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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他是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还有些开心,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他不过是学会了圆滑和变通罢了。仔细想想,如果他一直都是那种铁面无私的一根筋,也不可能爬到现在这样的高位,不是么?”
萧晋叹息一声,拉住女孩儿的手,说:“傻丫头,你这是钻进牛角尖了。虽然我不了解伯父,但从把你调到自己身边工作这一点就能看得出来,他绝不是你所认为的那种无情无义之人,只不过当年他太笨,不通人情世故罢了。
现在他成熟了,既明白了变通,又保留着正直的品质,对于你而言,不正是最完美的父亲形象么?你还要他怎样?难道非得痛哭流涕的向你忏悔当年的罪过才行?他是你的父亲,这样苛求他,确实有点过分了。”
第1139章 让人头疼的叛逆()
这一次,田新桐沉默的时间更长了,似乎还落了泪,但再抬起脸时用手一抹眼睛,就又是那张如花一般的笑脸。
“你这人,不会安慰人就闭上嘴当哑巴,还有脸说自己帮亲不帮理,你是跟我爸亲,还是跟我亲啊?”
“当然是跟你亲啦!你要不信,我现在就可以亲你,亲多久都行。”
“去死啦!”女孩儿娇笑着推开他凑过来的嘴巴,红着脸瞅瞅不远处那些早已经停下手里活计的修理工人,这才反应过来已经在这里站了半天,不由问道:“你在这里还有什么事情要做吗?”
萧晋低头看看腕表,说:“之前被抬进我车里的那个家伙叫谭鸿鹿,是谭正信的亲孙子,我已经通知了他妈,所以要等谭家人过来接他。”
“他妈?李善芳你也认识?”田新桐瞪起眼,“你个死变态是不是真有病啊,怎么没事儿总往江湖人的身边凑?好好做你的生意顺带治病救人不行吗?”
“呃……那什么,你是当警察的,应该知道要做生意必须跟江湖人搞好关系的道理吧?!我要在人家的地盘混,怎么可能避免得了跟他们打交道?”
田新桐叹了口气,摇头无奈道:“我懒得管你,反正你总是有一堆理由在那儿等着。办完了事儿赶紧滚蛋,不要再给我惹麻烦了,知不知道?”
“知道知道,小的保证以后给田大警官打电话的内容只会有讨好和巴结。”萧晋点头哈腰的像个太监,顺势又拉住女孩儿的手,说:“这天儿也不早了,要不干脆你再赏脸陪我吃一顿晚饭吧!”
“美得你!”田新桐抽回手扭头就钻进了自己的车,“我单位里还有一堆工作没干完呢,哪有时间陪你吃饭?这次就先欠着,下回请我去谭家的粤菜酒楼吃大餐,中午就请人家吃了一肚子的蘑菇,还是不花钱的,你也好意思?”
萧晋哈哈大笑:“好!只要你愿意陪我吃饭,别说粤菜了,就算是想吃嫦娥的兔子肉,我也会跑到月亮上把那娘们儿打晕了给你带回来。”
田新桐赏给他一双娇俏的白眼:“然后兔子归我,嫦娥归你,对不对?”
萧晋恬不知耻的点头:“大家各取所需嘛,多好!”
“好你妹!”大声骂了一句,女孩儿就发动了车子,老旧的桑塔纳警车拖着一阵浓烟扬长而去。
萧晋捂着鼻子咳嗽了几声,心中一片安逸。
可爱的姑娘永远都会带给别人好的心情,说她们是上帝赐给人间最美丽的风景,一点都不为过。
一根烟还没抽完,汽修厂的大门外就驶进来一辆黑色的奥迪a8,在他的身边还没停稳,李善芳就跳了下来,急问道:“兄弟,小鹿呢?”
萧晋指指自己车的后门,说:“姐你别担心,人没事儿,就是昏过去了。”
李善芳拉开车门,一看见儿子人事不省的模样,怒火就从眼睛里喷了出来,咬牙道:“这是马泰华干的?”
“呃……”萧晋摸摸鼻子,讪笑道:“这个……貌似是我干的。”
李善芳一怔,紧接着便猜到了什么,阴沉着脸看了一眼那些马泰华的小弟,冷声开口:“小钺。”
谭小钺无声的从车上下来,就听李善芳又道:“咱们不能白跑这一趟,给马泰华留点念想。”
她的话音刚落,谭小钺便冲入了汽修厂的修理车间,只听一阵叮里咣当和此起彼伏的惨叫声,等她再出来时,车间里就已经没有一个能站着的人了。
萧晋挑着眉毛冲李善芳竖竖大拇指,赞道:“姐姐办事儿就是霸气!”
李善芳淡淡一笑,挥手道:“走,回家再说。”
看着萧晋的奔驰和李善芳的奥迪联袂离去,马泰华铁青着脸站在倒了一地小弟的车间内,将手里的雪茄攥的稀巴烂。
什么理由都不给,上来就把他的人给揍一顿,完事儿也没个解释,扭头就走,这就是谭家人的底气,也是他梦寐以求的底气。
也因此,在屈辱和愤怒的同时,他的心也不可抑制的变得火热起来——用不了多久,现在李善芳所拥有的一切,都将成为他一个人的。
车子刚驶进谭家,谭鸿鹿就醒了过来,一见到了自己家,他立刻就对萧晋破口大骂起来,只是刚骂了一句,就被李善芳在脸上狠狠的扇了一个耳光,力气没有一点保留,嘴角都打破了。
谭鸿鹿委屈的捂着脸大叫:“这个姓萧的不但打我,还用酒瓶子砸我,你不帮我报仇,还向着他,你到底是不是我妈?”
李善芳眼中闪过一丝恨铁不成钢的痛苦,寒声说道:“他是你的叔叔,你的长辈,本来就有管教你的权力,不管对你做什么,都是我允许的!”
“你……”谭鸿鹿没想到母亲会说出这种话来,表情先是伤心,继而愤怒,最终就变成了恨意,“好!你宁愿向着一个外人也不帮自己的儿子,李善芳,我没你这样的妈!”
说完,他转身就朝大门跑去。
李善芳伤心的一阵头晕目眩,好在萧晋及时扶住了她才没有摔倒。
“小钺,把那个畜生给我抓回来,只要不打死,用什么办法都行!”
谭小钺追了出去,萧晋扶着李善芳到屋里坐下,劝道:“姐,你消消气,小鹿正处在叛逆的年纪,咱们大人说的道理不管对不对,他都是听不进去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能顺势引导,强力压制只会适得其反呀!”
李善芳无力的摇摇头,闭上眼说:“晚了,他一直都在我婆婆身边长大,我和他爸对他的管教本就很少,现在做什么都不会有什么效果,只能等他稍微再大一点,懂得了做父母的艰辛之后再说了。”
萧晋点了点头,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会让人有多头疼,他也是深有体会的,像翠翠那么乖巧懂事的孩子都让他招架不住,就更不用说谭鸿鹿这种已经完全活在自我之中的蠢货了。
过了一会儿,李善芳的情绪稍稍稳定了一些,睁开眼道:“好了,你先跟我说说你跟小鹿是怎么跑到马泰华那里去的吧!”
第1140章 养虎为患()
“该死的马泰华,他想干什么?”
听完萧晋的讲述,李善芳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怒不可遏。
“他的目的是什么不好说,但肯定是冲着谭家来的。”萧晋道,“毕竟以马泰华如今的江湖地位而言,跟姐姐和姐夫你们才是同辈,与小鹿这个晚辈称兄道弟,除了‘非奸即盗’这四个字,我想不出别的可能来。”
李善芳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走了两趟,眉头却皱的越发紧了。
“不瞒兄弟你说,我公公从很早之前就跟你姐夫说过,他在省城风光的时间太长了,所谓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谭家既然没办法再往上前进一步,那就必须做好迎接盛极而衰的准备,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我们这一代就做到彻底告别江湖。
也因此,我跟你姐夫这些年除了洗白之外,基本就没干过别的,马泰华之所以能起来,也是我公公故意放水,好让我家看上去不是那么的显眼。
至于小鹿,既然我们都已经决定离开江湖了,自然不会让他接触到任何与江湖有关的事情。也就是说,马泰华就算是想取我谭家而代之,接近小鹿也没有一点用处呀,到了他现在的地位,总不会还惦记着挟持人质这样下三滥的套路吧?!”
萧晋想了想,摇头说:“挟持小鹿顶多能让他在日暮途穷时换一条活路,而且这也不需要他费那么多的心思来蛊惑小鹿,所以,他必然还有别的目的。”
“可是,还能是什么?难不成他打算一口气弄死我谭家满门,然后把小鹿当成傀儡控制省城江湖?”
这话说完,李善芳倒先笑了两声,明显她自己都知道这个想法会有多么的疯狂和荒谬。
“事情在弄清楚之前,我们只能当做一切都有可能。”萧晋说,“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姐姐你最好还是不要让小鹿出门了,老夫人那里由我去说,想来她也会理解的。”
李善芳叹了口气,说:“姐姐活了半辈子,也就认你当兄弟这一件事做的最值,明明是我谭家的家事,却总要劳烦你一趟趟的来回跑,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萧晋笑着摆了摆手:“从姐姐说要认我做兄弟的那一刻开始,我可就没再把自己当外人了,姐姐你还说这样的话,让小弟的脸往哪儿搁呀?”
李善芳听了哈哈一笑:“没错没错,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姐姐那话确实不该说,以后啊!咱们姐弟就不分你我了,有什么需要姐做的,尽管开口就是。”
“放心,兄弟我最实在了,肯定不会跟姐姐你客气的。”
李善芳闻言又是一阵大笑,只觉得认下的这个兄弟越来越对胃口,如果婆婆那边没问题的话,把小戟送给他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姐,那个马泰华是什么来头?我今天试探了一下,发现他在巡抚衙门里应该是有人的。”
“来头?要不是我公公需要他站出来挡箭,他十几年前就该被埋进土里了。”李善芳一脸鄙夷的说,“他原本只是一个不入流的混混,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命倒是很好,虽说相亲娶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但那寡妇却是远近闻名的漂亮贤惠。
要换成正常人,老婆孩子热炕头,说不定就能和和美美的过完这一生,可他却不知珍惜,竟然丧尽天良的把老婆灌醉,然后请自己的大哥去睡。
他老婆醒了之后自然不干,寻死觅活了好长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忽悠的,反正从那之后,那寡妇就成了他往上爬的阶梯。
随着去他家睡觉的大哥越来越多,他的地位也越来越高,仅仅只用了不到三年时间,就成为了大佬的心腹,然后又过了一年多,大佬死在了他老婆的身上,他成了新的大佬,而他老婆则彻底的疯了。
那些曾经睡过他老婆的大哥们自然都惶惶不可终日,联合起来找我公公,说那大佬是他杀的,要求我公公为他们主持公道。
我公公那个时候正缺一个挡箭牌,见马泰华是个阴狠能忍之辈,有成事的可能,再加上那些大哥没一个好鸟,所以就断了个葫芦案,板子高高抬起,却轻轻落下,给马泰华留下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我公公没有看走眼,不知何时他竟然搭上了原江州府的副知府、现如今的巡抚衙门的布政使,这才短短十来年过去,就已经隐隐有了与谭家分庭抗礼的实力。
至于当年睡过他老婆、又企图弄死他的那些大哥,如今还活着的只剩下一个,你现在去老城区的一条街道上还能看见一个没了腿的老乞丐,那是第一个睡他老婆的人,据说也是让他明白可以靠老婆上位的人,所以他留了那人一条命,并让其余生都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听完这些,萧晋心里一阵唏嘘。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马泰华三十岁时还只是个小混混,说明他的本性并不是现在这副阴险毒辣的样子,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说不定真是第一个打他老婆主意的那个大哥的功劳。
不知道马泰华决定灌醉自己老婆的那天都经历过怎样的思想挣扎,但萧晋知道,那一天绝对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而且,付出了那样大的代价,他对成功的渴望绝对会与日俱增,再经过十几年的发酵,这种渴望很可能已经变成了本能,不干掉谭正信、不彻底掌控给了他巨大屈辱的省城江湖,他绝不会轻易罢休!
一个可以每天都把老婆往别的男人身下送的家伙,要么是太懦弱,要么就是足够狠,马泰华显然不是一个懦弱之辈,为了成功,无论多么疯狂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
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种形容词于他而言,恐怕仅仅只是日常罢了。说不定哪一天他真的会像李善芳当做笑话说的那样杀光谭家满门。
养虎为患,谭正信还是太自大了呀!
第1141章 幸福的埋怨()
晚上,江州省厅厅长办公室内的灯光还亮着,田立诚看完了手里卷宗的最后一页,摘下眼镜捏捏鼻梁,往对面墙上一看,发现已经过了九点,不由自嘲一笑。
又一次忘了看时间,估计下面的人早就在肚子里骂半天了吧!
到了他如今的职位,工作已经属于管理的范畴,每天只需要开开会,传达一下上面的精神再确定一下下属单位的工作大方向就可以了,早就不需要负责具体的案子,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依然还保留着在下班后审阅一遍大案要案卷宗的习惯。
倒不是为了检查有没有什么冤假错案,而是担心自己与时代脱节,不了解现如今罪犯们的作案方式和手法,以至于碰到大案时发出不合时宜的指令,导致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当官当了十几年,虽然早已不像最初参加工作时那样热血和死板,但身为一名执法者的责任心他却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摁下桌上的通话器,他对秘书说:“小李,很晚了,让大家都下班吧!你要是没事的话也可以回家了。”
“呃……吼的,平长……我、我这就去通知大家。”通话器那边起初的回应含糊不清,还夹杂着吞咽的声音,显然说话的时候正在吃东西。
田立诚想起自己的秘书刚刚才交了一个女朋友,估计是人家心疼男朋友加班,所以特意送了吃得来。
嗯,是个好姑娘,可不能耽误了,以后就让小李早点下班吧!本该约会的时间浪费在等我这个糟老头子身上,实在太不应该了。
笑着摇摇头,目光落在办公桌角落的相框里,田立诚的心就变得酸涩起来。
相框里是张年轻漂亮的妇人抱着一个小丫头站在花丛中的照片,大小两个人都笑得很甜,人比花娇。
自从离婚后,领导和同事也没少给他介绍对象,但他始终都无法找到当初的感觉,独身这么多年,每每午夜梦回想起那箱苹果,后悔都像是毒蛇一般在啃噬他的心脏。
他不认为自己错了,但他很早之前就明白过来,自己没错,但做错了。他算是一个好干部,但绝不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这样的人要是再婚,等于是在坑害人家,不如独着。
长长吐出口气,连带着胸中的酸楚一起,伸个懒腰,他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手边的另外一份卷宗。
打开看了不到两页,房门忽然被人敲响,他以为是秘书小李过来告别,就头也不抬的说:“进来。”
门开了,脚步声径直去了沙发茶几的方向,却没人说话。他诧异的抬起眼,透过镜片上方往那边一瞅,整个人就呆住了。
只见沙发旁站着一个年轻女孩儿,正弯着腰一样一样的从塑料袋中往外拿饭盒。那女孩儿很漂亮,特别是一双温柔的眼睛,跟她母亲一模一样。
田立诚似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这一幕,颤抖着摘下眼镜再看,鼻子就微微泛起了酸。
“小……小桐,你怎么……怎么来了?”他开口问道,声音干涩的厉害。
女孩儿正是他的亲生女儿田新桐。
“我去你家找你,保姆阿姨说你还没下班,我想起小的时候你就总是一加班就忘记吃饭,所以就在路上买了一些,你先凑合着吃,下次有时间我再给你做。”
田新桐专注的把饭盒一一打开,话说的有些生硬,但听在田立诚耳朵里,却是世上最美妙的乐章。
深吸口气压下要泛出眼眶的泪水,他站起身来到沙发上坐下,看着茶几上的那些菜说:“你怎么买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吃了吗?没吃的话就替我分一点吧!”
田新桐吃过饭了,但听着父亲小心翼翼的邀请,心里叹息一声,就也拿起一双筷子,坐在旁边说:“因为下午跑出去办私事,所以我也是忙到现在才下班。”
血浓于水,即便田立诚缺失了陪伴女儿长大的十几年,依然还是瞬间就听出了这话是借口,一颗忐忑的心终于变得火热起来——女儿肯为我着想了,她终于原谅我了。
再次深吸口气,他夹起一根鸡腿放在田新桐的碗里,笑着说:“那就快吃吧,多吃点,女孩子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田新桐低头瞅瞅自己鼓囊囊的胸脯,再想想早晨洗完澡照镜子时发现的小肚子,就撇了撇嘴,说:“爸,这都几点了还让我多吃,你是不是不想我早睡呀?”
田立诚哈哈大笑,心里却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个耳光。为了一箱该死的苹果,自己竟然直到现在才听到女儿的埋怨,简直该死至极!好在老天待我不薄,女儿长大了,而且非常的懂事,妤娴,这些年苦了你了,谢谢你!
带着满腔的苦涩和喜悦,一顿饭很快就吃完了,田立诚下意识的就拿起了一支烟,叼在嘴里的才想起女儿可能不喜欢烟味,刚要拿下来,眼前就出现了一簇火苗。
他的心脏又是一阵悸动,凑着女儿手里的打火机点着烟,觉得不能再这么敏感下去了,否则,万一在闺女面前哭出来,当爹的脸可就没了。。。
想了想,他就问道:“对了,下午你给我打电话说的那个朋友,没事儿吧?!”
田新桐摇摇头,一边收拾着茶几上的东西,一边回答道:“没事,那个家伙挺有本事的,马泰华不敢把他怎么样。”
田立诚听女儿说“那个家伙”时的口气非常自然,就挑了挑眉,说:“我记得去年你还在龙朔的时候让我给那里市局打电话,要他们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