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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脑子生活的,不是四肢。我信任她,所以我听她的话,尽管我那时的理想是成为一个舞蹈家,但我依然撕掉了录取通知。
五年级,她问我喜不喜欢写作文。此前,我的作文成绩一直不错,还曾获过小小的奖,我有点儿喜欢文字带给我的感觉。于是她和我妈妈商量了一下,寒假时我被送往儿童图书馆。上午进行表述训练,下午写好一个随笔后就可以肆意地看书,晚上她会到我家里听我的汇报。那是整个学生时代里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寒假,每天都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最让妈妈惊奇的不是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而是原来那个自闭的孩子不见了,我不再畏惧说话,可以自如地与人沟通了。
我与她的师生缘一遇便是注定的六年,中间我因搬家转过一次学,两天后一个人哭着跑回去,而她也主动放弃了一次晋升的机会,她说,她要亲手把我送到中学去。我知道,学生的升学成绩直接影响着老师的工资与评定。毕业的时候,我拒绝了学校的保送,在参加奥林匹克知识竞赛的同时,完成了毕业与升学两次考试。幸运的是三次考试我都拿到了状元。我在即将离开她的时候,终于送了她一件礼物。
天天跟在她身后的日子,我最常说的就是,老师,我长大了也要当老师,我要成为另外一个你。她总是笑着摸摸我的头,或是抱抱我。她说,囡囡啊,我不要你成为另外一个我,可我要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对自己、对别人都有用的人。我并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有用”,但后来我习惯了在自己被承认“有用”以后去看望她。这样,被她问起的时候,我就可以告诉她我没辜负她。可我是她的孩子,我的伎俩瞒不过她的眼睛。我考上高中那一年,她对我说,从现在起,我辅导不了你的学习了,我们换门课学学吧,我们来学学如何做人。她哪里是从那时才开始教我学做人的,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用自己的行动在教着我,我在她的身上学会了爱。
后来,我忙着读书、忙着恋爱,忙着工作。我把她收藏在记忆的底层,自以为是深爱。等到“有了点儿用”想起向她汇报的时候,才知道她早已经搬了家。一连几个月,问了好些人,都未能找到她的下落;我不得不承认是自己的冷漠弄丢了对我最好的那个人。再没有什么人会笑笑地等着听我的汇报了,我也再没有心情急急地想要去汇报了。
那年冬天,她接送我去学国画,我总是在回去的路上在雪地里画给她看。而她总是握了我凉凉的小手,夸我的手笔又进步了一些。这些画面我一直记得,可是要到哪里才能找回它们呢?
我的青梅与竹马
我的青梅叫小圆。她是我小学六年级时认识的。本来她是我的上一届,但因为成绩不好没有考上初中,就和我做了同学。小学就降班是很丢人的事情,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和她好。我是中队长,就主动地提出要帮助她,和她做了好朋友。其实都是小孩子,好的方式简单得很,每天一起上课一起玩。她也不是笨孩子,只是由于家庭条件有限加上以前的老师对她很不好,所以学习不太用心。我们在那一年里,从四年级的课开始补,先是数学、语文,后来我开始教她画画,书法;我上特长班的时候她就做旁听。考初中之前,我的班主任对她说,希望不要给我们的集体抹黑。这样的叮咛让小圆很伤心。我自己出了两张考试卷纸让她做,结果不错。我对她说,考初中没有这个难,你一定没问题了。结果那次考试,是她读书时代成绩最好的一次。
初中我们不在一个班级,我也开始有很多的新朋友,慢慢地就不记得联络她了。但她一直都记得我对她的好,因此每年我的生日都送我礼物。后来我问她:我对你并不好呀,你为什么还对我那样好呢?她告诉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也许能忘记你做过的事情,但我不能。我们就这样成了真正的朋友。
中考的时候,她实在是读不下去了,繁重的功课让她很头痛。她的父母和我谈了一次,想知道读书对她到底是怎样的感觉。我16岁,她母亲几乎46岁,我们在一起,为她做了一个决定——不让她再痛苦地读书了。我读高中的三年里,她一直在一家药店上班。我们在一起,我给她讲我看的书,她则教给我很多医药知识。我读大学的时候,她开始觉得自己的学历妨碍自己的发展了。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给她母亲,并为她找了个成人学习的专业学校。一个专科,她读了五年。拿到毕业证的时候,她兴奋得不得了,她说从未想过自己也能读大学。现在她中医专业也读一半了,然后就可以取得资格证书了,而全国这样的人才还很少。她母亲常和我说,很谢谢我这样了解她,给她找了另一条成功的路。但我知道这样的鼓励都是相互的。在她奋斗的过程里,我也知道了自己该做的事情,该走的路。
我的竹马叫松松。我们是生下来就认识的,因为我们的父母是同事兼朋友。我和他不仅是幼儿园的园友,还是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很多人都喜欢把这样的两个孩子叫青梅竹马,大人们还曾经很期望我们能发生点什么,可惜我们越是长大越是显出没有深入发展的可能,他们就不再这样想了。
我和松松是生错了的两个人,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更像个男孩子,决定和照顾他的一切事情;而他总是很听我的话,沉默地跟在我的后面。松松很聪明,但不喜欢学习,所以每每考试,我是班里的第一名,他是最后一名。老师总是说不明白我们那么好,怎么就改变不了松松的学习成绩呢?其实我知道,松松除了不喜欢做那些烦人的功课外,懂得比我多,他能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拆了再装上,我只有看的份儿。中考的时候,我们报考过同一所中专,可我选择了读高中,就和松松分开了。他偶尔会给我写信,但从没有过思念的东西出现。不过他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他有个漂亮的、学习极好的青梅,松松说我在考他们学校的时候得的那个第一名,让他很有面子。
在初中之后,我和松松之间就多了个朋友——禹。他是我初二时的同学,又曾和松松在一所小学里同桌过。我们三个人很是好了一段时间,后来禹开始追求我,我便渐渐有意地淡离他们的圈子。所有知道的朋友都劝过我别错过禹,说那是个特别好的男孩子,只有松松不多言,他只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带我去疯,但永远支持我的决定。禹曾经告诉我,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松松最了解你,但你们却沉默得让我们失望;如果你想要个宠你一辈子的人,就别让他走开。
我是松松这么多年惟一的一个女性朋友,我更知道松松的想法,所以总是一个接一个地给他介绍女朋友。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反映他太沉默了,像个木头一样。我就笑问他,和我在一起不是话很多的么?松松就斜了眼睛看我,有几个你那样的人啊,我要是敢沉默,你还不得吃了我!
现在他终于有了女朋友,于是急急地让我看漂亮与否。我把电话打到他家里,明知道是他女朋友接的,还用很嗲的声音问:小松松在么?从那以后,他时刻提防我的行为,严厉禁止我和他的女朋友有任何接触。让他想不明白的是我们两个女孩不但能常常联络,还是很好的朋友。他的女朋友还这样的感谢过我——亏了你帮我看了他那么多年,他才不至于学坏了。
我知道自己还远不是要靠回忆细数日子的年纪,可是那些鲜活的过往我怎么能忘掉?它们就在我记忆的最深处,一碰就会跳出来,陪我唱那首已经很老很老的歌。
只有相随无别离
桑去广西,是我至今不能相信的事实。
我们认识十五年了,从没有想过有一天,她会离开我。而且,那样的远。
可是,她说得那么肯定,我不能不信。但信,也不当真。
答应给她饯行,于是我们见面。我们都是有小资情结的女子,什么都要一个矜持的理由,包括见面。虽然有的时候,理由仅仅是——想你,可只有我们知道,这两个字温暖了我们多少本会寂寞的日子。
为她选了一个红色的拖箱,轻便而利索的样子。这是我们在商城里买的第一件物品,因此很多人在这之后,都会看见一个很瘦的梳马尾的女子拉着箱子在各色店铺前穿梭与流连,后面是一个面带微笑的女子,背一个包,拎一个包。我总是喜欢走在桑的前面,以前是这样,以后大概也不会变。一段路,我是要先探了足,才放心让她去踩踏的,否则一定会有很多网样的担心,萦绕不去,纠缠我许多个突来的瞬间。
不看东西的时候,我的左手在桑的右手里,被轻轻地盈握。桑说过,她喜欢我指尖的凉,我笑,我恰恰喜欢她掌里的暖。我们是这样的彼此需要着,真好。看东西的时候,我们会很默契地接对方手里的物品,常常四只眼睛端详同一个点,异口同声地给一个评论或结果,然后相视而笑。一些人会问我们是不是姐妹,我们的笑里就加了几分得意。我们没有血缘,可我们比姐妹还亲近。桑曾和一个爱她的男人说:即使我离开你,我也不会离开婷婷,永远不会。后来就应了这句话,她离开了那个男人,但我们还在一起。再后来,我拿这个做典故,告诉别人真的友情终比爱情来得绵长与久远,像钻石。
走累了,我们就坐在有玻璃屋顶的阳光广场里面吃冰粥,商量着桑要是走了好运,我们要怎样挥霍那些金钱。桑念念不忘的还是给我买一栋房子,有望天阁楼和露天阳台的那种。我可以在夕阳里面品茶看书,在星月之下写字做文。我最想要的生活,很多男人都知道,但只有这个女人敢说,她要给。仅为此,我没有辜负她的理由。
一款衣服买两件,我们将会在不同城市的夏天里穿着它们游走和忙碌。是不是女子都有这样的嗜好——用自己的品味去打点另外一个人的形象乃至生活?因此很多男人的很多东西都是温暖牌。我没有制造温暖的机会,我只生产惦念的商标,贴在送给她的每一个物件上面。或明或暗,或大或小,在她孤独和哭泣的时候,有一个可以喘息的依赖。
就餐的店里放梁静茹的《勇气》,我们安静地听,也安静地吃。没有她最喜欢的鱼,我买了红烧鸡块。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学会做鱼,她回来的时候便可以在家里烧给她吃。
一家魔术玩具店里,高高地摆着两只QQ企鹅,很适合搂抱的大小。我冲进去摸了又摸,桑对店员说:我们要它。可是我们的东西太多了,店里又没有那么大的拎袋,因此只能买一个,由我抱着走。店员拿了右边的那只,我说,不,我要女生。店员愣了愣,桑一边付钱一边解释,她是说她要那只头上有蝴蝶结的。回去的路上,桑说明天,或者后天,她会再去买男生。然后我们一个带着女生,一个带着男生,谁都不孤单。我笑,这样我们就有了很多打电话的理由,因为就算不为了我们,也要替它们问好不是?桑接着,可不是,我们总要传达人家的思念,约约今生来世,别分隔了一辈子才是。
去桑的住处,打点她的行李。一个原本空空的箱子渐渐被填满,直至再也塞不进东西。想起,她从来没有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程,想起我们认识以后,她从来没有离我那么远和那么久,心里就有很多的气不得不叹。你会不会坐错车?会不会到了那边并不好?你是知道我的号码的,呆不下去了就给我打电话,我接你回来。忙里忙外,她漫不经心地回我,跑不了你。
不能带走的东西,桑都留给了我。我带走的,最多的是书。好像是钱钟书先生说过,男女间的爱情往往由借书开始,一借一还,就有了两次见面的借口。换作桑与我,也是借了这个典故才有了今天的情谊。从前,桑向我借了太多的书,所以现在她不断不断地给我买书。我们常同时看一本书,那一刻,我们懂得彼此的、全部的心思。
我们在桑公司的门前等车。我抱着女生,桑捧着书。好奇怪,我怎么一点儿要和你分开的感觉都找不到?我故做小女孩状。桑点我的头,我还没走呢,你找什么感觉呀,神经。然后,我们笑。然后,车就来了。我上了车,桑在身后交了钱,她对我说:我走了!你保重。
桑对我说:我走了,你保重。我没回头。
二零零二年的夏天,我和桑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有争论,有误解。那个时候的我们像两个溺水的人,无比慌乱地挥动着双手,想抓住对方的救助。和好的那天,桑对我说,从我认识你的那天起,你就那么那么地冷静。每次分开,你都是头也不回地走,即使知道我在看着你,也不回头。我以为,我就要失去你了。
桑,我不会离开你的。
这是我那时说出的承诺,我没说这个承诺其实是有期限的。
期限是今生加上来世,来来世……
桑说,如果我发财了,我一定把你接到身边。
我说,如果你呆不下去了,我就把你接回来。
看,我们怎么都是不分开的,我又何必要为短暂的离别频频回首?
可以很近,也可以很远
这个春天结束,我和他就相识满四年了。四年,在人生的路途里很短,但对于我们,它是足够感动的长度。
有的时候他问我:猫,还记得当初吗?
我就想也不用想地回他:记得。
坏记性的我,常常有把自己弄丢的记录;但是,关于我们的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更清清晰晰。
遇到的那一年,我还没有开始在网络里写字,只单纯地喜欢聊天,且疯狂无边。因了喜欢他的ID,于是就加在OICQ里;不分黑白与昼夜地缠着他说个没完。那阵子正是我几年来最不如意的一段。大把大把的时间,看似闲得能长草,心却干渴成一片盐碱地,颗粒无收。原本是想随便地找个人说说就算的,不想他都记得。即使忙得不能上网的时候,他也会给我手机信息或是寥寥几笔的写上一封信,询问着我的好与不好。
渐渐熟悉,未曾谋面的人也开始变得立体,心里有了轻轻浅浅的牵挂。交往到冬天,我迷恋上了给他写信,在午后的窗边,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曾经、写现在、写看不见的未来。一栋七十年代的二层小楼,破旧而残败,北风与暖阳纠缠的时候,无数的尘埃就在我的眼前舞蹈。但,我不和他说我的冷,只说尘与尘的缘。彼时已开始在网络写字了,但或许是因了手写吧,他坚持着说《两颗尘埃的故事》是我写得最好的一篇。
除了文字,我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只能送他文字。除了照片,他也什么都没有,所以他送我很多照片,还答应以后会给我亲自拍照。女人都喜欢被承诺,且有了承诺后就会期盼着兑现。我也是这样恶俗的女子,从此便盼望着现实里的遇见。
二零零三年的夏天,我换了手机号码电他,开口就听见他在那边惊讶地叫:猫,怎么是你?我笑:当然是我,我在你的城市里,停留期三个月,你可以考虑要不要见。
当然是见的。半个小时后,百年城前。没有更多的问题和要求,一切简单得像是见了千百次的老朋友。去了,远远地就认出他来。与照片比,换了发型,人也瘦些,没有陌生。他亲切地敲我的头,说我的样子一点没变,这没变也是和照片对比的。
他请我吃PIZZA,必胜客的。真的是请我吃,比萨饼、蛋糕、沙拉、冰淇淋,我不停地吃,他笑笑地看。和网络里一样,他没有太多的话,始终在听我唠唠叨叨。高兴的、悲伤的、新奇的、陈旧的,没有什么是我不能与说的,也没有什么是他拒绝聆听的。我喜欢看着他的眼睛,就这样不被打断的讲述,很是痛快。
那天晚上,我们放Emilla的歌,沿着滨海路看风景,穿过那些山和树,最后泊车在海边。第一次在午夜看海,静谧更深,浪一下一下地抚摸着脚踝,始终让人怀疑它会在出其不意的时候把你拉入怀里。于是我不敢静静地站,脱了鞋子在那些千年百年的卵石上跳来又蹦去。没来由的,他说:猫,将来你结婚,我就在这儿给你拍婚纱照。我回头,看他隐在月光下的脸,努力努力地做阳光样的笑。再回身,我的脸上有泪,心里有暖。我不知道我将来会不会嫁给自己最爱的那个人,但是我知道我的婚礼会很幸福,因为有一个懂得把我拍得很美的摄影师。
后来我们又见了三次,都和拍照关联。
一次他带我去植物园拍照片,黑白的,可是当天底片就不见了。由于底片丢得很奇怪,所以他再三地和我解释,还允诺会再拍给我。于是就有了第二次,他特意约了一个同事,两个专业摄影师为我这个业余模特拍照片,一版黑白的,一版彩色的。怕再丢,他坚持做了即刻冲洗。没有被修剪过的片子已经比我本人好看很多倍,他却还要做成影集才肯还给我。最后一次见他就是去取做好的影集。因为太知道我,所以他事先扫描了照片在网络里,方便我在论坛里炫耀自己的长发。我常常和那些看过我照片的网友说要感谢他,但事实是,我一直欠着他的。
大概因为所有的承诺都兑现了,所以就再没有了见的缘。他忙,我忙,直到离开那座城市,终未再见。
联系,依然是手机与网络。在一些节日,在一些想起和惦念的时候。
始终认为他是我最完整的一个遇见。
一场交往经历了网络、信笺、手机、见面,再手机、网络。无论哪种方式,我都可以毫不设防,肆意倾诉;就像自己面对自己,不,有的时候比面对自己更坦诚与纯粹。在我心里,他始终是个很干净的男人,从思想到身体,像天使。
他大我一岁,所以我叫他文哥,沈文婷的哥哥。
一些有呼吸的符号
始终认为,相遇是别离的开始;而我们,相识在网络的朋友,便是从那一刻开始起程,共赴一场注定后会无期的缘的。
【顿号】
他是我QQ里的第一位好友,长我一岁的内向男子。没怎么读过书,很义气的那种人。
认识三年,几乎没有聊过什么话题,极偶尔的多说几句,也是我唠叨着,他听着。可每次的不开心他都能感觉得到,但也没有劝慰的话语;只是整屏整屏地发笑话过来,直直地要我笑出眼泪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