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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情王爷:弃妃要休夫-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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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到时候真的还得找人合作,毕竟有些事情,她还是没办法全亲力亲为的。

    握着地契,蓝宵露想,这算是她到这个时代,第一次拥有的个人资产吧。那片地那几幢房子,从现在开始可就完全属于她了,她也算个小小的地主了。

    二夫人胆小,蓝宵露也没准备告诉她,但心里着实乐呵,没事的时候,就绕着村子转一转,构思着她的商业蓝图。

    这天一早,她又转到那溪边,她打听过了,村子里的丝,都是等别人来收,价格很低。村子里出去进来的路就这一条,要远走几十里,才到乡里,蓝君义来时,快马加鞭,也得两个多时辰才能从别院到云隐村,村子闭塞,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丝卖的什么价格啊。

    就冲着村子里人对娘亲的热情,对外公的感念,说明他们是不忘本知道感恩的人,她也会想办法让他们富裕起来。

    她沿着溪流边沉思着边往前走,脑海里乱七八糟的线在串着,湖州丝绸,锦州流光瓷,北泽国的云台砚,还有西启国那香死人的茶叶,名动天下的沉溪墨,南毅国的薄云绸……要是能把这些串起来,那该是多大一张生意网啊。

    她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她自己多方被限制,别说西启南毅北泽了,就是到这湖州,也是千难万难啊。想到这里,她又挫败起来,怎么才能脱离了丞相府,做个自由之身呢?

    “嗯……”

    正当她懊恼地皱起细眉,无可奈何的时候,一个轻弱而极度痛苦的声音传入耳中。

    蓝宵露怔了怔,侧耳细听,又听到一声微弱的呻吟。这次清晰了些,就在前面不远处那片草丛中,那里露出了一片黑色的衣角。

    有人受伤了?

第八十七章:三脚猫的止血功夫

    蓝宵露快步走过去,爷爷告诫过,做人需承一片善心,遇危要救!何况,村子里的人都这么好,有人受伤她更应该救了。

    走近一看,草丛里俯卧着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子,那衣服质地华贵,看起来竟然是绸缎。衣服上有一片片洇湿的地方,也不知道是血,还是水。他伏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想起刚才的呻吟,蓝宵露伸出手去,按在那人肩膀上,轻轻一翻。突然,一道剑光一闪!看似毫无气息的黑衣人,突然出剑刺来。

    蓝宵露大吃一惊,好在她不是弱不禁风的女子,反应也极快,剑光闪动之间,她已经后退几步,避了开去,但那剑实在太快又太锋利,一股冷气贴面而过,割下了她一绺头发。

    蓝宵露大骇,这古代的高人也太多了吧,要不是她有点身手,反应又快,刚才岂不是就在这人剑下做了鬼?她赶紧抓了个石头在手中,向后一扬,人又蹿前几步。

    石头砰地掉在地上,没有打中人,蓝宵露回头一看,那黑衣人没有跟过来,手中的剑也无力地垂落地上,人已经晕了过去。

    好心救人,还差点被杀,蓝宵露真想转身就走。但一想,这人一定是被人追杀,伤成这样,对手想必很厉害。也难怪他戒备重重,虽然是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但她瞬间就理解了。

    她又抓了一块石头,小心地走过去,要是他再出剑,石头可以挡得一档。但直到她再次走近,那黑衣人也没有暴起伤人。因为翻过了他的身子,走近来,她也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颇为英俊,但却透着一股坚毅的冷色,像石头一样,脸色苍白,全无血色,即使虚弱得好像没剩几口气,仍然透着沉沉重重的威压之气。

    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划破了一道道,是利器所伤,阳光下,黑色的绸缎也掩盖不住伤口不住冒出的血。最重的伤在胸口,那里有一个大的创口,血流不止,看起来有些恐怖。

    蓝宵露一脚踢掉长剑,这才放下心来。

    他不是云隐村的人。但是,她遇上了,却不能不救,只是,这么重的伤,以她这三脚猫工夫,又无药物,能救吗?

    蓝宵露皱起眉,爷爷说过:“救人一般都是突发,不可能随时有药,要因地制宜,胆大心细!”

    哦,对,爷爷告诉过她哪些草药是止血的。她眼前一亮,那止血的草药并不是什么名贵药草,随地可找。

    她快速地在周围找了一圈,再回来时,手中已经有一把洗干净的草药了,把手上的水擦了擦,她想看看伤口,但是那人的绸缎衣服质量极好,她轻轻地扯,竟然扯不破。

    目光左右一顾,她拿起踢远的那柄剑,剑上血迹斑斑,一股冲天血腥。想必他受伤不轻,对方也不好过。

    蓝宵露强忍着那腥味,把他的衣服割开,露出胸前皮肉时,她几乎想捂上眼睛夺路而逃。

    这还是人的皮肤吗?那一身精壮的肌肉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纵横密布,有新伤,也有旧伤,有刀伤,也有箭创,伤口不一,大小不一,有的已经结了疤,有的正在冒着血。

    换了任何一个人,受这么多的伤,说九死一生一点也不为过,都等于从鬼门关里逃回来几遭了。这个人,真是命大。

    她告诫自己:别怕,别怕!拿出手帕,在溪水里沾湿了,忍着恐惧,给他擦拭着伤口附近的血污和灰尘,手帕很快就成了血色,一浸到水里,连水也变红了。她来回跑了好几次,才洗净了血污露出伤口,还好,除了胸口那一道,其他的都是皮外伤。

    胸口那伤也凶险之极,离心脏只有一线距离。蓝宵露心想这人真是命大,这是贯穿伤,看来是剑所伤,却是贴着心脏而过,只要偏了一线,不是伤到心脏,就是伤到肺叶。也难怪他还能有命逃到这里。

    把那些止血草药放到口中嚼烂,也不顾满口的涩味,她吐出来敷在伤口处,血在药汁的浸入下,慢慢地止了。但是贯穿伤就比较麻烦,她不是爷爷,医术有限,现在除了止血的草药,也没有别的药。

    尽人事,听天命吧。

    蓝宵露把药汁吐在掌心,慢慢敷在那处伤口上,但是血太多,一下子就给冲掉了。她没有办法,只好按住。堵了一会儿,血慢慢止了,但她的手指缝里,全是鲜血。

    她想了想,割下自己的裙摆,割了长长的几条,又去溪边洗好手帕,用新的伤药换去满是血的草药,给他斜斜地包扎了。然后轻轻地把他翻过来,割去他背上的衣服,再用同样办法,帮他处理伤口。

    到后来,终于勉强把他伤口的血给止住了,她嚼那些草药却几乎把嘴嚼歪,满口的涩味,连舌头都一片麻木了。

    整个过程,蓝宵露心中砰砰直跳,她从没遇到过伤得这么重,流血这么多的人,而且是由她独自来包扎施救,可她对自己的医术可没把握,以前跟着爷爷,认识的草药也很有限。除了这止血伤药,也不能找到别的。

    为了包扎他的伤口,她一条裙子的下摆,割得像被狗啃过了,这情形,真跟做梦一样。

    已经处理好伤口的黑衣人还是昏迷不醒,蓝宵露不敢移动他,又不放心就这么离开,更不知道他得罪了什么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她思前想后,觉得帮他包扎了伤口,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至于她包扎的有没有效,他能不能醒,她已经尽力,可她能力有限,那也只能听天由命。

    看这人身份非富即贵,到时候可虽惹祸上身啊!

    想到这里,蓝宵露不敢多待,把他的剑放在他身边,三步并着两步地回村去了。

    二夫人用一块布包起了头发,一幅村妇模样,正在院子里除草,看见蓝宵露慌慌张张地回来,道:“怎么了?”

    蓝宵露摇头,道:“没事,没事!”不等二夫人发现她的异样,赶紧进房去了。

    门口的二夫人看着她的背影,脸上现出一片担忧之色,她这个女儿,可从没这么慌乱过呢,即使是遇到被劫持失贞那样的大事,也表情冷静。她参差不齐的裙子,落眼就见。二夫人再是不通世务,也不会以为这是一跤摔的。

    但是她知道女儿有主见,她不肯说的事,问也没用,虽然担忧,也只好把那份担心放在心里。

    到了傍晚,蓝宵露到底还是不放心,悄悄地溜到溪边去看,那黑衣青年横卧的草丛里,已经人去草空。只余几点血迹。

    她记得当初被剑割断了一绺头发,忙低头寻找,哪里还能找到,许是被风吹走了吧?

    站在原地,蓝宵露神色恍惚,如果不是那几点血迹,她几乎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梦。不知道那男子是被人救走,还是被仇家发现。

    救人不彻底,要是爷爷知道,该骂她了吧?如果那人被人救走倒也罢了,要是被仇家寻到,必然难免一死。她岂不还是等于见死不救?

    蓝宵露脑子混乱,胡思乱想,一会儿想他满身的伤疤,一会儿想那止也止不住的血,一会儿想他的脸,那么苍白,却又冷硬的一张脸,这张脸,好熟悉啊。

    突然冒出来的想法让蓝宵露愣住了,熟悉?不不不,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怎么可能会熟悉呢?

    一定是刚才想得太多,对这张脸有了记忆,所以感觉熟悉了。蓝宵露摇了摇头,就当是一场梦吧,她今天没有来过这条小溪,也没有见过这个人。

    不过是萍水相逢的偶遇,那人是死是活,全不与她相干。

    蓝宵露本来还担心那个受伤的黑衣人会给云隐村带来麻烦,为此还特别陪娘和云香幼蓝随蓝君义到别院去住了几天,但一连几天都平安无事,她也就慢慢放下心来。

    二夫人住不惯别院,说没有村子里自在,蓝宵露便又陪了她回来,很快把这件事忘了。

    第十天里,蓝君义来到村子里,他告假的日子已经到了,要回到军器监上班,来向二夫人母女告别的。

    二夫人以为蓝君义是带她们回家的,蓝宵露却知道,只要司城丰元还会来蓝府,她们母女,就会继续在湖州待下去。上次司城丰元没见到人,以他的性格,自然会再来,这样,没有一两个月,她们就算想回去也回不去呢。

    蓝君义的辞行,让二夫人大大地松了口气。

    之前虽然也是住在村子里,好像过回了十五年前的生活,但是蓝君义的存在,总是让她心中不安,觉得这样的日子随时会消失,现在蓝君义回去了,那表示她可以多住些日子了。

    蓝君义离去时,蓝宵露自告奋勇地去送他。蓝君义牵着马,蓝宵露跟在他身边,两人往村口走,蓝宵露笑道:“大哥,你不是为了顾云山的墨宝而来吗?想必大有收获吧?”

    蓝君义瞥她一眼,笑嗔道:“你这不知好歹的丫头,真以为我会为这么渺茫的事亲自跑到湖州来?”

    “那大哥是为了什么?”蓝宵露明知故问。

第八十八章:你是谁

    蓝君义无奈地摇头笑道:“三妹妹,我知道你一向聪明,没想到你这装糊涂的本事,也十分高明。”他慢下脚步,看着蓝宵露,道:“三妹妹,大哥有件事很好奇,一直没有机会问你,你能告诉大哥答案吗?”

    蓝宵露道:“什么事还能让大哥好奇而不知道答案呢?”

    “你二哥那个人,一直以来不务正业,怎么说也不改,对府里妹妹们也不好。但是近来,我发现他和你关系倒是亲近了不少,而且他似乎对你又敬又怕,你是怎么做到的,能告诉大哥么?”蓝君义看她,似笑非笑,眼神却深不可测。

    蓝宵露和他目光相对,笑道:“大哥装糊涂的本事,似乎比小妹更高。你早就已经知道了,何必问我呢?”

    “我只是很好奇,三妹妹可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什么时候竟然会这样的手段了?”

    蓝宵露道:“大哥,你想说什么?”

    “你是三妹妹吗?”蓝君义仔细看她,目光如矩。

    蓝宵露早料到他既然怀疑,就会有这样一问,微微笑道:“大哥,你觉得我不是你三妹,难道还是妖怪不成?”

    “我从来不信那些怪力乱神的事!”

    “既然这样,你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可是,你那些手段,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大哥!这不能叫手段,应该叫本事吧?”蓝宵露略仰起脸,看着他:“以前我的确是个怯懦而又没有本事的人,胆小怕事,什么也不敢做,什么也不敢想。除了爱看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写字作画,什么也不做。但是有一天,我在娘的书柜里,发现了一本书。”

    “什么书?”

    蓝宵露不答,自顾道:“那本书里,记载着人体的结构,原来人身上的骨头,并不是相连在一起的,有经脉,有脉络,只要把那些骨头错位,人就动弹不得。只要复了位,人就又恢复如初了。”

    “你,你就是学了那些东西?”

    “我一直任人鱼肉,从没有还手的机会和本事。看到那本书,开始只是觉得好奇,多看了几眼。我想,人若自己没有本事,那就活该被人欺负。我为什么不能学那些来防身呢,即使用处不大,也比任人宰割的强。那天二哥欺负白沐,追到我清羽院,咄咄逼人,我只好一试,没想到,效果比我想像中还要好!”

    蓝君义皱着眉头,仔细分辨着她话中的真假。但蓝宵露神色之间,一片坦荡,不像编造。

    蓝宵露倒也不算完全是说谎,人体的经脉和骨胳,是爷爷从小教她的东西,她自然知道,不然,她一个小小弱女子,哪能出手这么快狠准?只是把这些托词为从书中学到,虽然有些难以置信,倒也能说得过去。

    蓝君义慢慢道:“三妹妹能从书中学到这些保护自己的方法,这是好事。若是三妹妹有兴趣,为兄那里也有一些这样的书,等三妹妹回了京城,我派人送去给你!”

    蓝宵露笑道:“谢谢大哥,不过我想,还是不需要了,那些书已经够我学的了!”

    蓝君义亲昵地轻轻拍拍她的头,笑道:“好啦,这都要出村子了,就不用再送了。大哥走啦!”说着翻身上马,道,“过段时间,大哥再来接你和二娘!”说着打马离去。

    蓝宵露看着他的身影驰马远去,淡淡一笑,蓝君义呀蓝君义,蓝府里,最老谋深算的是蓝成宣,最深不可测的,却是你。

    府里的一切,都逃不过你的眼去,你表面对我亲昵有加,其实已经暗生防备了。

    你说过段时间来接我们,其实,你是不希望我们回府的吧?这样最好,要是能就此脱离丞相府,让我和娘在湖州安居,我倒要感激你呢!

    燕州腹地,远离官道的一条小路上,西启国太子端木长安的车驾就停在这里,三百多名两国侍卫拱护,端木长安怀拥美人魅颜,笑眯眯地看着黑着脸的莫永。寻筝站在不远处,目光警惕地环视四周。

    莫永的脸不止是黑,简直臭硬得像石头。

    端木长安笑道:“你那主子,不是烈炎战神,不是战场上的不死神话吗?瞧你这充满怨气的眼神,是不是想马上杀了我?”

    莫永抱剑一礼,一言不发。

    他心中怎么能没有怨气,这接的是什么任务,护送的是什么人啊?整个一个狼心狗肺、不仁不义、落井下石、唯恐天下不乱、阴险狡诈的主。

    燕王护送他,他却不时派暗卫捣乱暗杀,还好王爷机警,没被他暗算。

    明知道一路会遭遇杀机重重,他还不肯消停点,说什么要细细品味一下东夏的风土人情,一天歇上三四回,走得慢悠悠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西启国的太子,生怕那些杀手不知道他的行走路线。

    在燕王的安排下,几路护卫或明或暗,阻截了无数次追杀,他西启太子护卫队袖手在一边看热闹,毫发无伤,可燕王护卫队里的兄弟,却折了十几个。

    若是他肯稍稍掩藏行程,不这么大张旗鼓故意磨蹭,哪会让一路这么凶险?

    如果只是一般的杀手,他们都是一以当百的好手,倒也不怕。可是如果是顶尖的杀手呢?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气,那种让战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也直冒寒意的杀气?

    五天前,从云州踏入燕州地界,他们感受到了这样的威胁,连端木长安的表情,也在那一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从来袖手旁观的西启护卫,一时剑拔弩张。

    就在那时,燕王下令,让他全权负责护送事宜,在燕州与莫朗会合,一同护送端木太子回国,中途不得耽搁。之后,燕王一个护卫也没有带,于当夜不知所踪。

    随着燕王的离开,那种砭人肌骨的杀气,也随之消失。

    不难猜测,那杀气,完全是冲着燕王而来。

    可是护送端木太子是大事,容不得丝毫差错,燕王不但没有带着侍卫,连莫翔所带的全部暗卫,也被他勒令必须全力护送太子,不得分心。

    燕王孤身一人,迎对那冲天杀气下不知道什么手段的各种追杀,他可能逢凶化吉吗?若不是这个狗屁太子,他们应该护送在燕王身边,不会让他孤身犯险。

    要他莫永此时还能对端木长安有一丝好脸色,那才是奇了怪了。还好,自从燕王离去之后,这端木太子虽然仍然花样百出,对于他设定的回西启路线,倒是不再提出反对。所以现在,他们才会不走官道,而从这小路直插燕州边陲。

    端木长安看着阴霾的天气,自言自语道:“那令人颤栗胆寒的杀气,除了黑杀堂,应该不作他人想。能动用黑杀堂的顶尖杀手,司城玄曦呀司城玄曦,现在我才知道,我比你幸运得多,我的那些兄弟,没有你的兄弟狠!”

    “你说什么?黑杀堂?”莫永大惊,忘了对方是太子,一步跨近,就要去抓他的手腕。

    端木长安退后一步,寻筝的长剑刷地出了鞘。

    莫永避开森寒的剑气,停下脚步。

    端木长安摆了摆手,示意寻筝收剑,对莫永道:“除了黑杀堂的顶尖杀手,别的人,你家主子也不会放在眼里吧?除了黑杀堂的顶尖杀手,别人也没有那样的杀气。”

    莫永的脸色变了,本来是一张黑脸,变得发白。他提起剑,一言不发就要走,端木长安摇头:“没用的,谁也帮不了他!”

    “你说什么?”莫永狠狠瞪住他。

    端木长安轻轻叹息一声,倒也不在意他的无礼,只是道:“黑杀堂的绝顶高手,性子高傲,武功极高,出手必杀,但只要无人付钱,就不愿多杀一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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