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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知行合一,而当今天下读书人,却把为国选材的抡才大典当作荣华富贵的晋身阶梯,而不是展现自身所学的阶梯。
读书是为了做事,不是为了荣华富贵,可从前宋以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才是读书人读书最大的驱动力。
每每念及此,范庆都觉得痛心疾首,朝政到了如今这个地步,纵然是皇帝沉迷仙道不理朝政的问题,但是如果内阁大臣们和朝臣们一心治国,皇帝几十年不上朝,又如何?没人,没有一个人做到了知行合一,只是说说而已,即使王学门人,也是如此。
但是在这片浓重黑暗里,范庆却在苏州发现了一线曙光,那个特立独行的纯洁少年,那个洁身自好的少年,荆川先生的得意门生,荆川先生本身也是王学门人,心学集大成者,早年科举为官,见到朝廷黑幕之后,失望透顶,所以辞官归隐田园,这样的人纵然可敬,但是却也没有为世人带来什么实际上的好处。
成为了苏州知府以后,范庆越来越发现知行合一的重要性,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学的东西不够,书上的东西是死的,但是人却是活的,死的道理如何治理活的人?能写能说,却不能做,这是大明朝读书人目前最大的问题所在。
而那个少年,每每提到问题的时候,不仅仅是从大义上阐述自己的观点,阐述圣人之道,更可贵关键的,却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实际办法,他会说这样做的道理,为圣人言说,但是之后他想的是如何做,而不是如何说,出于这种务实的观点,他的文章也写得非常华丽,但是华丽之下,却是扎扎实实的基础,而不是空中楼阁。
他绝不是那种下笔有千言,胸中无一策的书生,是个真正能够做事情的干才。
能培养出这样的学生,也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荆川先生,想来,荆川先生自己也从这些年的静修里面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
大家都说祖宗之法不可变,但是祖宗之法当真不可变吗?前宋坚持祖宗之法,坚持到了崖山,这就是祖宗之法?如果这是的,我想,祖宗之法真的要变一下了,阳明公或许也是这样想的。
夜幕降临,郑府一片安宁,郑光转危为安,大家都安心了,用了晚饭之后,大家伙儿就各自去休息了,老夫人觉得晚上郑光可能会醒来,到时候肚子会饿,就嘱咐厨房把煮好的鸡汤和白米饭准备好,她亲自送到郑光的屋里。
轻轻地推开门,生怕吵醒了熟睡的郑光,结果开门之后却看到郑光是醒着的,坐在床上满脸温柔之色的抚摸着睡着在床沿的赵蝶儿的头,哑然失笑。
“光儿,你怎么醒了?”让侍女把鸡汤和白米饭送到桌上,就挥手让侍女出去了,之后轻声的询问郑光,郑光笑道:“孙儿毕竟年轻,身体好,想睡也睡不了太久,睡到现在也有四个时辰左右了,够了,奶奶,天色已晚了,您不去睡吗?”
老夫人坐在了床沿,看着睡在床沿的赵蝶儿,慈祥的笑着:“奶奶才是人老觉少了,睡不了太久了,每天子时才能睡着,两个时辰多一点就醒了,有时候也羡慕你们年轻人,一睡就是四五个时辰,唉,今天蝶儿也是累了”
郑光看着赵蝶儿,如潮水一般的记忆涌上心头,那不是属于自己原先的记忆,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但是这份记忆已经影响到了新的灵魂,郑光想起了从小到大,和赵蝶儿度过的点点滴滴,赵蝶儿对郑光极为眷恋,郑光也极为喜欢这位表妹。
大明朝远房表亲之间是可以成婚的,就算是在现代,很多地方也是允许表亲之间结亲的,郑光并不反对,因为这温柔善良的女孩子真的极为眷恋着自己,深厚的感情,已经成为这具身体的习惯,已经无法动摇。
现在的我,就是郑光,是无可争议的郑光。
“蝶儿是累了,伺候我好一会儿了,让她睡一下吧,奶奶,等孙儿考取进士,蝶儿的守孝也就结束了,那时,还请奶奶为孙儿和蝶儿主婚。”郑光郑重的请求。
老夫人笑着点头:“你和蝶儿是奶奶看着长大的,奶奶当然会成全你们,蝶儿是好姑娘,性子温软,为了你也做了很多事情,对你的一颗心是毋庸置疑的,你能娶到蝶儿,也是你的福气,你呀,结亲之后可不要欺负蝶儿。”
郑光从来都是信守诺言的人,他从来都把诺言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即使现代社会已经失去了诚信的本质,但郑光一直拥有,大宋时期,郑光以自己的真诚获得了大家的认同,得以带领大家坚持抵抗蒙元,虽然最后不可避免的失败,但是那颗心从未变过,所以他如此道:“此生此世,必不负她,有违此誓,天人共弃。”
老夫人道:“有这样的心那就够了,不要发太重的誓言,奶奶知道你和你父亲一样,是个守承诺的人,记着,你这辈子,最不能对不起的人,就是蝶儿,奶奶知道,以后你考上了进士,做了大官,难免会遇到些不愿意做的事情,会碰着些不愿意见到的人,前途重要,也重要不过问心无愧,还记的你父亲最后对你说的话吗?”
郑光点头,正色道:“人生在世,不求无过,但求问心无愧。”
老夫人正色道:“无论是你祖父,还是你父亲,都把问心无愧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以后你做官了,遇到那些事情,哪怕被人骂,但是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那就可以了,你父亲常常说,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言说,奶奶是个妇人,不懂太多大道理,只能把这些话告诉你,怎么想,怎么做,孙儿,都要看你自己了。”
郑光点头:“孙儿记着。”
老夫人点了点头,转身看了看鸡汤,问道:“肚子饿吗?要不要吃些东西?”
郑光摇摇头:“暂时还不想吃,奶奶,您去休息吧,孙儿饿了会自己吃的。”
老夫人看了看正在熟睡的赵蝶儿,起身拿了一条毯子披在她身上:“那奶奶就先回去了,多休息,府试还有一个多月,不要太担心了,奶奶相信乖孙儿一定可以考取进士,光宗耀祖。”
郑光点点头:“孙儿知道。”
老夫人这才放心的离开了,目送老夫人离去,房门刚关上,郑光的手就抚上了赵蝶儿的头顶:“既然醒了,为什么不睁眼?偷听别人的谈话,很有意思吗?”xh:。254。201。186
六 赵蝶儿的愿望很简单()
赵蝶儿紧闭的眼睛一下子睁开,白皙的小脸蛋瞬间变得通红,整个身子一下子坐起来,头低着,急急忙忙的说道:“不是的不是不是的郑郎小妹小妹只是不小心真的是不小心”
见她语无伦次的模样,郑光更是怜爱不已,记忆中,这柔弱的姑娘有着不平凡的坚强,郑家屡次变故,她都坚强的扛着,父亲去世之后,她更是坚强的帮助母亲管理郑家的店铺,这份坚强,这份长期的陪伴,打动了郑光的心,今年年十五那天晚上,郑光向她承诺,考取进士,就娶她为妻。
郑光的手抚上了赵蝶儿的小脸蛋,温声说道:“蝶儿,我又没有怪你,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也记住了,对吗?”
赵蝶儿抬起头,看着郑光,抿了抿嘴唇,点了点头:“嗯,都听到了,也记住了。”
郑光坐起身子,离赵蝶儿更近了一些,赵蝶儿的脸更红了,身子不由自主地想要往后退,却被郑光一把搂出腰身,按在了自己怀里,赵蝶儿猝不及防,一下子撞入了郑光的怀里,等到反应过来,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觉得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简直快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了!
“不不郑郎这不不要”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还无法接受这样的姿势,自己还没有嫁给他,还不是夫妻,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父亲母亲的教导不能忘不能忘她着急的想要从郑光的怀里离开,又羞又急
感受到怀里可人儿强烈的意愿之后,郑光不仅没有松开,反而笑着用双手把赵蝶儿紧紧抱在了怀里,更加用力了:“奶奶已经答应给我们主婚了,我们已经是未婚夫妻了,这样还不够吗?反正,你绝对会是我的人,既然如此,还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赵蝶儿一阵气苦,只觉得心爱的表兄醒来以后变了一些,以前表兄都不会这样的也不会做那么过分的动作,也不会说这样的情话这样想想,这样,是不是也不错?真的觉得好温暖,好温柔呀!不对不对!赵蝶儿!你在想什么!父母的教导都忘了吗!这样下去,就真的嫁不出去了哎?不对啊,好像人家就是要嫁给这个坏人的那那算什么?
赵蝶儿顿时觉得自己的大脑不太够用了,也就不挣扎了,任由郑光抱着,思考一些很严肃的社会人文伦理问题,郑光抱着赵蝶儿软软香香的身体,觉得很舒服,很安心,很温暖,满满的,赵蝶儿终于发觉了自己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可是已经被他抱了那么久了,身体都被玷污了,挣脱也挣脱不开了
爹爹,娘亲,对不起,蝶儿已经不干净了事到如今,只能让这个坏人负责了
一念至此,赵蝶儿缓缓伸出自己的手臂,努力尝试着把郑光抱住,被抱住的感觉其实挺好,郑光的胸膛很宽厚,很温暖:“郑郎,一定要娶我。”
郑光微笑道:“当然,待我考取进士,就回来娶你。”
“嗯,等你!”
更晚些时候,郑光就把赵蝶儿放回去休息了,也总不能让赵蝶儿真的在自己屋里过夜,那对赵蝶儿的名声真的不太好,大明朝的风气虽然没有开国时那样保守,但是也绝对没有到现代那样奔放,目送赵蝶儿一步三回头的离去,郑光心里的躁动慢慢的平息了。
明明对于自己而言,这个姑娘才是第一次见面,但是那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非常亲近的感觉,那种发自内心的,想要和她亲近的感觉,深厚的回忆,不停的促使自己做出有些过分的举动,郑光知道这是属于那少年的记忆,那少年的灵魂的印记,现在,已经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自己。
继承了他的生命和记忆,继承了他的命运,那么,就要继承他的一切,我来到大明,不是无缘无故的,就和我不是无缘无故的出现在大宋一样,我相信,我来到这里,是有原因的,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只手,在指引着自己
既然暂时不需要自己来拯救,那何不先为一看客,看看这大明江山,看看这风流人物。
第二天一早,郑光醒来,觉得神清气爽,舒服了很多,不由得赞叹这副身体的强壮结实,和大宋时期的自己,不相上下,那个时候自己征战南中国九年有余,大小数百战,刀口舔血,数次在死亡边缘徘徊,直到成为最后一个战死的汉家儿郎,身体强健是必需的,而这副身体的强壮,是来自于恩师唐顺之的谆谆教诲。
郑光对大明朝嘉靖时期的历史了解的不是太多,所有的了解,一部分是来自于现代生活里的零散知识,对于一些特定人物的了解,比如严嵩,比如徐阶,比如嘉靖皇帝,比如张居正等等,另一部分,主要的,还是郑光自己的记忆。
真正的记忆。
唐顺之是名士,世称荆川先生,学富五车,德高望重,曾经是科举的人生赢家,还是翰林出身,后来因为对朝廷的失望,以及自己犯了去拜见皇子的错误,被小人进谗,惹恼了嘉靖皇帝,遂辞官归隐,寄情于山水,同时继续加深自己的学问,终成一代宗师,与此同时,不知何故,恩师还是自己父亲郑微的授业恩师,如果父亲还在,那么唐先生应该是自己的师公才是。
可惜父亲早逝,唐先生痛心疾首,遂爱屋及乌,主动提出要做自己的授业老师,数年来勤勤恳恳,对自己教导有加,不仅教导自己考试需要的基础学识,还会教导自己一些非常珍贵的处理实际政务的经验和为官之道,包括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还有数年来思考所得,这是最珍贵的东西。
唐先生还对兵法和武艺有所了解,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也会传授一些兵法,乃至于武艺,唐先生以为,兵法可以开阔视野,增强见识,而武艺可以强身健体,保护家人,这些虽然不意味着自己要走上武将的道路,但是强身健体保护家人,在这个倭寇横行的时代,并无不妥。
练习的过程殊为艰苦,郑老夫人心疼孙子,对唐先生意见很大,但是郑光坚持要学习,在他看来,如果之前自己的父亲也有一身武艺,那么至少不会落得那样的下场。
起身之后,郑光觉得身体很舒服,不过饥饿感如潮水一般涌现,之前放在桌上的鸡汤和米饭没有动,赵蝶儿走后,他就睡了,一早起来自然饥肠辘辘,但是冰冷的鸡汤味道显然不佳,郑光推开房门,有些意外地看到一个小侍婢正站在门口,双手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毛巾和铜盆,铜盆里的水还在冒热气,另外还有一碟偏青色的牙粉和一支木柄牙刷。
小侍婢见郑光刚好开门,闹了个大红脸,连忙行礼:“大郎!”
郑光知晓这小侍婢是来为自己送漱洗用具的,也就笑了笑,转身往回走:“放下吧,然后叫厨房准备些早饭,我饿了,这些鸡汤昨晚没喝,现在凉了,去让厨房热一热,再端来。”
小侍婢点头,把洗漱用具放在桌上,转身离去,安排早饭了,郑光拿起毛巾放入盆中,洗了一把脸,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接着拿起牙刷沾了沾牙粉,开始刷牙漱口,一会儿也结束了洗漱,整个过程都仿佛没有任何生疏一般,一方面是身体的记忆,另一方面是此时此刻的大明日用品和现代已无太大差别。
整理完毕,擦拭了一下脖子和手臂等处,愈发觉得清爽,而身体似乎还有些不舒服的地方,郑光眼睛一扫发现属于自己的屋内还有一柄长枪,便知道这是恩师唐先生所赠,唐先生三十六岁开始习武,已经过了最佳时机。
但是若是不以成为绝世高手为目标,作为一个男人来说,何时习武都不算晚,所以唐先生的枪术已然不俗,教授自己的时候自己十岁,虽然也不是最佳年纪,但比起唐先生来要好很多。
六年的枪法学习,使得自己的枪术也颇有些章法,另外还有一套拳术,据说是当年抗元时黄河以北的义军所流传下来的一套拳法,唐先生拜名师学习,后来又传授给了自己,每天早上,郑光晨读之前都要演练一套拳术和枪法,然后才是洗漱吃早饭,今日却已经洗漱过了,郑光便没有想要做太过激烈的活动。
拿起长枪走到外面,心念一动,身体已然动了起来,舞的颇有章法,然而尚未同步的身体和灵魂显然有脱节之处,一个不小心,长枪脱手而出,砸在了院墙之上,郑光晒笑一声,跑过去捡回了长枪,慢慢的,随着身体的动作慢慢的熟悉这套枪法和身体,竟然很快的就熟悉掌握了身体和枪法的协调。
大宋的九年,郑光也在战场上拼杀无数次,虽然不曾拜得名师学习武艺,但是一刀一枪杀出来的功夫更加实用,那不是用来看的,是纯粹用来战场搏杀的搏击术,而这套枪术虽然不甚华丽,却招招扎实,在郑光的专业眼光看来,这套枪术绝对是脱胎于实战检验之下的枪法汇聚而成,非常实用,上了战场,也会非常适合杀敌。
唐先生不知从何处拜得名师学习这套枪术,也不知这枪术叫什么名字,但是郑光已然决定继续练习下去,把这套枪术融会贯通,之后,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正准备再来一遍的时候,小侍婢的声音响起了:“大郎,早饭已好,现在用吗?”xh:。254。201。186
七 范庆来访()
郑光一听,顿觉腹中饥饿难耐,也就不再继续舞枪,走入房内:“现在就用。”
小侍婢把托盘放下,里面的东西取出放在桌上,就告退了,郑光一眼看去,基本上都是面食,回想起郑家原籍陕西,是从北方迁移过来到苏州定居的,也就明白这是家族传统,南方人一般吃白米饭和汤食,不过苏州城有太多的外地商户和外地人,就好似如今的深圳一般,各地美食都能吃到。
郑光就见着自己眼前的盘子里有三个白白的大包子,一只剥好壳的水煮鸡蛋,还有四个桃花烧卖,以及一碗稀粥,一碟下饭小菜和一碗鸡汤,非常精致典型的早饭,也是郑光最喜欢的早餐,郑家既然是中等富户,也不会在家人用度上有所压制,加上郑光也习武,习武之人需要的营养就更多,深爱小孙孙的老夫人也就尽一切能力把好吃的营养的给小孙孙吃。
南方的烧卖和北方烧卖有所不同,南方烧卖里包裹的基本上是以肉糜为主,加上虾仁等配料,和北方以糯米为主肉料为辅的烧卖是不同的,郑光什么都喜欢吃,桃花烧卖很喜欢,也很喜欢吃糯米烧卖,而且之前习武,所需要的食物量也很大,显然郑府的人都知道,所以见着这么多早饭,郑光也不奇怪,只觉得腹中更加饥饿,洗了洗手,抓起一只大包子就咬了下去。
包子的面皮很是精致,应该是上好的小麦制作的,里面的馅料鲜美无比,一看之下,都是精瘦肉,之所以如此松软可口,大概是里面加了豆腐的缘故,里头见不着一点肥肉,郑光不喜欢吃肥肉,而之前的记忆里,也是一模一样,很讨厌肥肉,吃一点就会觉得反胃,所以家里从来不买肥肉。
郑家也从那时候只吃瘦肉,这包子是符合自己口味的,之前一天多都没有好好吃饭,郑光只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巴掌大的包子三两口咬下肚,塞在嘴里使劲儿咀嚼,面粉吸干了嘴里所有的水分,咽不下去,于是郑光舀起一勺鸡汤灌下肚,食道里的包子才顺着汤汁进了胃袋。
这种感觉,十分美妙,终于觉得空荡荡的胃里有了填充,一种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接下来一口咬下半只烧卖,鲜美的味道在口中迸发,更是心满意足,端起稀粥碗一口气喝下半碗稀粥,又是一口把那剥好壳的煮鸡蛋塞入嘴里,三两下就咽下了肚,无比满足。
稀粥的温度很合郑光的口味,小菜也很精致,吃进嘴里不仅鲜美,而且润滑,更觉得满足,非常美妙。
一顿大吃大喝,郑光总算觉得有**分满足了,古人都认为吃到七分饱是最好的养生习惯,不过郑光习武之人,又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需求量自然更大,也就不在意这些,古人所谓穷文富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