这儿了,再移回去是不可能了。梅饭只好把他埋在这里,埋在原本是为霁挖好的坑里。

霁不在这儿,不过葬在这儿,感受一下他曾经的气息也是好的。培好了土,她心里万分抱歉,暗自祈求容主的在天之灵不会怪她。

她已尽力,是老天爷不给力啊。

把准备好的元宝纸钱通通烧给他,洒了几滴伤心泪,梅饭才从地上爬了起来。出来的时间已经很长了,若不尽快赶回去,恐怕春梅要漏陷了。

下了山,梅饭快马加鞭的往回赶。可越忙越容易出事,快到范阳时,她身上带的钱就被某个小偷给扒了去。

她本以为被人撞了下,谁成想眨眼的功夫钱袋子就不见了。这段时日花销巨大,本就没剩太多钱,还被小偷给一窝端了,心里的郁闷可想而知。

所幸马还值几个钱,卖了马,又跟唱戏的戏班班子搭了两天车,一路给人家打杂。她力气大,就当个长工似地被人使唤着。在泉州时戏班子转路去了西边,她一个人好容易挨到青州城时已是弹尽粮绝,连饿了两天了。

走在青州的大街上,闻着两边店铺中飘来的食物味道,更觉脚虚,腿虚,手足发软。肚子咕噜咕噜叫着,真是连爬行的力气都被掏空了。偶尔有一两个乞丐从身边走过,那蹒跚而行的样子跟她倒是有几分相似。两个月没洗澡,脏臭的气味儿连她自己都难以忍受。她现在的样子,实在跟乞丐没什么差别。

正走着,居然还有个好心的乞丐,跟她打着招呼,问她今天乞讨的成绩怎样。

梅饭耸耸肩,苦笑以示。

“哦,原来你什么都没讨到。”那乞丐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白面饼,颇为得意地迈步走了。

梅饭:“……。”

原来,他竟是来炫耀的。

看着那只远去的白面饼子,她忍不住摇头叹息。说实在的,她还真羡慕那被称作饼子的东西,就算脏了点,能咬上一口也是好的。

或许真是饿极了眼,脑中想象着,现在若有个馒头扔出来,在地上打两个滚,再被狗叼一遍,恐怕她也会毫不犹豫地捡起来吃吧。

正想着时,真有一个东西被扔出来,刚刚好砸到头顶,她疼得“哎哟”一声,用手摸时,头上已鼓起一个不小的包包。

俯身往地上一看,那个罪魁祸首正是一只酒杯,纯金制的,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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