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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道林·格雷画像-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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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似乎更明显了,更像刚溅上的血迹。于是他发起抖来。他做那件好事难道只是出于虚荣?或者如亨利勋爵嘲笑的,只是想追求新的刺激?或者不过是某种想装模作样的热情,使我们做出比自己更为善良的事?或者兼而有之?那红色的污迹为什么比过去还大了?像是什么可怕的疾病在它那打皱的手指上爬过。画里的人脚上也有了血迹,仿佛滴下来的———就连没有拿过刀的手上也有了血迹。承认?那是不是说他该去承认呢?去自首?去被处死?他笑了,觉得荒唐。而且,即使他承认了,又有谁会相信?被杀的人没有丝毫痕迹,一切都已销毁。楼下的东西叫他亲自烧掉了。别人只会说他发了疯;他若是坚持自己的说法人家还会把他关起来……是的,他有义务去承认,去忍受公众的羞辱,公开做出补偿。天上有一个上帝,他号召人们向公众、也向上天承认罪恶。他如不公开承认自己的罪恶,无论他做什么都没有东西能洗清他的罪恶。他的罪恶?他耸了耸肩。巴西尔?霍华德之死在他眼里似乎算不了什么,他想的是海蒂?美顿。因为他望着的这把灵魂的镜子不公平。虚荣吗?好奇心吗?伪善吗?他放了那姑娘,难道其中就再也没有别的?有的,可是谁能说得清?……没有,没有别的。他是出于虚荣才放过了她的。出于伪善他戴上了行善的面具;出于好奇他试了试自我克制。他现在明白了。

  但这杀人的事难道要跟他一辈子?难道这过去的事要他背一辈子包袱?他是不是真要去承认呢?决不。能指控他的证据只留下了唯一的一个:那幅画———那才是证据。他要把它销毁。他为什么把它保留了那么久?有一段时间看着那画变凶变老曾给他快乐,近来他已经不感兴趣了。它让他夜里难于入睡,不在家时又提心吊胆,怕别人发现。它给他的热情带来悲哀。对它的回忆破坏了他许多欢乐的时刻。它很像是他的良心。是的,它就是他的良心,他得把它毁掉。他四面一看,看见了他杀害巴西尔?霍华德的那把刀子,亮铮铮,闪着光。他曾经洗过它多少次,已是一点痕迹都没有。它既然杀了画家,它也得杀了画家画的这幅画和它所意味着的一切。那样他就可以杀死过去;而过去一死他就解放了。它得杀死这个灵魂的生命。没有它那可怕的警告他就心安理得了。他抓起刀子对画戳了过去。一声叫喊传来,非常痛苦,非常可怕,然后是扑通一声,惊醒了仆人,从他们的屋里走了出来。在下面广场经过的两位绅士停住了脚步,抬头看了看那座大院。他们继续前进,遇见了一个警察,把他带了回来。警察按了铃,但是没有回答,除了顶楼有灯光之外那建筑物一片黑暗。警察等了一会儿,走开了,在附近的一个回廊里站住观察。“那是谁的屋子,警官?”年纪较大的一个问。“道林?格雷先生家,先生。”警察回答。两人彼此望望,鄙夷地走开了。其中一个是亨利?阿史顿的叔叔。大厦里仆人的住房里衣冠不整的仆人们正低声说着话。里福扭着手在哭。法兰西斯脸白得像死人一样。

  大约一刻钟以后他带了马车夫和一个跑腿的轻轻地上了楼。他们敲了门,却没有反应。他们叫喊,却没有动静。他们想撞开门,却失败了。最后他们上了房顶,下到了阳台上。窗户很容易就打开了:窗栓太老朽。

  他们进到屋里,在墙上看见一幅他们主人的精美肖像,画上的人和不久前见到时一样,具有着惊人的韶秀与俊美。地板上躺着一个男人,穿着晚礼服,心口上插了一把刀。那人面容憔悴,满脸皱纹,令人憎厌。他们检查了那人的戒指才认出是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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