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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二大爷-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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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哇,那我倒要问一问在座的同学们,看看他们怎么说。”说完,丁凤军从木板凳上站起来,转过身去冲着聚成一团的学生们问道:“你们说丁庆奇是不是我丁凤军的侄子?”

    “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这让本就生气的丁庆奇更加羞怒。

    “以后谁再敢提我和丁凤军是叔侄关系,我就让他去吃牢饭!”一句话过后,教室里的学生们面面相觑后顿时鸦雀无声。

    “叮铃铃……”

    上课铃一响,原本聚在一起的学生立马作鸟兽散,落皇而逃似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而丁庆奇还是一副不依不挠的表情立在丁凤军的面前。

    “我说丁凤军丁庆奇,你们叔侄俩搁那干嘛呢,上课铃都响了,怎么还不回位置上坐下!”讲话的是他们的数学老师,数学老师是个中年女人,留着那个年代具有象征意义的青年头,齐耳短发!

    她很看好丁凤军,丁凤军的数学成绩一直位列前茅,虽然丁庆奇是个纨绔子弟,但他的学习成绩也是不错,数学老师对丁庆奇的作风有很大的不满,无奈迫于自己不是班主任,也没有指责人家的权力,只得在口头上讲一两句不是很有份量的话。

    “哈哈哈……”数学老师贩话不经意间引来哄堂大笑。

    数学老师有些莫名其妙,自己也没有说什么可笑的事情,为何大家笑得如此诡异呢。其中的缘由只有在座的每一个人心中有数。

    丁庆奇纵然有个本事的爸爸,但此刻也不可能随便就把数学老师抓去坐牢,更不会让她去吃牢饭。

    丁庆奇怒气冲冲的环视着发笑的同学,想要用自己难堪的神情吓退他们,谁知看到丁庆奇发囧的样子,大家更是觉得乐不可吱。

    无奈之下,丁庆奇羞红着脸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报告!”一个细弱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过来,大家把目光看向外面。

    打报告的人是刚才跑出去的班花,丁凤军也把目光转到班花的身上,夏日的上午,时刻透露着这个季节的清香,丁凤军眼中的班花是这样的。

    梨花泪眼,微红的眼眶,轻抿着嘴唇,娇红的双颊,像极了欲欲待放的桃花,那眼中的泪花便是清晨洒落在桃花上的露珠,在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一头及腰的长发飘逸间带着种种惬意,阳光洒下来,在她一袭长发里炸开如同山间倾泻而下的泉水,美丽致极令人向往,尤其是那件合身的粗布碎花连衣裙,更彰显出她的清纯与美丽,这个美丽的女孩被丁凤军深深的记在心里。

    数学老师并没有在意马诗语的情绪变化,瞟过一眼之后便让马诗语进来。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下午放学的时间。

    丁凤军站起身来收拾着自己的书包,在他还在思考要不要把语文课本带回家的空隙里,一个人已经飘然而至他的身边。

    “砰!”一个令人害怕的声音响过之后,班里的学生都怔住了,所有的目光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吸引。

    丁凤军只觉背后一疼,整个身子趴在了课桌上,而摆放整齐的课本此刻全部散落在地上。

    丁凤军转头看去,原来是丁庆奇。

    他的手中还握着半截折掉的木棍,大概丁庆奇没有想到丁凤军的身子板会如此坚硬,居然一棍子下去,他人只是轻微倒在课桌上,而木棍却一分两家。

    丁庆奇木讷的站在那里,愣愣地接受着丁凤军怒不可遏的眼神洗礼。

    “砰!”又是一个令人害怕的声音响起,随着这一声音的响起,接连又响起几个声音,最后在大家的掌声中结束。

    这次倒地的人便是丁庆奇,刚才的声音是丁凤军挥拳打在丁庆奇脸上的碰撞声,之后便是丁庆奇倒地时撞倒书桌的声音。看到丁庆奇被打,同学们自然要欢呼雀跃,顺便鼓起掌。

    被丁凤军这么一拳打过之后,丁庆奇似乎清醒了,他不由分说,在这巴掌的刺激下与丁凤军扭打在一起。

    “服不服!”丁凤军身材要比丁庆奇魁梧,也要比丁庆奇结实,毕竟是农村孩子,体力活没少干,像这种打架的简单事情根本不在话下,丁庆奇身材虽是长得不错,但他也只是空有一副皮囊。从小娇生惯养,除了拿他那个局长爸爸出来吓唬人之外再没有别的能耐。

    此时的场景便是,丁凤军骑在丁庆奇的身上,一手按住丁庆奇的胳膊,一手掐住丁庆奇的脖子。

    “丁凤军,你他妈的给老子等着,老子早晚把你杀了!”丁庆奇的脸因呼吸困难而胀得通红,此时的丁庆奇大脑中只有一个景象,那便是丁凤军被他爸爸带上警车时,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

    “你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你信不信现在我就送你先去阎王那里报道去!”丁凤军双眼一瞪,本来丁凤军的眼睛就挺大,此刻眼睛中又夹杂些怒气,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不寒而栗。

    “我告诉你,为了马诗语我什么都豁得出去,如果你非得跟马诗语在一起的话,那么你就给我个痛快吧,长痛不如短痛!”

    丁庆奇说完这番话把眼睛一闭,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大义凛然的样子。

    “你就这么喜欢马诗语吗?”丁凤军微微翘了翘嘴角,似乎嘴角处有什么东西流出来了,他伸手抹了一下,并没有在意。

    “当然!”丁庆奇忽地睁开眼睛,略带激动的样子说道。

    “既然你这么喜欢她,为何不去追她,反而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我的身上呢?”丁凤军啐出一口唾沫,果不其然,唾沫中夹杂些血丝,看来刚才的激战伤到了自己。

    “你少装蒜,她那么喜欢你,难道你不知道吗?”丁庆奇似乎情绪更加激动。

    “这么告诉你吧,以后谁娶马诗语我都不会娶她,她不适合我,我只追求适合自己的东西,包括人。”丁凤军冷冷的说道。

    “你说得可都是真得?”丁庆奇双眼直露精光,贪婪地样子让丁凤军有些恶心。

    “当然!”

    说完“当然”两个字之后,丁凤军从丁庆奇身上挪开,慢慢地站了起来。

    刚才的战斗太过激烈,加之丁凤军的蛮力过盛,丁庆奇已经浑身负了重伤,连从地上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丁凤军见状友好的伸出手去拉丁庆奇,丁庆奇看了看丁凤军,丁凤军的脸色阴沉略显严肃,丁庆奇本不想伸手去接,但无奈自己体质太弱,不得不借助丁凤军的力气起身。

    “好,丁凤军,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么今天我们就算扯平,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之前的事情我也就既往不咎了。”

    丁庆奇的这一番话说得有些大了,这似乎把自己的身价抬得高了些,变着法子夸自己的能力,这招也是挺高的。

    丁凤军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言语,他顺势拿起自己的书包就向教室外面走去。

    “丁凤军,记住你说得话,别去招惹马诗语,她是我丁庆奇的女人!”

第二章 班花的责难() 
夏日的傍晚,总是会给人一种意想不到的惬意。夕阳西下,蜻蜓追逐而飞,光脚的孩子顽皮地在池塘边嬉戏,尤其是田间玉米地里更是听取蛙声一片。

    刚刚走出校门的丁凤军,不自觉得朝太阳落下去的地方看了看,这个落魄的乡下,没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精彩景像,但也不缺乏美感。丁凤军就在这仅剩霞光的天空中寻找到一种陶渊明口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世外桃源之感。

    阳谷,这个位于中国鲁西的小县城,纵横交错的是南北相通的颠簸小路,地势平坦,没有山没有海,听不到两岸长猿的啼叫,也看不到漫天飞舞的海鸥,从小耳濡目染的就只有水浒传里英雄打天下的传奇故事。

    这一年的夏天,丁凤军18周岁的生日还没有到,他生于夏天最炎热的一天,掐指算算离自己的生日也差不了多远了。

    丁庄,这是小县城里的一个普通的小村庄,村庄不大,但姓氏却不少。听长辈讲过,58年闹饥荒的时候,外姓逃难的人来到丁庄,就此落地生根,自然姓氏也就多了起来。

    马诗语,她不是丁庄的人,丁庄没有姓马的,马诗语的小姨家在丁庄,她的姨夫是张姓人,长年在外打工,极少回家,在村里也算是一普通人家,倒是他的妻子李素娥却是一得理不饶人的主。

    马诗语的母亲李素梅在早些年得病死了,再没有隔多久的时间里,马诗语的爸爸又因为车祸而丧失生命,无依无靠的马诗语只得投靠自己的小姨。这一生活便是十几年的时光。

    李素娥家没有孩子,又念及姐妹之情,李素娥也便收养了她,不过在马诗语进家没几年后,李素娥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有喜了,还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这让她的丈夫有了更加卖力的挣钱的动力。

    村里的人都说是马诗语带给他们家的这个福气,李素娥高兴之余便送马诗语去镇上的学校上学,说是为了感谢马诗语带给她的这个福气。

    这些事情,丁凤军都清楚,好在马诗语也是一刻苦用心的女孩子,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才没有像其他家的女孩子那样,早早的嫁为人妇。

    一想到马诗语的身份,丁凤军也难免心头苦涩,苦涩归苦涩,但毕竟现在丁凤军都已经快要成为自身难保的人,哪还有精力和时间去同情别人。

    丁凤军轻叹口气,踏上回家的路。

    “丁凤军!”一个甜甜的声音自丁凤军的身后传来。

    丁凤军转过身看去,原来是马诗语。

    “有什么事吗?”丁凤军甩了甩头,顺势用手抹去嘴角的血迹。

    “你没事吧?”马诗语显然有些不自在,双手紧握住斜挎在肩膀上的碎布背包的包带。

    “我?我能有什么事?”丁凤军反手一指自己,莫名其妙的一笑说道。

    说话间,马诗语已然来到丁凤军的面前,丁凤军的嘴角还留有没擦干净的血痕。马诗语伸出手去想要为丁风军抹去嘴角的血迹。就在马诗语的手快要触及到丁凤军的皮肤时,丁凤军很不识实务的把头扭到另一边,佯装看风景。

    马诗语略显尴尬,伸出去的手停留在半空中,她四下偷看两眼,还好没有其他人在场,不然这回可真要丢死人了。

    “丁凤军,你和丁庆奇的对话我都听到了,难道你真得要把我让给丁庆奇吗?”马诗语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美妙,像绽放在夏季里的荷花,让人在燥热的天气里感受到些许的凉意。

    “这不是把你让给丁庆奇,丁庆奇喜欢你,他有追求你的权利,你若不喜欢他,你可以收回这个权利。”丁凤军淡淡的说道。

    “那,你想拥有这个权力吗?”马诗语说出这句话后,双颊再次绯红。

    “不想!”丁凤军根本没有顾及马诗语的感情,直截了当的说道。

    马诗语被丁凤军这搪突莽撞的回答气得嘴唇直哆嗦。马诗语对丁凤军的脾气很是了解,自马诗语投靠到李素娥家后,就认识了丁凤军,两人虽说算不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但在同乡孩子的眼中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再加之丁凤军总是为马诗语打抱不平,更是让小伙伴们多了层看两人关系的感情色彩。

    “为什么?”马诗语似乎还有些不死心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不为什么。”丁凤军回答得更是简捷,跟没回答一样。

    “难道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吗?”马诗语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分明带着颤音,再看她的眼睛,似乎有某种不知明的液体在夕阳下闪耀着光芒。

    “这和喜欢不喜欢没有关系。”丁凤军说得平淡无奇,而马诗语却意会错了丁凤军的意思,马诗语以为丁凤军是不太好意思挑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才故意故作镇定否认事实。

    想到这里,马诗语心中乐开了花,倾泻于双眸间的愁绪在这一刻终于拨云见日。

    马诗语已然要到自以为是的答案,便无需再与丁凤军有过多的攀谈,省得再谈下去两个人都尴尬。

    马诗语抿着嘴巴偷笑,而丁凤军则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看着马诗语。马诗语稍稍低下头,前额上顺直的刘海盖住了那双美丽的眼睛。这是丁凤军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马诗语,完美无睱的瓜子脸,吹弹可破的肌肤,顺滑稚嫩的白晳小手,恍惚间丁凤军那颗坚定的心开始动荡不安起来,莫名的冲动似乎要从体内冲出,驱使他抱住马诗语。

    这是个美丽的傍晚,红透半边天的晚霞,郁郁葱葱的林荫小道,清风徐徐,佳人相伴,这岂不是一幅美景。

    谁知,在丁凤军想入非非的时候,马诗语猛然抬起头,四目相对,两只眼睛略显惊愕,另两只眼睛却热情似火。

    “丁凤军,我喜欢你,我要做你的媳妇,我一定要和你上同一所大学。”

    马诗语一口气讲出这么一句话,趁丁凤军惊愕之际,她的嘴巴紧贴在丁凤军的脸上,狠狠的亲下一口之后,马诗语双手捂着脸向另一个方向跑去。

    丁凤军还处于恍惚间,这突如其来的一吻便是让丁凤军不知所措。

    “丁凤军,我们要一起考上大学,我们一起努力奋斗,我们一定会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

    跑到另一条路上的马诗语转过头来冲着丁凤军大喊着,这一声喊叫把丁凤军从恍惚中惊醒,他转头看向马诗语,这个美丽的女孩在夕阳下是如此的清纯,可爱,可是,丁凤军却在心中暗自揣测着一些过往事情。

    “凤军回来了?今天学习怎么样,累不累?”

    丁凤军前脚刚踏进家门,后脚还没来得及抬起,大哥丁凤海的声音就从院子里传来。

    “还可以吧,就那样。”丁凤军轻描淡写的说道。

    “什么叫就那样,眼看着还有几个月就要高考了,你可得努努力,咱们老农民没有别的本事,如今能够翻身的机会就是考上大学,我可告诉你,咱家的希望可全压在你的身上了,你可不能让我们失望啊。”

    “知道了。”丁凤军简单地敷衍过丁凤海的训话,低着头一溜小跑着进到堂屋。

    丁凤军可不想让丁凤海看到自己脸上的伤,省得又得听到他的埋怨。

    “哟,小军,你的脸怎么青一块紫一块的?是不是又和谁家的孩子打架了?”说话的是丁凤军的母亲王玉珍,一位将近六十岁的农村妇女,乌黑的发髻间夹杂着几根银丝班白的双缤也写满了生活的艰辛。

    丁凤军随意的一摆手说着没事没事,便把脸扭向另一边,他不想母亲再为自己的事情操劳。

    “老二,我说你怎么回事,告诉你多少回了,不让你打架不让你打架,你就是不听,这回又是和谁动的手?”一听到母亲说丁凤军受了伤,大哥丁凤海立马从院子里跑了进来。

    “没谁,除了李二狗张铁蛋他们还能有谁。”丁凤军不耐烦的说道。

    “撒谎!就那几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早被你打得服服贴贴了,哪里还敢招惹你。”丁凤海嘴上说着话,手已经开始去扭动丁凤军的头,他要看看丁凤军的伤势究竟如何。

    丁凤海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罢学,身为长兄的他实在看不得父母为兄妹五人日夜奔波操劳的疲惫神情,他便退学甘做弟弟妹妹坚实的后盾,因丁凤海对行医比较感兴趣,退学后便与村上唯一的赤脚医生学艺,丁凤海的领悟力比较高,没过多久他的造诣就超过了师父,后来老师父因年事过高去世了,丁凤海便成了村子里唯一的医生,专门为庄稼人治疗一些跌打损伤感冒发烧之类的病患。

    老师父曾在临死前对丁凤海说过这样的话。

    “凤海啊,你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行医奇才,你应该回学校读书,知识多了懂得事情也就多了,将来考一所医科类的大学,你的命运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改变。凤海,你一定要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忘了读书,多读书多思考你才能有更高的成就。”

    丁凤海深深记着老师父讲得这段话,无奈家中生活拮据,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哪还有多余的钱再去买些医学类的书来看。这也成了丁凤海一件苦恼许久的事情,倒是丁凤军听说丁凤海的事情之后,他便开始想办法,刚开始毫无头绪的他都要选择放弃帮助大哥的时候,没想到张铁蛋和李二狗他们出现在丁凤军的世界里。

    李二狗与张铁蛋是隔壁村上几个不讲的小无赖,年龄与丁凤军相仿,个头也都差不多,只是他们长得偏瘦些,没有丁凤军显得壮实。

    这几个小混混主要靠收刮学生的钱过活,那个年代,农民家的孩子都没有零花钱,有钱的都是官宦家的孩子,而且这些孩子向来没有经历过什么风浪,李二狗他们连吓带骗的都乖乖把钱交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他们堵住了丁凤军。

    “喂,小孩,把身上的钱交出来。”李二狗手中拿着一把钢质匕首,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说道。

    丁凤军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走着自己的路。

    “喂,你是聋子吗?我叫你难道你听不到吗?”李二狗一把抓住丁凤军的衣领,他原本想要把丁凤军拉到自己的面前,顺便拿手中的匕首在丁凤军脸上拍拍,这也好给丁凤军一个下马威。可谁曾想,李二狗的力气有限,原本就精瘦的胳膊,由于用劲过猛,青筋都暴露了出来。丁凤军丝毫未动,李二狗倒来了个踉跄跨了一个大步贴到了丁凤军的面前。

    “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拿了你的脏手!”丁凤军目露凶光,冷冷地说道。

    “抓你的衣服我还嫌脏了我的手呢,这是你的荣幸,一般人想让我抓我还不抓呢!”李二狗一副无赖样,他打量了一下丁凤军,接着说道,“啧啧啧,瞅你穿的这破烂货,粗布麻衣也就算了,还打了那么多补丁,简直跟乞丐一模一样!”

    李二狗讲完这些,跟随他身边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丁凤军被他们的羞辱激怒,一伸手反抓住李二狗紧握衣领的手,轻轻一用力,便把李二狗的手掰开,李二狗冷不防的被丁凤军这么一掰,吃痛不已,大叫一声之后,另一只手条件反射般冲着丁凤军的胳膊划去,丁凤军没想到李二狗真敢拿匕首划他,一时没躲过去,胳膊被锋利的匕首划破。

    张铁蛋见丁凤军要欺负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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