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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65年9月成为中国国家建制下的一个正式行政区划──西藏自治区,标志着西藏从此彻底归属中国。198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二十周年和1995年的成立三十周年,被当作重要纪念──称为“大庆”。北京为迎接这两个纪念周年进行了西藏现代化建设的“突击”,二十年大庆搞了个“四十三项工程”,三十年大庆更增加为“六十二项工程”,名曰“大庆献礼”,实则是对其治藏成就的突击大表演。今天到拉萨的人所惊叹的拉萨面貌变化,大部分都是被那两次“大庆工程”改变的。从下面列出是“大庆工程”部分具体项目,不难看出其中的表演性质:
拉萨饭店 机场至拉萨的道路机场宾馆 自治区医疗大楼西藏体育馆 西藏大学教学楼西藏电教馆 西藏图书馆泽当饭店 那曲群艺馆西藏大学艺术楼 拉萨剧院西藏博物馆 布达拉宫广场拉萨街道改造 林芝宾馆……
不管这些工程多么“现代化”,它们可以使参观者惊讶(不一定是赞赏),但是西藏社会的主体与这种“现代化”之间却没有实质性的关系,也不可能从这种现代化中得到益处。举例说,西藏体育馆是“二十年大庆”的产物,至今已经盖起了十多年,但总共加起来也没有举行过几场体育比赛或演出,不要说普通西藏农牧民,就连大部分拉萨市民也从来没有迈进过那座体育馆的大门;花费巨大的西藏图书馆,养着好几十名工作人员,办理借书证的不到一千人 ,真正看书和借书的更是寥寥无几。那些项目的最大功能,可能就是摆在大街上让人们看。出于这种表演目的,所谓的“大庆工程”把项目和资金中很大一部分都投在了首府拉萨(二十年大庆的“四十三项工程”,全部9亿元人民币投资,7。6亿给了拉萨),因此拉萨以外的藏人与这些“现代化”的关系就更少了。“大庆工程”中也有一些能源、工业等方面的项目,尤其在二十年大庆的“四十三项工程”因为表演性质太强而遭到人们非议以后,三十年大庆的“六十二项工程”(投资总额达到38亿元)中增加了经济项目的比例,但是其中的表演性质并没有减少,甚至连增加经济项目比例也成了一种刻意表演。这方面的情况,下一节将进一步谈。两次“大庆工程”的钱都是由北京和中国内地其他省份拿的,不仅如此,因为西藏自己没有能力进行施工,北京便以指令的方式将工程项目逐一分配给中国内地各省市,由它们包建,从设计到设备到材料到施工全部包下来,最后将建好并且已经能够正常运转的完工工程交给西藏──为此创造了一个专门术语:“交钥匙”──让西藏坐享其成。这种事关西藏的工程,北京都以“政治任务”派给各省市,因此完成得好坏便对那些省市地方官员的仕途有直接影响。“二十年大庆”时,当时的中国国家主席李先念派他的专机去运送“大庆工程”施工队进藏 ,就是给下面做出的姿态──援助西藏,不惜一切。所以各地无不把西藏工程视为“中央工程”,全力以赴,不敢马虎。现任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那时是天津的市长,当天津包建的拉萨剧院出现设计问题时,他亲自调人,集中了一百四十多名设计人员,二十多天内赶了二百多张图纸,每出一张图就航运到拉萨一张,供拉萨的天津施工队抢进度 ,生怕天津包的工程落到其他省市的后面。在其他事情上,只要涉及到出钱,各省市总是与北京讨价还价、搪塞和拖延,但是在西藏工程上,各地甚至不惜牺牲本地利益。如湖北援建西藏措美县的当巴水电站,西藏报的预算是2800万元,实际建成后花费的资金高达7400万元。施工当年正赶上湖北发大水,损失了几百个亿,本身处于非常困难的状态,为了筹措那笔给西藏一个县建电站的资金,湖北决定省内每度电加价一厘收费,除了少部分贫困地区免收以外,可以说80%的湖北人都为措美的当巴电站出了钱。7400万元如果用在湖北,可以建起8万千瓦的电站,用在西藏,只能建到1。5万千瓦。且不算这方面的投资效益比,湖北人被告知他们出的钱是用于造福西藏人民,然而当巴电站的作用是什么呢?──它解决了措美县城和县城附近八个乡的照明。没有电站以前那里也有电灯,只不过是用柴油机发电,每天天快黑才发电,夜深时则停止发电,对于白天想看电视或者夜里睡得晚的人,会感到不方便。花了湖北的7400万元建了这个水电站,从早到晚都有电了,的确是方便了一些,然而代价怎么算呢?措美县全县人口只有1。26万 ,即使全部人口都是电站的受益者(实际还有四个乡不通电),平均每人为用常明电的花费是5873元,是1993年措美县人均收入的五倍半。也就是说,那等于全县人五年半不吃不喝地劳动,只为把电灯从原来的定时照明变成常明。当然,建电站的钱不是措美县出,不要白不要。但是湖北省建完电站,交了“钥匙”,举行一个盛大仪式热热闹闹地表演一番,就可以向北京交差了。从此湖北撒手而去,电站的运行和维护就全都是措美县自己的事了。原来用柴油机发电,那不难对付,一二个个人管就够了,而这新建的当巴电站却招了四十多名工作人员,每年仅工资就得几十万元,再加上维护电站运行的几十万费用,都得措美县自己想办法。以措美每年二百多万元的财政收入(其中本地收缴的财政只有二十多万,其他全是北京的补助) ,如何支持得了呢?固然,按照市场的观点,只要有人用电,就可以通过收电费补偿费用,包括赚取利润。然而措美没有市场,用电全部是免费的。过去用柴油机发电时就是由财政负担费用,现在想改过来是很难的。如果一定要收费,大多数人家──尤其是住在县城外面的农牧民──就会拒绝用电。反正祖祖辈辈都是没有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有个供神的酥油灯顺便照一下明就够了。何况,得收多少电费才够支付水电站的成本开支呢?假设电站一年开支为五十万元,措美县的全部男女老少就得平均每人为此付出40元,一个五口之家一年就得二百元。这还没有考虑电站的折旧,更没有敢想赚取利润。措美县人均年收入是1074元,农业商品率是24。74%(1993年) ,也就是说,老百姓每年可以到手的现金,人均顶多不过二百多元,怎么能指望他们拿出其中的五分之一去交电费呢?所以,这座电站是不可能指望从当地老百姓那里收费来维护运行的。有什么别的方法解决呢?当地政府官员也有浪漫的设想,有了电不就可以开矿建厂了吗(措美全县照明用电最多仅消耗当巴电站发电能力的三分之一),而有了矿山和工厂,不就可以靠卖电养电站,那不仅可以收回运行费用,还应该能够赚取利润呢。然而,仅仅因为有电是不会自动出来矿山和工厂的,那得有比电站更多的投资。可是到那里去找那更多的投资呢?这样的问题对于措美几乎是迈不过去的槛。财政没有钱,市场投资不会往措美那样的穷乡僻壤走。即使退一步,假定措美能够找到那些投资,难道它能够保证新建的矿山工厂是赚钱而不是赔本的吗?说不定会变成比电站更加沉重的财政包袱呢。现代化表演的后果就是这样。当为表演目的上马的工程竣工时,各级官员出席典礼,电视报纸报道,各方纷纷送上一片喜庆颂扬之词。据说在电视报道中,措美县城灯火辉煌,身着节日服装的藏族老百姓们载歌载舞,场面绚丽。然而表演结束之后,参加表演和观看表演的人离开措美,一去再不回头,措美从此背上一个管不好、用不起、又丢不了的大包袱。对此有经验的西藏官员都清楚,最后的出路无非是两个,一是电站废弃不用,一是由国家财政另拨一笔专款把电站养起来。前者在西藏并不少见,各个历史时期北京花钱在西藏建了不少电站,许多都这样废弃了。有时只要损坏一个零件,整个电站就得报废,因为当地既没有修复的技术力量,也没有钱。此类电站的运行时间从建成那天算起一般不超过两三年。而由国家财政另外拨款养起来的情况,在西藏也是常见的情况。那种情况构成了在西藏投资搞工程的一种奇观──只要为最初的工程投了资,就等于陷进了一个不得不年年都要继续投资的“套”,没完没了。关于这种情况,后面还会谈到。措美水电站只是西藏众多的类似工程之一。近年,除了北京要向国际社会表演它在西藏推行现代化的成就,被北京指定援助西藏的内地各省也开始在西藏进行同样的表演,只不过后者的表演是给北京看的。各省官员以此为“政绩”而邀功领赏,使得其表演愈加浅薄和无用。例如负责援助西藏山南地区的福建,其派往山南朗县的官员搞了近千万元的投资建设了一条“商业街”,样子挺漂亮,做为电视新闻播出去也挺有效果,可是朗县是个整个县城杀一头猪都卖不完的地方,全县每年除了几百公斤的虫草,没有其他任何商品。在没有商品和市场的地方,搞一条从福建移植过来的“商业街”能发挥什么作用呢?于是轰轰烈烈的开业仪式之后,就只能听任风吹雨淋,自然报废了。不过这对那些希望表演的官员来讲并不重要,只要中南海的决策者能够在电视屏幕中看到一眼,他们期望的回报就可能全在其中了。
3、“稳定集团”是西藏现代化的动力与受益者
前面说到了推动西藏现代化的两个因素,一个是“稳定集团”的嵌入,另一个是现代化表演。看上去,两个因素似乎各自独立,但是深处却有难解难分的联系──一方面,“稳定集团”由北京全盘供养,另一方面北京要通过“稳定集团”实现它在西藏的现代化表演,两个因素就在这一点上产生了相关,“稳定集团”就可以利用北京在西藏的现代化表演,获得对自身的利益和更多的供养。此类现象在毛泽东时代就存在,典型例子之一是西藏一度建立过大批滥竽充数的学校,打出的旗号当然是发展西藏教育,内在动力却是“稳定集团”成员可以借机把自己的亲友安插到学校去当教师。当上教师,就可以领取工资。在那个时代,能领国家工资是社会地位(成为“稳定集团”成员)的象征,生活也就由此有了基本保障。为了这个目的,建立的学校越多,可供安插的位置自然也多,至于那些亲友们有没有当教师的能力,就不是主要考虑的问题了。类似的例子还有七十年代西藏汉人干部和职工(“稳定集团”成员)纷纷把内地亲友弄到西藏“农转非” ,也成为当时促使西藏“现代化”发展的原因之一。“农转非”是一个中共户口制度创造的独特概念,指把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口。但仅仅转为城镇户口还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有了城镇户口才可以成为“公家人”——领工资的国家职工。为了使他们来西藏“农转非”的内地亲友成为国家职工,在西藏掌权的汉人们除了尽可能地扩大已有单位的编制(这是造成西藏冗员众多的原因之一),还会想方设法地上项目。每开一个工厂或商店,就能提供一批相应的工作岗位。在当年,那可是最为稀缺和宝贵的资源。在审批项目的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批者可能就因为他有一个亲属需要安排,或是他的上司、同事有类似的问题需要解决 ,审批就会因此顺利地通过。当然,心里的动机谁都不会摆在桌面上,打出的名义都是建设西藏的现代化。北京为此出的钱,相当一部分就这样转化为“稳定集团”成员对其亲友的供养。不过,那时革命的清教主义居统治地位,“稳定集团”以权谋私的现象还比较少。到了邓小平时代,一切趋于利益化, “稳定集团”借推动西藏现代化为名,行供养自己之实就越来越成为主要的成分。刚谈到的“四十三项工程”和“六十二项工程”,其中搞了不少楼堂馆所一类的项目,除了可以摆在大街上进行现代化表演以外,建设那些项目的重要动机就是满足地方官们自己的享受需要和讲排场的心理。“六十二项工程”中有一项是在北京建一座“西藏大厦”。当今在北京盖楼,其昂贵程度已经排在世界前列,为此无疑要花掉“六十二项工程”投资的相当一部分。然而,那座大厦的“现代化”跟西藏有什么关系呢?不难想知,能够享受那个“现代化”的,只有经常出入北京的西藏官员。他们需要在北京有一个体面的住所,一个舒适的安乐窝,一个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豪华领地。不错,中国大多数省市都在北京建起了这样的大厦,动机与目的也都差不多,西藏相比之下还算搞得晚的。问题是其他的省市建大厦是花自己的钱,是从其地方经济的利税中拿出的,花的理直气壮。西藏的钱却是北京为发展西藏现代化提供的无偿拨款。而西藏的“稳定集团”用这钱把西藏的“现代化”建到了北京,跟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西藏人毫无关系,这种“现代化”到底是为谁所用,再清楚不过。当然,建到北京的项目就这一个,然而即使那些建在西藏最基层的项目,深入观察,也一样在被“稳定集团”转化成对其自身的供养。因为八十年代的“四十三项工程”资金和项目给拉萨太多引起西藏其他地方尤其是基层不满,十年后的“六十二项工程”搞了一些平衡,一是提高经济性项目的比例,二是给基层多分了一些项目,其中给各县兴建的电站就达到十几个。但是从措美的例子我们已经知道,那些电站所发挥的“现代化”功能大部分仅限于照明,其主要的受益者是谁呢?是那些居住县城且使用电视机和家用电器较多的居民。而目前西藏县城的居民是些什么人?他们主要是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他们的家属,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稳定集团”的成员,电站最主要的受益者是他们。其次,每建一个电站,就需要招收一批新职工,解决一批人的就业。这在目前仍然以计划体制为主、缺乏市场吸纳劳动力的西藏,是年轻人普遍希望得到的位置。而那些位置,几乎全部都是被“稳定集团”的子女们所得到。一个项目的上马可以解决几十个子女就业,这对那些子女的父母们肯定是至关重要的。即使对没有子女就业问题的官员,也是一个“寻租”机会,可以借此收取贿赂或交换人情。事实上,西藏上上下下各级的“现代化”项目所提供的就业机会,绝大部分都是被“子女”们和“有关系”的人获得,普通老百姓几乎从无沾光的机会。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西藏“现代化”中所暗含的“稳定集团”自我建设、自我利用和自我循环的性质。正像措美当巴电站那样,西藏各县建成的项目,大部分是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甚至是不能维持运转的。然而这并不能妨碍地方官员上项目的热情,项目的钱不是他们自己出,而为项目的花钱却是他们花,那么多钱从自己手里花出去,其中肯定是有许多权力乐趣和实惠满足的,远比守着一个清水衙门处理日常琐事来劲。至于借项目就业的子女和亲友,反正给了他们“铁饭碗”,即使项目最终维持不下去,他们的“铁饭碗”也不会丢。最有西藏特色的是只要上了一个项目,从上面要到了钱,就成了以后接着要钱的依据。你不是要搞现代化表演吗?如果我这的项目维持不下去了,你的表演岂不就是失败,你的脸面会多么难看,在群众中的影响会多坏。何况,你已经投了那么多钱,不接着投就等于前功尽弃。还有,项目一旦维持不下去,招收的职工怎么安排?群众已经习惯点长明灯,退回柴油机定时发电,群众有意见,难保不会影响稳定……一般来讲,这样的策略经常是可以成功的。多年来,西藏的“稳定集团”一直在跟北京进行这样的讨价还价,成功地迫使北京拿出一年比一年多的钱,去养以前拿出的钱。拿钱的反倒成了欠债的,这是北京和西藏之间一种奇妙的关系。在毛泽东时代,“稳定集团”忠实地充当北京在西藏的驯服工具,发挥了中共对其要求的稳定功能,使中国在西藏的主权达到了相当稳定的程度。到了邓小平时代,已经成熟并且获得了自我发展的“稳定集团”开始有了自我意识与自我追求的目标,逐步异化为与北京同床异梦、讨价还价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内的高层官员及官僚体系,迄今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于简单地被“供养”(只有仅做无自我意识的工具才会满足于供养),他们需要支配巨额资源的权力,需要在资源支配中可能得到的好处,需要享受更高的职位消费,以及营建属于自己的王国。要想实现这些目的,仅靠向北京讨价还价地多要出一点“供养”是不够的。供养再增加,为数也有限,围绕供养进行讨价还价,也是既费力腰杆也不硬的。而打起“现代化”的旗帜,以项目向北京要资金,则是开多大的口都可以理直气壮。在这一点上,西藏“稳定集团”巧妙地把自身目的融合进北京在西藏进行的现代化表演之中。既然北京需要让世界看到西藏的现代化,西藏就有理由为自身的现代化向北京要求任何条件,而西藏的现代化建设只能由“稳定集团”进行操作,那么北京为西藏现代化的所有投入,就会连同其中蕴涵的权力与实惠统统落进西藏“稳定集团”之手,成为供他们在“现代化”旗号之下支配的资源,供他们为所欲为的王国也就在无形之中了。在这里,需要对“稳定集团”再做进一步区分。前面谈到西藏的“稳定集团”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驻藏军队,二是地方系统。这一节所谈的“稳定集团”,主要是指地方系统。对地方系统,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比如汉人和藏人是有区别的,组成官僚体系的各级官员和普通职工也是有不同的。能够在现代化表演中获取自身利益的,主要是官僚体系及其成员。然而,“稳定集团”中还有相当数量的一般职工,也是不可忽视的部分。他们虽然不掌握权力,但是他们在人数上占多数,也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稳定集团”中的职工部分,是在供养“稳定集团”和上现代化表演项目过程中逐步产生并且日益扩大的。他们或是为“稳定集团”做辅助性工作,或是被招收进国有企业当工人,那些国有企业都是直接或间接为“稳定集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