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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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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荣禧堂,那是贾政和王夫人居住的空间,也是整个府第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家族活动的空间。荣禧堂之后,还有房子,两旁还有偏院,其中一所居住着赵姨娘和贾环,另一所则居住着周姨娘。是很宏大繁复的一组建筑。然后呢,在荣国府的主建筑群的西边,还有一个很大的院落,这个院落由贾母居住。第三回写黛玉投靠外祖母,通过她的眼光,对这个院落有很细致的描述。从它的外院通向里院,有垂花门,垂花门里面连着游廊,通向非常高大宽阔的正房,不仅足够贾母自己居住,宝玉、黛玉、史湘云、薛宝琴,先后都在那里居住过。后来书里面补充说明,因为贾母爱看戏,又加盖了一个花厅。正房后面还有房子。以上两个空间里,发生的故事最多。在这两个大的空间的后头,有贾琏和王熙凤他们住的一个比较小的院落,门前面一个粉油的影壁——影壁是北京大小院落常见的,一个起到遮蔽和装饰作用的建筑构件——在王熙凤住的这个院落里,发生的故事也不少。

在以上三个建筑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空间呢?是有的,不是说他们隔一堵墙,穿过墙的门就去了,不是那样的。当中有很重要的过渡性空间,叫做夹道,也可以叫做甬道。紫禁城,现在叫故宫,你去参观,就会发现其中不同的建筑群之间,会有很长的夹道,两边是红墙,红墙当中会有一些门,这些门有的就叫做穿堂门。当然,荣国府的夹道,比起紫禁城里的,会短一些,窄一些,也不允许使用红墙黄瓦,但是,你可以想象出,还是相当气派的。

曹雪芹的文笔确实如脂砚斋所说,细如牛毛。他多次把故事情节,安排在夹道里面,安排在穿堂门前后。一个死板的作者写贵族家庭的故事,只会描写正房、厢房、花园里面的场景,而曹雪芹他以生花妙笔,把许多情节,安排在夹道里。

贾芸,这是贾氏宗族近支的一个后代,他那一支衰落了,住在寺庙旁的西廊下,生活比较清寒。他老想到荣国府来找贾琏和王熙凤谋一点差事,使他的生活得到改善。贾芸到荣国府来谋差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情节就发生在这个夹道里面。他有意识在夹道那儿等着,因为王熙凤休息好了出来办事,从她那个小院绕过影壁,必然会出现在夹道。终于有一天,他跟王熙凤遇上了,王熙凤见了他根本不停步,两个人之间有一番耐人寻味的对话,展示出两个人不同性格,最后呢,贾芸通过向王熙凤奉献冰片、麝香,就谋到了差事。

曹雪芹还多次写到贾宝玉在这个空间里面的遭遇,他有一次碰到了府里“官中”办事的人,有一次遇到一些贾政豢养的清客,再一次,贾宝玉在夹道里面碰见二三十个拿着笤帚、簸箕的小厮,小厮们没想到贾宝玉突然出现,吓坏了,因为他们跟贾宝玉地位相差太悬殊了,立刻退到墙边,垂手侍立,其中一个领班的小厮,就过来给宝玉打千致敬。曹雪芹在夹道里面展开了丰富多彩的人生画面,他把府里面最高层和最底层的角色,都很自然地在这样的过渡性空间里加以展现。

脂砚斋告诉我们,八十回后,王熙凤会在夹道里扫雪拾玉。究竟怎么回事?先来说扫雪。王熙凤原来是府里面一个女霸王,只有她让人家来扫雪的,哪儿有她自己扫雪的啊?想当年,扫雪的事不用她开口,平儿开口就行了,甚至平儿都不必开口,二等丫头丰儿,就可以指使人去扫雪,她怎么至于扫雪呢?但是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荣国府先是遭受第一波打击,有的主子可能还没被直接打击到,王熙凤却已经非常惨了,贾琏把她休了,按说休了她,她跟平儿换了一个过子,成为通房大丫头,不是主子了,是不是来查封荣国府的忠顺王,就会暂时放她一马呢?那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府里会有人告发她,指出她曾是全府的管家婆,忠顺王带来的人,包括忠顺王本身也都知道,她原是府里当家的,查问府里的事情,绝对把她当成一个重点。第二波打击,来势更加凶猛。贾赦、贾政、贾珍、贾琏都被治罪了,邢夫人、王夫人、尤氏、平儿全都随之被处置了,或者随夫流放到苦寒之地,或者被赐死,或者被拿去卖掉,但是对于王熙凤,却一时并不结案。

皇帝对罪家的打击,会是一波一波地进行吗?对有罪之人的处置,会拖颇长时间才结案吗?清朝雍正皇帝对曹家的打击,就是一环一环地进行,没有马上一刀切。历史上雍正皇帝处置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他是《红楼梦》里贾母原型的哥哥——是一上台就把他治了罪,抄了他家,发卖了他的亲属和奴仆,对他本人,则拘禁审问了很久,到雍正五年才终于定案,把他流放到打牲乌拉苦寒之地,去给披甲人为奴。对曹(他如果不是曹雪芹父亲就是叔叔)的惩治,第一波打击是把他交给怡亲王看管,到了雍正六年,才以“骚扰驿站”的罪名将他抄家逮京治罪。实际生活当中既然有过这样的事情,那么在小说里面,曹雪芹写到皇帝分两波打击荣宁二府,写王熙凤从被审问到被发落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就不足为奇了。他有生活依据,当然,他对“真事”以“假语”进行了艺术加工。

简而言之,荣国府遭到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了,主持查抄的忠顺王,就想从中得到更多的战利品。皇帝在宣布查抄某贵族官员的时候,往往会把查抄出来的财物,全都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雍正下令查抄曹就是这样,把曹所有的家产,都赏给了他指定的查抄官员隋赫德。那么故事里写皇帝把贾家查抄出来的财产赏给忠顺王,忠顺王因此不能轻易放过每一笔财富,把府里长期管财的王熙凤囚押起来,进行拷问,让她交代,就很合理了。那时候贾宝玉可能都移送监狱了,但王熙凤却留下来,跟府里其他有待处置的丫头婆子男仆小厮,集中到贾母院的厢房里——贾母在荣国府遭受第一波打击前,就已经去世了——晚上打地铺挤着睡,白天罚做苦役,下大雪了,你就要扫雪。王熙凤万没想到,自己原来一个“巡海夜叉”般令人畏惧的全府总管,此时沦为阶下囚,时时会被拷问,让她交代还隐瞒了哪些财产,就是她全说出来了,忠顺王也不信,总觉得荣国府那么大,还有个大观园,除了已经抄出来的,还有没有偷藏偷埋在墙壁里、地底下的金银珠宝?肯定一边在所怀疑的处所掘墙挖地,一边凌逼王熙凤从实招来。那种境遇,真比移送到监狱关押还惨。那么又到冬天了,下起大雪,王熙凤被驱使从事贱役,就是扫雪。

王熙凤扫雪,扫到当年袭人倚过的那个穿堂门外边,就拾到一块玉。是块什么玉呢?有的红迷朋友会说,一定是通灵宝玉!这是书里最重要一块玉啊!但是我的看法还不一样,不一定我就对,也可能你是对的,但咱们可以讨论。我认为不是通灵宝玉。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与生俱来的一个东西,尽人皆知,甚至皇帝他也会知道。因此,出于迷信心理,一般的人不太敢碰这个东西。通灵宝玉应该一直还由贾宝玉自己戴着,即使遭遇厄难,他不会把通灵宝玉抛弃,也不会粗心地将它掉落而无感觉不拾取。即便是查抄者将其收缴,也会很郑重地把它存放在一个地方,不会随便掉在雪地里。参加查抄的人员也不至于去偷通灵宝玉,因为根据书里的交代,按俗世的标准,它的成色不好,是一块病玉,它只是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俗世的商品交易里,它值不了多少钱。更何况根据书里神话式的构想,天界的一僧一道,他们对这个玉能够进行指挥,如果这个玉没有了,那可能是被一僧一道呼唤走了。所以,王熙凤扫雪拾到的,不会是通灵宝玉。

不是通灵宝玉,那王熙凤拾到的是块什么玉呢?咱们想一想,书里面提没提到一块玉,被人偷了?细读《红楼梦》前八十回,你就会发现,是有关于一块玉被偷的事情,在宝玉跟随贾母居住时,发生过,偷玉的还有名字。这是在哪一回写到的啊?是在五十二回。

五十二回讲的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平儿虽然只是一个通房大丫头,但她帮着王熙凤拿事,手中也相当有权,在王熙凤生病的时候,有时候先不通报王熙凤,她自己就对事情作出决定,平冤决狱,指挥若定。她八十回里表面身份低下,实际上一度在荣国府里面,是非同小可的人物。她常跟府里的正牌小姐一起活动,她戴的首饰,比如有一只虾须镯,金镯子上面还镶着珍珠,就非常华贵,跟主子们戴的首饰属于一个品级。

那一年也是下雪,“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在大观园芦雪广(这里“广”字读“掩”,依山傍水的园林建筑叫“广”)里,史湘云带头,吃烧烤,烤鹿肉,小姐们平等对待平儿,她就一起吃烤鹿肉,为了吃着方便,把虾须镯褪了下来,谁知吃完了以后,那虾须镯竟不翼而飞!被谁偷了呢?书里往后写,交代出来,是被怡红院的小丫头坠儿偷了。坠儿,你听这个谐音,曹雪芹的艺术手法之一是拆字法,艺术手法之二是谐音比喻。“坠儿”就是“罪儿”,她偷东西,按世俗的标准,当然有罪。平儿发现坠儿的偷窃行为以后,她心地善良,不愿意张扬,她到怡红院把麝月叫过去,悄悄地告诉她。平儿强调,别把这事张扬出去。为什么啊?她不是为坠儿着想,是为了宝玉着想。她说,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因为大家庭有不同的房,你宝玉是一房,贾环也是一房啊,哪房也不愿意出丑闻,我这房出一个小偷,别的房该伸出食指划脸皮了——宝玉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所以平儿说,为了宝玉别公开。然后就说了,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她往前追溯,那件事可能发生在黛玉进府之前——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呢,又跑出个偷金子的,而且更偷到街坊家来了。那么这一笔绝不是废文赘笔,这就是一个伏笔。现在是坠儿偷金子,怎么叫偷街坊呢?因为平儿不是怡红院的,也不在大观园里住,她跟王熙凤、贾琏住在大观园西边,荣国府靠北的一个小院里,她借用“街坊”一词表明坠儿偷虾须镯行为的严重性,就是她的偷窃对象已经不是她所服侍的空间里的,可见实在是胆大妄为。

平儿主张,不明说偷窃的事,找个别的理由,把坠儿撵出去就完了,这样宝玉不会觉得丢脸,别房的人也不至于看笑话说闲话。平儿本想背着宝玉跟麝月交代,没想到偏被宝玉听见了,宝玉就很感动,感激平儿对他的关怀维护。但宝玉这个人嘴没遮拦,去跟病中的晴雯说了,晴雯一听,立刻发作,把坠儿找过来,拔下头上的一丈青——一端是尖锐的锥子似的发饰品——就扎坠儿的手,晴雯发威,把坠儿给撵出了。坠儿在八十回后肯定还有故事。

坠儿这个角色非常重要。在大观园里面,坠儿的朋友是谁啊?那可不是一般人物啊。大家记不记得滴翠亭宝钗扑蝶啊?在滴翠亭里面小红跟谁说私房话啊?就是坠儿。坠儿给小红贾芸私下传递手帕定情。用我们今天观点看,坠儿是不是卑鄙无耻?我认为不能这样看问题。她偷虾须镯,目的是什么?绝对不是为了自己戴上,她能戴上吗?她继续在怡红院当差,在大观园里活动,她戴着平儿的虾须镯晃来晃去,行吗?肯定不行。坠儿和小红是有思想共鸣的,小红曾经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五载,谁知道谁干什么去啊?这些丫头年龄大了,“好不好拉出去配小子”,是不是?如果你自己有一点积蓄,比如悄悄把虾须镯换成私房银子,你出去以后配人,因为你有银子,在配给谁的这个问题上,你通过向拿事的管家行贿,就可能得到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对象。所以坠儿这种行为,是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面,一个女奴,很有心机地为自己以后前途做打算的一个勇敢行为。当然,她没有成功。

坠儿偷金,跟良儿偷玉,都是发生在荣国府里的事。坠儿偷金在后,良儿偷玉在前。坠儿确实偷了金,良儿确实偷了玉吗?良儿这个命名你想一想,她和坠儿是配伍的,一个是有罪的姑娘,一个是我本善良的一个姑娘,那么从这个命名的方式上你就可以判断,这个良儿当年是被冤枉的。她本善良,她并没有偷玉,那块玉到哪儿去了?

故事流动到荣国府遭遇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那些抄家的兵丁,在分头查抄的过程里,会中饱一些被抄物品,这块玉,应该是从贾母正房,也就是宝玉几年前曾经居住过的空间里,抄出来的,抄到它的兵丁一看成色很好,会很值钱,就趁长官不在眼前,把它揣起来了,当然按规定,所有抄出的东西,都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登记,私揣查抄物品也要冒一定风险,那兵丁不免会慌张,更可能他私揣的物品不止这一件,也不可能都揣放得那么严实,混乱当中,他跑出贾母院落东边的穿堂门——就是二十三回写到的,袭人倚门等候宝玉从东边贾政王夫人起居的正房回来的那个穿堂门——就把那块玉掉落在穿堂门外的夹道那里了,人们一时都没发觉,下起大雪,纷飞的雪花很快就把那块玉给掩埋了,王熙凤被罚扫雪,扫到那个位置——一丝不乱——就发现了。

在这段情节里,曹雪芹会写到王熙凤拾玉后百感交集。当年在贾母居住的院落里,在宝玉所住的空间里,丢失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这事当然由王熙凤亲自来查实处置。宝玉的丫头们,多半都有嫌疑。窃贼最后可能就锁定在几个嫌疑最大的丫头身上。王熙凤当年怎么对待有嫌疑的丫头?记不记得王熙凤有一次跟平儿怎么说的?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闹出涉及到玫瑰露和茯苓霜的盗窃官司,王熙凤那时候正在养病,不直接理事,平儿去跟她汇报,她就说:这些丫头虽不便擅自拷打,让她们大太阳底下跪在瓷瓦子上,不给吃喝,一日不说跪一日,看她们招不招!这种解决盗窃官司、对待下人的方法,显然不是王熙凤的新发明,当年良儿被锁定为窃玉之贼以后,肯定就被王熙凤这么处置过,跪瓷瓦子——就是瓷器跌碎以后的破瓷片——你给我跪上,大太阳底下,不给吃,不给喝,你招不招?身体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啊,最后,良儿屈打成招,交不出玉,只好承认是偷传出去,卖掉了,这样良儿就被当作窃玉贼,给撵出去了,可能还会牵连到另外一些奴仆,那些奴仆被判定是帮良儿传玉、卖玉。当时事情闹得响动很大,赵姨娘贾环他们一定会讥笑嘲讽宝玉,看你身边,窝着窃贼!宝玉为此,很久都心情不畅。

那么事过几年,沧桑巨变,王熙凤沦为贱役扫雪,发现一块玉,拾起来一看,分明就是当年以为被良儿窃走的那块玉,稍加推敲,就可以憬悟,当年良儿并没有偷这块玉,应该是这回抄家,兵丁把贾母当年带着宝玉居住的地方,像用篦子那么篦了一遍,这块玉就不知从哪个旮旯里给掏出来了,兵丁私揣怀内,从这地方跑过时,落在这穿堂门边夹道一侧,偏就被自己拾到了!回想几年前,自己不可一世,对良儿那么凶狠,冤屈人家。当时自己处置另外一个生命,是那样地轻率,毫不手软。现在忠王府来查抄贾府,让自己交代贾府还有多少财产,你全说清楚了也不行,非逼你再说,让你跪瓷瓦子,不给吃不给喝,下大雪,衣衫单薄,你给我扫雪去。。

曹雪芹会写,在那情景下,王熙凤的良心发现,写到一个生命内心最深处的痛切愧悔,那种对人生滋味的复杂感觉。那一段文字,对读者肯定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能引发出读者对人道、人性的深切憬悟,在曹雪芹的第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出现王熙凤扫雪拾玉的情节。这是以前研究者比较少,甚至于根本没有触及的一个内容,是我现在竭诚为大家奉献的比较独家的一个探佚成果。

有红迷朋友说,王熙凤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钗,那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她女儿巧姐,故事里面她年龄很小,也没有很多的情节,怎么也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呢?我想,曹雪芹是为了体现对贾氏家族薄命女子的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扫描。《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已经嫁人成了媳妇的,比如李纨,王熙凤,甚至有入宫到了皇帝身边的贾元春,那么也有跟她们平辈的,一些没有来得及出嫁或者出嫁比较晚的小姐,同时呢,也要安排进比她们矮一辈的家族成员。秦可卿按她嫁给贾蓉来算的话,辈分矮一级,巧姐跟她一个辈分。但秦可卿太神秘,辈分感不鲜明,那么把巧姐安排进去,就使得《金陵的十二钗正册》的阵容更加立体化,有利于深化“万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悲剧效应。而且巧姐这个人物的命运,也寄托着曹雪芹他很多的感慨。王熙凤千不对、万不对,但是刘姥姥到荣国府来,作为一个穷亲戚——其实根本不是正经亲戚,很牵强的一种联宗关系——来求她救济,她善待了刘姥姥,那么善有善报,最后刘姥姥就解救了困厄当中的巧姐。

巧姐最终应该是一个什么结局呢?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这在书里面是有很明确的伏笔的。有人相信高鹗的写法,高鹗是说巧姐后来嫁给了刘姥姥所住的农村的一个姓周的富户,这是不对的。前八十回写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去,贾母带着她游览大观园,到了贾探春的居所,探春屋里大瓷盘里有佛手,板儿要了一个大佛手玩。佛手跟柚子在植物学上是亲戚,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变种。柚子长得圆圆的,佛手它底下有一个圆托,上面伸出好多手指头似的分支。柚子剥开皮可以吃它的果肉,佛手一般来说不能吃,如果要吃就把嫩佛手切成片制成蜜饯。那么书里面很具体地写到,巧姐——当时应该还没有这个名字,这名字恰恰是刘姥姥后来给她取的,当时她只叫大姐儿——看见板儿手里拿着佛手,她就要这个佛手,开头板儿还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协调,香橼——柚子又叫香橼,也可以写成香圆——就换到了板儿手里,佛手就换到了大姐儿手里。板儿开头不乐意,后来一看这柚子能当球踢,因为他是男孩,又很高兴。

这样一些描写,分明是一个伏笔。脂砚斋的批语,在这个地方也点破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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